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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王教授

發布時間: 2022-06-15 14:54:29

『壹』 請問政法大學有幾個王教授

王燦發,男,1958年8月出生,山東省成武縣人。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碩士和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和服務中心主任,專門從事環境資源法的研究和教學工作。同時兼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國家環保總局深圳環境培訓中心特聘教授、河北科技大學兼職教授、北京市法大律師事務所律師,世界銀行發展門戶網站法律顧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貿易與環境議題專家咨詢組成員。
王燦發教授從1984年起即在廈門大學法系從事環境法的教學工作,後又考取北京大學環境法研究生。1988年到中國政法大學工作後,一直從事環境資源法的研究和教學工作。王教授獨自或與他人合作完成環境資源法的著作30多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70多篇。從1994年以來在《中國環境報》「律師信箱」專欄以嚴律師的名義回答全國各地讀者有關環境法的疑難問題200多篇。他還是最近10多年來參與起草中國環境資源立法最多的學者之一,並對中國環境立法有許多獨到的見解。先後被評為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優秀科技工作者、北京市優秀教師、北京市勞動模範。其獨著的《環境法學教程》,2000年獲得北京市高等教育優秀成果一等獎。作為訪問學者訪問過瑞典、美國、日本、英國、法國、加拿大等國,與國外多所大學建立了學術交流關系。他創辦的「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及其免費咨詢熱線,在國內外產生了廣泛影響,並為環境法的研究生提供了方便的研究和實習基地。他是中國大陸目前最有影響的環境法學者之一。

『貳』 王輝耀的介紹

王輝耀博士,教授,博導,國務院參事,中國與全球化智庫(CCG)理事長兼主任,西南財經大學發展研究院院長1,南方國際人才研究院院長,中國國際人才專業委員會會長,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副會長兼建言獻策委員會主任,人社部中國人才研究會副會長,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合作學會副會長,九三學社中央委員、九三中央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華僑歷史學會副會長,國務院僑辦海外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中華海外聯誼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政協顧問。曾經擔任國家經貿部官員,中組部國際人才競爭戰略專題組組長,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起草組專家等。廣東外語外貿大學77級本科畢業,在北京國家經貿部工作,後在加拿大溫莎大學、西安大略大學和英國曼徹斯特大學留學,獲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和國際管理博士學位(PhD),擔任西南財經大學發展研究院教授和博士生導師。曾經擔任哈佛大學高級研究員,布魯金斯學會訪問研究員,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學等多家大學兼職教授。還擔任了國際移民組織(IOM)顧問理事會理事,國際大都會國際執委會委員,國際獵頭協會顧問,耶魯大學亞洲發展理事會成員,加拿大毅偉商學院亞洲董事會成員和德國IZA研究所研究員等職務。在人才戰略、企業國際化、國際管理、創業創新、華人華僑與中國留學人員群體和智庫研究等領域有廣泛的學術研究,發表有關中英文著作60部和有關中英文專業文章上百篇。

