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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大學教授李玟瑾視頻

發布時間: 2022-04-22 16:19:10

①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李玫瑾教授:如何走出失戀陰影

樓主,你好!
首先我在這里祝福你往後日子都少一點煩惱,多一點開心
對於你所說的這些問題我想說明
別讓失戀的悲痛、挫折感、憤怒一直堆積而啃食我們的身心。這就是所謂的一得一失。上蒼關了這扇門,就會為你再開另一扇門。
一:凝視前方、不回首、保持尊嚴:不要去找他、不要與他聯絡、不要再眷戀以往。雖然我會犯錯(人都會犯錯)、雖然我有缺點(人都有缺點),但我還有自己的尊嚴,我要維持自己的尊嚴,向前看、向前走!
二:要哭,洗澡時水聲,可盡情地哭。要叫,找個無人之處用力嘶喊。要撕,關起門來大力撕個痛快。想傾訴,找知心好友好好談一談。但發泄時千萬要注意對象,不要任意找人當倒楣鬼,對他亂發脾氣、傷害無辜。
三:做出不在乎的樣子:雖然不可能真正不在乎,但行動上這么說這么做就會影響到內心。可以這樣想:「他都不在乎了,我為什麼要在乎?」或是「對付負心人的最佳辦法就是讓自己活得好好地。」或是「你要看我難過痛苦,我偏不讓你稱心如意。」這些想法可幫助我們不掉入惡劣情緒的漩渦。
四:清除他的痕跡:把他給你的東西一一過濾。好用的東西可以留起來,會讓你回憶過往的東西通通丟掉,免得惹自己傷心生氣。也不要去你們以前常去的地方,以免觸景傷情,讓你情緒低落。
五:拿出紙筆、分別列出他的好處與壞處:如果他的壞處多於好處,那你何必在乎他。如果你心疼的是自己付出的感情,那麼算了吧!饒了你自己。如果他的好壞處相當,那麼別擔心,你還會碰到比他更吸引你的人。如果他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或壞處寥寥無幾),那你自己就要在下面圈選一項了:他是 完美 的。你是盲目的。不是你沒真正了解他,就是你所愛戀的是一個虛幻的理想形象(你自己塑造或是他假造出來的)。這樣的戀愛不真實、不扎實,本來就不能維持,早散早好!
六:參加活動、和別人在一起、談有趣的話題:派對、聚會、郊遊、舞會、看錶演、打球等動態而有很多人參與的活動要敞開心胸參加,並盡量加入別人的談話,發掘幽默有趣的話題,跟著大家一起笑,心情會轉為開朗。
七:離開去旅行:參加旅行團或與一群朋友到異國、異地去玩或作研究。異地的人文風情會讓你耳目一新。視野拓寬,內心產生嶄新的感受,舊有的煩惱就縮小、遠去、淡薄了。
八:與老友連絡:戀愛期間「重色輕友」全然不問老友死活,現在恢復「單身」了,還不趁此機會向老友們「自首懺悔」。有誰會像老朋友一樣又了解你、又不怪你、又包容你、又疼惜你?跟他們在一起,你不用掩飾、自在自得,全然沒有失戀之後的自我否定和懷疑,有助恢復本色。
九:投注於工作與研究:戀愛時容易分心,現在終於可以全心專注在工作與課業上了。化悲痛為力量,好好地努力,會有意想不到的成就,其他的榮譽也會跟著來。這就是所謂的一得一失:上蒼關了這扇門,就會為你再開另一扇門。
以上九點是筆者通過觀察與實踐多年的經驗總結,內中有很多都已應驗,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② 李玫瑾解讀馬加爵案等謎案背後的東西是怎麼回事

事件出自鳳凰衛視2月26日《名人面對面》,鳳凰衛視采訪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李玫瑾,談談犯罪心理方面問題。

以下為文字實錄:

解說:她是中國犯罪心理畫像第一人。

李玫瑾:犯罪人呢,實際上是介乎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間的一個群體。

解說:她如何體察人性常態?



