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民商法教授
Ⅰ 廈門大學法學院保研(免推)問題
我是廈大法學院的學生。法學院民商法的老師只要是副高以上職稱的,也就是副教授以上的,我覺得都很不錯,有上過他們中大多數人的課。研究生階段的導師,關鍵是是否願意在你身上多花時間,而不是看是不是足夠大牌,那沒有意義,無非只是讓你自生自滅或者做廉價勞動力而已。就像我從你的提問措辭中就覺得你很心急,問人,尤其是與老師聯系,可不能這么不拘小節哦。至於聯系方式,你可以直接在廈大法學院主頁的專任教師欄裡面找,都有郵箱的聯系方式,不再贅述。英語四六級的問題,你可以找一下廈大今年接收推免生的招生簡章,全校范圍內對於英語水平都是統一要求的,法學院方面很少單獨另行要求,我記得應該是六級通過或者四級500分以上,具體你還是要去查一下,這種完全是公開信息查找的問題,我想還是你自己親眼去核對一下比較靠譜。當然,學校開具的證明一般都會得到承認的。
廈大的傳統是把學生外推的比例比較高,同時接收外推的比例也很高,法學院尤其如此。我沒參加過這種來法學院外推的面試,所以也不好說,但是普遍的趨勢是考查基本功和對於一些時事問題的看法。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來到美麗的廈門大學,祝你成功。
Ⅱ 中國法學系排名的大學及各自特色!
1、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中國政法大學的骨幹學院。長期以來,我院堅持「學術立院、人才強院、特色興院、依法治院」,經過全院師生不懈努力,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文化傳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貢獻。進入新世紀的法學院,以「法治天下、學問古今」為院訓,以學校的辦學指導思想和辦學目標為導向,全面規劃和開展各項中心工作,力爭將法學院建成「高品質、創新型、開放性」的一流法學院。
2、北京大學
北京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為北京大學法律學系。北京大學法律學科發軔於1904年,在中國現代法學教育中歷史最為悠久。自改革開放以來,北京大學法學院取得了飛速發展,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推進國家法治建設等方面,始終走在全國法學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學法學院擁有許多蜚聲中外的知名學者、跨世紀的中青年教學科研骨乾和新世紀人才,擁有經濟法學、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四個國家重點學科,同時,作為國家法學一級重點學科,法學院在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學、知識產權法學等所有學科都有很強的教學和科研實力、憑借梯隊合理的最好的法學師資團隊,北大法學院在教學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績,為創建世界一流法學院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3、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成立於1950年,是新中國誕生後創立的第一所正規的高等法學教育機構,被譽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工作母機」和「法學家的搖籃」,成為引領法學教育的重鎮、凝聚國內優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溝通中外法學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學院在全國高校系統中第一個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並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的朝陽大學創辦於1912年,當時被譽為「中國最優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國近代法學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陽,南東吳」、「無朝(陽)不成院(法院)」的美譽。
60多年來,人大法學院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並為法學事業的振興和繁榮做出了重大貢獻。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國一級學科評估排名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全國法學學科中均排名第一,並開始躋身於世界一流法學院行列。
4、武漢大學