『叄』 王周戶的學術成果

王教授先後撰寫並出版了專著、教材、工具書二十餘部,在《法律科學》、《行政法學研究》、《法商研究》等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了論文數十篇。其文章多次被《高等學校社會科學文摘》和《人大復印資料》等轉載。 1、 《淺議行政訴訟原告資格》,《法律科學》,1991.3
2、 《行政訴訟原告資格論》,《 法律科學》,1994增刊
3、 《國家賠償責任范圍之界定》,《 西安人大》,1995.3
4、《行政行為界定的法律問題》,《行政法學研究》,1995.3
5、 《國家賠償范圍析》,《法律科學》,1996.2;《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1996.3摘錄
6、 《行政聽證制度的法律價值分析》,《法商研究》,1997.2
7、 《行政法治與行政程序法》,《行政法學研究》,1997.1
8、 《行政聽證制度的功能探討》,《甘肅政法學院學報》,1997.2;人大復印資料《憲法?行政法》全文轉載
9、 《行政法治與行政程序法》,《法治研究》,1997
10、《行政法與公共行政》,《法律科學》,2000.增刊
11、《公告違法行為之合理定位》(合作),《法律科學》2004.5
12、《「公共利益」的法律適用與控制》,載《修憲後的中國行政法》(2004年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年會論文集),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6月版
13、《行政訴訟請求在司法審查中的地位》,載《裁判的方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14、《〈行政許可法〉??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報》2004.4
15、《「處女嫖娼」案代理詞》,《律師與法治》2002.4
16、《「『改改』企業名稱登記」案代理詞》,載《法律方法與法律思維 》(第一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7、《嚴格依法與發揮司法審判的能動性》,載《征地款分配糾紛審判實務與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18、《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法律保障??兼談行政許可法的得與失》,載《法治探索論叢》,陝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
19、《行政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及其效力判定》,載《行政法治理論探索》,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版。
20、《准確定位 完善培養機制》,《政法教育研究》,2002.1
21、《著力改革,重在建設》,《政法教育研究》,2002.1
22、《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重新解讀———從法律適用角度看行政訴訟法相關制度的修改》(合作),《法律科學》2006年第6期
23、《行政許可法意義下的非政府組織》(合作), 載《法治論叢》(《上海政法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人大復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6年第8期全文轉載。
24、《行政許可與政事分開》(合作),載《法律科學》(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07年第4期,人大復印資料《憲法學、行政法學》2007年第10期全文轉載。
25、《罰沒收入使用制度研究》(合作),載《行政法學研究》》(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07年第 4期。
26、《行政許可:技術支持和歸責制度的創新》(合作),《行政法學研究》(CSSCI法律核心期刊)2010年第 2 期。 1、參編 《行政法》,中國經濟出版社 1988年版
2、主編 《行政法學》,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2年版
3、參編 《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4年版
4、參編 《行政法學》(修訂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
5、副主編《行政訴訟法學》,陝西旅遊出版社 1999年版
6、參編 《行政法學教學大綱》,法律出版社 1996年版
7、主編《行政法學》,陝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8、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西安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9、合著《行政法練習指導書》(全國自考委員會審定),陝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10、參編《當代中國行政法》,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
11、參編《行政法學》(修訂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2、參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13、合著《行政訴訟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14、合著《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講座》(參編),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2年版
2,《「一國兩制」法律問題研究》(參編),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
3,《行政法原理論》(獨著),陝西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
4,《行政法基礎論研究》(參編),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 2000年版
5,《行政強制與行政程序研究》(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0年版
6,《中國行政組織法通論》(參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1年版
主要工具書、論文集
1、《行政訴訟代理手冊》,中國國際廣播電視出版社 1990年版
2、《中國律師大辭典》(參編),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
3、《中國審判實務大辭典》(分主編),法律出版社 1994年版
4、《構建中國法制之路??新世紀中國法學研究論叢》(論文集,總主編),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代表性學術觀點
⑴主張以直接利害關系為基礎和以間接利害關系為例外為界定原告資格標准(《法律科學》1991年第3期)。
⑵較早認識到「行政法的核心是對行政權的規范」,在專著中設立專章討論有關行政權的法律問題並認為行政職權與行政職責是行政權的法律轉化形式,分析得出中國行政主體資格取得主要是依照行政組織法和法律規范授權兩種途徑;提出授權在判定是否具有行政主體資格,是否構成越權的聯系與區別,以及判斷行政行為成立的形式及其成立條件與合法有效成立要件的區別,行政物質幫助行為概念等(《行政法學》陝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⑶提出國家賠償范圍包括了職能(主體)范圍、事項(行為)范圍和損害(權益)范圍(《國家賠償范圍析》載於《法律科學》1996年第2期》)。
⑷提出行政行為在中國行政法理論與實踐中存在兩種不同背景下的概念適用情形,並提出以行政糾紛與案件而非行政行為作為受案范圍確立標准(《行政受案范圍的重新解讀———從法律適用角度看行政訴訟法相關制度的修改》載於《法律科學》2006年第6期)。
⑸提出政府職能轉變下其職權行使與職責履行有限性的法律規制趨勢(《行政許可與政事分開———以〈行政許可法〉第28條為視角》載於《法律科學》2007年第4期)。

