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法學院的副教授
A. 湖南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
李步雲:著名法學家,法治、人權領域權威,「法治三老」之一,首倡「依法治國」。
杜鋼建:著名法學家,法治、人權、憲政領域新興權威。原任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學術委員會主任。
屈茂輝:著名民法學家,湖南大學法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法學院院長 ,民商法學科學術帶頭人。
李良棟:著名民主理論研究專家,湖南大學民主理論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政治學專業博士生導師。
王曉曄:著名法學家,國內反壟斷法權威,湖南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經濟法教研室主任。
張智輝:著名法學家,首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二級研究員,中國檢察官協會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秘書長等。
邱興隆:著名刑法學家,「三湘刑辯第一人」、主張廢除死刑。湖南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科學術帶頭人。曾任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
劉定華:經濟法專家,湖南大學法學院原院長。
段啟俊:刑法學專家,湖南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四奇:經濟法專家,湖南省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石柏林:法理學、行政法學專家。博士生導師。憲法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湖南法理學會副會長。
王遠明:經濟法學家,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理事、湖南省訴訟法學會副會長。
鄭鵬程:經濟法專家,博士生導師。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才,湖南省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湖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謝佑平:著名訴訟法學家,博士生導師。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入選人才。 醒龍獎學金:由湖南醒龍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湖南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邱興隆及其夫人捐資50萬元人民幣設立。主要面向湖南大學法學院有志於刑法學學習和研究的優秀學子,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旨在通過獎勵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培養眾多刑事法律方面的優秀人才。
研究生獎學金:主要面向研究生,分為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總覆蓋70%以上。其中科學學位研究生全部享有獎學金、專業學位推免生全部享有獎學金。

B. 劉樹德的個人履歷
男,1970年10月生,中共黨員。
學習、工作經歷 1990年9月—1994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本科生學習; 1994年9月—1997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7年9月—2000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0年7月—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 2001年10月—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 2001年9月—2003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博士後流動站工作; 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工作,現借調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2001年12月,被湖南大學法學院聘為副教授; 2004年4月,被國家重點學科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聘為客座研究員。 2005年8月,被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聘為客座研究員。

C. 湖南大學陳少威有女朋友了嗎
近日,現實版的何以琛走紅網路,這個比明星還帥氣,比小說男神智商還高的副教授爆紅後,收獲無數迷妹。湖南大學陳少威有女朋友了嗎?長得這么好看,智商又這么高,很多人都在猜測副教授陳少威已經有女朋友了,畢竟這么好的男人,怎麼可能會單身。

據悉,陳少威老師出生於1991年,本科就讀於廈門大學,2011年獲得直接攻讀清華大學博士學位資格,是由中美富布賴特項目聯合培養出來的博士,這個項目是中美雙方開展的層次最高的官方教育交流項目。|外校同學眼紅了:我們法學老師都是頭發很少的……
D. 湖南大學法學院怎麼樣
湖南大學法學院非常強,師資力量雄厚,且學院歷史悠久,也是學校的重點院系。
湖南大學位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校區坐落在湘江之濱、嶽麓山下,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法學院位於學校南校區,是學校重點支持的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之一。
湖南大學法學院是中國近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底蘊最為厚重的法學院系之一,其學脈可上溯至1897年的時務學堂,有「千年學府、百年法學」之譽。後歷經湖南仕學館法政速成科、湖南法政學堂、公立法政專門學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學定名即設法科。

1945年設立法學院(含法律、政治、經濟三系)。延至1952年全國高等教育院系大調整至中南政法學院前,湖南大學皆系全國法學教育的重鎮之一。
以上參考:湖南大學法學院官網——學院簡介
E. 張純的人物簡介
張純,法學博士,副教授,1963年6月生,湖北武漢市人。九三學社成員。1982年考入武漢大學法律系,1986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1986年考入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民法(經濟法)碩士學位。1989年畢業,獲民法碩士學位。1990年通過司法部全國律師資格統一考試,獲律師資格,並於湖南省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從事兼職律師工作。2002年考入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民商法博士學位。2008年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發表論文近三十篇。個人獨立主持各類課題四項 。
