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社會學老師
① 南京大學和浙江大學社會學相比怎麼樣
我可以非常負責任的告訴你,別的專業我不敢說,社會學,南大比浙大不知道好了多少。
南大的社會學,和北大、人大一直在爭第一。周曉紅、風笑天等一群牛人都在南大。還有,褚建芳啊,費孝通的關門弟子。
社會學比較冷門,但其實現在在學科總綱上,是高於政治學、法學、傳播學、心理學等社會科學的。其實本科學這個很不錯。
② 為何要春運
您好,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滿意:
春運含義
「春運」被譽為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周期性的人類大遷徙。在40天左右的時間里,將有20多億人次的人口流動,佔世界人口的1/3。[1]中國春運入選中國世界紀錄協會世界上最大的周期性運輸高峰,創造了多項世界之最、中國之最。
春運是中國大陸在農歷春節前後發生的一種大規模的高交通運輸壓力的現象,春運期間客流量非常大。春運一般發生在春節節前15天及節後25天左右,因此每年春運約40天。一般意義上的春運,是指中國大陸的省際、省內交通,一般不包括大陸與港澳之間的交通、海峽兩岸間交通以及國際交通。口語中的「春運」有兩個含義,一是指春節前後的運輸現象,二是「春運期間」的簡稱。春運規模之大,以致中國大陸交通難以承受,為了解決春運問題,中國政府每年都要提前部署,但仍無法滿足春運要求。
春運的節前運輸安排通常由每年臘月16日開始,那時候民工開始放假,紛紛乘交通工具回鄉。春運的節後運輸安排由每年正月初四開始,民工返回工作崗位。隨著2008年開始新實施的節假日安排,以及不少民工擔心在經濟發達地區尋找工作日益困難,節後返回工作崗位或就業地區的時間較以前為早,有的人初三已經離鄉。
春運期間,鐵道部實行特殊運行管理,加開大量臨時客車。從1954年起,鐵道部就有春運記錄,但客流與現在相差很遠,日均客流量73萬人次,高峰客流量90萬人次,時間為春節前後15天。80年代以後,大量民工外出,春運成為社會熱點。每年春運,鐵路運輸是重中之重,鐵道部採用「基本方案」、「預備方案」、「應急方案」三套運力方案,分別應對正常客流、高峰客流、突發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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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產生原因
主要有三點:
1、經濟發展不均勻。
2、運力不夠。
3、平時假期少。
經濟發展不均勻,導致人口大量流動。在短時間內,交通運輸無法滿足大量人口流動。平時假期少,人們集中在春節期間返鄉。
春運的產生主要來自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及社會人力大量流動的情況。在中國,春節是一年中最重要的節日,是一年的開始,無論離家人有多遠,一般人都要盡量在除夕時與家人團聚,共度新春。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開始鼓勵自主就業,並且人員的流動的限制也開始松動。因此有非常多的人從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到經濟較發達地區就業,造成了人力的大量流動。這些離開家去外地就業的人員在春節前後集中返鄉過年,即成為春運運輸的主要人群。
此外,這段時間是高等院校放寒假時期,多數學校在春節前兩到三周開始放假,在正月十五左右開學,因此在外地就讀的學生返家也構成了春運運輸的另一主要人群。
同時,春節期間也是一年中的幾個長假之一,部分人會選擇在春節中間的時間旅遊。運輸旅遊人群雖然跟春運尖鋒時間不同,但也加重了運輸系統的壓力。
春運發生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已建成的交通網路不能完全滿足交通需求。中國鐵路里程雖然居於世界第三,但是人均鐵路只有5.8厘米(2006 年),不夠一支香煙的長度,所以也被戲稱為「香煙鐵路」。為此,中國政府也制定了諸如《中長期鐵路網規劃》等計劃,來緩解運力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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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特點
城際交通壓力劇增,城市交通與國際交通沒有明顯變化。
交通壓力主要集中在陸路運輸;航空也有一些壓力,但由於受到價格等因素制約,壓力增長有限;河運與海運因可及范圍及安全等方面,壓力增長極為有限。
春運交通壓力有明顯的時間性和方向性。一般在春節前壓力主要集中在從較發達地區到欠發達地區,從周邊城市到旅遊景點的路線上;除夕、正月初一、初二這幾天的春運壓力較小;春節後運輸壓力轉移到在從欠發達地區到到發達地區,從旅遊景點到周邊城市的路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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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線路
春節前重點地區通常是京津、長三角、福建、珠三角地區;
節後重點地區一般是成都、重慶、武漢、長沙、南昌、合肥、阜陽地區。
[春運重點區域及路線示意圖]
春運重點區域及路線示意圖
春運工作重點干線為:京廣線、京九線、京滬線、京石線、京哈線、隴海線、蘭新線、滬杭線、浙贛線、焦柳線、襄渝線、寶成線、湘黔線、黔桂線、川黔線、同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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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運戰略
為實現「確保安全、滿足重點、平穩有序、良好服務」的春運目標,全國鐵路春運總體戰略是「以客為主,客貨雙贏;南客北貨,南車北調;統籌安排,重點必保;適度屯車,應急有備;車輛挖潛,停短保長;有流開車,無流停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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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春運漲價大事記
