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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李昌林教授

發布時間: 2022-08-28 12:04:02

1. 刑事訴訟法學的作者簡介

鄭旭,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2002年獲英國華威大學碩士學位,1999年、2003年兩次赴美作訪問學者。主講外國刑訴、中國刑訴和證據學等課程。
作者: 徐靜村 主編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5-1-1 字數: 版次: 1 頁數: 791 印刷時間: 開本: 印次: 定價:¥42.00 I S B N : 9787503651830 本教材自1999年7月修訂本出版,更廣泛地用於法學本科和研究生教學,又過了五年時間。在此期間,刑事訴訟法學科的學術研究十分活躍,涌現了許多新的成果;教學實踐也有很大發展,積累了新的經驗;不少國家對其刑事程序制度作了大幅度改革,我國也正在醞釀對《刑事訴訟法》進行再次修改。因此我們決定對本教材進行第二次修訂,力圖將制度改革的新情況、學術發展的新成就和教學實踐的新經驗反映進去,使本教材能夠與時俱進,更加成熟。
本次修訂仍由主編徐靜村教授負責進行,並由主編決定約請李昌林、潘金貴二位青年教師加入組成修訂小組。因此,第三版擬稿人增署二位同志之名。修訂本由徐靜村教授統一修改定稿。 這本教材的特色,在於它是一種新的教材結構模式和教學方法改革設計的藍本。作者為了使這本教材所體現的新的教學模式更為完善,在教材出版後,於1997年9月至1999年1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專業本科學生中,採取逐步擴大實驗范圍的做法,開展了使用這本新教材和採用新的教學方法迸行課堂教學的實驗。實驗證明,新的教學方法不僅在形式上改變了過去填鴨式的傳統授課模式,更重要的是有效地調動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使他們由被動聽講轉變為積極進行自學和准備課堂討論,由課堂教學的對象轉變為課堂教學的主體,從要我學轉變為我要學;教學內容因採用討論分析案例的教學形式而得以活化,不再是抽象的理論加呆板的法條,使學生對本門學科從理論的把握到實際應用都產生了濃厚興趣。
在上述實驗基礎上,司法部為了總結和推廣這部教材和這種新的教學法,於1998年5月11日至23日在西南政法大學舉辦了有二十餘所政法院校(系)、四十多名講授本門課程的教師參加的講習班,通過觀摩教學和總結討論,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見和建議,為教材的修訂打下了良好基礎。 徐靜村,男,1940年11月7日生,四川江安人,中共黨員。196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曾任職於四川省公安司法機關。1979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學任教,曾任《現代法學》主編。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訴訟法學博士研究生導師、副校長、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學位委員會副主席。兼任教育部高等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2.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 訴訟法導師(刑事訴訟法方向)哪個好知情人士前來指點一二吧~

我是西政法學院的研究生,刑訴專業現在排名比較靠前的碩導有以下幾位(按照簡章排名選取的前五名啊,這五個人也算是代表性人物了)