武漢大學法學學科源遠流長,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創辦的湖北法政學堂。1911年辛亥革命後改為湖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學成立,1928年改組成立國立武漢大學,法學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當時先後雲集燕樹棠、王世傑、皮宗石、周鯁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學家,辦學聲譽影響海內外。1979年恢復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學院後,先後有著名法學家韓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專家馬俊駒教授、知名國際法專家余勁松教授、曾令良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長,現任院長是知名國際法專家肖永平教授。經過三十多年的恢復重建與發展,法學院已成為中國法學教育與研究的一方重鎮。
5、西南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是西南政法大學師資力量最雄厚、 科研教學成果最豐碩、 學生層次最為完備的學院級單位。現任院長為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唐力教授。 法學院現有教職工 68名,其中教授 15人,副教授 23人,博士生導師 8 人,碩士生導師 32人,獲得博士學位的 14人,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 14 人。 不論是教師中教授的人數、博士生、碩士生導師的人數,教師中已經獲得博士學位的人數均位居全校各院系之首。
6、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起源於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學政法學院為基礎,合並中山大學、廣西大學、湖南大學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學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學院與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幹校、武漢大學法律系合並成立湖北大學,組成湖北大學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變為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1984年12月,以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為基礎,中南政法學院正式恢復。2000年5月,中南財經大學、中南政法學院合並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並以原中南政法學院的主體和原中南財大法律系組成法學院。
中南財經政法政大學法學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國法學教育、研究的頂尖學府之一,是政法和財經深度交融的典型代表。
7、華東政法大學
法律學院是學校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二級學院,1952年6月建校設系,2003年5月改系建院,現設有10個教研室和25個科研機構,6個法學二級學科博士點和碩士點,擁有民商法、刑事法律2個法學本科專業方向,6個法學碩士專業,以及本碩貫通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實驗班、西部政法幹警班、校內輔修法學,涵蓋法學全日制本科生、雙學位、專升本、研究生和留學生,在院本科生46個班級1924人、留學生26人、政法班86人,研究生21個班級771人,輔修專業3個年級1148人。
學院是上海市最早的一批「法學教育高地」,是我校第一個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的建設單位,我校唯一承擔西部基層法律人才培養任務的學院,也是我校法學二級學科門類最多、人才培養類型最全、在讀學生規模最大的二級學院。
8、吉林大學
吉林大學(前身為東北人民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開放以來,吉林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奮斗,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我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
9、廈門大學
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廈門大學設立了法科,下設法律學、政治學、經濟學三系。1930年2月學校改科為院,法科改為法學院。爾後經歷數次院系調整,目前的法學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礎上組建而成。
廈門大學法學院具有良好的辦學條件,法學院大樓佔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積8235平方米。不僅擁有獨立的辦公樓和教學樓,而且建設有標准化的案例教學討論室和多媒體教室以及教師工作室。廈門大學圖書館擁有豐富的法學圖書資料,並引進開發了若干種重要的中西文電子期刊資料庫。1998年,學校還專門設立了廈門大學圖書館法學分館,該分館目前已被批准為聯合國資料托存圖書館。
