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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學教授主張向丁克族征稅

發布時間: 2022-08-16 16:05:08

⑴ 專家如何催你生二胎

邯鄲市復興區民政局這幾天大概很尷尬。他們給新人發的小冊子被曬了出來,裡面滿是歧視女性的內容。我瀏覽了一部分,懷疑它抄襲了「女德班」講義。後來這個民政局回應了,稱小冊子是別人捐的。我猜他們沒仔細看內容,看著「家和萬事興」的標題挺「正能量」,就一拍腦袋發給來領證的新人了。也太不過腦不走心了。

人之所以為人,就不可能只講實用目的,不論精神追求。道理就這么簡單。

⑵ 設立生育基金對丁克征稅真能刺激生娃嗎

生不生孩子、生幾個孩子,似乎越來越不再是夫妻的家庭規劃了。

這幾天,先是河南省柘城縣召開社會撫養費徵收動員會,決定向三孩及以上家庭徵收一年純收入三倍的社會撫養費;福建省福州市一個街道將被催繳2次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對象納入「個人徵信黑名單」。不管是為強化計劃生育,還是為收取社會撫養費,其控制生育的政策用意顯而易見。

再者,這筆基金如何徵收?誰來徵收?按照什麼標准徵收?哪一個機構負責管理?我們能不能信任其管理這筆註定十分龐大的基金?這些都是問題,且至少在目前看,很難有一個妥善的、大家都能信賴的辦法。基金的管理從來都是一個大問題,也是一個難題。即便是目前已運行幾十年、相對比較成熟的養老金,也難免出現一些引發爭議之處,更不要說與計生部門業務有關聯的一個新設基金了。若是弄成變相的收費,未免勞民傷財。

至於對丁克家庭徵收「社會撫養稅」的設想,純粹是腦洞大開,甚至涉嫌侵犯公民合法權利,不值一哂。

其實,生與不生,說到底是夫妻的自由選擇和家庭的專屬權利。爸媽可以催催催,那畢竟是出於親情,出於傳宗接代的規訓與文化,兒女們可以選擇順從,也可以選擇軟磨硬抗,但國家機器大可不必剛性介入。

這樣講,並不是說國家不能夠提倡生育,而是說,國家也好,地方政府也罷,還是應該從政府治理層面著手,加強公共產品的供給,提高社會的便利程度,降低老百姓生娃養娃的成本,這樣,生育意願自然會提高,而不至於陷入「低生育陷阱」。

與收費相比,有關部門、專家是不是更應該將關注點放在奶粉、疫苗、上學難、上學貴、房價高等等「市井小事」上?須知,若這些「小事」解決不好,動不動就打收費的歪主意,則生育大計註定無解。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⑶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如何回應"丁克征稅"

該不該設立生復育基金制度制鼓勵生育?基金的錢要從哪裡來?這一話題今日引發廣泛關注和熱議。

8月17日下午,媒體聯繫到胡繼曄教授。他說,上述報道並非其真實觀點表達,屬於誤讀。他認為,國家應當設立鼓勵生育的基金,但錢應該由過去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等來負擔,而絕不是讓大家來交。"原先的計生罰款,罰了好多錢,都哪兒去了?"

胡繼曄還解釋,對於丁克家庭,可以從個稅抵扣的部分,實現對其「不鼓勵」,而非單獨再徵收丁克家庭的社會撫養稅。

來源: 紅星新聞

⑷ 對於國內未婚稅怎麼收取

在很多時候,我們每一天都在繳納稅收,其實單身也是需要繳納稅收的。那麼一般單身需要繳納哪些稅收呢?一般中國單身稅要收多少呢?一、稅收

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范形式。稅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而且,由於稅收許多方面影響著我們的生活,所以,稅收研究是我們在全書中經常要談到的一個題目。在這一部分我們從稅收如何影響經濟研究。

二、中國單身稅要收多少

你希望交多少錢呢;現在3500才交個人所得稅,現在正在討論上調起征點;單身稅這個稅不存在,每個人的婚姻自由,總不能強迫別人早點結婚把,這個要順其自然的;

三、那麼一般單身需要繳納哪些稅收呢

個稅起征點提高之後,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相對於已婚已育子女的人來說,單身人士繳納的稅費相對要多一點。

