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會學博士生導師
㈠ 郭星華的介紹
郭星華,男,湖南湘潭人,1957年出生,法學博士,著名的法律社會學專家。1999年9-12月赴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進修,2002年2-8月赴美國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作高級訪問學者。現任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社會學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社會學會法律社會學專業委員會會長。個人專著有《當代中國社會轉型與犯罪研究》(1999)、《社會結構與社會發展》(2001),譯著有:《社會學視野中的司法》(2002)、《訴訟的話語》(2007)、《法社會學講義》(2010),發表中英文論文80餘篇。主持過國家級、省部級及福特基金會科研課題多項。

㈡ 舒國瀅的介紹
舒國瀅教授,男,1979年入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法律,1986年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留校法律系法理學教研室工作。1993-1994年獲中國政府獎學金赴德國哥廷根大學進修法哲學和法社會學。1995年首批入選「北京市跨世紀理論人才百人工程」。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研究所所長。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哲學,法學方法論,法美學。精通英語和德語。

㈢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馬劍銀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公共管理學博士後。擔任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副秘書長,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理事,清華大學NGO研究所《中國非營利評論》執行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為法理學、法社會學、比較法學、憲政理論、公民社會和NGO法制研究。
㈣ 南開大學法學院的博士生導師名單
國際法方向
左海聰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教育部2005年新世紀優秀人才,原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研究室主任,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和天津市法學會副會長,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師從武漢大學著名國際經濟法學者姚梅鎮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商法,國際貿易法,WTO法等。
朱京安教授 南開大學法學博士,原中央民族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南開法學院國際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導師,兼任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法,國際貿易管製法,綠色技術壁壘等。
許光耀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原湖南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系主任,並獲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獎,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師從著名國際私法學者李雙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私法,歐盟反壟斷法等。
程寶庫教授,南開大學博士,國務院反商業賄賂問題首席咨詢專家,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主要研究方向為WTO競爭規則,農業協議,跨國反商業賄賂法等。
史學瀛教授,南開大學博士,原天津外貿學院教授,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環境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節能減排法,生物多樣性法,國際環境法等。
民商法方向
陳耀東教授,南開大學博士,曾在日本立命館大學完成博士後期課程,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主要研究方向為不動產法,物權法等。
萬國華教授,南開大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南開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證券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等。
何紅鋒教授,天津大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重要項目,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法,政府采購法,合同法等。
法制史與法理學方向
柏樺教授,日本國立大阪大學博士,曾任人民大學教授,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和周恩來政府學院雙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古代刑法史,古代法律思想史等。
侯欣一教授,南開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西北政法大學教授,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天津市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制史研究會秘書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司法考試命題組卷一組專家。主要研究方向為近現代法治思想史,陝甘寧邊區法律制度,法律社會學等。
於語和教授,天津師范大學法學博士,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後,曾任天津大學法律系系主任,現任南開大學法制史法理學教研室主任,師從徐大同和曾憲義教授。研究方向為古代法制史,民間法等。
劉風景教授,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政策研究處處長,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教育部2010年新世紀人才入選者,師從著名法理學者孫國華教授。研究方向為法律語言學,法哲學,法社會學等。
行政法方向
傅士成教授,南開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強製法,行政處罰法等。
刑法方向
劉士心教授,吉林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師從著名刑法學家吳振興教授,教育部2006年新世紀人才入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犯罪學,犯罪構成論理論等。
張心向教授,南開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刑法教研室主任,天津市檢察院咨詢專家,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刑法,和刑法社會理論。
鄭澤善教授,日本中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刑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日本刑法,韓國刑法,比較刑法等。

㈤ 李蓉的基本信息
李蓉,女,1968年9月出生,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7年9月至1991年6月,就讀於湘潭大學圖書情報系,並獲學士學位,同年分配至湘潭大學圖書館工作。 1996年9月,考入湘潭大學法學院,1999年6月獲碩士學位,同年分配在湖南師范大學從事教學工作,2001年7月經湖南省人事廳批准,晉升為副教授。2002年9月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專業學習,2005年6月獲博士學位。2005年9月進入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社會學院博士後工作站從事法社會學研究,並於2008年1月順利完成研究工作出站。2006年調至湘潭大學法學院,2007年11月經湖南省人事廳批准晉升為教授,2008年6月被聘為博士生導師。

㈥ 周安平的介紹
周安平,男,1965年生,江西省安福縣人,法學博士,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研究方向為法理學、法社會學、司法制度,側重以法學理論分析社會問題。其研究風格為立足理論,關注現實,具有批判性與解構性。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比較法研究》、《法學》、《法商研究》、《現代法學》等刊物上已累計發表論文60餘篇。其所研究的「性別與法律」在學術界具有特色和影響。

㈦ 李學堯的介紹
李學堯,1977年出生於浙江省瑞安市。現任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院長1,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凱原青年學者)、博士生導師,法社會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教育部「新世紀人才」、上海市曙光學者、上海交通大學晨星A類人才計劃被資助者。

