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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導師委員會成員

發布時間: 2022-04-21 01:05:45

⑴ 如何獲得博士學位

《同等學歷申請博士學位條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施行 。
總則
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照本規定,向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博士學位。
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有權向同等學力人員授予博士學位的單位,可以在已授予畢業研究生學位的學科、專業,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
各級學位授予的標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一,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三)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准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4.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已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二,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應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曰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對於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專家推薦,學位授予單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直接申請參加博士論文答辯。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
1、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請人必須到學位授予單位,在該單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不少於五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三名。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在科學研究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意見。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三,組織管理
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在批准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時,應嚴格執行審批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或相應機構負責組織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核、課程考試、論文評閱、論文答辯等工作。應配備專職人員,處理日常工作。
學位授予單位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學位所需開支的經費,由學位授予單位參照研究生有關經費標准,做出合理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申請人在通過資格認定後,為准備參加學位課程考試或論文答辯,可享有不超過兩個月的假期。
博士學位申請人的所在單位應允許申請人到學位授予單位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有關的科學研究。
學位授予單位向同等學力人員頒發學位證書和向有關單位送交學位論文,均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學位證書需單獨編號。
四,質量監督
學位授予單位應建立健全質量保證與監督體系,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學位工作進行自我檢查與評估。
省級學位委員會和學位授予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檢查、監督學位授予單位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學位的質量。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對同等學力人員學位授予質量的檢查評估。
對違反本規定,不能保證學位授予質量的學位授予單位,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作出限期改正、暫停或停止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工作的決定。
五,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授予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並經三個月的爭議期後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博士導師組成員必須是博導嗎

是的。
一般都是博士或博士後。博士生導師要求應是本學科學術造詣較深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和科研人員,其學術水平在國內本學科領域內處於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培養研究生的經驗,至少培養過兩屆碩士研究生,能堅持正常工作,擔負起實際指導博士生的責任,有協助本人指導博士生的學術隊伍培養的研究生質量較好,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碩士生課程。
博士生導師的主要工作不在於為學生開出幾門課,而在於引導學生學習。或者說,導師的主要工作不在於「教」而在於「導」。引導學生熟悉本學科或相關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方法;引導學生進行創造性學習,提高其研究能力。

⑶ 讀博士的流程

1、接收通知書

由於招生單位錄取工作比較嚴格,招生院校會組織專人對所有報考材料(含筆試、面試成績)逐一進行復核,之後,院校將對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

2、繳納學費

考生在被學院錄取後,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課程的學費,否則便不能進行學習。

3、入學報名

資格審核和面試都通過且繳納完學費的學員,可以參加最近班次的課程學習,每年主要分春季班和秋季班兩個批次。

4、研修班學習

在研修班課程學習期間,不同的院校和專業課程時間不一樣,一般學制是3-5年,部分同等學力在職博士課程研修班學制是2-3年,部分學校要求在職博士學員需要滿足5年的課程學習才能申請博士學位。

5、課程考試

學員在課程學習環節可以申請並辦理《課程考試資格卡》,並且在規定時間之內通過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及國家規定的統一水平考試,成功通過考試的學員就可以進行論文答辯環節。

6、論文答辯

學員需要在全部考試通過後一年內提交博士學位論文,提出論文答辯的申請,並且在提交論文後半年內進行論文答辯。

7、申請博士學位

通過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並且滿足申博條件的學員,就可以向學校提交博士學位申請,獲得相關證書。

(3)博士導師委員會成員擴展閱讀:

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報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在境外獲得的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名時提交認證證書)。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3、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

4、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還須達到招生單位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

6、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及軍隊招生單位招收軍人博士生的要求及辦法,按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規定辦理。