據新華社報道,6月19日,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台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綜上所述,你希望交多少錢呢;現在3500才交個人所得稅,現在正在討論上調起征點;單身稅這個稅不存在,每個人的婚姻自由,總不能強迫別人早點結婚把,這個要順其自然的。

⑸ 生娃基金稅什麼,丁克稅什麼,單身稅什麼,生不生是個人意願結不結婚這都得約束

不用理會他 不會通過的白痴建議
計劃生育牛叉哄哄的時候 這種偽學者p都不敢放一個 現在跳出來說為了大家好 誰會信

⑹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為何說生育基金應由國家出錢

2018年8月17日報道,針對「不僅要設生育基金 還要對丁克征稅」的說法,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表示,設立生育基金來鼓勵生育,應該是由國家出錢設立,並不是說由老百姓出錢。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表示,未來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可以由原先國家徵收的那麼多年的社會撫養費來設立,不能再由老百姓出錢。


胡繼曄表示,發達國家為了鼓勵生育都會對生育進行補貼,因此國家有必要設立生育基金。
此外,胡繼曄還表示,由於丁克家庭在年老後需要別人家的孩子來撫養,不應當鼓勵和提倡。
「因此我們應當鼓勵生育、不鼓勵不生育」。胡繼曄建議,在中國鼓勵生育,先從奶粉免費做起,在奶粉的供應中,可以學習美國發放食品券的模式,免費供應奶粉票、尿不濕票等,同時能夠給予生育的母親帶薪產假、托幼園所免費等福利。

⑺ 關於交生育基金對丁克征稅網友如何說

交生育基金?對丁克征稅?網友:不生娃有罪?

設立生育基金、對丁克家庭征稅,這兩則專家建議最近引發熱議。

《新華日報》近日刊發題為《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署名文章。作者是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經濟研究院劉志彪、張曄。

網友在微博評論

更有媒體評論稱,生育是人的基本權利,生還是不生,都是個人和家庭的自由。我們可以通過宣傳鼓勵生育,也可以制定激勵政策引導生育,但不能以「設立生育基金」之名對不生或少生家庭行懲罰之實。這種建議於法無據、於理不通、於情不合,既有違常識,也暴露了研究者專業素養的不足。

來源:網易新聞

⑻ 如何看待丁克

選擇丁克的人,他覺得這樣幸福。大多數人沒有選擇丁克,說明正常情況下,是不應該選擇丁克的。

做自己!

關於「如何看待丁克」一事,其實沒啥可說的。

人各有志,選擇何種生活,取決於自由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其實看透人生,不要孩子保持男女二人世界,其實很不錯,甚至是最先進的認識。

另外,如果自己真的不想擔生育的風險,完全可以拒絕婚姻,並從 社會 福利院,經過合法手續領養一個招憐討喜的嬰孩兒。由此以後,就可以做單親媽媽啦。一樣,如果恐婚男,想當爸爸,也可以到 社會 福利院領養一個孩子啊。

想開啦,丁克之家是非常正常的,非常幸福的美事。就如出家的僧人,不再貪戀紅塵,也不需自己的兒女去受用這美麗世界,圓滿地過好此生,留下這個花花世界,讓那些擁有無窮願景的人去奮斗拼搏吧。

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生活水平的提升,人們的思想觀念、意識形態隨之改變,一些人崇尚自由,追求生活品質,丁克一族應運而生,在大都市尤其較多。

在我們單位現存兩個丁克一族,一男一女,都是學習金融的,男為財務總監,年薪近50萬,女為主管會計,年薪20萬。事實上,兩人智商、情商都不低,工作認真負責,待人溫和友善。

在我國傳統觀念中,「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人們普遍認為丁克一族,都是極端自私的人,價值觀里只有「自由」,以活出「自己」為人生目標。其實丁克們之所以這樣做,各有各的原因,不是與生俱來的,多數是親人、家庭的一些痛苦遭遇,讓她們選擇為丁克人生。

丁克族也有中途改弦易轍的,我早先認識的一個女漢子,做西歐某國品牌產品在中國的代理,老公在青島海關工作,兩人年收入百萬以上,生活無憂。直到女漢子的母親去世後,不知是什麼原因,激發了她想要孩子的願望。第二年她生了個男孩後,立馬聘請總經理,承擔自己主要工作,她以撫養兒子為主業。我們為她祝福的時候,看到她精神煥發,幸福感滿滿。

總之,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無論以何種態度面對生活,走常態,做丁克,只要能夠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就好啦!