㈧ 現代西方法理學 沈宗靈 1997
沈宗靈
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
北京大學法律系比較法
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
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總幹事
沈宗靈,北京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1923年生於杭州。1946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法律系,1948年在美國費城賓夕法尼亞大學獲碩士學位。先後在復旦大學、北京大學等校執教。曾任北大法律系法學理論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學比較法——法律社會學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總幹事,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總幹事,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學會中國分會第一任主席。現任中國法學會名譽理事、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特邀委員。1994年當選為國際比較法科學院聯系成員。近年來主要從事法理學和比較法學研究。
主要著作有:
《美國政治制度》(1980年)、《比較法總論》(1987年)、《現代西方法理學》(1994年),主編《法理學》(1998年,北大出版社)、《法理學》(1994年,高教出版社)等。 對中國比較法學研究做出了開創性貢獻。 進入90年代,特別關注於當代中國的判例研究,其主要論述《當代中國的判例--一個比較法研究》,並提交「第一次海峽兩岸法學交流會議」討論。
㈨ 李明德的詳細資料
李明德,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先後在北京大學歷史系、法律系獲得歷史學學士、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1995年1月到1997年1月在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學習和研究美國知識產權法。2001年2月到8月在德國馬普知識產權法研究所擔任客座研究員,研究歐盟和德國知識產權法。2002年5月到6月,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達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研究加拿大知識產權法。
自1991年7月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先後擔任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和研究員。自2002年起,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招生方向為知識產權法學。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副主任、法學研究所知識產權法研究室主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2003年10月到2004年1月,擔任台灣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客座教授。2016年4月11日,正式加盟同濟大學法學院/ 知識產權學院 。
曾參與專利法、著作權法和商標法修訂的論證工作,以及與此相關的一系列學術會議和研討會。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國家商標局、科技部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歐盟委員會所舉辦的一系列培訓班授課。參加過一系列國際性學術會議和研討會,訪問過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比利時、奧地利、義大利、西班牙、印度、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2001年8月,曾出席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印度舉行的亞太地區會議,並用英文發表題為數字經濟與知識產權的演講。2002年5月出席在溫哥華舉行的美國法社會學學會和加拿大法社會學學會的聯合年會,用英文發表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的演講。2003年9月在韓國參加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亞太地區知識產權培訓班,用英文發表TRIPS協議與傳統知識、基因資源和民間文學的演講。2003年2月,在新加坡參加東南亞馳名商標保護研討會,用英文發表中國的馳名商標保護的演講。
李明德 1940年12月生,河北徐水人,譯審。主要學術專長為英國語言、翻譯和國際問題研究。1965年畢業於天津南開大學英語系。1965年畢業於天津南開大學英語系。1965年7月~1986年在中國科學院外事局工作,其中1981年6~1982年6月在美國康乃爾大學作訪問學者;1985年8月~1986年8月在美國諾特丹大學作訪問學者。1986年12月~1990年9月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作一等秘書、代理科技參贊,1991年4月至今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外事局工作,現任外事局副局長,中國城市人類學會常務理事。
主要著譯有:《美國科學技術的政策、組織和管理》,《美國的科研資助制和合同制》(合著),《一個中國人看美國的科技政策》,《美國科學技術述評》等。其次,還在國內外發表了中、英文論文50餘篇、撰寫內部報告40餘篇,總計約140餘萬字。此外,參與主編、合編《當代國外發展考察與研究》、《國外經濟、科技、社會發展考察與研究》、《世界中國學家名錄》、《世界社科機構指南》4部書,總計約187萬字。
參加過一系列國際性學術會議和研討會,訪問過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比利時、奧地利、義大利、西班牙、瑞典、印度、泰國、日本、韓國、新加坡等國。在一系列國際性和區域性會議上,用英文發表過「數字經濟與知識產權」、「世界貿易組織與中國知識產權保護」、「TRIPS協議與傳統知識、基因資源和民間文學」、「馳名商標保護的理論與實踐」、「中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與發展」、「中日馳名商標保護比較研究」、「中國的專利制度及其發展」、「中國知識產權執法體制改革」等演講。

㈩ 教育部劉軍誼簡歷
徐顯明,男,1957年4月生,漢民族,山東省萊西市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1975年參加工作,回鄉務農,任生產隊長及中學民辦教師。1978年考入吉林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碩士學位。1985年執教於山東大學,1991年被破格擢升為副教授,1992年又被破格晉升為教授。行政工作歷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系主任、院長、校長助理、研究生院院長、副校長。1999年在職於武漢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1988-1989年及1997年、1998年分赴日本、美國留學進修。2001年9月起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曾先後致力於近現代中國法律思潮、法治國家的原理、法哲學前沿問題、人權理論、憲政理論、法社會學等問題的研究。已出版《人民立憲思想探原》、《公民權利義務通論》、《人權研究》等學術著作十餘部,主編大型法學叢書《法理文庫》及《法理學教程》、《法理學》等教科書三十餘部。先後主持國家與國際合作課題二十餘項,發表學術文章百餘篇。其中於《中國社會科學》發表的《生存權論》、《生存權原理》、《人權的體系與分類》、《司法的倫理與監督》等文被譯為多國文字。其成果曾獲全國首屆青年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教育部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及其他省部級獎20餘項。因學術成就而獲得了數十項國家級及省部級政府榮譽。
現擔任的學術職務有: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理學研究會會長、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中國主席、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美法律教育聯合委員會中方主席,以及北京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山東大學、中央黨校等校兼職教授。曾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執行會長。
現擔任的社會職務有: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詢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及山東、浙江、山西等省咨詢顧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