孫長永:十大青年法學家,西政副校長,基本上很少有空帶碩士生,不要有奢望

施鵬鵬:我國最年輕的法學教授,法國+西政雙料博士,通N種語言,但是已經確定會調出西政,選了也白選

李昌林:貌似已經升任法學院副院長,還是比較有水平的,潛力股

高一飛:剛剛評上教授,很快會評博導,潛力股

潘金貴:也是徐靜村高足,以做律師為主,口才很好,跟著他可以學學做律師,也是蠻不錯的

施鵬鵬確定會調走,其本人已經在校內向我們證實,我就是法學院的研究生,這種事也不是多光榮的事,沒必要杜撰

3. 西南政法大學應用法學院的學院師資

楊建學,男,雲南陸良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2級,教授,碩士生導師,應用法學院院長、西南政法大學比較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
張光君,男,四川開江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應用法學院黨總支副書記、西南政法大學比較環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政法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刑事司法與刑事執行研究中心副主任。
彭繼紅,女,四川成都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79級,應用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張平,男,重慶巫溪人,無黨派,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3級,應用法學院副院長、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實務教學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鍾樞,男,四川敘永人,致公黨主委,華東師范大學哲學系83級,重慶市沙坪壩區政協常委,教授,碩士生導師。
薛佐文,女,重慶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79級,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鄧為,男,四川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5級,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伍鑒萍,女,重慶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79級,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程繼革,男,重慶人,致公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4級,講師。
胡綿娓,女,雲南東川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副教授。
呂品田,女,北京人,中共黨員,重慶師范大學管理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外事處對外漢語教師,助理研究員。
劉小紅,女,四川內江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在讀博士,講師。
陳亮,男,四川人,中國民主促進會會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民商法博士,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博士後,西南政法大學比較環境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重慶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周愉,女,四川遂寧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3級,講師。
何金輝,男,江西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講師。
房國賓,男,河南平輿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碩士研究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刑事司法與刑事執行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徐新躍,男,江西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0級,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吳志偉,男,黑龍江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應用法學院院長助理、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實務教學研究中心副主任,講師。
范水蘭,女,福建順昌人,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博士。
馮子軒,女,四川巴中人,西南政法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
郝艷兵,男,河南人,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博士,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在德國曼海姆大學訪學。
康良輝,男,雲南人,中國人民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講師。
陳英,女,四川南充人,西南政法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
任世丹,女,湖北武漢人,武漢大學環境法學博士。
車亮亮,男,甘肅天水人,民進會員,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博士。
廖建凱,男,湖南醴陵人,中共黨員,武漢大學環境法學博士,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在德國馬克斯·普朗克比較公法與國際法所做研究人員。
鐵燕,女,四川自貢人,無黨派,武漢大學環境法學博士,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在日本東京經濟大學做訪問學者,講師。
趙天寶,男,河南焦作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史博士,副教授。
石雷,男,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助理研究員。
孟慶濤,男,遼寧建平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法理學博士,講師。
田毅平,女,重慶人,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博士,講師。
郭平宜,男,四川資中人,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副教授。
皮錫軍,男,重慶墊江人,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副教授。
劉渝峽,女,重慶渝中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講師。
康曉虹,女,重慶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講師。
曾興華,男,四川南充人,民主促進會,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實務教學研究中心副主任、碩士生導師,副教授。
王箏,女,湖南人,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應用法學院院長助理,講師。
張逸,男,重慶江津人,四川大學軟體工程碩士,講師,目前擔任全校的計算機教學任務。
鄭軍,女,回族,江蘇南京人,西南政法大學法律史碩士,講師。
胡曙東,男,重慶大足人,民主促進會,國際法學碩士,講師。
鄧蔚,女,四川儀隴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87級,副教授。
羅蓉,女,羌族,四川北川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79級,講師。
王利,女,重慶江津人,民進黨員,重慶大學工程碩士,應用法學院從事法律文秘實驗室的建設、管理及相應的教學工作,高級實驗師。
楊昆平,男,山東人,中共黨員,西南師范大學外語系畢業,應用法學院教學秘書。
王雯靜,女,四川峨眉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應用法學院辦公室主任,講師。
張玲,女,重慶潼南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政法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講師。
陳健,男,重慶沙坪壩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政法人才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講師。
黃薇,女,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碩士,助理研究員。
喻小利,女,重慶北碚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助理研究員。
黃亞菲,女,重慶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法理學碩士,助理研究員。
譚瑞和,男,重慶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法理學碩士,應用法學院黨總支專職黨務人事秘書,助理研究員。
周曉,女,重慶人,中共黨員,三級警司警銜,刑事執行專業專職輔導員。
張艷娣,女,河南鄧州人,中共黨員,西南大學教育學院課程與教學論碩士,專職輔導員。
周昳瀾,女,江西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碩士,專職輔導員。
孫瑩,女,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專職教師並兼任學院團委書記。
馮成辰,女,重慶銅梁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專職輔導員。