許戈輝:都可以致命。

李玫瑾:都可以致他死亡,所以呢他們就認為這個人應該是被害的。

許戈輝:因為不可能有這個三個,這順序是怎麼回事,一個就已經可以死了。

李玫瑾:結果後來呢,也是作為一個疑難案件,當時他們找到我,實際上犯罪研究它涉及到,尤其偵查當中它涉及到很多領域的知識,我認為偵查本身它就是大量的藉助科學的手段和技術,所以這個呢,就是我不是法醫,所以我當時還沒有從法醫的角度。但是我從行為的角度呢,當時有一個還原,就是我認為他應該是先是到一個地方,他想自殺,他其中有兩個動作,一個動作就是錘腦袋,但是呢他沒死,然後呢,最後他又開始割手腕,他還沒死,為什麼?因為從現場痕跡來看,就是說他有一個樹林當中的移動的表現,而且樹上呢,在這樣的高度上都有血跡,這意味著他曾經用這個手去摸過這個樹,摟住這個樹,所以他的手腕上那個血就會留在那個樹上,這個時候如果也有可能別人在害他,比如拽著他往前走,已經割了手腕了,但還是拽著,也有可能。然後呢,但是他最後的死亡呢,他有一個噴濺點,他在一個柱,就是一個磚房面前,當時有大量的噴濺,這個噴濺我們判斷是什麼呢?他可以自己造成,也就是說他拿刀對著這個牆往裡一撲,就可以導致扎到心臟,然後這個才會出現這個噴濺。如果他背朝到這個牆,他就不可能出現這樣的噴濺的血形,所以真正致死是他最後扎自己胸口這一刀。那麼這個剛開始我並沒有還原到這樣的一個程度,我當時也感到很困擾他這個,但是我覺得這個三個順序應該是這樣一個順序,後來見到一個法醫,也是廣東的一個很有名的一個法醫,他當時就給了我一個提示,他說你有沒有想到是自殺,他這樣一句話我突然就明白了,因為這個行為的順序只有自殺才能解釋,他殺是很難解釋的。所以後來我就明白了,就是說,後來我就問他為什麼會想到這個問題,他說其實自殺的時候,有時候一種手段死不了,他會換一種手段,而殺人呢往往他要想致你斃命,他除了有威逼之外,他基本就比較簡單。

許戈輝:他會用把一種手段用到極致,直到達到目的是這個意思嗎?

李玫瑾:他要是威逼的時候他會有各種各樣的,他的一些傷口會在其他地方出現,而這個人所有的傷口都是能夠到的傷口。

許戈輝:哦,這樣。

李玫瑾:對吧,在偵查心理分析畫像當中有一項就是死因心理鑒定。

許戈輝:是,其實您剛才給我講的時候,我一直在想說,就是這個他這個最後致死的這個路徑,這個似乎不是您去研究的這個領域,您應該去研究的是這個人得有多強烈的求死之心才會一遍又一遍地用這種致命的手段在戕害自己。

李玫瑾:對,這是一個分析,但是犯罪心理分析不是光一個問題,你說的這實際上是一個行為動機問題,動機呢,是最難的一種分析,一般在我現在來做案件分析的時候,動機是不太靠前的,我更多是考慮就是第一這種人他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第二他怎麼做的,我很在乎他的行為方式。然後第三呢就是行為的心理問題。

李玫瑾:當一個人他完全不太接觸這個領域,他第一次看這樣的圖片,會對這個社會覺得太可怕了。他當時在法庭上講嘛,我請求法官判我極刑。

解說:一遇上熱點案件,媒體都少不了邀請李玫瑾點評分析,作為犯罪心理專家,她破解難題無數,但從幕後走到台前成為一個公眾人物,「解題高手」李玫瑾卻被一個問題困擾了許久。

許戈輝:您的研究工作呢本來在長期以來都是在幕後的,但是這些年呢,因為這個公眾對於很多刑事案件的關注,您就頻頻地走到台前來。在這個過程中您覺得最累心的是什麼?

