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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案采訪公安大學教授

發布時間: 2022-05-30 15:29:31

❶ 由李天一案件所引發的法律思考

隨著事件逐步被還原,迅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這兩天,之所以沒有看到李雙江的身影,原來,這位年邁的父親被不爭氣的兒子氣病了。2月24日記者獲悉,目前李天一在看守所內情緒平穩,很配合警方的訊問,沒有抵觸情緒。另外,其母親夢鴿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案件正在查處中,希望兒子能得到媒體和大眾的寬容。 (2月25日京華時報)
從五歲成為「申奧形象大使」到少年冰球選手、少年鋼琴家、15歲舉辦演唱會,李雙江之子李天一這份令眾人羨慕的輝煌履歷中,摻雜著多少「星二代」的特權?李天一如果生長在普通家庭相信也未必能獲此殊榮吧? 由此,「李天一涉嫌輪奸案」的發生,使「星二代」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良好的家庭環境、優越的教育背景為「星二代們」囂張跋扈、目無法紀行為埋下滋生的土壤;「星爹」和「四通發達」的人際關系更成為他們仗勢欺人、為所欲為的堅強後盾。而正是父母對他們教育的缺陷,導致了這些年輕人屢屢做出「坑爹」行為。張國立之子張默吸毒事件發生後,張國立曾經請求公眾和媒體「寬容待他(張默),給一個迷途中的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李天一在2011年尋釁滋事案發生後,李雙江也曾公開向受害者和社會道歉,誠懇的態度和語言獲得了大部分人的諒解。然而,孰不知,父母一次次替子女「擦屁股」、請求社會寬容,從而助長了「星二代」們產生「再大的事由老子去擺平」的心態,最後形成「越幫越壞」的惡性循環。正是這種過度的溺愛與錯誤的包容,令這些年輕人找不到迷途知返之路。「慈母多敗兒、嚴父出孝子」,該是這些「星爹」、「官父」們深刻反思的時候了!
「子不教、父之過」,李雙江錯誤的教育方法是李天一「犯罪」的一大推手。李雙江認准「根紅苗正」, 讓孩子有「稜角式」的成長,對其聽之任之,自由發展。他自認為兒子接受的都是「正面」,不可能成為壞孩子,從不對李天一犯的任何過錯責罰。而李天一成長與變化的軌跡,幾乎就是對家庭教育「養不教」「教不嚴」的現實演繹。「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筆者提醒天下父母,即使讓孩子學會更多的本領,而缺少為人最基本的道德教育,那麼不但「望子成龍」的夢想會破滅,說不定還會有一場噩夢等著你,莫要等到後悔莫及時才認識到「愛之深、責之切」的深刻含義。
錢不是萬能的,權力更不將所有「路障」都擺平,在我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天一事件」不但給那些用其名聲人脈替子女經營前程,讓子女搭上成功便車的「星爹」、「官父」們上來一堂教育課,也給那些驕橫跋扈、揮霍無度、惹是生非、目無法紀的「星二代」和「官二代」 們敲響了一個警鍾,筆者希望這個警鍾能夠長鳴。

❷ 我給大家講一個故事大家就明白李天一案是究竟怎麼回事了

@蚯蚓大俠 7樓 李天一一案被害人楊女士看到李某某的新聘律師發的聲明,感到極其悲憤、痛不欲生。 特委託北京中首律師事務所田參軍律師發表如下聲明: 一、盡管經田參軍律師解釋,被害人楊女士認識到辯護人有權為被告人做無罪辯護,但得知李某某的新聘律師欲為其做無罪辯護,她仍然感到極其震驚、憤怒和悲哀。 首先,本案經過公安機關的反復偵查和檢察院的審查起訴,李某某涉嫌強奸罪的事實已經非常清楚。...... ----------------------------- 李天一案件沒那麼簡單啊,不過不得不承認那個BZ確實博得了眾人同情 查看原帖>>

❸ 李天一案的介紹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天一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輪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8月28日上午9時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開庭審理。2013年11月27日9點,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

❹ 李天一五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麼

在四個未成年人中,除了李雙江之子外,另外兩個人姓魏,是表兄弟關系,長春人,二人中的表哥與李雙江之子因補習班認識,二人家裡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實。