4. 政法大學的學霸,叫什麼

西南政法大學有個學霸美女老師 31歲評上教授

王煜宇常常會用自己的經歷來鼓勵學生,藉此告訴他們學習永無止境,不斷探索。受訪者供圖 華龍網 發

她是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導,在27歲時破格晉升為副教授,31歲評上教授……這樣一位研究型學者,還是一位漂亮端莊的母親。她就是本期華龍網「尋訪重慶最美女教師」活動的主人公,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王煜宇。

她雖是法學專業 可英語過了專八

初見王煜宇,面容精緻的她面帶微笑,實在很難想像這樣一位年輕優雅的女子有著一大堆令人驚嘆的身份: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西南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西南政法大學學術評價委員會委員、首批「國家特支計劃」青年拔尖人才、霍英東基金高校優秀青年教師、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西部非公有制經濟研究中心民營金融法制研究所所長……

獲得如此成績並不是偶然,王煜宇從小成績優異,高中就讀於重慶市鳳鳴山中學。「當年算是機緣巧合,進入西南政法大學刑偵專業。」王煜宇回憶說。

雖然與夢想的北大擦肩而過,但王煜宇沒有氣餒,進入西政後,她繼續努力向上、全面發展,學習成績、綜合測評連年全年級第一。

1995年,王煜宇入選西南政法大學「首屆跨世紀優秀人才」。1996年,因四六級考試取得全校第一的成績,她被推薦到比鄰的四川外國語大學學習英語。1999年,她參加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獲得一等獎,並順利通過英語專業八級。

本科畢業,面對很多很好的就業機會,她選擇了考研。「我喜歡安靜讀書,繼續讀書對我來說順理成章。」王煜宇以專業課第一的成績考取了本校的碩士研究生,畢業後繼續攻讀博士、博士後。

5. 西南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的師資力量

學院擁有高素質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50名,其中,專職教師36名,教授10名。45歲以下教師博士化率100%,50%以上的教師有出國海外學習經歷。50%以上分別擔任有全國性學術組織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政府行政、立法和司法等部門的咨詢專家。為強化實務教學,聘請了20餘名國際法實務界和學界的知名專家學者為兼職教授。
國際公法教研室
國際公法教研室共有教師1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3人,講師3人,教研室主要承擔《國際法學》必修課及《海關法》、《海商法》、《外交商務禮儀與談判》、《法律與外交》、《海上航行法律實務》等選修課的教學任務,授課對象包括本科、雙學位、碩士、博士等各學歷層次的學生。國際公法教研室教師作為項目主持人承擔2項省級本科、研究生教學改革研究項目,2項校級本科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在科研方面,主持課題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1項;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2項(重點項目1項,自選項目1項);外交部委託項目2項:重慶市人文社科規劃項目2項;重慶市教委人文社科項目2項;校級項目5項。
科研成果:學術專著3部;學術論文100餘篇,其中校定C類以上期刊論文20餘篇。
國際私法教研室
國際私法教研室共有9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6人,講師2人,主要承擔國際私法方向本科及研究生的教學和科研任務。教學方面主要包含必修課《國際私法》,選修課包含《涉外婚姻家庭法律實務》、《國際商事仲裁法律實務》、《國際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等課程。《國際私法》課程獲得重慶市精品課程,《國際私法》教學團隊榮獲重慶市市級教學團隊。科研方面,近年來,教研室老師先後獨立或合作承擔了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國法學會及重慶市各級法學研究項目10餘項,在《中國法學》、《新華文摘》等國家級權威期刊及校定C級以上期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共計10餘篇。
國際經濟法教研室
國際經濟法教研室共有教師15人(含校內兼職教師),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5人,講師4人,主要承擔國際經濟法方向的教學以及科研工作。國際經濟法教研室開設的必修課程主要為《國際經濟法》,選修課程有《涉外經濟法律實務》、《外交商務禮儀與談判》、《跨國公司法律實務》、《國際金融法》、《國際避稅案例精析》、《國際經貿糾紛解決實務》等,雙語教學課程有《國際貿易法成案分析》、《WTO案例解析》,留學生(全英文)教學課程有《WTO與中國》、《國際貿易交易法》。《國際經濟法》課程系重慶市精品課程,《國際經濟法》教學團隊系重慶市市級教學團隊,《國際貿易法成案分析》系國家級雙語教學示範課程,《WTO案例解析》系重慶市雙語教學示範課程。近年來,國際經濟法教研室老師承擔了國際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國法學會、霍英東教育基金會及重慶市各級法學研究項目,並在《世界貿易雜志》、美國《康奈爾大學國際法雜志》、澳大利亞《邦德大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法學評論》、《法學》、《法學家》等國內外法學專業期刊上發表論文數十篇。
兼職/客座教授
兼職教授:
段潔龍 中國駐悉尼大使銜總領事
黃惠康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教授
楊國華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
郝 明 重慶兩江新區黨工委委員、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
王 瀚 西北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貴國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劉 穎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暨南學報》主編
孫晉忠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美洲研究室副主任、博士
劉大群亞洲國際法學會副主席、中國國際法學會副會長、國際法研究院院士
徐崇利 廈門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 安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 敏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西南分會秘書長
王濟光 重慶市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董 石 司法部駐深圳辦事處主任
蘇 浩 中國外交學院戰略與沖突管理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門洪華 中共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慕亞平 中山大學WTO與CEPA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客座教授:
程守太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主任,全國優秀律師
王雍剛 重慶收藏協會會長
劉華源 泰國泰中法學會會長、如諾學院院長、教授
施 文 海南仲裁委員會主任
鄭和國 上海建通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尹夏明 上海鼎訊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6. 西南政法大學李昌林怎麼樣

