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導師吳春明被指猥褻
㈠ 女子浙大博士跳樓身亡,生前遭導師性騷擾,有證據嗎
伴隨著疲憊感的,是曉月開始疑神疑鬼,她告訴毛女士,總覺得學校里的人知道了戴某對她做的那些事,因為每次曉月一走近同學,同學們就不再聊天,好像在避開自己。
2017年3月到8月期間,曉月去日本做訪問研究,回國前,曉月在跟母親的通話中第一次提到“死”的字眼,崩潰大哭,覺得自己難以逃脫戴某的關系圈。毛女士勸女兒,“再有幾個月就畢業了,離開戴某的關系圈是自然的事,不要害怕。”隨後,2017年9月10日,曉月得知前男友結識新女友,當晚情緒明顯異常並產生幻覺,與母親通話中,問毛女士“為什麼你的腿被鋸了不告訴我?”
9月12日,曉月在老家一所精神病醫院被確診為輕度抑鬱,後因為持續規律服葯,曉月病情不斷好轉,但在2018年6月27日,臨近畢業,曉月抑鬱症復發。
7月2日,毛女士和丈夫到浙江大學,和女兒一起辦了畢業手續,當晚回家後,女兒不敢脫褲子上廁所,說怕戴某過來強奸她。整夜也睡不著覺。幾天後,曉月在新鄉市一家精神病院確診為中度抑鬱、輕度偏執和焦慮。
毛女士回憶,女兒曾告訴自己,抑鬱症復發是因為戴某又說了刺激人的話。當時毛女士以為,離開戴某自然就能正常生活,而直到曉月去世,她才意識到,隱忍沒有解決任何問題,他們決定舉報戴某曾經的行為。
一開始只是給教育部提交材料,之後與浙大成立的調查組交涉,但當這些方式都沒有得到可以確證戴某曾性騷擾過曉月的結論。在調查組也幾乎不再回應家屬的電話後,今年8月16日,距離曉月去世兩年多後,毛女士在微博上實名“曝光”戴某。
毛女士表示,女兒曉月從小乖巧,勤奮,成績沒有低於第二名的;初三那一年,曉月一直是學校第一名。2014年,曉月在浙大獲得碩博連讀資格,在研究生導師張國平的引薦下,她轉為浙大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戴某的開門弟子。
在後來的師弟師妹眼中,師姐曉月有些內向,“安靜、話很少,被公認科研能力強”。
和曉月同實驗室的學生沈林說,戴某的幾個學生中只有曉月會做生物信息分析,個人能力比較突出。如果學術上有問題,後輩們也會找她求助。
戴某,這位36歲就評上教授的年輕老師,與學生們的相處並不愉快。沈林形容他是一個控制欲很強的人。戴某的一位研究生也說,實驗上的一些小事沒有做好,也會遭到戴某責罵,這是經常發生的事情。
拋開溝通方式,僅就學術指導而言,也有學生覺得戴某算不上合格導師。戴某一位不願透露具體信息的學生表示,一方面,戴某給學生分配任務後會不停施壓,另一方面,卻不給學生們系統的指導。“比如說種一顆麥子,他只需要學生學會播種或者澆水,但是整個麥子在成長過程中,什麼時候播種、澆水的時候有什麼注意事項、什麼時候種子容易受損,他不會系統教這些東西。在這個過程中,你只需要把體力工作做完,換句話說,學生是他科研工作中的一個螺絲釘,一個流水線工人”。在這種情況下,戴某指導的研究生,幾乎都曾因為論文不達標而延遲畢業。
沈林說,戴某門下有兩位博士,除了曉月,另一位博士在博三時轉入其他導師門下。還有一位研究生李某,與戴某徹底鬧掰,最終在沒有戴某指導的情況下畢業。
實際上,曉月因為個人能力突出,是同門中在學術上與戴某關聯最多的一個學生。曉月在讀博期間發表的兩篇重要論文,戴某分別是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沈林也說,戴某最近幾年論文的主要合作者就是曉月。
在微博公開曝光戴某之前,毛女士一家人也嘗試過其它辦法。他們整理了一份與曉月自殺相關的材料發給教育部,2018年8月1日,材料從教育部轉到浙江大學。隨後,8月的某天,一行四位男士自稱是浙江大學的調查組人員,到長垣縣見了毛女士及其家人。
2018年10月29日,浙江大學調查組負責人通過電話口頭傳達了對戴某的初步調查結論——舉報信中的具體內容,戴某本人全部否認,沒有發現戴某對曉月存在騷擾行為的確鑿證據;戴某寫給曉月的保證條屬實,但無法指向具體的騷擾行為等內容。
毛女士不接受這樣的結論,又整理新的材料發給教育部,同時向浙大調查組申請與戴某當面對質。2019年9月22日,浙大調查組人員、戴某以及毛女士一家,在河南鄭州見面。但戴某和毛女士家人各執一詞,直到最後,也沒有互相同意的解釋。
實際上,在給教育部發舉報信之前,2018年7月25日,毛女士電話聯系過戴某並錄音,想從戴某口中得到他當年給曉月手寫保證條的原因。戴某沒有直接回答,次日發微信回復毛女士,手寫保證條是因為2017年那篇基因組的論文,他將曉月署名第二作者,曉月不開心。毛女士不相信戴某的說法,因為基因組的論文2017年3月投稿,6月返修,8月才被接收,期間戴某可以在任意時間段修改署名,為什麼要在2017年2月手寫保證條?
