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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大學中外國教授

發布時間: 2022-04-24 16:14:17

Ⅰ 廈門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的研究生導師有哪些啊

陳安,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政府根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國際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等。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法理、國際投資法、國際經濟合同法、國際仲裁法等領域的科研和教學。撰寫和主編的主要著作有《國際經濟法》、《國際經濟法總論》、《美國對海外投資的法律保護及典型案例分析》、《ICSID述評》及《MIGA與中國》等25種,合計約1.100餘萬字。

曾華群,法學博士,教授,國際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馴。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投資法、歐洲聯盟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教學和研究。

廖益新,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法學院院長,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仲裁員、廈門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職。研究方向和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國際稅法和經濟法。

徐國棟,教授,廈門大學法學院羅馬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研究會理事,主要從事民法典基本理論、羅馬法的研究。

柳經緯,教授,法學院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廈門市檢查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民商法及海峽兩岸民法的比較研究。

齊樹潔,教授,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法及海峽兩岸民事訴訟法的比較研究。

朱崇實,教授,廈門大學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理事,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金融法、投資法的研究。

陳立,教授,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福建省刑法學會副總幹事,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執業律師。主要從事中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經濟刑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徐崇利,男,1966年生,浙江平陽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經濟經濟法學會理事兼副秘書長,美國坦普爾大學法學院福布萊特訪問學者,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及國際私法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Ⅱ 廈門大學教授在國際學術界取得過怎樣的成績

廈門大學人文學院中文系教授,是南京師范大學世界文學碩士、山東大學文藝學博士;哈佛大學訪問學者。主要講解西方古代文學、西方現代文學、美國學院話語(雙語課:全英文授課)、歐美生態文學、神話學、生態視角的歐美文學研究、英語文學名著原文細讀與翻譯等本科和研究生課程。

Ⅲ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的師資力量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和科研成果豐碩。現有專任教師14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51人,同時聘請外籍專家和教師42人。教師中,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人 ,入選省級「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1人,入選省「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4人,省級教學名師2人。2004年至2010年,全院教師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523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146篇;出版了專著、編著、譯著、教材、工具書165部;37項科研成果獲省市級以上獎勵。2005年以來,學院承擔各類科研項目有128項,其中11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34項省部級項目,9項歐盟項目。

Ⅳ 廈大美籍教授潘維廉當選感動中國人物,他都做了哪些事

1.廈門大學管理學院教授潘威廉之所以能夠被評為感動中國2019人物,是因為他是福建省第一個拿到中國綠卡的外國人,而且他用自己在中國三十年的經歷,見證了中國一點一點富強起來的過程,也通過自己的文筆,用自己外國人的眼光書寫了中國近三十年的改革變化和經濟發展,而且他還熱衷於慈善事業,雖然是外國人,但是卻有一顆中國心!