10、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法學院(原國際經濟法系)成立於1984年。法學專業(原國際經濟法專業)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之一。2002年我校國際法學專業被教育部批准為國家級重點學科。2003年9月被教育部批准設立國際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是全國最早設置國際經濟法專業的院校之一。歷經30年的發展,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目前已經成為學科體系設置相對完整、國際法專業特色鮮明、學術和教學水平比肩一流的知名法學院。
Ⅲ 潘峰的介紹
男,1978年生,廈門大學法學院教師,博士,講師。 2000年6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獲法學學士學位。2000年7月至2003年8月在福建金融管理幹部學院任助教,後辭職讀研。2003年7月至2009年9月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獲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學位,並留校任教。

Ⅳ 廈門大學法學院有哪些重點學科
廈門大學是我國較早開辦高等法學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廈門大學設立了法科。九十多年來,法學學科秉承「自強不息、止於至善」的校訓,堅持「民主建院,學術立院」的方針,發揚「嚴謹治學,求是創新」的學風,目前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國際交流和文化傳承與創新等方面有了長足的發展。學院在全國第四輪學科評估中繼續保持優勢地位,位列全國A類法學學科之一,是全校7個位列A類學科的學院之一。
學院建有教育部「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訓」基地、司法部現代公共法律服務理論研究與人才培訓基地、現有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中心等福建省人文社科基地,國家和社會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庫,廈門大學財稅金融法治研究中心、廈門大學立法研究中心等福建省高校科研創新平台。擁有廈門大學國際法創新團隊、社會治理的法治化研究創新團隊等福建省高校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的哲學社會科學學科基礎理論研究創新團隊。設有廈門大學社會治理與軟法研究中心、廈門大學經濟犯罪研究中心、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廈門大學國際稅法與比較稅制研究中心、廈門大學經濟法研究中心、廈門大學黨內法規研究中心等校批機構。同時設立民商法研究所、羅馬法研究所、立法研究中心等18個院批科研機構。擁有「中國崛起與國際法發展」、「社會治理與軟法」、「國際稅法與比較稅制」、「公正法律與自動化」、「立法研究」、「法律人之神經科學」等優勢學術團隊以及「新經濟背景下經濟犯罪的懲治與經濟刑法的創新」等廈門大學人文社科創新團隊。其中,廈門大學國際法創新團隊還入選福建省創新團隊。廈門大學立法研究中心作為中國首個成員單位加入國際立法協會(IAL)。
學院現擁有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和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1個法律專業碩士(JM)學位點。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學科的綜合實力位居全國前列。聯合國貿發會議於2010年遴選國際投資法「全球15所法學院領航項目」(G-15 Law School Pilot Project)成員,廈門大學法學院成為中國大陸唯一入選的院校。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為福建省重點學科。2012年法學院所有學科入選福建省特色重點學科和福建省省級重點學科。國家與社會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入選福建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庫立項名單。學院編輯出版了8本學術刊物,其中《國際經濟法學刊》《現代法治研究》取得正式刊號。
Ⅳ 南開大學法學院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哪個更好
當然是廈門大學了,廈大的法學專業教育始於1926年,南開1994年才開始法學教育。
在法學專業排名中版,廈大權位列第八,南開則是第十九名。
師資對比:
1、廈大法學院現有專任教師6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9人。 有2人分別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才」和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
2、南開大學法學院專任教師46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21人、講師10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2人。
