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登民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㈠ 特急,高分在線等。請問:懷疑丈夫有精神病,誰有決定是否讓其接受檢查的權利妻子還是丈夫的父母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劉白駒告訴記者:「住院權、治療權是精神障礙者最重要的權利。一方面,精神障礙者有權獲得治療和護理;另一方面,精神障礙不同於軀體疾病,如果精神障礙者自己不感到痛苦,所患精神障礙沒有損害自身健康或者不會導致死亡,也無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可以不治療、不住院,外人不宜干涉。目前,在國際上,精神障礙者的住院權、治療權得到普遍承認。聯合國《保護患精神疾病的人和改善精神衛生保健的原則》中明確規定了精神障礙者的住院權、治療權。」但是,劉白駒也指出:精神障礙者的住院權、治療權並不是絕對的。在特別情況下,為保護社會、公眾利益和精神障礙者的根本利益,也可以對精神障礙者實施非自願住院治療。一種是保安性強制住院治療,基於社會公眾利益對有社會危險性的精神障礙者和基於人道主義對於有可能自殺、自殘的精神障礙者,應當給予強制住院治療。另一種是救護性非自願住院治療,為保護精神障礙者的根本利益,對病情嚴重、不住院治療就可能發生生存危險的,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自我保護且身份不明、無人看護的精神障礙者,應當收住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國家行政學院楊小君教授認為,強制治療實際上包含限制人身自由的性質,而對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通常需要遵循比例原則,即對於公民基本權利的限制要符合必要性、目的性及妥當性要求。因此,他認為,將表面正常而實際存在精神疾病的人送進醫院強制治療是否有必要,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仍存在探討空間。
另一位專家就此認為,雖然法律沒有規定,但並不是說將他人送往精神病院強制治療的行為就沒有約束。從法理上講,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行為,公民可以做這種行為而不受約束,但是對於限制公民權利、剝奪他人自由的行為則必須以法律為依據,即絕不能說法律沒有禁止就可以去做,特別是相對於個人而言具有公權力的單位、組織,更應該受到嚴格限制。顯然,如果精神病人對自己或他人沒有危險性,任何單位或組織都沒有權利強制其住院治療;否則,就侵犯了他人的治療權和住院權等合法權益,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楊小君:根據民法原理,要限制一個精神病人的民事權利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限制人身自由與限制民事權利有相同的法律效果,對精神病人採取非自願住院治療,也需要一個司法程序或類似程序。由於精神疾病的強制治療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按照《立法法》第八條「法律保留」原則規定,凡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只能由法律作出規定。
劉白駒:對法律中如何規定兩種非自願住院制度的相關程序可作這樣的設想,(1)在保安性強制住院治療中,公安機關接到任何人報告後,經審查認為有必要,並經兩名以上獨立司法精神醫學專家形成一致意見,方可強制精神病人入院。在緊急情況下,為阻止精神障礙者可能立即實施危害行為,公安機關可以對疑似精神障礙者實施臨時性(不超過24小時)的約束,公安機關也可以將疑似精神障礙者移送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由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對其實施臨時性(不超過3日,必要時可延長至7日)的強制觀察和治療。(2)在救護性非自願住院治療中,精神障礙者的家屬、監護人、公安機關和民政機關等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提出住院治療請求的,接診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向衛生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由衛生行政管理機關指定兩名以上接診精神衛生醫療機構以外的精神醫學專家進行評估。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可在評估前對精神障礙者或疑似者實施臨時性(不超過3日,必要時可延長至7日)的強制觀察和治療。
