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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研究生導師的應採取限制

發布時間: 2022-05-18 02:47:28

A. 為限制導師而出台的「十不得」政策,對於研究生而言有多重要

近年來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爆發矛盾、研究生自殺等屢屢爆出,讓我們看到了某些研究生導師確實存在很多問題,給研究生學子們造成了心理、生理上嚴重的負擔和影響,更嚴重的是曝出研究生承受不了壓力,最終以自殺的方式來求得解脫。之前爆出的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在實驗室結束生命,他離開前在網上留下遺書。從他留下的遺書內容中,我們看到了他在讀研究生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困難,以及他內心的無助和掙扎。在做實驗的過程中他發現了問題,但是導師對他提出的問題一次又一次的忽略,最終導致他崩潰選擇結束生命。不得故意拖延學生的畢業時間,不得損害學生的科研權益。這些政策的出台,都是因為曾經出現過這樣的事情,有些導師因為自己的某些原因或以此為要挾,故意拖延學生的畢業時間。更甚至是有導師剽竊學生的科研成果,把學生的成果占為己有,讓學生的一切研究成果都歸零,等等曝光出來的事例很多。所以研究生導師十不得政策出台,對於研究生是有很有利的,從多方面深程度的保證學生的權益。

B. 高校師德師風十項准則內容

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

輕輕家教佛山升學
2018年11月20日
近日,教育部印發《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文件,明確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規范,劃定基本底線。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准則有哪些?深化師德師風建設,這些地方和高校有啥實招?隨教育小微一起看↓↓↓

「明確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規范

十項准則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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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師德師風建設

這些地方和高校有實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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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黑龍江省:出台研究生

導師「十不準」原則

黑龍江省學位委員會和省教育廳近日聯合出台《黑龍江省關於加強新時代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研究生導師「十不準」原則。

「十不準」原則分別是——

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發表不當言論行為(包括微博、微信、網路等);

違反研究生招生政策,謀取個人私利;

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男女關系;

違規收受現金、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不當佔有研究生應得津貼;

不按時審閱學術學位論文和反饋意見並產生不良影響;

在論文評審、答辯等人才培養環節,違規收取費用;在學位論文抽檢方面出現「存在問題」論文;

在培養環節的鑒定、評審意見不認真、不嚴肅,違規讓他人代簽並產生不良影響;

強迫研究生處理個人或家庭事務並產生不良影響;

不積極、主動、認真指導學生,沒有盡到導師應盡的職責,受到學生投訴並得到核實。

對出現以上不認真履行導師職責導致所指導的研究生發生學術不端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採取通報、約談、減招、限招、停招、取消導師資格等處理措施,對存在師德師風問題的導師,實行一票否決。

02

北京大學:編制《北京大學教師手冊》,讓每位教師「讀得全面,學得透徹」

北京大學率先在全國高校中成立黨委教師工作部,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

先後出台《教師行為規范》《教師違規違紀調查處理辦法》《師德教育實施辦法》《師德「一票否決」實施細則》等系列規章制度,對教師的基本行為准則、職業操守、師德教育、師德考核作出具體規范要求。

通過編制《北京大學教師手冊》,匯集和說明教師職業活動的制度規則,幫助教師掌握在教學、科研及社會服務中遵循的教師行為規范、師德師風等要求,切實做到每位教師對學校《教師手冊》「讀得全面,學得透徹,用得精準」。

建立了教師職業道德和紀律委員會及其調查處理機制。用制度和規范引導教師教育教學行為,依照制度文件對教師違規違紀行為進行警示和懲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

03

中國人民大學:把師德考評

作為首要標准貫穿始終

中國人民大學出台《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試行)》和《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實施辦法(試行)》等制度規范,詳細規定了師德師風建設的原則、主體、程序、負面清單以及處理方式,列舉了教師禁行行為和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的情形。

建立師德考核評估機制,設立師德師風評估環節,把師德考評作為首要標准貫穿始終,對有違師德的行為零容忍。

04

廈門大學:建立師德檔案制度

廈門大學修訂《關於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辦法》,制定《教師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考評實施細則(暫行)》等制度文件,健全師德建設和考評制度。

