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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西北政法

發布時間: 2022-04-20 17:24:41

Ⅰ 張翔的主要學術經歷

自1997年研究生畢業至今,在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教研室從事民商法學教研工作。
2003年以前主要從事物權法領域佔有制度的研究,代表性研究成果是《從佔有到物權》(《法律科學》2001年第4期)和《論物權變動的理性基礎及其實現》(《法律科學》2002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轉載)兩篇論文。
在博士生學習期間,所從事科研工作的方向主要有三:一是配合馬俊駒教授在人格與人格權領域的研究,並與導師合著了《論人格權的理論基礎及其立法體例》(《法學研究》2004年第6期)和《論民法個人人格構造中的倫理與技術》(《法律科學》2005年第2期)兩篇論文。博士學位論文《論大陸法系個人倫理人格的形成與構造》也是這個研究方向的延續。二是按照崔建遠教授的課堂教學中關於讓與擔保、役權和典權等題目的討論的要求,寫作了《論支配利益的多樣性與物權法定主義之協調》(《河北法學》2006年第2期)、《物權法典規定讓與擔保的可行性質疑》(《法商研究》2006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轉載)和《論典制習慣及其在成文民法上的重構》(《法律科學》2008年第2期,中國人民大學復印資料《民商法學》轉載)三篇論文。三是繼續讀博前關於佔有與物權關系的研究,撰寫了《支配物的事實與支配物的權利》(《法律科學》2006年第2期)一文。在博士生學習期間, 2004年至2005年兩年均獲得獎學金,並連續兩年在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論壇上獲優秀論文獎。
在博士後工作階段,出版個人專著《自然人格的法律構造》(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參與王利明教授總編的「中國法評注與適用叢書物權法系列」,合著其中《物權法所有權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版),主持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和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項目,並撰寫《論〈物權法〉拾得遺失物制度的法律適用》(《人民司法》2008年第1期)與《商業登記與營業自由》(《政治與法律》2008年第2期)兩篇論文。

Ⅱ 中國政法大學的知名校友有哪些

1、學界校友:
鄭成思、賀衛方、王人博、王保樹、陳瑞華、江平、陳光中、張晉藩、李德順、應松年、王名揚、潘漢典錢端升、胡建淼、王裕國、陳明華
2、政界校友(在職):
熱地全國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央政法幹校畢業
沈德詠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法大研究生院訴訟法專業畢業
張耕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北京政法學院法學基礎理論專業畢業
王秀紅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鮑紹坤中央政法委副秘書
沈春耀全國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法大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畢業
王勝明全國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朗勝全國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趙大程司法部副法律系本科畢業
陳訓秋司法部副
郝明金監察部副
趙岸青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組長
強衛青海省省委中央政法幹部管理學院畢業
袁純清山西省省委法大研究生院學專業畢業
1、中國政法大學簡稱法大、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學、社會學、歷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的學科協調發展的中央部屬高校。
2、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大學、首批入選「2011計劃」高校。同時為國家111計劃立項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是全國唯一擁有法治建設與人才培養基地的高校,是中國最著名的法律、學院校,被譽為「中國法學的最高學府」。
3、學校位於首都北京市,現有海淀區學院路和昌平區府學路兩個校區。其中,學院路校區是學校的研究生院所在地,昌平校區是本科生、中歐法學院所在地。
4、中國政法大學是中央部屬高校,一所以法學為主體,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的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全國75所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之一。

