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艷紅的博士導師
Ⅰ 派出所的電話為什麼會令刑法教授恐懼-轉〈魏東:刑法教授之不安與恐懼〉有刪節
為何如此狀態?因為昨天是周末,是周五,臨下班的時候,我接到了某公安派出所民警的電話,來電稱「某詐騙案的被害人和嫌疑人同你有接觸,請你立即來派出所,民警要向你了解一些情況」。 我的心底突然莫名其妙地嘀咕一些話語,彷彿來自靈魂深入某個幽靈似地,彷彿希望對民警解釋什麼。如果有細心人在場,說不定還瞧見了我的雙眼盈滿淚花。我理了理思緒,我十分功利地想:我一定要打電話給這位民警解釋一下,到底什麼事啊,可不要對我上綱上線啊,不要懷疑我涉嫌犯罪啊,更不要對我動粗啊,我怎麼說也是刑法教授啊,一向遵紀守法的,我絕對不會做出嚴重違法或者犯罪的蠢事. 早在十年前我離開公安部門的時候就是三級警督了,早在十五年前我還在蘇東坡的故鄉眉山當過縣公安局的副局長啊,我親自指導的刑法研究生、博士生有多人已經是公安政法部門的局長、處長、科長了,我為至少數十家黨委政法委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法學會、律師協會等單位舉辦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或者刑事法治學術講座啊,我甚至還是十餘家政法機關的專家咨詢委員或者法律專家顧問或者特聘法學教授,我怎麼像犯罪嫌疑人並在周五被要求去派出所呢? 我立即回家,反復思索我過去接觸過的人和事,到底是什麼人什麼事?最終我鎮定一些後,我開始尋找電話,我拿起電話,我撥打了電話,我在電話上向該派出所所屬公安局的政委、公安法制部門領導等進行了「匯報」和「交代」:無論我有什麼不對的地方,請民警同志一定對我公正、客觀、依法處遇!我肯定我自己沒有實施過違法犯罪的事情!當然,我得到了許多安慰和承諾,諸如要相信辦案機關、要相信法治、要相信組織之類,甚至還有懂法懂事理的人提醒我說「沒有傳喚手續可以推辭這種不速之請」。 但是我將著脾氣說我今天必須去,我一刻也不願意這樣不安感恐懼感,我問心無愧、早去早了。於是我就准備前行,並做好了最壞的准備甚至交代後事一般:我將兒子叫到跟前將我的存摺卡、身份證、汽車鑰匙交給兒子交代了一些話,諸如「相信爸爸沒有做什麼違法犯罪的事」、「萬一我今晚或者更長時間沒有回來的話你盡快找梁叔叔幫我找個律師」、「你要堅強你要照顧好爺爺奶奶你要照顧好小妹妹(因為媽媽回老家看望媽媽的媽媽去了)」、「但我相信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我只是以防萬一,兒子你別怕啊」……我快把自己說哭出了聲,我強忍著不讓淚水和悲哀在兒子面前顯山露水……我又將信息發給了我的同胞兄弟(民警)和同胞妹妹(民警)和我的夫人(法律人),讓他們為我見證…… 就這樣,我就這樣前往派出所,一路上接到了許多親人朋友打來的電話,一個個的語重心長安慰我擔心我。我在反過來安慰大家的時候,理智和勇氣回來了,我想我確實應該相信法治相信組織,於是我信誓旦旦地向我所有的親朋好友們說:別緊張,沒事的,沒事的,相信我,沒事的,沒事的。 我真的不知道該不該在博客向讀者諸君表白我的心跡我的不安我的恐懼,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向讀者諸君表白。可能是因為我見到過不算太少的冤假錯案,尤其是杜陪武、佘祥林、趙作海等等一連串的名字;可能是因為知道有許多學者、專家、司法實務人員或者質疑罪刑法定原則或者宣揚擴張解釋或者主張實質刑法觀(全方位的實質刑法觀)或者推崇哲學詮釋學與客觀解釋論,……可能還有其他許多許多復雜的原因。 真的,此時此刻,我想給我的博士生導師趙秉志教授打電話,我想給我的博士生老師高銘暄教授、王作富教授打電話,我想給我十分尊敬的馬克昌教授、陳興良教授、鄧子濱研究員、張明楷教授、陳忠林教授、馮亞東教授、周光權教授、黎宏教授、劉艷紅教授、劉憲權教授、陳澤憲教授、於志剛教授、許發民教授、龍宗智教授、左衛民教授、顧培東教授乃至全國所有的刑事法教授打電話:法學教授們、法學專家們、我的親愛的法律人同仁們,到底該如何詮釋憲政、如何詮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如何詮釋刑事法治理性、如何詮釋罪刑法定原則、如何詮釋刑法,到底如何詮釋西方司法能動主義、如何看待西方司法能動主義,到底該如何恰當詮釋刑事法治領域的司法能動主義、司法造法?到底該如何權衡刑法安定性與刑法公正性的關系、刑法公正與刑法效率的關系、刑法人權保障與刑法法益保護(社會保護)的關系?到底該如何正確引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研究尤其是刑事法學理論研究的發展方向?