⑷ 為何要設置博士學位

博士學位是標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學術水平達到規定標準的本專業的最高學識水準的學術稱號。在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三種學位中,博士學位是最高的一級。我國的博士學位由國務院授予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 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規定學術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學位部分博士學位的英文表述Doctor of Arts D.A 文學博士 �� Doctor of Dental Science D.D.S 牙科博士 Doctor of Engineering D.E 工程博士 Doctor of Ecation D.Ed 教育學博士 Doctor of Musical Arts D.M.A 音樂藝術博士 Doctor of Osteopathy D.O 骨科博士 Doctor of Social Science D.S.S 社會科學博士 Doctor of Veterinary Medicine D.V.M 獸醫學博士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J.D 法理學博士 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 J.S.D 司法學博士 Docto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D.B.A 工商管理博士 Doctor of Accountancy D.Acc 會計學博士 [編輯本段]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條件 [1]《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條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施行。 第一條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三)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力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准備申請博士學位的學位論文; 4.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5.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6.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學位授予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專家小組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對已確定具有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按本規定第十條的要求進行同等學力水平的認定。 第二條同等學力水平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認定申請人是否具備博士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水平。 (一)對申請人完成本職工作,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等方面做出成績的認定。 (二)對申請人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結構及水平的認定。 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門應對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組織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曰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對於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有重要的著作、發明、發現或發展者,經有關專家推薦,學位授予單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課程考試,直接申請參加博士論文答辯。 (三)學位論文水平的認定。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應在申請人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後的一年內完成。學位授予單位應指定博士生指導教師對申請人的論文進行必要的指導。 1、論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請人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應是在工作實踐中由本人獨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2)申請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或發明、發現等,對其中確屬本人獨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為學位論文提出申請,並附送該項工作主持人簽署的書面意見和共同發表論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證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論文、著作等。 (3)論文用中文撰寫,論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4)申請人必須到學位授予單位,在該單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參加為期不少於三個月的與論文相關的科學研究工作。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的相應學科專業學位授權點報告其論文工作情況並接受質疑。 2、論文評閱。 (1)論文評閱人:學位授予單位聘請不少於五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為論文評閱人,其中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至少三名。論文評閱人應是責任心強,學風正派,在相應學科領域學術造詣較深,近年來在科學研究中有突出成績的專家。申請人的導師、推薦人不能聘為論文評閱人。 學位論文評閱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請人,評閱意見應密封傳遞。 (2)論文評閱:論文評閱人應根據學位論文要求對論文是否達到博士學位水平進行認真、細致的評閱,提出評閱意見及對論文的修改意見。 3、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不少於七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導師、二人是學位授予單位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申請人的推薦人、導師不能聘為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答辯委員會的組成人選應先得到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認可。 學位授予單位的有關管理部門,應在論文答辯日期一個月以前,將學位論文送交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 (2)論文答辯:論文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的情況,就是否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作出決議。決議採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決議經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簽字後,報送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論文答辯應有詳細記錄。論文答辯應公開舉行。 (3)論文答辯未通過,本次申請無效。論文答辯未通過,但論文答辯委員會建議修改論文再重新答辯者,可在半年後至二年內重新答辯一次;答辯仍未通過或逾期未申請者,本次申請無效。 第三條學位授予 申請人通過同等學力水平認定,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報學位評定委員會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授予學位人員的姓名及其博士論文題目等應及時向社會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公布,並經三個月的爭議期後頒發學位證書。 申請人不得同時向兩個及以上學位授予單位提出申請

⑸ 陳建輝的東華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建輝,1958年9月出生,設計藝術學科教授、博士生導師 。曾任國家教育部碩士點評定委員會成員、中國美術家協會天津分會會員、中國紡織學會服裝專業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服裝設計師協會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紡織教育學會及紡織工業出版社編輯委員會委員、任CHIFC北京2004中國國際服裝院校師生設計作品大賽評審委員會委員;曾在「兄弟杯中國國際青年設計師作品大賽」、「虎門杯」國際青年設計大賽、「中華杯」國際服裝設計大賽、「綺麗杯」全國服裝設計院校邀請賽、中國服裝模特大賽等擔任評委
研究方向:
視覺造型語言分析、服裝設計藝術、服裝流行預測、家紡設計、服飾文化理論研究、現代藝術研究
主要研究成果:
⒈發表《服裝專賣店設計與品牌形象》、《服裝品牌的文化理念》、《服裝紙樣放縮放法新探索》、《品牌延伸及其在國內服裝行業中適應行》、《服裝品牌的文化理念》等二十餘篇論文
⒉發表《服裝畫技法教程》、《服裝畫技法教程》、《論西方繪畫形態》、《陳建輝藝術作品2000集》等《素描應試》、《素描教程》等多部教材專著
科研情況:
2005課題項目:
⒈2005春夏與日本UNIQLO公司合作:T-恤衫印花產品設計與開發
⒉東華大學 服裝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學生服裝設計大賽指導
國際交流與合作:
曾赴德國門興格伯拉赫應用科技大學、捷克共和國布拉格美術學院、查理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講學及訪問學者
其他信息:
曾多次指導學生在國內各項服裝設計大賽獲獎