規范教師職業行為,建立師德檔案制度,將師德考核結果及因違反師德行為而受到處分的結果存入個人檔案。

突出研究生導師師德標准,制定《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遴選和確認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確認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在導師資格遴選、招生資格審核、導師組建設等工作中,對導師師德師風、履行崗位職責等方面進行嚴格把關。

05

重慶大學:構建多方參與的

師德監督體系

重慶大學突出對新入職教師的思想政治狀況審查。在教學督導、人才引進、崗位聘任、職稱評審等環節建立考核協同聯動機制,分析制定師德考核標准。

把思想政治表現和課堂教學質量作為教師考核的首要標准,將考核結果存入教師檔案。開展師德典型選樹和表彰活動,將師德表現作為評獎評優的首要條件。

健全信訪申訴、校長信箱、法律事務受理機制,及時掌握師德信息動態。

加大督查督辦力度,構建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多方參與的師德監督體系。

06

南京農業大學:對師德問題

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南京農業大學成立校師德建設與監督委員會、教師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學校師德建設總體規劃,打造校、院、系三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教師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見、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文件,對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在「長江學者」等各級各類人才申報工作中,開展師德考察,通過檔案審核、個別談話、二級黨組織鑒定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選人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情況。

設立師德師風投訴舉報平台,開通電子郵箱、微信舉報平台和線下投訴信箱,及時掌握師德信息動態,對師德問題做到有訴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復。

「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

違反師德行為將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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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提出,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

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

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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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違反教師道德規范的處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履職履責行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強師德師風建設,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教師違反職業道德和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辦法。

老師,這些「紅線」咱不能踩!一起來看看吧!

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

近日,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對2014年印發的版本進行了修訂。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將對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11種行為進行處理。該辦法中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隨小編一起看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前款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處理包括處分和其他處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其他處理包括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取消相關資格的處理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

教師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條 應予處理的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第五條 學校及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發現教師存在違反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聽取學生、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對於擬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的處分,教師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六條 給予教師處理,應當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七條 給予教師處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民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二)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由教師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三)開除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四)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資格的其他處理,按照管理許可權,由教師所在學校或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作出決定。

第八條 處理決定應當書面通知教師本人並載明認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期限及申訴途徑等內容。

第九條 教師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學校主管教育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對教師的處理,在期滿後根據悔改表現予以延期或解除,處理決定和處理解除決定都應完整存入人事檔案及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條 教師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

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受記過以上處分期間不能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第十一條 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二條 學校及主管教育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師德師風建設管理職責,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應當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師德師風長效機制建設、日常教育督導不到位;

(二)師德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

(三)對已發現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置不力、方式不當或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推諉隱瞞的;

(四)已作出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師德失范行為整改不徹底;

(五)多次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或因師德失范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六)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十三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這些行為將被處理!

近日,教育部印發《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本辦法所稱幼兒園教師包括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的教師。

《辦法》明確將對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11種行為進行處理,包括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採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等行為。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起看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規范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幼兒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幼兒園教師包括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的教師。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處理包括處分和其他處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其他處理包括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取消相關資格的處理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

教師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條 應予處理的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如下:

(一)在保教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保教活動、論壇、講座、信息網路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在工作期間玩忽職守、消極怠工,或空崗、未經批准找人替班,利用職務之便兼職兼薪。

(五)在保教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幼兒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六)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歧視、侮辱幼兒,猥褻、虐待、傷害幼兒。

(七)採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

(八)在入園招生、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幼兒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家長付費的宴請、旅遊、娛樂休閑等活動,推銷幼兒讀物、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幼兒參加以營利為目的的表演、競賽活動,或泄露幼兒與家長的信息。

(十一)其他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第五條 幼兒園及幼兒園主管部門發現教師存在第四條列舉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作出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教師的陳述和申辯,調查了解幼兒情況,聽取其他教師、家長委員會或者家長代表意見,並告知教師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對於擬給予降低崗位等級以上的處分,教師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當組織聽證。

第六條 給予教師處理,應當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應當與其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程度相適應;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七條 給予教師處理按照以下許可權決定:

