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教授講座
Ⅰ 司法考試講座,各科講得最好的老師分別是誰
很多准備參加司法考試的考生都有參加輔導班的願望,而衡量一個輔導班的質量最重要的一個因素就是老師,我在2007年的司法考試中以410分通過,這也得益於我參加了輔導班,而且收集了不少主流司法考試授課老師的錄音資料,所以我還是有資格對這些老師進行評價的。
司法考試一共要考14科——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與仲裁製度。主講這些課程的老師也是人數繁多的,讓人難以選擇。下面我就逐個說明一下每名老師的優缺點,當然了這些言論只代表我個人觀點。
法理學
先說法理學,最著名的輔導老師恐怕就是周旺生教授了,這也是我非常推崇的一位名家。法律教育網、中天學校、新九洲等機構的法理學都由他主講。作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法理學名家他來頭很大,作為國內最具權威的立法專家他功底深,從事司法考試輔導10年了,可以說對司法考試了如指掌,別看他學術水平很高,講起課來卻是非常通俗的,擅長舉一些例子,而且聽了他的法理學輔導,解決第四卷論述題就會容易得多。當然了,人名頭太大容易產生一種傲氣,他難免會在授課的時候「點評」一下其他的老師,不過鑒於周老師授課確實不錯,這一點能忍受。
其次是高其才教授,清華的博導,中法網、海天、三校名師等學校的法理學主講老師,功底也比較深厚,理論和實際結合得比較好,授課體系還算清晰,對司法考試也比較了解。缺點是上課沒有什麼激情,容易讓人犯困。
還有就是政法大學的楊帆,這個楊帆是男的,可以講法理學也能講法制史,算是個後起之秀,新東方北斗星的授課老師。個人感覺他講課還沒有太明顯的特點,內容還可以,還有提高、發展的空間。
葉曉川,也是政法的博士,可以講法律、法制史和憲法,講課比較風趣,學生聽起來還是容易接受,也是年輕老師中的佼佼者,還是值得期待的。
當然不能不提的還有萬國的老師,萬國的法理學主講老師是季宏和淳於聞,這兩個老師倒是都有獨到的地方,功底也還不錯,缺點是理論功底相對於周旺生來說還是少一點。
法制史
法制史的輔導老師本身不多,原來還有政法的江興國、曾爾恕等,但是現在真正拿得出手的只有趙曉耕了,他是人大的博導,功底極其深厚,我只聽過他一節課就被他深深吸引,授課條理性強、知識性和趣味性俱全,就好像聽故事一樣就把中外法制史搞定了。非常不錯的老師。他現在法律教育網、三校名師等地講課。其他的法制史輔導老師,跟趙老師一比,也就不值得一提了。
憲法
憲法的輔導老師老一輩的有焦洪昌、胡錦光,年輕一代的基本上就是由法理學和法制史的老師帶一下。憲法本來在司法考試中考察的分數不多,而且基本上和書本中聯系非常緊密,老師的功力不容易表現出來。
經濟法和商法
很多老師都兼講商法和經濟法,所以就把這兩門課放在一起評價。我聽得比較多的是魏敬淼老師的講課,她擁有法學和經濟學雙學位,所以將經濟與法結合得非常好,講課語調清楚、條例清晰、知識面寬,公司法和票據法講的最好,讓人非常受用。她在中法網、法律教育網主講商法和經濟法。
另外王小龍也值得提一下,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博士,法學專業功底深厚,最善於歸納總結。
還有一個就是張海峽,據說是劉凱湘的親傳弟子,功底沒的說,但我聽他的課給我的感覺是「總還差著一點點」,畢竟經濟法有很強的專業性,光懂法還是不夠。
最近還出現一個叫熊可的年輕人,聽說是北大張守文教授的弟子,講課條理性還是不錯的,而且對司法考試比較了解,但是畢竟還是年輕,還需要錘煉。
三國法
三國法我覺得最好的還是楊帆,政法的老師,授課條例非常清晰,形象和聲音都非常好,國際經濟法尤其不錯,簡單幾句話就能將知識點點破。現在她主要在三校講課。
其次我覺得人民大學的徐青森不錯,外形帥氣、聲音清晰,講課的時候習慣舉例子,能把復雜的國際私法講得簡單明了,也是不錯的一個老師。他主要在法律教育網講課。
新生代的三國法老師主要有李文沛、李毅等。李毅的我沒有聽過,不做評價了。李文沛要特別說一下,她是政法的博士,導師是周中海,她講課的特點是細致、仔細;習慣以真題帶動課程,實用性很強,所以法律教育網和三校這樣相對師資較好的機構也就用她來講課了,可見實力還是非同尋常的。
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分數不多,而且不會考大題,仔細看看書就好了。
刑法
下面就是司法考試的大頭了。先說說刑法,刑法最著名的老師是阮齊林,三校、中法網、法律教育網、政法英傑、新東方……,N多輔導機構的老師,檢察官出身,授課實用性非常強,講課風趣幽默,通俗易懂,是不可多得的刑法輔導專家。
楊艷霞也是一名不錯的老師,年輕氣盛,講課充滿激情(嗓門兒大),知識層次還不錯,對刑法分則的理解也很好。
陳永生也是近幾年涌現的中生代刑法輔導老師,特點是愛歸納考點,講課的水平就不能說太好了。
萬國的刑法老師主要是韓友誼和袁登明,這兩個老師對司法考試可以說是非常了解的,講課比較貼近考試,講課的時候例子比較多。缺點就是功底並不深厚。
刑事訴訟法
刑訴主流的輔導老師有洪道德、劉玫、李奮飛、衛躍寧、汪海燕、鄒建章等。其中李奮飛、汪海燕和鄒建章的課沒有聽過,不好做評價。
洪道德是一名非常優秀的輔導老師,號稱刑訴「首席」,可見他在司法考試培訓中的地位。他講課的特點是清晰、細膩,基本上常考的知識點都講得非常明白,比較適宜考試。他的講義直接可以作為聽課筆記,強人啊!現在三校、海天、法律教育網等任教。
衛躍寧也是名氣比較大的老師,講課邏輯性比較強,非常務實,但是講課不太生動,得花一定的時間去理解。現在是海天和新東方北斗星的輔導老師。
劉玫老師我認為她的聲音非常動聽,而且司法考試輔導的經驗豐富,作為政法的碩導理論水平沒的說,但是她講課我會覺得有一些枯燥,知識點羅列的太多了。
還有一個年輕老師我覺得不錯,就是程捷,我聽過他在法律教育網講的法條班,講課激情澎湃,案例講得比較多,重點內容的講授安排上也是比較貼近考試的。據說他也在萬國講課,可見他的能力也被認可了。
行政法
行政法的好老師可以說是鳳毛麟角了,也可能是我知道的少。我感覺也就吳鵬還不錯,講課很乾脆,基本上沒有廢話,像行政法這么抽象的東西能講得非常生動,對司法考試的方向把握的相當准確,考題預測的還是比較準的。現在法律教育網、海天、政法英傑等絕大多數的培訓機構的行政法都是由吳鵬主講。
民法