Ⅲ 饒戈平的成就及榮譽

饒戈平教授主要從事國際組織法、中國近代外交史及港澳台法律的教學研究。開設《國際組織法》(本科)、《中國近代外交史》(本科)、《聯合國與國際組織法》(研究生)、《中外條約史專題》(研究生)、《國際法與國際組織法專題》(博士生)等課程。 整個八十年代,他偏重於國際關系與中國外交史的領域。他深受王鐵崖、吳其玉等老一輩學者的啟發,認為研究國際法必須緊密結合國際關系的研究,一個不諳國際關系的演變歷史、不了解各民族文化源流的人,很難學好、研究好國際法。與此同時,他注重從條約的角度來研究中國外交史,認為一部不平等條約史就是中國近代外交的縮寫,是研究近代中國國際法實踐的主要依據。《評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1945-49年間國民黨政府的對美政策》、《帝國主義侵華簡史》(合著)是他在這一時期的代表性論著。
饒戈平教授是最早從國際法角度研究與香港有關的法律問題的學者之一。他於1990年發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國際法有關的幾個問題》一文,率先提出並論證了香港特區在國際法上具有一定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但本質上是中國主權下具有對外事務自主權的特別行政區的論點,受到海內外學術界的重視。該文還就香港過渡時期有關國際條約的轉換問題、香港居民國籍的處理問題,進行了有開創性和預見性的研究。他於1997年發表的《香港回歸與一國兩制中的法律問題》一文,則從國家憲制入手,論證了一國兩制中的主要法律關系及一國內多種法律體系並存的問題,有力地配合了香港基本法的學習與傳播,是當時一篇有全國性影響的學術論文。
他於1991年發表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透視》一文,全面系統地論證了台灣的主權歸屬及其在國際法上的地位,批駁了有關台灣地位問題的種種謬論,是近20年來從國際法角度研究台灣問題的學術價值較高的文章,常為實際工作部門引用。2000年6月他與李兆傑在《人民日報》上發表長篇學術論文,《一個中國原則與國際法》,在海內外產生較大影響。
他於1996年主編出版了我國第一部系統研究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專著性教材《國際組織法》,是我國在這一領域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之一,廣為各法律院系師生採用。國際組織法是現代國際法的重要分支,中國在這方面的教學研究十分薄弱,而且偏重於聯合國及主要經濟組織的研究。饒戈平教授的這部書獨辟蹊徑,結合國際法的基本問題,從組織機構法、程序法的角度,對各類政府間國際組織共同涉及到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等基本法律問題進行歸納總結,提出了一套系統的有關國際組織的法律框架,促使我國國際組織法的教學研究建立起一個比較穩定的學科體系。該書不但廣泛吸收、引用了九十年代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而且以附錄形式大量收錄了國際組織的書目和常用資料,有較強的可鑒性。
1999年,他主編、撰寫了教育部全國成教系統統編教材《國際法》,在教科書編寫體例上進行了一些創新性嘗試。
在教學過程中饒戈平注意對學生進行研究方法和資料收集的訓練,講究語言藝術,力求抽象思維與形象思維的結合。在教學中注重不同學科之間的借鑒與融合,宏觀研究與微觀研究的結合,理論研究與應用研究的結合,注重個人操守與學術人格的一致性。
在教學研究之外,饒戈平教授以較多精力投入學術交流與合作的組織工作。曾多次主持國際合作研究項目和國際國內的學術研討會,獲國內外同行的好評。曾承擔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遵約問題、數字圖書館工程中的法律問題、全球化、多極化與國際法的發展、全球化進程與國際社會的法治、國家間合作的組織型態、等國家科研項目。
自1995年以來,饒戈平教授主持全國高教自學考試法學專業委員會工作,組織編寫、審訂、修訂了四十餘部法學教材。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任命饒戈平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與饒戈平一同被任命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還有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副主任王鳳超,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王振民、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
饒戈平是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法研究所所長,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饒戈平教授還擔任《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編輯委員會的委員,被首批收入四卷本大型法學文獻性巨作《當代中國法學名家》。