李玫瑾:最累心的就是有很多話不能全盤托出,你說的這個問題其實挺,還沒有人問過我這個問題。因為我們知道犯罪呢是一個我們社會當中很讓人痛苦的一件事情,其實我認為不光是被害人和被害人的親人們痛苦,如果把一個案件完全裸露在社會面前,會讓很多人受到傷害的。我印象當中有一次我帶我的一個研究生是女孩,去一個地方分析一個案件,我當時在看這個案件的法醫的檢驗,然後呢,他的照片都是被害人很慘的照片,我帶著這個孩子,她坐在我這個左手,這邊是刑偵人員把(照片)給我,當我看完以後我就直接遞給這學生,因為她是我的學生嘛,所以我想都沒想就直接交給她了。後來我就發現,從這案件之後的晚飯到第二天早飯她都不怎麼吃飯,然後她話也非常少,我後來突然反應過來了,她是第一次接觸這么可怕的畫面,所以後來,這也是我後來不太帶女生去做這種事情,就是去做案件分析。那麼還有一次我記得,我跟。

許戈輝:您自己經歷過這樣的過程嗎?

李玫瑾:沒有嘛,我覺得我在這方面情商特別弱,像這樣的情況讓我明白,就是有很多犯罪的事情,就是包括它的現場,包括整個的案情,不是所有的都能夠拿出來說的,尤其在外人面前。當一個人他完全不太接觸這個領域,他第一次看這樣的圖片,或第一次聽到這樣的事情,他們會受不了的,會對這個社會覺得太可怕了,然後生活的一些這種絕望或者失望,這是一個問題。另外一個問題呢就是在談一些案件的時候,我還要考慮,不光要考慮被害人,甚至犯罪人的親人,這個問題呢,實際上像2004年馬加爵的案件,那個案件當時社會影響非常大,因為當時全國通緝令那是也很少那樣做的,全國通緝,所以所有人都在關注。

解說:2004年,大學生馬加爵在宿舍連殺四人,案件震驚全國。從當時的證據看,他既不為財,也不是沖動殺人,行為方式也絕非精神病人,參與辦案的警察跟李玫瑾說,馬加爵案很值得研究。

李玫瑾:這個案件當時最有爭議的就是他的動機問題,那麼我當時去做調研,我就明白他的動機了,但那個時候我已經有這個意識了,就是說他為這個事情殺了四個人,實際上是在遮掩他自己的一個事情,那麼這個他確實犯罪,他要承擔他的法律責任,可是呢,他這種遮掩的這個事情我認為是人性的常態。

解說:馬加爵的犯罪動機是什麼?是當時探討的熱點。很多人把原因歸結為「窮人的自尊」。李玫瑾堅持到馬加爵被執行死刑後,才公布了對馬加爵犯罪心理的分析報告,她說,貧窮並不是問題的起點,真正導致馬加爵犯罪的是他強烈壓抑的情緒,扭曲的人生觀,還有以我為中心的性格缺欠。

李玫瑾:即使犯罪人他犯罪了,他有些涉及到他的一些,就是很隱秘的一些情感,或者一些自尊的東西,我應該也要為他保留,我不要急於地給他裸露出來。

許戈輝:但是如果這個和公眾所要求的知情權產生矛盾呢?

李玫瑾:我認為這個知情對於公眾來講沒有意義,也就是說你在之前你可以不知道,但是你應該相信我們的法律是公正的。所以在司法程序上沒有任何問題,沒有問題,那麼他活著我可以先不說,等他走了,也就是說這個保密的這個問題,為了他而存在,他已經不在了,那麼我可能給大家一個答案,這個是可以。他本身已經為這個事情請求赴死,他當時在法庭上講了,我請求法官判我極刑,然後在結束的時候他說,他大姐要求你一定要上訴,但他自己堅決不上訴。所以我認為他已經在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勇敢地承擔責任了。

許戈輝:但這個是您剛才所說的無奈嗎?或者就是說累心的部分嗎?