Ⅳ 廈門大學如何

還是不做項目大學不錯,是屬於世界一流的大學還是不錯的,。

Ⅵ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的著名學者

知名學者周辨明、林語堂、洪琛等學貫中西的知名教授先後來院任教台灣詩人餘光中、泰國僑領蔡悅詩、陳漢洲及金融業界精英朱德貞、李小加曾在此求學。

Ⅶ 潘維廉教授

潘威廉(William N·Brown),是福建省第一位持綠卡的外國人,管理學博士,曾任美國第一證券公司副總裁。1988年起任廈門大學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外國專家、教授。感動中國候選人。
老潘年輕時,是美國空軍,退役後,25歲那年,認識了在台灣出生並長大的美國女孩蘇珊(中國名叫李淑琴),他們的紅娘可以說是「中國」,因為都熱愛中國從而一見鍾情。婚後育有二子,名字是「中美合資」的,叫神農和馬太。1989年1月,接受廈門大學MBA中心的聘請,舉家來到中國.
曾兩次榮獲「福建省優秀外國專家」稱號,1993年9月獲中國國家外國專家局頒發的「友誼獎」,1999年9月榮獲「廈門市榮譽市民」稱號。
潘教授一家到廈門時,神農三歲,馬太才六個月,他太太李淑琴便成為專職母親。每年假期,幾乎他們都要回美國探望親人,老潘說,親情教育,在美國一樣很重視。不過,兩個兒子從出生後,都讓他們擁有獨立的床。在廈門大學80多平方米的套房裡,專門辟有一間兒童房,那張雙層床,就是兩個兒子的「窩」,那是一個美麗繽紛的童話世界。
那張雙層木床,是老潘親手做的,他還會綉花,所出版的書里的漫畫,也是他自己搞的。這位「能工巧匠」自然對兩個兒子的「動手能力」的培養開發是不會忽視的,在他家裡,掛著擺著許多小孩的小製作,老潘很驕傲地稱,這是兒子們的「傑作」。在老潘家樓下,有一小型兒童樂園,有假山、人工瀑布、童話人物,在一棵相思樹上架三把竹梯,再弄一些木板,便築成了一個空中小木屋,小木屋出口處,用鍍鋅板做了個滑梯。另有用舊輪胎做的鞦韆,還有雙杠、吊環等。而關鍵是這一切,都是他們全家合力完成的,主意大家出,活兒集體干。在老潘帶動下,孩子們從小就養成愛動手習慣,傘壞了自己修,利用礦泉水瓶蓋子,做了一串串風鈴掛在陽台上……
在老潘言傳身教之下,兩個小洋鬼子都把中國當是「中國人」。這位曾兩次寫入黨申請書的美國教授,在廈大,男女老少,無人不知其大名,人們都尊稱他「洋雷鋒」、「洋勞模」。剛到廈大時,他主動提出只要400元月薪,其餘的用以捐助閩西失學兒童,14年過去了,他的愛心不改。希望工程實施後,他還向西藏寄去2400元……比爾說,不管什麼事,大家一起參與,什麼事都是「希望」工程了。這便是公益心與社會責任感,平常他對兩個兒孩子不簡單說教,而是用行動告訴他們,如何做個好人。假日里,他常帶一家人去海邊撿「白色垃圾」。在過年幾年裡,一家人驅車走了五萬多公里,南起海南,北到內蒙,西到西藏,環游中華大地,為的是讓孩子們更了解中國,希望孩子們看到中國的博大與美麗,也看到一些地方的貧窮與落後,培養他們一種社會責任感與使命感。最瘋狂的一次旅行,是80天他們全家驅車走了3500公里,為此,他還改裝了那輛15座的豐田麵包車,讓兩個兒子有記錄旅途見聞的「寫字台」,漫長快樂而又艱辛的路途中,這一家子不停地宣傳環保,在藏民區,還帶領兒子為當地人民「掃地」……
目前,兩個兒子已出落得玉樹臨風,長得比老潘還高,是小帥哥,老大喜歡蓄長發,老二剪小平頭,各有性格,前者乖,後者皮。每天,老大神農6點起床,老二馬太7點半起床,他們的「功課」是,一天里,花四到五個鍾頭學習美國普通教材,通過網路遠程教學,與美國教師一對一進行學習,不過,學費很高,比老潘工資還要高,還有固定兩個小時,學鋼琴,馬太有時會偷懶,比如會把一個鍾頭弄成「59分鍾」,當然也允許他們交朋友,打籃球、上網吧、玩游戲。
對於中國近年來出現的「小留學生」熱潮,潘教授認為,最好還是先好好學習中文的和本國文化。他說中國與美國並不遠,有人曾為他兩個兒子在中國長大感到可惜,但他不以為然,反而感到慶幸,「美國種子」在中國的陽光雨露下「茁壯成長」,他對此很滿意,並引以為豪。
這位老外還很重視兩個兒子的「美國精神」的鍛造,其中一條就是冒險精神。2002年5月,神農馬太與廈門一位50多歲美國商人,用三合板釘子、錘子等敲敲打打好幾天,終於製造出一艘四米多長的帆船。一天下午他們興高采烈把船運到海邊,於5點半左右他們穿上救生衣下水自駕帆船,在離岸邊700米處,由於風力較大,駕駛不當,船翻了……還好有漁船經過,神農馬太先被救上去……
如果換個中國父親,可能會急得六神無主,破口大罵,慌成一團,但他個潘老兄竟那麼從容,風趣地與自己兒子「貧嘴」,令我大開眼界。他說,安全教育很重要,比如教他們穿救生衣,但鼓勵小孩敢於去冒險也一樣不可或缺。
至於性教育方面,老潘更是得心應手。這位自稱是「妻管嚴」的洋鬼子在回答「如果發現兒子早戀怎麼辦」時,他脫口而出:「給他們買本書。」其實,幾年前,他就買了有關性教育的錄像及書陪兩個兒子一起看,很輕松自然,「就像看打高爾夫球比賽一樣」,不要讓小孩覺得這有什麼神秘之處或不可告人之處。他說,愛情是成長中的一陣美麗的陽光雨,誰都難免,最重要心態要健康,那麼終會見彩虹。