饒戈平教授的研究領域包括國際法、國際組織法、港澳台法律、中國近代外交史。社會兼職有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全國自考法學類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副所長兼高級研究員,中國聯合國協會理事,全國台灣研究會理事,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深圳大學等大學兼職教授。
饒戈平教授是「文化大革命」結束後我國最早培養的國際法研究生之一,導師是著名國際法學家王鐵崖先生。
整個20世紀80年代,饒戈平教授偏重於國際關系與中國外交史的教學研究領域。他深受王鐵崖、吳其玉等老一輩學者的影響,堅持研究國際法必須緊密結合國際關系研究的學術觀點。《評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1945-1949年間國民黨政府的對美政策》、《帝國主義侵華簡史》(合著)是他在這一時期的代表性論著。
饒戈平教授是近二十年來國內最早從國際法角度研究與香港有關的法律問題的學者之一。他於1997年先後在《人民日報》和《中外法學》發表的《香港回歸與一國兩制中的法律問題》等文,則從國家憲制入手,論證了一國兩制中的主要法律關系以及一國內多種法律體系並存的問題,有力地配合了香港基本法的學習與傳播,是當時有全國性影響的學術論文。他參與籌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擔任副所長兼高級研究員,策劃和組織有關港澳基本法的專題研究,發表了多篇論述香港政制發展問題的有影響的文章。從1993年至今,他協助肖蔚雲教授主持北京大學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的工作,分別在北京、香港、澳門多次組織召開有關港澳法律的學術研討會,並主編、出版了多部會議論文集。
饒戈平教授於1991年發表的《「台灣地位未定論」的法律透視》是文革結束以來從國際法角度研究台灣問題的學術價值較高的文章,一直為學界和實際工作部門引用。2000年6月他與李兆傑教授合作,在《人民日報》發表長篇論文《一個中國原則與國際法》(新華社通稿),對一個中國原則涉及到的國際法問題進行了深入、權威的闡述,在海內外產生了較大影響。2003年11月,為紀念《開羅宣言》五十周年,他的另一篇新華社通稿《開羅宣言的法律效力不容否定》在《人民日報》發表,為批駁台獨分裂勢力提供了法律根據。近十多年來,他多次參加國務院台辦、海峽兩岸關系研究會、全國台灣研究會的高層研討會和咨詢會,包括參與對台灣問題白皮書、反分裂國家法等文件的修改、定稿工作,是國家涉台工作的高級法律專家之一。
從1989年以後,饒戈平教授將他的教學研究重點轉入國際法與國際組織法領域。,這是我國在這一領域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之一,廣為全國各法律院系師生採用。國際組織法是現代國際法的重要分支,中國在這方面的教學研究比較薄弱,且多限於對聯合國及主要經濟組織的研究。饒戈平教授的這部書獨辟蹊徑,以國際法為依據,從組織機構法、程序法和內部法律秩序的角度,對各類政府間國際組織共同涉及到的原則、規則和制度等基本法律問題進行了歸納總結,提出了一套系統的有關國際組織法的基本框架,促使我國國際組織法的教學研究建立起一個比較穩定的課程體系。該書不但廣泛吸收、引用了20世紀90年代國際學術界的研究成果,而且以附錄形式大量收緝了國際組織的書目和常用資料,有較強的可鑒性。
在國際組織法的研究方面,饒戈平教授側重於該學科的基本理論問題以及國際組織整體發展問題的研究。特別是對國際組織的暗含權力、國際組織的法律人格、國際組織的程序規則、全球化進程中的國際組織、以及國家間多邊合作的組織形態等專題有深入、獨到的研究。他的幾篇相關論文是國內學界在這些問題上的權威之作。
饒戈平教授一個有獨到見解的學術思想,是他對國際多邊合作的多樣化形態的創新性闡發,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重新認識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問題。他認為,傳統的政府間組織和國際組織法,實際上僅限於協定性政府間組織,已經遠遠不能准確反映和適應當今世界國際多邊合作的多樣化實踐。協定性組織雖然是國家間多邊合作基本的和最重要的形式,但並不是惟一的形式,在它之外還存在著多種形態。主要包括:論壇性組織、條約性組織、協定性組織內具有獨立對外職能的機構,以及國際組織間的合作機構等。所有這些形態都具有國家間、政府間多邊合作的制度性安排的本質特徵,都在實際上發揮著政府間組織的作用,甚至是協定性組織不可取代的作用,都對當代國際法的發展產生著重要影響。從宏觀上看,它們都屬於政府間國際組織的范疇,理應納入政府間組織的研究視野。因此,政府間國際組織這一概念的內涵應該加以修正和擴大,加以重新界定。他提出全球化時代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可考慮定義為國家間、政府間多邊合作的制度性安排。這里的基本要素有三:一是以主權國家或其政府為主要參與者,二是具有國際多邊合作的職能,三是具有一定形式的制度性安排。而凡是符合這一本質特徵的組織形態都可稱為政府間國際組織。饒戈平教授的這一研究成果,對傳統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概念和傳統的國際組織法形成一定的沖擊,不但可能對現行國際組織法和國際法的學術研究產生影響,而且也為開拓我國實際工作部門的國際多邊合作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徑,有積極的現實意義。這一研究成果在國內尚屬首創,在國際同行中也是走在前列的。