李玫瑾:這是第二個層面。

許戈輝:就是知道的實情不能全盤托出。

李玫瑾:對,這是第二個角度。那麼後來我看到他的家人,包括他的大姐也多次接受采訪,就談到了很多網上的一些議論,他們也很,比如說出現一個案犯就說這又一個馬加爵。所以我認為其實這也是一次又一次地去。

許戈輝:重新在揭開他們的傷疤。

李玫瑾:對,傷疤。我個人覺得被害人,其實被害人是很無辜,很痛苦的,可是有時候你有沒有想到過,這我剛才談到的是一個案犯本人,那麼現在我要說的是案犯的親人,他們的親人呢應該說,當自己的一個親人做了很嚴重的犯罪的事實以後,就是他沒有回頭路了,而且要接受法律的處罰,甚至全社會來聲討,那麼他的親人,首先第一他沒有參與任何這個去幫助他,然後第二呢,他也不希望自己的親人出現這樣的行為。那麼他們在社會幾乎的不到任何一點同情和幫助。所以。

許戈輝:許戈輝:而他們恰恰是還在的,而且要把日子繼續過下去的那一群人。

李玫瑾:對,所以我覺得這是我再看到的第三個層面,不要簡單地憤怒,也不要簡單地去斥責一些相關的人員,而是應該了解這個人為什麼這樣做,當我們了解他為什麼這樣做的時候,我們怎麼讓他今後不這樣做,所以這是我覺得在我的工作當中要接觸媒體的時候最無奈的一件事情。

李玫瑾:其實我也不是在做辯護,但大家覺得,你既然給他找犯罪的原因。

許戈輝:那就是在辯護嘛。

李玫瑾:犯罪人呢,實際上介乎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間的一個群體。

解說:2010年,大學生葯家鑫深夜駕車撞人,並扎了傷者數刀,致其死亡的案件在網上吵得沸沸揚揚,李玫瑾在某檔節目中就「為什麼葯家鑫不是扎一刀,或者兩刀,而是扎六刀。」這樣的行為成因進行了分析。

李玫瑾:我們心理學上有一個詞,就經常叫強迫行為,強迫行為就是什麼呢,就是他做的這個動作往往不是他的一種興趣動作,而是一種機械的他在做,那麼這個動作呢,往往它會變成一個什麼呢?替代行為。他拿刀扎向這個女孩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理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兒彈琴的一個同樣的一個動作。當我不滿的時候,我彈琴本身是來,就是發泄我內心的一種憤怒,或者情緒。因此當他再遇到這么一個不愉快的刺激的時候,他看到一個人被撞傷了,而且在記他的車號,他這個刀的行為實際上類似於砸琴的行為。

解說:李玫瑾這段話引來了鋪天蓋地的憤怒,大家紛紛指責她把葯家鑫的殺人動作用彈鋼琴來解釋,是在為葯家鑫辯護,那段時間她的博客每天都充斥著各種咒罵。

李玫瑾:很多時候我都會講到就是說,他該不該死不是我來說話,那是法庭來判斷的,那麼這個人可惡不可惡,這個不知道,重要的是他為什麼這樣。

許戈輝:但是恰恰大家的憤怒來源於覺得你沒有一個是非黑白,你在為這個施害人為犯罪在做辯護,這是大家所不能容忍的。

李玫瑾:其實我也不是在做辯護,但大家覺得你既然給他找犯罪的原因。

許戈輝:那就是在辯護啊。

李玫瑾:就是給他找理由,對,所以這是我覺得讓我這些年最為痛苦的。但是我覺得現在這兩年有所改變,尤其是我在一些媒體上通過一些更多的來介紹一些相關的研究。

許戈輝:你覺得大家會變得越來越來越理性。

李玫瑾:對,我現在看到網上很多的就是能夠理解了,所以我特別欣慰的就是說,甚至有很多年輕人,主動在網上給我留言,就說當初對你有誤解,對你的言論很不敬,然後向你道歉,當我看到這些話的時候,真的心裡覺得,哎呀,這個就是一種特別的滿足,就是說你終於得到大家的理解了。

視頻片段:起立,報告李老師公安大學09偵查上課前集合完畢,應到35人,實到35人,報告完畢,請您授課。

好,上課。

是。

解說:李玫瑾從八十年代中期就開始在公安大學講授犯罪心理學,她說有將近十年的時間她都在做教材,為研究打基礎。直到1992年,她得到一次去地方派出所實踐的機會,一年的實踐經驗讓李玫瑾開始對自己的專業有了新的體悟。