『肆』 中國政法大學的知名校友有哪些

1、學界校友:
鄭成思、賀衛方、王人博、王保樹、陳瑞華、江平、陳光中、張晉藩、李德順、應松年、王名揚、潘漢典錢端升、胡建淼、王裕國、陳明華
2、政界校友(在職):
熱地全國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央政法幹校畢業
沈德詠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法大研究生院訴訟法專業畢業
張耕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北京政法學院法學基礎理論專業畢業
王秀紅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鮑紹坤中央政法委副秘書
沈春耀全國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法大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畢業
王勝明全國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朗勝全國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
趙大程司法部副法律系本科畢業
陳訓秋司法部副
郝明金監察部副
趙岸青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組長
強衛青海省省委中央政法幹部管理學院畢業
袁純清山西省省委法大研究生院學專業畢業
1、中國政法大學簡稱法大、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和優勢,兼有學、社會學、歷史學、經濟學、管理學等的學科協調發展的中央部屬高校。
2、是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大學、首批入選「2011計劃」高校。同時為國家111計劃立項建設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是全國唯一擁有法治建設與人才培養基地的高校,是中國最著名的法律、學院校,被譽為「中國法學的最高學府」。
3、學校位於首都北京市,現有海淀區學院路和昌平區府學路兩個校區。其中,學院路校區是學校的研究生院所在地,昌平校區是本科生、中歐法學院所在地。
4、中國政法大學是中央部屬高校,一所以法學為主體,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多學科的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全國75所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之一。

『伍』 劉雨鑫違約案,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情啊最近吵那麼凶。

據了解,早在2008年11月27日,湖南傳媒公司與劉雨鑫(真名劉穎)達成了出演100集室內情景劇《歡喜萬家人》女主角的意向,並簽定了演員聘用協議。隨後,劉雨鑫同劇組順利完成了《歡喜萬家人》前五十集的拍攝計劃,並領取了相應的報酬。
而從2009年4月8日起,作為簽約演員的劉雨鑫,在沒有通知劇組亦沒有獲得相應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劇組,後又以身體生病為由拒絕回組,導致片場所有工作人員停工,就在全劇組人員焦急等待她病癒的時候,劉雨鑫又單方面撕毀協議,拒絕後五十集的拍攝工作,導致整個拍攝計劃被打亂,最終導致該片投資製作方直接經濟損失一百多萬元。後經了解,劉雨鑫當時離開劇組並非因為身體生病,而是在拍攝《歡喜萬家人》期間, 私下跟另一部新戲簽定了和約,而她的所謂「生病時期」其實是在進行新劇《凝香劫》的拍攝。
2010年10月12日,劉雨鑫毀約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法院最終判決劉雨鑫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責任,並責成其於判決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湖南衛視國際傳媒有限公司)劇本修改損失共計八萬六千元,而對於原告提出的其他合理賠償,法院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為由予以駁回。
對此,原告認為,公司的預知損失皆因劉雨鑫單方面毀約造成,包括劇本修改、演員選擇、後期發行等,「法院今天的判決雖然認定劉雨鑫負主要責任,但在賠償問題上並沒有完全表現出法律的公正,我們會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利。」在法院下達判決書後,原告代理人告訴記者。對此,被告方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但如果原告繼續追究他們也會奉陪到底。
而據記者了解,對於此次法院的判決,很多人表示了失望的態度,「這樣判決書對於看似強勢的製作公司來說有失公正。」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

百萬損失誰來賠
演員罷演一事在近些年的娛樂圈中似乎成為一股「風尚」,「某某明星因酬勞低拒絕登台演出」、「某某演員無故脫離劇組」等等層出不窮的新聞讓大眾對於演員罷演一事不再感到驚訝,各種演員與劇組、演員與組織者之間對駁公堂的新聞也成為追星族們八卦的對象。隨著近日法院判決書的下達,劉雨鑫毀約一案再次引起了人們對於娛樂圈中法律官司的關注。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王教授認為,隨著娛樂圈中演員與公司之間不斷產生的利益糾紛,各種官司也屢見不鮮,但在眾多糾紛中,像劉雨鑫這種因為演員單方面毀約造成投資製作方巨額損失的卻並不多見,而我國法律在一些具體的細節方面並沒有合理的法律規定,這也讓一些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人取得不合理的利益。
針對近日法院對於劉雨鑫違約案件的判決,王教授認為,此案中原告以被告單方違約造成巨額損失為由,向被告劉雨鑫索賠包括劇組後期設備租金、燈光、場地、劇本損失費、職員工資等多方面的損失,共計人民幣108萬,這一賠償數額對各方來說都屬於合理范圍,法院對於原告的賠償要求應予以足夠重視,但從判決結果來看,法院僅支持原告要求的劇本修改費用賠償8.6萬元,而對於其他費用賠償要求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以駁回,這勢必會引起被告方的繼續訴訟,導致案件繼續拖延,同時這種明顯的偏向性判決也讓法律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另外,王教授表示,「從此前暴露在媒體面前的一些案件來看,原告被告都是各執一詞,雖然法律講究的是證據,但在某些證據的邊緣地帶依然有法律空子可鑽,這也就造成很多糾紛處理的不合理。」本案中,原告方提出由於被告私自毀約,導致原告製作方的各種相應損失超過百萬元,對此被告負有主要責任,從法律角度來說,被告應對這百萬損失進行賠償,而並非法庭宣判的僅就劇本修改費進行賠償。「被告在公示了有力證據後依然沒能獲得法庭的全面認可,我個人認為這其中存在著誤判甚至錯判的現象,我也希望法庭能夠在二審時以更加公正的態度來對待。」王教授告訴記者。

