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
㈠ 醍醐子是誰
醍醐子,原名胡星斗,筆名胡魚,現為北京理工大學人文學院教授。著有《胡星斗怪誕寓言》和《胡說――中國現代化的障礙》等。其醍醐子新言――名言警句中有多少歪理?主要批判中國名言俗語,從人們日常不經意處發掘真知,警醒明喻世人。其用心良苦,不知能否為智士所接受?
㈡ 北京理工大學的學校領導
現任領導
名譽校長:王越教授(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黨委書記:張煒
校長:胡海岩教授(中科院院士)
黨委副書記、副校長:李和章
副校長:楊賓、趙平、楊蜀康、趙長祿、孫逢春、楊樹興、陳傑
歷任書記 劉一鶚 1953.11--1954.03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宗鳳鳴 1954.03--1956.06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魏思文 1956.06--1962.12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第一書記 魏思文 1962.12--1967.10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賈 克 1973.11--1975.08 北京工業學院臨時領導小組組長 1975.08--1978.02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蘇謙益 1978.09--1982.07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馮佩之 1982.07--1983.07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田 運 1984.09--1987.01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談天民 1987.08--1988.04 北京工業學院黨委書記 1988.04--1996.06 北京理工大學黨委書記 焦文俊 1996.06--2008.02 北京理工大學黨委書記 郭大成2008.02--2014.09北京理工大學黨委書記歷任校長 李富春 1939.05--1940.12 延安自然科學研究院 自然科學院院長 徐特立 1941.01--1943.11 延安自然科學院院長 陳康白 1943.11--1944.06 延安自然科學院院長 李強 1944.06--1945.11 延安自然科學院院長 劉再生 1948.09--1948.11 華北大學工學院院長 魏思文 1954.05--1966.07 北京工業學院院長 蘇謙益 1978.09--1982.07 北京工業學院院長 謝簃 1982.07--1984.09 北京工業學院院長 朱鶴孫 1984.09--1988.05 北京工業學院院長 1988.05--1993.02 北京理工大學校長 王 越 1993.02--1999.07 北京理工大學校長 匡鏡明 1999.07--2007.08 北京理工大學校長

㈢ 胡星斗是什麼人物
胡星斗,1962年生,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從事政府經濟學、發展經濟學、諸子百家與企業管理的教學與指導研究生工作。著名青年經濟學家、社會學家,共發表論文100餘篇,其他文章100餘篇。是對勞動教養制度進行違憲審查、拯救著名企業家孫大午、撤消鄉鎮政府、縮小省級轄區、「高貴中華,文明中國」活動的倡導者。並提出了建立「中國問題學」、「新社會主義」、「現代中華文明」、「現代農村制度」、「人文經濟」、「中國謀略學」等一系列新論點
㈣ 唐朝時外國文化對中國的影響(最好有圖片加分)
1。印度
印度的天文學,數學,音樂,舞蹈,建築藝術,製糖等,對中國的影響是十分明顯的.中國的石窟藝術,佛塔的建造和佛教美術等,就是直接受到印度佛教文化熏陶的傑作.同時中國對印度文化的影響也是多方面的,如哲學,科學技術等方面.總之,中印古代文化的交流與傳播,與兩國問頻繁的貿易往來分不開.
