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服務期
❶ 大學教師試用期辭職
在試用期辭職,不但不用向學校賠償,而且還可以領回應得的工資。樓主可以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王某(化姓)是廣州市某大學2003屆的本科畢業生。同年6月6日,王某、廣州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學校三方簽訂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此之前,該科技公司為王某辦妥了人事等相關手續,代王某繳交了人事代理服務費和流動服務費合計2520元。
2003年7月1日,王某到該公司上班,負責軟體開發。雙方約定王某試用期月薪2000元,試用期3個月。但王某剛工作了一個月,就於7月31日提出辭職。該公司沒有發給王某工資。
雙方為此事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裁決後,該公司不服,於是向天河區法院起訴。該公司認為,公司雖未和王某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就業協議書》已就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勞動報酬、福利待遇及三方的違約責任做了詳細的約定,應當認為雙方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並共同受該協議書有關條款的約束。王某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給其造成的損失理應給予賠償及支付約定的違約金。
王某說,在試用期間,他曾與公司負責人提出簽訂勞動合同,但公司卻以試用期內不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拒絕了,使他覺得在該公司工作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在該公司工作一個月後,他發覺自己與該公司不相適合,這才提出辭職。
判決:法院認為:就業協議並非勞動合同,該協議中約定的違約金是就業協議的違約金。王某已到該公司上班,因此不存在違反就業協議的情況。至於原告索賠的加班費,因其僅提供了發放員工加班費的工資單,不足以證明是被告辭職造成的損失。所以,這兩項請求法院均不予支持。
最後法院判決該公司在30日內為王某辦理解除勞動關系手續並支付1789元工資,而王某必須返還公司墊付的2520元。
點評: 《勞動法》第32條第1款規定,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此規定的意圖很明顯,乃是為了保護相對處於弱勢地位的勞動者的利益。
本案中的那家公司繞了個彎子,說就業協議實際上就是書面勞動合同,而且其中規定了違約金。要求王某按該協議支付違約金。
法院在判決書中很清楚地闡明,就業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王某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並不違約。另外,即使是王某主動辭職,該公司應付的工資一分錢也不能少給。依據是《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建議樓主好好和學校商量一下,爭取有好的結果!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❷ 高校教師職稱評定約定服務期是否合法
《勞動法》實施後,勞動合同制度納入了法制軌道。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對加強勞動管理,減少勞動糾紛,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建立,經濟環境不斷變化和發展,勞動關系日趨復雜多樣,勞動合同制度出現一些新情況。怎樣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建立適應經濟發展的勞動合同制度是當前政府和勞動保障部門應當重點研究、解決的問題。
充分認識勞動合同制度的作用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是通過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穩定和諧勞動關系的制度;是通過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制度。勞動合同制度的建立,從源頭上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勞動合同制度是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的基礎工作。通過勞動合同制度,來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調整好勞動關系,加強企業管理,提高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事實越來越被人們肯定。為此,各級政府要重視勞動合同工作,把它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議程。勞動保障部門更應對勞動合同工作引起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勞動合同制度在整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統一思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實施勞動合同制度。
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
勞動合同管理體制
隨著以勞動合同為基礎的勞動用工制度的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對勞動用工管理的任務越來越重,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的迅速發展,勞動用工管理的面和量都有明顯的增多。為此,要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必須加強、完善勞動合同管理體制。
首先,要建立勞動管理的專門部門或科室。隨著企業用工自主權的擴大,一些地方在機構改革中將勞動保障部門中勞動管理的科室撤銷或合並,致使勞動管理的功能削弱。筆者認為企業自主用工,不等於勞動保障部門不需要勞動管理,而是要求勞動保障部門按照企業自主用工來進行勞動管理,也就是全面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因此,必須要加強勞動管理的部門或科室的建設。由其全面組織、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備案、管理的全過程進行管理。
其次,要建立科學、規范的勞動合同管理程序。按照《勞動法》和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合同制度的要求,從勞動者擇業、企業用工,到簽訂勞動合同、錄用備案,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等勞動合同管理的全過程進行梳理,對每個環節的時間、條件、要求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使用工單位、勞動者、勞動管理部門都能按規定的程序進行運行。還要建立勞動合同簽訂登記、變更、解除、終止預報制度,存檔管理制度,履行檢查制度,統計分析制度,確保勞動合同制度規范有序地實施。
最後,要加強勞動用工錄用備案、勞動合同備案工作。勞動保障部門應配合專職工作人員專門負責錄用備案工作,同時,還要發揮社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作用,由其負責做好本區域的合同簽訂台帳,個人勞動合同簽訂台帳,並及時將每年勞動合同、錄用資料裝訂歸檔。要充分運用計算機來管理勞動合同,建立企業和個人勞動合同資料庫,及時將錄用備案的企業和個人情況輸入資料庫中,並要實現社區(鎮鄉、街道)勞動保障管理站的計算機與勞動保障部門的計算機聯網,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提供方便。