這個疑問,在去年9月的那次見面中又被提出,得到了戴某同樣的回復。至於為什麼要在保證條中使用“欺侮”二字,戴某回復是筆誤,當時沒考慮那麼多。戴某告訴毛女士家人,“我和曉月互相之間很信任,她是我第一個學生,我肯定對她更好,她鬧鬧小脾氣我也會包容她。”類似的疑問,毛女士還有很多。
毛女士近日在微博曝光戴某後,8月28日下午,浙江大學調查組人員聯系毛女士,稱學校正在組織復查工作,您(毛女士)如果有新的證據,請及時提供給我們。
㈡ 臨沂刁守永
介紹幾位:來
復旦大學古建園林自 文物學博士生導師蔡達峰
考古學博士生導師陳淳
中國書畫史博士生導師沃興華
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陸建松;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博士生導師、北方民族考古研究所所長魏堅;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新疆考古博士生導師王炳華;
中央民族大學人類學與博物館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土家文化研究院院長潘守永;
廈門大學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吳春明
㈢ 昨天我遇到一個女博士生導師,可年輕了,我開始不知道她是博士生導師,覺得她漂亮就跟著她,後來她去了頒
首先有這個姓但不讀chong而是zhong四聲或hui四聲,三個蟲疊一起讀chong是蟲的繁體,一堆蟲是什麼?不過既然她喜歡你叫蟲蟲那就叫蟲蟲唄~
㈣ 教育部怎麼回應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的
針對近日發生的高校教師性騷擾學生事件,1月16日舉行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續梅表示,教育部的態度始終是非常堅決的,對觸犯師德紅線、侵害學生的行為堅持零容忍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我們絕不姑息。
大多數人對於性騷擾其實是缺乏認知的,因為很多性騷擾受害者選擇了沉默。
據2017年3月發布的《中國大學在校生和畢業生遭遇性騷擾狀況調查》顯示,每發生100起性騷擾事件,只有不到4起的當事人會報告學校或者警察。
那麼為什麼中國高校大多數的性騷擾受害者都選擇了保持沉默?或者是像北航事件中的舉報者一樣時隔多年才站出來指控性騷擾者?
「北航教授性騷擾案終於給受害者一個交代,但遺憾是,還有千千萬萬如羔羊般沉默的受害者不敢說出真相,這不僅僅因為怯懦,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對女性性權利的保護機制相當匱乏。」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銀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道。
《婦女權益保障法》對禁止性騷擾作出了首次規定,《刑法》的第二百三十七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都對遭到性騷擾的女性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護。
但是,「校園性騷擾在罪名的認定上仍然存在空白。」王優銀告訴記者,並且這些規定對性騷擾也缺少進一步的法律解釋,是否自願,無法從被害人有沒有激烈反抗來斷定;再者,校園性侵案以及其他權力關系性侵案的調查和取證都困難重重,不管取證還是定罪,都有很大難度,僅憑被害人個人陳述很難定罪。
除了保護機制的匱乏,有媒體評論員還表示,高校性騷擾受害者不敢發聲也與其當時所處的環境和地位有很大關系。中國教授在學生面前擁有毋庸置疑的權力。另外,中國社會彌漫的性恥感文化和譴責受害者文化,也使得很多女性在遭到騷擾後不願意說出口。
遲來的「中國版Me too」還需要打破多少沉默?