⑹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准,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鑒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鑒標准,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鑒標准及學術期刊標准,並按評鑒標准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准;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置、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置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傑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於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台灣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於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先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台大法學論叢,並出版台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並曾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灣大學卓越計劃委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柏林自由大學)、英(劍橋大學)、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澳(墨爾本大學)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並是極少數曾在德國最高水平法學刊物發表過數篇論文的亞洲學者。依據南京大學資料庫統計,先生著作之轉引率高居華人法學界第一位。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啟發,法學人才之培育與海峽兩岸之法學交流等,均可謂貢獻至偉,被兩岸法學界公推為當代華人法學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國人。
先生1970年畢業於阿姆何斯特學院,1972年畢業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974年獲耶魯大學中國研究碩士學位,1975年獲耶魯大學中國歷史碩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JD學位。 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Henry L. Stimson教授、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研究領域主要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中國法專家,並在國際經濟法領域有重要的影響。
三、劉鐵錚
劉鐵錚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學學士、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碩士、美國猶他大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長,兼任許多著名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獲1981年度法科學術著作獎、1982年度傑出研究獎。曾經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為國際私法領域著名學者之一。
四、吳志攀
吳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律總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光華管理學院院長。
先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碩士、博士;並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199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威爾威爾威爾基金會學者。
先生的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金融法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五、孫笑俠
孫笑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哈佛大學高訪學者。自1992年起,歷任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書記、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光華法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2007)
社會職務有: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法理學、公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先地位。
六、陳長文
陳長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於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現任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講座。
先生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多次代表海基會參與兩岸事務會談。
社會職務有: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兼執行合夥人(注釋:理律法律事務所於1940年代原創辦於上海市,於1940年代末遷至台北,現為亞洲最具規模之一,並為華人世界中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該所擁有超過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等。
先生於法律實務界之成就,著稱於華人世界,並專精於超國界法律及法律倫理之研究。著有《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企業家跨國財經法》、《認識超國界法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等,並曾於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七、季衛東
季衛東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日本神戶大學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現任日本法社會學會(JASL)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CIDEG委員、專業期刊《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綜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委。自2006年起兼任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員。先生法學造詣精湛,被公認為改革開放後於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學學者,深受日本法學界敬重。
先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八、張文顯
張文顯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83年至85年於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於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校務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社會職務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及法學部主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和法律政治學,尤其在法理學與當代西方法哲學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畢業於原杭州大學哲學系, 198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司法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於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學,在行政法學領域居領導地位。
十、羅衛東
羅衛東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員。
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學習,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教師,期間1989年7月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科研二處副處長,期間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靜岡大學國際關系學部客座研究員,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處處長,1997年10月晉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學人文社科處(部)處(部)長,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學校長助理兼社會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浙江省政協委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經濟學
(五)教授委員會秘書簡介
謝英士
謝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灣人。東海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記者、公證人、開業律師、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高雄21世紀都市發展協會理事、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北京律盟知識產權公司副總經理、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紅十字總會顧問。
趙 駿
趙駿,男,籍貫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獲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2003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做訪問學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別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師事務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做律師。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商法的研究與教學。

⑺ 出生於安慶的博士生導師有哪些

1、段若鵬
1951年10月出生。安徽安慶人;現任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長期從事黨史、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等專業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並主持完成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階層結構變動研究。主編和參與編寫的有《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階層結構變動研究》、《強基固本——中國農業與農村重大問題研究》等。
2、程國賦
1966年生於安徽省安慶市,1989年畢業於徐州師范學院(現改為徐州師范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南京大學中文系攻讀中國古代文學專業的碩士學位,1991年提前一年畢業,攻讀中國古代文學專業的博士學位,1994年畢業,獲文學博士學位。現為暨南大學中國文化史籍研究所教授、副所長、中文系中國古代文學專業碩士生導師。
3、胡金焱
1966年9月出生,安徽安慶人,山東大學經濟學博士,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後,現任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常務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金融學年會常務理事、全國金融學碩士聯考考試指導小組專家、山東省金融學會副會長及學術委員會委員、山東省應用統計學會副會長等職。