丁克,我覺得是越來越多夫妻的選擇;

首先是現在大環境不好,生活環境 疫情;

其次是經濟環境 生活成本高,生存壓力大;

很多人現在更加重視生活本身的品質,而非家庭是否必須有孩子;

我個人很喜歡孩子,但我不想自己有孩子,因為我知道自己缺乏耐心,不是一個很願意為孩子犧牲得媽媽,我更渴望獲得自我價值的實現,但我願意資助貧困的孩子,或者偶爾陪著別人的孩子玩一玩;

但對自己的女兒,我真是覺得很愧對,我自己生存和工作壓力都很大,婚姻不幸福,自己是輕度抑鬱,女兒又是青春期,開始叛逆;我那一點點的耐心都已經快磨沒了,很崩潰;

如果生活可以重來,我或許連婚都不結,我覺得自己一個人可以生活的很好,最起碼要找對結婚的人。我覺得婚姻最好的狀態是,好好和你說話,這點,在我的婚姻里就是奢求,所以我不喜歡婚姻。

我們必須要承認,不是所有人都適合結婚,也不是所有人都適合要孩子,做父母不需要畢業這個很可怕,我覺得應該有一個試驗機構可以讓想當父母的人去體驗一周半個月,回來再考慮自己是不是真的適合要孩子。

選擇丁克的人大多是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歡或者適合什麼樣子的生活方式!也都做好了接受一切後果的准備!堅定堅持且努力更好的活著!

我是丁克。。。

選擇丁克原因有以下幾點:

1,我從小的時候就確定自己不生孩子,也不知道為啥,就是很篤定不生!看到孩子也沒有感覺,有人說自己有了就有感覺了,這句話我覺得是歪理,這年頭不管什麼事情或者東西,自己有了都可以說出來幾點感受!不是只有生孩子這一件事。

2,我拍疼,有一次姨媽造訪疼到我在床上打滾,想到順產或者剖腹我就手腳發麻,我確定自己的心態不好,更擔心自己抑鬱。我也更怕生孩子給自己身體帶來的不可逆的損害和後遺症,我更想把自己最好的一切給我老公,保持感情的親密,我從小不被親戚疼愛,所以我很在意我的老公!看到太多產後夫妻不合的案例,我從心裡擔心!如果生孩子不疼不對身體造成損害,我願意生一窩!

3,我老公家兩個兒子,但是兩個兒媳婦一分彩禮都沒要,兩個家庭的房子首付也都是兒子兒媳婦自己掙錢借錢買的,所以我們結婚偏晚。原因是每次我公公婆婆都說,有,我全都給你,問題是我沒有!所以兩個兒子多少對父母有些怨恨更多的是無奈!我老公說,因為自己的原生家庭,覺得生了孩子就要給孩子分擔一部分壓力,如果沒有這個能力,生了孩子,也不能給他更好的。這輩子我們對自己負責就好了,把最好的給對方!所以對待丁克這件事情上,我老公是跟我一樣的想法!

此外我覺得丁克或者不丁克是夫妻倆的事情,決定了就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畢竟這年頭,每個人都想要什麼都有都得到,所以不管你怎麼做,都會被評頭論足,更重要的是,他們只負責評論,並不需要負責。

最後想對反對丁克的男士說,在你決定讓自己的老婆生孩子的時候,(1)不妨去體驗一下女人生孩子的十級疼痛,體驗完了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讓你老婆生(2)不妨問下自己,如果有了孩子,是否原因分出一半的時間跟老婆一起照顧孩子,(3)是否願意拿出一部分錢去給老婆做產後恢復讓他盡快復出職場,(4)是否同意讓自己的老爸老媽負責照顧孩子,而不是把以上這些當做老婆應該自己做的事情(5)是否可以保證產後不嫌棄老婆身體,心態以及情緒的變化。如果以上5條,哪怕有一條你覺得不合理或者不接受,你憑什麼讓你老婆冒著這么大的風險生孩子呢?

男人接受不了丁克,大多是因為別人都有,自己沒有,是因為他們不用承受生孩子所給女人帶來的不可逆傷害和對生活狀態的改變,他們只需要做生孩子的決定!如果女人們也只需要動動嘴皮子不需要承受任何,女人們也接受不了丁克吧!如果夫妻雙方都有生孩子的功能,或者男人有女人沒有,現在的丁克會更多吧!