Ⅳ 中國著名的刑法學教授有哪些

摘要 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原湖北財經學院(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攻讀本校法學碩士學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1996年任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調入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多次獲得各種社會獎勵,多次被評為司法部優秀教師,被評為全國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其科研成果也曾獲全國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等。

Ⅳ 第六屆中青年法學家評選出來了嗎,哪些人

按得票順序是
人大民法 王軼、法大刑法 於志剛、西政法理 付子堂、武大國際私法 肖永平、深圳大學經濟法 應飛虎、清華憲法 王振民、北大行政法 王錫鋅、東南大學行政法 周佑勇、社科院刑訴熊秋紅、華政法史 李秀清

體現了學科和學校的平衡。一般一個學校和一個二級學科只能有一人入選。龍衛球和周光權感覺沒入選挺可惜的

提名獎(按得票數排序)
羅培新: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科研處處長、國際金融法律學院院長。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中英文論文兩百餘篇。

王健: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後主持和參加了8項國家和省部級科研和教改項目,發表學術論文三十餘篇,主要著作有《中國近代的法律教育》、《溝通兩個世界的法律意義》等。

王先林: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副院長。主要著作有《知識產權與反壟斷法知識產權濫用的反壟斷問題研究》、《知識產權與反壟斷法》、《論聯合限制競爭行為的法律規制》等。

