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法學研究生院導師
㈠ 想要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 刑法 要做什麼准備
我是中財法學的。法學考研,應該是英語,政治,以及專業課考試。我也正准備這些。我覺得難度大呀,像我想考的民商法只招九人,經濟法好像也招這個數吧,而且你要和本科學過法學的人一起競爭,那是相當難啊。但法律碩士好像招六十多人。至於你能不能考,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可以上中財法學院網上看呀,招生條件有的。ps:談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本質區別時下社會上存在一種錯誤認識,只知道法律碩士,而不知道法學碩士。實際上,客觀的說二者是兩回事,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都是學習法律的,但含金量是明顯不一樣的。一、招生條件是不一樣的,法學碩士必須要求本科畢業,不招收同等學歷;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本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這里的差別在於同等學歷可以報考法律碩士,而不能報考法學碩士,且法律碩士必然是原來沒有學過法律的。二、考試試題不同。法學碩士參加的是這幾年越來越難,但考生越來越多的研究生入學考試,難度之大有目共睹;而法律碩士的考試雖然政治理論課、外語考試是一樣的,但專業課考民法學、刑法學和綜合考試(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為全國聯考科目,難度有限(已經形成了規范的復習教材)。三、錄取比例不一樣。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達20:1,而法律碩士一般是3:1。四、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如北大的是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費6000;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五、教學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分專業採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而法律碩士不分專業,也沒有導師,學習的課程只是法律的基礎課,共十二、三門,45學分。最後只不過找個老師輔導一下論文而已。綜上所述,我們應該認識到從總體而言,法學碩士無論從本身的考生的素質、接受到系統深入的學習等諸多方面都優於法律碩士。但現在存在的問題是二者不分,社會上包括很多用人單位認為法律碩士就是學習法律的碩士,殊不知二者的本質區別。而且有的學校,也縱容了這種社會的誤解,比如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它們讓法律碩士在畢業分配的意見書上自己填寫專業:民法、經濟法、刑法等隨便,使得魚目混珠,為用人單位選拔人才設置了障礙,甚至產生誤導。所以筆者在此直言,以澄清這個常識性的問題。PS:法碩是法律碩士的簡稱法學是法學碩士的簡稱
㈡ 沈健的介紹
沈健,男,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2006年9月—2009年5月,就讀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獲國際經濟法專業博士學位,導師焦津洪教授。2006年9月—2007年5月,就讀於美國維斯康星大學法學院,導師Professor Charles Irish,取得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9月—2006年5月,就讀於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導師王軍教授,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及投資法、國際商法、公司法。2008年5月—2008年11月,於北京市投資促進局掛職,擔任投資咨詢處處長助理。

㈢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研究生導師刑法是誰
應該是於洪偉老師
㈣ 李軒的介紹
副教授,男,1968年3月出生,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現任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律碩士(J.M)研究生導師,兼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委員會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民主同盟北京市社會法制委員會委員、中央財經大學工會副主席、中央財經大學法律碩士( J.M )教育中心副主任、《財經法律評論》(法律出版社出版)主編、北京市國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㈤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陳飛老師帶研究生嗎
中央財經大學與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
聯合培養項目管理專業(Enterprise Project Management)碩士研究生
招生簡章
一、項目介紹