「性騷擾問題在中國已經是很嚴峻的問題。」北航事件舉報者羅茜茜曾對媒體表示,自己很欣慰自己可以做一個鼓勵其他遭遇不平等待遇的中國女性的發聲者。
此次北航女博士的勇敢發聲,讓眾多媒體直呼「中國的Me Too要來了嗎?」。
當然,北航這一次在處理高校教師性騷擾的問題上是果斷、堅決、凌厲的,沒有讓公眾失望,可以說打破了中國「高校性騷擾」的集體沉默。
但是,回顧此前媒體曝出的中國高校性騷擾事件的後續處理,多是不了了之。
據了解,從2014年至2017年,媒體公開報道過的13起高校教師性騷擾事件中,有部分案件學校給出了處理結果,但還有三分之一最終沒有被追問。
更有媒體報道稱,2014年誘奸女學生的廈大教授吳春明、2016年對女學生「茶館下葯」的北京師范大學S教授在被撤去教職後,仍然在高校內擔任圖書館工勤人員一類職位。
這不禁讓人發問,背後還有多少沉默需要打破?
「中國對教師的管理,多是道德規范要求,法律介入程度較小。」南京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講師姚榮擔心,北航事件中最終只能像此前其他事件一樣,只是推動教育部再設置一些教師道德的「紅線」。
王優銀也認為,防止校園性騷擾的發生,需要進一步完善性騷擾條款的規定,通過法條進一步確定性騷擾定義,明確責任主體。另外,高校方面也應當摒棄公關應對性騷擾事件,應以積極的態度給與受害者回應,在高校內部建立對女性的保護機制。
㈤ 教授被指性騷擾女博士致其輕生,為何浙大回應證據不足
有關新聞報道一則消息引發了眾多網友的憤怒。在2018年的七月份,浙江大學的女博士王某跳樓自殺了,到今年8月17日,他的母親發了長微博,表示女兒生前有可能是遭到他的導師戴某性騷擾,所以才導致王某精神抑鬱,最後心理崩潰。跳樓自殺。而2018年的8月27日,浙江大學的黨委和校班處發文表示,對於王某的也是校方一直都在關注著,並且處理這件事,最難的地方在於這件事沒有辦法取證,所以才一直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
王某的母親毛女士也表示,最早是在2016年的時候,王博就將自己被導師性騷擾的經歷告訴了母親。此後在連續兩年裡戴某,在有妻子的情況下,還是曾經多次以不同的形式對王某進行性騷擾。甚至還有可能公開炫耀過,這讓王某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不斷的自我封閉,最終患上抑鬱症。以至於在後來王某在拿到畢業證書甚至已經准備好入職事宜之後,在2018年7月21日,她離他家半個小時之後,還是選擇了從高樓上一躍而下,跳樓身亡,結束了她自己年輕的生命。
浙大的這種拖拖拉拉行為也讓網友表示非常的憤怒以及惡心。在最近幾年高校里有教師發生性騷擾的事件在越多。也希望以後學校以及有關部門在對於這方面的管理要加強。避免以後再有這種事情發生。
㈥ 你遇到過的最變態的博士生導師是怎樣的
我表姐來的男朋友,博士一開學源就討論畢設。然後他說他們那裡一個男生知道老師取得題目直接想哭,做出來就可以得諾獎了😂️😂️😂️
㈦ 吳春明的人物經歷
1983-1990年,廈門大學人類學系考古專業學習,學士、碩士學位;
1997-2001年,廈門大 學歷史系中國古代史專業學習,博士學位;
1998年7-10月,香港中文大 學中國考古藝術研究中心訪問學者;
2006年9月—2007年7月,美國魯斯獎學金夏威夷大學人類學系訪問學者;
2008年8—9月,台灣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訪問學者;
2012年8月—2013年7月,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學社訪問學者。
1990年廈門大學人類學系助教
1991年超前破格講師,1995年歷史系選優副教授,2000年教授,2002年博士生導師,2013年特聘教授。
1993年廈門大學人類學系考古教研室主任
2004年海洋考古學研究中心主任
2009年考古人類學實驗教學中心主任
2012年考古學博士後流動站負責人。
2003年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評審專家
2003年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榮譽研究員
201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文物與博物館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
2011年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咨詢專家
201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
2013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考古學)學科評審專家。
2004年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會長
2007年閩台傳統文化研究會副會長
2008年中國考古學會理事
2013年福建省文物博物館學會副會長。
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國際良渚研究中心(浙江)等客座研究員及中國海洋大學(青島)客座教授,中國民族學會漢民族研究會理事、中國百越民族史研究會理事兼副秘書長 。
2015年12月,當選中國考古學會新石器時代考古專業委員會委員。
㈧ 博物館學專業研究的著名博士生導師有哪些
介紹幾位:
復旦大學古建園林 文物學博士生導師蔡達峰
考古學博士內生導師陳淳
中國書容畫史博士生導師沃興華
復旦大學文物與博物館學系教授陸建松;
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博士生導師、北方民族考古研究所所長魏堅;
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新疆考古博士生導師王炳華;