從20世紀90年代初起,原國家計委等部門對鐵路客票價格進行了一系列局部改革的嘗試。 1993年春運期間,對乘火車進出廣東省和廣東省內的乘客實行浮動加價。
2000年的春運期間,部分鐵路列車客票票價上浮,以往春節前的客流最高峰大多出現在春節前9 天至前3天,票價上浮後,當年春運客流高峰期提前了3天並延後了3天。
2001年,鐵路春運旅客發送量預計達1.34億人次,鐵道部在春運前正式確定了在部分運輸能力緊張方向的部分列車、部分時段,實行票價上浮的方案。
2001年1月18日,河北三和時代律師事務所律師喬占祥向鐵道部申請行政復議,質疑鐵道部 2001年春運期間部分旅客列車實行票價上浮的行政行為。這場官司以喬占祥敗訴告終。
2002年1月12日,中國歷史上首次鐵路價格聽證會在北京舉行。33名代表對鐵道部提出的方案進行審議,大多數代表原則同意對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
2002年1月27日,原國家計委下發的《國家計委關於公布部分旅客列車實行政府指導價執行方案的通知》,授權鐵道部在一定幅度內可以上漲票價的同時,並沒有排除鐵道部上報國務院批准及申請聽證這兩項法定義務。
2003年春運,鐵路客票票價又有較大幅度上浮,其中硬座票漲價15%,卧鋪票漲價20%。此次鐵路春運漲價沒有召開聽證會,引來社會上很多質疑的聲音。對此鐵道部解釋,這是因為「召開一次聽證會所得出的結論可以在同類狀況下適用較長時間」。
2004年和2005年的春運期間,鐵路客票票價上浮幅度與2003年持平。漲價前均未召開聽證會。
2005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王翔提交的《關於取消鐵路春運車票違法漲價的建議》指出,鐵路春運車票漲價雙重違法:違背了《價格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鐵路部門想以此調控旅客客流,但客流並沒有因為漲價而減少。
2006年春運結束後,據鐵道部春運辦統計,當年春運鐵路共運送旅客1.49億人次,創歷史新高。鐵道部希望漲價能緩解鐵路春運客流高峰壓力的願望並未實現。
2006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紀盡善說:年年春運年年漲,雷打不動。春運漲價6年了,客流怎麼還沒被限制住?當初聽證時,鐵路部門提出的「限客分流」、「削峰平谷」之說,很難讓人不聯想到是壟斷的「幌子」。
2007年1月10日,中國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對外宣布:從今年起,鐵路春運火車票價格不再實行上浮制度。
2008年 發改委披露2008年春運的價格政策,鐵路票價不上浮,公路票價可適當浮動。
2009年交通部對道路運輸春運價格政策不作調整。
2009年春運從元月11日至明年2月19日結束,為期40天。
2010年春運具體時間安排為:1月30日(臘月十六)至3月10日(正月二十五),節前15 天,節後25天,共計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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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眼中的春運
不少專家學者認為,隱藏在春運高潮背後的是中國社會發展的大問題,中國人的鄉土觀念、城鄉二元結構、資源配置、戶口壁壘等一系列深層次因素。
一、春運是資源配置的必然(浙江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在我們的春運中,交通的運輸能力、現有的資源配置與社會發展不協調等問題都在加劇回家的難度。大量外出打工的農民要在同一個時期回鄉過年,客運市場因需求遠大於供給而引發一系列危機。那麼多人,一個地方一下子要在同一個時間段回家,肯定會帶來一些問題。中國農村擁有大量素質較低的剩餘勞動力。這部分勞動力雖然在理論上可以稱為經濟資源,是大量的廉價勞動力,但事實上由於本地不能提供太多合適的就業崗位,使得他們長期處於失業狀態,只能遠離家鄉外出打工。而那些沒有走出家門、在家裡又掙不到錢的農民更是長期處於貧困邊緣,成為社會危機的隱患。
此外,中國地區經濟不平衡也導致了這種人口流動,比如安徽民工,如果在合肥和杭州相同的工作可以賺到相同的錢,那何必再跑到杭州來呢?隨著社會發展,東部和西部的經濟發展協調後能夠疏散人流,交通方式改變了,春運回家的民工潮就可以緩解了。
二、春運終會成為歷史名詞(浙江大學社會學教授)
任何一個國家都有流動人口,只是在中國,流動人口流動的目的就是糊口,要解決春運等一系列問題就要讓流動人口融入當地社會。
在杭州打工三四年的農民工,同樣的工作、干同樣的活,他們依舊是個外來務工者。原因在於戶口壁壘,如果戶口問題解決了,工作的地方真正成了他們生活的地方,定期的民工大潮也就隨之緩解。比如美國人,從地方到首都華盛頓,有生存能力全家都可以定居,根本不會出現類似問題。
對於外來人口,當地政府在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地方政府,他們有一個共同信念和一般行為,就是對外來人口只能歡迎,不能限制,只能與當地人一視同仁,不能歧視。因為,人口流入,四海來歸,一方面表明該地區的投資環境好,經濟發展快,政府效率高,在地區競爭中走在前列;另一方面,也是調節本地勞動力供求、抑制當地工資成本上升、促進當地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根本保障。限制和阻礙人口流入反而有悖常理,為智者所不取。
如果戶口、待遇都不成問題了,雖然中國人有濃濃的鄉土觀念,但是在城市住久了,就不會每年非得在過年的時候興師動眾回老家了。
三、從勞動力自由流動到人口自由遷徙(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
春運並非交通運輸業的常規,更不是一項不可改變的制度,而是在現行制度安排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下策。就春運談春運,春運問題不可能緩解,接家屬前來過年,用高薪留住民工在當地過年,更是於事無補。
