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王利明教授
❶ 如何評價王利明教授在上政學報上對梁慧星教授的回復
是很正能量的。
中國的正能量包括所有積極的、健康的、催人奮進的、給人力量的、充滿希望的人和事,並貼上「正能量」標簽。推進事物向著公平、法制、民主的方向,有益於公眾,集體利益的行為,都是有正能量的行為。

正能量已經上升成為一個充滿象徵意義的符號,與我們的情感深深相系,表達著我們的渴望,我們的期待。正能量可以引導人們有積極向上的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❷ 法學大咖王利明加盟山東大學,他會出現在法學系的課堂上嗎
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或許我們都會認識很多人,也會經歷很多事情,有的人有的事都會慢慢教會我們成長。我們每個人在自己的生活當中,或許我們都會有自己的工作領域,同時也在自己的領域當中努力的拼搏,努力的奮斗,努力的收獲屬於自己的成功。我們有相關消息了解到,法學大咖王利明加盟山東大學,對於他來說,這是一個新的工作環境,同時也會面臨很多的挑戰,我們也相信他能夠及時的調整好自己的狀態,或許他會出現在山東大學法學系的課堂上。
我在大學裡面所學的專業就是法學專業,王利明教授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法學人,他對法學的觀點非常的特別。我們也一直都在學習。王利明加盟了山東大學,或許在今後的生活當中,它會出現在法學系的課堂上。
❸ 侵權責任法的起草人有哪些
楊立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侵權責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
❹ 王利明的著書立說 潛心治學
1984年,王利明留校任教,適逢我國醞釀、起草《民法通則》,其主要起草者就是王利明的博士導師佟柔教授。王利明協助導師就《民法通則》中涉及的問題作了大量研究,開始形成了自己對民法體系及各項制度的看法和認識。1986年,他和郭明瑞教授等合作撰寫了《民法新論》,該書在法學界產生了廣泛影響,成為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民法研究生的必讀書目,直到今天許多頗有名氣的學者都坦言受益於此書良多。
歷史給了王利明這一代法學家拓荒的機遇,也給了這一代法學家拓荒的艱難。為進行學術上的探索,王利明住過沒有暖氣的小屋,寒冷的冬日,他背上披一條被子、腿上蓋一條被子筆耕不輟。那時他的女兒剛剛出生,為了孩子著想,他只好借住在校外。當時,王利明還擔任了兩個班的教學工作。每天早晨5點鍾起床,擠兩個多小時的公交車趕往學校。就在那樣艱苦的條件下,他完成了博士學位論文以及著名的《民法新論》和《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的著述。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王利明先後獲首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師獎」等獎勵,2004年8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第一屆會長。
物權法是王利明始終關注的領域。在長期對物權法的基本理論問題進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1998年他出版了《物權法論》。此後,王利明又對我國物權法起草過程中的一些重大疑難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出版了《物權法研究》一書。
王利明很早就對合同法研究抱有濃厚興趣。他的專著《違約責任論》獲得了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此後又出版了專著《合同法研究》,被認為「逐步建立了先進。科學、符合中國國情的合同法體系和規則」。
王利明是我國最早研究侵權行為法的學者之一,他的《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為我國侵權法內容和體系的構建奠定了基礎。