學科建設:
1、廈大法學院現擁有1個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國際法學和民商法學2個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等7個碩士點和1個法律專業碩士(JM)學位點。其中,國際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民商法學為福建省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與台港澳法研究」和「國際經濟法與海洋法研究」先後獲准列入國家「211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期重點建設項目。
2、南開大學法學院沒有博士後流動站和博士點,現有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保護等8個法學碩士點和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點
Ⅵ 米健的人名
米 健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澳門科技大學教授
性 別: 男
出生年月: 1957年6月
學歷:法學博士
專業方向:民法學、比較法學、羅馬法。 1977年考入甘肅蘭州大學歷史系,1981年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12月到中國政法大學任教。1987年起任講師,1992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5年破格晉升為正教授。
1988.1-1989.5獲國家教委獎學金前往聯邦德國漢堡馬普外國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進修,先後於德國多所大學講學;1990.4-6應邀作為客座教授前往義大利羅馬大學訪問交流。1991年,獲國家教委優秀青年教師科研基金獎,完成《歐洲單一市場法律制度》科研項目。
1991.10-1995.4應澳門政府聘請,受司法部、國家教委派遣以中國法律專家身份前往澳門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工作。在澳門期間主持編寫了澳門第一部中文法學著作《澳門法律》。1995年在學校支持下創辦中國政法大學澳門研究中心,任主任。1997-1998獲德國洪堡科研獎學金,作為客座研究員往德國波恩大學法學院進行專題研究。1998年回國後創辦中國政法大學德國法研究中心,任主任。2001年任《比較法研究》主編。2001年9月-2002年9月參加中組部的支持西部開發的「博士服務團」,於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2002年在學校支持下創辦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任院長。2003年創辦《中國法學文檔》雜志,任主編。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合作,主持大型法學翻譯項目「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自信人生萬里遙——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米健
謝慶 陳虹偉 上傳時間:2004-12-2
上山下鄉、從蘭州大學到廈門大學再到中國政法大學、去國外進修、在澳門工作、赴青海掛職,輾轉學途,萬里游歷,生性喜歡遠游的米健,一路走來,風光盡收,碩果累累,平凡的人生也因此變得豐富多彩。 也許,50年代出生的人註定要被一段艱苦的歲月打磨,但他們對理想的追求從來都是單純而執著。
1975年4月,18歲的米健帶著理想主義情懷,來到甘肅省武威縣插隊落戶。他挑水磨爛過肩膀,赤腳趟過冰河,因斷糧餓過肚子,喝過人畜共飲的池水,但他懂得了什麼是困難,懂得了如何從容面對人生的苦難。
在那一代人中,米健是幸運的。1977年12月,米健參加了文革後的第一次高考,並於第二年春天如願走進蘭州大學學習歷史。那時,喜歡古典文學的米健一心想當個作家。「我覺得歷史可以為寫作提供更加廣闊深厚的知識和思想背景。」學習的過程中,米健對希臘羅馬歷史文化產生了濃厚興趣,進而又發現了羅馬法這個全新的知識天地。米健開始自學法律。「我近乎單純的夢想是將來做一名律師,一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和為民請命替天行道的法律俠客。」當時的羅馬法就像一個引子,將米健帶進了法學的殿堂。1981年米健考取了廈門大學法律系羅馬法專業的研究生。
那是一段自由自在學習和享受生活的美好時光。廈門大學美麗的校園,銀色的海灘,藍藍海水和陣陣海濤,米健至今記憶猶新。「在那裡,我有幸遇到了如父輩待我的導師李景禧和胡大展先生,使我不僅學到了如何為學,還學到了如何為人。」1983年,通過導師胡大展的安排,米健和另外兩個同學來到北京,分別在張晉藩、張希波和曾憲義老師家中學習中國法律史,在林榕年老師家中學習外國法制史。這種類似讀私塾的學習方式,讓米健更是終生獲益。
1984年,結束了廈門大學的學習生活,米健走進中國政法大學,和著名法學家江平一起為本科生講授羅馬法,繼續著他的羅馬法情結。很快,1987年,米健和江平教授合作撰寫的《羅馬法基礎》一書,就以其獨到的研究方法和豐富的內容在法學界產生影響。米健開始在年輕學者中嶄露頭角。事實上,羅馬法只是米健向更廣闊的法學領域拓展的一道橋梁,這樣小的一方天地無法讓他滿足。 在現代中國文壇,米健最推崇魯迅和林語堂。「魯迅的深刻犀利和民族責任感,林語堂的超逸灑脫和人格獨立都令我佩服。在治學上,魯迅的『拿來主義』和林語堂的『兩腳踏中西文化,一心作宇宙文章』一直被我奉為治學的最高境界。」