每個人嚮往的生活是不一樣的。

一輩子太短了,如果在這有限的幾十年裡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活著,那豈不是枉來這一遭。

有人喜歡兩人在一起生活,不受孩子約束,只想簡簡單單兩個人生活,那丁克又有何不可。

希望丁克家庭的老人也理解現在年輕一代的想法,生活壓力已經這么大了,又何必要自家人給與壓力。

只是,明明說好要丁克,兩人風風雨雨走過多年,其中一方又想要孩子,但苦於另一人不要,那麼想要孩子的一方可能會出現出軌,這樣真的就太傷人了。

希望每個人都幸福,希望每個人都可以活出這一生的精彩。

關於中國「丁克」需多大的勇氣抉擇。

中國受「養兒防老」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思想影響已久,大多數家庭相對傳統,男女結婚後會要孩子。

中國人喜歡熱鬧,家庭亦是如此,兩個人時間久了會冷冷清清的沒什麼意思。

而中國的婚姻涉及的還是兩個家庭,結婚後雙方的父母,會旁敲側擊或者施壓來抱娃娃,不只是自己喜歡願意就行。丁克一族那得是父母多開明才允許你丁克。

在我國還涉及很重要的一個觀念,養兒防老,哪怕你要一個孩子是個女兒都不會孤獨此生。這也是眾人的觀念。生孩子不只是生活上會增加樂趣,將來還會給你養老送終。

其實,不管丁克與否,只要自己感到幸福就好。對於丁克家庭來說,自己選擇的結果就需要承擔責任。做好充足的准備,才能給晚年生活更多保障。


都是成年人自己做決定,自己承擔後果,沒有對錯。但我敬佩女人,女人的風險更大,過了時間就是想也沒有用了

我不會選,但是絕對尊重的一種生活態度。

我一直喜歡小朋友的天真可愛和老人的慈祥平和,如果可以的話,我會想要五六個孩子,陪他們成長,享受他們帶來的快樂,抱怨他們帶來的各種麻煩,那應該是很熱鬧的人生。

對丁克的想法並不太清楚,猜測他們應該喜歡安靜,喜歡無拘無束的生活,或者覺得養育孩子責任重大不確定自己可以勝任,不管是哪一種,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沒有任何問題。

有一些丁克家庭男方到四五十歲會反悔,而女方已經錯過生育年齡,男方離開後另娶,生兒育女還來得及。這種風險不是沒有,女方便成了大家同情甚至嘲笑的對象,我覺得沒什麼,她選擇,她就可以承擔,自己的人生,不需要任何人指手畫腳。

還有一些說老了病了沒有子女照顧,這就更扯了,假設你活夠平均年齡七十多歲,前六十多年你都按自己的心願快樂自由的生活,後五年十年的病痛孤獨又算得了什麼。而且在病床前盡孝的孩子,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有事業要拼累得不能喘息的痛苦,想想都是夠夠的。我肯定會授權我的孩子們:若是我有一天老了病了生活不能自理,請送我去專門的養老機構,我可不想要你的生活一團糟。

人生那麼短,喜歡什麼就選什麼吧。

⑼ 政法大學教授如何解釋「丁克稅」

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的署名文章,建議設立生育基金制度,盡量實現二孩生育補貼的自我運轉。隨後,又有媒體報道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核心成員胡繼曄認為,未來不僅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還要對丁克家庭徵收「社會撫養稅」。

該報道中,胡繼曄表示,發達國家為了鼓勵生育都會對生育進行補貼,因此建議設立生育基金,「不生孩子的人更應該交生育基金。過去中國採取計劃生育,向超生的家庭徵收社會撫養費,但是未來鼓勵生育,應該向丁克家庭徵收未來的社會撫養費,人老了之後光靠錢是沒用的,還是需要年輕人,別人家的孩子來照顧。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後沒有後代,是要佔用社會資源的,所以將來要對丁克家族進行征稅」。

「要對丁克家族進行征稅」的觀點,再次推動話題受到熱議。8月1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中國政法大學胡繼曄教授。他說,上述報道並非其真實觀點表達,屬於誤讀。他認為,國家應當設立鼓勵生育的基金,但錢應該由過去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等來負擔,而絕不是讓大家來交。

