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法律教授
A. 廣州大學劉雲生教授的講座法律為什麼承認行規
法律之所以承認行規,是因為行規是一個行業組織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他往往對維護行業的發展能夠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雖然個別行規可能與法律相抵觸,但絕大部分都是能起到正面意義的。
B. 廣州大學法學院如何
廣州大學法學院廣州大學法學院坐落在風景秀麗、三面環水的廣州大學城(番禺小谷圍島),是以培養法律本科應用型專門人才為主的學院。
法學院下設法理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四個教研室和廣州律師學院、廣州大學檢察理論研究中心、廣州市中小企業法律服務中心等機構。
C. 86歲高齡的江平教授給廣大律師們說了啥
86歲高齡的江平教授給廣大律師們說了啥?
2016年7月24日下午,現年86歲高齡的中國著名的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江平教授在貴州警官職業學院南區大禮堂為貴陽廣大律師們作了一次專題講座,本次講座內涵豐富、意義深遠。筆者作為現場聽課的一名普通律師學員,深受啟發,現將江平教授講座的部分內容進行梳理發布,與全國律師同行和法律人一起分享。
這次講座,江平教授緊緊圍繞他提出的「律師興則法治興,律師興則國家興」深入詮釋了律師的職業優勢和作用,勉勵廣大律師積極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做出應有的貢獻。
以下是江教授授課的部分觀點集錦:
一、律師興則法治興,律師興則國家興。
二、律師作為一個職業來說,他的優勢在哪裡?只有弄清楚了職業的優勢,才有權利說「律師興則法治興,律師興則國家興」。如果我說國家興則律師興,那絕對沒有問題,也沒有爭議。那麼為什麼我說律師興就國家興呢,這說明律師有特殊的地位、特殊的作用,這是別的職業不能夠代替的。
三、律師作為一個職業來說,他具有三大優勢:一是律師是一個更具有權利意識的職業群體;二是律師是一個更具有社會意識的職業群體;三是律師是一個更具有法律意識的職業群體。
四、從職業的情況來看,律師和維權緊密聯系,而且律師的維權和其他職業不一樣,其他一些職業是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律師的天職卻是維護他人的利益。律師都是維權的,律師始終應將維權放在第一位。
五、律師本身自己的利益也需要維護,但是律師的職業並不是維護自己的利益,他的職業使命是維護當事人的利益。
六、警察和律師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不可缺少的兩股力量。維穩是公安的作用,維權是律師的作用。
七、律師的辦案思維和法官、檢察官、公安部門的同志的辦案思維是不同的,律師的思維基本上是無罪思維,在法庭上更多的表現為對控方的對立,根本原因是思維的不同。
八、律師這種權利的觀念是進步的觀念,是一個值得提倡的觀念,律師這種以權利為中心的思考,是為維護當事人的利益來考慮,這應該是一種進步的思維。當然這樣的思維也有一些片面,沒有用全局的思維來衡量。
九、律師職業自身具有很強的社會性,律師是靠自力,靠服務,靠信譽贏得市場的尊敬和尊重。
十、律師本身服務的市場就是社會市場的一部分,市場的規律的適用於律師的規律,市場競爭的規律也適用於律師的規律,律師本身就是市場的一份子。
十一、律師本身更貼近民眾,更了解民眾的心聲。律師是民眾權利的維護者,是民眾利益的代言人。
十二、「依法治國」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們都是學法律出身,我們的任務跟國家的治國之道完全一致。
十三、作為法律人要維護法律的精神。
十四、如何處理好治國之道和謀生之道,這個恐怕只有學習法律的人會遇到這個問題,學其他專業的恐怕沒有這個方面的問題。怎麼處理好治國和謀生的矛盾,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法律的理念,法律的理念要牢牢在心中,這個天平的概念,公正、公平、正義要牢記。(江老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語重心長呀,他還用宋世傑幫打官司的案例指引法律人如何處理治國和謀生之道)。
十五、法律人的弱點是什麼?江老借用馬英九父親的一句話:"守經有餘,權變不足"。
十六、對於法律人來說,應該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看作最高理想。
十七、過去造成冤假錯案的原因有四個:一是先入為主,二是證據不足,三是無人辯護,四是缺乏監督。
十八、作為律師應該准確把握公權和私權的界限在哪裡,超出哪個界限就是濫用。
十九、可以把從律師中選拔法官、檢察官作為一項長期的目標。
二十、司法體制改革的最終目標應該是真正實現司法獨立,法院法官裁判獨立。
D. 李力的個人履歷
1976年11月後,四川省統計學校職工;
1977年9月後,四川省內江市第六中學教師;
1978年9月後,在西南政法學院師資班國際共運史專業本科、法學基礎理論專業研究生學習;
1985年7月後,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教師;
1988年4月後,廣州大學法律系講師;
1993年3月後,任廣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其間:1993年3月評為副教授);
1994年3月後,任廣州大學法律系主任(其間:2000年1月評為教授);
2000年12月後,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長;
2001年6月後,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02年12月後,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紀檢組長;
2003年3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3年5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其間:2004年5月至8月在中山大學與英國牛津大學合辦的廣東省第四期高級公務員公共管理研究班學習);
2004年12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機關黨組成員,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6年3月後,任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機關黨組成員,廣州市十二屆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7年1月後,任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2007年3月後,任現職。
2012年1月11日上午,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在白雲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第四次全體會議,李力當選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E. 鄧世豹的個人簡介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1968年出生河南,美國富布萊特基金訪問學者,法學院院長。主要社會兼職有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廣東省教育廳政策與法律研究咨詢專家,廣東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秘書長,廣東省「四五」、「五五」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等。2006年4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 「四五」普法全國先進個人,廣東財經大學首屆教學名師獲得者。

F. 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的學院師資