2。日本
唐朝建立後200年間,日本遣唐使來中國共13次,同來的還有不少留學生,留學生中最著名的是阿倍仲麻呂。唐朝赴日使者和僧人中最有影響的是鑒真。阿倍仲麻呂長期居留中國,他與當時詩人王維、李白結下了深厚的友誼,為中日文化交流和兩國人民的友誼作出了重要貢獻。鑒真為締結中日人民的友誼、交流文化,不畏艱險,出生入死,六次東渡,對日本的建築、醫學、藝術等方面都作出了突出貢獻。從兩國錢幣在對方國大量出土發現就可以證明:唐朝的文化對日本的城市建築、文學藝術、生活習尚、節日風俗等方面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3。波斯
行於伊朗和中亞細亞一帶的宗教是襖教,據傳為瑣羅亞斯德所創,其教義保存於《波斯古經》中。認為世界有兩種對立的本原在斗爭:一種本原是善,化身為光明神;另一種本原是惡,化身為黑暗神,而火則是善和光明的代表,故以禮拜「聖火」為主要儀式。公元前6世紀末大流士一世統治期間,曾被定為波斯帝國的國教。南北朝時傳人中國,唐代曾建寺於長安(7世紀上半葉),稱之為襖教、火教、拜火教或波斯封。在中國新疆、敦煌等地發現有襖教的文物碑刻及宗教書籍,在許多地區出土波斯銀幣。由此可知,波斯文化在中國的傳播很快。隋唐時,長安東市、西市都有大食人和波斯人的「胡店」及波斯邸,又稱「胡邸」,銷售著西亞及非洲的象牙、犀角、香料和珠寶(波斯人以善辨識珠寶著名)。同時,中國的絲帛、瓷器、茶葉也擺滿了巴格達的集市。中國東南沿海更是一派繁忙的國際貿易景象,廣州、揚州、福州等是對外貿易港埠,各國商人接踵而至,賓客如石,而尤以大食人、波斯人為最多、最富。
4。朝鮮韓國
高句麗,作為一個歷史上早已湮滅的國家,其疆域絕大多數位於今日中國領土之上。為中國唐朝所滅。唐代中國社會生產力和經濟及其發達,當時很多外國使節和移民想方設法滯留中國,而不願回國。高句麗臣民在亡國後無所依附,自然要奔向生活條件好的地方。就像今天中國朝鮮族,想方設法要去韓國,卻沒人願意去亦為同胞的北朝鮮。加之唐政府強行遷徙和同化政策,其遺民最終多數歸附於中國。還有大量高句麗移民遷徙到了朝鮮半島。高句麗歷史其實應當由中韓兩國共同繼承
㈤ 中央政法委員會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8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了《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意見》,從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加快建設法治國家的戰略高度,對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了戰略部署。目前,此「意見」已在政法系統內下發,中央政法委正在抓緊制定實施改革意見的分工方案,改革實施工作正在積極穩妥推進。這是2009年和今後一個時期政法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
中央推出的司法體制改革方案的指導思想是:在繼續抓好2004年中央確定的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事項的基礎上,從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出發,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以促進社會和諧為主線,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為重點,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進一步解決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優化司法職權配置,規范司法行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順利運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提供堅強可靠的司法保障和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核心是調整司法職權配置,加強權力監督制約,促進司法獨立。主要改革內容包括政法經費保障、司法職權重新配置、規范司法行為、落實寬嚴相濟政策、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等方面。
一、建立政法系統財政保障機制,政法經費由中央財政統一保障
長期以來,我國司法不獨立的一個重要根源在於司法受制於當地政府,法院的經費及其法官工資、檢察院的經費及其檢察官工資等,都是由當地政府財政部門解決,司法機關的「財權」由政府部門「把持」,使得司法難以「硬」起來,司法很容易受到來自當地政府的干擾,形成司法地方保護主義。從財政負擔上看,2006年全國檢察系統的全部財政支出大約150億元,法院系統大約200億元,一共不到400億元,加上基本建設費用和適當增加工資福利,總量仍在財政可承受范圍之內。本次司法體制改革將建立政法系統財政保障機制,以後法院、檢察院的經費將由中央財政專項確定,建立分類保障政策和公用經費正常增長機制,解決基層法院的經費保障問題,從而開始打破司法經費由地方保障的格局,逐步化解司法的地方化難題。具體有可能會採取分地區,分級別,結合案件數量和訴訟費收入情況,採用因素計演算法確定各法院的財政撥款數。
二、檢察院刑偵職能劃歸公安局管轄,檢察院專司法律監督
檢察院作為法律監督機關,原有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享有對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等部分刑事案件的偵查權(自偵權)。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可以由檢察院進行法律監督,但是對於檢察院的自偵案件,則長期缺乏必要的制度性限制,只在檢察院內部進行監督。根據「有權利就有監督」的原則,本次司法體制改革將檢察院對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的刑偵職能從檢察院剝離開,劃歸公安局管轄,檢察院主要專心做法律監督建設,以實現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的目標,其中包括對法院的監督和對於司法系統其他部門的監督。
三、法院執行職能劃歸司法局管轄,法院其他有關行政職能劃歸司法行政機關管轄,法院專司審判
在我國,法院判決後案件「執行難」很突出,影響到法院判決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本次司法體制改革將包括法院執行在內的有關行政職能劃歸司法行政機關管轄,法院專司審判。
四、看守所劃歸司法局管轄