中央財經大學與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聯合培養項目管理碩士研究生項目是經教育部批准(項目批准書編號MOE11US1A20060145N),由我校和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合辦,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承辦的中外合作碩士學位項目。該項目旨在通過引進國際化優質教育資源,培養具有戰略視野的高層次、復合型、創新型管理人才。學生按要求修滿學分後,可獲得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頒發的項目管理碩士學位,學位證書可以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該項目自2006年經國家教育部審批認證以來,已成功舉辦了九期,畢業七期,培養了一批優秀畢業生,為社會輸送了眾多管理人才。2007年底該項目被美國斯隆基金會評為「最優秀的網路教學學習項目」(注;斯隆基金會成立於1934年,由時任通用汽車公司董事長艾爾弗雷德P·斯隆創建,基金會資助原創性研究,以及與科學、技術和經濟相關的基礎教育)。
經過十期的不斷發展與完善,中央財經大學與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合作舉辦項目管理碩士研究生項目以嚴謹的教育理念,負責的教育態度,優質的教學資源,良好的就業前景獲得業界、用人單位、學校、學員等各方的一致好評。
二、合作方介紹
中央財經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國家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項目首批試點高校。長期以來,學校秉持「忠誠、團結、求實、創新」的校訓,秉承「求真求是,追求卓越」的辦學理念,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培養了10萬余名各級各類高素質人才,被譽為「中國財經管理專家的搖籃」。
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
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SIT,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USA)是一所在美國位居前列的理工類大學,全美大學綜合排名第75位(2013年),創建於1870年,坐落於新澤西州的Hoboken,與曼哈頓隔河相望。SIT在科學工程及管理領域享有盛譽,培養出了著名管理學家弗雷德里克·溫斯洛·泰勒(Frederick Winslow Taylor)、亨利·勞倫斯·甘特(Henry Laurence Gantt)、諾貝爾獎獲得者費瑞得·瑞恩(Fred Raine)等傑出人才。尤其項目管理專業在美國名列前茅,是美國項目管理協會(PMI)認可授予項目管理碩士學位的少數幾所高校之一。
三、項目特色
l 國外學位國內認可
本項目為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批准書號MOE11US1A20060145N,可登錄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cn查詢),學員通過18個月的學時修滿學分即可獲得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頒發的學歷證書,並可於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該證書進行學位學歷雙認證。
l 兩校資源優勢共享
報名申請者經面試錄取後將注冊成為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的正式碩士研究生,享受該校面向研究生提供的電子圖書館、郵箱系統等各項資源。
上課地點為中央財經大學校內,享受中央財經大學為學生提供的教室、宿舍、食堂、圖書館、實驗室、網路和體育設施等校園設施並可參與校內各類學術講座。
l 權威師資知名外教
本項目的中方教師均有海外留學、訪學經歷,教學經驗豐富。外方教師為史蒂文斯理工學院管理學領域的知名教師,美式教學方式,新穎、獨特,為學生所喜歡,可更好地培養學生在國際化環境下的學習和工作能力。
l 學分認可直通國外
本項目為有志出國人士提供便捷機會,學員在中國獲得的學分與美國校內學分完全等價;學員經正式錄取在國內修讀滿一年後,可申請轉至美國SIT校內學習完成剩餘部分課程。
l 學費合理服務完善
本項目以中國學生可接受的學費標准,使學生同時享受美國研究生與中方研究生的培養方式和教育資源,學習費用節省50%以上。中方學校提供完整的入校「一條龍」服務。
四、學制與學位證書
申請者須參加由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SIT,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USA)統一組織的入學面試,面試合格者,將注冊為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的碩士研究生,學制為兩年(申請畢業以後具體畢業生發放時間由美方時間確定)。
學生按要求修滿學分後,由美國史蒂文斯理工學院(SIT,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USA)授予項目管理碩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證書與美國校內頒發的碩士學位證書完全相同,該學位證書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進行學歷學位雙認證。
五、培養目標
本項目旨在培養具備扎實經濟學、管理學理論基礎和方法技術,熟悉國際化商業和管理環境,具備跨文化溝通和交流能力,掌握扎實的項目管理理論、方法和工具,具備從事項目管理研究和實際工作能力的國際化專業人才。
六、教學組織
本項目培養過程中,根據中國學生特點,設計教學組織方式:
1.本項目共開設十二門專業課程,每門課程3學分,共計36學分。項目採取全英文授課模式,其中四門課程為中方教授獨立面授,四門課程為美方教授獨立面授,四門課程為美方教授網路授課。
2.全日制班學生可選修中央財經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院內其他碩士項目課程,作為方向選修課,並獲得額外學分。
3.本項目在教學過程中注重理論和實踐相結合,每門課程都安排業界專業人士分享經驗,搭建學界和業界互動交流的平台。項目組定期組織畢業生聯誼活動,構建學員交流平台。
七、課程設置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授課方
授課方式
MGT 615
Financial Decision Making
