中山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
1. 中山大學法律碩士有導師嗎
有導師。但是法碩的導師一般都是導師組,沒有專門的負責一到兩個學生的那種導師,和學碩的培養不太一樣。但是導師還是有的
2. 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非法學)入學後分導師嗎
入學以後要經歷研究生一年的學習,才能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向和導師,在研一的時候是不分方向學習的。
3. 中山大學鄺少明副教授帶研究生嗎
中山大學法學院的鄺少明副教授是 碩士生導師,可以帶碩士,不能帶博士
4. 中山大學法學專業怎麼樣
中山大學法學專業不錯。
1、主要課程
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學、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商法、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等。
另外,學院還開設公司(企業)法、金融法、稅法、海商法、國際金融法、國際貿易法、房地產法、合同法、香港法、勞動法、涉外經濟法、票據法、法學英語、證據法、民商經濟案例研討、犯罪心理學、邏輯學、國際稅法、外國法制史、環境法、婚姻家庭法等四十多門課程供學生選修。
2、教職員工
該院現有教職員工75人,其中教師50人(教授20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1名,副教授22人,講師10人),教輔及黨政管理人員24人。不少教師在國家級和省級主要法學學術團體兼任重要職務,在學術界有相當影響;同時許多教師還承擔了與有關部門協作的教學、科研、法律實務以及地方立法起草等任務,成績顯著。

(4)中山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擴展閱讀
該院堅持以教學和科研為中心,以培養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德智體全面發展、能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需要的高層次法律人才為教育目標。該院在本科層次原設有法學、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學三個專業,1998年起統一按法學專業招生。
該院在研究生層次已設有國際法學、法律史、經濟法學、刑法學、法學理論、訴訟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8個專業碩士點;同時又是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第二批試點單位之一。
此外,中山大學該院也是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法律專業的主考單位。0000自法律學系復辦以來,為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培養了大批法律專業人才,各種層次的畢業生9782名。在讀學生2421名(不含自考生),其中還包括港澳台學生以及日本、韓國、德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的留學生。
5. 中山大學法學院博士求助
中山大學法學院目前招收博士生的方向主要是法學理論、 法律與行政版(相關) 、中外權法律史(相關)等,碩士生的專業方向更多,有法學理論 法律史學 憲法與行政法學 刑法學
民商法學 訴訟法學 經濟法學 國際法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等。目前有教授20人,其中博士生導師11名,副教授22人,講師10人。
6. 請問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有知識產權法專業么求詳細介紹(專業、導師、參考書目等……)
中山大學研究生院沒有知識產權法專業。
1、院系設置:人文科學學院,中國語言文學系,歷史學系,哲學系。
2、亞太研究院,人文高等研究院(博雅學院、通識教育部),嶺南學院,國際商務系,經濟管理系,經濟學系,金融系,財政稅務系,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物流工程與管理系。
3、國際商學院:應用經濟學系,企業管理系。