黎宏: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擔任掛職副檢察長、北京市監獄局人民監督員。主要著作有《刑法總論問題思考》、《刑法總論》等。

齊延平: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自由大憲章研究》、《人權與法治》、《人權法原理》等。

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高級法官。2009年榮獲首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稱號,主要著作有《英國公司法規匯編》、《股東有限責任現代公司之法律基石》、《中國公司企業法規全書》等。

左海聰: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院長、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國際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國際貿易法》,主編、參編著作18部,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46篇。

宋功德: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兼任北大法學院憲法行政法專業博士生導師組成員,北大法學院軟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出版法學專著14部,發表文章一百二十多篇。

邱本: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吉林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主要著作有《自由競爭與秩序調控》、《經濟法原論》、《市場法治論》等。

傅鬱林: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論著有《農村基層法律服務研究》、《審級制度的建構原理》等。

張萬明:中央台辦法規局副局長。主要著作有《涉台法律問題總論》、《台灣事務政策法律全書》、《台商大陸投資貿易最新政策法律解說》、《台商投資優惠政策匯編》等。

樑上上: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論股東表決權以公司控制權爭奪為中心展開》,在《中國法學》、《政法論壇》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

馮軍: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主要著作有《行政處罰法新論》、《國家賠償法釋論》、《版權保護法制的完善與發展》、《WTO與中國行政法制改革》等。

周光權: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2008年3月當選為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出版《法治視野中的刑法客觀主義》等專著9部;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中外法學》等刊物發表論文一百一十餘篇。

鄭少華: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生態主義法哲學》、《從對峙走向和諧:循環型社會法的形成》等,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等國內外學術期刊上發表六十餘篇學術論文。

龍衛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民法總論》、《民法基礎與超越》等。

劉仁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委員、學位委員會委員。主要著作有《過失危險犯研究》、《嚴格責任論》、《環境資源保護與環境資源犯罪》,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餘篇。

王萬華: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國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中國行政程序法典試擬稿及立法理由》等。

鄧思清: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學術部主任,研究員。主要著作有《檢察權研究》和《偵查程序訴訟化研究》,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法律期刊上發表66篇學術論文。

劉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開設的《公司財務與法律專題研究》課程是國內法學院唯一的,與國際一流大學的同類課程相比也是各有千秋。

張冠梓:中國社會科學院青年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理事長、研究員,主要著作有《論法的成長來自中國南方山地法律民族志的詮釋》、《法人類學的理論、方法及其流變》、《多元與一體:文化背景下的中國法律》、《中國珍稀法律典籍續編》等。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Ⅵ 王洪亮的介紹

王洪亮,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碩士,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Ⅶ 劉作翔的主要成就