民法的輔導現在處於一種群雄並起的階段,姚歡慶、隋彭生、席志國、李仁玉、尹飛、李建偉等都是現在頗受歡迎的司法考試輔導老師。隋彭生是一個授課非常風趣的老師,妙語連珠,經常能蹦出經典的話來,我聽他的課比較輕松。
姚歡慶是一個非常認真的老師,民法本來涉及的面非常廣,但他可以把這些東西全都串在一起,聽他的課讓人有一種茅塞頓開的感覺,舒服!唯一的缺點可能就是說話有一些口音。法律教育網和新東方的主打教師。
李仁玉老師在司法考試培訓界真是今不如昔了,想當年幾乎市面上所有的培訓機構的民法主講都是他,甚至被考生認為是民法泰斗,fans那叫一個多!可是連續聽過他幾年輔導的人都能發現,每年講課幾乎都一樣,而且他的觀點越來越不被司法考試命題人所接受,所以逐漸淡出培訓市場還是很正常的,現在似乎只在三校一家講課了。
李建偉最出名的就是他的重點法條解讀,確實幫過不少人,對他的了解就僅限於這本書了,他的課程我沒有聽過。
席志國和尹飛我也了解不多,聽說還可以,這我要聽一聽他們的課才好評價。
商法我前面結合經濟法作出評價了,因為大多數的老師都會兼講經濟法和商法,可以翻到前面看一下。
民事訴訟法
提到司法考試民事訴訟法的輔導老師,恐怕大家馬上反應出來的名字就是常英和楊秀清,確實我也只聽過這兩個老師的課程。常英老師的最大特點是授課非常的通俗,不管知不知道法律,聽一節她的課,對裡面講到的問題都能有所了解,她說話非常沖,聽課的時候就算想睡覺都不見得能睡得著,呵呵。當然最主要的是她的課真的很適合司法考試。常英老師在很多機構都擔任民訴的主講老師,比如政法英傑、法律教育網、國家司法考試培訓網、海天學校等等。
楊秀清的民訴給人一種到了江南水鄉的感覺——優雅,理論非常強,對司法考試也是很了解,內容的實用性也比較強。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楊秀清老師講課聲音比較小,很多地方聽得都不是特別清楚,也算一個遺憾了。現在中法網、中天學校、三校名師等等。
特別還要提醒一下,如果哪位考友為慕老師之名報班的話,一定要注意分辨,有些機構會打著很多名氣極大的人的名字,比如陳興良、劉凱湘、張麗英、尹田等等,不過據我所知,這些老師從沒有講過一節課,幌子而已。
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並沒有貶低某位老師之意,蘿卜白菜各有所愛嘛。
Ⅱ 北大法學考研要用那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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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碩參考書目
七、北大法學院考研用書參考書目:(以下書目為參考書目,可能會有所變動,請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法理學:
周旺生《法理學》,北大遠程教育系列,北大出版社
張文顯《法理學》,紅皮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大出版社。
憲法:
王磊《憲法的司法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周葉中《憲法學》,紅皮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大出版社。
民法:
魏振瀛的《民法》,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
楊春洗、楊敦先、郭自力主編《中國刑法論》,北大出版社。
民訴:
潘劍鋒《民事訴訟原理》,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訴:
汪建成《刑事訴訟法學概論》,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經濟法:
張守文《經濟法學》,北大出版社。
《稅法原理》,北大出版社。
甘培忠《企業與公司法》,北大出版社。
楊紫烜《經濟法》,北大出版社(選看)。
行政法:
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大出版社。
國際法:
王鐵崖《國際法》,黃皮,法律出版社。
白桂梅《國際法》,藍皮,北大遠程教育辦公室
國際經濟法
邵景春《國際經濟法》,北大遠程教育辦公室。
以下兩本參看相關章節:
王卉《國際私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張嘯劍《國際私法》,北大出版社。
Ⅲ 北京大學法學本科的教材有哪些
法學院本科生用教材:
一、法學院9字班版本法學緒論(入門課):沈宗靈《法理學》(不常用)
憲法學:許崇德《中國憲法》(不常用),王世傑/錢端升:<比較憲法> 龔祥瑞<比較憲法與行政法>
民法學(1)(總論部分、物權):馬俊駒《民法原論》(主要是上冊) 民法學(2)(合同法):崔建遠《合同法》(修訂本)
刑法學(1、2):張明楷《刑法學》 民事訴訟法學:張衛平《民事訴訟法教程》 婚姻與繼承法學:楊大文《親屬法》、同系列的《繼承法》
中國法制史:葉孝信《中國法制史》(新編本) 知識產權法: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教程》 刑事訴訟法:陳光中、徐靜村《刑事訴訟法學》
商法學(1)(商法總論、公司法): 王保樹《中國商事法》(同時也是商法學2) 王保樹《中國公司法原理》等等(主要是這兩種)
外國刑法學:張明楷《外國刑法綱要》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 經濟法:王保樹《經濟法原理》
國際法:Akehurst's Mordern Intro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二、法學院0字班版本(更新至2004年)1 法學緒論/法理學(高鴻鈞、王晨光,許章潤老師)
《法學緒論》使用張文顯主編的21世紀課程系列,北大/高教版。 但實際上基本不講教材。許章潤老師的《法理學》課有參考書單。 2
比較法總論(高鴻鈞老師) 《外國法制史》,由嶸編 《比較法總論》,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較法研究》,沈宗靈 3