不論適用哪種非自願住院治療措施,對被強制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者的精神狀況都要進行定期復查;非自願住院治療的精神障礙者及其家屬或監護人有權在一定周期內向主管機關提出解除強制住院治療的申訴。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構成非法拘禁罪。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馬登民教授:首先要看患者是否確實有精神疾病。如果經鑒定,患者確實沒有精神疾病,而送診者又明知這一點,那麼送診者及精神病院的行為就可能屬於非法拘禁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王作富教授:即使鑒定沒有精神疾病,也難以追究刑事責任。首先,對強制送診者和收治精神病院,要證明其主觀上有非法拘禁的故意非常困難,因為送診者完全可以說是出於好心,為了給患者治病,而精神病院則可能說是誤診,或者說當時確實有病而現在已經治癒。其次,作出強制送診決定的單位或組織往往是以單位名義進行,而非法拘禁罪並沒有單位犯罪。如果單位未經親屬同意就強制送患者住院治療,做法上確實欠妥,但還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程度。
綜上所述:一、傷害他人 二、傷害自己。基於這兩點,才可以強制送入醫院。
㈡ 什麼是崇高的信念
拿破崙·希爾曾告訴過我們馬登和萊茵教授的故事。1馬登的故事
7歲時就失去父母的馬登不得不單獨一人去找住處。少年時他就讀過和他有同樣經歷的斯瑪爾斯的《自助》,作者的成功激發了馬登奮斗的雄心。在此鼓勵下,他眼中的失望的世界成為一個陽光明媚的美好世界。
馬登在1893年經濟危機前開了4家旅館。他把4家旅館交給別人經營,自己則把時間花在著書上。他計劃寫一本像《自助》那樣的書來鼓勵美國的青年一代。當他孜孜不倦地寫書時,命運卻和他開了一個玩笑,但同時,也顯示了他的非凡勇氣。
他定書名為《向前線挺進》,座右銘是:你須把日常的每一刻都當重大時刻來看待,因為誰也無法知道你的品德會在什麼時候被命運考驗,而把你從一個地方轉到另一個地方。
然而不久,他就被命運選中了,被安排到另外一個重要的地方去。
馬登的兩家旅店在1893年的經濟恐怖中被燒成灰燼,更要命的是他即將定稿的書稿也在大火中化為虛無。可以說,他的有形資產快要成零了。
但馬登卻用PMA(積極的心態)審視他的周邊環境,想知道他和國家到底出了什麼麻煩。他的第一個結論是:恐怖引起了經濟恐慌,如破產、美元貶值等一系列的恐怖是此次危機的製造者。
股票市場也由此而崩潰。156家鐵路公司和567家銀行和信貸公司都由於恐怖而關門。數百萬人失業,再加之乾旱而導致的農業欠收,社會糟透了。
人們心靈上的廢墟和經濟的損失使馬丁意識到他應該讓他的國家和人民從這些陰影中站起來。他拒絕了別人讓他管理另外兩個旅店的好意。他的心被一種崇高而自豪的信念佔有了,這種信念加上他的積極的心態,促使他又起手寫另一本書,新座右銘是:「每個時機都是重大的時機。」
他說:「假如某一時刻美國得有一種積極的心態幫助它,那麼就是現在。」
他在一個簡陋的馬廄里夜以繼日地寫書,每周只有少得可憐的1.5美元維持生活。在1893年,《向前線挺進》終於和讀者見面了。
書面世後,大受讀者歡迎,並且成了公立學校的教科書和補充讀本,在各種企業、商店中傳頌著,成為激勵人們採取積極心態的最好讀物。同時該書被譯成25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廣為發行,發行量達百萬冊,由此也給馬登帶來了百萬的財產。
在認為人的品質是成功的基石的觀點上,馬登同我們保持一致。他認為如果你的品質達到了真正完美無缺,那麼你就是成功的。他不否認金錢的作用,但對於拜金主義又持反對態度。他說:「世上還有比追求金錢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對崇高理想生活的不懈追求。」
馬登告訴我們這樣一個真理:有些人在經濟方面是百萬富翁,但在精神上卻一無所有,尤其是那些為了金錢而將家庭、榮譽、健康都拋棄的人,更是徹底的失敗者。
他讓人們懂得:崇尚金錢是很正常的一種要求,但過於追逐就會成為金錢的奴隸。人們應該做到既不要過分貪財,也不要過於吝嗇。2萊茵的故事
芝加哥大學的幾名學生以一種嘲笑的心態去聽多伊爾先生的心理學演講。但演說者的認真的態度打動了萊茵的心,他一絲不苟地聽講。他開始將一些深刻的觀念植入腦中。當多伊爾談到很多有名聲的人在心理因素方面都進行過不懈探索時,萊茵決定就此進行調查研究。
萊茵博士回憶他當年聽多伊爾先生演講時說:「那時許多知識,按理說,作為學生早就應該知曉。但只到我聽了他的演講後,才真正意識到我的欠缺。像如何求知等問題,就是我所受教育中沒有的東西,我開始注意到現今的教育制度不是完善的。」
一種新的求知方法引起了他的興趣。他開始對現行的制度不滿起來,按照這種模式,所有的真理都將成為千篇一律的戒律。他決心讓人們能對真理有個科學的認識,把學習運用人的心理力量提上日程。
在此前,萊茵的願望是終生在大學任教,但此刻,他決定為實現新的理想而轉入研究工作。朋友和同事對他百般勸阻,說這會使他的榮譽、工資等全都失去。他對他的朋友說:「我不在乎失去任何東西,只要是為我自己的理想探索。」
他的朋友答道:「你將你發現的留給自己吧!除了你沒人相信你的成果的。」
萊茵博士與輕視、嘲笑和不公平整整斗爭了45年。這些並不算什麼,令他最為頭痛的是沒有資金。他的惟一一台腦電圖掃描器還是從醫院的廢棄堆中找來的。
直至今天,一些人在不懈地追求真理路上困難重重,可以說,在差不多所有大學或學院中都能看到像萊茵博士那樣的人。
馬登追求錢,萊茵追求真理,大多數人都會認為這兩者是不同的。但拿破崙·希爾告訴我們:這只是對於不同信念的追求,區別僅在於信念的不同,僅此而已!
㈢ 糯康判死刑了沒
「10·5」湄公河慘案一審庭審結束,由於案情重大,審判長宣布休庭,是擇日宣判,現在結果還沒有出來,但是糯康是主犯,而且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影響極大,有可能判處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