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
應針對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依照《勞動法》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
加強宣傳,在社會上形成自覺簽訂勞動合同的氛圍。先要在各級領導中進行宣傳,使其認識到勞動合同法律制度在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再要對企業進行宣傳,使其認識到用工簽訂勞動合同是企業最起碼的職責;還要對勞動者進行宣傳,使他們認識到簽訂勞動合同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教育他們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還可在公共場所、車站、碼頭張貼大型宣傳廣告,使全社會都認識到簽訂勞動合同的重要性。
加強、完善已簽訂勞動合同的管理。要把已簽訂的勞動合同整理歸檔,並進行全面清理、核對,然後輸入勞動合同資料庫。同時,要對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實際工作年限、勞動合同期限進行動態管理,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勞動管理中的作用。
制定切實可行的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工作計劃。根據各地勞動用工情況,以及已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制定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工作計劃。工作計劃應突出重點,採取分類排隊等方法。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制。根據工作計劃,由政府召開會議,進行部署,按照企業屬地管理原則抓落實。要發揚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勞動合同簽訂工作落實到實處。
科學地做好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統計。勞動合同簽訂統計必須要數據真實,按照錄用備案數進行統計,及時正確地反映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對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罰。運用勞動監察的職能對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按《勞動法》和各省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促進企業自覺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制度運行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勞動監察部門應主動出擊,及時檢查,通過勞動年檢、日常巡視和專項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勞動合同制度實施工作順利進行。
為企業和勞動者
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這個依據,為企業、勞動者做好各項服務工作。
首先,免費為勞動者、企業提供勞動合同規範文本;免費為企業、勞動者提供錄用備案服務;免費為企業、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鑒證服務;免費為企業、勞動者提供《勞動法》等有關宣傳資料。其次,按照勞動合同資料庫中企業和勞動者的名單,提供人事、勞動保障部門的各項服務。包括企業工效總掛人數、技術職稱的評定、工傷認定、工資調整、勞動糾紛處理等項目,凡是需要行政部門服務的,勞動合同資料庫中必須應有其基本信息。通過政府各部門開展以勞動合同為依據的服務,促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證勞動合同制度得到全面實施。
加強調查研究
完善勞動合同制度
應本著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態度來審視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現狀。要對勞動合同管理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及時了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勞動合同管理的辦法,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完善。同時,還應深入基層,到問題多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調研,掌握第一手資料,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通過下基層調研,提出一些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的方法和建議,使勞動合同制度不斷得到完善。
❸ 高校教師服務期未滿提前離職需要繳納違約金嗎違約金數目得按合同上交嗎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規定,如果您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則只有在用人單位對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或者約定了競業限制的情況下,才存在違約金的情況,否則即使用人單位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不需要支付給用人單位的違約金。
❹ 大學教師服務期用簽合同嗎
需要簽合同。
服務期合同一般是單位提供附加值較大的培訓才會和員工簽訂該合同。如果單位組織安排你進行了技術培訓,是可以和你約定服務期的,但是即便約定了也不代表服務期內絕對不能離職,只是離職時應支付服務期未滿階段的剩餘違約金,並非全額支付違約金。
但是如果沒有提供任何技術培訓,僅要求簽訂服務期合同,是不合理的,你可以不用管它,可以正常履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手續後,正常辭職就好。
❺ 高校副教授離職被索賠違約金是怎麼回事
9月12日,南昌某高校副教授王守正告訴記者,2019年9月,他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申請調到離家較近的單位工作,被校方索賠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校方稱其因評定副教授職稱未滿五年服務期需要交納「違約金」。但王守正說,自己是在2015年12月評副教授的,期間並未跟學校簽署任何關於服務期的協議。
王守正稱,自己是在2012年4月以人才引進的方式進入南昌某高校,2012年5月與校方簽訂《引進高學歷人才協議書》,明確規定服務期為六年,即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3日。
六年服務期滿,王守正稱,考慮到父母年齡比較大,且父母是北方人,到南方不適應,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他希望申請調到離家較近的單位工作。同年11月4日,該校黨委會同意其調離並停發工資及繳納社保。
王守正稱,11月7日,當他准備辦理調離手續時,學校人事處突然拿出2018年5月制定的《人事調配暫行規定(修訂)》(南X發【2018】4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並稱其評定副教授職稱而未滿五年服務期就調離,需要交納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否則,不予辦理任何調離手續。