刑法學(張明楷、黎宏、周光權老師) 張明楷《刑法學》,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黃色封皮的。 4 憲法學(王振民、程潔老師)
許崇德《憲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黃色(灰土黃色封皮) 5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田思源老師)
姜明安主編的兩本,一本是21世紀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 一本是法律碩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塊錢的那本。
兩本教材各有特點,似乎教師更推崇後者,因為比較新,收錄了很多新法規。 6 民法學(師資眾多,不一一列舉)
歷史上曾經使用過馬俊駒老師的《民法原論》,法律出版社九五規劃教材。 物權、債權、侵權法請往下看。 7 國際公法(李兆傑老師)
無教材,主要看講義。李兆傑老師的教材據說年內會出版。 8 國際私法(李旺老師) 李旺《國際私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黃色封皮的。
9 國際經濟法(車丕照、傅廷中老師) 車丕照《國際經濟法概要》,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39.50元。 10 物權法(程嘯老師)
2001級使用《物權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規劃教材。
2002級是程嘯老師自編講義,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編的《物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1 國際貿易與技術轉讓法(傅廷中老師)
王傳麗的《國際貿易法》政法大學出版社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鴻鈞老師)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學出版社,谷春德主編,
另有凱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簡史》為重要參考書,法律出版社。 13 債權法(崔建遠、韓世遠老師)
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的崔建遠老師的《合同法》(新版是黃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04年3月版的韓世遠老師出的《合同法總論》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的張廣興先生的《債法總論》老版本。 14 侵權行為法(程嘯老師)
王利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修訂版)》,政法2003 楊立新《侵權法論》(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Ⅳ 張守文的教育背景
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1989)、法學碩士(1994)、法學博士(1999)

Ⅳ 北京大學法學院的現任領導
院 長:張守文(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副 院 長:
潘劍鋒(分管本科生教學)王錫鋅(分管國際合作、中國法碩士項目)楊曉雷(分管行政、財務、校友、籌資、繼續教育、國內合作、圖書館(行政))薛軍(分管科研、法治與發展研究院、圖書館(學術資源))郭靂(分管研究生教學)
院長助理:殷銘(行政) 楊明(研究生教學) 車浩(本科生教學) 侯猛(科研)陳若英(國際合作) 李媛媛(國際合作) 書 記:潘劍鋒
副書記:朴文丹路姜男
委 員:王成、朴文丹、楊曉雷、汪建成、沈巋、張騏、張守文、郭靂、潘劍鋒 主席:楊曉雷
委員:張守文、潘劍鋒、朴文丹、王錫鋅、楊曉雷、薛軍、郭靂、錢明星、路姜男、殷銘、喬玉君、陳志紅、張騏、徐愛國、李紅海、凌斌、湛中樂、沈巋、甘培忠、肖江平、白桂梅、宋英、王慧、張智勇、葛雲松、許德峰、易繼明、樓建波、王新、車浩、汪建成、江溯
秘書:殷銘 主席:錢明星
副 主 席:張雙根粘怡佳
組織委員:洪艷蓉
宣傳委員:王社坤
福利委員:張 婕
女工委員:黃 晨
文體委員:賈薇薇 主席:陳興良
副主任:陳瑞華、沈 巋
委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馬懷德朱蘇力劉凱湘劉 燕張守文張 騏 賀衛方錢明星龔刃韌崔建遠梁根林 潘劍鋒 主席:潘劍鋒 副主席:宋 英 委員:郭 靂、甘培忠、汪建成、王 磊、傅鬱林、徐愛國、王 慧、易繼明、王 新、樓建波、薛 軍

Ⅵ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是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嗎
他不是黨委常委。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院長,2010年當選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Ⅶ 北京大學法學考研的科目問題
除了外語和政治之外,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的專業課方面,考生不分報考專業,一律須通過覆蓋 10 個考試科目的兩門考試,兩門考試分別以綜合 A 卷和綜合 B 卷來測驗,滿分各為 150 分。其中,綜合 A 卷考試內容包括:憲法( 20 分)與行政法學( 30 分)、刑法( 40 分)、刑事訴訟法( 30 分)、國際公法( 30 分)。綜合 B 卷考試內容包括:法理學( 20 分)、民法( 45 分)、民事訴訟法( 30 分)、經濟法( 30 分)、國際經濟法( 25 分)。以上各科目後面括弧內所示分值為 2005 年至 2007 年這三年來的命題表現。報名時不填報專業,獲得復試資格後再填報專業,復試階段進行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參加復試比例為 150% 至 200% 之間。