大家看法:百萬損失由何而來
記者了解到,在本案中,百萬賠款金額成為了各方關注的焦點,原告方提出由於被告劉雨鑫的私自毀約,導致整個劇集的拍攝出現困難,劉雨鑫已經參與了前五十集的拍攝,再臨時更換演員必然導致劇情混亂,而且由於劉雨鑫的罷演,劇本必須重新進行修改,以達到盡量不破壞原有劇情的效果,因此提出了108萬元的賠償要求。
108萬元的賠償要求究竟合不合理,這個數字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呢?對此,記者采訪了社會各界的不同人士,很多非圈內人士給出的答復是不清楚這個數字該如何計算,但通過很多媒體報道的影視劇製作成本來看,108萬元的賠償對於一部一百集的室內情景劇來說並非無理要求。其中一位影視專業的學生告訴記者,現在一集電視劇的製作都在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一百多萬的賠償標准其實並不高。」
對於一百多萬的賠償標准,一位製作人表示,「按照圈內公開的製作成本來看,一百多萬的賠償標准算是比較合理的。」據他透露,像劉雨鑫這樣的主要演員出現一旦毀約,整個劇本就要進行調整,而修改劇本的費用甚至會超過重新撰寫,另外加上重新尋找演員,拍攝進程的拉長,以及後期發行過程都會遇到很多問題,而這其中有很多東西是不能用錢來衡量的,「電視台在選購劇目的時候很挑剔,如果中途更換演員很大程度上會造成整部劇集的質量下降,這也就直接影響到製作公司與電視台之間的合作,甚至會造成整部劇無法成功發行,這樣製作公司的損失可就太大了。從這次劉雨鑫案來看,原告公司肯定在庭審過程中吃虧了。」
「演員是一部電視劇的靈魂所在,演員中途毀約不僅讓製作方很尷尬,同時也讓娛樂市場蒙上陰影,這種影響可不僅僅是用錢就能衡量的,這一次的判決對於製作公司來說很不公平。」對於百萬賠償,國內某知名影視製作公司的負責人表示。