中央民族大學人類學與博物館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土家文化研究院院長潘守永;
廈門大學考古學與博物館學專業博士生導師吳春明
㈨ 吳春明的人物事件
2014年7月10日,一篇稱廈大人文學院歷史系考古專業博導吳春明長期猥褻誘奸女學生的博文在網上瘋轉。被指長期猥褻誘奸多名女學生,甚至有女學生因此割腕。而其所在的歷史系迅速作出回應要求校方給說法,被網友稱為「院系倒逼校方給說法」。
7月12日,廈門大學就廈大教授被指誘奸多名女生發表聲明,表示收到有關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學校在接到舉報材料後立即成立專門工作組,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展開調查。調查期間,已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學校對師德師風問題零容忍,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2014年7月14日,廈大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老師告訴向媒體透露,廈大老師們傳言,「從學生在網上發的第一封信,學校就很緊張,找了吳春明,問他給學生承諾什麼沒實現」,然而吳春明「連睡幾個都沒搞清楚」,他自己也「承認了和女生開房的發票在國家課題里報銷」。
2014年10月13日,當事女生首次接受采訪,稱曾與其三次開房,「向學院反映之後,學院犧牲學生的利益去保全吳,而這種默認的態度導致吳春明有恃無恐,在辦公室肆無忌憚」「他之前在辦公室的時候,曾經拿出來過安全套,希望我和他在辦公室發生性關系」。此外,從未公開身份第三名受害者也公布了一系列重磅證據,吳春明與學生的聊天記錄,簡訊來往直指吳春明性騷擾。 2014年10月14日21時30分,經過三個月的多方取證和深入調查,查明吳春明與一名女研究生多次發生不正當性關系,並對另一名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
吳春明利用師生關系與女學生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和對女學生性騷擾,嚴重違背作為一名教師應有的基本職業道德和操守,敗壞了師德師風,嚴重損害了教師隊伍整體形象和職業聲譽,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損害,產生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廈門大學官方表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給予吳春明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廈大還表示,吳春明事件對學校的聲譽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全體師生和廣大校友都深感痛心。學校將引以為鑒,改進工作,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營造更加風清氣正的育人環境。對違反師德師風的言行,學校將繼續堅持零容忍,一經查實,堅決處理,決不姑息。 2014年10月14日,廈門大學校向社會公布對吳春明處理情況的通報,引起社會較大關注。在此,對廣大師生、校友及社會各界的關注表示感謝,並對社會公眾和媒體關切的幾個問題作如下說明。
一、關於三個月的調查工作: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整個案件辦理分為受理、初核、立案、調查、審理等階段,歷時三個月。
7月10日,學校收到「有關人文學院歷史系吳春明教授師德師風問題」的匿名舉報,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學校發布聲明,調查期間中止吳春明的研究生導師資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導研究生。此後,調查組多次聯系舉報人,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
7月13日—8月3日,學校通過各種渠道與方式,設法與舉報人取得直接聯系。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證據,提取證言、證詞及其他有關證據。
8月4日,調查組接到另一名舉報人寄來的舉報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調查。調查組對舉報材料逐項核實,並開始約談有關證人提取證言、證詞,包括趕赴外地調查取證。
從8月15日開始,學校審計部門對其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
9月23日,約談最後一位證人,形成調查報告,案件移交審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審理組對立案依據和調查組移交的全部證據材料、對被舉報人的責任認定和處理建議等逐項審理,並開展補充調查工作。
9月28日,審理結束,進入黨政紀處理程序。
10月11日,學校做出處理決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層幹部通報,同時向社會公布。
二、關於舉報吳春明將涉事酒店開房發票在科研經費中報銷的問題
調查組委託學校審計部門對吳春明2001年以來科研經費列支情況進行專項調查,未發現吳春明將涉事酒店的開房費用在其科研經費中報銷的情況。
如有新的線索和情況,歡迎向我校舉報。衷心感謝並一如既往地歡迎社會各界對我校各項工作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