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老師受賄
1. 大學期間班導師受賄怎麼辦,想舉報班導師受賄的問題,太惡心了
導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受賄,數額較大,則涉嫌違法犯罪,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
2. 老師受賄怎麼辦
賄賂是針對國家公務員來講的,老師又不是公務員,這種情況不能算是受賄。
至於老師受了東回西就讓誰通答過了,其實沒有這么簡單吧。現在社會上權錢交易,權物交易的確很多,但不至於這么明目張膽吧。學校也畢竟會有制裁的。
建議,先弄清情況再說。真有這種情況發後,當然可以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了。
3. 大學老師受賄該向什麼部門舉報
1、應當向人民檢察院舉報。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十八條【職能管轄】內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容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4. 大學老師受賄的問題怎樣杜絕
哇
這問題不好解決也無法杜絕
大學已經是半個社會,老師也是人,看看現在的官員把,看看現在的社會風氣吧
你可以換位思考,如果你是當事人,你能承受住誘惑嗎
5. 大學老師受賄貴誰管
別亂說,不要撲風捉影。
如果你有確定的證據,可以控告、舉報,向檢察院,該校紀檢部門控告。
一般的大學,教育局管不了吧。
6. 現在學校老師受賄該向什麼部門舉報
1、投訴村幹部貪污、受賄問題,應當向檢察院舉報。2、《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3、村幹部屬於從事公務的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的解釋: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協助人民政府從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屬於刑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一)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管理;(二)社會捐助公益事業款物的管理;(三)國有土地的經營和管理;(四)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管理;(五)代征、代繳稅款;(六)有關計劃生育、戶籍、徵兵工作;(七)協助人民政府從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員會等村基層組織人員從事前款規定的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適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條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條和第三百八十六條受賄罪的規定。
7. 老師受賄犯法嗎高懸賞
不犯。但是可以給予學校內部的處分,如警告,降職等。因為他是屬於學校的公職人員。
但是如果受賄數額達到了5000以上,國家機關將會依法立案,如果查明後真的是受賄,將會定罪量刑。
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應予立案:
1、受賄數額5000元上;(註:具體數額標准只要行人人受賄數額累計達5000元上應當立案偵查)
2、受賄數額滿50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
(1)因受賄行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人造成惡劣影響;
(3)強行索取財物。
(註:所謂人受賄數額滿5000元指人受賄數額接近該標准且已經達該標准80%上,即人受賄數額達4000元上,應當注意對於人受賄數額達4000元上滿5000元。必須同時具備上述三種情形之檢察機關才立案追究行人刑事責任)
構成以上數額標準的就可以判刑了。
(7)大學老師受賄擴展閱讀:
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對貪污罪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因此,根據情如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2、個人貪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3、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污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貪污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8. 大學老師受賄,極度震驚與心寒!
我倒是認為很正常,
9. 老師受賄怎麼處理
當然,舉報事實存在,無論受賄情況是否嚴重,只要構成受賄事實,那麼最少老師教師資格是會被取消的。
當然,具體還要分析,該老師是屬於職務犯罪還是其他,如果構成了刑事案件的要求,該人以及行賄人還會受到懲處。
10. 大學老師受賄告哪裡
檢察院反貪局,或到學校所在地紀委反映即可。
但一定要有證據,實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