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商法教授
『壹』 施天濤 與 覃有土,各自編寫的商法學教材哪個好
施天濤,法學博士。現為清華大學法學院商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政協常委,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曾任新加坡東亞政治經濟研究所訪問研究員,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訪問教授。出版學術著作8部,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其中代表性著作主要有:《關聯企業法律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公司法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商法學》(法律出版社2003年)、《財產法》(合譯,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8年版)等。
『貳』 清華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碩士研究生鍾宇翔的導師是誰
清華大學不掛網公布此類信息,
建議直接詢問學校辦公室、教務處。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只要用心去學,你就是最好的。
金猴獻瑞,吉星臨門。
祝你學業進步,馬到功成。
『叄』 清華大學客座教授名單
清華大學客座教授有:王思敬、盧強、劉濤雄、朱邦芬。
1、王思敬,1934年12月27日生於上海,祖籍安徽,為中國工程院院士,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與岩石力學專家。
2、盧強院士,男,1959年和1964年清華大學電機系本科和研究生畢業。1985年至1986年美國ColoradoStateUniversity訪問教授,講授研究生課並科研。
3、劉濤雄,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經濟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社科學院黨委書記,創新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主要研究興趣為大數據經濟分析、宏觀與產業經濟、新政治經濟學等。
4、朱邦芬1970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1981年獲清華大學固體物理學碩士學位,1981-2000年先後任中國科學院半導體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2000年起任清華大學物理系教授、高等研究中心教授,2003-2010年任清華大學物理系系主任,2008-2010年任清華大學理學院院長。

(3)清華大學商法教授擴展閱讀
學校有教師3485人,其中45歲以下青年教師1743人。教師中具有正高級職務的1381人,具有副高級職務的1648人。
教師中有諾貝爾獎獲得者1名,圖靈獎獲得者1名,中國科學院院士51名,中國工程院院士39名,16名教授榮獲國家級「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167人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52人入選青年學者,239人獲得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152人獲得優秀青年科學基金。
『肆』 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傑出校友
清華大學是培養傑出法律人才的沃土,是法律大家的搖籃。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代版表中國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權擔任法官的梅汝璈先生(1924級)和代表中國出任檢察官的向哲浚先生(1917級)都是從清華園走出去的優秀畢業生。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為共和國設計了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是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張奚若先生所構思建議的。著名法學家、1919級校友錢端升先生則是新中國憲法起草委員會顧問,為制定新中國憲法做出了重大貢獻。著名憲法學家、政治學家蕭公權先生(1920級)曾經在這里奠定了學術基礎。這個法學院還是著名法學家邵循恪(1926級)、王鐵崖(1929級)、樓邦彥(1930級)、龔祥瑞(1931級)等學習過的地方。
清華大學還為共和國培養了一位掌管國家最高立法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和數位副委員長,一位最高法院院長(鄭天翔)、一位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和一位司法部長(張福森)。

『伍』 王保樹的人物生平
王保樹教授1964年8月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曾在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等單位從事經濟政策研究工作。1979年1月起,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從事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經濟法研究室主任、副所長、《法學研究》主編,為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經濟法學科發展以及全所其他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
1998年,應時任清華大學校長王大中院士邀請,王保樹教授調入清華大學並擔當復建清華大學法學院的重任。1999年,經過艱辛籌備,清華大學法學院順利復建,王保樹教授出任首任院長。在清華大學籌建法學院和擔任院長期間,王保樹教授為法學院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殫精竭慮,引進了大量優秀師資,在國內較早獲得民商法學科博士點,為法學院的學科全面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積極建章立制,形成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使法學院在較短時間內形成鮮明特色和獨特優勢,並步入全國領先行列。王保樹教授長期擔任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清華法學》第一任主編等職,為法學院的發展作出了開創性的獨特貢獻。