4、外國語學院:英語系,日語系,德語系,法語系,英培中心,澳大利亞研究中心,外語教學中心大學英語教學部,研究生外語教學部,應用英語教學部,大學外語教育研究所。
5、法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政治科學系,行政管理學系,社會學與人類學學,人類學系 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管理學院。
6、工商管理系:會計學系,旅遊酒店管理系,市場學系,財務與投資系,管理科學系。
7、教育學院:教育科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教育系(兩課),心理學系,體育教育系。
7. 有沒有人是中山大學法學院的老師呢我要考那裡的研究生,有一些專業問題想咨詢呢
估計在這你是找不到老師的,只有親自上門
8. 行政法的紅皮書是哪個編寫的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及本書(第二、三版)編寫分工
(以撰寫章節先後為序)姜明安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任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監察學會常務理事。主要著作有:《行政法學》(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行政法概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行政法與行政訴訟》(中國卓越出版公司1990年版)、《行政訴訟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行政執法研究》(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論文有:《論行政自由裁量權及其法律控制》(載《法學研究》1993年第1期)、《行政的現代化與行政程序制度》(載《中外法學》1998年第1期)、《新世紀行政法發展的走向》(載《中國法學》2002年第1期)、《行政的「疆域」與行政法的功能》(載《求是學刊》2002年第3期)、《公眾參與與行政法治》(載《中國法學》2004年第2期)等。
撰寫本書第1—10章,負責全書的審稿、統稿。
葉必豐法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行政法學》(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初版、2003年修訂版)、《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應申請行政行為判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行政行為的效力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行政規范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主要論文有:《論行政行為的公定力》(載《法學研究》1995年第5期)、《行政行為確定力研究》(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3期)、《現代行政行為的理念》(載《法律科學》1999年第6期)、《行政規范法律地位的制度論證》(載《中國法學》2003年第5期)等。
撰寫本書第11—13章。
楊建順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1980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82年赴日留學,1986年畢業於築波大學,獲社會科學學士學位;1988年獲一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92年獲一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93年回國後任教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主要著作有:《日本行政法通論》(中國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等,譯著有:《日本行政法》(南博方著,合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行政法》(鹽野宏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等;主要論文有:《規制行政與行政責任》(載《中國法學》1996年第2期)、《論行政法的特點》(載《法制與社會發展》1998年第3期)和《行政裁量的運作及其監督》(載《法學研究》2004年第1期)等。
撰寫本書第14—15章。
章劍生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法學原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行政程序法比較研究》(杭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行政訴訟法基本理論》(中國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行政監督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論文有:《判決重作具體行政行為》(載《法學研究》1996年第6期)、《行政行為說明理由》(載《法學研究》1998年第3期)、《有關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幾個理論問題探討》(載《中國法學》1998年第2期)、《現代行政訴訟的成因與功能分析》(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1期)、《現代行政法基本原則之重構》(載《中國法學》2003年第3期)等。
撰寫本書第16—17、19—22章。
於安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法學教授,任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政策科學研究會理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主要著作有:《外商投資特許權項目協議與行政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德國行政法》(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WTO協定國內實施讀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政府采購制度的發展與立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降低政府規制——經濟全球化時代的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論文有:《WTO協定的國內實施問題》(載《中國法學》2000年第3期)、《WTO政府采購協定的幾個問題》(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2期)、《加入世貿組織與政府職能轉變的法律問題》(載《求是》2002年第24期)、《中國對反傾銷措施的司法審查》(載《中國社會科學》2003年第2期)、《制定緊急狀態法的基本問題》(載《法學雜志》2004年第4期)等。
撰寫本書第18章。
王寶明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研部教授,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美國斯拉丘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與行政訴訟》(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行政法學論綱》(警官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抽象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城市出版社2003年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讀本》(合著,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4年版)等;主要論文有:《行政立法評述》(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0年第3期)、《美國行政機關與美國憲法實施的監督》(載《行政法學研究》2001年第1期)、《行政程序立法論綱》(載《天津行政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中國公務員立法的合理取向》(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3年第3期)、《行政許可法的實施與政府的因應》(載《天津行政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等。
撰寫本書第23、28、31—32章。
江必新法學博士,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主要著作有:《行政訴訟法疑難問題探討》(北京師范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國家賠償法原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中國行政訴訟制度之發展》(金城出版社2001年版)、《WTO與行政法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WTO與司法審查》(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主要論文有:《論行政訴訟中的司法變更權》(載《法學研究》1988年第6期)、《國家賠償法價值論》(載《法學雜志》1994年第4期)、《司法解釋對行政法學理論的發展》(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4期)、《先地方後中央:中國行政程序立法的一種思路》(載《現代法學》2003年第2期)、《緊急狀態與行政法治》(載《法學研究》2004年第2期)等。
撰寫本書第24、30章。
劉恆經濟學博士,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任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總幹事。主要著作有:《公安行政復議導論》(中山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行政救濟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外資並購行為與政府規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行政行為法律適用判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論文有:《試論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權》(載《法商研究》1995年第2期)、《論行政立法權》(載《法學評論》1995年第4期)、《行政訴權面臨的若干問題及對策》(載《學術研究》1997年第1期)、《略論外資並購中國企業的法律規制途徑》(載《現代法學》1998年第2期)、《政府信息公開立法問題探析》(載《中山大學學報》2001年第6期)等。
撰寫本書第25—27、29章。
湛中樂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行政學院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政策科學研究會理事。主要著作有:《環境行政法》(主編,中國人事出版社1993年版)、《公安行政法》(主編,中國人事出版社1994年版)、《高等教育與行政訴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法治國家與行政法治》(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權利保障與權力制約》(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主要論文有:《論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以外的其他規范性文件》(載《中國法學》1992年第2期)、《論完善我國的行政立法程序》(載《中國法學》1994年第3期)、《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及其司法運用》(載《行政法學研究》2002年第5期)、《中國加入WTO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載《中外法學》2003年第2期)、《行政過程論》(載《行政法論叢》第7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
撰寫本書第33、37—38章。
薛剛凌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任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專家組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政管理學會政策科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主要著作有:《國家賠償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行政訴權研究》(華文出版社1999年版)、《變遷時代的行政法思考》(學苑出版社2002年版)、《行政組織法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主要論文有:《行政主體之再思考》(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2期)、《行政訴訟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載《政法論壇》2003年第2期)等。
撰寫本書第34—36章。
9. 中山大學法學院碩士和法學院國際法學等研究生的區別是什麼
是問中山抄大學法學院法襲律碩士(專碩)和法學(學碩)的區別吧。
中山大學法學院只招兩個專業,法律碩士(專碩)和法學(學碩)。法學(學碩)分國際法學等10個方向,法律碩士(專碩)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中山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碩)和法學(學碩)的區別:
一、考試內容不一樣。
1、法律碩士(專碩)全日制考:
(1)101 思想政治理論
(2)201 英語一
(3)398 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4)498 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2、法律碩士(專碩)非全日制考:
(1)101 思想政治理論
(2)201 英語一
(3)397 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
(4)497 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3、法學(學碩),各個方向的考試內容:

二、學費不一樣。
1、法律碩士(專碩):每年學費:20000元,委託培養25000元。
2、法學(學碩):每年學費: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