1 翟妹華一案之法律反思 劉作翔 檢察風雲 2006/01
2 標本兼治群體性事件 劉作翔 人民論壇 2005/11
3 憲法關系和憲法性法律關系 劉作翔 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5/04
4 研討會發言摘要 萬鄂湘 團結 2004/06
5 信息公開、知情權與公民隱私權的保護——以新聞采訪中的「暗拍」為案例而展開分析 劉作翔 學習與探索 2004/04
6 奧斯丁、凱爾森、拉茲的法律體系理論——根據拉茲的《法律體系的概念》一書 劉作翔 金陵法律評論 2004/01
7 法律與「原罪」問題座談會 吳玉章 環球法律評論 2004/02
8 反恐與個人權利保護——以「9·11」後美國反恐法案和措施為例 劉作翔 法學 2004/03
9 尋求理性下的生活秩序——關於「非典」的一點思考 劉作翔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 2003/04
10 具體的「民間法」——一個法律社會學視野的考察 劉作翔 浙江社會科學 2003/04
11 中國法制: 回望方知行漸遠 信春鷹 時事報告 2003/03
12 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實現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一條有效途徑 劉作翔 求是 2003/12
13 中國司法地方保護主義之批判——兼論「司法權國家化」的司法改革思路 劉作翔 法學研究 2003/01
14 權利沖突:一個值得重視的法律問題——權利沖突典型案例研究 劉作翔 浙江社會科學 2002/03
15 入世與改變觀念 劉作翔 中國供銷合作經濟 2002/04
16 刑訊逼供·沉默權·實驗取證——一起「實驗取證」與「刑訊逼供」交鋒的案例及其分析和思考 劉作翔 學海 2002/06
17 法理學視野中的法的適用 劉作翔 法律適用 2002/07
18 權利沖突的幾個理論問題 劉作翔 中國法學 2002/02
19 權利沖突:一個應該重視的法律現象 劉作翔 法學 2002/03
20 「2010年形成有中國特色法律體系」的思考 劉作翔 上海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01/05
21 完善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律法規體系的設想 劉作翔 法學雜志 2001/06
22 西部大開發與法制建設(下) 劉瀚 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01/03
23 西部大開發與法制建設(上) 劉瀚 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2001/02
24 中國法制現代化歷史道路 劉作翔 西江大學學報 1999/02
25 法制現代化概念、釋義和實現目標 劉作翔 寧夏社會科學 1999/03
26 世紀之交中國法學研究問題前瞻 劉作翔 法學研究 1999/04
27 邁向民主與法治的國度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9/03
28 法律與道德:中國法治進程中的難解之題——對法律與道德關系的再追問和再思考 劉作翔 法制與社會發展 1998/01
29 作為方法論意義的法律文化——關於「法律文化」的一個釋義 劉作翔 法學 1998/06
30 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秩序結構及其模式選擇——兼對當代中國社會秩序結構論點的學術介評 劉作翔 法學評論 1998/05
31 作為對象化的法律文化——法律文化的釋義之一 劉作翔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 1998/04
32 從文化概念到法律文化概念——「法律文化」:一個新文化概念的取得及其「合法性」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8/02
33 法治化:中國企業集團發展的必由之路——對中國企業集團法治化的幾點思考 劉作翔 當代經濟科學 1998/03
34 論法律解釋的客觀性 陳金釗 學習與探索 1997/03
35 法律責任的概念分析 劉作翔 法學 1997/10
36 論法律的作用及其局限性 劉作翔 法制與社會發展 1996/02
37 實現法治:我們的理想和追求 劉作翔 政治與法律 1996/05
38 現代化外向型城市法制建設環境要素分析 劉作翔 理論導刊 1996/05
39 法治社會中的權力和權利定位 劉作翔 法學研究 1996/04
40 世紀之交的中國法學應當重視法學學問題的研究——兼論法學學科的功能 劉作翔 法學 1996/04
41 神聖的憲法權利與「社會公德」的沖突——對浙江醫大一則決定的法律思考 劉作翔 法學 1996/03
42 法理學研究的一般特點及其功能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6/06
43 論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結構與特徵 劉作翔 當代經濟科學-陝西財經學院學報 1996/01
44 公平:法律追求的永恆價值──法與公平研究論綱 劉作翔 天津社會科學 1995/05
45 多元化發展是法理學的必由之路 劉作翔 政治與法律 1995/06
46 法律的理想與理想的法律 劉作翔 政治與法律 1995/01
47 關於幾個法學問題的思考 劉作翔 中國法學 1995/06
48 跳出「周期率」,要靠民主,更要靠法治——鄧小平「民主法治」理論對毛澤東思想的繼承與發展 劉作翔 中國法學 1995/02
49 試論司法公平的實現 劉作翔 政法論壇 1995/03
50 多元的時代與多元的法學──邁向21世紀的中國法學走向 劉作翔 學習與探索 1995/03
51 法學的意義探究——《法制及其意義》讀後 劉作翔 法學 1995/11
52 行政執法公平實現的基本條件 劉作翔 法學 1995/06
53 理想的法律模式建構之形式要件 劉作翔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 1995/02
54 我國法理學發展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5/03
55 理想的法律模式建構之內容要件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5/02
56 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的幾個問題──兼議政府職能的法制化 劉作翔 政法論壇 1994/01
57 法制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法律教育 劉作翔 中外法學 1994/05
58 法制: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證──學習鄧小平同志的法制思想 劉作翔 理論導刊 1994/06
59 法律的理想 劉作翔 法學研究 1994/06
60 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理學——比較·借鑒·革新 劉作翔 法學 1994/08
61 理想的法律模式之建構原則 劉作翔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學院學報 1994/06
62 法律的理想與相關法學概念關系的法理學分析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4/04
63 中國法律文化現代化的歷史動力及其轉換機制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3/03
64 法律文化沖突的原因和形式 劉作翔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1992/04
65 關於建立責任制約機制的思考 劉作翔 人文雜志 1991/02
66 中國現代化建設與法制 劉作翔 理論導刊 1991/03
67 怎樣認識民主問題 劉作翔 理論導刊 1990/Z1
68 民主乎?集權乎?——理論界關於「新權威主義」的論爭 劉作翔 理論導刊 1989/04 1. 法理學是一門關於法的一般理論的思維性科學和學科,法理學的這一性質決定了法理學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的學科特徵:抽象性,概括性,一般性,普遍性,理論性。21世紀的中國法理學,應深刻把握法理學的性質和特點,並在此方面作出自身的努力,反對對法理學一味的實用功利之要求,是法理學真正成為一門有獨立知識內涵和思維的理性之學。
2. 法律文化是一個宏觀的法學新思維,它滲透在人類的法律實踐活動之中。法律文化論體現作為隱性的法律意識形態之中,也體現在作為顯性的法律秩序結構之中。法律文化既是歷史文化的遺留,也是現實的人類創造。過去人們創造了法律文化,今天人們仍在發展著法律文化。法律文化上一種集歷史與現實,宏觀與微觀,靜態與動態,觀念與制度在內的宏觀整體性文化。
3. 20世紀的中國法律文化,體現著中國社會的轉型,也經歷了一個由傳統向現代,由封閉向開放,由一元向多元的歷史轉型和發展時期,正在向現代化邁進。21世紀的中國法律文化將在世界法律文化體系中居於重要的地位,成為多元並存的世界法律文化體系中不可忽視的,具有光彩的一支重要文化。