王利明非常關注人格權問題,他極力主張人格權法應與侵權行為法一樣作為民法中獨立的制度對待,力圖改變傳統民法歷來沿襲的重物輕人的狀況,構建新的民法體系。
民商法理論博大精深,20年來,王利明一直關注著中國經濟改革與社會發展中不斷出現的有關民法學的新問題,孜孜以求,勤奮不已。在通盤研究了民商法具體領域中諸多問題之後,他開始撰寫《民法總則研究》,該書榮獲2004年第十四屆中國圖書獎。
2002年起,《王利明民商法研究系列文庫》陸續付梓,至今已出版六卷,在學術界產生了巨大影響。王利明認為,對於研究法律的學者,不僅要認識到法治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更要意識到自己在中國法治建設中所肩負的使命。

❺ 王利明的介紹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黨員,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4年1月15日,中國人民大學校黨委原副書記、原副校長(兼)王利明接任常務副校長。

❻ 法學考研
各個院校的專業設置不一樣,所以要求的考試科目和書籍也不一樣,這個建議你參考一下目標院校的招生簡章吧,招生簡章上明確寫著報考的條件,還有招生專業目錄、招生人數、參考書目等相關信息,別人間接告訴你的東西都和招生簡章有出入,所以最權威的還是參考招生簡章。
.北大 法大類考試模式 「司考化模式」
北大和法大基本上是一樣的考試風格,都是分綜合一和綜合二的。
首先看北大,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名氣我就不說了,躋身北大燕園,是多少人的夢想,我想在座的在讀高中時,也曾經夢想過來北大讀書吧。
如果大家想了解北大的情況,去北京大學法學院網站和研究生院網站看北大往年的招生簡章就可以,我這里就不啰嗦了。
現在北大考研專業課考試方式幾乎是統考,學生們戲稱為「十項全能」,也就是說,北大初試不分專業,所有考生考同樣的試卷。這兩張試卷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法學學科,要求學生在全部學科上都要有一定的功底,任何一門都不能有大的閃失,所以,北京大學法學院考研就是考「十項全能」。
北大的競爭是非常激烈的,加上北大有保送的傳統,所以,是僧多粥少。所以,我建議大家如果要決心考北大,要早點下手准備,尤其是英語不是太好的同學,要拿出一段充分的時間學英語,也要給後面的專業課復習留出時間。一步早則步步早,一般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開始准備、收集資料就可以。
考北大的基本方略:
第一,熟悉教材,十本書,復習的任務確實很大,我建議大家用2到3個月的時間先把教材通讀,此時,不要求掌握全部內容,當然,如果說一遍能掌握全部內容,那幾乎是個神話。也不用去找重點,主要目的是熟悉教材,熟悉教材的框架結構。在你把書合上的時候,能夠說出書的基本體系,就足夠了。
第二,要著重重點教材,集中研讀。以北大刑法為例,重點教材除了北大楊春洗和楊敦先主編的教材之外,陳興良教授的《刑法適用總論》是必看的。對這類教材,一定要熟讀,爭取能把大概的脈絡和體系復述下來,當然,只要你背過一本,基本上所有的刑法書你都已經看了,刑法的太多教材,太相似了,重復的太多了!
在這兩個步驟中,最重要的是堅持,只要堅持下來,有足夠的意志力,那麼,你的一隻腳已經進入北大了!
第三,具體復習方法,因為時間關系,我簡單說兩句,在第一遍的復習過程中,大家一定要忘記你所要報的專業,把全部精力同等的投入到各個部門法的復習中去。
北大並不要求死記硬背,只要你能夠說出某個問題的實質和核心,即使不是用書上的語言表述,也是給分的。因此,北大更注重理解。
北大出題一方面注重基礎知識的考察,一方面題目比較靈活多變,有時候比如刑法試題,一看上去,我都蒙了,但是仔細一看,也不是不知所雲,這種靈活性的題目是與基礎知識緊密相關的,這主要是兼顧了靈活性和基礎性,對學生的基礎和能力進行雙重考察。對於這種情況,大家還是要從基礎一點點做起,一點點復習,只要自己有米了,才能做出米飯,基礎知識就是自己做飯的大米。一般來看,基礎知識掌握的很熟悉的話,一般對靈活性的題目能夠應付。
重視往年真題。很多學生拿到真題後看一遍就仍了,還抱著那些書在那裡翻,認為前幾年考過的就不會考,這種觀念非常錯誤。其實,重點的法學知識永遠是重點!只不過說是考試的形式會發生些變化而已。北大06年三個題目重復了05年的考點,分值達40分!
