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博士點導師基金
Ⅰ 計建炳的介紹
計建炳(1959~),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現任浙江省「化學工程與技術」重中之重一級學科化學工程方向負責人、浙江省生物燃料利用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主任、浙江省首批重點科技創新團隊校方負責人、浙江省高校創新團隊負責人、浙江省「十二五」新能源重大科技專項專家組副組長、浙江省石油學會副理事長、浙江省化工學會常務理事、全國生物柴油行業協作組副理事長(特聘教授)、科技部生物質能源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常務理事,《高校化學工程學報》編委;獲「新世紀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被評為浙江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科技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主要從事生物質能源化工、超重力技術和化學分離工程技術等方面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承擔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省重大科技專項等30餘項省部級科研項目。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二等獎6項;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SCI、EI索引收錄50餘篇;獲授權美國專利1項、中國發明專利25項;參編《現代塔器技術》(第二版)和《塔器》等專業書籍。

Ⅱ 陳意雲的介紹
陳意雲,男,1946年生,教授,博士生導師。1965年上山下鄉當13年農民,1980年專科畢業於中國科大,1982年12月在上海華東計算所獲碩士學位。1983年到中國科大計算機系工作,1989年去美國芝加哥大學訪問兩年。1994年-2000年兼任科大恆星公司總經理,2000年開始兼任科大恆星公司董事長。主持完成了三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和一項教育部博士點基金項目,正在進行的有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它項目。

Ⅲ 博士點基金是否屬於國家級基金
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屬於國家級項目,盡管很多高校不認,但是認與不認都是國家級的。中國博管辦池蓮子老師在講座中特別提到過,博士後基金屬於國家級。 至於博士點基金,就不知道了,如果是教育部的那個博士點基金,肯定是省部級了。
Ⅳ 莫洪憲的人物簡介
莫洪憲,女,1954年9月出生於湖北省武漢市,漢族,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共黨員。1984年9月-1986年7月留學於南斯拉夫貝爾格萊德大學法律系,並獲法學碩士學位;1997年於武漢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師從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先生。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大學法律系作訪問學者。先後到美國、英國、法國、愛爾蘭、、德國、日本、韓國、泰國、越南、菲律賓等國家及我國台灣、香港、澳門地區參加學術會議和訪問交流。
她主要從事犯罪學、刑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多年來堅持在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學的第一線。她注重教學改革,主持的「臨床法學教育」試驗課程,受到國內外學術同行的關注,曾連續三次榮獲武漢大學本科教學一等獎,並與人合作於1997年榮獲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和湖北省教學成果一等獎。她潛心研究、具有前瞻性的代表作《有組織犯罪研究》出版後,被有關著名學者稱為「填補了我國有組織犯罪研究方面的空白」, 在法學界和司法部門中得到了較大反響。因而,她1997年8月應邀出席了在俄羅斯聖彼得堡召開的「國際反有組織犯罪對策」學術研討會,並作主題發言;1998年應澳門政府司法官培訓中心邀請前往專題講學並承擔澳門地方政府基金項目「澳門黑社會組織犯罪研究」;1999年應日本慶應大學和日本警視廳邀請前往作「中國有組織犯罪研究」的專題報告和進行學術交流;2000年應香港中文大學邀請、2003年應美國律師協會邀請進行學術訪問和專題講學。
她參與撰寫了十幾部學術著作,其中主編的有:《犯罪學概論》、《澳門有組織犯罪研究》、《刑事被害人權益救濟理論與實務》、《未成年人權益救濟理論與實務》、《金融犯罪司法實務及預防對策》(副主編)、《各國刑法比較研究》(副主編)等。此外,她先後在《國外社會科學》、《日本警察學論集》(日文)、《刑法論叢》、《法學評論》等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百多篇。近年來,她先後主持承擔了國家社會科學研究基金項目《重大刑事案件趨升的原因和對策》、《醫事刑法問題研究》,教育部博士點基金項目《有組織犯罪研究》、司法部課題研究項目《加入(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對我國的影響》等重大課題研究。其著作《有組織犯罪研究》,1998年和2000年分別榮獲武漢市第六、七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0年榮獲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2001年被評為全國優秀教師。
她注重將法學理論運用到司法實踐,積極參與湖北省和武漢市的社會服務、司法咨詢工作,兼任了湖北省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湖北省婦聯法律顧問;武漢市公安局打擊經濟犯罪高級法律顧問;武漢市金融法律專家咨詢小組顧問等職,經常參加公、檢、法及政法委組織邀請的疑難案件咨詢服務、省、市婦聯組織的義務法律咨詢服務,多次為省市司法、婦聯、青年團幹部舉辦有關法學專題講座。