李昌林還不錯啊,刑事訴訟法老師。

7. 1993~1994年時西南政法大學的校長是誰

種明釗,男,1932年7月出生,山東滕州人,漢族

研究生畢業,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博士生導師,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

簡歷

1951年7月畢業於昆明五華中學
1951年9月至1953年9月 在雲南大學學習
1953年9月至1954年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學習(院系調整)
1954年7月至1955年9月西南政法學院國家與法的理論教研室助教
1955年9月至1957年7月四川大學研究生
1957年7月至現在在西南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工作

其中1957年7月至1960年3月任助教
1960年3月至1981年3月任講師(1977年以後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
1981年3月任副教授
1986年6月任教授
1983年11月至1991年5月任西南政法學院副院長
1991年5月至1995年4月任西南政法學院院長
1995年4月至1997年9月任西南政法大學校長

曾任社會職務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四川省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副會長、中美法學教育交流委員會中方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貴州省人民政府咨詢顧問等。
現任社會職務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規劃組法學評審組成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委員、重慶仲裁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主任、重慶和深圳仲裁委仲裁員、學苑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等。

8. 試論間接強制執行措施的主要形式及其要件。

間接強制執行措施主要包括執行罰和代執行。 民事間接強制執行,作為不同於直接強制執行 的一種執行方式,在我國執行實踐中越來越普遍地 被適用。然而對於這種在現實執行實踐中日益增 多的執行方式,有關的理論研究卻很不深入,與執 行實踐以及有關的法治要求不相適應,有必要對於 這種執行方式及其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研究與探 討,以完善相關立法及其民事執行理論。在有關民 事間接強制執行的諸多問題中,民事間接強制執行 的適用原則不能不說是其中最為重要的問題之一。 為此,本文擬在對大陸法系一些主要國家有關這一 問題的立法及其理論進行比較研究的基礎上,對完 善我國間接強制執行的適用原則作一探討。 收稿日期:2009—12—23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民事間接強制執行比較 研究」(09BFX081) 作者簡介:廖中洪(1955一),男,四川自貢人,西南政法大學 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 62 一 、 國外有關間接強制執行適用原則比較 在強制執行理論中,按照通說的觀點:「直接執 行是指民事執行機關直接對執行標的採取執行行 為,從而實現債權人權利的執行。」1而「間接執行, 即執行機關不直接以強制力實現債權人之權利,而 予債務人一定之不利益,使其心理上受壓迫,而自 行履行債務,以實現私權之內容之執行。」由直接 執行與間接執行兩個概念可見,兩者的基本區別在 於:直接強制執行是執行機關直接對執行標的進行 的執行,即對於執行標的採取查封、扣押、拍賣、變 賣等措施,以實現債權人權利的行為;而間接執行 則不是直接對於執行標的進行執行,而是由執行機 關對債務人採取處以財產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例如,責令債務人支付遲延履行的利息、罰款,甚至 拘留債務人等方式,從而對於債務人形成一定程度 上的心理強制,迫使其履行債務的行為。