CUFE
Face to Face
MGT 606
Economics for Managers
CUFE
Face to Face
MGT 641
Marketing Management
CUFE
Face to Face
MGT 699
Strategic Management
CUFE
Face to Face
MGT 609
Project Management Fundamentals
SIT
Face to Face
MGT 657
Operations Management
SIT
Face to Face
MGT 689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Design
SIT
Face to Face
MGT 612
The Human Side of Project Leadership
SIT
Face to Face
MGT 671
Technology & Innovation Management
SIT
On Line
MGT 610
Strategic Perspectives on Project Management
SIT
On Line
MGT 611
Project Analytics
SIT
On Line
MGT 614
Advanced Project Management
SIT
On Line
(註:根據SIT的課程安排會有微小調整)
八、報名
1.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身心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應屆往屆不限);
(3)通過CET-4以上(通過CET-4或CET-6)或具備TOEFL、IELTS成績;
(4)大學期間平均成績良好。
2.報名材料:
(1)中英文入學申請表(來電或來函索取);
(2)大學學歷學位證書(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3)大學期間中英文成績單證明;
(4)CET證書或TOFEL、IELTS成績單。
4.報名項目需交納報名費400元人民幣(含報名、面試、錄取等費用),若報名後未參加面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九、錄取
1.錄取流程
(1)准備申請材料,材料審核
a.按要求准備申請材料
b.由中方對材料進行審核
c.中方學校將申請材料提交美方學校
(2) 項目錄取;
a.美方負責進行申請材料評審
b.由美方進行面試
面試語言:英語
面試方式:美方老師面對面面試或者視頻面試
c.由美方作出錄取結果
(3)注冊入學
a.在規定時間內注冊入學;
b. 按制定的學習計劃進入課程學習;
2.招生名額
本項目每學年限招60人。
3.學費
本項目學費共計16.8萬人民幣,學員注冊繳費後中途退學,不退還學費。
咨詢:010-69945255或15010829367
㈥ 尹飛的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尹飛簡歷
1991年9月——1994年7月就讀於河南省汝南高中;
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4年9月——1998年7月,就讀於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8年9月——2001年7月,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碩士學位;其中2000年7月——2001年6月,任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執行主席;
2001年9月——2004年7月,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學博士學位;
2004年10月——2006年10月,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進行博士後研究。
2006年7月,調入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工作;9月,晉升為副教授,並擔任碩士生導師;2008年3月兼任法學院院長助理。
2010年9月——2011年8月,德國奧斯納布呂克大學歐洲法研究所訪問教授,獲2011年洪堡學者稱號,德國聯邦總理獎;
2011年9月起,晉升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代表論文
《侵權法為他人行為責任的歸責基礎》,載《法學研究》2009年第5期。
《論義務幫工責任的獨立地位》,載《法學雜志》2009年第3期。
《論更正登記的申請材料與審查》,載《中國房地產》2009年第2期。
《論更正登記的概念構成》,載《中國房地產》2009年第1期。
《異議登記申請四論》,載《中國房地產》2008年第11期。
《異議登記的本質與效力》,載《中國房地產》2008年第10期。
《論登記機構的審查職責》,載《中國房地產》2008年第5期。
《房屋登記的概念與基本原則》,載《中國房地產》2008年第4期。
《論國家賠償責任與用人者責任、加害人個人責任之關系》,載《法學雜志》2008年第2期。
《用益物權概念之研究》(合著),載《學術交流》2007年第11期。
《論物權法中佔有的權利推定規則》(合著),載《法律科學》2006年第6期。
《時代需求與物權法之回應——兼論我國本土化用益物權體系之建構》,載《法學家》2006年第4期。
《合同成立與生效區分的再探討》,載《法學家》2003年第3期;被中國人民大學復印報刊資料《民商法學》2003年第10期全文轉載。
《用人者責任研究》(合著),載《法學雜志》2005年第2期。
《要約、要約邀請與預約的要約》,載《合同法評論》2004年第3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醫療事故侵權責任中的過錯》,載《侵權法評論》2003年第2輯,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債權讓與通知的主體及效力》,載《判解研究》2002年第3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學術著作
獨著,《物權法·用益物權》,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