4. 法律作為一種人造物,是有自身的理想的。法律的思想就是指作為人格化了的法律所要追求最終目標和所要達到的最終目的。法律的理想不是停留在理念之中,而是體現在人類所創制的實在法體系之中。法律的理想的具體內容有,追求正義的實現,追求秩序的實現,誅求人類生活的幸福,追求法治的實現。法律有自身的理想,法學有自身的理想,法學家更應有自身的理想。理想有多種多樣,但追求法治應成為法學家所有的理想中之最高的理想。
5. 法治社會應對公權利和私權利確立兩個法治原則,這兩個法治原則是:對公權利,法無明文規定(授權),不得行之;對私權利,法無明文禁止(限制),不得恕之。這兩個原則應作為我們建設法治國家和法治社會的重要原則滲入到我國的立法,守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等法治建設的諸環節中去,並將它們作為判斷公權利行為和私權利行為的重要依據。
6. 法律與道德之間存在著一種既相互適應,相互吻合,又相互沖突,相對保持距離的特性。法律在總體上同道德相適應,但在某些方面它又相對獨立於道德要求,在法治領域,道德問題應主要在立法環節加以解決,立法是對公認的社會道德因素的法定化過程。立法一旦確立,司法環節就應以法律為標准,盡量排除道德因素的介入,因為一旦引入道德因素,就會破壞立法中已經確認的道德因素,對法治帶來破壞和沖擊。這正是司法中堅持法律標準的實質所在。
7. 轉型時期的當代中國社會秩序結構形態呈現為一種極為復雜的情況,我將之概括為由'法治秩?quot;與'禮治秩序','道治秩序','人治秩序','宗法秩序'等組合而成的'多元混合秩序',這是一種'實質社會秩序',它同國家所確立的'法治秩序'這一'應然社會秩序'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如何實現由'實質社會秩序'向'應然社會秩序'結構的轉變,是中國在實現法治國家目標和進程中要面臨的並要解決的主要問題。
8. 跳出'周期率',要靠民主,更要靠法治。這是在在分析和比較毛澤東和鄧小平在民主思想上的異同之後,所得出的一個結論,這一結論內含了民主和法治之間的難以分割的'孿生'關系,也是在分析了新中國民主政治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之後,所得出的一個理論觀點。 劉作翔教授先後主持和完成了國家社科重點項目《執政能力建設和依法執政研究》、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課題《中國的案例指導制度研究》、中國法學會委託項目《群體性事件的防治》等10餘項課題。現正在主持中國社會科學院院級重大課題「中國法治進程中的權利沖突及其立法司法解決機制研究」。
1985年以來,劉作翔教授先後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求是》、《法律科學》、《法學》、《法制日報》、《檢察日報》等報刊發表文章210餘篇,其中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4篇,被《新華文摘》「論點摘要」摘登2篇,目錄索引16條。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法學》、《憲法學?行政法學》、《法理學?法史學》、《訴訟法學?司法制度》、《中國政治》、《毛澤東思想研究》、《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社會主義研究》等全文復印轉載40多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雜志轉摘5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1篇,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論點摘要」摘登2篇,被其他報刊轉摘10多篇。?
劉作翔教授出版個人學術專著7部,代表著作是:《法律文化理論》(商務印書館1999年出版)、《邁向民主與法治的國度》(山東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法理學視野中的司法問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法治的路徑——項目研究報告(2001-2006)》(山東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我之法學觀——劉作翔文章選》(湘潭大學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主編學術專著《法與公平論》(西北大學出版社1995年出版)、《多向度的法理學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出版)。
主編法律碩士教材《法理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出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後論叢》(第一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年出版)、《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法理學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出版)。
參編教育部、司法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等《法理學》統編教材6部,參編其他法學著作、教材、工具書、論文集等60多項。 1992年至2000年2月,劉作翔教授在西北政法學院工作期間,擔任法學理論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先後給法理學專業、刑法專業、法律史專業等研究生講授過法理學、法律文化理論、西方法學原著選讀等課程。在導師組共同指導過57位研究生,其中直接負責指導的有8位研究生,至2001年7月,這8位研究生已全部獲得碩士學位;1997年至2009年期間,劉作翔教授受聘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山大學政治學院等院校約100多位法學博士生評議審閱博士論文和參加博士論文答辯等。受邀參加中國社科院世經政所、吉林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管理學院3名博士後出站答辯。指導訪問學者3名。
2002年5月,劉作翔教授被批准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2003年9月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至2010年已畢業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8名,正在指導的博士研究生2名。2004年至2010年間,指導9名法律碩士研究生,現已畢業並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的5名,正在指導的法律碩士研究生4名。 2002年至2009年,劉作翔教授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合作導師,指導12名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研究工作,現已有8名博士後研究人員出站,正在指導的有4名。1992年至2000年2月,劉作翔教授在西北政法學院工作期間,擔任法學理論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先後給法理學專業、刑法專業、法律史專業等研究生講授過法理學、法律文化理論、西方法學原著選讀等課程。在導師組共同指導過57位研究生,其中直接負責指導的有8位研究生,至2001年7月,這8位研究生已全部獲得碩士學位;1997年至2009年期間,劉作翔教授受聘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山東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浙江大學法學院、中山大學政治學院等院校約100多位法學博士生評議審閱博士論文和參加博士論文答辯等。受邀參加中國社科院世經政所、吉林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管理學院3名博士後出站答辯。指導訪問學者3名。
2002年5月,劉作翔教授被批准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2003年9月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至2010年已畢業並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8名,正在指導的博士研究生2名。2004年至2010年間,指導9名法律碩士研究生,現已畢業並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的5名,正在指導的法律碩士研究生4名。2002年至2009年,劉作翔教授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合作導師,指導12名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研究工作,現已有8名博士後研究人員出站,正在指導的有4名。