第5人是張某,北京人,未成年,北京市某高中的學生。

李天一案中的唯一一名成年同夥,身份已經確認,據知情人透露,該人是一名23歲男子,姓王,北京市東城區人,系某公司職員。

(4)李天一案采訪公安大學教授擴展閱讀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天一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輪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時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2013年11月27日9點,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

❺ 李天一事件介紹。

  1.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天一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輪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3年8月28日上午9時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2. 2013年11月27日9點,李天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區西中法庭依法公開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上訴,維持原判。

❻ 李天一事件是什麼

2013年2月22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發布通報稱,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013年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接警後,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013年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冠豐等五人控制。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被拘留的李天一是李雙江之子。被害女子非京籍,是一家廣告公司的行政秘書,22歲(2013年),是河北人。與酒吧沒有僱傭關系,只是做兼職的駐場,她們賺客人給的小費。

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

2013年10月28日 ,北京一中院證實10月31日上午9時依法不公開審理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

李某某等強奸上訴案於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時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維持原判。

據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消息,北京海淀法院9月2日上午對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❼ 李天一案的社會影響

楊瀾挺李雙江兒子引發質疑
楊瀾2013年2月23日在微博上轉發李承鵬微博並評論稱,當初「勞教一年對一個因為沖動打人的未成年人來說是否懲罰過重?被貼上標簽的孩子很容易就破罐破摔了。」此言引發網友爭議,認為有替對方推卸責任之嫌。隨後微博公開道歉。
涉案其他人員家庭背景傳言
該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4人為未成年人,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圖像以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所以對嫌疑人情況不能披露。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負責人:個別網上關於另幾名犯罪嫌疑人家庭有「背景」的傳言,這不是事實。此案警方在偵辦過程中始終嚴格依法進行。警方提示,網路社會是法治社會,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輪流發生性關系」遭網友調侃
警方證實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強奸一案偵查完結,進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有媒體在報道中描述,李某與另外4個男子一道在五道口一酒吧內將一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輪流與女孩發生性關系。該消息隨即成為網上焦點,「輪流發生性關系」也成為吐槽造句的熱詞,眾多網友質疑該措辭可能意味著該案將不以強奸定罪。對此北京警方發表聲明稱,警方關於此案相關措辭一直都是「涉嫌強奸罪」。
李天一代理律師律所網站被黑
李天一案的兩位新代理律師發表聲明,稱當今社會和輿論對其不公,在網上引起一片嘩然。2013年7月12日凌晨,李天一代理律師之一王冉所屬的律所官網遭黑客攻擊,黑客留言稱:「只為還當事人一個公道。」
自2013年7月13日起,網上便紛紛傳聞王冉所在的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網站遭黑客攻擊,稱該網站首頁上留著「只為還當事人一個公道。登錄該網站,該網站內「律師團隊」欄下,律師們的頭像全部被改成了一戴帽子的卡通小男孩兒形象。13日下午,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一值班人員回應證實,該網站的確遭黑客攻擊,不過,他們不想追究這事兒是誰乾的,「也不想改正過來,就先這么著吧。」
教授發表雷人言論
2013年7月16日,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易延友發表的「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的言論,更是讓這位教授成為箭靶,無數網友名人的批評和謾罵,讓易延友不得不刪除言論並公開道歉。受害人律師再次接招,否認受害人楊女士「陪酒女」身份。
法學專家:夢鴿唯一的證據就是她的邏輯
法律專家田小穹認為,從夢鴿的言論中可看出,她「唯一的證據就是她的邏輯」,並表示在世界范圍,強奸案件被害人不報案,晚報案是非常普遍的。田小穹說,她是一子障目、現在看來,她已經很偏執,她只相信她兒子,她心目中的一個忠義、純真無邪的好孩子,不相信任何人,包括公安機關、檢察院。她認定她的孩子被一個巨大陰謀、圈套陷害,這個陰謀包括但不限於一個敲詐勒索犯罪團伙。
解密哥曝內幕
有「解密哥」在其微博曬出「李天一案新版內幕」,全程披露李某某在酒吧喝酒、幾人帶楊女士去吃夜宵以及到湖北大廈開房全過程。2013年7月28日,經過新聞媒體探訪和調查,該新版內幕諸多細節得到核實。李家新聞發言人、法律顧問蘭和回應稱懷疑相關信息自警方或GLOBALCLUB酒吧泄出,隨後表示該過程「純屬杜撰」。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評價此版本內幕時「保守」地表示「具有內在合理性」。
判決
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❽ 李天一的重要事件

