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岩
1. 中國人民大學的民商法研究生導師都有誰啊比較好的有哪幾個
http://www.law.ruc.e.cn/這是法學院的官方網頁。我院民商法導師人數較多,包括教授和副教授等。諸如王利明回、王軼 、姚答輝 、林嘉 、龍翼飛、張新寶 、楊立新、黎建飛、葉林、董安生、賈林青教授等,都是比較著名的,副教授中朱岩、孫若軍、邢海寶、高聖平、石佳友等也是學界比較知名的。
2. 朱岩的介紹
1972年11月生於江蘇省連雲港市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3. 朱岩的教育背景
法學博士後 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 德國漢堡馬克斯-普朗克國際私法研究所(Max-Planck-Institut für Ausl?ndisches und Internationales Privatrecht Hamburg)
研究方向:中歐私法比較研究(Comparative Research on the European and Chinese Civil Law),
指導老師: Prof. Dr. Dr. Reinhard Zimmermann
法學博士 1999年10月至2003年9月 德國不來梅大學法律系(Juristische Fakult?t der Universitt Bremen)
研究方向:德國民法,中德民法比較研究
指導老師:Prof. Dr. Dr. des. Rolf Knieper
法學碩士 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方向。
指導老師:王利明教授
法學學士 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 中國人民大學

4. 12部門不動產登記信息年底前共享
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工作將有較大進展。
到今年年底前,包括稅務、住建、婚姻登記等在內的12個部門中有關不動產登記的信息都將實現互通共享。這意味著,屆時去這些部門辦理有關事宜時,不用再重復提交有關不動產的證明,只需要查看共享信息即可。
據央視新聞消息,國務院新聞辦公室3月25日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了《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明確2020年年底前,全國所有市縣的一般登記業務和抵押登記業務力爭全部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
針對不動產登記耗時長、辦理難的問題仍比較突出,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明確提出加強部門協作,採取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等方式,進行全流程優化、壓縮辦理時間。2019年年底前,流程優化到位,不動產登記數據和相關信息質量明顯提升,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動產登記需要使用有關部門信息的通過共享獲取。
2020年底前不動產登記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從國新辦舉行的《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吹風會上了解到,隨著「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進一步加強,未來不動產登記時間將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
據統計,針對不動產統一登記,目前全國已經有700多個市縣開展了「互聯網+不動產登記」的工作方式,例如福州探索了「外網申請、內網審核」的網上辦理模式。廣西南寧在各個部門數據共享的基礎上,通過不動產的綜合服務平台來實現權利人自助辦理、即時辦結,在全國首創了「24小時不打烊」的服務辦證模式。
此外,在「一窗受理、並行辦理」這方面,全國2852個縣(市、區),已經有2157個縣(市、區)建立了「一窗受理、並行辦理」的綜合窗口,佔比近80%。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王廣華介紹說,經過四年多的努力,目前已經全面實現了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的目標。在此基礎上,通過總結推廣浙江、江蘇、廣西南寧、福建福州等地的做法,聯合房管、稅務推行「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和信息互通共享,組織開展全國不動產登記窗口精簡環節,壓縮時間。
「截至2018年年底,一般登記、抵押登記辦理時間,東部地區基本上都在10天和5天以內,中部地區在12天以內,西部地區也不超過15天」。王廣華介紹說,「總的來說,一般登記全國都在15天以內,抵押登記全國都在7天以內」。
在此基礎上,王廣華進一步表示,到2020年年底前,不動產登記數據要進一步完善,質量要進一步提升,登記時間力爭再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
王廣華說,為了實現5個工作日內辦結的工作目標,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部門協作,採取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或人員集成的方式,構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動產登記工作體系,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間。
信息共享後不需要企業和群眾再次提供
北京青年報報道,自然資源部確權登記局局長冷宏志表示,不動產登記涉及到多個部門的信息。「按照《通知》的要求,這些信息要通過共享交換平台來實現共享,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集成機制,信息互通共享後就不需要企業和群眾再次提供了。」
冷宏志稱,按照《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實現互通共享的信息涉及到12個部門,主要是公安部門的戶籍人口信息,「基本上每種登記類型都要涉及到。」冷宏志表示,還有營業執照信息;機關、群團、事業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信息;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的竣工驗收備案等信息;稅收信息;銀保監部門經營許可證信息;自然資源部門的規劃測繪、土地出讓、土地審批以及閑置土地信息。
此外,還有涉及到法院的司法判決信息;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以及涉及人員單位等地名地址等信息;涉及到公證機構的公證書信息以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的土地房屋資產調撥信以及出生醫學證明和死亡醫學證明信息。
對於上述信息共享可能帶來的影響,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上述數據進入到共享交換平台中,如房屋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土地出讓和規劃信息、土地閑置信息、國企存量土地信息等,類似數據對於後續掌握市場動態和推進各類改革有積極的作用。他認為,通過積極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政策,預計後續購房者和業主可以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更為便捷的信息查詢和信息使用等功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岩曾表示,不動產信息共享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在大數據時代,只有全面、實時了解不動產的產權狀況,才能夠為政府的重大決策提供真實的信息保障。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可以為政府提供全面、實時的不動產產權信息,進而為保護財產權、維護交易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據了解,我國2014年正式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旨在提高登記的效率和公信力,進一步強化產權保護,維護市場秩序。業內人士認為,不動產登記聯網有利於摸清樓市「家底」,並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場預期。不動產登記本身並不是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會直接影響到樓市,但通過不動產登記可以實現更多更快的樓市調控效果。
5. 朱岩的代表性成果
一、論文類
The Legislative Background of Chinese Tort Law and Its Key Issues, in: Tort Law in Third Millennium, FS für Gert Brüggemeier, Baden-Baden Germany, 2009
「風險社會下的危險責任地位及其立法模式」,載《法學雜志》2009年第3期。
「從大規模侵權看侵權責任法的體系變遷」,載《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
「危險責任的一般條款立法模式研究」,載《中國法學》2009年第3期
「風險社會與現代侵權責任法體系的基本結構」,載《法學研究》2009年第5期。
The Background, Principles and Core Contents of The Real Righ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Maryland Series in Contemporary Asian Studies (USA), Number 2-2009 (197), ISBN 1-932330-27-5, 39 pp.