李玫瑾:我也做過半年的預審,偶爾也偶爾審過一兩個案件,我記得早期我審的基本全是失敗的。

許戈輝:怎麼講啊。

李玫瑾:因為我記得最早在青島工作,有一個女孩,當時我師父交給我的活兒就是說,你就問她來沒來過青島就行,就把這個問題問清楚,然或來過幾回,她們好像是一個制假的一個團伙,專門製造假東西然後賣,包括煙還包括什麼。這個女孩呢,當時我覺得她就是農村的女孩,特別老實,然後頭都不抬,就這么扎到底下,我就坐在旁邊開始跟她聊天,就是我想先拉近心理距離嘛,讓她放鬆,然或我就跟她(說)多大了什麼的,家裡干什麼,然後兄弟姐妹幾個,然後這個什麼時候出來,有沒有談過對象,問到最後的結論就是,我說那你來過青島嗎?沒,她就是一句話沒,我說那青島離你家也不遠,我說你村裡這么多人來,你跟他們來看看,我說應該很容易吧。沒來過,沒來過,就是沒來過,後來我就跟我那師父說,我說根據我對她的了解,她沒來過,我師父說她騙你呢,我說不可能,特別逗,因為他已經問了其他的人,就是誰來過他都知道了,然後他就說你把她帶過來吧,然後就把她領出來,領到我們那師父的辦公室,然後就讓她坐在凳子上,我師父一下跳到對面桌上,然後就問她,你叫什麼名字,我那師父就問她,跟我就完全不一個風格了,然後她特別意外,一邊抹(眼淚)一邊說啊,來過來過來過,哎呀,整個我這心裡就崩潰了,我後來才知道這個,實際上說犯罪人有時候和我們這個很多的,應該說好人吧,包括我們的一些學者,他可能不太在一個世界。真的這個有的時候你在社會底層,包括我有時候接觸一些實務部門的,像法官、檢察官,還有我們的警察,就是這種比如說,我們現在老說他們怎麼樣粗魯,反正就這種批評聲音吧,他們有時候也很痛苦,就是實務部門呢,他的工作性質決定他所面對的一些難題,在解決過程當中,有的時候確實是他們會有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但是呢,就是我們理想的這個要求呢,或者說比較文明的要求呢,又是另外一個層面。

許戈輝:我理解,您說的就是他民用不同的語境在說話,那勢必雞同鴨講。

李玫瑾:不同的語境,實際上是不同的背景,不同的社會背景。

許戈輝:對。


李玫瑾:而且有些就是比如說龍布羅梭,就是最早研究犯罪人的一個學者,是義大利人,他就說過這樣的一個話,他說犯罪人呢,實際上是介乎正常人和精神病人之間的一個群體,他認為有很多犯罪人他並不是我們那些法學家們想像的那類人。他說其實有很多這個法學家們站在道德的高度上,然後對一些這個社會的問題表現出一種理想化的狀態,他說實際上呢,這些人的身邊呢,比如說監管的警察,就是獄警,然後接觸他們的法官,或者檢察官,或者警察,以及包括這些罪犯身邊的親人,他們對這些人(犯罪人)的了解往往和那些就是站在道德的層面,或者站在一個理論上層面的人,他們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們會發現有些犯罪人連家人都已經放棄他了,都不讓回家,為什麼?因為他不光禍害社會,他也禍害家人,然後呢這個家人沒辦法就希望推給警察,那麼警察呢,他們又需要依照法律去行事,所以這個有的時候,我們看到這個社會的,它就是我在這個角度,我又接觸實務部門,我也接觸理論界,所以我經常能感覺到這個兩個界的這種沖突

③ 李玫瑾育兒有哪些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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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李玫瑾對青少年心理困境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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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李玫瑾直言:長大後有出息的孩子,一般有這些特徵,你家孩子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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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聽尹建莉的家長和聽李玫瑾的家長,培育的娃有何區別

作為一朵育兒界的小花,兜媽這些天里看到的最熱育兒界新聞,就是尹建莉老師和李玫瑾教授的「皇城PK」了。

雖說兜媽平常關注的都是崔玉濤老師,畢竟人家長得萌噠噠嘛!