王保樹教授是中國商法和經濟法學科的主要奠基人,是中國最早開展經濟法和民商法研究的學者之一。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迫切需要加強經濟立法,王保樹教授根據國家需要,積極投身於經濟法、民商法等領域的研究。王保樹教授在上世紀80年代就率先開展了經濟法基礎理論、企業法、公司法、競爭法等的研究,先後獨著或合著了《工業企業法論綱》(1985年)、《基本建設法簡論》(1985年)、《合同法》(1986年)、《經濟法》(1988年)、《經營法學》(1990年)、《中國企業法論》(1992年,日本)等具有深遠影響的學術著作,為推動我國經濟法學的發展做出了開創性的貢獻。1999年,王保樹教授作為主編出版了《經濟法原理》,提出了「社會公共性」理論,該理論成為經濟法學最具說服力和影響力的理論之一,為經濟法的理論體系和學科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王保樹教授長期擔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為民商法和經濟法的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作出了突出貢獻。
王保樹教授是商法學科的開創者和引領者。90年代以來,王保樹教授在長期的教學和研究基礎上,提出系統的商法理論體系,主編完成了我國商法學領域最為重要的著作之一——《中國商事法》,出版了《商法總論》、《中國公司法原理》等多部經典著作,系統闡述了商法基本理論和公司法原理等問題,為商法在我國的發展奠定了理論基礎。王保樹教授創造性提出了超越民商分立與民商合一,制定商事通則的主張,對完善我國商法具有重要意義。王保樹教授還作為主要創建人,於2001年組織成立了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並一直擔任會長,使商法學獲得了巨大的發展動力,為中國商法學科的發展作出了傑出貢獻。他主編的大型連續出版物《商事法論集》、《商事法專題文庫》,推出了一大批商法優秀科研成果,在學術界產生了廣泛影響,為商法研究的深入和人才培養發揮了重要作用。王保樹教授於2001年創辦了「二十一世紀商法國際論壇」,至今已連續舉辦14屆,該論壇已成為國內外影響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商法國際論壇,極大推動了中國商法的國際學術交流。
王保樹教授積極推動和參與民商法、經濟法等領域重要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1998年,應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邀請,王保樹教授與江平、王家福、梁慧星、王利明教授等9人共同組成「民法起草工作小組」,負責編纂民法典草案。王保樹教授參與了1993年《公司法》的制定,在《公司法》進行重大修訂之際,他不僅參加了全國人大的立法小組,還組織中國商法學界的主要專家提出了系統的「《公司法》修改專家建議稿」,對《公司法》的制定和完善產生了重要影響。1999年和2001年,王保樹教授應邀參加了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和第二十次法制講座,並以主講人的身份為委員們作了題為《中國的商事法律制度》和《現代企業法律制度》的講座,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商事和公司企業立法的完善。結合中國市場經濟的實踐,王保樹教授向具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授權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商事條例》的建議,並成功推動《深圳經濟特區商事條例》於1999年通過後實施至今。在逝世前幾天,王保樹教授還帶病參加了6月13日在京舉辦的「民法典編纂與商事立法研討會」,並深刻闡述了制定「商事通則」的主張。
王保樹教授還積極投身社會實踐,熱心公益事業,推動國家法治進步。經常應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法制辦、國家工商總局等機構邀請提供立法咨詢和政策建議,積極為國家法治建設建言獻策。
作為一名法學教育家,王保樹教授碩果累累、桃李滿天下。他注重學生的個性和自由,鼓勵學生解放思想、大膽探索。他不僅給研究生上課,還堅持給本科生講授商法總論等課程。王保樹教授先後培養了數百名法學博士和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他們中已有多位成為各行各業的骨幹,其中朱慈蘊、劉俊海、樑上上、張舫、錢玉林、邱本、文學國、曹富國、李勁松、陳現傑、習龍生、蘇虎超、謝增毅、孟芊、劉亞禪、謝朝斌等多位弟子已經成為中國學術機構、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等單位的傑出代表。

『陸』 清華大學商學院院長是誰
你問的是他嗎?
錢穎一 錢穎一: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美國伯克利加州大學經濟系教授
1981年清華大學數學專業本科(提前)畢業。畢業後留學美國,分別於1982年獲哥倫比亞大學統計學碩士學位,1984年獲耶魯大學運籌學/管理科學碩士學位,1990年獲哈佛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1990年至1999年任斯坦福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1999年至2001年任馬里蘭大學經濟系教授,2001年至今任伯克利加州大學經濟系教授。2006年起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2009年4月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執行副理事長
研究領域包括比較經濟學、制度經濟學、轉軌經濟學、中國的經濟改革和發展。
2009年錢穎一入選了由吳太昌、張卓元、吳敬璉、厲以寧、劉偉主編的《影響新中國60年經濟建設的100位經濟學家》(共八卷)。
錢穎一簡介
錢穎一,美國伯克利加州大學經濟系教授。1961年生於北京,祖籍浙江。1977年考入清華大學數學專業,1981年本科(提前)畢業,1982年獲學士學位,畢業後留學美國。1982年獲哥倫比亞大學統計學碩士學位,1984年獲耶魯大學運籌學/管理科學碩士學位,1990年獲哈佛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隨後在大學執教。1990年至1999年任斯坦福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1999年至2001年任馬里蘭大學經濟系教授,2001年至今任伯克利加州大學經濟系教授。2006年起擔任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錢穎一的主要研究方向
組織和制度經濟學、轉軌經濟學、中國的改革和發展
錢穎一的研究思想
對於中國未來所面臨的經濟改革中出現的重多機遇與挑戰,錢教授反對單一漸進式說法, 堅持漸進與激進並行的觀點。
錢穎一語錄
雖然中國的改革和轉軌受到了一些關注,但對於許多經濟學家來說,他們對中國的改革成功不能理解。拋開意識形態不論,中國的成功與已有理論的許多方面相違背。
錢穎一的部分論文和專著
Journal Papers
「The Return to Capital in China」 (with Chong-En Bai and Chang-Tai Hsieh).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2:2006.