繼萬鄂湘教授之後,莫洪憲教授兼任全國首家法律援助機構——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的主任。自1992年該中心成立以來,她與全體志願者一道,為廣大社會弱者提供義務法律服務,接待咨詢約四萬人次,回復信件近三萬件,電話咨詢約三萬次,代理訴訟案件達九百餘起(其中絕大部分勝訴),為社會上最需要法律保護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承擔「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責任,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幫助受虐待的婦女走上自立之路;為意外致殘的孩子爭得寶貴的賠償;幫助盲人找到安居之所……。在她的帶領下,該「中心」將法律援助這一公益性活動與教學科研緊密結合起來,不僅為武大法學院的學生提供了社會實踐的基地,促進了法學教學的改革和法律人才的成長,而且探索了如何對我國的社會弱者實行切實有效的法律援助的一條新路。由於社會效益顯著,該「中心」先後被國務院、中宣部、團中央和湖北團省委授予「全國扶貧助殘先進集體」、「全國首屆青年志願服務傑出集體」和「全國青年志願者活動示範點」等光榮稱號,美、法、德、加、日、英等國的教授學者紛紛前來中心參觀、訪問。她本人由於在維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工作成績突出,2000年被武漢市市政府授予「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傑出公民」稱號。

Ⅳ 潘金龍的簡介
潘金龍,東南大學土木工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負責和參與國家自然基金青年基金、國家973重大基礎研究計劃、江蘇省自然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新教師)、建設部重點科研項目、教育部骨幹教師項目、香港研究資助局基金項目等共10餘項。現為RILEM Technical Committee委員,國際土木工程FRP學會的會員,中國材料學會會員,ASCE Journal of Composites for Construction,Journal of Engineering Structures,Advances in Civil Engineering, Journal of Materials and Structures等學術期刊的審稿人。2009年入選東南大學優秀青年教師資助計劃。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論文40餘篇。

Ⅵ 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以下簡稱博士點基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博士學科點的建設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規定,結合博士點基金管理工作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博士點基金來源於中央財政專項撥款,用於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工作,並優先資助具備以下條件的課題:(一)學術思想新穎、創新性強,有重要科學意義或重要應用前景的研究課題;(二)促進新學科、新專業的形成與發展以及加速高等學校重點學科點建設和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的研究課題;(三)促進學科間滲透,開拓邊緣學科和交叉學科的研究以及有利於發揮高等學校優勢的跨學科聯合研究的課題。
第三條博士點基金依照依靠專家、發揚民主、公正合理、擇優資助、專款專用「的原則進行資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須符合本辦法及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的要求。
第四條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辦公室(以下簡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在教育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管理博士點基金。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按年度發布博士點基金優先資助領域;編制基金經費總預算和總決算;組織課題的申請、評議,提出資助課題及其經費預算;編制計劃管理費預算;監督檢查資助課題的執行情況和經費管理、使用情況;年度總結和課題驗收;建立健全專家評審系統等。
第五條博士點基金資助分為面上課題、優秀年輕教師課題和重點課題三類。面上課題用於資助高等學校中在科研第一線工作、經有關部門正式批准具有指導博士生資格的教授。課題研究工作中應有博士生參加。優秀年輕教師課題用於資助在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中工作,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正、副教授。重點課題用於資助博士學科點的教授,開展已有研究基礎、短時間內可取得突破性進展、並有望納入國家重大科研計劃的研究課題。
第六條博士點基金實行課題負責人制度。凡申請資助的課題只能確定一個課題負責人,課題負責人在批準的計劃任務和預算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一個課題必須且只能確立一個課題依託單位,課題依託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課題實施條件。 第八條博士點基金申請的受理工作每年一次,受理時間為當年3月。
第九條 申請資助的課題,應具備以下條件:(一)目的意義明確,立論根據充足,研究技術路線合理可行;(二)作過國內外情況調研,研究內容有獨到之處,與其它單位不重復;(三)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礎和實驗條件;(四)人員落實,具備深入開展課題研究的能力;(五)經費預算實事求是。
第十條課題的申報程序:(一)課題申請人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填寫《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申請書》(以下稱《申請書》)。在填寫《申請書》時應按照勤儉節約、精打細算的原則,充分利用所在學校現有條件,編制切合實際的課題資助經費預算,且須說明是否已有其他經費渠道的資助。面上課題、優秀年輕教師課題單項申請經費最高不超過二十萬元,重點課題單項申請經費最高不超過五十萬元。(二)課題依託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核《申請書》,簽署意見後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
第十一條博士點基金辦公室組織專家進行通訊評審和會議評審,提出擬資助的課題及其經費預算報教育部審批後,通知課題依託單位。