首先,一旦允許農民工遷入城市和發達地區定居,成家立業,很多人就不會興師動眾回老家過年了,春運問題不解自消。其次,允許人口自由遷徙,現行一系列對民工不平等政策,包括戶籍、就業、社會保障和教育等方方面面,就難以存續和實施,城市化的進程就會加快。這是中國今後經濟長期增長的巨大動力。再次,因民工而存在的很多社會治安狀況會大大改善。更為重要的是,允許人口自由遷徙及其所導致的上述變化,將會加快中國社會民主化的進程。這也許是中國社會改造必須要面對的一大難題。
③ 浙江大學社會學專業
社會學是一門研究社會事實(客觀事實:社會行為、社會結構、社會問題等;主觀事實回:人性答、社會學心理等)的擁有多重範式的學科,起源於19世紀三四十年代。是從社會哲學演化出來的現代學科。社會學是一門具有多重研究方式的學科。主要有科學主義的實證論的定量方法和人文主義的理解方法,它們相互對立相互聯系,發展及完善一套有關人類社會結構及活動的知識體系,並以運用這些知識去尋求或改善社會福利為主要目標。社會學的研究范圍廣泛,包括了由微觀層級的社會行動(agency)或人際互動,至宏觀層級的社會系統或結構,因此社會學通常跟經濟學、政治學、人類學、心理學、歷史學等學科並列於社會科學領域之下。
④ 浙江大學碩士研究生社會學專業汪曉
碩士研究生,即攻讀碩士學位的研究生,簡稱碩士生,人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考專上了碩士,讀碩士等,正屬是指碩士研究生。本科之後的深造課程,與本科生相比研究生教育更注重培養學生的研究問題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特別是該學科科研教學的能力。
碩士是一個介於學士及博士之間的研究生學位(Post-Graate),擁有碩士學位者通常象徵具有基礎的獨立的思考能力。碩士研究生正常畢業並達到學位授予要求以後授予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准,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2]
⑤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准,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鑒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鑒標准,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鑒標准及學術期刊標准,並按評鑒標准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准;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置、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置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傑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於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台灣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於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先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台大法學論叢,並出版台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並曾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灣大學卓越計劃委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柏林自由大學)、英(劍橋大學)、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澳(墨爾本大學)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並是極少數曾在德國最高水平法學刊物發表過數篇論文的亞洲學者。依據南京大學資料庫統計,先生著作之轉引率高居華人法學界第一位。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啟發,法學人才之培育與海峽兩岸之法學交流等,均可謂貢獻至偉,被兩岸法學界公推為當代華人法學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國人。
先生1970年畢業於阿姆何斯特學院,1972年畢業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974年獲耶魯大學中國研究碩士學位,1975年獲耶魯大學中國歷史碩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JD學位。 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Henry L. Stimson教授、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研究領域主要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中國法專家,並在國際經濟法領域有重要的影響。
三、劉鐵錚
劉鐵錚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學學士、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碩士、美國猶他大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長,兼任許多著名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獲1981年度法科學術著作獎、1982年度傑出研究獎。曾經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為國際私法領域著名學者之一。
四、吳志攀
吳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律總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光華管理學院院長。