Ⅷ 王小軍的介紹

法學博士,副教授,清華大學環境系博士後。2003年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並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進入寧波大學法學院任教,2008年於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獲法學博士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環境法學、經濟法學領域教學研究工作。近年來,主持浙江省哲社規劃、寧波市哲社規劃等各類科研項目九項,參與包括國家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技重大專項在內的各類課題十多項,出版專著一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二十多篇,研究成果獲省、市級哲社優秀成果獎三項。

Ⅸ 中國法學院排名 ~以及中國最有名的法學教授 (請註明是哪個學校的) 求詳細解讀~

法學院沒有本科排名和研究生排名之分,一般是按照教學質量、教授的知名度、就業等等進行排名~~
另外法學院的各個專業的排名情況也很重要,特別是在讀研究生的時候,注意專業上的排名
如武漢大學在國際法、環境法方面是在全國遙遙領先的
北大的刑法、行政法、法理學等等
人大的民商法

2010年全國大學法學院排名

1中國人民大學
2北京大學
3中國政法大學
4武漢大學
5清華大學
6吉林大學
7復旦大學
8中山大學
9廈門大學
10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1西南政法大學
12南京大學
13南開大學
14浙江大學
15華中師范大學
16華東政法大學
17山東大學
18北京師范大學
國內名校法學專業院校的不同發展歷程,學科發展的側重,特色。
一、老牌勁旅,雄風不減
昔日名揚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稱法學界的老牌勁旅,他們欣逢盛世,在激昂奮進的發展中在法學領域獨領風騷,雄風不減。 據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提供的相關信息顯示,2006年法學專業全國各院校綜合排名中,脫胎於「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寶座。
中國人民大學——老牌法學強校,民商法實力最強
人大法學院是在作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作為老牌的法學強校,擁有憲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其中民商法實力最強。名次 法學院系 一級國重 二級國重 一級博點 教授數 學術權威個數
1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是 4(1新增) 一批 69 王利明、陳衛東、高銘暄等16
2 北京大學法學院 是 4 一批 46 朱蘇力、陳興良、賀衛方等16
3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是 2 一批 100+ 馬懷德、卞建琳、徐顯明等14
4 武漢大學法學院 否 2 一批 36 余勁松、余延滿、曾令良等8
5 西南政法大學 否 2(1新增) 一批 50- 李開國、李昌麟、龍宗智等6
6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否 2(1新增) 二批 29 張文顯、鄧正來、姚建宗、霍存福4
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否 1新增 二批 44 吳漢東、范忠信、覃有土等5
8 廈門大學法學院 否 1 二批 28 徐國棟、邱興隆、陳安、朱崇實4
9 華東政法大學 否 1新增 二批 30+ 何勤華、顧耕耘2(或有童之偉)
10 清華大學法學院 否 無 自審二批 26 張明楷、張衛平、王保樹等11
11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否 無 二批 20 公丕祥、李浩2
12 復旦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2二級) 23 李昌道、張乃根、章武生3
13 浙江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2二級) 16 林來梵、孫笑俠、胡建淼3
14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 否 1 否(2二級) 13 沈四寶1
15 山東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3二級) 22 0
16 南京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1二級) 20 范健、李友根2
17 湘潭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2二級) 20 胡旭晟1
18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1二級) 16 葉必豐、鄭成良2
19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1二級) 14 司玉琢1
20 西北政法大學 否 無 否(0二級) 30+ 陳明華、汪世榮2
注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有十餘名返聘老教授。
注2:五所政法院系的專職法學教授數目只能毛估。
注3: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是否新增二級國重還有待考察,表中均計現有學科。
注4:中國政法僅有二個二級國重,即評為一級國重——略顯牽強。
注5:中國政法等院系刑法未獲二級國重,吉林大學卻意外收獲之——難道張文顯發力?
注6:中南政法自稱有44教授,是否少計?
注7:清華大學法學院如獲得民商二級國重,其排名應攀升至第七位。
注8:本排名以重點學科和博士點的指標為主要依據,兼顧師資力量。
注9:清華大學法學院的一級學科博士點是清華大學依許可權自行審批的,非教育部審批。
注10:山東大學雖擁有三個二級博點,但無大腕,故排名相應降低。
注11:沒有博點的西北政法入圍主要是基於同情,另看重其教授數目較多。
結論1:從一級國重的比拼來看,人大、北大和法大已經是不爭的第一集團。
結論2:武大法學院與西南、吉大,以及其後的中南、廈大法學院、華東、清華法學院和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構成了第二集團。
結論3:人大、武大(或許還有吉大)仍然憑老教授支撐,未來不容樂觀。
結論4:京外傳統政法院系日趨衰落。

Ⅹ 西北政法大學的學校領導

侯欣一:全國政協委員,農工黨天津市委副主委,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博士生導師
孫憲忠: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社科院民法學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新中國首屆民法學博士
肖國興:原華東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能源法起草者
葛洪義: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法理學學者
周作斌:西安財經學院副院長
王允武:西南民族學院院長
施天濤: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博士生導師
陳忠槐:原西北大學法學院院長、陝西省司法廳副廳長
楊小軍: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副主任教授,行政法學者
牛建華: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
關保英:華東師范大學法學系主任、博士生導師、行政法專家
劉作翔: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理學研究室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
董小龍:原西安體育學院黨委書記,陝西省教工委常務副書記
謝 暉: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院長,山東大學博士生導師
肖周錄:西北工業大學法學系主任
雷興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楊宗輝: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安學院院長
田龍海:西安政治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軍事法學研究所所長,軍事法學科帶頭人,曾任解放軍某軍事檢察院副檢察長、某軍事法院院長
劉丹冰:西北大學法學院院長
曾 加:西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王保民: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陳金釗: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副校長、博士生導師
曾月英:深圳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
石東坡:浙江工業大學教授、法學院副院長
白呈明:西安財經學院文法學院副院長,法學專業學科帶頭人
董和平:青島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陝西省憲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憲法學協會理事
張漢良:全國教育系統勞動模範、西安武警工程學院法律研究室主任
喻 中: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學者 魯智勇:中拍國際拍賣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傳敢: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社長兼總編
孫衍超:寧夏寶塔石化集團管理委員會主任、總裁,銀川大學董事長兼校長,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委員
劉家新:澳柯瑪集團空調器事業部總經理,曾獲得「中國品牌建設十大傑出企業家」
郭小明: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總監、法務部部長、首席律師,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專家組成員,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協會副會長
張 軍:陝西省投資集團副總經理 田文昌:中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在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設立了田文昌獎學金
崔峰:一級律師、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珠海市人大代表、珠海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王建平:一級律師、山東省十佳律師、山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朱占平: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員、西安仲裁委員會會員
尚倫生:甘肅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東方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被譽為「甘肅刑辯第一人」 藺安穩:中國新聞社副社長兼副總編輯、高級編輯,曾榮獲「全國優秀新聞工作者」稱號
白 冰:英皇簽約藝人、演員
張 婷:江蘇衛視2007年度絕對唱響全國女生12強選手
劉汝君:天津電視台《案與法》欄目主持人
江 雪:《華商報》首席記者
郭 敏:《雲南信息報》首席記者
楊海鵬:上海《財經》雜志高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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