Ⅷ 廈門大學法學院博導的資料

1、姓名: 蔡從燕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國際經濟法》,碩士生學位課
《國際公法》,本科生主幹課
《國際公法》,碩士生學位課

2、姓名: 劉志雲 職稱: 教授、博導
劉志雲,江西瑞金人,1994年至1998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歷史系旅遊管理專業,獲學士學位;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師從盧炯星教授,獲碩士學位;2001年至2004年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師從徐崇利教授,獲博士學位。
研究旨趣為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法學交叉研究、國際經濟法與涉外經濟法、投資法與金融法等領域。至今已在《中國社會科學》等雜志公開發表法學論文110餘篇;已出版個人專著3部;參與專著或教材撰寫若干。從2009年起主持「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文庫」的出版。
2004年9月獲得博士學位後任教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同時為國際經濟法研究所與經濟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
2005年被廈門大學研究生院正式遴選為碩士生導師。
2006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副教授、任副教授期間被破格聘為博士生導師。
2007年入選「2007年度福建省高等學校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08年被廈門大學破格聘為教授。
2008年入選「2008年度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2010年入選「福建省法學會第二屆中青年優秀法學人才」;被評為「福建省第六屆青年優秀社會科學專家」。
2010年起擔任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 編委。
2010年起擔任福州大學兼職教授。

2001年:廈門大學第一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3年:「廈門大學嘉庚獎學金」;
2003年:廈門大學第二屆「十大學術新人」;
2006年:廈門大學工商銀行科研獎。
2006年:「廈門大學優秀博士論文獎」;
2007年:「福建省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獎」;
2007年:「廈門市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7年:「福建省第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08年:聯合主講的《金融法研究》評為福建省優質碩士學位課程;
2009年:「福建省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10年:「廈門大學『中國銀行』科研獎」。
2010年: 中國國際法學會2004-2009年度「航天科技」國際法優秀科研成果獎;
2010年:福建省法學會第三屆優秀法學成果(著作類)二等獎。

3、 姓名: 張榕 職稱: 教授、博導
要講授課程 《民事訴訟法》
《證據法》
《法律診所》
司法部2001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科研課題《仲裁製度研究與〈仲裁法〉的修改》的主要參加人。
廈門大學育題基金項目《中國證券市場的法律規制》項目負責人。
司法部2005年度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科研課題《司法能動性與司法解釋的規制》主持人。
福建省2007年社科基金項目《事實認定過程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權——以民事訴訟為中心》主持人。
福建省2009年社科基金項目《通過有限判例制度實現正義》主持人

4、 姓名: 曾華群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課程:「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投資法」、「香港法概論」、「WTO法專題」;
碩士生學位課程:「國際經濟法理論」、「香港經貿法專題」、「國際經貿條約專題」、「國際投資法專題」;
博士生學位課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法專題研究」
主要學術觀點 國際經濟秩序的新舊更替和國際經濟法的破舊立新是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矛盾和對立中產生和發展的,是由發展中國家率先發動,發達國家消極應付的。對發展中國家而言,如同逆水行舟,每一個進步,都需要艱辛的斗爭和努力,稍有懈怠,已取得的成果可能得而復失或名存實亡。對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國際經濟法新規范的長期性和艱巨性,發展中國家應有戰略的眼光和充分的准備。
中國屬於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國國際經濟法的研究服務於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這決定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界在吸收西方國家有關研究成果的同時,應有符合本國國情和目標的研究方法。從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發展的經驗看,今後應繼續堅持和發展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立足本國實際的方法;歷史和現實結合的方法;綜合研究的方法;比較研究的方法;法律與經濟相結合的方法。