(5)大學教授服務期擴展閱讀
仲裁和法院均未申訴成功
學校人事處在「王守正申請調離違約金核算情況」里說明:該教師於2012年5月以博士引進方式進入我校,引進服務期為6年,從2012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3日;2015年12月評定副教授,服務期在原有服務期基礎上增加5年。根據《暫行規定》,其上述兩項服務期合並計算,其服務期至2020年12月。
至於違約金,校方稱,根據其與學校簽署的引進高層次人才協議及《暫行規定》,其應按以「個人近三年內年均收入×未完成服務期時間(年數)」標准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為:146076.94×1.25=182,596元。
2019年12月16日,王守正正式辦理了調離手續,並且繳納了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
2019年12月22日,王守正不滿高額違約金向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要求歸還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2020年5月8日,江西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駁回王守正全部仲裁請求。
今年5月19日,王守正向江西省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南昌某高校)向原告(王守正)返還以「不給辦理調動手續」為手段非法強制收取原告的莫須有的所謂「違約金」18.2596萬元。
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認為:南昌某高校作為教育單位,為管理學校師資、留住人才,在保障晉升人員享受應得的工資薪酬待遇情況下,通過頒行全校通行制度來確定服務期限,是正常行使學校管理權的行為,並不違法且合理正當。
8月10日,南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的規定,駁回原告王守正的全部訴訟請求。
9月14日,王守正告訴記者,他已於9月1日上訴至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等待進一步審理。
❻ 對於高校副教授離職被索賠違約金一事,律師有何表示
對於高校副教授離職卻被學校索賠18.2596萬元人民幣, 相信很多人都比較吃驚,覺得學校這邊是否有些霸道。對於此事律師表示,學校引進人才時候確定會簽訂合同,通過違約金來約束人才。但如果違約金太過高昂,超過培訓費用,那麼這個違約金就失去了法律的約束力。如果站在學校這邊考慮的話,如果違約金太過低廉,那麼離職概率可能會增加。但是不管怎麼樣,通過高額的違約金索賠希望留住人才,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至於這件事情未來的走向如何,我們還得看當地法院進一步的審理。

而學校這邊的解釋是,當時確實是和該當事人簽訂的合同,表示服務期為6年時間,但是2015年的時候,該當事人評定為了副教授,按照學校的規定表示該當事人評定副教授之後,需要在原定的服務期限上面延長5年時間。如果提前離職,就必須要賠償違約金。目前雙方都已經聘請了律師決定走司法程序,具體結果我們還需要等待法院進一步的審理。
❼ 單位同意辭職,但要麼交教授職稱服務期罰款,要麼降為副教授放人,這合理么
屬於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系、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你要判斷是勞動合同關系還是事業人員管理關系)。向省級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學校無權扣留你的相關資質證書。
❽ 高校副教授離職為何會被索賠違約金
2019年9月,南昌某高校副教授王守正(化名)為了照顧年邁的父母,申請調到離家較近的單位工作,被校方索賠違約金18.2596萬元人民幣,校方稱其因評定副教授職稱未滿五年服務期需要交納「違約金」。
王守正說,自己是在2015年12月評副教授的,期間並未跟學校簽署任何關於服務期的協議。對此,南昌某高校在仲裁裁決書中辯稱:2018年,學校修訂後的公示文件規定「在學校工作期間評定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服務期為5年」以及「同一人員應完成的各類服務期累計合並計算」。學校早前出台的文件也對上述內容作出規定。

(8)大學教授服務期擴展閱讀
律師持不同看法:
上海市聯合律師事務所朱利霞律師認為,本案中,案涉某高校屬於事業單位,如果其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事業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條及《勞動合同法》第22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上述關於服務期及違約金的約定,如果以『全校通行制度』的形式來確定,需要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等民主程序通過並公告或公示,且不能與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人事政策相抵觸。」朱利霞說道。
而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王莉律師則持不同觀點。她認為,南昌某高校出台的《暫行規定》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在學校工作期間評定了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服務期為5年。
校方據此稱因評定副教授職稱未滿五年服務期需要交納「違約金」,評定副教授職稱既不屬於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又不是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應約定違約金。因此該規定不具有合法性。
❾ 請問如果在大學教書滿13年,現在有些私人原因不得不離職,現在有什麼方法可以停薪留職,謝謝
如果當事人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而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是無需提前書面申請的,當天口頭申請就可以結束用工關系。
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商給予合理的補償。
另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行業競爭要求保密的單位,如果有補償,當事人離職後還要遵守相關的要求,如果違約,還要賠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❿ 大學畢業到偏遠地區教學,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大學生要去偏遠地區教學,根據選擇的路徑不同,所需要的時間並不相同。一般情況下,大學生為了留學獎學金,會有人選擇去偏遠地區教學,以使得自己的履歷有更為耀眼的「光輝」,這種情況一般僅需要在偏遠地區教學六個月到兩年即可,只要申請表中,有一段援助教學就可以獲得青睞。美國斯坦福大學計算機科學系教授李飛飛,是美國人工智慧領域的佼佼者,她本科畢業之後,就選擇了去西藏支教並研究藏葯,最後拿到這個經歷之後,順利晉級。

如果是以「公費師范生」的身份分配到偏遠地區教學,2018年以前的規定是履約服務期是10年,但是2018年8月之後的履約服務期是6年。當然,公費師范生同特崗教師的待遇差異較大,畢竟他們一畢業上崗,就等於有編制有崗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