合著學術專著、教材等二十餘部,包括《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及說明》,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中國民法典學者建議稿與立法理由》(五卷本),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人身損害賠償疑難問題》(與王利明、程嘯合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法律適用》(與張新寶、程嘯合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中國物權法教程》(與王利明、程嘯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民法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侵權行為法案例教程》、《民法總則案例教程》(與楊立新等合著),知識產權出版社出版。 2006年至今,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代理法律制度研究》。
2008年12月至今,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重大課題《抗震救災財產權法律問題研究》。
2008年12月至今,主持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侵權法替代責任研究》。
2008年11月至今,主持建設部課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改·房地產租賃制度研究》。
2008年11月至今,主持建設部課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改·權屬登記制度研究》。
2008年5月至今,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自選課題《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研究》。
2006年7月至今,主持建設部課題《房地產登記制度研究》。
2005年3月至2006年9月,主持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侵權法特殊侵權責任研究》。
2005年6月至12月,承擔全國殘聯委託的《殘疾人保護法修改·人身權利》課題。
參加科研課題
2008年7月,參加陳桂明教授主持的中國法學會、聯合國發展計劃署項目《地震災區法律問題研究》。
2006年12月至今,參加王利明教授主持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重點研究項目《物權正當性研究》。
2000年至2004年,參加王利明教授受全國人大法工委委託負責起草的《中國民法典草案學者建議稿》的研究工作,為條文總統稿人之一,並具體承擔了民法總則、物權法、債法總則、合同、侵權責任等部分的條文起草和立法理由撰寫工作。
2003年至今,參加王利明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攻關項目「中國民法典體系與重大疑難問題研究」。

㈦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副教授有哪些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來院教授:源
曹富國 陳華彬 杜 穎 甘功仁 高秦偉 郭 鋒 郭 華 黃 震 蔣勁松
李邦友 劉雙舟 史樹林 邢會強 尹 飛 曾筱清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
白 斌 曹曉燕 陳 飛 董新義 郭維真 胡曉珂 李 軒 李海明 李 偉
李朝暉 林劍鋒 劉 燕 繆因知 戚 淵 吳 韜 王克玉 肖 芳 許冰梅
陽 平 於洪偉 張 琪 張旗坤 張小平 鄭 琳 鄭人瑋 朱家賢
㈧ 中央財經大學有哪些教授的課錯過悔終身
其實中財值得推薦的老師特別的多,大四老學姐就在這里給大家推薦2位我個人覺得超有意思的老師的課,不去上他們的課可能真的會後悔終生hhh

最後建議樓主能夠根據自己感興趣的專業去對應學院官網查看教師簡介哦~
㈨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怎麼樣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很好,是我國的重點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面向全國,以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為主,文學、理學等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多科性「211工程」重點大學,全國首批60家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實施高校之一,2007年,中央財經大學的應用經濟學被評選為國家重點一級學科。
法學院師資力量較為雄厚,現有教職工54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1人,博士生導師5人。法學院師資隊伍的突出特點是:年輕化,大部分教師年齡在40歲以下,領導團隊成員年輕,富有朝氣;學歷高,絕大多數教授、副教授、講師是從國內著名高校畢業或海歸的博士,擁有博士學位的教師占專任教師總數的80%以上;國際交流頻繁,學院與多所國外著名法學院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每年均有一批教師在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國從事學術交流,各學期也有多位海外學者來校授課。
學院從1995年開始招生,共計招收本科生1400餘人、研究生500餘人,現有在校學生759人。為強化學生的專業意識,激勵學生的奮斗精神,培養面向未來的創新型人才,法學院聯合具有社會責任感的機構在法學院設立總額為300萬元人民幣的獎學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