1989年碩士畢業後,分配至湖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從事法律顧問工作,1993年調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直屬院校湖南財經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工作。1997年晉升為副教授,同年選任為經濟法碩士生導師。2000年湖南財經學院與湖南大學合並後,於湖南大學法學院繼續從事教學工作。

F. 現實版何以琛是什麼梗
相信大家也看過電視劇《何以笙簫默》了,裡面的何以琛可是一個又帥又有錢以及智商又高的人,是很多女孩子夢想中的男朋友人選,可惜他只屬於趙默笙的。不過現實生活中終於出現了一個現實版何以琛了,可迷倒了不少的迷妹們。

目前,陳少威以法學院副教授身份,已經迅速在網上走紅了。據了解,這位90後陳少威教授,有著一個學霸開掛式人生。除了以上所說的學歷外,陳少威還是由中美富布賴特項目聯合培養出來的博士,這個項目接觸的人都是中美最高官方教育人士。此外,有知情人爆料,陳少威除了學識淵博外,他還很會電吉他。不過很多網友評論到,「這么帥大家就別想了,肯定已經有對象了」。
G. 如何評價湖南大學向振湘
是一個很不錯的老師。
法學院政治學系教師 ,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政治思想、政治文化、廉政思想 。
有著與同學們共風雨的年年歲歲,也有過擔任班導的樂趣。
願與政治學的同學們在千年學府共同徜徉於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長河,從中把握中國傳統思想的脈動,夯實政治學學科基礎。
主講課程為政治學原理、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國廉政思想史、宗教學概論等 。

湖南大學位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長沙,校區坐落在湘江之濱、嶽麓山下,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法學院位於學校南校區,是學校重點支持的人文社會科學學院之一。
湖南大學法學院是中國近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底蘊最為厚重的法學院系之一,其學脈可上溯至1897年的時務學堂,有「千年學府、百年法學」之譽。後歷經湖南仕學館法政速成科、湖南法政學堂、公立法政專門學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學定名即設法科。1945年設立法學院(含法律、政治、經濟三系)。
延至1952年全國高等教育院系大調整至中南政法學院前,湖南大學皆系全國法學教育的重鎮之一。
以上內容參考:湖南大學法學院-向振湘個人簡介
H. 謝佑平教授簡歷
謝佑平,男,湖南寧鄉人,1964年9月出生,法學博士,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在刑事訴訟法學和司法制度研究領域中,著述豐碩累計出版個人專著3部、合作專著8部,國家教委、司法部統編教材8本,自編教材6本,工具書2本,譯著1本;在《中國法學》、《法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法律科學》、《政治與法律》等中文、法學核心期刊發表論文100多篇,其中,有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中心《訴訟法學》、《新華文摘》、《高校文科學報文摘》轉載。其科研成果累計達300多萬字。主持完成國家、省、部級課題7項。
因教學和研究成就獲得多種獎勵。1998年「刑事訴訟法學教材與教學方法改革」獲得司法部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2001年《刑事訴訟法學》(上、下)獲司法部優秀教材一等獎和國家優秀教材二等獎;1999年獲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02年獲上海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稱號;2004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2007年入選上海市領軍人才後備隊;2008年入選上海市領軍人才等。
主要社會兼職:
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檢察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特聘專家
上海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
研究領域:
刑事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原則和國際准則
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
偵查程序和偵查權
律師制度
教育背景:
1998 西南政法大學 訴訟法學 博士
1988 西南政法大學 訴訟法學 碩士
1985 西南政法大學 法學 學士
職業經歷:
2015年8月 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2001—2015年 復旦大學法學院教授
1999-2001年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導
1998-2001年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1994-1998年 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
1988-1994年 西南政法大學講師
I. 法理學理論體系的梳理
論我國法理學理論體系的梳理X
趙 迅,武 勇
(湖南大學法學院,湖南長沙 410082)
[摘 要] 法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極其復雜的,法理學的理論體系因之亦是極其復雜的。我國法理學理論體系缺
乏研究和梳理,使得我國法理學的教學和教材體系極度混亂。西方法理學理論體系學說中最具借鑒意義的是三分
說和綜合說,我國法理學理論體系應是由本體論、價值論、運行論(包括運行環境) 三大部分組成的統一體。
[關鍵詞] 法理學;三分說;綜合說;價值論
[中圖分類號] D90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8 —1763 (2005) 05 —0122 —03
On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risprudence of China
ZHAO Xun , WU Yong
(Law School , Hunan University , Changsha 410082 , China)
Abstract :The research object of jurisprudence is extremely complicated , so does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2
risprudence.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risprudence in our country is lack of study , which leads to chaos and con2
fusion in the teaching material of jurisprudence. The most significant parts of references in western jurisprudence
system are the three - fold division and comprehensive law. The theoretical system of jurisprudence of our country
should be a unity that consists of ontology , value theory , and operation theory.