⑻ 北京郵電大學博士生導師張平簡歷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
北京郵電大學電路與系統中心教授,現任電路與系統中心主任,中德軟體研究所副所長,《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編委會副主任,北京郵電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C3G總體組專家成員,國家863 FUTURE計劃項目總體組成員,WWRF副主席及遠景委員會成員,信息產業部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實驗專家組成員等。
張平教授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3G和B3G無線通信理論和技術的研究方面,先後承擔了國家863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部級項目及國內外企業合作科研項目近40項。其中「中國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研究開發項目」「TD-SCDMA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標准」獲得2003年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WCDMA基帶處理單元的研製開發項目」獲得2003年獲北京市科學技術三等獎;「碼分多址通信的新技術研究」獲199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目前已申請28項國家專利,其中6個已經獲得批准;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出版兩本學術專著《WCDMA 移動通信系統》和《第三代蜂窩移動通信系統-WCDMA》。
張平教授領導的無線新技術研究所(簡稱WTI)是國內外知名的無線通信科研機構和科技人才的培養基地之一。它的研究方向包括無線介面的信號處理技術、多址接入技術、無線資源管理技術以及移動IP技術,移動接入網的系統設計和實現,以及移動代理等。WTI的研究涉及移動通信領域的基礎理論及應用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的探索和實現,移動通信系統的標准化工作,以及移動通信系統商用產品的研製。
近年來,WTI在張平教授的帶領下,一直活躍在移動通信領域的研究和開發工作中,成功地完成了多項具有國內及世界領先水平的研究課題,包括國家部委、國內優秀企業和國際知名外資企業資助的科研項目,這些項目研究的領域涉及2G、2.5G、3G、B3G,包括中國第一個移動通信標准TD-SCDMA。同時,WTI也開展了多項面向無線通信的應用開發,與國內外的研究機構、製造商以及運營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
WTI的目標是成為國際一流的開放研究所,致力於研究移動通信領域前沿技術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移動通信技術的應用。在研究和開放的過程中,WTI逐步形成了一個年輕而充滿朝氣和理想的研究群體,成為享譽國內外的移動通信研發機構和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WTI大力鼓勵和倡導創新精神,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WTI成員在移動通信領域中不斷刻苦鑽研、力求創新,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出版專著5本;申請專利38項;在國際國內重要刊物上發表論文252餘篇。榮獲國家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二項、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一項。

⑼ 英國留學讀博怎麼樣

總體來說小曼還是非常推薦英國讀博的~下面小曼就分享一下英國讀博的好處~

1.享譽全球的高質量教育水準

英國教育制度歷經數百年的發展,以高量被國際上廣泛認可。科教方面,英國曾獲得過90次諾貝爾獎。英國的大眾傳媒在世界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在金融領域,倫敦貨幣市場的交易量比紐約和東京的總和還大;英國的時裝在國際上久負盛名;英國歷史悠久的藝術遺產為所有留學的人提供了世界獨一無二的文化氛圍。

在英國完成博士學位與許多國家的博士學位有本質的區別,英國博士學位以研究型為主,非教學式課程,並且專注度高,在英國讀博士只需要完成自己的研究課題,在美國和中國讀博士需要參與導師很多其它項目,不利於自己課題的完成。另外,英國強調的是學習的自主性和創造性,英國是教你怎麼去想,而不是告訴你去想什麼。

2.學制短,畢業較容易

在英國讀博士時間一般是3-4年,相對於美國和中國縮短了很多時間(一般為5-7年)。理科學生可能會花2.5年-3年左右的時間在實驗方面,然後就是論文寫作;工科學生在學期中間的實習對畢業論文會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如果實習做得不錯,還可提前畢業;對於文科學生,時間一般比理工科會長一點。

對畢業的要求也更強調研究的自主性、原創性和創造性,無嚴格的論文發表數量要求,只需要完成自己的博士論文和最終的論文答辯就可以了(一般是1-2個外審,外加1個內審)。博士學位能否順利到手,一大關鍵是導師和評委會對你研究能力和研究結果的評定。