在米健看來,一個好的學者不僅要有人文關懷,更要有人際境界。所謂人文關懷就是對社會、對民生的責任感,所謂人際境界就是要有超越民族國家,放眼人類社會的胸懷。二十多年的法律之旅,米健始終在追尋一種大氣且通達的學術胸懷。無論是在國內教學研究,還是出國進修或在境外工作,他都有意識地在東西方文化的廣闊視野下,追求縱橫東西,通達古今的治學境界。
1988年,米健遠赴德國進修,開始了他與西方先進法律文化的第一次最親密的接觸。1991年10月,米健前往澳門,以中國法律專家的身份直接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的工作。十幾年來,他又先後多次到德國、瑞士、義大利和日本等國家以及港澳地區進行學術訪問和講學,吸納古今,博採眾長,一步一步向著自己的目標靠近。所以,不難理解,為什麼米健的學術研究會涉及羅馬法、比較法學、德國法、澳門法、民商法和司法制度等眾多領域。他提出的侵權行為歸責原則兩元制的觀點,「民事法律行為」命題的謬誤及有關法律行為理論的誤解,都曾在學術界產生影響。如今,米健早已成為比較法學研究領域的著名學者,他所論證的從比較法到共同法的必然性正逐步被更多的人認同。
不能否認,德國法對當代中國法的表現模式和發展走向起了決定性影響,兩次赴德國研習法律的米健因此又增添了一份使命感,要讓中國法學界更多地了解德國和西方法律制度。於是,在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的資助下,由米健領銜主持的系統翻譯德國法學名著的浩大工程開始了。自1998年以來,這套「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叢書已經翻譯出版了15本,其中包括德國民法總論、歐洲合同法、行政法學總論,這些法學專著堪稱當代德國乃至歐洲法律界公認的法學經典,被學界譽為近些年來翻譯質量最高、規模最龐大、選題最精深的翻譯叢書。謝懷栻等翻譯的《德國民法通論》更是不同凡響。
在澳門,米健的具體工作是協助其民法典的中文翻譯。米健不僅參加了《葡萄牙民法典》及其他諸多法律的中文翻譯工作,還負責組織策劃編寫了澳門歷史上第一部中文法律著作《澳門法律》。與此同時,米健和他的同事共同翻譯出版了德國比較法學名著《比較法總論》和英文的《比較法律傳統》。離開澳門後,米健又推出了有關澳門民商法律制度的專著《澳門民商法》以及內容更為廣泛的論文集《澳門法制與大陸法系》,至今仍是大陸和澳
門有關澳門法律制度的代表性著作。「澳門三年中我做了一些值得自己回味的、對個人人生和澳門社會有價值有意義的事情。」那段時期,米健迎來了學術上的又一座高峰。
「我花費了許多精力研究外國法律,但從來都是盡量使之能夠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用之於中國的法學與實踐。」也正是基於這樣的思索,2001年9月,米健參加了支援西部「博士服務團」,遠赴青海,擔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一年的法官生涯,讓米健感觸最深的是,理論不應該僅僅是對理想的勾畫,而是能夠用於實際、改變實際,使實際逐步接近理想的思想方法。這種全新的體驗讓米健的學術研究有了更加明確的方向。 「幾十年中,我不斷面臨選擇,不斷作出選擇,它們都影響到我的人生發展。每次選擇都意味著一次新的人生拼搏。」
1990年,米健接到澳門政府的邀請,沒有想像的欣喜,相反卻陷入了深思。時值澳門回歸前夕,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無疑是參加一項歷史性的工作。但當時他已經報考了江平老師的第一批博士生,還要協助江老師進行「外國法律文庫」的翻譯項目,去澳門就意味著與博士終生無緣。當他向江老師徵求意見時,江老師非常支持他接受邀請,江老師說,去澳門的機會只有一次。江老師這種寬容大度的胸懷,令米健至今心存感激。「我在學術發展上最大的遺憾就是不得不放棄已經考完的攻讀博士的機會。」
1995年,米健又不得不面對去留澳門的問題。選擇留下,就是選擇了非常舒適的生活,但在當時由葡萄牙人管治下的澳門,和北京的治學環境無法相提並論。選擇離開,就意味著要放棄豐厚的薪水,放棄地處澳門高尚住宅區的居所,同時還必須作好思想准備去接受政法大學的筒子樓和低得多的薪水待遇。無疑,米健必須在學術與金錢之間作出選擇。在猶豫了幾個月的時間後,他最終選擇了離去,在學術與金錢之間,選擇了學術。金錢的誘惑已經無法將他打動,「這也是我在當前物慾橫流的社會氛圍內,能夠平心靜氣讀書治學的原因所在。」
去青海高院掛職也是米健人生中的一次重要選擇。2001年夏天,兩個選擇擺在他的面前,是應邀去澳門某大學做副校長,還是去西北青海掛職。選擇前者,可以重返澳門做些事情,而且收入很高;選擇後者,去邊遠貧窮地區,收入還會降低。「但我還是選擇去了青海,盡管家人或旁人有不同看法,但我自己認為這是符合我人生信念的選擇。」
的確,就像米健所說的,「每次選擇都意味著一次新的人生拼搏」,1996年,米健從澳門回到中國政法大學不久,在學校支持下成立了澳門研究中心。該中心在澳門回歸祖國之前做了一系列非常有意義的工作。1997年,米健又一次到德國進行專題研究,「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叢書得以醞釀、誕生。1999年,中國政法大學建立了德國法研究中心,2002年,在此基礎上成立了中德法學院,米健挑起院長的重任,全身心投入。
