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教授條件
⑴ 怎樣成為一名浙江大學教授
如果你現在是一名高中生,那你要做的只需要努力學習,爭取考上不比浙江大學專差的學校。在大屬學裡面繼續努力學習,然後順利直博或者拿到國外top100的博士學位,這樣你就有了進浙大的基本條件。當然,只有你在科研上有一定的成就和潛力才能順利成為浙江大學教授的,目前看來在浙大完成博士後是最容易的一條路。加油吧,孩子!
⑵ 浙江大學博導多大年齡停招學生
65~70周歲。
關於博士生導師應聘條件:1、副教授、副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上一級主管機關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65周歲。
2、教授、研究員以及相當這一級職稱的高級專家,經所在單位報請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長離休退休年齡,但最長不超過70周歲。
3、學術上造詣高深、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的傑出高級專家,經國務院批准,可以暫緩離休退休,繼續從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⑶ 浙大教授年薪有100萬嗎
沒有。
浙江大學教授的薪水一般在年薪15-50萬之間。大學講師和教授的工資沒有統一標准,存在地區差異。經濟發達地區大學講師和教授工資就高,經濟欠發達地區大學講師和教授工資就低。
綜合全國大學講師和教授的工資平均收入情況如下:教授年薪10-50萬,副教授10-15萬,講師6-10萬。
⑷ 浙江大學教授年薪有100萬嗎
有。
大學教授相對來,除了工資之外,研究經費也占據了工資中的比較重要的部分,還有一些教授可能會與其他的機構有合作,比如在外面開講座或者是參與其他的研發項目等等,額外的收入來源還是很廣泛的。
教授,是一種高等教育體系中的職稱,多指在大學或社區學院中執教的資深教師與研究員,但教授與研究員是有區別的。
⑸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准,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鑒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鑒標准,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鑒標准及學術期刊標准,並按評鑒標准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准;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置、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置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傑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於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台灣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於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先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台大法學論叢,並出版台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並曾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灣大學卓越計劃委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柏林自由大學)、英(劍橋大學)、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澳(墨爾本大學)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並是極少數曾在德國最高水平法學刊物發表過數篇論文的亞洲學者。依據南京大學資料庫統計,先生著作之轉引率高居華人法學界第一位。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啟發,法學人才之培育與海峽兩岸之法學交流等,均可謂貢獻至偉,被兩岸法學界公推為當代華人法學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國人。
先生1970年畢業於阿姆何斯特學院,1972年畢業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974年獲耶魯大學中國研究碩士學位,1975年獲耶魯大學中國歷史碩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JD學位。 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Henry L. Stimson教授、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研究領域主要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中國法專家,並在國際經濟法領域有重要的影響。
三、劉鐵錚
劉鐵錚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學學士、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碩士、美國猶他大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長,兼任許多著名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獲1981年度法科學術著作獎、1982年度傑出研究獎。曾經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為國際私法領域著名學者之一。
四、吳志攀
吳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律總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光華管理學院院長。
先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碩士、博士;並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199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威爾威爾威爾基金會學者。
先生的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金融法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五、孫笑俠
孫笑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哈佛大學高訪學者。自1992年起,歷任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書記、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光華法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2007)
社會職務有: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法理學、公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先地位。
六、陳長文
陳長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於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現任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講座。
先生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多次代表海基會參與兩岸事務會談。
社會職務有: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兼執行合夥人(注釋:理律法律事務所於1940年代原創辦於上海市,於1940年代末遷至台北,現為亞洲最具規模之一,並為華人世界中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該所擁有超過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等。
先生於法律實務界之成就,著稱於華人世界,並專精於超國界法律及法律倫理之研究。著有《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企業家跨國財經法》、《認識超國界法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等,並曾於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七、季衛東
季衛東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日本神戶大學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現任日本法社會學會(JASL)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CIDEG委員、專業期刊《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綜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委。自2006年起兼任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員。先生法學造詣精湛,被公認為改革開放後於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學學者,深受日本法學界敬重。
先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八、張文顯
張文顯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83年至85年於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於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校務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社會職務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及法學部主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和法律政治學,尤其在法理學與當代西方法哲學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畢業於原杭州大學哲學系, 198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司法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於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學,在行政法學領域居領導地位。
十、羅衛東
羅衛東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員。
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學習,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教師,期間1989年7月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科研二處副處長,期間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靜岡大學國際關系學部客座研究員,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處處長,1997年10月晉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學人文社科處(部)處(部)長,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學校長助理兼社會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浙江省政協委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經濟學
(五)教授委員會秘書簡介
謝英士
謝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灣人。東海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記者、公證人、開業律師、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高雄21世紀都市發展協會理事、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北京律盟知識產權公司副總經理、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紅十字總會顧問。
趙 駿
趙駿,男,籍貫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獲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2003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做訪問學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別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師事務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做律師。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商法的研究與教學。

⑹ 浙江大學教授年薪有100萬嗎
有。浙江大學簡稱「浙大」,位於浙江省杭州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此學校大學的教授就是高等教育體系中的職稱,為大學教師職稱的最高級別,由此可見,浙江大學教授的工資年薪待遇肯定是有100萬的,他不僅工資待遇高,他在社會上的價值也是特別高的,是國家社會上最有用的棟梁。
⑺ 浙大百人計劃的教師待遇是多少
百人b:大概30萬。有少數學校,比如葯學院會額外加五萬。
百人a:一般是國外助理教授,可以面談。一般是35萬以上。
⑻ 浙江大學老師需要的學歷
一般都是博士以上學歷,而且都是211,985,要求高一點的可能還會要是留學過的,不過如果你是教授、副教授要求可能會低一點
⑼ 浙江大學 EMBA 的報考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浙江大學EMBA 報考條件:
1.具有卓越管理才能,誠信開拓精神;
2.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或以上學歷
3.一般要求八年以上工作經驗,四年以上管理工作經驗;
4.企業最高決策層(董事長、總裁、總經理)及少數優秀高級管理人才;
港澳台報考條件:
報考資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證件須符合以下條件:
1.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2.台灣地區考生持:在台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台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台灣居民居住證》
(二)、考生學業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
1.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2.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具有與內地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
(三)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四)有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五)報考法律、工商管理、臨床醫學等專業研究生,還應符合內地當年招收相關專業研究生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具體由招生單位確定並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