The Chinese Tort Law Draft (Second Edition) (co-author with Helmut Koziol), in: Jounral of European Tort Law, Vol. I, 2010.
「《物權法》中『交付』的體系解釋及其相關疑難問題」,載《社會科學研究》2008年第 3期。
「論企業組織責任——企業責任的一個核心類型」,載《法學家》2008年第3期。
「面向新千年的民法典體系——二零零八年民法典體系與侵權法專題國際研討會綜述」,載《月旦民商法》2008年12月,總第22期。
「繁榮發展中的中國民法學」(與王利明教授合著),載《中國法學》2007年第1期。
「比較法視野下的中德侵權法——第二屆中德侵權法研討會綜述」(與王竹博士合著),載《判解研究》2007年第3期。
「物權法草案宅基地使用權評分析」,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1期。
「物權法草案權利質權評析」,載《中外法學》2006年第2期。
「形式審查抑或實質審查」,載《法學雜志》2006年第3期。
「大規模侵權的實體法問題初探」,載《法律適用》2006年第10期。
「消滅時效基本問題比較法上的分析」,載《中外法學》2005年第2期。
「論利於第三人合同」,載《法律科學》2005年第5期。
「論格式條款的特徵」,載《法學雜志》2005年第6期。
「簡評物權法草案中宅基地使用權和權利質權規定」,載《中外法學》2005年第6期。
「民法典一般條款研究」,載《月旦民商法》2005年第7期。
「添附問題討論」,載《判解研究》2005年第1期。
「中美侵權法和人格權法綜述」,載《判解研究》2005年第1期。
「當前物權立法和侵權立法中的疑難問題」,載《人民法院報》理論與實踐周刊,2005年8月3日。
「歐洲合同法原則(第三部分)」,載《民商法論叢》2004年第30卷。
「德國侵權法中理論和實務中因果關系主要問題」,載《法學家》2004年第6期。
「歐洲合同法原則第三部分」,載《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4年第6期。
「處在歷史和現實之間 – 歐洲合同法原則簡介」,載《民商法論叢》2004年第30卷。
「論請求權」,載《判解研究》2003年第6期。
「德國侵權法修訂一覽」,載《南京大學中德經濟法年鑒》2003年。
「德國新債法概述」,載《比較法研究》2002年第2期。
二、譯文
海爾姆特?庫奇奧(Helmut Koziol),歐盟純粹經濟損失賠償研究(朱岩、張玉東譯),載《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第10卷第1輯。
海爾姆特?庫奇奧(Helmut Koziol),損害賠償法的重新構建:歐洲經驗與歐洲趨勢,載《法學家》2009年第3期。
克里斯蒂安?馮?巴爾(Christian von Bar),歐洲《共同參考框架》及其第六編「合同外責任」——作為歐洲私法的「工具箱」,載《法學家》2009年第4期。
海爾姆特?庫奇奧(Helmut Koziol),替代因果關系問題的解決路徑(朱岩、張玉東譯),載《中外法學》2009年第5期。
三、專著
「Rechtsvergleich der Inhaltskontrolle」, Peter Lang, 2004 Germany.
