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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教授

發布時間: 2021-02-05 09:40:23

Ⅰ 中國近代著名民法學家

王澤鑒先生一來九三八年六月二日生源,台灣台北人。前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成功高中畢業,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碩士。在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學習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公費留學,後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至慕尼黑大學,師承德國著名法學家卡爾·拉倫茨(Karl Larenz)教授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於1968年獲該校法學博士學位。隨後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講授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比較民法等課程。

Ⅱ 《民法學》課程主講老師是誰

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專學民商法屬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婚姻家庭法研究所執行所長。兼任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房地產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土地學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顧問、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獲得過國家教育部頒發的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主要研究領域有民法總論、商法理論、物權法、債與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會保障法等。

Ⅲ 中國民法學的最好的人

中國民法學的最好的人是王利明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黨員,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1988年,王利明赴美國密歇根大學,在美國著名的財產法教授歐林·布勞德的指導下,專攻英美財產法和侵權行為法。王利明一邊如飢似渴地廣泛學習,一邊思考美國作為全世界最發達的國家這一,它的法律制度對中國的法制建設在哪些方面值得學習和借鑒?
1990年1月學習期滿後,王利明謝絕了一些美國朋友的挽留和勸告,按期回國。回國前,他做了兩件事情:一是利用積攢的生活費買了3箱英文書籍回國後送給系資料室;二是在密歇根大學法學院用英文作了一次報告,介紹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法制建設、法學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巨大成績,增進了參加會議的美國學者和學生對中國的了解。
1998年8月,王利明受教育部的委派.以高級訪問學者的身份前往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進修。離上一次赴美學習,近10年過去了,一個高速發展、開放自信的中國已經屹立在世界的東方,王利明也不再是10年前那個初出茅廬的青年,已經成為國內法學界公認的民法學研究的專家。
在美期間,王利明應邀到耶魯大學等著名大學講學,出席各種學術活動。這次,他的研究觸角伸向了國內法學界十分關注的司法改革領域。在哈佛大學圖書館和東亞法律研究所的研究室里,王利明花費了很長時間對憲政和司法制度、審判方式、程序制度進行思考和理解,回國後出版了《司法改革研究》一書,對我國司法體制改革的目標、原則、方式、方法等問題作了系統闡述。直到現在,這本書仍然是司法體制改革領域的代表作。

Ⅳ 中國民法屆的泰斗

要說泰斗,民國時候的王寵惠和鄭天錫兩位先生,是中國近代法學的奠基人。
1949年以後,中國的大陸法地區法學研究就分為大陸和台灣兩支。
台灣的民法泰斗是史尚寬,當然史先生也是比較法和法制史權威,論及學術成就和國際影響,大陸甚至少有人能與之匹敵。台灣與史尚寬先生齊名的還有王澤鑒等先生。
至於大陸,新中國民法學的奠基人是佟柔先生,也是王利明教授的老師。他的學生王利明是法學界著名的青壯派和後起之秀。
江平先生是法大元老,也是著名的賀衛方先生的老師。於中國的法學教育和法制進程貢獻良多。馬克昌先生去世之後,已經鮮有能與江先生齊名的名教授了。
梁慧星先生是我任務學術成果最為豐碩的民法學家。並且積極入世,參與了合同法和物權法等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極大的推動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健全。
其實排出大師的一二三並不重要,向大師們學得一些皮毛有益於社會才是最重要的吧

Ⅳ 中國最好的民法教授

張文顯吧! 我們民法教材的 作者!

Ⅵ 中國現在比較有知名度的民法教授有哪些

民法應該要數人大的王利明教授了。 因為國家的民法研究中心在人大,而王利明教授又是人大民法的帶頭人。

Ⅶ 中國民法學的泰斗有哪些有哪些經典著作

中國民法學的泰斗有:

1、江平(1930—— ),最負盛名的民商法專家,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負責人,被譽為「中國民法三傑」之一。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寧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北京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導師。

2、梅仲協

梅仲協 (1900-1971) 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國巴黎大學法學碩士,1933年後在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前身)和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民法講席,曾任中央政治學校法律學系主任,抗戰期間重慶東吳大學教授。