法學院現有教職員工52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8人,博士生導師3人,具有博士學位28人;學院教師隊伍年齡和學緣結構合理,專職教師畢業於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山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全國著名高校的法學專業,具備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豐碩。其中崔卓蘭教授被聘任教授二級崗,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首席專家和廣東省首屆「中青年法學家」;黃立教授、馬栩生教授被評為第二屆「廣州地區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有6名教授被聘為廣東省人大立法顧問;黃立教授、楊振洪教授、張永忠教授分別擔任廣東省犯罪學研究會、廣東省社會法學研究會、廣東省信息通信法學研究會首任會長;一批教師成為各級人大代表和多個行業的立法咨詢專家。另外,學院還聘請了張文顯、馬懷德、黃進、趙秉志、王保樹、譚玲、楊宗仁等知名學者、司法界專家為兼職教授、客座教授。
據統計,2008-2013年在核心期刊發表論文超過150篇,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期刊發表論文5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論文超過10篇。2008-2012年出版學術專著、譯著和教材超過40部;2009年至2011年學院在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數位居廣東省法學院校第二。 崔卓蘭,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太平洋學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吉林省憲法行政法學會總幹事,吉林省行政管理學會理事,吉林省政府、長春市人大、長春市政府立法顧問,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和廣州市政府法律咨詢專家,廣東省首屆「十大中青年法學家」, 吉林大學「匡亞明特聘教授」,曾任吉林大學法學所所長、《法制與社會發展》常務副主編、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等職。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
楊振洪,三級教授,碩士生導師,華南師范大學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負責人,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廣東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廣東省社會救助研究服務中心副主任,廣東省社工委社會創新咨詢委員會委員,廣東省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香港浩霸國際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廣東合拓律師事務所律師,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知識產權仲裁院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社會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刑法學等。
曹旅寧,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秦漢史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在《法學研究》、《中國史研究》、《考古》等刊物發表論文三十餘篇。主要著作有《秦律新探》、《張家山漢律研究》、《秦漢魏晉法制探微》與《黃永年先生編年事輯》,曾獲「中國法律文化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主要研究領域為秦漢法制史。
叢中笑,教授,博士生導師,廣東省人大立法咨詢專家,財政部天和經濟研究所專家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法學、法經濟學、財稅法學。
陳永鴻,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廣東省憲法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地方立法學會常務理事,在《光明日報》、《法商研究》、《法學評論》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出版專著兩部,參編10餘部。主要研究領域為憲法學。
黃立,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中國犯罪學學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會長,廣東省人大立法咨詢專家,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咨詢專家,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第二屆「廣州地區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主要研究領域為刑法學、犯罪學。
孔繁華,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廣東省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學、社會法學。
馬栩生,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律師學院副院長,廣東省民商法學會副會長,廣州、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第二屆「廣州地區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學。
王水明,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廣東省法學會犯罪學研究會秘書長,「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宣講團成員,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國際刑法。
王濤,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院長,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咨詢專家,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律思想史專業委員會常務理事。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法制史、比較法制史。
伍勁松,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廣州市天河區人大常委會委員, 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美國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訪問學者。著有《行政解釋研究》,在《法學家》、《法學評論》等刊物上發表論文30餘篇,主持省部級課題4項。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
許楚敬,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在《中國國際法年刊》、《現代法學》、《法學家》、《法學評論》、《比較法研究》和《政治與法律》等法學類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二十餘篇。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公法和國際經濟法學。
楊曉生,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中國社會學會體育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社會學會體育社會學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主要從事體育產業領域的相關教學和研究,主持了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課題及橫向課題多項,參與完成了多項國家社科基金課題,主編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體育產業經濟學》、《體育贊助導論》教材,參編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體育市場營銷學》、《社會體育專業學生學習與職業設計》教材。在體育學術期刊發表論文近20篇。