2011年9月6日晚,在北京市海淀區西山華府小區門口,一對彭姓小區業主夫婦在開車剛要拐入小區南門時,遭到後面一輛無照寶馬和一輛牌照為晉O00888的奧迪司機毆打。夫妻頭部被打流血。後被小區其他住戶合力攔截,後被拘留,據稱未被拘留超過15小時。經核實,寶馬司機年齡15歲,無駕照,系著名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 事後,其父李雙江前往醫院探望傷者並作了道歉。
2011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查處情況稱,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養1年,犯罪嫌疑人蘇楠被提請逮捕。 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天一等5人喝酒後,被帶至湖北大廈一房間內輪奸。
海淀警方證實「李天一」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此次被拘距離其2012年9月18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了半年。
2013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雙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強奸女子一事進行了通報。警方透露,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奸。接警後,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現該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事一出,網上立馬掀起熱議。電視劇《馬永貞》編劇爆料,李天一多年前就愛玩弄90後女性,還曾有過「海淀銀槍小霸王」的稱號。不少網友挖出李天一兩年前因尋釁滋事被勞教的往事,更有網友曝料稱,「李天一輪奸案」的受害人是一名英語教師,但這一說法並未得到警方的證實。
被拘後,李天一等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與受害者所訴內容一致,因此公安機關將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奸一案報送檢察機關申請批捕。李天一等五人因涉嫌強奸罪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於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期間,為完善證據依法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天一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輪奸案在海淀某法院提審,李天一的母親夢鴿作為監護人現身法院。據悉,李天一表示原告楊女士曾向他透露自己是陪酒女,並稱事後曾給楊女士付錢,兩者是賣淫與嫖娼的關系。
李天一輪奸案庭前會議在海淀某法庭舉行,李某某的母親夢鴿以及雙方律師悉數來到法庭。李天一方的辯護律師強烈提請法庭對有關人員涉嫌組織賣淫和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備受關注的李天一等5人涉嫌強奸案於北京市海淀區法院再次舉行庭前會,這是自以來此案進行的第二次庭前會議。被告李天一的主辯律師陳樞堅持對李天一進行無罪辯護,稱真理有時候掌握在少數人手中。
29日,李天一等5人涉輪奸案連審兩天。29日晚庭審完畢後,海淀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告中稱有4名被告作有罪辯護,其中3名被告當庭道歉。同犯張某甚至當庭向法院交10萬元賠償款,而李天一也被同犯供出是首個性交者。5人中僅李天一方堅持無罪辯護。
海淀法院定上午9點30分,對李天一等五人強奸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李某某獲刑十年。
隨後,李天一一方對判決提出上訴。而原定於10月31日,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的李天一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因李天一一方更換辯護律師延期審理,經過與北京一中院核實,該院定於19日二審開庭。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時整,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定於一區西中法庭依法進行公開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強奸上訴一案二審裁定駁回上訴人的上訴,維持10年原判。 李某案終審結果:李某某判處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2013年10月9日,李天一主辯陳樞律師稱已上訴,2013年10月10日上午,海淀法院未就是否收到李某某上訴狀予以確認。2013年10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官方微博對外確認,該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李天一等5人強奸案的上訴。 2013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某某等五人強奸案進行終審宣判,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駁回李某某等人上訴,李天一獲刑10年。 當前,由相聲演員牛群當年為做節目在李雙江家拍攝的一段視頻在網上流傳。對於片中李雙江趴在地上讓兒子李天一雙腳踩著玩耍、騎大馬的情景,被冠以「寵愛孩子」的標簽,引發網友爭議。「哪個孩子小時候沒有騎過老爸的脖子呢?」此外,隨後還有一段李天一與其朋友張光億在中央民族樂團音樂廳舉辦「愛在北京」——假日歌友會的視頻。兩人均為90後,這場歌友會有李雙江、夢鴿夫婦、郁鈞劍、魏金棟、呂薇等音樂名家出席,為兩人助陣。