Key words : jurisprudence ;t hreefold division law ; comprehensive law ; value t heory
一 問題的提出
以法律這種極其復雜的社會現象的一般理論和共同性
問題為研究對象的法理學是極其復雜的。英國法理學家哈
里斯描述說:「法理學是一袋雜七雜八的東西,關於法律的各
種各樣的一般思辯都可以投入這個袋中。法律是干什麼的?
法律要實現什麼? 我們要重視法律嗎? 對法律如何加以改
進? 可以不要法律嗎? 誰創造法律? 我們從哪裡去尋找法
律? 法律與道德、正義、政治、社會實踐或赤裸裸的武力有什
么關系? 我們應遵守法律嗎? 法律到底為誰服務等等,這就
是一般法理學所包括的問題。人們可以不理這些問題,但這
些問題並不消失。」①美國著名法理學家博登海默同樣描述
性地說:法理學「是一個帶有許多大廳、房間、凹角、拐角的大
廈,在同一時間里想用一盞探照燈照亮每一房間、凹角和拐
角是極為困難的,尤其是由於技術知識和經驗的局限,照明
系統不適當或至少不完備時,情形就更如此了。」我國法理學
者蘇力教授也指出:「法理學是對被稱為法律的那些社會現
象有關的根本性問題的哲學思考,而法律這個概念是沒有確
定的所指, ⋯⋯我們可以提出很多定義,但沒有一個定義可
以不多也不少地囊括我們直覺中所認定的『法律』那樣的社
會現象。法律現象與非法律的現象之間的邊界是模糊的,甚
至是沒有邊界的。因此所謂法律的(of law) 或關於法律的
(about law) 根本性問題並不是確定不變的,而是與我們的旨
趣相聯的一種判斷,一種共識,而人們的旨趣會隨著特定社
會的制度、文化傳統和其它因素的不同而不同,會隨著我們
對社會中各現象之間的潛在影響關系的發現而改變。因此,
法理學沒有一個確定不變的研究對象。」②
但是,上述論點所揭示的法理學學科整體上的復雜性並
未在我國法律學人中得到普遍的體悟和給予足夠的注意力。
近年來,我國大多數法理學人對於法理學的研究大都停留在
X
①
② 蘇力:《什麼是法理學?》載於《中國評論》(香港) 1995 年5 月,總第5 期.
[英]哈里斯:《法學哲學》,1980 年英文版,第1 頁,轉引自沈宗靈《現代西方法理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 年版.