由於間接 強制執行採用的是通過對於債務人的財產或者人 身處以一定程度不利益的方式,來強制或者迫使債 務人履行債務,因而,其所採用的方式與方法必然廖中洪:民事間接強制執行適用原則研究 會對債務人的財產與人身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損害。 為此,在大陸法系各國的立法及其民事執行的實踐 中。對於間接強制執行採用什麼樣的適用原則,就 成為了這一領域首先應當考量的一個重要問題。 綜觀大陸法系有關民事間接強制執行的立法 及其執行實踐,雖然在民事強制執行的立法上都對 間接強制執的方式與執行措施都作出了明確規定, 但是,由於各國在立法指導思想、有關間接強制執 行具體措施的規定,以及民事執行基本理論觀念上 的差異,各國立法規定所體現出的關於民事問接強 制執行的適用原則,卻是不盡相同的。下面就法國 和德國民事強制執行立法的規定所體現出的有關 間接強制執行的適用原則進行比較分析。 (一)法國的間接強制執行適用原則 1.執行措施申請原則 執行措施申請原則,是《法國民事執行程序法》 所體現的一項原則。所謂執行措施申請原則,是指 在民事執行程序中,債權人為了實現自己的債權, 不僅應當向執行機關提出執行申請,以及根據直接 執行或者間接執行等不同執行措施的特點,選擇與 申請執行有關的執行措施,而且債權人有關執行措 施的選擇,應當符合實現自身債權的目的,且不能 超出必要的范圍。例如,《法國民事執行程序法》第 2條規定:「持有確認其享有數額確定、可追償之債 權執行根據的任何債權人,得按照每一種執行措施 的特定條件,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第 22條規定:「債權人得選擇適於確保執行或者能夠 保全其債權的措施。此種措施的執行不得超出為 取得債務清償所必要的范圍。」 由上述規定可見,在法國的民事執行中,債權 人根據實現自身債權的需要對於直接執行還是間 接執行,以及具體執行措施進行選擇。這不僅是執 行的一項基本原則,也是申請執行的法定要求。法 國之所以在其執行程序法中要求債權人選擇執行 措施,或者說授予了債權人對於執行措施的選擇 權,從法國民事執行程序立法基本觀念的角度上 看,顯然與法國民事執行程序立法中的「當事人參 與主義」存在直接聯系。 所謂當事人參與主義,指的是在民事執行中當 事人享有參與民事執行活動權利的理論與思想。 按照這種思想與基本理念,在民事執行活動中,債 權人不僅負有配合、協助執行機關的執行活動與執 行行為的義務,而且享有對於執行機關所採用的執 行措施及其執行方式的知情權,以及選擇採用直接 執行還是間接執行方式,及其具體執行措施的權 利。而法國在民事執行程序中之所以採用當事人 參與主義,不僅與主導法國民事訴訟程序立法的當 事人主義存在直接的聯系,而且從執行實踐的角度 上看,還具有追求提高執行效率、實現執行目的等 方面的原因。由於債權人作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的當事人,是執行行為的直接受益人,因而,通常情 況下債權人對於採用什麼樣的執行方式及其執行 措施,能夠更加迅速、快捷、有力以及有效的實現自 己的債權,不僅最清楚,也應當最有發言權;同時, 執行活動中作為具體實施執行行為的法官或者執 行人員,對於應當採用什麼樣的執行方式或者執行 措施的判斷,有時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為 此,在有關執行程序的立法上賦予債權人有關執行 方式與執行措施的選擇權、申請權,不僅有利於提 高債權人協助、參與以及配合執行的積極性,也有 利於提高執行效果從而實現執行目的。 2.直接執行與間接執行並行原則(執行方式 選擇原則) 直接執行與間接執行並行原則,在理論上有學 者也稱之為「執行方式選擇原則」。該原則也是法 國民事執行立法規定所體現出的一項原則。所謂 直接執行與間接執行並行原則,指的是在有關民事 執行的立法規定中,就直接執行與間接執行兩種執 行方式的意義及其使用而言,立法上沒有主、次之 分和先後順序之分;以及執行實踐中,法官或者執 行人員在執行方式的選擇上,是採用直接執行還是 間接執行,完全取決於執行當時的需要。換言之, 直接執行與間接執行雖然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執行 方式,但是,不僅就立法的規定而言,兩者處於同樣 的位置,具有同等的重要性;而且在執行實踐中,法 官或者執行人員在執行方式的使用上不受任何限 制,既可以選擇直接執行的方式,也可以選用間接 執行的方式。 法國《民事執行程序法》第33條規定:「任何法 官,為確保其裁判決定的執行,均可命令,甚至依職 權命令逾期罰款。