「Who Are China』s Entrepreneurs?」 (with Simeon Djankov, Gérard Roland, and Ekaterina Zhuravskaya).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Papers and Proceedings, May 2006, 96(2),pp. 348-352.
「Entrepreneurship in China and Russia Compared」 (with Simeon Djankov, Gérard Roland, and Ekaterina Zhuravskaya). Journal of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Papers and Proceedings, April-May 2006, 4(2-3), pp. 352-365.
「Coordination and Experimentation in M-form and U-form Organizations」 (with Gérard Roland and Chenggang Xu).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April 2006, 114(2), pp.336-402.
「Regional Decentralization and Fiscal Incentives: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with Hehui Jin and Barry R. Weingast).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September 2005, 89(9-10), pp. 1719-1742.
「Who Are Russia』s Entrepreneurs?」 (with Simeon Djankov, Edward Miguel, Gérard Roland, and Ekaterina Zhuravskaya), Journal of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Papers and Proceedings, April-May 2005, 3(2-3), pp. 587-597.
《轉軌經濟中的公司治理結構》(與青木昌彥共同主編,1995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
《走出誤區:經濟學家論說矽谷模式》(與肖夢共同主編,2000年中國經濟出版社出版)
《現代經濟學與中國經濟改革》(Modern Economics and China』s Refor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北京,2003年。
「理解現代經濟學」(「Understanding Modern Economics」),《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2002年第2期。
「經濟學科在美國」(「Economics in the U.S.」),《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2001年第6期。
「經濟學家市場在美國」(「Economists Job Markets in the U.S.」) ,《經濟學家茶座》,濟南,第九輯(2002年7月)。
「政府與法治」(「Government and the Rule of Law」),《比較》,北京,第五輯(2003年3月)。
「市場與法治」(「Market and the Rule of Law」),《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2000年第3期。
「激勵與約束」(「Incentives and Constraints」),《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1999年第5期。
「目標與過程」 (「Goals and Processes」 ,《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 1999年第2期。
「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金融的穩定與發展」(與黃海洲合著)(「Financial Stability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After WTO Accession,」 with Haizhou Huang),《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2001年第5期。
「矽谷的故事」(「A Story of Silicon Valley」),《經濟社會體制比較》,北京,2000年第1期。
「第三種視角看企業政府所有制: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 (「Government Ownership as a Transitional Institution」),《經濟導刊》,北京,2002年第5期。
「信息經濟學的奠基人」(「2001 Nobel Laureates in Economics」), 《財經》,北京,2001年10月20日刊。
『柒』 中國法學院排名 ~以及中國最有名的法學教授 (請註明是哪個學校的) 求詳細解讀~
法學院沒有本科排名和研究生排名之分,一般是按照教學質量、教授的知名度、就業等等進行排名~~
另外法學院的各個專業的排名情況也很重要,特別是在讀研究生的時候,注意專業上的排名
如武漢大學在國際法、環境法方面是在全國遙遙領先的
北大的刑法、行政法、法理學等等
人大的民商法
2010年全國大學法學院排名
1中國人民大學
2北京大學
3中國政法大學
4武漢大學
5清華大學
6吉林大學
7復旦大學
8中山大學
9廈門大學
10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11西南政法大學
12南京大學
13南開大學
14浙江大學
15華中師范大學
16華東政法大學
17山東大學
18北京師范大學
國內名校法學專業院校的不同發展歷程,學科發展的側重,特色。
一、老牌勁旅,雄風不減
昔日名揚四海的「五院四系」,堪稱法學界的老牌勁旅,他們欣逢盛世,在激昂奮進的發展中在法學領域獨領風騷,雄風不減。 據中國科學評價研究中心提供的相關信息顯示,2006年法學專業全國各院校綜合排名中,脫胎於「五院四系」的9所高校中,仍有8所雄霸前八名的寶座。
中國人民大學——老牌法學強校,民商法實力最強
人大法學院是在作為「五院四系」之一的人大法律系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作為老牌的法學強校,擁有憲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三個國家級重點學科,其中民商法實力最強。名次 法學院系 一級國重 二級國重 一級博點 教授數 學術權威個數