但有小道消息說,今年的法學考研可能會有變動,也許會變成在初試階段就分專業。具體的要等今年的簡章下來了。
參考書目
憲法學
張千帆:《憲法學導論》;周葉中:《憲法學》;王磊:《憲法的司法化》;王磊:《比較憲法》。
行政法學
姜明安:《行政法學》。
刑法學
楊春洗、楊敦先:《刑法學》;陳興良的教材與論文。
刑事訴訟法學
汪建成:《刑事訴訟法學》。
國際法學
王鐵崖:《國際法導論》、《國際法》白桂梅:《國際公法》。
法理學
周旺生:《法理學》;沈宗靈:《法理學》。
民法學
魏振瀛:《民法》。
民事訴訟法學
潘劍鋒:《民事訴訟法學》。
經濟法學
張守文、肖江平:《經濟法學》;張守文:《經濟法的理論與重構》;甘培忠:《企業公司法》;劉劍文的教材與論文。
國際經濟法學
陳安:《國際經濟法學》;馮大同:《國際貿易法》;王慧:《國際私法》。
以上書目大多屬於教材性質,先把它們融會貫通以後,接著開始重點閱讀北京大學法學院各專業著名教授們的近三年期刊論文,以掌握最新的命題重點與趨勢。法理學方面的鞏獻田、朱蘇力與周旺生、強世功,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方面的姜明安、湛中樂與王磊,刑法學方面的劉守芬、陳興良、郭自力、王世洲與白建軍,民法學方面的劉凱湘、錢明星、尹田與魏振瀛,訴訟法學方面的潘劍鋒、陳瑞華與汪建成,經濟法學方面的劉劍文、甘培忠、張守文與劉燕,國際法學方面的李鳴、吳志攀、饒戈平、白桂梅、龔刃韌、李紅雲、張瀟劍、劉東進與邵景春等老師的著作,絕對是准備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入學考試時一定要密切注意的。
今年的考試方式確實有變化了。初試兩門專業課,一門是所報專業課程,另一門是綜合試卷,包括:憲法、行政法、刑法、刑訴、民法、民訴。復試階段進行專業面試,復試比例為150%。當然,上面所列的參考書目都是我們一些學生自己琢磨的,學校是不指定的,談不上參考書目的變化。
Ⅷ 張守文的研究成果
著作:《市場經濟與新經濟法》(合著) 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反不正當競爭的理論與實務》(合著)中國商業出版社1994年版 《信息法學》(合著) 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稅法原理》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規制與發展》(合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稅法的困境與挑戰》 廣州出版社2000年版 《國際經濟法新論》(合著)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經濟法理論的重構》 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稅法通論》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財稅法》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財稅法疏議》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財稅法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經濟法學》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經濟法總論》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 論文:1 《經濟法學的法律經濟學分析》。 《法學研究》1992年第5期2 《中國「新經濟法理論」要略》 《中外法學》1993年第1期3 《德國的<經濟穩定與增長促進法>》, 《外國法譯評》1993年第4期。4 《略論經濟法的宗旨》 《中外法學》1994年第1期。5 《中日競爭法律制度比較研究》, 《外國法譯評》1994年第2期6 《商號及其法律保護》, 《知識產權》1995年第3期7 《消費者的獲取信息權及其法律保護》 《中外法學》1996年第1期8 《論稅收法定主義》 《法學研究》1996年第6期9 《社會法論略》 《中外法學》1996年第6期10 《論稅收的一般優先權》 《中外法學》1997年第5期11 《略論納稅人的退還請求權》 《法學評論》1997年第6期12 《經濟法學發展中的若干問題》 《中外法學》1998年第3期13 《經濟法的時空維度描述》 《法商研究》1998年第6期14 《「第一稅案」與財稅法之補缺》 《中國法學》1999年第4期15 《稅權的定位與分配》 《法商研究》2000年第1期16 《略論納稅主體的納稅義務》 《稅務研究》2000年第8期17 《論經濟法的現代性》 《中國法學》2000年第5期18 《略論經濟法上的調制行為》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0年第5期19 《論稅法上的可稅性》 《法學家》2000年第5期20 《略論對第三部門的稅法規制》 《法學評論》2000年第6期21 《「內部市場」的稅法規制》 《現代法學》2001年第1期22 《宏觀調控權的法律解析》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1年第3期23 《稅法的普適性及其局限》 《中外法學》2001年第5期24 《我國反欠稅制度的整合》 《法學》2001年第10期25 《經濟法學的基本假設》 《現代法學》2001年第6期26 《收益的可稅性》 《法學評論》2001年第6期27 《稅收權利的性質及其法律保護》 《法商研究》2001年第6期28 《稅收逃避及其規制》, 《稅務研究》2002年第2期。