第十二條受資助者再次申請課題時,須等原資助課題完成後,方可申請。國家重點學科、國家重點實驗室中具有指導博士生資格的教授可獲兩項資助課題(包括參加研究課題),受資助者再次申請時,須等其中一項資助課題完成後方可申請。 第十三條凡經批准資助的博士點基金課題,應作為國家資助的課題列入課題依託單位的研究計劃,課題依託單位負責課題執行過程中的日常管理,並在人力、物力等條 件上給予支持保證。
第十四條課題依託單位接到批准資助課題的通知後,在一個半月內填寫《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資助課題年度實施計劃表》和《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年度課題預算資助表》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逾期不報,按自動放棄處理。
第十五條博士點基金辦公室在收到《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資助課題年度實施計劃表》和《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年度課題預算資助表》並經審查合格後,將課題資助經費核撥付到課題依託單位,課題即開始執行。
第十六條課題負責人每年11月 15日前填寫一次上年度《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資助項目年度工作報告》,並由課題依託單位匯總,於11月 30日前統一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過期不報,將暫緩撥款。
第十七條博士點基金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資助課題執行過程中如有重要人事變動或研究方案有重大修改,課題依託單位科研主管部門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審查同意後,才可按新方案執行。
第十八條課題因故終止,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主持或組織進行清查處理。剩餘經費交回博士點基金辦公室,仍用於博士點基金課題。
第十九條課題結題後,必須填報《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資助課題研究工作總結》,由課題依託單位的學術委員會會同博士點基金辦公室組織驗收,做出評審意見。 第二十條博士點基金包括計劃管理費和課題資助經費。
第二十一條計劃管理費是指博士點基金辦公室為博士點基金課題遴選、評審、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而支出的費用。計劃管理費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評審費收入。其中,財政補助收入部分不得超過博士點基金總額的3%。支出預算包括調研費、會議費、評審費、項目檢查與績效考評費等與基金管理工作直接相關的開支。
第二十二條博士點基金辦公室負責編制計劃管理費預算,但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教育部負責審核計劃管理費預算;財政部按年度審批計劃管理費預算。計劃管理費收支相抵後如有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二十三條課題資助經費是指按規定直接用於資助高等學校博士點研究人員開展課題研究工作的支出。具體包括:科研業務費:測試、計算、分析費;調研、學術會議、差旅費;業務資料、論文印刷費。實驗材料費:原材料、試劑、葯品等消耗品購置費;實驗動植物的購置、種植、養殖費;標本、樣品的採集、加工和包裝運輸費。儀器設備費:專用儀器設備購置、運輸、安裝費;自製專用儀器設備的材料、配件購置費和加工費。勞務費:用於直接參加課題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後人員的勞務支出,一般不得超過課題資助經費的5%。公共設施費:課題實施過程中使用學校公用設施所發生的費用支出,如:水、電、氣、場地等費用。公共設施費最高不得超過課題資助經費當年撥款額度的5%,且不得超前提取、重復提取。課題資助經費預算一經審批,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按規定程序重新上報審批。
第二十四條在研課題的年度結余經費,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結題課題按規定考核驗收後,其結余經費用於學校補助科研發展,課題負責人可優先使用。
第二十五條博士點基金辦公室、課題負責人、課題依託單位必須嚴格執行批準的預算,不得超出預算范圍開支費用。
第二十六條博士點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第二十七條博士點基金不得用於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項支出,不得用於各種福利性支出,不得用於國家規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八條課題資助經費按年度按課題一次核定,分三年撥款,第一次撥款按當年批准課題總經費的50%核撥,一般在批准年度的9月以前進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撥款原則上按25%核撥。
第二十九條各課題承擔單位應按有關制度和規定向博士點基金辦公室報送本學校的年度博士點基金決算表。
第三十條課題的決算驗收應當與其成果驗收、固定資產驗收同時進行。
第三十一條資助課題結束後該課題負責人應及時清理帳目,核實撥款與支出數字,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本辦法規定的開支范圍認真編報《博士點基金總決算表》,送課題依託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審核意見後報送到博士點基金辦公室。 第三十二條用博士點基金專項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屬國有資產,應納入課題依託單位的固定資產賬戶進行核算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博士點課題研究形成的論文及專著應標注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資助課題字樣。著作權的歸屬和使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研究成果的評審或鑒定,需報博士點基金辦公室審核批准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教育部會同財政部或委託其他機構對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課題追蹤反饋制度,及時了解課題合同執行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以保證經費按核定的預算合理使用。