[收稿日期] 2004 - 07 - 07
[作者簡介] 趙 迅(1962 —) ,男,山東武城人,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湖南大學法理學博士生. 研究方向:法理學1
第19 卷 第5 期
2 0 0 5 年0 9 月
湖 南 大 學 學 報( 社會科學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Vol . 19 ,No . 5
Sept . 2 0 0 5
&;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某一個具體的專門的方面,而對法理學的研究對象、理論體
系等許多有關學科自身的立論性、基礎性的問題,則缺乏充
分的研究。因此「, 哪些是我國法律的根本問題或關於法律
的根本問題,我們似乎還沒有我們自己的概念和命題,因此
也沒有自己的傳統。」①
這使法理學陷於一種尷尬:作為部門法學的民法學和
刑法學都有一個堅實、成熟的作為該部門法學基礎理論的民
法總論和刑法總論,而使該部門法學比較成熟。具有諷刺意
味的是,作為對部門法學具有指導作用的、被譽為「法學中的
法學」的法理學自身卻缺乏堅實的、成熟的法理學導論,即缺
乏成熟的「法理學的基礎理論」,而仍然「幼稚」。例如,法理
學教材開宗明義第一句不講「法理學」的概念,而講「法學」的
概念;法理學導論大講「法學導論」,法理學卻反而說不清;法
理學的邏輯起點是什麼? 法理學構成內容各部分之間是什
么邏輯關系? 沒有明確;教學和教材體系極度混亂,內容龐
雜(這是法理學固有的特徵) 而缺乏相互關聯(這不應是法理
學固有的,而是缺乏研究和梳理) ,這使法科學生在學習法理
學的過程中普遍感到困惑。立志要做法律人的大一法科學
生在聽了學長們「法理學一定要學好」的勸誡,而在法理學內
容及語言的抽象、晦澀的打擊下,仍然耐著性子把教材研讀
兩遍後,卻一頭霧水:「法理學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法理學的
內在線索?」———這不能怪莘莘學子們,因為被學生和一般的
人們視為真理的載體的教科書本身說不清楚。
但問題是,作為一門具有很強的科學性的理論學科,必
須明確和完善它的理論體系。這個體系需要有明確的研究
對象,充實的研究內容,內在的邏輯結構。一門學科、一種理
論的科學性就在於它的理論的內在聯系、規律構成了嚴密的
完整的理論體系,如果這些要求仍然模糊不清,說明這一學
科還未形成,或者說沒有完全形成。
研究如何建立法理學,建立一門什麼樣的法理學,對我
國當代法學有非常迫切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但法學界學
人多有「法理學研究找不到突破口」的感慨。經濟法學以建
構自身的基礎理論為學科建設的突破口而希求學科獨立地
位的被認可,法理學理論體系的明確和梳理,建立成熟「法
理學中的法理學」(法理學的基礎理論) ,難道不是法理學研
究的突破口嗎? 進而,強化和加大法理學導論,尤其是法理
學理論體系的教學力度,不也應是消釋法理學教學困惑的突
破口嗎?
二 現代西方法理學之內容
及體系重要論說的考察
十九世紀下半葉以來,西方法學家對法理學的內容及體
系的理解和闡述論說不一,諸說頻多,歧義頗多,歸納起來大
致有兩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綜合說、多義說等。但在筆者
看來,最具代表性和最具「他山之石」意義的是三分法和綜
合說。
三分法認為法理學的內容和體系應由形式論、事實論、
價值論所組成。這一劃分有兩種表述。一是義大利法學家
德爾·韋基奧的表述,法理學由三大領域的問題所構成:即邏
輯論(以法律的邏輯普遍性來界定法律) ,或者說研究法律的
普遍概念(相當於形式論) ;現象論(探索法律的起源及其歷
史發展的一般特徵) ;或者說探索人類法律發展史及其規律
性(相當於事實論) ;義務論(根據來自「純粹理性」的正義理
論對現行法律加以評價) ,即通過探索正義以評價現行法律
作為其標准(相當於價值論) 。②二是《不列顛網路全書》第15
版第10 卷中的表述,法理學應劃分為「三個主要部分」:1) 分
析法學———為術語下定義和規定一些方法,了解它的邏輯結
構,將法律制度看作是一個獨立體系;2) 社會學法學———即
法理學中的社會問題,涉及法律對維護特定社會的實際綜合
效果;3) 正義的理論———主要根據法律的理論、目標或宗旨
對其進行評價和批評。③顯然,第二種表述更加典型地體現
了形式論、事實論、價值論之劃分。
而以霍爾和埃德加·博登海默等人為代表的統一(綜合)
法理學的主要理論趨向乃是試圖把分析法學、社會學法學、
自然法學的觀點和方法統一起來,在一個統一的體系下,包