其實,不管是李玫瑾教授的「嚴管擅誘」,還是尹建莉專家的「愛與自由」,只要它適合孩子,就是最好的教育。

一位網友曾留言道:「因材施教,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我女兒就說過,我把她教育成功了不等於我的方法適合所有人。」

所以,家長「吃瓜」的看點不是在於兩位育兒大咖誰對誰錯,而是通過這兩種育兒理念,「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搜尋到適合自己孩子的那條教育道路。

⑧ 教育專家李玫瑾的女兒竟然是學渣,她的教育觀還能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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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請問這是哪位老師的講座,秒拍里看到。覺得很有用想多看看學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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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 居然被一個犯罪心理學教授刷屏了,孩子應該怎麼教育

六歲前的孩子應該怎麼教育?

這個問題,讓一位犯罪心理學專家來回答,會不會讓人覺得有點別扭?

近日,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心理學教授李玫瑾的一段演講刷屏了!

李玫瑾教授曾因在「葯家鑫案」中的心理分析而被不少人熟知。她長期從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問題研究,曾對許多個案進行過詳細調查,在她眼裡,養育孩子的過程中有一些規律是可以追尋的。

「大手牽小手」將李玫瑾教授的演講內容與她此前在其他場合的部分觀點整理成文,真的非常有價值!推薦大家一定細讀!

6歲之前一定要說不

一個三四歲的孩子和爸爸媽媽鬧,家長應該說不行就是不行。

這孩子鬧吧,他能怎麼和你鬧?大不了在地下打滾。

但到了十三四歲,家長突然跟孩子說:「我以後不給你錢了,你不能去網吧玩。」結果會如何?

孩子還會和你鬧,但他有好多種途徑——離家出走,因為他腿硬;還有的,會跳樓自殺或者服毒自殺。

我曾經接觸過這樣一個案例——

一名12歲的男生,就因為母親說了他,就服毒自殺了。

有人問,為什麼這么點大的孩子就知道自殺呢?

因為在孩子的眼中,家長的愛是沒有限制的,孩子已經學會了用「愛」來威脅家長,只不過,他還不知道死亡的意義。

所以,六歲之前,家長一定要給孩子相關訓練。

我們知道,孩子2歲之前,還不怎麼會說話,大多數情況下是覺得痛苦了、不舒服了,就用哭聲來表達;但3-5歲就不一樣了,孩子的哭聲已經有一定的目的性了:

我要這個東西。你不給我, 我就哭!

比如,有天孩子在商場里看中了一個小汽車,家裡其實已經有了類似的玩具,家長不同意買,孩子就開始哭鬧了,「不行!我就要!」,還賴在商場里不走了。

很常見是不是?

記住,家長一定要在孩子3-5歲的時候,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克制任性」。

第一步:

直接抱回家;當場不要打也不要罵,讓孩子哭去。

第二步:

回家後抱到卧室里,一對一,不管誰,一個人管足夠了,把門一關,其他人不要來勸來干涉。

第三步:記住四個「不要」

不要罵孩子,要給孩子樹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觀念

不要打孩子,大人打小孩,這不公平

不要說教,孩子哭鬧時,你說什麼在他聽來都是噪音

不要離開,他就是鬧給你看的,所以你就坐在旁邊看著他鬧。

所以,你就坐在那兒,表明你的姿態,「今兒這事說不行就是不行,你管你鬧吧」

孩子當然會接著哭啊鬧啊,說不定人一歪腦袋還會磕到桌角上,你別擔心,他肯定知道疼。

你問他,磕到疼不疼啊,他也許會嘴硬「不疼」,行,不疼那你接著磕。

放心,孩子沒那麼笨,他知道疼,不會繼續去磕。

等哭到精疲力盡了,你給點兒愛,拿熱水毛巾給他擦擦臉,不然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淚也挺難受的。

擦完以後孩子會想,你是不是回心轉意了?