3.作為留英的主要途徑

除了投資移民以外,目前在英國讀博士已經成為了留英最主要的途徑之一。對於之前已經在英國讀書超過4-5年的同學,讀博可以將簽證時間提高到10年,進而拿到英國永久居民。對於之前沒有在英國讀書的學生,博士畢業以後可以拿到一年的工作簽證,以留英找工作。而且目前英國基本所有高校都有僱傭外國員工的資格,因此畢業後進入高校做博士後或者講師,可直接拿到Tier 2工作簽證,滿五年後即可獲得英國永久居民。

4.可實習,配偶也可自由工作

國際留學生在英國是可以工作的,在學習的時候是可以實習的。英國讀博士拿的是Tier 4學生簽證,配偶可以申請Tier 4 Dependent簽證,擁有這個簽證可以在英國自由工作和學習。並且在英國學習六個月以上的學生都可以享受國家醫療保險體系,免費的醫療服務,不光看病是免費的,可能在配眼鏡,或者看牙醫的時候,都可以拿到不同折扣。

5.文化氛圍

作為英語的發源地,在英國學習,除了能夠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學到世界最領先的知識,同時能夠感受到各種各樣的國際文化。英國擁有非常多元化的文化,至今仍被激動人心的文化和藝術所圍繞,它的音樂、劇院、電影、文學,時裝無疑都可以使來此學習的海外學生在課余時間非常享受,在倫敦走著,便充斥著各種口音的英語,很多國家的人都生活在此。

英國也有著秀麗的自然風光,干凈的城市環境,恬靜的古樸小鎮,英國是一個不分種族、宗教和膚色的多元化的國家,它歡迎來自全球各國的人們。

⑽ 林濤的人物簡介

基本情況
姓名: 林 濤
性別: 男
出生年月:19 69 年 11 月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學歷學位:研究生畢業、工學博士(1997年)
技術職務: 三級 教授 、 博士生導師
行政職務: 學院教授委員會成員
電氣工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領導小組成員
主要研究方向 :電力系統運行與控制;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分布式電力系統;電能質量分析與控制
電力系統自動化:電力系統運行與控制、電力系統繼電保護與自動裝置、新能源發電與智能電網、電能質量分析與控制。
主要學術兼職
(2)電氣工程學科英文專業期刊的編委。
(3)電氣工程學科中文核心期刊「低壓電器」(中國,上海,ISSN 1001-5531)的編委。
(4) 電氣工程學科英文權威期刊(SCI和SCIE源刊)的審稿人。
(5)應邀在電氣工程學科重要國際會議上做專題演講。
(6)電氣工程學科重要國際會議「的學術委員會成員。
(7)電氣工程學科重要國際會議「2007,2009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lean Electrical Power」的學術委員會成員。
(8)中國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電工學科同行評議專家。
(9)湖北省自然科學基金評議專家。
(10)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評議專家。
簡要經歷
1997年畢業於華中理工大學電力工程系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專業 , 獲工學博士學位。1997年至2005年先後在國內電力企業和美、英、日知名研究型大學工作。2005年作為海外引進人才受聘於武漢大學電氣工程學院,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具體而言:
(1) 2005年9月至今,武漢大學電氣工程學院。三級教授、博士生導師、學院教授委員會成員、電氣工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領導小組成員。
(2) 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 美國佛羅里達大學(University of Florida)電氣和計算機工程系。作為高級研究員(Senior Research Scholar)完成了一項合作申請的美國自然科學基金會科研項目。
(3) 2002年5月至2003年4月,英國巴斯大學(University of Bath)電子電氣工程系。 作為研究員(Visiting Research Fellow)完成了一項英國工程與物理研究委員會(EPSRC)的科研項目。
(4) 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 日本長崎大學(Nagasaki University)電氣電子工程系。作為外國人特別研究員完成了一項共同申請的日本學術振興會(JSPS)博士後科研項目。
(5) 1997年11月至2000年5月,華中電力集團公司(現華中電網有限公司)技術中心工程師。完成了集團公司的科研項目,並主持了電力系統實時模擬裝置(RTDS)及配套設備的選型、購置和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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