研究理念和特點 國際經濟法學是世界性的,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是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在一定程度上有賴於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也不能缺少中國國際經濟法學的參與和奉獻。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者應繼續借鑒和吸收外國的相關研究成果,積極主動地開展國際學術交流和合作,在國際學術論壇上,對國際經濟法學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提出中國學者的見解,表明中國的立場,為世界性國際經濟法學的發展和繁榮作出應有的貢獻。同時,作為發展中國家的學者,應從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目標出發,具有破舊立新的歷史責任感、決心和勇氣,既不能對西方法律觀念亦步亦趨,更不能對少數發達國家在處理國際事務中踐踏民主的霸權行徑熟視無睹、束手無策,而應當擺脫阻礙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的西方法律觀念的羈絆,為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而創建和發展新的法律概念、觀念和理論。

5、 姓名: 徐崇利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專科生:《關貿總協定法律制度》
本科生:《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經濟法概論》《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私法》
碩士生:《國際經濟條約研究》《國際投資法研究》《國際私法研究》《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法》
博士生:《國際法理論研究》《國際法專題研究》

6、姓名: 齊樹潔 職稱: 教授、博導
主要講授課程 本科生:《民事訴訟法》、《民事司法改革》、《律師制度與實務》。
研究生:《民事訴訟法》、《證據法》、《外國民商法》、《程序法基本原理》、《訴訟法文獻選讀》。
主要學術觀點 1.司法資源是有限的。訴訟並不是最好的糾紛解決方式。司法改革的推進不應僅限於訴訟領域,還應包括相關的制度。為實現司法的公正和效率,除了改革和完善訴訟制度外,還必須建立多元化的糾紛解決機制,包括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等各種ADR方式,並且賦予當事人解決糾紛的程序選擇權。
2.司法改革不但應當是全局性的,而且應當是合法有序的。當務之急是由全國人大設立司法改革委員會,並取得法律的授權,統一領導、規劃、協調全國的司法改革。
3.司法改革應當立足於本土資源,在移植外國制度時,必須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進行充分的論證。司法改革還應當重視借鑒域外經驗,如果僅僅局限於對本國現行制度的考察,我國的司法改革將很難取得突破性的進展。
承擔項目 1.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一國兩制與廈門涉台立法》(1996),任課題組長。
2.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涉台法律問題研究項目:《維護大陸居民在台灣的正當權益》(1998),任課題組長。
3.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英國、德國民事司法改革及其對中國的借鑒》
(1999),獨立承擔。
4.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仲裁製度研究與仲裁法的修改》(2001),任課題組長。
5.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英國民事司法改革研究》(2001),任課題組長。
6.司法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研究理論研究部級科研項目:《公證制度研究與破產制度的完善》(2003),任課題組長。
7.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4),任課題組長。
8.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研究》(2004),任課題組長。
9.福建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五」規劃項目:《和諧社會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2005),任課題組長。
10.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公證制度理論研究與實證分析》(2006),任課題組長。
11.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權利保護法律與實務研究》(2007),任課題組長。
12.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與和諧社會的構建》(2007),任課題組長。
13.福建省法學會法學研究重點課題:《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機制改革問題研究》(2007),任課題組長。
14.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權利保護與糾紛解決機制研究》(2008),任課題組長。
15.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涉及公證的訴訟案例分析》(2008),任課題組長。
16.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運用多元化糾紛解決方式,為東莞產業轉型升級提供司法保障》(2008),任課題組長。
17.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優化法制環境,促進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的司法統計分析》(2009),任課題組長。
18.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香港民事訴訟制度研究》(2010),任課題組長。
19.廈門大學人文社科橫向課題:《繁簡分流與快速處理機制研究》(2010),任課題組長。