2004年10月,由中德法學院主辦的《法律全球化與共同法發現》大型國際研討會在北京隆重召開,研討會會聚了來自中國、德國、日本以及台灣、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眾多一流的法學專家。這場中西方法律文化碰撞與交流的盛會,正是對米健多年來孜孜以求的治學境界的最好注釋,也是他希望在更廣闊的法學天地中縱橫馳騁所付出的努力。
本文原載於《法制日報》記者 謝慶 陳虹偉

Ⅶ 考研考廈門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和國際法這兩個方向,可以介紹下么
應改革開放形勢的迫切需要,廈門大學法律系在我國較早開展國際經濟法的教學和研究。經原國家教委批准, 1981 年在全國率先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碩士生, 1985 年在全國率先招收國際經濟法專業本科生, 1986 年開始招收國際經濟法( 1997 年後調整為國際法專業)博士生。 1995 年 6 月,原國家教委批准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及台港澳法研究」學科點為全國高校「 211 」工程重點建設項目。 2002 年 1 月,廈門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由國家教育部評為國家重點學科。 2002 年 10 月,「十五」 211 工程建設項目「國際經濟法與海洋法」經教育部專家組評審通過。
1985 年開始,廈門大學持續開設「國際經濟法學」系列課程,包括「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貿易法學」、「國際投資法學」、「國際貨幣金融法學」、「國際稅法學」和「國際海事法學」,作為國際經濟法專業本科生的專業必修課。同時,開設「國際經濟法概論」,作為法學專業和其他本科生的專業必修課或選修課。 1998 年以來,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國際經濟法學」課程作為法學專業本科生 14 門基礎課程之一,而「國際經濟法學」系列深化課程(即「國際投資法學」、「國際貿易法學」、「國際貨幣金融法學」、「國際稅法學」和「國際海事法學」)作為向法學專業高年級本科生和其他專業本科生開放的專業選修課。
本課程教學隊伍所屬廈門大學國際法專業 2002 年由教育部批准為國家重點學科。學術帶頭人陳安教授現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在國內外有較大的學術影響;曾華群教授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選」;廖益新教授入選為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對象」;徐崇利教授獲得「霍英東教育基金高校青年教師獎」;李國安教授在國際貨幣金融法領域取得顯著成果。本課程教學隊伍是以中青年為主、後勁充足且具有良好的團隊精神和協作攻關傳統的學術群體,共 11 人,分別在國際經濟法各主要分支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稅法和國際海事法等學有專長;其中教授(均為國際法專業博士生導師) 5 人,副教授 3 人,講師 3 人,已獲博士學位者 6 人,在職博士生 2 人;平均年齡 41 歲。
本課程教學隊伍一向重視教材建設。 1987 年陳安教授主編的國際經濟法系列專著,(包括《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貨幣金融法》、《國際稅法》和《國際海事法》等 5 部,約 160 萬字),是中國第一套國際經濟法系列專著,也作為當時本校和其他高校的國際經濟法專業本科生的教材。 1988~1991 年和 1996~1998 年,司法部法學教材編輯部先後組織編寫兩套高校法學教材「國際經濟法系列」,本校陳安、曾華群、廖益新教授等分別擔任《國際經濟法總論》、《國際經濟法導論》和《國際稅法》的主編。 1999~2002 年陳安教授總主編的「國際經濟法學系列專著」(含《國際貿易法學》、《國際投資法學》、《國際貨幣金融法學》、《國際稅法學》和《國際海事法學》等 5 部新編本,約 300 萬字)及全國首批統編研究生教材《國際經濟法學專論》是系統研究國際經濟法各分支理論與實務問題的重要研究成果和教材建設,國內高校廣泛採用作為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
民商法
廈門大學民商法學科的教學與研究經歷了80年的歷史風雨,有了80年的積累,如今已經成為中國內地重要的民商法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基地。
廈門大學於1926年設法科之初,民法學就顯示了強勁的教學和科研力量,聚集了陳朝璧教授、柯凌漢教授、周枏教授、李景禧教授等學貫中西的法學大家。30年代,李景禧教授將日文版羅馬《十二表法》譯成中文介紹給中國;陳朝璧先生所著《羅馬法原理》(1937)被當時國內各大學採用作教科書。陳朝璧教授著《中比通婚中的國際私法問題》(1933)、《英美法原理》(1948),李景禧教授著《法學通論》(1935)、《法學教程》(1940)、《國家與法權基礎理論》(1956…
以下是考研參考書目