長期以來,看守所作為主要的羈押場所,由同級公安機關管理。在偵查、羈押、改造主體一體化的管理模式下,看守所對偵查機關的訊問活動缺乏有效的監督,容易出現刑訊逼供現象。近年來曝光的佘祥林案、聶樹斌案中,都存在刑訊逼供,這些案件主要發生在看守所。許多學者提出,為了體現程序公正和控辯平衡,必須做到偵查權和羈押權的分權與制約。本次司法體制改革將看守所的管理移交到司法部(局)體系之下。
五、決定勞教權力由法院行駛
長期以來,由於其未經審判即限制人身自由的特點,勞教制度受到很多專家學者的質疑。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長期呼籲取消勞教制度。勞動教養制度主要的依據是1957年8月3日國務院公布實施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以及1979年由國務院公布施行的補充規定和1982年由國辦轉發的試行辦法。胡教授認為,一個決定實施半個世紀,一個試行辦法試行20多年,已難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本次司法體制改革將此項權力由公安機關移交調整到法院來行使,以確保這項權力的行使更加規范化。
六、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司法體制改革提出要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上升為法律制度,轉化為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落實到執法實踐中去,使之既有利於控制社會治安大局、增強群眾安全感,又有利於減少社會對抗、促進社會和諧。一方面,適應新時期犯罪行為發生的變化,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的犯罪從嚴打擊。另一方面,對輕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按照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實行寬緩處理,盡量教育挽救,增加社會和諧。
七、加強政法隊伍建設
司法體制改革本著「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相結合的原則,提出完善政法幹警招錄和培訓機制,完善政法幹警行為規范和職業保障制度,加強政法機關廉政建設,嚴肅查處政法幹警違法違紀行為,改革完善司法考試制度和律師制度等。
㈥ 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的師資力量
現有教職工135人,教授、研究員32名,博士生導師34名,兼職博士生導師6名,副版教授及相當職稱權人員52名。此外,學院還聘請多名政府領導人、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管理經濟學專家、企業家為顧問教授、兼職教授。學院的學科帶頭人和學術骨乾的社會影響不斷提高。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魏一鳴教授,國家傑出青年基金獲得者胡瑞法教授,國務院參事郎志正教授,國家級教學名師韓伯棠教授,國防511人才工程學術帶頭人李金林教授,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崔利榮、朱東華、劉雲、董沛武、王兆華、冉倫、顏志軍、梁巧梅、趙先、張祥等教授,均在教學、科研方面取得了突出的學術成果。北京市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劉平青、陳宋生等教授一批優秀的青年骨幹教師也凸顯出強勁的學術能力和很高的教學科研水平。

㈦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管理學導師名單
有1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61個博士學位授權點,回144個碩士答學位授權點,MBA/EMBA和工程碩士(包括16個工程領域)2個專業學位授權點;有11個國家重點學科,25個部級重點學科;17個博士後流動站,1個國家重點實驗室,2個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4個國家重點學科點專業實驗室。有15名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320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教育始於1953年,1978年恢復研究生教育,1981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首批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權的單位之一,1984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首批22所試辦研究生院的大學之一。北京理工大學前身是1940年創辦於延安的自然科學院。
建校以來,學校始終得到了國家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是建國以來國家歷批、次重點建設的高校,是首批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首批進入「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行列的高校之一。

㈧ 胡海岩的人物簡介
胡海岩(1956.10--),男,教授,力學專家,上海市人。1988年畢業於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固體力學專業,獲工學博士。1992年至1994年任德國Stuttgart大學力學研究所B洪堡基金研究員,1996年至1997年任美國Duke大學客座教授。2007年任北京理工大學校長、黨委副書記。
1991年被授予「有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1992年獲政府特殊津貼,1994年入選國家教委「跨世紀優秀人才計劃」,1996年獲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1998年被授予「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001年被授予「全國國防科技工業先進工作者」,2005年獲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2006年獲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2007年當選中國科學院院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