29 《宏觀調控法的周期變易》 《中外法學》2002年第5期30 《經濟法基本原則的確立》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3年第2期31 《經濟法理論的重構與創新》 《法學論壇》2003年第2期32 《經濟法責任理論之拓補》 《中國法學》2003年第4期33 《稅收行為的范疇提煉及其價值》 《稅務研究》2003年第7期34 《財政危機中的憲政問題》 《法學》2003年第9期35 《經濟法的政策分析初探》 《法商研究》2003年第6期36 《經濟法學方法論問題芻議》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4年第4期37 《稅法變革與私法秩序的協調》 《法學家》2004年第5期38 《經濟法學的有效發展》 《法商研究》2005年第1期39 《發展法學與法學的發展》 《法學雜志》2005年第3期40 《發展非公經濟的經濟法解讀》 《法學家》2005年第3期41 《稅收收入的合法性分析》 《稅務研究》2005年第2期42 《經濟法體系的結構分析》 《法學論壇》2005年第3期43 《「二元分化」的稅收調控及其合法性》 《稅務研究》2006年第3期44 《經濟法研究的「合」與「同」》 《政法論壇》2006年第3期45 《論經濟法的「特異性范疇」》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6年第3期46 《企業集團匯總納稅的法律解析》 《法學》2007年第5期47 《經濟法院的經濟法思考》 《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2007年第5期48 《企業所得稅法統合的內在局限》 《稅務研究》2008年第2期49 《論「促進型」經濟法》 《重慶大學學報》(哲社版)2008年第4期50《貫通中國經濟法學發展的經脈——以分配為視角》,《政法論壇》2009年第6期

Ⅸ 北京大學法學院的辦學條件
北京大學法學院是中國近現代法學高等教育的發源地,1904年1月,京師大學堂修訂章程,在政法科大學堂內設獨立的「法律學門」。1904年由此成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的誕辰之年。
北大法學院學科齊全、名師雲集,開展的法學教育涵蓋法學本科、法學碩士、法律碩士、在職法碩、法學博士等多個層面。北大法學院現有學科中的刑法學、經濟法學、法理學和憲法行政法學是全國重點學科。法學院現有13個碩士點、9個博士點、博士後流動站、4個國家重點學科、1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法學院擁有許多蜚聲中外的知名學者、跨世紀的中青年學術骨幹,現有在職教授42名,院聘教授7名、副教授27名,講師9名。他們在中國法學教育、科研和立法、司法實踐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名師的言傳身教之下,在北大法學院悠久法學文化傳統的熏陶下,法學院的所有大學生能夠接受高水平的、系統的法學教育。 北大法學院法理學是中國最早設置碩士點和博士點的學科之一。北大法學理論教學科研力量雄厚,長期以來在全國居於領先地位。法學理論博士點有以下方向:法理學、立法學、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比較法學;碩士點有以下方向:法理學、立法學、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比較法學、司法制度等。陳守一、沈宗靈等老一代法理學家和朱蘇力、周旺生、賀衛方等中青年學術帶頭人帶領北大法學理論學科始終站在我國法學理論研究的最前列。
北大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學科已有五十年的歷史,自1978年始設碩士點,招收中國憲法、外國憲法等研究方向的碩士研究生,之後又增設行政法、行政訴訟法、港澳基本法研究方向;1989始設博士點,招收中國憲法、外國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外國行政法、港澳基本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肖蔚雲、羅豪才、姜明安等教授是我國憲法行政法學界的學術帶頭人。
北大法學院最早在全國設立了經濟法學本科專業和經濟法學碩士點。1996年設立了博士點。北大經濟法學科師資力量雄厚,名師雲集,既有楊紫烜等老一輩經濟法學者也有吳志攀、張守文、劉劍文等中青年著名學者。北大經濟法學科在經濟法理論、財稅法、金融法、競爭法等方面,一直居全國的領先地位。 北大法學院刑法學科的刑法碩士點是中國最早的刑法碩士點之一,從1978年開始招收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1991年起招收博士研究生。北大刑法學師資力量雄厚,儲槐植、張文、劉守芬等老一輩刑法學家和陳興良等中青年教授組成的強大師資陣容為我國刑事法學理論的發展、高級刑事法制人才的培養以及立法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貢獻。北大刑法學科在刑法理論、刑事政策和犯罪學方面居全國領先地位。
北大刑法博士點分為以下研究方向:中國刑法,外國刑法、犯罪學。刑法碩士點分為以下研究方向:中國刑法、外國刑法、刑事政策、犯罪學、刑事執行法(含監獄法)。

Ⅹ 運用稅收相關知識談談你對我國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認識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論壇綜述