主要著作 1.主編:《律師訴訟案例》,廈門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2.副主編:《中國民事訴訟法要論》(譚兵主編),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3.參編:《訴訟法大辭典》(錢國耀等主編),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4.副主編:《台灣民法研究》(胡大展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5.參編:《民事訴訟法新論》(章武生主編),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副主編:《中國民法》(柳經緯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7.參編:《中國審判實務大辭典》(馬原等主編),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
8.參編:《海峽兩岸法律制度比較·訴訟法》(薛景元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9.主編:《商法概論》,廈門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
10.參編:《海峽兩岸交往中的法律問題研究》(陳安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11.參編:《台灣法律大全》(陳安主編),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
12.主編:《民事程序法》,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13.主編:《給個說法: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第1-6輯),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14.主編:《給個說法:老百姓法律顧問叢書》(第7-12輯),廈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15.參編:《民事訴訟法》(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6.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7.副主編:《仲裁法新論》(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8.主編:《英國證據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9.總主編:《民事證據法專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0.總主編:《ADR原理與實務》,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1.參編:《比較民事訴訟法》(常怡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22.參編:《民事訴訟法》(田平安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23.參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24.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修訂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5.副主編:《仲裁法新論》(修訂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6.主編:《破產法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7.總主編:《強制執行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8.主編:《證據法案例精解》,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29.主編:《英國民事司法改革》,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0.專著:《程序正義與司法改革》,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31.主編:《破產法研究》(修訂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2.參編:《民事訴訟法·訴訟程序篇》(廖中洪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3.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4.主編:《環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5.參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原理與實務》(沈恆斌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5.主編:《英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6.總主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37.主編:《民事司法改革研究》(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8.主編:《民事程序法》(第4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9.專著:《民事上訴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0.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1.主編:《美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2.主編:《民事程序法》(第5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43.主編:《民事程序法》(第6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4.主編:《英國司法制度》(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5.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5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6.專著:《民事程序法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
47.主編:《民事訴訟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8.主編:《破產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49.主編:《民事訴訟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0.參編:《外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湯維建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1.參編:《民事訴訟法》(第3版,江偉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52.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6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53.主編:《民事程序法》(第7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4.主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5.副主編:《仲裁法新論》(第3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6.主編:《民事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7.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7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58.參編:《民事訴訟法學》(常怡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59.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8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0.總主編:《公證制度新論》(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1.總主編:《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廈門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63.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08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4.主編:《民事訴訟法備考與拓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5.主編:《民事訴訟法》(第3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6.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09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7.總主編:《調解銜接機制理論與實踐》(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8.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9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69.主編:《民事審前程序》,廈門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70.主編:《民事訴訟法》(第4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1.主編:《司法改革論評》(第10輯),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2.主編:《台港澳民事訴訟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3.主編:《糾紛解決與和諧社會》,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4.副主編:《仲裁法新論》(第4版,張斌生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5.主編:《美國司法制度》(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6.總主編:《法官視野中的司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7.主編:《民事訴訟法》(第2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8.總主編:《德國司法制度》,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79.專著:《程序正義與司法改革》(第2版),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80.主編:《東南司法評論》(2010年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更詳細信息請參照網站:http://law.xmu.e.cn/ 祝好運!

Ⅸ 廈門大學中外合作如何

廈門大學中外合作挺好的。

1、多個國家合作:國際學院留學自主預科項目已與英國、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國的60餘所知名大學合作本、碩學歷教育合作,專業涉及教育、經濟、藝術、管理、信息技術等多個領域。

2、師資力量:廈門大學國際學院90%以上教師獲得國外大學學位,特聘國外高校專家教授講授部分課程,不定期聘請國外大學名師及國內外知名企業家為學生開講座。

3、項目發展:2010年,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獲教育部批准,並於2011年正式招生。該項目是廈門大學首個列入國家計劃招生(本一批)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本項目引進都柏林商學院的本科學士學位課程、教學計劃及教學模式,結合廈門大學的學科優勢,制訂雙方共同認可的課程設置、教學計劃,探索既有中國特色又融合國外教育特點的國際化人才培養模式。


4、畢業生就業:截至2019年7月,本項目畢業生平均就業率超過97%。截至2019年6月,國際學院留學自主預科項目的不少優秀畢業生本科畢業後繼續申請到英國牛津大學、倫敦大學國王學院、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澳大利亞國立大學、墨爾本大學等世界頂尖大學攻讀碩士。

千餘名學成歸國的學子大都進入金融投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跨國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5、合作模式:項目學制四年(3+1或者4+0)。學生在廈門大學學習三年後,可選擇到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學習最後一年本科課程。完成全部學習計劃後,廈門大學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註明「中外合作辦學」),都柏林商學院頒發榮譽學士學位證書。

Ⅹ 福建省教育廳吳建平副廳長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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