1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是 4(1新增) 一批 69 王利明、陳衛東、高銘暄等16
2 北京大學法學院 是 4 一批 46 朱蘇力、陳興良、賀衛方等16
3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 是 2 一批 100+ 馬懷德、卞建琳、徐顯明等14
4 武漢大學法學院 否 2 一批 36 余勁松、余延滿、曾令良等8
5 西南政法大學 否 2(1新增) 一批 50- 李開國、李昌麟、龍宗智等6
6 吉林大學法學院 否 2(1新增) 二批 29 張文顯、鄧正來、姚建宗、霍存福4
7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否 1新增 二批 44 吳漢東、范忠信、覃有土等5
8 廈門大學法學院 否 1 二批 28 徐國棟、邱興隆、陳安、朱崇實4
9 華東政法大學 否 1新增 二批 30+ 何勤華、顧耕耘2(或有童之偉)
10 清華大學法學院 否 無 自審二批 26 張明楷、張衛平、王保樹等11
11 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 否 無 二批 20 公丕祥、李浩2
12 復旦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2二級) 23 李昌道、張乃根、章武生3
13 浙江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2二級) 16 林來梵、孫笑俠、胡建淼3
14 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 否 1 否(2二級) 13 沈四寶1
15 山東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3二級) 22 0
16 南京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1二級) 20 范健、李友根2
17 湘潭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2二級) 20 胡旭晟1
18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1二級) 16 葉必豐、鄭成良2
19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 否 無 否(1二級) 14 司玉琢1
20 西北政法大學 否 無 否(0二級) 30+ 陳明華、汪世榮2
注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有十餘名返聘老教授。
注2:五所政法院系的專職法學教授數目只能毛估。
注3:北京大學和清華大學是否新增二級國重還有待考察,表中均計現有學科。
注4:中國政法僅有二個二級國重,即評為一級國重——略顯牽強。
注5:中國政法等院系刑法未獲二級國重,吉林大學卻意外收獲之——難道張文顯發力?
注6:中南政法自稱有44教授,是否少計?
注7:清華大學法學院如獲得民商二級國重,其排名應攀升至第七位。
注8:本排名以重點學科和博士點的指標為主要依據,兼顧師資力量。
注9:清華大學法學院的一級學科博士點是清華大學依許可權自行審批的,非教育部審批。
注10:山東大學雖擁有三個二級博點,但無大腕,故排名相應降低。
注11:沒有博點的西北政法入圍主要是基於同情,另看重其教授數目較多。
結論1:從一級國重的比拼來看,人大、北大和法大已經是不爭的第一集團。
結論2:武大法學院與西南、吉大,以及其後的中南、廈大法學院、華東、清華法學院和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構成了第二集團。
結論3:人大、武大(或許還有吉大)仍然憑老教授支撐,未來不容樂觀。
結論4:京外傳統政法院系日趨衰落。
『捌』 中國著名的刑法學教授有哪些
刑法學界主要分為兩批(其他的小的派別不算),這兩派的掌門人,一個是張明楷,一個是周光權。另外,中國政法大學知名的刑法學教授還有曲新久、阮齊林、羅翔、趙天紅等。
下面是對於兩個掌門人的介紹
1.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原湖北財經學院(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律系,同年攻讀本校法學碩士學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9年到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研修,1995年任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1996年任日本東京都立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教授,曾任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1998年2月調入清華大學。張明楷教授多次獲得各種社會獎勵,多次被評為司法部優秀教師,被評為全國優秀留學回國人員,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2年被評為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其科研成果也曾獲全國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等。
2.周光權是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曾為日本名城大學法學部訪問學者(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出版《法治視野中的刑法客觀主義》等專著;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刊物發表多篇論文。2002年獲第七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2003年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三屆「胡繩青年學術獎」。
『玖』 請問清華大學的法學院怎麼樣跟中國政法大學相比哪個要容易考一點
清華大學法學院的教學口碑在專業領域內口碑較好,具有一定的教學優勢。和中國政法大學相比而言,清華大學法學院更難考。清華大學法學院的相關優勢介紹具體如下:
1、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較強:清華大學法學院有全職教師65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1人。具有博士學位的56人,85%以上的教師擁有在海外長期學習和研究的經歷。