(一)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幼兒園教師由所在幼兒園提出建議,幼兒園主管部門決定。民辦幼兒園教師由所在幼兒園提出建議,幼兒園舉辦者做出決定,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二)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公辦幼兒園由教師所在幼兒園提出建議,幼兒園主管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幼兒園教師由所在幼兒園提出建議,幼兒園舉辦者做出決定,並報主管部門備案。

(三)開除處分,公辦幼兒園在編教師由所在幼兒園提出建議,幼兒園主管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未納入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幼兒園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部門備案。民辦幼兒園教師由所在幼兒園提出建議,幼兒園舉辦者做出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部門備案。

(四)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資格的其他處理,按照管理許可權,由教師所在幼兒園或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作出決定。

第八條 處理決定應當書面通知教師本人並載明認定的事實、理由、依據、期限及申訴途徑等內容。

第九條 教師不服處理決定的,可以向幼兒園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向幼兒園主管部門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提出申訴。

對教師的處理,在期滿後根據悔改表現予以延期或解除,處理決定和處理解除決定都應完整存入人事檔案及教師管理信息系統。

第十條 教師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

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教師受記過以上處分期間不能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

第十一條 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第十二條 公辦幼兒園、民辦幼兒園舉辦者及主管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師德師風建設管理職責,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級行政部門應當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一)師德師風長效機制建設、日常教育督導不到位;

(二)師德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

(三)對已發現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置不力、方式不當或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推諉隱瞞的;

(四)已作出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師德失范行為整改不徹底;

(五)多次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或因師德失范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六)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第十三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教育部印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指導意見

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要建立健全師德失范行為受理與調查處理機制,指定或設立專門組織負責。

《意見》具體有哪些內容?隨小編看全文↓↓↓

教師〔2018〕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高校教師履職履責行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新時代高校教師道德風尚,努力建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校教師隊伍,現就教師違反《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育部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和《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等規定,發生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各高校要嚴格落實師德建設主體責任,建立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牽頭部門明確、院(系)具體落實、教師自我約束的工作機制。黨委書記和校長抓師德同責,是師德建設第一責任人。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師德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院(系)黨組織主要負責人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高校教師要自覺加強師德修養,嚴格遵守師德規范,嚴以律己,為人師表,把教書育人和自我修養結合起來,堅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發生師德失范行為,本人要承擔相應責任。

三、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對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應堅持公平公正、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准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五、高校要建立健全師德失范行為受理與調查處理機制,指定或設立專門組織負責,明確受理、調查、認定、處理、復核、監督等處理程序。在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調查過程中,應聽取教師本人的陳述和申辯,同時當事各方均不應公開調查的有關內容。教師對處理決定不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復核、申訴。對高校教師的處理,在期滿後根據悔改表現予以延期或解除,處理決定和處理解除決定都應完整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六、高校師德師風建設要堅持權責對等、分級負責、層層落實、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原則。對於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職責許可權和責任劃分進行問責:

(一)師德師風制度建設、日常教育監督、輿論宣傳、預防工作不到位;

(二)師德失范問題排查發現不及時;

(三)對已發現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置不力、方式不當;

(四)已作出的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決定落實不到位,師德失范行為整改不徹底;

(五)多次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或因師德失范行為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六)其他應當問責的失職失責情形。

七、教師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需向學校分別做出檢討,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問責。

八、教師出現師德失范問題,學校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做出說明,並引以為戒,進行自查自糾與落實整改。如有學校反復出現師德失范問題,分管校領導應向學校做出檢討,學校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督導下進行整改。

九、各地各校應當依據本意見制定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十、民辦高校的勞動人事管理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對教師師德失范行為的處理,遵照本指導意見執行。

教育部

2018年11月8日

D. )教職工「十三項師德失范」方面情況

摘要 在「師德失范行為處理」方面,出現師德失范行為的,視情況取消其在評獎評優、 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同時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

E. 成為碩士生導師需要什麼條件

相關專業碩抄士學位、副高以上職襲稱,在國家核心刊物上發表過高水平專業論文。具備本門學科系統深入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能夠創造性地進行研究工作,具備解決復雜理論問題、技術問題和應用問題的能力;了解本學科國內外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能夠掌握本研究領域的研究發展趨勢,選定有學術意義或應用價值的研究課題,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徑,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具有指導和組織課題組進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經歷;研究方向穩定,目前從事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承擔有科研項目,有較充足的科研經費和必要的研究生培養條件。。