如具體情形表明有此必要,執行 法官得對由另一法官做出的裁判決定附加規定逾 63現代法學 期罰款。」第34條規定:「逾期罰款獨立於損害賠 償。逾期罰款,或者為臨時性質,或者為最終確定 性質。除法官已明確其規定的逾期罰款屬於最終 確定性質之外,逾期罰款均應視為臨時性質。只有 先就法官確定的期間宣告臨時罰款之後,始能命令 最終確定的逾期罰款。如此條件之一未能成就,逾 期罰款均作為臨時罰款予以結清。」[3]1「按照上述 規定,在法國的民事執行活動中,法官或者執行人 員為確保裁判能夠得到執行,不僅可以在不經直接 強制執行的條件下,直接依職權命令債務人支付 「逾期罰款」,而且在必要時,還可以就其他法官所 做出的裁判附加「逾期罰款」。而在《法國民事執行 程序法》中,「逾期罰款也稱為『遲延罰款』,是一種 『附加性』、『可能性』的金錢處罰,通常按照『遲延 一 日罰款多少』來確定罰款數額。」。由於這是一 種通過累計性的金錢處罰來威脅、迫使債務人在法 律規定的期間內履行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方 法,因而在性質上是一種間接強制執行措施。 就間接強制的類型而言,它包括兩類:一是臨 時性間接強制;二是終局性間接強制。所謂臨時性 間接強制,指的是不確定逾期罰款數額的間接強 制。這種間接強制的特點在於,對於逾期罰款的數 額暫時不予確定,即使確定了逾期罰款的數額,終 局清算時法官亦有權根據執行情況,諸如,債務人 履行時的行為,以及客觀困難等變更原來臨時確定 的罰款數額。所謂終局性間接強制,指的是確定了 逾期罰款數額的間接強制。這種間接強制的特點 在於,對於逾期罰款的數額法官原則上不得變更。 (二)德國的間接強制執行適用原則 1.間接強制執行特定原則(一請求權一執行方 法原則) 在德國,間接強制執行特定原則,是民事執行 立法規定所體現出的一項原則。在有關強制執行 的理論上,這項原則又被稱之為「一請求權一執行 方法原則」。所謂間接強制執行特定原則,是指在 民事強制執行的立法規定上,就直接強制執行與間 接強制執行兩種執行方法的意義、重要性及其使用 而言。它們不僅從立法規定的角度上看,存在主、 次以及先後的順序之分,即直接強制執行的使用不 僅優於問接強制執行,以及適用范圍廣於間接強制 執行;而且間接強制執行只能在法定的條件下,針 64 對法定的執行標的適用。換言之,無論從立法規定 還是執行實踐有關執行方式使用的角度上看,間接 強制執行都只能是一種有限的、特定范圍內具有補 充性質的執行方法。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803條規 定:「(1)對動產的強制執行,以扣押的方法為之。 扣押的范圍不得超出清償債權人與支付強制執行 費所必要的限度。(2)應扣押的標的物變買後,除 償付強制執行費用外無余額時,不得實施扣押。」第 883條規定:「(1)債務人應交付動產或一定數量的 特定動產時,由執行員將物從債務人處取去並交與 債權人。」第887條規定:「(1)債務人不履行某種作 為,而此項作為是第三人可以實行的,第一審受訴 法院依申請授權債權人,以債務人的費用,實行之。 (2)債權人可以同時申請,判令債務人預付該項作 為的費用,如實行該項作為支出超額費用時,有權 再次請求。(3)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對物之交付或給 付的強制執行。」第888條規定:「(1)一種作為不能 由第三人實行,而且是完全取決於債務人的意思 時,第一審受訴法院依申請可以宣告,債務人如不 實行該項作為時,將處以強制罰款,如仍不實行,將 處以強制拘留。一次罰款的數額不得超過5萬德 國馬克。關於強制拘留,適用第4章中關於拘留的 規定。」第890條規定:「(1)債務人違反其不作為或 容忍某種作為的義務時,第一審受訴法院應依債權 人的申請因每一次違反行為對債務人處以違警罰 款,如仍不遵守時,處以6個月以下的違警拘留。 一 次違警罰款的數額不得超過50萬德國馬克,違 警拘留總共不得超過兩年。」 按照上述規定,在德國民事執行中,不僅對於 金錢債權的強制執行只能適用直接執行的方式,即 由執行人員徑行對執行標的進行查封、扣押、變賣, 以及將變賣所得到的價金交付或者分配給債權人, 以實現債權人的債權①;而且在有關物的交付執行 中,也只能採用直接強制執行的方式,即由執行機 關或者執行員將應交付的動產或者不動產從債務 人控制之中強製取出,交由債權人佔有。間接強制 ①德國有關金錢債權強制執行的大量規定,請參見謝懷杭 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 第803—882條的有關內容。