2、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學科建設較為全面:清華大學法學院設有1個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點,6個碩士學位授予點和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點;碩士學位授予點包括法學理論、民商法學、國際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憲法行政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9)清華大學商法教授擴展閱讀:
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其他介紹:
清華法學院有高質量的本科學士學位教育,並且是法學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面向全國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本科教育,按通才培養理念,只設法學專業。研究生教育,設有法學一級學科所涵蓋的除軍事法學外的所有專業,並設有法律碩士項目和面向外國留學生的「中國法」碩士項目。
清華大學法學院獲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等2個法學碩士學位授予資格。2005年,在國內率先開辦了全英文講授中國法律課程的中國法碩士項目。2006年8月,法學院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拾』 朱大明的清華講師
姓名:朱大明
職稱:講師/碩士生導師(民商法學)
學歷背景
1999年~2003年 復旦大學 法學學士
2006年~2008年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 法學碩士
2008年~2011年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 法學博士 2009年12月~2010年1月 台灣大學法學院 客座專家
20011年4月~2012年3月日本國立一橋大學 客座研究員
2011年~至今 清華大學講師
【研究領域】
金融法學、商法學。 復旦大學優秀畢業生(2003年)
日本文部科學省國費獎學生
中國教育部2010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 [學術專著]:
《支配株主規制の研究》(日文約36萬字)日本信山社 2012年8月出版
[發表論文]:
《我國公司分立法制的現狀與改革》
中國商法研究會年會(2012年度)論文集2012年6月
《日本金融體系的變革與特別股份制度》
西北政法大學兩岸金融法研討會論文集2011年10月
《日本法中的母子公司法制度的現狀與立法趨勢》
商事法論集21卷2012年6月第307頁至317頁
《中國會社法における従業員監査役制度》(日文)(譯著)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1年9月第588號第24頁至33頁
《中國における獨立取締役制度の運用に関する留意點》(日文)(譯著)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1年8月第587號第52頁至63頁
《從日本法來看公司向特定者大量發行股份與維持既存股東表決權的問題》(合著,第二
作者)商事法論集18/19合卷2011年3月第23頁至29頁
《論日本公司法中的種類股與風險金融》(合著,第二作者)
商事法論集18/19合卷2011年3月第445頁至449頁
《中國における株主総會決議の瑕疵を爭う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日文)(一)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1年2月第580號第48頁至56頁
《中國における株主総會決議の瑕疵を爭う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日文)(二)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1年3月第581號第58頁至 67頁
《中國における株主総會決議の瑕疵を爭う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日文)(三)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1年4月第582號第54頁至 61頁
《志田鉀太郎と中國商法の発展》(日文)
一橋研究(日本)2010年10月35卷3號(通卷168號)第17頁至28頁
《日本公司法制中企業再編與合並的柔軟化》
台灣政治大學財經法新趨勢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中國台灣)2010年10月第1頁至16頁
《中國における株主代表訴訟と支配株主に対する責任追及》(日文)(上)
國際商事法務(日本)2010年7月38卷第7號(通卷577號)第964頁至 968頁
《中國における株主代表訴訟と支配株主に対する責任追及》(日文)(下)
國際商事法務(日本)2010年8月38卷第8號(通卷578號)第1115頁至1123頁
《日本法中母子公司法規制的研究》
月旦法學新論(中國台灣)2010年6月第23期第135頁至150頁
《取締役と會社との委任契約について》(日文)
一橋研究(日本)2010年4月35卷1號(通卷166號)第63頁至73頁
《日本主權財富基金與敵意收購防衛策》(譯著)
月旦法學新論(中國台灣)2009年12月第17期第19頁至36頁
《中國會社法の株主代表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一)
月刊監查役(日本)2009年11月第563號第54頁至61頁
《中國會社法の株主代表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二)
月刊監查役(日本)2009年12月第564號第54頁至61頁
《中國會社法の株主代表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三)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0年1月第565號第54頁至61頁
《中國會社法の株主代表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四)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0年2月第567號第74頁至80 頁
《中國會社法の株主代表訴訟――日本會社法との比較》(合著,第一作者)(日文)(五)
月刊監查役(日本)2010年3月第568號第77頁至83頁
《關於中國侵權責任法中證券侵權的意見》
中日侵權責任法研討會論文集(中國)2009年11月第14頁至17頁
《日本公司法中的並購手法與敵意收購方式》(譯著)
商事法論集第16卷2009年8月第145頁至180頁
[會議論文]:
《日本法中的母子公司法制度的現狀與立法趨勢》
清華大學21世紀商法論壇國際研討會論文集2010年10月第410頁至419頁
《中國における金融消費者保護のアプローチ》
日本亞洲商法論壇(東京)201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