F. 違反師德師風的處理辦法

法律分析:高校要建立健全師德失范行為受理與調查處理機制,指定或設立專門組織負責,明確受理、調查、認定、處理、復核、監督等處理程序。在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調查過程中,應聽取教師本人的陳述和申辯,同時當事各方均不應公開調查的有關內容。教師對處理決定不服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出復核、申訴。對高校教師的處理,在期滿後根據悔改表現予以延期或解除,處理決定和處理解除決定都應完整存入個人人事檔案。教師出現師德失范問題,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和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需向學校分別做出檢討,由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採取約談、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等方式進行問責。教師出現師德失范問題,學校需向上級主管部門做出說明,並引以為戒,進行自查自糾與落實整改。如有學校反復出現師德失范問題,分管校領導應向學校做出檢討,學校應在上級主管部門督導下進行整改。各地各校應當依據本意見制定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負面清單及處理辦法,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G. 師德失范行為處理辦法

法律分析: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

法律依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 第三條 對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高校教師出現違反師德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採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H. 研究生導師需要什麼資格

申請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原則上須具備以下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熱心研究生教育事業,有嚴謹的治學態度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2. 具有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有較豐富的科研經驗和一定的學術造詣,熟悉所從事學科(專業)的國內外發展狀況。

3. 職稱與學歷、學位條件需滿足下述條件之一:
① 教授或相當職稱者。
② 副教授或相當職稱者,且為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1985年(含)以後大學本科畢業者原則上應具有碩士學位。

4. 承擔有廳局級(含)以上縱向科研項目或橫向科研項目,且經費充足。

5. 有較穩定的科研方向,近5年內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研究成果。

拓展資料

碩士生導師應是本學科學術造詣較深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人員,其學術水平在某些方面接近或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有協助本人指導碩士生的學術隊伍。有課程教學經歷,承擔過或正在承擔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課程。

碩士生導師的主要工作:

導師的主要工作不在於"教"而在於"導"。

1.引導學生熟悉本學科或相關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方法

本學科或相關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方法,這是進入碩士生學習和研究的一個前提性的條件。由於碩士生自身學科背景、學術水平的差異,引導學生熟悉本學科或相關學科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方法的工作極為重要。沒有對本學科及相關領域研究狀況的基本了解,不熟悉本學科的學術規范,不會運用本學科及相關學科基本理論和方法提出和解決問題,博士生的學習和研究就沒有一個科學的基礎。

2.引導學生進行創造性學習,提高其研究能力

引導學生熟悉本學科或相關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方法的主要途徑,是引導學生進行創造性學習,把讀書、思考和研究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提升學術品位和研究水平。

碩士生導師的主要職能:

1.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

2.培養研究生學術創新能力

3.增強研究生社會責任感

4.指導研究生恪守學術道德規范

5.優化研究生培養條件

6.注重對研究生人文關懷

I. 碩士研究生導師的最低要求是什麼

這個似乎沒什麼么最低要求,更多的是看個人的學術修養和資質。
也有碩士研究生當碩士生導師的。但是都要經過幾年的學術鍛煉的。剛畢業的博士生,現在只能帶一帶本科生,三五年之內是不能帶研究生的。如果學校還有點良知的話,也不會讓博士生這么做。

J. 教育部明確研究生導師十不得,讀研過程中你最不能忍受導師的哪些要求

近些年來,由於研究生自殺案例頻發,其背後的原因,大多是因為不能按時畢業,或因為私人事情,導致學生在大好年華逝去,不禁教人惋惜。所以教育部印發《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明確規定導師“十不得”行為准則,對研究生導師行為劃定“紅線”,這可以堪稱是研究生的福利。《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從堅持正確思想引領、科學公正參與招生、精心盡力投入指導、正確履行指導職責、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把關學位論文質量、嚴格經費使用管理、構建和諧師生關系等八個方面,對導師指導行為提出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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