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律系著名教授何
1. 如何評論北大法學院教授蘇力(朱蘇力)
北大法學院教授蘇力(朱蘇力)是知識淵博的一位教授。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西方法律史、美國商稅法、法社會學、美國法律制度、法哲學、法律經濟學分析、比較法、比較法律文化。
北京大學法學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
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歷史沿革:
1898年,京師大學堂設立,當年即開設法律學課程。1904年,京師大學堂首設「法律學門」,開中國近現代大學法律專門教育之先河。1919年,北京大學法律學門正式更名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其時,名家治學,教授治校,育人報國,盛象空前。1927年,北京大學法律系並入北京法政大學。
1929年,復設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30年,改北京大學法律系為北京大學法學院,設政治、經濟、法律三系。1938年,北京大學法律系並入西南聯合大學法商學院,設法律、政治、社會、商學等系。
2. 法學界有哪些名人多介紹!
1、江平:
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是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並被收入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
2、陳光中
浙江永嘉縣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名譽主任。1930年4月23日生,浙江永嘉人。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新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開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1952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2001年,被中國政法大學授予終身教授稱號。
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和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
他長期致力於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中國司法制度史和國際刑事人權法的研究,為培養法學高級人才,發展訴訟法學特別是刑事訴訟法學,改革和健全中國刑事司法制度,加強刑事司法人權保障,開展國內外訴訟法學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3、賀衛方
賀衛方無疑是中國當今法學界最有影響力的法學家之一。1960年7月生,山東省牟平縣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198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1985年起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並主持《比較法研究》季刊編輯工作。1995年調至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任教。1992年被聘為副教授,1999年被聘為教授。1993年6-7月美國密執安大學、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學院訪問學者。擔任北京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國外國法制史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4、王利明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黨員,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4年1月15日,中國人民大學校黨委原副書記、原副校長(兼)王利明接任常務副校長。
5、梁慧星
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國著名民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研究》雜志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山東大學博士生導師。2008年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院,獲民法碩士學位。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曾擔任職務: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合同法》起草委員會組長、《物權法》、《侵權法》、《民法通則》起草組核心成員。1990年被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1999年起擔任第四屆及第五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2003年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屆特邀咨詢員、公安部第二屆特邀監督員,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等職;2007年擔任中央政治局《物權法》專題講座主講人。主要著作包括:獨著:《民法》、《民法總論》、《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研究》、《民法學判例與立法研究》、《民法解釋學》、《裁判的方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等;合著:《合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物權法》、《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等;主編:《民商法論叢》、《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從書》等。
3. 北大校訓(學風)是由哪位大學者、大書家題寫的
是李志敏(1925-1994)先生

,北京大學資深教授,法學泰斗,是引碑入草開創者,與沈尹默合稱「北大書法史上兩巨匠」,與林散之並稱「南林北李」。曾任北京大學燕園書畫會首任會長,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兼中國書協藝委會副主任,北京書法家協會第一副主席兼評審委員會主任。早年求學武昌藝專,後常年授業北京大學。他精通英、法、德、俄四國外語,其狂草填補了20世紀中國狂草史空白。著有三春堂《書論》和《草論》。啟功先生評價:「李志敏先生對引碑入草的探索,代表了中國書法的方向。」
4. 中國法學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國法學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後):
1、高銘暄:泰斗加學術(刑法界的祖師爺)
高銘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人。1951年從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現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 ,兼任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