「原先的計生罰款,罰了好多錢,都哪兒去了?」胡繼曄解釋,設立鼓勵生育基金的觀點不是他提出的,是《新華日報》刊發的相關署名文章作者提出的。對於文中提到的「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的做法,他自己堅決反對,這個觀點是不對的。

「張藝謀就交了700多萬的社會撫養費,這些錢用到哪裡去了?設立生育基金應該由這些錢來負擔,不足部分可以財政補貼。」胡繼曄說。

記者查詢到,2014年2月7日,無錫濱湖區委宣傳部通過官方微博宣布,當天中午,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收到了陳婷、張藝謀繳納的計劃外生育費及社會撫養費7487854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無錫市濱湖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將上述款項已上繳國庫。

無法設立專門的「丁克稅」

對於丁克家庭,胡繼曄說,無法設立專門的「丁克稅」,但可以從個稅抵扣的部分實現對其「懲罰」或「不鼓勵」。「如若丁克家庭沒有撫養的小孩或老人,其抵扣就少,交的個稅自然就比別人多;養孩子比較多的家庭,養孩子的費用通過抵扣後其交稅就少。養老人多的家庭,其交稅也應該少。」胡繼曄表示,他的觀點是一以貫之的,不是因為聽到罵聲才改口的。

在熱議中,有網友提出,在治理相關問題時,不應該總將視線盯住百姓的口袋。

對此,胡繼曄解釋,徵收個人所得稅已實施多年,對於不同撫養負擔的家庭本就應該區別對待。不養孩子的比養孩子的多交點個稅是正常的。個稅法的修改草案也提出了「專項扣除」概念,包括教育支出。

生孩子意願低在於成本收益考慮

為什麼大家缺乏多生孩子的意願?胡繼曄分析認為,根本原因是在成本收益方面的顧慮。大家相對來說都比較理性,生孩子馬上要花錢,買奶粉、尿不濕等,不久還要上幼兒園,如果這部分開支由國家來承擔,那麼很多人就願意生了。

「將來的收益到底是什麼?不知道。因為等到長大以後,還有太多不確定性,但是成本是現實的,收益卻是不確定的,這就是年輕人經過成本收益分析後不願生的最重要的原因。」胡繼曄表示,因此,我們要一方面進行鼓勵,另一方面在個稅問題上進行「不鼓勵」,鼓勵多生,不鼓勵少生。減少養孩子的成本,就可以鼓勵多生孩子。