另外,從真題中可以看出老師出題的風格和偏好,比如是不是愛出案例,是不是喜歡聯系法條,是不是喜歡出自己論文中的成果,這些細微的地方,需要自己去細細體味把握。
總之,北大的考試策略核心在於:系統,全面,注重理解。
2.第二類 人大 師大類考試模式 專業課+綜合課
人民大學的法學院和北京師范大學的法學院以及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2005年八月人民大學法學院數位教授、副教授集體跳槽到北京師范大學,逐漸成立了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現任的兩院院長是中國刑法學會會長趙秉志。所以,無論從淵源還是從思路來說,至少在現階段,兩校的考試風格還是比較接近的。但有一點,因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成立時間還比較短,其他學科考試還未呈現出規律。就以刑法而言我一直感覺,人大在逐漸改變自己的風格,在原來注重基礎的前提下,更多的注重對學生能力的考察,而北師大更多的繼承了原來人大的刑法出題風格,依綱扣本,注重規范,基礎,全面,准確。但師大這兩年也開始考刑法中的一些比較偏的知識點,如量刑情節等。
人大、師范大學法學考研的復習方略
各科突出基礎理論的考察,很少有偏題和怪題。
所謂的基礎理論,就是說書本上的理論。人大考研題一般是三種類型:名詞解釋、簡答和論述。沒有選擇題和案例分析。歷年真題中,相同或相似的知識點甚至原題也是經常出現,並幾乎形成規律,一般是三到四年重復一次。以刑法為例,從1996年到2007年,重點考點涉及的的題目多達4個,如對罪刑法定的考察。所以,應對人大考研,必須全面仔細的閱讀教材,爭取把教材背熟。
注重熱點的隱性考察。
注重書本知識和理論並不等於就不兼顧現實。我們仔細研究過人大的各科試題,發現人大的題目雖然很基礎,但是背後的目的和立意都很高,是現實在考試中的折射,也是把現實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寓於最平實,最樸素的書本理論進行考察。人大考研中也有些需要考生自由發揮的題目,這些基本上是立足立法和司法前沿,與法學理論以及人大學科的發展有密切關系。2007年,人大刑法考試了論述題強*罪的犯罪對象。這個題目,猛一看,這有什麼可以論述的,對象一般是婦女,最多也是因為認識錯誤,把男人當成婦女而強*未遂。似乎沒有什麼可以答的,但是,這個題目的立意是比較高的,我曾經問過出題的老師,他親口告訴我,他出這個題目是為了引導學生關注熱點,也就是所謂的婚內強*的問題,也就是說,妻子如果不同意與自己的丈夫發生性關系,丈夫強行要求,那丈夫算不算強*罪?如果夫妻已經事實上分居,又該怎麼樣處理呢?婚內強*背後深刻體現了法律、傳統、以及現代意識的碰撞和沖突。
再以2007年的憲法學試題「用憲法學原理分析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底,孫志剛案件把收容遣送制度送到了學術和輿論討論的頂峰,其不合理性得到承認,國務院也廢除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孫志剛案件不僅僅終結的是我國的收容遣送制度,更引發了與之相關的勞動教養,暫住證制度等一些列問題的思考,這才是本題的立意所在。這樣的題目,有很強的社會背景,也不脫離專業基礎知識,這就要求學生不僅要熟悉重點內容,也要學會用所學的知識分析社會問題。所以,我說它是一種隱性的考察熱點。
關注導師論文。
人大考研試題中還有一部分試題看似很基礎,同時也是學術界爭議的熱點或人大老師研究興趣所在。這是人大考研能拉開分數的的題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論抵押權的物權屬性。關於這個問題,王利明教授曾經先後發表過《關於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和《關於法定抵押權的行使》等,論述「違約損害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的聯系和區別」也和王教授的論文有關,王曾在2002年發表過《違約責任和侵權行為的區分標准》。所以,要看重要導師的論文。
我這里想強調一下,論文的准備是輔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脫離基本教材而上來就研究論文,也不能不管是誰的論文上來就看,要有選擇,有重點的看。畢竟考研時間有限,畢竟考研題目大多數還比較基礎。我的建議是先把教材和專著掌握好,如果有時間的話,看看本學科學科帶頭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話,人大考研,選定教材,找准方法,背背背!