第三十六條課題依託單位應建立、健全經費使用管理的監督約束機制,對本校的博士點基金經費使用開支行使監督權,做到審批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內容真實,核算準確,監督措施得力,確保資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三十七條課題執行人必須嚴格執行課題經費預算、自覺控制經費的各項支出。對於弄虛作假、挪用、擠占專項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課題執行人和學校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同時根據情況可採取通報批評、停止撥款、終止課題等措施。
第三十八條博士點基金辦公室建立基金項目庫,並按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十九條博士點基金經費管理將逐步建立課題經費支出績效考評制度。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以本辦法為准。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負責解釋。

Ⅶ 教育部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和國家中小企業創新項目是國家級項目么
國家創新基金原則上不算國家級薦,教育部的項目也只能算省部級項目
Ⅷ 葉繼紅的成就榮譽
葉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江蘇省特聘教授、東南大學特聘教授,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現任東南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副院長、黨委委員,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副主任、中國土木工程學會空間結構委員會委員、中國土木工程學會風工程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江蘇省地震工程學會副主任委員、「應用基礎與工程科學學報」、「空間結構」、「工程抗震與加固改造」 期刊編委。
主要從事大跨空間結構(鋼結構)的抗震抗風、可靠性、形態分析與優化等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教育部博士點基金、江蘇省「六大人才高峰」基金、江蘇省自然科學基金、同濟大學國家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等10項項目的研究工作,項目成果經鑒定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部分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在國內外核心期刊包括Thin-walled Structure、Science in China、Structural Engineering and Mechanics 、Advances in Structural Engineering、土木工程學報、建築結構學報、應用力學學報、振動工程學報等和國際會議上發表論文90餘篇,其中被SCI、EI、ISTP收錄論文50餘篇。在減震控制方面獲得一項國家發明專利。編著教材2部,國家精品課程「工程結構抗震與防災」第二負責人,研究生課程「大跨空間結構」課程負責人。做為主教練指導東南大學土木類專業本科生參加「首屆全國大學生結構設計競賽」獲得兩項1等獎,獲2006年東南大學教學成果3等獎(第1完成人)。2005年被評為江蘇省「六大人才高峰」建築類人才,2007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Ⅸ 曹廣福的簡介
曹廣福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首屆百名教學名師。1994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獲博士學位,1994年8月至1996年6月在四川大學博士後流動站從事研究工作,1995年11月在博士後期間晉升為教授,先後在哈爾濱建築大學、四川大學以及廣州大學任教。現任教育部高等學校數學與統計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專業課程教學指導分委員會委員,廣州大學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院長。
學術研究方面,曹廣福教授長期從事基礎數學及運籌與控制研究工作,先後在Pacific J. Math.、Nagoya Math. J.、Tohoku Math. J.、J. Math. Anal. Appl.、中國科學、數學學報、數學年刊等國內外有重要影響的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50餘篇,20多篇論文被SCI檢索。連續主持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教育部博士點基金、教育部骨幹教師資助計劃等多項國家級與省部級科學研究基金項目。
教學以及教學研究方面,曹廣福教授長期從事本科、碩士、博士生的教學與培養工作,主講過十多門本科、碩士及博士生課程,培養碩士、博士、博士後近三十人。連續主持了三屆國家級創建名牌課程項目,主持了省、市級精品課程建設項目,主編了國家「十、五」、「十一、五」規劃教材《實變函數論與泛函分析》(上、下冊),主編的教材《實變函數論》獲得過國家優秀教材二等獎。在《數學教育學報》、《高等數學研究》、《高等理科教育》等雜志上發表教改、教研論文多篇。
此外還獲得過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寶鋼優秀教師獎、省級有突出貢獻專家以及南粵優秀教師稱號。2003年獲得全國首屆國家級百名教學名師獎。

Ⅹ 周公博是
周公博,1985年生,2005年畢業於安徽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獲學士學位,2009年赴美國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聯合培養,2010年畢業於中國礦業大學機械電子工程專業,獲工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礦業大學機電工程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1項,教育部博士點基金1項,江蘇省自然科學基金1項,獲教育部科技進步獎2項,煤炭工業科技進步獎1項,發表學術論文十餘篇,研究方向為無線感測器網路技術、機電裝備測控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