這時候你一定要把毛巾往旁邊一放,跟上一句話:還哭嗎?要哭接著哭。

你看,你沒有打他罵他,也沒有不文明,你只是你這種方式告訴他——

如果你鬧起來沒道理,我不心疼,我也不讓步

我也不跟你鬧,你就鬧吧。

這一次他就會知道了,鬧是沒有用的。

對孩子的無理要求堅決說「不」的家庭,孩子從小就知道,他不是家中的特殊人物,他不可能對父母提什麼特殊的要求,也不可能以什麼極端的手段要挾父母。他們時時能感受到父母的愛,但是,這愛是有原則的。從小生活在原則中,他們長大也會成為有原則的人。

所有的孩子都會從中感知你的反應。只要你堅決,他就明白了。從此之後,他不會再如此辛苦地與你鬧!然後你再進行疏導性教育,恩威並施,讓他知道,父母愛他,但父母不遷就他——這種「較量」越早越好。

但是注意,鬧沒有用,可也要注意另外一點——不能讓孩子太壓抑了。

給孩子留條交流的路

剛才說到,孩子哭累了,不鬧了,這時你要說一句很重要的話——

以後有什麼事情,能不能好好說?

如果你能說服我,說不定我會考慮你的要求。」

這是給孩子留一條路,跟家長溝通和交流的路。

孩子可能又會和你說,「我想要那輛小汽車啊」

你就可以問他,「那這輛小汽車和家裡的有什麼區別呀?」

注意,這是鼓勵孩子和你交流。

交流有一個原則,記住——

「三比一」,即孩子提出三次要求,滿足一次。

讓孩子知道交流有用,但又不要每次都給。

所以,這樣就建立了你和孩子間一個好的關系——

1. 你明確說不行的事情,他就不能鬧了

2. 如果他真的想堅持,他會跟你商量。

有了這個基礎,到了青春期,你們倆的關系就好相處了。

等待為了更大的滿足

再來說說,讓孩子學會克制誘惑。

剛才咱們討論的是孩子在你跟前鬧,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不在孩子身邊的時候,他能不能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控制。

這是人成長中必備的素質,要學會克制誘惑。

我們可以怎麼做呢,比如,你找點好吃的小零食,剛開始的時候,每三天給孩子吃一次,不要天天給,一個月後,孩子已經養成了這樣的飲食習慣。

接下來,你跟孩子說:

這次給你的零食,你能不能先不吃,保留三天;

要是能做到,那三天後我再給你追加三份;

如果你吃了,那麼三天後的那份好吃的也沒有了。

說完之後,你把零食給他,然後你走開,不要管。

但你要做到一點——如果孩子吃掉了,那三天之後,你就說今天這份沒有了,要吃就得再過三天。

如果他真的把這份零食保留下來了,那你就履行諾言,給他三份。

這樣孩子就會知道——等待可以獲得更大的滿足。

這樣的訓練是讓孩子具有克制力,等孩子上學以後,你也要告訴他,現在的剋制是為了今後的長遠。

否則,這孩子會沒有耐性;如果沒有耐性,到了上學後、青春期,一定會出問題。

讓孩子「管別人」

孩子自私,這是很正常的事情。

孩子小時候,都是別人幫他;即便一點點長大,現在學業壓力那麼大,爸爸媽媽也不會給孩子子再去增加什麼負擔,好好念書就行;所以一直到考上大學,孩子都只要管好自己就行。

等他考上大學,他會覺得,這是我憑自己努力考上的大學,和其他人沒關系。

這么想很自然,因為從小到大,他在家裡都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事情,不需要管別人。

其實,應該讓孩子學會「管別人」。

比如,孩子五歲左右,能跟家長一起坐在飯桌上吃飯了。這時候家長要立下一個規矩——家長不動筷子你就不能先吃飯。

這個事很簡單,但非常有效。

我們知道,孩子一般放學了,四五點了,就開始有點餓了。可是我們吃飯一般在六點前後;很多老人心疼,覺得孩子餓了,先吃吧。

我覺得,晚吃這一個小時,孩子餓不壞,也餓不死。

我們知道,人生本能的痛苦,是飢餓。

人走上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後的痛苦還有很多,人只有在痛苦的時候才能理解別人的痛苦。要讓孩子在這種小小的痛苦面前,知道別人跟他一樣,也會經歷類似的痛苦。