Ⅱ 劉艷紅的學歷和工作經歷
1992年、1997年先後畢業於中南政法學院,分獲法學學士和碩士學位;2001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2002—2004年,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2002年德國薩爾大學(UdS)法學院做訪問學者。自1992年7月,先後任教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和東南大學法學院,其間於2003年破格晉升為教授,並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主持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教育部霍英東教育基金項目、司法部度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中國法學會部級科研項目、最高人民檢察院課題等各類科研項目、江蘇省人民政府「六大人才高峰」資助項目、江蘇省第四期「333工程」培養資金資助項目、江蘇省法學會研究課題、江蘇省教育廳「十二五」高等學校重點教材立項建設項目等各類項目10餘項;專著《實質刑法觀》獲得2013年教育部第六屆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獲第十二屆「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江蘇省第二屆「法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第十三屆「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首屆「錢端升法學優秀成果獎」、國家司法部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等各類獎勵10餘項;在國內外法學期刊發表論文100餘篇,其中CSSCI來源文獻70餘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轉載轉載50餘篇次;出版專著《實質刑法觀》、《走向實質的刑法解釋》、《開放的犯罪構成要件理論研究》、《罪名研究》、《行政刑法的一般理論》、《人格刑法導論》等,主編《刑法學總論》和《刑法學各論》(獲「2007年江蘇省高等學校評優精品教材」),主編《刑法學》(上)、《刑法學》(下)及參編著作10餘部。
研究領域與特長為犯罪成立理論以及刑法解釋論。長期以來,一直潛心致力於實質刑法學派確立與展開的體系化研究,從微觀的個罪解釋到中觀的犯罪構成理論,及至宏觀的實質刑法觀,產生了一系列以實質刑法為個人學術特色與學術標簽的理論成果,取得了良好的學術聲譽與社會效果。圍繞實質刑法的核心命題,相繼展開了「開放的犯罪構成要件」、「實質刑法觀」、「實質的刑法解釋」、「實質的犯罪論」等實質刑法立場相關問題的研究,在同領域中居於領先地位。通過致力於對刑法中開放的犯罪構成要件理論研究,認為刑法中存在大量的開放的犯罪構成要件,為此應允許裁判者對之進行實質的解釋,因而提倡實質的犯罪論與實質的刑法解釋論;此外,在行政刑法、刑法方法論、刑事立法、交通犯罪等領域,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矚目的研究成果。
經2014年1月27日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評選委員會評選,2014年2月21日中國法學會會長會議審議、決定產生第七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獲得者,劉艷紅教授赫然在列。2010年,劉艷紅教授的先生、東南大學法學院前任院長周佑勇教授(現東南大學社科處處長)曾獲得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稱號。夫妻雙獲此獎,堪稱法學界的一段佳話。

Ⅲ 東南大學法學院好嗎考它的法學研究生值得嗎
法學是東大重點發展的文科專業之一,有兩位傑出的中國十大青年法學家,又從其他學校挖了幾個教授。2012年學科評估第29,一級學科博士點,2017年應該會前進幾名,上升勢頭很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