確實。

⑽ 賈明軍的社會活動

2004年3月:《京華時報》記者就「目前房地產建議中日益突出的拆遷問題」采訪賈明軍
2004年3月:《北京晚報》記者:就「被傳播性病一方如何獲得賠償」一案采訪賈明軍
2004年3月:《法制日報》采訪賈明軍 《離婚了,孩子判歸誰?》實錄
2004年3月:《法制日報》聘請賈明軍 為其二版《中國普法》 《婚姻律師信箱》的特邀點評律師
2004年3月:《解放日報集團》就新《婚姻登記條例》訪談賈明軍
2004年4月:《新聞晚報》記者就「婚外戀現象」采訪賈明軍
2004年5月:香港鳳凰衛視著名節目主持人胡一虎就「世界范圍的網戀、婚外情對婚姻家庭關系的影響」采訪賈明軍
2004年7月:賈明軍受中央電視台邀請與崔永元一起說事兒《婚姻離合器》
2004年8月:《環球日報》就「涉外婚姻問題」采訪 賈明軍
2004年8月:《生活周刊》整版刊登關於「婚檢法律問題」對賈明軍的采訪
2004年9月:賈明軍「離婚的法律准備」在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正義網登載
2004年12月:《新民周刊》與賈明軍律師一起分析「上海式離婚」
2004年12月:賈明軍當選「上海市浦東新區律師青年聯合會」委員
2004年12月:《新民周刊》與賈明軍律師一起關注「職場新人的婚房焦慮」 2005年2月:賈明軍做客「上海衛視」就「內地與香港婚姻締結的法律程序及婚後生活」進行訪談
2005年5月:賈明軍參加第二屆中國青年律師論壇
2005年3月:東視廣角就「涉外婚姻當事人應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采訪賈明軍
2005年5月:賈明軍律師應邀在華東政法學院舉辦「婚姻法與律師實務」講座
2005年8月:賈明軍接受英國BBC廣播電台采訪就「中國目前離婚的現狀、離婚的原因以及離婚對社會的影響」發表評論
2005年11月:賈明軍律師應邀在交通大學閔行校區舉辦「婚姻法與律師實務」講座
2005年12月:賈明軍律師在上海市西中學舉辦「婚姻家庭關系與婚姻家庭法」講座(此次講座為上海市律師協會、上海市法治辦、上海市社科會聯合舉辦,是東方講壇的組成部分)
2005年12月:受復旦大學法學院邀請就法學院研究生組織的一場「張某故意殺人案」的摸擬法庭進行了觀摩和點評 2006年1月:賈明軍應上海律協的邀請,參加了「青年法律人沙龍-律師執業環境和青年律師的成長」交流會(上海市律協業務研究和職業培訓委員會、上海律師學院聯合組織舉辦)
2006年2月:「中國法院網」收錄賈明軍、楊曉林《再議忠誠協議是否有效》
2006年2月:《中國婦女報》刊登賈明軍律師文章《中國式離婚的法律解讀》
2006年3月:應上海市律師協會的邀請賈明軍在上海政法學院做題為「樹專業婚姻律師品牌,走專業化服務之路」的演講
2006年3月:北京電視台采訪賈明軍
2006年4月:賈明軍在華東政法學院中山公園研究生部為百餘名華政法援的研究生做「婚姻法與辦案實務」講座。
2006年4月:《知音》記者就「涉外婚姻案件的相關情況」采訪賈明軍
2006年4月:《中國婦女報》刊登賈明軍律師文章《捉姦的證據有多大》
2006年5月:《人之初》雜志就「嫖客被抓,公安機關通知妻子是否影響婚姻關系」采訪賈明軍
2006年9月:賈明軍當選為「上海市靜安區青聯律師分會理事」
2006年10月:受上海律師協會邀請 賈明軍就「專業律師事務所發展」在上海律協青年律師沙龍發表演講
2006年10月:《新婚志》 就「婚前協議和丁克家族」專訪賈明軍
2006年11月:上海電視台采訪就「就婚姻登記管理條件放寬與重婚現象增多的預防和處理」采訪賈明軍
2006年11月:新文廣傳媒東方電台與賈律師製作「東方大律師」復選節目
2006年11月:賈明軍在東方廣播電視台進行現場咨詢
2006年11月:《房地產時報》刊登 賈明軍「律師支招:房款支付技巧」
2006年11月:賈明軍參加全國律協民委主任擴大會議
2006年12月:民政部官方網站刊登賈明軍文章 《試論香港婚姻法與大陸婚姻法之異同》 2007年1月:賈明軍被吸收為上海律師協會民事委員會委員
2007年2月:賈明軍參加由東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與新民晚報聯合主辦的「東方大律師」作者筆會
2007年2月:《上海律師》雜志 刊登賈明軍文章《律師常見被投訴原因及處理》
2007年3月:受上海市律師協會、上海律師學院邀請賈明軍為上海新律師執業培訓班的新律師做了「青年律師發展創業與專業化」的講座
2007年3月:應靜安區司法局、區法律援助中心的邀請,賈明軍在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街道進行了「法律與你零距離」系列活動的「婚姻家庭法律講座」
2007年3月:賈明軍參加上海市第七屆律師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
2007年4月:賈明軍赴京參加首屆中國婚姻家庭法律論壇
2007年4月:賈明軍參加在京舉辦的「全國律協民委主任擴大會議」
2007年4月:全國律協民委授予賈明軍 「優秀辯手獎」光榮稱號
2007年5月:受上海律協及上海律師學院邀請 賈明軍在上海律協33樓授課:「從律師助理到律師」
2007年5月:賈明軍被授予靜安區2005-2006年度「優秀專業律師」稱號
2007年6月:賈明軍在上海華東政法大學舉辦「展望-律師職業發展」演講
2007年6月:賈明軍《經典婚姻家庭案例》在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2010年1月:賈明軍律師為新閔律師事務所律師進行了「婚姻家庭業務的開展與青年律師的成長」演講專題