業內人士爆料劉雨鑫惡意行徑
隨著劉雨鑫毀約案的暫告段落,很多圈內人士紛紛站出來對其惡劣行徑進行批判,並對湖南傳媒公司的二次上訴表示支持。對於這種一邊倒的局面,記者電話采訪了包括製片、導演、與其合作過的演員以及劇組的其他工作人員在內的相關人士。
劇組導播:「她作為一個演員缺乏基本的職業道德,拍戲時也從來不專心,根本不把劇組人員放在眼裡。」曾擔任劇組導播職務的胡啟明告訴記者,在劇集開拍之後,整個劇組始終都在圍著劉雨鑫一個人轉,然而其中途私自毀約退出導致劇組拍攝進度被擱置,並最終影響到劇集質量。
同行:而同樣作為演員並與劉雨鑫合作過的夏俊老師在談到劉雨鑫時,難以掩飾心中的無奈與氣憤,甚至用「從藝十多年來沒見過這樣的演員」來表達自己的看法。「當初劉雨鑫來劇組試鏡的時候表現很積極,導演也很認可,沒想到開拍沒多久她就表現出截然不同的狀態,天天遲到,而且拍戲也很不用心,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很多次我們在溝通台詞的時候她都在玩手機,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對於此次的毀約事件,夏俊告訴記者,「起初我們不知道她是毀約,當時她說是自己身體不舒服,生病住院了,但是又想方設法阻止我們劇組人員前去探望。後來我們才知道,她在另一個劇組又接了一部戲,而且已經開始拍攝了,這種行為我們很難接受。」最後,夏俊老師告訴記者,「這種行為不僅對我們劇組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而且破壞了整個娛樂圈的風氣,也正是因為這些人的存在,娛樂圈才成為大家口誅筆伐的對象。」
導演:「劉雨鑫在剛開始拍戲時表現還不錯,戲路也挺對,但在沒多久之後就表現出毫無原因的散漫狀態,導致整個拍攝進程延緩,而且她離開之後對我們整個團隊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失。」現場副導演陳燕這樣告訴記者。
製片:隨後記者聯繫到當時擔任《歡喜萬家人》製片的時鐵軍先生,在他印象中,劉雨鑫在劇組剛建立的時候表現很不錯,「人挺聰明,上戲也快,但到後來就表現的越來越差了,比如該她上戲的時候總是拖拖拉拉,甚至跟工作人員玩起了『躲貓貓』,讓現場很多人都難以接受。」而對於此次劉雨鑫毀約導致的損失,時鐵軍告訴記者,「由於劉雨鑫個人的毀約,導致整個拍攝計劃被打亂,而且即使另找演員拍攝完畢,在後期發行的時候也會面臨很多問題,作為投資方可以說是損失慘重。」最後時鐵軍也表示了對年輕演員的看法,「年輕人喜歡演戲就應該腳踏實地,不能像這樣無故毀約,隨後再在媒體上惡意誹謗,藝術道路也需要演員自己用誠信來經營。我之前也跟很多藝術家合作過,他們在片場時時刻刻能讓人感到一種人格魅力,例如著名表演藝術家奚美娟,她在片場很多事情都是親歷親為,而且非常和藹,從沒給任何人帶來壓力,這樣的藝術家對待自己的表演事業那可真是很值得現在的年輕演員學習,就像很多藝術家說的一樣,做一個優秀演員的基礎是做一個好人。」
而對於此前法院給出的判決書,接受采訪的眾人都表示,法庭雖然認定劉雨鑫負有主要責任,但在其賠償金額上明顯的偏向劉雨鑫一方,導致投資製作公司難以挽回自己的損失,這種判決難以讓人信服。

『陸』 王大中的人物簡介

王大中1966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即現在的中國政法大學)政法系。從事公安偵查的實踐與教學工作近40年,始終堅持教學、科研、辦案三結合,以科研為主導,以教學為基礎,堅持通過辦案來豐富和充實教學、科研。先後主持完成1項國家級科研項目,參與完成3項國家級項目,1項部級項目。其中,他主持完成的國家級項目《沿海沿邊經濟開發區新的社會問題研究》以獨特的公安視角,研究探索作為改革開放前沿的沿海沿邊地區的社會問,取得了許多新成果。中央電視台、香港鳳凰衛視等都對其做過專訪或采訪報道。

『柒』 王彥的介紹

王彥,男,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1963年生,大連市人。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東北財經大學國際貿易碩士,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博士。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日本名古屋大學訪問學者。教授。主要論著:《中國律師反傾銷代理業務》(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出版)、《行政訴訟當事人判解》(人民法院出版社)、《刑事訴訟法教程》(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仲裁法教程》(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參與馬懷德教授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司法改革與行政訴訟制度的完善》,發表論文數十篇。

『捌』 王成棟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性別: 男
祖籍:福建武平
介紹
教師情況
社會兼職
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中青年專家委員會委員
中國公安行政管理研究會理事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研究領域: 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立法法、港澳台法、近代行政法史
主要講授課程: 行政法、行政訴訟法、立法法、國家賠償法
外語語種: 英語

『玖』 王牧的介紹

王牧,1941年生,吉林乾安人,1993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94年被聘為博士生導師,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犯罪研究會、中國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和多個重點大學兼職教授。

『拾』 中國政法大學王大偉教授應該是法學界權威!求大神指點怎麼能聯繫上他現我有個案子思緒有點亂,非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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