初試參考書目: 除法律碩士外各專業: 1、《法理學》(第三版),張文顯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 2、《民法》(第二版),柳經緯主編、朱炎生副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7年。 3、《憲法學原理》,朱福惠主編、鄭瓊現副主編,中信出版社,2005年。 4、《刑法總論》,陳立、陳曉明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 法律碩士專業: 專業基礎課、綜合課為全國聯考科目,參考最新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考試指南》。 復試參考書目: 民商法學專業: 1.《民法總論》(第二版)、《債權法》(第二版)、,柳經緯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年; 2. 《中國物權法教程》,江平主編、費安玲副主編,知識產權出版社,2007年3月版; 3.《商法》(上下冊)(第三版),柳經緯主編、劉永光副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 4.《婚姻家庭與繼承法》(第二版),蔣月、何麗新著,廈門大學出版社,2005; 5.《知識產權法》,丁麗瑛著,2002年; 6.《民事程序法》,齊樹潔主編,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年; 徐國棟 朱泉鷹 柳經緯
Ⅷ 廈門大學國際法學專業的研究生導師有哪些啊
陳安,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會長、中國政府根據《華盛頓公約》遴選向「解決投資爭端國際中心」(ICSID)指派的首席國際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法學會顧問等。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法理、國際投資法、國際經濟合同法、國際仲裁法等領域的科研和教學。撰寫和主編的主要著作有《國際經濟法》、《國際經濟法總論》、《美國對海外投資的法律保護及典型案例分析》、《ICSID述評》及《MIGA與中國》等25種,合計約1.100餘萬字。
曾華群,法學博士,教授,國際法專業博士生導師,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層次人馴。兼任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大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廈門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理論、國際投資法、歐洲聯盟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教學和研究。
廖益新,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法學院院長,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福建省法學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廈門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仲裁員、廈門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等職。研究方向和領域為國際經濟法、國際稅法和經濟法。
徐國棟,教授,廈門大學法學院羅馬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研究會理事,主要從事民法典基本理論、羅馬法的研究。
柳經緯,教授,法學院副院長兼法律系主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理事,廈門市檢查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民商法及海峽兩岸民法的比較研究。
齊樹潔,教授,中國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民事訴訟法及海峽兩岸民事訴訟法的比較研究。
朱崇實,教授,廈門大學副校長,中國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理事,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主要從事金融法、投資法的研究。
陳立,教授,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主任,福建省刑法學會副總幹事,廈門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執業律師。主要從事中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經濟刑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徐崇利,男,1966年生,浙江平陽人,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國際經濟經濟法學會理事兼副秘書長,美國坦普爾大學法學院福布萊特訪問學者,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及國際私法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Ⅸ 廈門大學民商法研究生導師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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