2014年1月10日,由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北京大學稅收法治建設研究基地主辦,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承辦的「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論壇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307會議室成功召開。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張永志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李三江司長、靳萬軍副司長、張學瑞副巡視員,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李萬甫所長等政府官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副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劍文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教授、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賈紹華所長、《中國稅務報》劉佐總編輯、華東政法大學陳少英教授、武漢大學熊偉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朱大旗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等學者,北京市、四川省、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等地的稅務系統工作人員,普華永道、華稅、天馳、國楓凱文等會計師事務所或律所合夥人,共計60餘位專家參與了本次論壇。《法制日報》、《法制晚報》、《中國稅務報》等多家媒體對論壇進行了報道。
論壇開幕式由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張學瑞副巡視員主持,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李三江司長、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劉劍文會長先後致辭。李三江司長對論壇提出三點倡導:第一,鼓勵暢所欲言;第二,理論聯系實踐;第三,具有問題意識。劉劍文會長強調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關鍵在於:第一,樹立法治思維。所謂稅收立法「成熟一個、出台一個」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取的,可能會延緩稅收法定的改革進程。第二,擺正立法與改革的關系。稅收立法不僅能夠確認已有的改革成果,而且能夠推動和引導稅收改革,它是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平台,也是化解中國當前諸多社會矛盾的平台。
一、稅收法定原則的基石性地位及其理解
與會專家就稅收法定原則的准確理解達成了相當的一致意見,以期釐清當前存在的一些誤解。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教授認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稅收法定原則」,這對促進依法治國、依法理財具有歷史性價值。第一,必須盡快健全、完備稅法體系,提高稅法的系統性、科學性、協調性和開放性。第二,將稅收法定原則及基本稅收管理體制、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等內容寫入《憲法》。第三,在《稅收徵收管理法》中專設一章「納稅人權利保護」。第四,發揮立法機關在稅收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將現存的諸多稅收行政條例上升為法律。第五,將財稅法設置為一個獨立的立法系統。
武漢大學法學院熊偉教授指出:第一,重視稅收法定原則中「課稅要素明確」的要求。若課稅要素不明確,實際上構成了一把「雙刃劍」,不僅不利於納稅人依法納稅,也不利於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第二,處理好各個層級的立法文件的「度」。即明確稅收實施條例、稅收實施細則各自能夠規定什麼,確定稅法解釋的具體方法和限度。第三,立足於稅收法定原則的大背景,反思反避稅問題。稅務機關應當適當轉變執法思維,在征稅問題上保持一定的容忍度,嚴格地依據法律征稅。第四,促進稅收執法的公開透明,以倒逼稅務機關提高其執法的公正度、能力和水平。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陳少英教授認為:稅收法定原則最深刻的內涵在於限制政府征稅權、保護納稅人財產權。在具體操作層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須編排稅收立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作為一個以商品稅為主的國家,我國在商品稅方面的立法卻非常欠缺,故在「營改增」改革中,應大力推動增值稅立法,並通過「價稅分離」,增強納稅人意識,從而在實現增值稅的經濟功能的同時實現其政治功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大旗教授提出:第一,稅收法定原則的涵義是經過人大代表的同意以及納稅人的立法參與,控制國家征稅權;並藉助稅收法律的安定性、規范性、可預測性,保障納稅人的財產權、生存權、發展權、生產經營自主權、人生規劃自由權等。第二,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要改變立法機關力量薄弱的現狀,應當優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知識、年齡結構,增強立法人員的立法能力。第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以在形式上制定稅收法律為已足,還應保證稅收法律在內容上對基本課稅要素等進行具體、明確、完備的規定,改善立法質量。第四,建立對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司法審查和對稅收法律的違憲審查機制,在「形式法治」的基礎上實現「實質法治」。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施正文教授認為:一方面,應充分認識稅收法定原則的崇高地位。它是稅法領域最高原則,並對一個國家的法治、人權保障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另一方面,應正確理解稅收法定原則的基本內涵。稅收法定原則之「法」既包括對稅收實體要素和基本的稅收程序要素的規定,又要求稅務機關嚴格地實施和執行稅法。在立法上,關注稅法的可實施性,改變過去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做法;在執法上,轉變按照計劃或任務征稅的思路,以稅收法律作為征稅的唯一依據;在司法上,發揮稅收救濟的功能,改革稅收司法制度。