3.人大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
一、本專業是博士學位授予點
二、專業研究方向、研究內容、培養目標
(一)民法學
本方向主要從事傳統民法學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人格權法、侵權行為法等法律領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國市場經濟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我國法制建設和市場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國成立以後,人大法學院最早在全國設立民法專業,編寫了第一部民法學教材,並擔負起為全國許多大專院校培訓師資的任務。人大復校以來,本方向的教師參與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等許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養了一大批高質量的博士生、碩士生和近千名高級法官。本方向在在下列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1、民法總則。佟柔教授生前曾經確立了民法的地位、調整對象和體系,這些觀點一直成為民法學界的主流觀點。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了民法總則理論,並出版了一系列專著。已完成了民法典體系問題的研究,並已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咨詢報告。《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獲得首屆「三個一百」原創出版工程(人文社科類)。
2、物權法。早在80年代,本方向即多次組織國有財產權和國有企業經營權的研討,出版了《國家所有權研究》等一系列專著。近年來,又出版了《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等著作,並承擔全國人大法工委委託的「物權法專家建議稿」 、《國有資產管理法草案建議稿》等重要的立法建議稿的起草工作。本方向還組織全國的專家學者撰寫出版《中國物權法疑難問題探討》一書(共120萬字)。在舉世矚目的《物權法》的制定過程中,本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及多名教授全程參與了物權法的制定過程,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極具說服力的說明和論證,並先後組織了10多次國際國內研討會,對物權法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討,這些學者的許多觀點和意見為物權法所吸收,有力地推動了《物權法》這一極其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出台。
3、合同法。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開設了合同法課程,自90年代以來,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學,出版了《合同法新論?總則》、《合同法疑難案件研究》、《違約責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4、人格權法和侵權行為法。出版了中國第一部人格權法的專著和教材,多次承擔有關人格權法的疑難問題、人格權的法律保護等研究項目。出版了大量專著。本方向最早開設侵權行為法課程,出版了中國第一部侵權法的教材,並承擔了司法部統編教材人格權法、侵權行為法的撰寫工作。本方向積極參與侵權責任法的起草制訂工作,已完成中國侵權責任法專家建議稿並提交全國人大法工委。
5、民事證據法。本方向受全國人大法工委委託,從事我國民事證據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為此,以王利明教授為首,成立了「中國證據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組」。並與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舉辦了「民事證據立法」研討會,出題。所以,我說它是一種隱性的考察熱點。
關注導師論文。
人大考研試題中還有一部分試題看似很基礎,同時也是學術界爭議的熱點或人大老師研究興趣所在。這是人大考研能拉開分數的的題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論抵押權的物權屬性。關於這個問題,王利明教授曾經先後發表過《關於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和《關於法定抵押權的行使》等,論述「違約損害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的聯系和區別」也和王教授的論文有關,王曾在2002年發表過《違約責任和侵權行為的區分標准》。所以,要看重要導師的論文。
我這里想強調一下,論文的准備是輔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脫離基本教材而上來就研究論文,也不能不管是誰的論文上來就看,要有選擇,有重點的看。畢竟考研時間有限,畢竟考研題目大多數還比較基礎。我的建議是先把教材和專著掌握好,如果有時間的話,看看本學科學科帶頭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話,人大考研,選定教材,找准方法,背背背!