含了關於法律的形式學說、事實學說和價值學說。霍爾認
為:「以單一因素去闡明復雜現象的法理學是一種『謬論』」。
因此為了避免法理學理論中的價值因素、形式因素和事實因
素的孤立,必須創建一種「統一法理學」。從而把自然法學、
分析法學和社會學法學的觀點與方法統一起來。博登海默
說:「人類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不可能根據任何單一的、絕
對的因素或原因去解釋法律制度⋯⋯。法律是一個結構復
雜的網路,而法理學任務就是要把組成這個網路的各個頭緒
編織在一起。而這種法理學只能是『綜合法理學』」。④可見,
綜合說是從收斂(綜合) 的角度來表達了三分法;而三分法是
從分散(三分) 的角度表達了綜合說,它們所主張的法理學的
具體內容似乎是一致的。
三 我國法理學的理論內容
及體系的整合與梳理之我見
從以上我們可以感悟出世界法律文化發展中的理論趨
勢和學術走向以及方法論啟迪:分析法學、自然法學、社會學
法學這三種學術指向不應僅是西方法學發展中的特有現象,
它們在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學發展中也應得到某些體現,因為
它們深刻地反映著法律科學自身內在的一般規律。日本民
法學大師我妻榮總結道:「不伴隨探究實現應有理想的法律
學(自然法學) 是盲目的,不伴隨實際探究法律中心的法律學
123
①
②
③
④ 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哲學及其方法》,華夏出版社1987 年版,第159 - 200 頁.
參見《法學總論》,知識出版社,1981 年版,第67 - 68 頁.
德爾·韋基奧:《法律哲學》1953 年英譯本,第2 頁、第4 頁.
蘇力:《什麼是法理學?》載於《中國評論》(香港) 1995 年5 月,總第5 期.
第5 期趙 迅等:論我國法理學理論體系的梳理
&; 1994-2009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社會法學) 是空虛的,不伴隨法律構成的法律學(分析法學)
是無力的。」①椐此,我們認為,我國法理學的內容應當是主
要由本體論、價值論、運行論三個部分組成的統一體。
法的本體論。從根本上說明法是什麼,包括法的概念、
本質、特徵;法的形式;法的結構;法的調整機制;法的起源和
發展。這是分析法學的研究范圍。
法的價值論。一種科學理論的產生,是因為它有生存的
意義和價值,能反映和滿足社會的某種需要,一門法的創制、
實施也都有它的明確目的。從法所發揮出的作用評價,法的
價值有多方面表現,包括正義、公平、自由、平等、秩序、效率
等。這是自然法學的研究范圍。
法的運行及環境論。法存在於人們社會實踐中,法律實
踐是一種法的運行過程。從法律實施的整體上考察,法律運
行存在運行的機制,法律運行是一種邏輯性的進程,一種系
統工程,其中主要環節有: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護法等。
法律運行在一定的社會環境條件下,法律與社會現象是互動
關系。法律運行的相關的社會環境主要是政治環境、經濟環
境、道德環境、科技環境。從本質上說,是法的文化背景。這
是社會法學的研究范圍。
一門科學學科理論體系的確定,不僅要劃分其構成內
容,更重要的是要明確這些內容之間的邏輯關系。如何理解
上述三板塊內容之間的關系呢? 根據一種科學的理論體系
的建構,必須是它的歷史性與邏輯性相統一的原理,法理學
的理論體系的確立,首先應是確立其理論的邏輯起點。什麼
是法理學的邏輯起點呢? 我們認為,法理學的邏輯起點就是
「法是什麼」。因為「法」之於「法理學」猶如「商品」之於「經濟
學」,是具有根本性、實質性、決定性或者說是在法理學中影
響最廣、最深、最具權威的基本概念,也是法律文化中必有的
基石或骨骼,它滲透在法律文化中,影響著全部法律關系。
如果我們認真思考,可以發現「法是什麼」確實是學習和研究
法理學首要的、核心的和根本的命題,或者更准確地說是法
理學的主題。法理學中的其它內容和問題可以看作是這一
主題的邏輯延伸和具體化。從某種意義上講,法理學就是研
究「什麼是法律」的基本原理的學科。因此「法是什麼」,這個
看似簡單而實際深奧的主題贏得了法學家持久的關注。英
國著名法學家哈特在他的《法律的概念》第一章:「經久不決
的問題,法律理論的困惑」中,第一句話就寫道:「在與人類有
關的問題中,沒有幾個像『什麼是法律』這個問題一樣,如此
反反復復地被提出來,並且由嚴肅思想家用形形色色的、奇
特的、甚至反論的方式予以回答,即使略去古代和中世紀關
於法律『本性』的思索,而僅僅注意近150 年的法律理論,我
們在任何其它作為獨立學科而被系統研究的課題中也看不