也讓孩子知道,我們是一個家、一個整體,要有「別人」的意識。

這是從吃飯中學會了忍受。

再舉個例子。

我女兒小時候,跟我回爺爺奶奶家。她看到我在剝橘子,守在旁邊很想吃;我剝好橘子後只給她一瓣,告訴她:「把這瓣橘子給爺爺送去。」

她拿在手裡看看我,看看爺爺,不想送去;我就告訴她,「你要是不送給爺爺,接下來我就不給你吃。」

於是她乖乖地去送了。隨後,我還要求她把橘子分別送給了外婆、姑姑和爸爸……

橘子眼看就剩下最後一瓣,這時女兒做了一件事——

她拿起最後那瓣橘子,塞到了媽媽的嘴裡。

我表揚了他,並且重新剝了一個完整的橘子給她。

在這個過程中,孩子對整個家庭有了概念,這就是防止自私的觀念培養。

類似的細節還有很多。比如吃飯時如果家裡哪個成員還沒回來,就要撥出一份留著。到後來孩子就自然成習慣了,腦子里有別人了。

讓孩子學游泳

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進行挫折訓練,這在性格訓練過程中十分重要。

很多大學生,讀到碩士、博士了,都從樓上跳了下去。動不動就跳下去,失戀了跳,連為了論文推遲答辯沒通過這事都跳了下去。

這些青少年倒是挺省事的,兩手一攤跳下去也就不用愁了,不重視自己的生命,這一方面說明他們心中比較自私,上面我們說過的,心裏面沒有他人的觀念;另一方面,他們沒有忍受挫折的忍耐力。

所謂忍受挫折的忍耐力,其實與意志力息息相關。意志力的培養,不是憑借智力培養得出來的,而是通過體力的培養。

所以孩子小的時候,要讓他適當吃一點體力之苦。人只有忍受過體力之苦,才會承受住生活之難。

像我們小時候經歷過拉練訓練,其實非常好,走不動也得跟著走,不然沒有退路,這種適當的訓練方式就很好。

說到這里,我想說說,現在有這樣一類家長非常愚蠢,動不動就告學校——孩子受傷了告學校,有點什麼事就就找學校,這種行為其實很愚蠢。

這樣一來,學校很多事情都不敢去做了,但有些訓練就得學校來干!如果學校沒有進行這些吃苦耐勞的教育的話,家長其實很難做。你父母有可能帶著孩子步行走上三天嗎?幾乎不可能!

這樣,就使孩子喪失了接受必要的經歷和教育的機會。

如果現在學校體力訓練搞不成,我再給家長一個建議——讓孩子學游泳。

游泳這事也要趁早。七八歲甚至五六歲都行,送到游泳池,教練會說你們家長都出去吧,你們在這兒孩子學不了。

為什麼呢?因為接下來,教練會拿著桿子把孩子都趕到泳池裡,甚至是把孩子抱起來扔到泳池中。

孩子到水裡使勁撲騰啊!其實,在教練的看護下,孩子都好好的。

但第一天接孩子的時候,你一定要問孩子一個問題:「第一次下水的時候是什麼感覺?」

孩子一定會說,「嚇死我了,我喝了好幾口水」……

家長繼續問:「那後來怎麼樣了?不是也好好上岸了嗎?!」

你要告訴孩子,以後人生過程中也許會遇到挫折,可能也覺得自己都快死了,但只要肯撲騰、肯努力,就一定死不了。

以後他再遇到這個挫折,你就給他講這個道理,他肯定忘不了。

以上這些問題,都要在12歲之前做。

我遇到許多無助,甚至絕望的父母,對自己長大了的孩子,說不聽,罵無用,打不過……當他們無奈地向我訴說孩子的問題時,我只有一個感受:「為時已晚」——他們錯過了心理教育的最佳時間……

一般而言,孩子出現行為問題或心理問題,如:逃學、撒謊、網癮、頂撞父母、離家出走、動輒自殺、打架傷害、參與搶劫等「發病期」多在12歲至18歲前後。但是,這一年齡段的行為問題和相關的心理問題都源於12歲之前,並且源於父母對孩子的撫養方式。

人在青少年時期,甚至在成年時期出現的情感問題,原因可能要追溯到幼年,從他早年的生活背景中找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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