《德國新債法(Das Neue Deutsche )》,法律出版社,2003。
《中國物權法評注》(合著、第一作者,承擔50萬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
《中國侵權法模範法典-條文與立法理由》(與Prof. Brüggemeier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
「Entwurf für ein chineisches Haftungsgesetz」, Gert Brüggemeier/Zhu Yan, Mohr Siebeck, 2009 Germany
四、譯著
《法律與歷史》,法律出版社,2003年。

6. 中國民法學界四大才子是什麼
中國民法學界四大才子:江平、梅仲協、謝懷栻、佟柔。
1.江平(1930—— ),最負盛名的民商法專家,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負責人,被譽為「中國民法三傑」之一。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寧波市人。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導師。

7. 房東是否有權停水停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有權停水停電。
可見在合同關系中,出租人交付租賃物,承租人支付租金是合同當事人最主要的義務。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將使出租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嚴重損害了出租人的利益,法律由此賦予了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權。
2、根據我國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則,合同關系當事人只要不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自由地創設權利義務。
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人未按約交付租金,出租人有權採取停水停電或停用其他設施等方式催促承租人交租,該規定未違反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有效合同。
出租人停水停電或停用其他設施等方式,表面上具有侵權的特徵,但實際上是承租人的事先同意、授權的,故承租人由此造成了承租人的損失,出租人不應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第三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責任。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責任的,應當承擔責任,在我國侵權行為法領域,公民、法人承擔侵權責任的基本原則是過錯原則,只有在少數幾類特殊案件中使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公平原則。
出租人根據合同約定採取停水停電或停用其他設施,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行為,顯然不適用無過錯原則和公平原則,出租人無任何過錯,故對承租人的損失無須承擔民事責任。

(7)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岩擴展閱讀
《住房租賃管理條例》擬出台 應對租房「痛點」
國務院擬出台《住房租賃管理條例》,這將成為中國第一部專門規范住房租賃行為的行政法規中共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稍後,10月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透露,住建部正在抓緊推進住房租賃市場的立法工作,同時在12個大中城市建設住房租賃試點,支持北京市、上海市積極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此前,就有消息曝出國務院擬出台《住房租賃管理條例》(下稱《條例》),該《條例》將成為中國第一部專門規范住房租賃行為的行政法規。
據知情人透露,最近國務院法制辦及住建部已聯合建立調研小組奔赴各地,就《條例》相關內容進行調研並聽取建議,主要目的是通過政策有效維護承租人落戶及子女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穩定租賃市場,真正實現租購同權。
租賃「痛點」
近些年,隨著房價持續走高,購房需求受到抑制,而住房租賃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城市人口的住房需求。在未來租購並舉的模式下,如何通過法律法規有效維護各方利益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目前租賃市場不規范,導致租房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租房者沒有安全感。此外,市場不規范也讓出租人感到不放心,比如在租賃期間,房子的內部結構遭到破壞等。
同樣,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朱岩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也認為,房屋租賃市場亂象叢生,規模化房屋租賃企業份額只佔2%,制約著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
最近,東方證券研究報告提出,目前中國房屋租賃人口已達1.9億人,預計2030年中國房屋租賃人口將達2.7億,潛在租賃市場規模超4.2萬億。
如此龐大的租賃市場,卻呈現混亂、供需緊張的狀態。朱岩認為,這一方面是因為租賃房屋的立法較少而且沒有針對具體問題作出規范;二是因為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的權利義務不明晰。
「現有調整房屋租賃及相關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主要集中在《城市房產管理法》《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但這些法律難以涵蓋復雜的租賃關系和由此延伸出的其他法律關系。」朱岩說。
在近期各階段的房屋租賃試點實施過程中,已有20餘個省區市出台「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細則,從供給、金融、財政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但東方證券報告認為,就目前的試行情況來看,需要通過更高級別的立法來統一調整房屋租賃市場的規范,尤其是要就試點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作出應對。
租售並舉機制的核心是需要明晰租賃產權,在承租人同房屋所有人的權利與義務分配方面,中國調整租賃的法律規范過少過泛,直接導致租賃權利不明,而將租賃關系納入了《合同法》的調整范圍。
這說明在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只能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來約束租賃雙方的法律行為。
事實上,僅僅通過《合同法》進行規范租賃行為存在著實踐缺陷,每一個租賃合同之間都存在細碎的差異,這些差異里都充斥著甲乙雙方甚至包括房屋中介的較量和博弈。
朱岩舉例說,一些合同中常見的條款,在糾紛發生時雙方爭議不清,因為租賃市場需求大於供給,使得承租人處於弱勢地位,這樣的結果意味著租房的不穩定性較高,居住風險大,導致大量租房人群會選擇降低生活質量,只保證基本的居住需求,從而抑制了消費行為。
8. 《中國法制史》課程主講老師是誰
《中國法制史》課程主講老師是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專學院教授、博屬士生導師,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刑事法律史研究所所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9. 求關於三鹿奶粉事件的法律論文若干!
http://www.fydxw.com/jjlw/28-1.html http://www.law158.com/news/info/3/2008102/26904.shtml http://www.lawpass.cn/xiezuo/69.html http://www.51cmc.com/article/200809/20080920152815869235.shtml
10. 朱岩的榮譽獎勵
2007-2008年 德國洪堡基金會總理獎學金
(Bundeskanzlerstipendium der Homboldt-Stiftung)
2005年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學與科研優秀青年教師
2004年 德國馬克思-普朗克(Max-Planck Forschungsstipendium)科學協會研究獎學金
2000-2004年 德國對外文化交流中心(DAAD)博士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