到這種情況。」根據前文論述:法的本體論是從根本上回答法
是什麼,而法理學的邏輯起點就是「法是什麼」,因而,法理學
的邏輯起點與法的本體論在內涵上是吻合的,法的本體論可
看作是法理學的邏輯起點即「法是什麼」這一問題在形式論
視域里(分析法學派的視角) 的放大。
明確了法理學的邏輯起點亦即從根本上回答了法是什
么之後,進一步應回答的是法的應然問題,即法應該是什麼,
應該是怎樣,為的是什麼。這一問題探求的是法的創制、實
施的方向目標,是法的生命、靈魂,是法的積極意義上的價值
追求,使法充滿生機與活力。
回答了法的本體問題,法的應然問題,還應進一步回答
法的實然問題,即法在實踐中怎麼樣的問題。這一問題研究
法運行過程各環節、各階段內在邏輯和內在機制,以及如何
經過法的創制和實施,使法律轉化為現實社會生活,從而實
現法律對社會生活的調控。此外,法是社會生活大系統中的
一個子系統,其它社會系統是法系統的外部環境。法理學不
但要研究法的各種內在關系、機制,還需要研究法與外部環
境的關系、機制。法的環境論本質上可歸屬於運行論,回答
法在社會中如何運行。
從法的本體論到價值論,再到運行論、環境論,是法理學
的基本內容。其中本體論是法理學的本、根,價值論是法理
學的魂,都是從靜態作出的表述;運行論和環境論則是從動
態上對法理學的展開,讓法運動起來,變成社會現實。前者
講述法的構成和目的,後者講述法的運行及其規律。法理學
這樣的邏輯結構,符合法理學自身的發展史,符合人們對法
理學的認識論。法理學的體系正是法的歷史性與邏輯性的
統一,也體現著從抽象到具體的理論思維過程。對法理學理
論體系作出這樣的梳理,當有裨於消釋法科學生學習法理學
的困惑。
124
① 轉引自段匡《: 日本的民法解釋學》《, 民商法論叢》第6 卷,法律出版社1997 年版,第354 - 356 頁.
湖 南 大 學 學 報( 社會科學版) 200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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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屈茂輝的人物簡介
屈茂輝,男,漢族,1962年9月生於湖南省新寧縣,博士研究生學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專業畢業(2001年9月—2004年6月入中國人民大學師從王利明教授攻讀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現為湖南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法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 ,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和省級重點學科帶頭人。主要研究領域民法學尤其是民法基礎理論、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法、親屬法、繼承法等,近年來致力於數理-計量法學研究特別是中國法治評價和司法管理,力推中國法學的社會科學轉型。 1981-1985年 湖南師范大學完成本科學習;
1985-2000年 湖南師范大學工作,助教、講師、副教授
1996-1999年 湖南師范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
2000年2月—2000年6月湖南財經學院、湖南大學工作,副教授
2000年7月至今 湖南大學工作,教授
2001-2004年 中國人民大學攻讀博士學位
2004—2010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從事博士後工作 中國法學會理事
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科規劃評審組專家
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法學會副會長
湖南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會長
湖南省院士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湖南省「為改革攻堅獻策」重大決策咨詢智囊團專家
美國華盛頓大學西雅圖分校高級訪問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