2010年2:月《文匯報》采訪賈明軍,點評章子怡「詐捐門」
2010年3月 賈明軍在華東政法大學 為華政一百餘名學子進行了「婚姻法專業與前途」的講座(此次講座是上海律師協會「律師進校園」系列之一)
2010年3月:賈明軍組織律協民事法律委員會召開上海市人大議案、法規草案討論會
2010年3月:賈明軍組織民委會和上海市律師學院共同舉辦「侵權責任法培訓班」
2010年4月:賈明軍參加中華全國律協民委會組織《律師辦理繼承業務操作指引》的研討工作
2010年4月:賈明軍成為上海首屆社會建設青年人才協會會員
2010年4月:賈明軍前往上海交通大學就「「婚姻、繼承對公司企業股權的影響」在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為MBA和EMBA學員講課。
2010年5月:賈明軍主持上海律協「青年律師執業狀況調研報告」的座談會
2010年5月:賈明軍參加市律協「離婚案件股權轉讓、質押難點研討會」
2010年5月:賈明軍《大律師解小問題—離婚財產分割疑難對策》在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
2010年6月:賈明軍《離婚自助手冊》在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
2010年6:賈明軍就「目前高房價引發的社會問題」接受《經濟觀察報》采訪
2010年7月:賈明軍再次成為《上海法治報》律師顧問
2010年7月:賈明軍應邀作為點評嘉賓參加上海律協「公司法交叉學科研討會」
2010年7月:賈明軍與上海律協會長等人前往廣西與廣西律協交流
2010年8月:賈明軍參加由區政府組織部舉辦的「2010年靜安區外向型培訓優秀人才團隊建設專題班」,赴台灣地區進行了為期十天的學習與交流
2010年11月:賈明軍應邀出席由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主辦的「2010年年會暨婚姻法頒布60周年紀念會」
2010年12月:賈明軍 接受《I時代》專訪深入剖析「律師眼中的中國式富人離婚問題」
2010年12月:賈明軍 取得SAC「證券發行與承銷」從業資格 2011年2月:賈明軍就「戀愛結束後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
2011年5月:賈明軍接受《新民周刊》采訪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2011年6月:賈明軍主持的課題《婚姻、繼承對上市公司股權影響》被列入「靜安區優秀人才隊伍建設項目資助」序列
2011年6月:賈明軍在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為朝陽律師做了「離婚對網路公司上市影響」的專題講座
2011年7月:《中國企業家》雜志就「公司創業者的離婚影響」采訪賈明軍
2011年8月:賈明軍就「不以婚姻謀利」的最新司法解釋 接受 《瞭望》周刊記者采訪
2011年8月:賈明軍、藍艷 接受新民晚報記者采訪婚姻法司解(三)
2011年9月:賈明軍 應上海電視台法治節目組邀請,為《庭審紀實》、《案件聚焦》節目十餘位編導、製片、記者講解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2011年9月:賈明軍接受《新民周刊》采訪談《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2011年10月:賈明軍受邀在華東政法大學以「如何辦理婚姻家庭案件」為題授課
2011年11月:賈明軍應浦東新區政府法宣辦邀請,我所賈明軍律師為六十餘名浦東新區處級幹部做了《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精解》的培訓
2011年11月:《家事法研究》2011年卷刊登 賈明軍《離婚對網路上市公司影響》
2011年11月:賈明軍合著《離婚有方》在法律社出版
2011年11月:賈明軍在中國婚姻法學會第一次年會上就「《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頒布實施中的問題」演講
2012年6月:賈明軍應中組部全國幹部培訓高校基地——復旦大學網路學院培訓中心之邀,在蘭生大酒店茶花廳為安徽省屬國有企業女幹部做講座
2012年6月:賈明軍帶領的滬家律師事務所所提交的論文《離婚對上市公司及股東的影響》獲得該峰會論文評選二等獎
2012年9月:賈明軍被華東政法大學聘為特聘教授
2012年9月:賈明軍在日本律師聯合會舉辦的「中日家事法業務研討會」上發表《涉日家事律師業務》演講
2012年9月:賈明軍帶領上海滬家律師事務所參加「迎重陽」服務老人法律咨詢活動
2012年10月:賈明軍參加《法律與道德》錄制一檔「九九關愛」的重陽節特別節目 2013年2月:賈明軍作為上海滬家律師事務所代表參加了律協組織的關於「民商事立案相關問題」座談會
2013年2月:賈明軍應邀參加「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實務課程教學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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