我可沒抄襲,都是我自己的回答,一年前回答別人的,要不你自己網路一下,看看是不是抄襲的。
❼ 人大王利明的著作,喜歡民商法的進
王利明教授論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間出版八輯。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對原出版物中內容、注釋、體系進行調整、核實,並依據近年來民商法的研究與發展對原書觀點進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並結集成9輯。全部內容涉及民法總則、人格權、物權、債權、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設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內容豐富全面,具有時代氣息。
王利明,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
❽ 王利明的艱難困苦 玉汝於成
30年前,江漢平原的田埂間,一位少年揮汗荷鋤、躬耕田野。隆冬大雪,他光著腳到結滿冰凌的河裡開河;盛夏酷暑,他起早貪黑地搶收糧食、挑土建堤。有一點不同:他無論走到哪裡,懷里總揣著一兩本書,閑下來便翻上幾頁。夜色深沉,別人早早睡下,他又打開了書本。這農家少年就是現在我國著名的民法學家王利明。
在王利明的求學路上,兩次赴美學習的經歷,對他有著重要影響。1988年,王利明赴美國密歇根大學,在美國著名的財產法教授歐林·布勞德的指導下,專攻英美財產法和侵權行為法。王利明一邊如飢似渴地廣泛學習,一邊思考美國作為全世界最發達的國家這一,它的法律制度對中國的法制建設在哪些方面值得學習和借鑒?
1990年1月學習期滿後,王利明謝絕了一些美國朋友的挽留和勸告,按期回國。回國前,他做了兩件事情:一是利用積攢的生活費買了3箱英文書籍回國後送給系資料室;二是在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用英文作了一次報告,介紹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法制建設、法學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巨大成績,增進了參加會議的美國學者和學生對中國的了解。
1998年8月,王利明受教育部的委派.以高級訪問學者的身份前往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進修。離上一次赴美學習,近10年過去了,一個高速發展、開放自信的中國已經屹立在世界的東方,王利明也不再是10年前那個初出茅廬的青年,已經成為國內法學界公認的民法學研究的專家。
在美期間,王利明應邀到耶魯大學等著名大學講學,出席各種學術活動。這次,他的研究觸角伸向了國內法學界十分關注的司法改革領域。在哈佛大學圖書館和東亞法律研究所的研究室里,王利明花費了很長時間對憲政和司法制度、審判方式、程序制度進行思考和理解,回國後出版了《司法改革研究》一書,對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原則、方式、方法等問題作了系統闡述。直到現在,這本書仍然是司法體制改革領域的代表作。

❾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的理事成員
名譽理事長:李政道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
陳佳洱 北京大學物理學院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理 事 長:陳宜瑜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副理事長: 黃伯雲 中南大學校長,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劉京生 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歐陽鍾燦 中國科學院理論物理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陳章良 中國農業大學校長,教授
莊子健 人社部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原主任
夏文峰 人社部留學人員和專家服務中心主任
秘 書 長:夏文峰
理 事:陳宜瑜
黃伯雲
劉京生
歐陽鍾燦
陳章良
莊子健
夏文峰
(以下按姓氏筆劃排序)
文 蘭 北京大學數學學院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王利明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劉 偉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教授
張文棟 太原理工大學校長,教授
張來斌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校長,教授
張 躍 北京科技大學副校長,教授
李 揚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李 陽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勘探開發事業部主任,教授
李焯芬 清華大學水利系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
楊玉良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司長,復旦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蘇義腦 中國石油集團鑽井工程技術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中國工程院院士
陳和生 中國科學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周憲梁 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協和醫科大學阜外心血管病醫院門診部主任,主任醫師
侯建國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常務副校長,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
柳懷祖 中國科學院中國高等科學技術中心秘書長,研究員
賀福初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醫學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趙 路 財政部教科文司司長
蔣洪德 清華大學熱能工程系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
戴 浩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第六十一研究所研究員,中國工程院院士
韓德民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院長,北京市耳鼻咽喉科研究所所長,教授、主任醫師
詹啟敏 中國醫學科學院副院長,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副校長,教授
潘晨光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事教育局副局長,研究員
監 事:張建成 人社部辦公廳副巡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