9. 李昌麒的介紹

李昌麒,男,漢族,1936年2月出生,重慶潼南慧光人。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中高級幹部學法講師團成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四屆學科評議組(法學)成員,直轄前的重慶市第十一屆、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和直轄後的重慶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重慶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重慶市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校學位委員會副主任、校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副主任,國家高等學校重點學科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科點學術帶頭人,重慶市首批人文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農村經濟法制創新研究中心」主任,曾任西南政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經濟法系第一任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特殊津貼獲得者、全國優秀教師、「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重慶市先進工作者等。

10. 各大門派約戰格鬥教練中的生死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比武擂台,生死約定」,這些武俠小說的情節,似乎要在現實中「上演」。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從小是一名武俠迷,他對近日武林江湖的「約戰」頗為關注。張新年認為,「比武」過程中發生的人體傷害,主要由意外事件和傷害行為兩種情況引發。

「如果發生了意外事件,造成了人員傷亡,只要認定行為人的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在客觀上存在因果關系,即便主觀上沒有故意或過失,行為人一般也不能免責。」張新年認為,在這類意外傷害事件中,就算不能按無過錯責任原則追究侵權責任,也可以按照公平責任原則,要求對方或者受益人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在格鬥賽事中發生傷害事件,行為人在哪種情況下可以免責?張新年認為,至少要滿足以下條件:比賽活動的正規性,即經過相關部門或體育組織批准;行為人有運動員的身份;行為人的行為必須以比賽為目的,不能有任何報復、泄憤行為;行為人遵守比賽規則,沒有違反規則造成傷害。

對於近日江湖上各種「約戰」,張新年認為是一種「搏眼球的鬧劇」。「這種私下的比武跟打架沒多大區別,打傷了,那是故意傷害;打死了,就算不是故意的,過失致人死亡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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