先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碩士、博士;並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199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威爾威爾威爾基金會學者。
先生的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金融法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五、孫笑俠
孫笑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哈佛大學高訪學者。自1992年起,歷任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書記、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光華法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2007)
社會職務有: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法理學、公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先地位。
六、陳長文
陳長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於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現任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講座。
先生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多次代表海基會參與兩岸事務會談。
社會職務有: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兼執行合夥人(注釋:理律法律事務所於1940年代原創辦於上海市,於1940年代末遷至台北,現為亞洲最具規模之一,並為華人世界中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該所擁有超過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等。
先生於法律實務界之成就,著稱於華人世界,並專精於超國界法律及法律倫理之研究。著有《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企業家跨國財經法》、《認識超國界法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等,並曾於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七、季衛東
季衛東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日本神戶大學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現任日本法社會學會(JASL)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CIDEG委員、專業期刊《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綜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委。自2006年起兼任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員。先生法學造詣精湛,被公認為改革開放後於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學學者,深受日本法學界敬重。
先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八、張文顯
張文顯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83年至85年於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於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校務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社會職務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及法學部主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和法律政治學,尤其在法理學與當代西方法哲學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畢業於原杭州大學哲學系, 198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司法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於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學,在行政法學領域居領導地位。
十、羅衛東
羅衛東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員。
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學習,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教師,期間1989年7月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科研二處副處長,期間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靜岡大學國際關系學部客座研究員,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處處長,1997年10月晉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學人文社科處(部)處(部)長,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學校長助理兼社會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浙江省政協委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經濟學