於群,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廣東省人大立法咨詢專家,曾從事政府法制工作長達7年。主要研究領域為理論法學、民商法學。
張芳芳,教授,碩士生導師,曾從事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先後在《中國法學》、《學術研究》、《當代法學》、《人民司法》等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論文《體育仲裁協議與商事仲裁協議的比較研究》獲2007年廣東社會科學學術年會優秀論文二等獎。主要研究領域為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
張永忠,教授,博士,中國社科院博士後,碩士生導師,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華南師范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法學會信息通信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廣東省「六五」普法高級講師團成員。主要研究領域為經濟法與政府經濟管理、信息傳媒法、知識產權法學。
曾二秀,教授,博士,碩士生導師,華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歐洲法研究會理事,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大學客座研究員,兼職律師,廣東省南粵優秀教師。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私法學。
周賢日,教授,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後,碩士生導師,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家,廣東省社會工作委員會決策咨詢機構專家,廣東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廣東省法學會勞動關系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廣東省法學會理事,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省、廣州市總工會法律顧問團專家,廣東省體制改革研究會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社會法學、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商法學等。

G. 謝石松的謝石松
謝石松教授、法學博士,1963年10月出生於湖南省桃江縣,男,漢族。1981-1991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系,師承於韓德培教授門下,先後獲得了國際法學專業的法學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198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晉升為副教授,1996年晉升為教授。現任中山大學法律學系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國際法教研室主任。兼任武漢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國際私法專業博士生指導小組成員,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編委,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廣州、深圳、珠海、佛山、肇慶、惠州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及專家咨詢小組成員。
謝石松教授,是我國第一位國際法專業的學士,碩士,博士三階學位獲得者。
謝石松原創名句:
1.作為一個名牌大學法學院三年級學生,……
2.從事法律職業經常會涉及一些有油水的地方;有油水的地方很容易滑倒;一旦滑倒就很難再爬起來。
3.是金子就一定會發光,發光了就一定會有人看見,有人看見了就一定會喜歡。
4.如果誰都請得你吃飯,你很快就沒有身份地位。 1981-1991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學專業,師承於韓德培教授門下,獲得國際法學專業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1991年到中山大學法學院任講師,1993年晉升為副教授,1996年晉升為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院、西北政法學院兼職教授
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副會長
中國國際法學會理事
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上海、廣州、深圳、廈門、珠海、佛山、肇慶、惠州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及其中部分仲裁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
廣東九州陽光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戰略、提名、審計委員會委員
廣州陽普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及戰略、審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和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 主要從事國際民商法、國際經濟法、國際民事訴訟法、國際商事仲裁法的教學、研究與實務工作。

H. 關保英的介紹
關保英 , 男,1961年生。1983年6月畢業於西北政法學院法律系。 現為上海政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法律系主任,華東師范大學博士生導師、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華東師范大學法律顧問。民建中央法制委員會委員、民建上海市政策委員會副主任,中國行政法學會常務理事, 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員,上海市工商學會理事,湖北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 湖北省監察學會副會長,廣州市司法行政專家咨詢員,山東工商大學、景德鎮陶瓷學院客座教授

I.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的教師隊伍
現有教職工57人,其中包括專任教師46人,教授18人,副教授17人,有博士學位的21人,形成了以教授為龍頭,以博士、副教授為骨幹,以青年教師為主力的教師隊伍,並承擔完成了國家級、省部級科研課題20多項。法學教師大多數都具有律師或仲裁員資格,他們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法學院還聘有多位全國著名的法學、外交學專家擔任本院客座教授。目前,學院擁有本科生及研究生等1400多人。經省教育廳批准並提供資助,法學院在廣東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廣州市外事辦公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市外事辦公室、東莞市外事辦公室、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檢察院、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建立了校外實習基地。法學院學生按教學計劃安排到上述單位實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