5. 中國刑法法學專家有哪些
中國刑法法學專家有張明鍇、高銘暄等。
1、高銘暄
高銘暄1951年從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現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 ,兼任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榮譽委員、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名譽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
高銘暄是當代中國著名法學家和法學教育家,新中國刑法學的主要奠基者和開拓者,中國國際刑法研究開創者。中國刑法學專業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導師。高銘暄教授與武漢大學人文社科資深教授馬克昌教授合稱為中國刑法學界「北高南馬」。
2、張明楷
張明楷教授主要從事刑法學領域的教學與研究。獨著《犯罪論原理》(武漢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責任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礎觀念》(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場經濟下的經濟犯罪與對策》(中國檢察出版社1995年版)、《未遂犯論》(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學》(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2015年將出版第5版)、《外國刑法綱要》(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
曾獨立承擔了多項科研課題,參加過聯合國預防犯罪委員會科研項目,並在《中國社會科學》、《中國法學》、《法學研究》等國家重點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400餘篇。

(5)北京大學法律系著名教授何擴展閱讀
研究對象
刑法學主要分為以下類型
1、規范刑法學,是指以本國的現行刑法為研究對象,主要採取注釋方法揭示法條的內容,並加以評注而形成的刑法規范知識體系。
2、理論刑法學,是指採用思辨方法,對蘊含在法條背後對法條起支撐作用的法理加以闡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在理論刑法學中,按照其內容又可以分為刑法法理學與刑法哲學。
3、比較刑法學,是指採用比較方法,研究各國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異同,闡述其特徵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
4、國際刑法學,是指對國際刑事法律規范(包括刑事實體法規范和刑事程序法規范)進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識體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高銘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張明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刑法學
6. 李志敏的介紹
書法大家李志敏:"我不在乎現在,在乎三百年後"
再次見到李老師,已是一九九三年夏。在李老師中關園的家中,幾年沒見,老師看上去蒼老了很多,但精神很好,仍然是那樣和藹可親,慈祥寬厚。我們聊了半天,回憶北大的日子,他關心地詢問我在國外的學**與生活,更多地聊到中國民法的現狀與立法。先生非常感慨地說,所有權、物權的概念在中國的法學界、司法界的討論是一個很艱難的過程。他告訴我八六年頒布的《民法通則》不承認「物權」的概念。法學界也許是公認的,從來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像物權法的立法那樣充滿曲折與艱難,這與中國轉型時期的經濟體制密不可分,涉及到政治、經濟、社會與意識形態等等方面。老師關心著中國的法制建設。臨別前我告訴李老師,要回浙江老家探親,老家剛蓋了新房,父母也喜歡老師的書法,可否讓他為老家的新居寫幅字畫。李老師欣然答應,為我父母寫了朱熹的《觀書有感》。
半畝方田一鑒開
天光雲影共徘徊
問渠那得清如許
為有源頭活水來
我熟悉這首詩,卻難以辨認先生幽深莫測,飛檐走壁般的字跡。但站在這幅字畫前,我彷彿看到這「源頭活水」正是先生做學問與書法藝術的不竭源泉,他的真性情也都蘊含在這些點線撇捺之間。家父家母看到李老師的字墨,大為贊賞。我向老師致謝時,他笑著說:「我不在乎現在,在乎三百年後。」再次道別時,李老師送了我一本他寫的《書論·三春堂學書筆記》作為紀念。
第二年夏再次回國,敲響李老師的家門,再也沒人回應。我還有那麼多有關民法的問題想要請教他,但是他再也不能為我解答。我也終究沒有成為他的民法研究生。但是,李老師和藹可親的面容,他的諄諄教誨,與他的許多對話,連同他的字墨,都成為珍貴的記憶,那是無價的精神財富。李老師已經離開我們二十一年了,但是對他的愛戴與思念不曾隨著時光的流逝而減弱。我感到非常幸運,曾是他的學生。 今年四月三日是李老師九十歲的誕辰日,寫下這些文字,遙寄哀思。
7. 北京大學刑法學哪幾位教授最牛
雖然不太了解哪位教授最牛,但建議你可以到北大的網頁,查詢師資介紹,先找到刑法學的老師有哪些,然後到網路查詢姓名,看看他們的情況對比一下,應該就會得出一些結論的
8. 中國歷史上有哪些著名法學家
1、史尚寬
史尚寬,安徽安慶桐城南鄉,民國著名法學家,作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人,作為迄今為止獨立完成"民法全書"的第一人,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而且"余復從事著述",涉獵的領域廣泛,幾乎包含了法學的大部分領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和勞動法等。
2、肖蔚雲
肖蔚雲,1924年10月生生於湖南省祁陽縣,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院長。1951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1959年畢業於前蘇聯列寧格勒大學法律系,獲國家法副博士學位。
3、張釋之
漢文帝時,張釋之捐官出仕為騎郎,十年未得升遷,後經袁盎推薦,任為謁者,因向文帝陳說秦漢興亡之道,而補任為謁者僕射,累遷公車令、中大夫、中郎將等職。後升任廷尉,嚴於執法,當皇帝的詔令與法律發生抵觸時,仍能執意守法,以執法公正不阿聞名。
時人稱贊「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漢景帝即位後,因張釋之曾彈劾時為太子的景帝「過司馬門不下車」,將釋之謫為淮南國的國相。

4、商鞅
商鞅輔佐秦孝公,積極實行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
政治上,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戰;軍事上,統率秦軍收復了河西之地,賜予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史稱為商鞅。
5、韓非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主張「以法治國」的「法治」而聞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9. 如何評價北大教授強世功
強世功是一名真正關心中國問題並真正探求解決中國問題的學者。從強世功書中,可以看到一條一以貫之的關懷:中國。強世功想要做的,借用橫渠四句的話就是:
"為中央立心,為中共立命,為中國繼絕學,為中華開太平"。基本信息:強世功,1967年11月11日出生,陝西榆林人。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副部長,法學院教授、副院長。中國著名民族問題專家、法學家。主要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律社會學、憲法學。著有《法制與治理:國家轉型的法律》、《法律人的城邦》、《法律的現代性劇場:哈特富勒論戰研究》、《超越法學的視界》、《立法者的法理學》等,譯著有《美國憲法的高級法背景》等。
生平學習:199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本科,1996年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1999年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
生平工作: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01-2002);借調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研究部工作(2004-2007)。 2009年11月起任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副部長(掛職)。2011年7 月1 日起被聘為重慶大學兼職教授。
著名觀點:中共黨章是憲法,10月24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邀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政府立法專家委員會委員強世功在線訪談, 以"依法治國 依規治黨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題進行交流。強世功表示,從某種意義上講,"中國共產黨的黨章毫無疑問也是一個'憲法"。
所授課程:法學原理、法理學、法律社會學、法學經典著作選讀、憲法學
等
專著:《調解、法制與現代性:中國調解制度研究》(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法制與治理:國家轉型的法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法律人的城邦》,上海三聯書店,2003年。《法律的現代性劇場:哈特富勒論戰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超越法學的視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立法者的法理學》,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7年《中國香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0年。
10. 民法四先生是那四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中國人民大學佟柔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學魏振瀛教授,被法學界尊稱為「民法四先生」。
簡單介紹一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是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並被收入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主要著作有:《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編委、民法學科主編);《羅馬法教程》(合著)《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獨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編公司法教程》)(主編、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編、合著);《中國采礦研究》(主編),《中國司法大辭典》(主編);《商法全書》(主編);《證券實務大全》(主編);《商法案例評析》(主編);《沉浮與枯榮》(江平口述,陳夏紅整理)等。
中國人民大學佟柔教授,(1921.6. - 1990.9.),滿族,遼寧北鎮人,中共黨員。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畢業。歷任中國人民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中國民法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第二屆常務理事。主編《民法原理》、《繼承法教程》,合編《民法概論》。國內法學界,尤其民法學界,公認佟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學家譽其為「中國民法之父」,美國有的法學家稱他是「中國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則簡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中國民法學》(副主編之一);《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概論》;《經濟體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問題》;《論國家所有權》;《中國民法講義》(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原所長、研究員。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法學教材編寫課題組編委會委員,男,1931年2月生於四川省南充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任第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評審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顧問。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民法學會名譽會長、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主要著作:.《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合著);《專利法基礎》(合著);《中國專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現代中國涉外經濟貿易法》(合著);《現代中國民法論》(主編);《民法學債權》(主編);《中國土地法理論與實踐》(合著);《經濟法諸論》(合著);《經濟法要義》(主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法律制度研究》(主編);《物權法中海域物權的立法安排》等等。
北京大學魏振瀛教授1933年生,河北威縣人。1950年即參加工作,196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華成功者研究會高級顧問、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暨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文科分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董事會董事、國家教育委員會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長期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並兼任法律顧問和律師工作。2000年11月離休。主要著作:《民法》(主編)、《民商法原理與實務》、《疑難合同案例研究》、《市場經濟與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