(五)教授委員會秘書簡介
謝英士
謝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灣人。東海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記者、公證人、開業律師、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高雄21世紀都市發展協會理事、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北京律盟知識產權公司副總經理、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紅十字總會顧問。
趙 駿
趙駿,男,籍貫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獲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2003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做訪問學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別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師事務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做律師。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商法的研究與教學。

⑥ 浙江大學社會學有博士生站嗎
浙江大學社會學系社會管理有博士點。
浙江大學於1999年9月正式成立社會學系,隸屬於人專文學院(浙江大屬學西溪校區),2009年6月學科調整,由人文學院劃入公共管理學院(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現任系主任曹洋教授。
⑦ 浙江大學社會學怎麼樣
根據教育部官方學科評估結果,國內大學社會學的排名如下表:

⑧ 陳世偉的簡介
主要從事的專業、研究方向及學術成就 本人2000年9月—2003年6月在浙江大學社會學系學習,專業為社會學,獲法學碩士學位。經過3年的專業訓練,較為系統的掌握了社會學的專業知識和田野調查方法。2008年起在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攻讀博士學位,專業為中外政治制度比較,研究方向為城鄉治理與基層自治,注重政治學理論與實踐的本土研究,以地方治理和城鄉社區政治發展為切入點,加強對中國現實社會政治問題進行研究,推動政治學理論的本土化。華中師范大學政治學研究院作為鄉村治理研究的重鎮,其實證研究方法和田野調查方法在政治學界享有廣泛的贊譽。身在其中,經受了嚴格的學術訓練,形成了較為嚴謹的治學態度和嚴密的思維方法,學術研究開始有了更廣闊的視野。
近年來,在《江西社會科學》、《求實》等核心期刊公開發表論文10餘篇,其中3篇被CSSCI收錄。主持完成省社會科學規劃課題《郊區被動型城市化農民就業保障問題的實證研究—以J市近郊X鎮為個案》、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標體系構建研究》、《被動型城市化失地農民勞動力轉移教育培訓研究》、《大學生網路信息安全教育問題研究》、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課題《城市化進程中失地農民就業保障問題研究等5項省級課題,主持院級自選科研課題5項,參與省級、市廳級課題10餘項。2006年7月,《對景德鎮市和諧社會創業中失地農民的社會政策支持研究》獲江西省人民政府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同年10月該成果獲中國行政管理學會2006年年會優秀論文二等獎。2007年4月,《國際品牌商品的國內安全體系構建研究》榮獲景德鎮市第三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⑨ 浙江大學的社會學怎麼樣
浙大社會學很好的 關鍵考不上 能考上很棒的 學校和專業都很棒 值得報考
⑩ 浙江大學社會學專業是冷門嗎
浙江大學社會學專業是冷門。
社會學專業教育教學應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培養學生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了解、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具有人文素養、科學精神、社會責任和創新創業意識,具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身心健康,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學生畢業後能在教育機構、科研機構、智庫機構、黨政機關、企業及事業單位、傳媒機構、專業調查及數據分析機構、社會組織與社會團體等部門從事理論研究、政策設計與評估、社會/市場調查、文化傳播、統計分析、社會服務及社會管理等方面工作。

浙江大學:
浙江大學(Zhejiang University),簡稱「浙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首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211工程」、「985工程」,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環太平洋大學聯盟、世界大學聯盟、全球大學校長論壇。
截至2020年8月,學校有紫金港、玉泉、西溪、華家池、之江、舟山、海寧、寧波等8個校區;設有7個學部、37個專業學院(系)、1個工程師學院、2個中外合作辦學學院、7家附屬醫院;佔地面積6223440平方米。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浙江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