二、我國稅收立法現狀的剖析和反思
與會專家基於國家治理的整體視角,解讀了稅收法定原則在我國實踐中的演繹情況。
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賈紹華所長認為:《決定》中「國家治理」的提法彰顯了政府運作方式上的重大轉型,關繫到國家的「常治」和「久安」。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頂層設計主要包含三個指導思想,即稅種的法定、課稅要素的法定、徵收管理程序和技術的法定。只有滿足上述要求,才能奠定政府征稅行為的正當性,提高政府的治稅能力,發揮稅收作為一種國家治理途徑的作用。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周序中教授將《決定》中對稅收法定原則的明確承認視作「起始之元年」,是我國二十多年來稅制改革的一個階段性成果。在當前的改革深水區、矛盾激化期,財稅法治建設突顯了「法律」的價值,能夠合理地劃分私主體和公主體的財產界限,關乎人民的基本權利和利益。欲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就一定要樹立稅法權威,在稅法的表現形式、實行和運用上多下功夫,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稅法的籠子中。
普華永道合夥人梅杞成結合自身實務經驗,把中國稅法實踐中的問題總結為五個特徵:一是很多領域本應當有法,卻沒有法。二是很多領域有法,卻不公平。三是很多領域有法,但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的理解不一致,各地執行的差別非常大。四是很多領域有法,卻不依法執行。五是很多領域納稅人有權利,卻不敢行使這些權利,導致納稅人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護。
揚州稅務幹部進修學院李登喜教授認為:稅收法治之治實際上是一種「共治」,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能僅停留在立法層面。一方面應當構建科學的稅法解釋體系、健全稅法解釋方法,在與納稅人權利息息相關的規則解釋上,對行政機關的解釋權進行適當限制,防止稅收執法裁量權的錯用和亂用。另一方面,應當建立標准化案例稅法,也即稅法領域的案例指導制度,通過稅法的實踐探索來引導稅法的理論研究。
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教授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財稅法學界和實務界已形成的共識,也是一個永恆的研究主題。從《立法法》第8條到1985年稅收授權立法決定、稅制改革試點模式,都與稅收法定原則存在著緊密的關聯。縱觀我國改革開放的歷程,1984年《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1993年《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都未在財稅改革上多作著墨,因此,此番《決定》中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稅收立法」等諸多財稅問題的明確表述,無疑具有深遠意義。
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頂層設計與可行路徑
與會專家從稅收立法、執法、守法、執法、監督、遵從等多個角度,對稅收法定原則的宏觀及微觀路徑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張永志副主任認為:站在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高度,「治理」的典型特徵是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和合作,稅收法治也正是置於這個大背景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稅收法定原則意味著,一是樹立法定理念,充分挖掘稅收法定原則蘊含著的民主、法治和人權的精神。二是完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制度的設計來確認和體現稅收法定原則。三是落實立法規劃,改進立法程序,保證稅法的科學性、系統性和適應性。
來自各地稅務部門的實務人員闡述了自己對稅收法定原則的看法。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常新友副處長認為,應提高稅收立法的協調性和統一性,處理好法律與法律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改革與立法、經濟與法治之間的關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施宏處長反思了我國稅收法定實踐,在立法層面,人大沒有盡到稅收立法授權之後的監督職責,納稅人參與稅收法律制定的程度不足;在執法層面,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存在一定的失控;在司法層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均未啟動稅法領域的司法解釋,稅收案例的數量較少。四川省地方稅務局李青處長指出,稅務機關不能將完成征稅指標作為唯一的工作導向,而必須依法徵收。如果不實行稅收法定,就會使稅務執法的隨意性非常大,既導致收了不該收的稅、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也導致該收的稅沒有收、損害了國家的利益。陝西省國家稅務局張岳文副處長認為,我國稅收領域的現狀是法律理想難以與現實相銜接,引發法律的「脫節」。一方面需要考慮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結合,使稅收法律制度更加接中國本土的地氣;另一方面需要促進立法、執法、司法層面的相互跟進。
