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講的市場監管
發布時間: 2022-12-27 03:05:26
❶ 市場監管法和宏觀調控法兩者之間的關系如何 論述題 答案越詳細越好 這是我們老師的研究課題 希望高手幫幫
市場管理法由於國家直接干預市場主體的競爭和交易行為,直接涉及市場主體的個體利益,市場管理權的不正當行使會對其利益造成損害,同時也為了防止有關行政機關出於自身利益或其它市場主體利益而採用「合法」的形式損害相關主體利益,所以市場管理法的調整方法只能使用單一的法律調整手段,以維護和保證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而宏觀調控法則是通過對市場的間接干預來影響市場主體的經濟選擇行為,具有一定的誘導性,選擇性,而且其涉及面廣,貫穿國民經濟運行全過程,所以,可以採取以法律手段為主,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為輔的調整方法,但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的運用必須在法律確定的宏觀調控框架內進行。
宏觀調控法主要解決宏觀層面的問題,如國家總供求關系,使社會的總需求和總供給大體平衡,此處所講的需求應該是有效需求,因此要使得有效供給和有效需求之間平衡。國家宏觀調控對市場主體的調控是任意性的,通過利益誘導,主體自我選擇。市場規製法是調整國家對市場進行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之總稱。所謂規制,含規范、管束、制約之意,國家對市場的規制,是指國家不僅為參與市場活動各方制定規則,而且寓意直接管束和制約。〔5〕��
國家機關並不能超脫利益的束縛。就反壟斷法的性質而言,毫無疑問應當屬於市場規製法。市場規製法不同於宏觀調控法的主要之處在於,宏觀調控是國家和不特定的經濟主體之間的關系,而市場規制則是國家與特定經濟主體之間的關系。兩者相較,宏觀調控責任重大,但利益不足;而市場規制主要在於個案執法,責任不如宏觀調控大,但卻有巨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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