在視頻中,李雙江趴在地上,母親夢鴿則把懷抱中的李天一放在李雙江背上,爸爸幸福地給兒子當大馬騎。李天一小時候嘴很甜,據李雙江說,「他經常打電話說,爸爸辛苦!我聽得眼淚都要掉下來了。」此外,兒子愛唱歌,李雙江就給兒子辦了歌友會,還請來郁鈞劍、呂薇等好友捧場。該歌友會是李天一2011年暑假時在北京舉辦的,當時15歲(亦有網友質疑李天一的真實年齡為21歲,未證實)。當時,李天一、張光億除演唱了《愛之初體驗》、《愛我別走》、《你是我的朋友》、《安妮》等,還演唱了《喀秋莎》、《月亮代表我的心》等經典名曲,李天一還自彈自唱了其父李雙江的拿手歌、素有中國小夜曲之稱的《草原之夜》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等。歌友會由李天一父母的多年好友闞麗君擔當嘉賓主持。
演出間隙,主持人與現場觀眾互動說,「李天一的爸爸是誰?媽媽是誰?夢鴿又是誰呢?是當年在中國歌舞團學習聲樂的時候,我的宿舍她是經常來的小丫頭。」然後指著李天一說,「今天再站到這里,看看這是誰?他的公子啊,幾歲啦?」「15歲。」「很帥很帥的,而且是在國外留學,回來度假。」歌友會在李雙江帶領大家演唱《紅星照我去戰斗》的激昂歌聲中結束。對於兒子開歌友會的舉動,父親李雙江則表示:「他現在聲音還不成熟、開演唱會還太早。」母親夢鴿說:「支持孩子的愛好,小孩還小,但兒子和同學提出開,作為家長還是支持的,就叫歌友會吧,以歌會友,朋友聚聚。」
對於在李天一幼年視頻中,李雙江寵愛兒子,趴在地上讓兒子雙腳踩著玩耍的情景,有網友表示「太過誇張」,但也有不少網友表示理解,天倫之樂,何寵之有?從中看到全是李雙江夫婦對孩子的愛和親情,如今李天一變成這樣令人惋惜。「哪個孩子小時候沒有騎過老爸的脖子呢?這個騎跨是有點小題大做了。愛子之心,我老爸以前也這樣。把這件事拿出來是過了點。」「我覺得沒什麼!這不是一回事,孩子氣的童年誰沒這樣玩過!不要過度渲染!」央視主播張泉靈也批評網站曝光的視頻說:「編輯同學,你可能年輕沒有孩子,或者你已經不記得你那麼小的時候了。希望你做別的節目不是這樣的邏輯。」 有網友爆料:根據2011年李雙江和夢鴿夫婦參加《魯豫有約》節目中播放的回憶片段內容,推理出李天一2006年時為14歲。2013年應該已經是成年人,而不是警方通報的17歲,涉嫌年齡造假。也有網友指出,這一期《魯豫有約》的播出時間是2011年,不能推理出年齡造假。
董路辟謠年齡造假說
辟謠1:《魯豫有約》為2011年錄制非2006
董路表示搜索關鍵字「魯豫有約 李雙江」,幾乎所有的視頻日期都寫著2011年2月9日。再者李雙江夫婦視頻中所穿的軍裝為中國人民解放軍2007版軍服。從這點可看出不可能是2006年錄制的節目。針對可能網友會質疑該視頻會是2008年錄制,董路則表示根據自己作為電視節目主持人的經驗,一周5期、一個月21、22期的節目的《魯豫有約》,播出壓力非常之大,不太可能將一期沒有任何導向問題以及製作問題的節目,囤積太長時間才播出。
辟謠2:夢鴿曾懷孕但流產了
有網友表示1990年,夢、李結婚。夢因懷孕生子不得不休學一年。此時李51歲,孩子最遲1991年出生。對此董路搜索出夢鴿自述流產的新聞:「我知道上了年紀的人都愛孩子,我也想給李雙江生一個孩子,可是我們的第一個孩子卻夭折了。1995年我決定報考中央音樂學院的研究生……沒想到這個時候有了孩子。結果沒到半個月就開始流血。一檢查,大夫說孩子兩個月時胚胎就死在里頭了。」董路表示相信「夢鴿自述」中有關懷孕、流產的部分是真實表達,並且是在「李雙江之子打人事件」之前的真實表達,1995年兩次懷孕,最終於1996年生子。
辟謠3:4歲李天一2000年成為申奧形象大使
董路稱有媒體報道李雙江之子4歲(一說5歲)成為中國年齡最小的北京申奧形象大使。李天一成為申奧大使時應當為2000年,因為當年的2000年10月26日成龍成為了第一個受聘的北京申奧形象大使。從這一點可看出李天一2013年為17歲。而如果李天一2013年23歲的話,那他四歲便是1995、1996年之間,那就等於說,北京在1995年、1996年就開始選各種形象大使申辦2008年奧運會了,這點不可靠。 受害人撤訴
本已逐漸歸於平靜的李雙江之子李某涉嫌輪奸案昨日因為一條微博再掀波瀾,昨天17點39分,一個名為「杜歌微博」的網友在其微博中發帖稱「「內部透露」,女主角撤銷控訴,已達成和解意向。」微博中還透露了和解的條件:「經李某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長的奔走,最終聯繫上女孩父母並進行長談,受害人最終得到極大的物質補償,包括落實北京戶口、工作及一套房產。」消息一出,引起網友瘋狂轉發,截至昨天21時,僅該條微博的轉發量就已過萬,微博上的各種相關轉載更是不計其數。不少網友在質疑真實性的同時也提出質疑,「都立案了,還能說撤就撤?」多方進行了解核實,截至昨晚,偵查機關尚未收到雙方達成和解的消息,也並未接到被害人提出撤銷控訴的申請。因此對於網上所謂的「補償標准」也無從求證。對於網友的質疑,各方律師表示,輪奸案不屬於自訴案件的范圍,因此被害人是否申請撤銷案件,並不能影響案件進展,「只能在審理階段作為量刑情節進行考慮,如果取得被害人諒解,則從輕或減輕判決的可能性較大。」我國刑訴法規定「在偵查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犯罪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認為是犯罪的」偵查機關才會撤銷案件,「根據此前警方通報的情節來看,李某的情況應該不符合上述規定。」
取保候審
繼「受害人撤訴」謠言之後,昨日,李雙江之子李某等五人涉嫌輪奸案又起波瀾。多名微博實名認證用戶稱,李某已被取保候審,現正在家中。對此,警方證實為不實消息。