來自律師事務所的專家交流了自己辦理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實務經驗,重點提出了關於稅法解釋的一些體會。天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家本認為,稅法應當對課稅要素進行相對明確、詳細的規定,增加法律中的嚴格性規則,不宜給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和稅法解釋權留有過大的餘地。華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天永同樣認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行政解釋不能適用擴大解釋的方法,才能保證稅法的權威性、促進稅法的確定性。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榮法指出,行政機關的稅法解釋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應當確立「禁止擴大」以及「尊重本意」等兩項解釋原則。建議將「稅收徵收管理法」分為納稅服務、涉稅建設、涉稅處罰三大部分,轉變「輕服務、重管理」的態度,推動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間的相互信賴,強化違反稅法的責任和處罰力度。
四、稅收法定原則與稅收法治的前景展望
稅法學者和實務工作者圍繞著稅收法定入憲、稅收授權立法、稅法的本土化思路等深層次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展望了我國稅收法治可以依循的前進方略。
《中國稅務報》劉佐總編輯提出:稅收法定原則並非資產階級所固有,而是一種在世界范圍內都被普遍遵循和認可的基本原則,是現代國家保護人權的必由之路,故我國有必要將稅收法定原則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同時,面對復雜的國情現實,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應當區分輕重緩急,兼具短期、中期和長期的規劃。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張學瑞副巡視員認為:從《決定》的布局安排看,稅收法定原則被定位為民主建設中的大事情,它牽涉到人民主權、政治體制改革,關繫到擴大民主和加強法治。稅收立法應當回應現實需要、回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回應老百姓的願望,還應當確立階段性的任務,結合我國的國情、社情和稅情,制定具體的時間表。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傅紅偉處長指出:稅收法定原則是一項國際規則,也已經在我國全社會上下形成共識,下一步的重點就在於如何讓稅收法定原則落到具體工作當中。稅收法定原則的中國路徑被視為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全國人大、國務院、稅務機關等多個機關相互合作,共同作出努力。
湖南省稅務幹部學校何小王教授針對我國諸多稅收規范性文件突破、超越許可權的現象,提出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授權依據應當具體化,並引入外部的授權立法監督機制,形成全社會的監督體系。另外,既然旨在保護人身權的刑法中明確了「禁止類推適用」原則,那麼,旨在保護財產權的稅法也可以考慮確立相近的原則,禁止稅法領域的類推和比照適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丁一副教授介紹了德國有關稅收授權立法的學理和實踐,闡釋了其對於我國處理稅收授權立法現象的啟發,提出在稅收授權立法問題上,需要將立法機關的強大、行政機關的謙抑、司法機關的補足這三者密切結合。我們不能單純地肯定或否定授權立法,稅收授權立法應當有所為而有所不為,一個必須堅持的底線是,重要的課稅要素應當嚴格地由狹義法律進行規定。
五、閉幕總結
閉幕式上,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靳萬軍副司長肯定了本次論壇的成果,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具有長期性、持續性和不斷改進性,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我們從意識與理念、體制建設與機制創新等維度著手,將稅收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多個環節協同並舉,以共同實現稅收法治的目標。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劉劍文會長重申,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固然應考慮中國國情,但這項原則的價值是不容置疑的。回到《決定》的本意上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中的「法」只能指狹義的法律。稅收法定原則的主旨在於保護納稅人權利、限制公權力,落實路徑是在5-10年的時間里,將所有的稅收行政法規都上升為稅收法律,且應為「良法善治」。唯有如此,中國的法治建設才能進步,民富國強的治國目標才能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