3、謝懷栻

謝懷栻,男,漢族。湖北省棗陽縣(現為市)人。1919年8月15日生。1938年在重慶入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律系,1942年畢業。次年參加高等文官考試司法官考試合格。

1944年後歷任重慶、台北、上海各地法院推事。1948年任上海國立同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大夏大學教課,講授民法、民事訴訟法。

1979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員、研究員,擔任過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於1988年退休。



4、佟柔

佟柔(1921年6月20日——1990年9月16日)男,滿族,遼寧省北鎮縣人,中共黨員。生前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專業博士生導師。

國內法學界,尤其民法學界,公認佟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或「泰斗」。

日本有的法學家譽其為「中國民法之父」,美國有的法學家稱他是「中國民法先生」。

5、史尚寬

史尚寬先生(1898—1970),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於1898年農歷元旦,性厚重而穎悟,十一歲能文章,十五歲留學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學校而東京帝大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

史尚寬先生的「民法全書」對民國的立法時間產生了重大深遠的影響,對後世的法學的研究也具有深遠的意義。

中國民法學經典著作:

《民法要義》、《公司法概論》、《公司法教程》、《國際私法新論》、《中國票據法釋義》、《法學緒論》、《中國司法大辭典》等。

Ⅷ 中國當今的民法學者中,誰最厲害

王利民,男,1959年7月生,吉林省梅河口市人。
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王立民教授
法學博士,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專業學位教育學院副院長、法律碩士教育中心主任。大連市社會科學院特邀研究員。遼寧經濟社會發展決策咨詢專家組專家。2009年首屆「遼寧省傑出中青年法學專家」。2010年第五批「大連市優秀專家」。
1979年全國統一高考吉林省通化地區文科成績第一名。1983年本科生畢業於吉林大學歷史系,1986年6月碩士研究生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2006年取得大連海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86年7月至2002年2月期間,在東北財經大學法律系任教,曾擔任該校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所長,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主持工作)。2002年3月起任教於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2002年11月,國家教育部民法骨幹教師培訓班學習。2006年4月任大連海事大學專業學位教育學院副院長主管法律碩士教育工作。2007年7月,美國肯尼索州立大學培訓學習。

研究領域
民商法學,包括外國民商法學、國際私法學和比較民法學,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民法學、國際私法學(比較私法)和民法哲學。
教學情況
講授民法總論、羅馬法學、知識產權專題、民商法原理(研究生);民法學、外國民商法學、合同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經濟法學(本科生)等課程。培養研究生共10人。

Ⅸ 一直對民法很焦慮,不知道跟哪個老師學習比較好有推薦的嗎

張翔老師。民法在法考的八大學科中可以說是基礎學科,學好是很重要的。民法張翔老師是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同時張翔老師也在厚大法考主講民法。講課條理清晰,通俗易懂,內容明確,難點透徹,可以聽聽老師的課哈。

Ⅹ 鍾秀勇提到的中國大陸民法學的最好的王毅是誰

一、鍾秀勇提到的中國大陸民法學的最好的是王軼教授,是梁慧星最為出色的學生。王軼,河南鎮平人,民法學博士、教授 、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二、主要著作有:

1、《物權變動論》,王軼,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2、《民法原理與民法學方法》,王軼,法律出版社,2009年11月版。

3、《新合同法原理與案例評釋》,王軼(副主編),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合同法新論·分則》,郭明瑞、王軼,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5、《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王軼,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10)民法教授擴展閱讀

一、鍾秀勇,國家司法考試業內名師,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學博士,主編《民法》系列教材,2016成立北京瑞達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北京瑞達成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獨家簽約主講教師。著有《三校名師講義》等法考培訓教材。

二、我國迄今為止的民法學研究,在總體上呈現出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過分側重製度性研究,並且在進行制度性研究的過程中過分依賴法律的邏輯分析方法,由此導致了以下兩個典型的缺陷:第一個典型缺陷是「自說自話」;第二個典型缺陷是「自我封閉」。

三、民法學界必須要致力於建構以下兩個學術平台:其一,民法學界應當致力於建構中國民法學內部的學術平台,民法學者對相關問題所進行的討論,能夠進行有效的交流和溝通,能夠進行有效的批評和檢證。其二,民法學界應該建構起民法學與民法學以外的其他法學學科,與社會科學乃至自然科學進行良性溝通和交流的學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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