❾ 張愛國真的是教授嗎對李天一案件的觀點在法律上能成立嗎

是不是教授不清楚,但他的觀點肯定不成立。輪奸罪是不區分順序的,重在人數及情節。從網傳的這條微博看,這是條假消息,因為從專業角度看,全是漏洞。

❿ 李天一案的案件發展

案件的發展如下:

1、案件移送。

2013年3月7日,北京市檢方表示,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輪奸已被依法批捕。2013年3月27日,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檢察院,將由海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審查起訴。按照剛剛實施的新刑訴法相關解釋,李天一案將不會公開審理。

2013年7月3日,李天一案由於案情復雜,海淀檢察院已退回警方補充偵查。但是,需要補充的只是小環節方面,大的證據鏈沒有問題。

2、提起公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5月6日受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移送審查起訴的李天一等五人涉嫌強奸一案。已查明李天一等五人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第三款第(四)項規定,涉嫌構成強奸罪,且系輪奸。

7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向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庭前會議.

2013年7月22日:李某某涉嫌強奸案在海淀法院舉行庭前會議。

2013年8月20日下午12時,李某某涉嫌輪奸案第一次庭前會議結束,五名被告人均未參加,只有被告家屬和律師出席。與李某代表律師陳樞堅持無罪辯護不同,被告人魏某兄弟律師李在柯表示,還在考慮做輕罪辯護還是無罪辯護,同時他稱不存在所謂的「刑訊逼供」。女方田參軍律師稱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索賠50多萬。

2013年8月21日上午,李某某等人涉嫌強奸一案在海淀法院召開第二次庭前會議。會上,檢方補充了兩份有關被害人楊某是否在酒吧任職的證據;幾名被告人律師指出,根據審訊時的錄像,警方存在誘供,並更改部分供述。警方對此不予回應。

4、申請公開。

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的辯護人向海淀院提交了署名夢鴿的《關於公開審理的申請》。

海淀法院認為,該申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二百七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八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七條第一款有關涉及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開審理的規定,故依法當場駁回了該申請並記錄在案。

(10)李天一案采訪公安大學教授擴展閱讀:

個人信息:

父母:李雙江、夢鴿;

曾就讀學校:中關村第三小學、人民大學附中、美國某冰球學校;

所獲榮譽:4歲選入中國幼兒申奧形象大使;全國少兒鋼琴比賽金獎;全國青少年書法大賽銅、銀、金獎;2009年入選為最年少的海淀區書法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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