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貿大學劉黎明教授
A. 北京羅德岱爾研修學院的師資隊伍
學術委員會主要成員 王祖鍵教授:院長、法人代表,原清華大學夜大學校長、羅德岱爾學院學術委員會主任。
金國藩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原清華大學機械工程學院院長。
倪維斗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教授部科技委主任,原清華大學副校長。
惠子博士:韓國多所大學名譽教授、韓國留學問題專家、著名女作家。
部分骨幹教師
畢兆年:清華大學教授 羅紹彥:清華大學業教授
張慎德:清華大學教授 丁耐克:中國農業大學教授
王曉鍾: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教授 張初愚: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蔣國林:空軍指揮學院教授 付蕾:清華大學副教授
孫國輝: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張盛軍: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
李隆興:北京大學教授 馬立平:首都經貿大學副教授
林光: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盧明華:北京機械學院副教授
秦熠群: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施丹:對外經貿大學副教授
賀培:中央財經大學教授 張希玲:中國農業大學副教授
耿吉弟:林業大學教授 張博宇:清華同方副研究員
馬月才: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程艷麗:清華大學講師
趙正寬: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王興禮:警官大學講師
劉佳:北京大學教授 和曜剛:中央財經大學講師
孫大遜:北京大學副教授 黃健:清華大學講師
趙建平: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 郭燕:人民大學講師
高清波: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 孫志松:清華大學講師
趙越:首都經貿大學副教授 廖鳴:清華大學講師
王琦:電子六所工程師

B. 尋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統計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介紹
統計學:
紀宏教授、馬立平教授、趙青平副教授、劉黎明副教授、丁立宏教授、郝欣愚副教授、袁相南副教授、王榮副教授、劉娟副教授、孫際平副教授
具體的介紹,恐怕很難找到,祝好運!
C. 注會稅法聽哪個老師好
推薦劉穎老師。
劉穎老師是首都經貿大學財政稅務學院稅務系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也是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稅收教育研究會理事、中國稅收籌劃研究會副秘書長、北京市地方稅務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國際稅收研究會理事。
自1985年起,劉穎老師便開始從事稅收教學和研究,至今活躍在教學一線已經35年,是國內《稅法》培訓領域並不多見的稅法嫡系名師。
1994年起,劉穎老師開始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入行至今,她給多個政府部門做過稅法培訓,也擔任過全球多家知名企業、知名會計實務所稅法培訓老師。她編寫的"輕松過關"系列圖書,不僅是財稅人員熱衷的考試用書、也是他們常用的工具寶典。
她用一輛過山車帶學員走進《稅法》的奇妙世界,用一束花堅強點亮了無數學員的注會征途,她用循循誘導引領學員探索稅法原理,用朗朗上口的口訣幫學員化解記憶難題。
從教35年,她是深耕一線的資深老師,也是研判政策的稅務專家——她是東奧名師劉穎,一位多才多能、身擔多職的斜杠老師,一位授課、解題、編書樣樣拿手的"稅法一姐"。

財稅小白拯救者 "碎法"巧手串珠人:
如果說稅法知識點瑣碎可以稱為"碎法",那劉穎老師就是一位巧思妙手的串珠人。點點稅法知識在她的條理清晰的講解能展現出鮮明邏輯,讓人感受到稅法體系之美。
她講課,細膩溫和又重點突出。前期課程,劉穎老師會從基礎知識、基本原理講起,通俗易懂,是財稅小白們的拯救者,能帶學員輕松入門。
入門之後,劉穎老師又會把每一個知識點提煉歸納,串聯講解,幫學員搭建知識體系。遇到一些復雜的知識點時,她又能從本質、流程等多個層面進行解讀,讓難點在她的抽絲剝繭中一點點化難為易,生動形象地呈現在學員面前。
D. 首都企業傢俱樂部成員
1、成立時間:1985年3月23日
2、業務:
1.法定代表人:閻三忠
2.活動地域:北京市
3.注冊資金:伍萬元整
4.業務范圍:開展企業家聯誼活動、專業研討、經驗交流、信息交流、咨詢服務、編輯專業刊物。
5.業務主管部門:北京市經濟委員會
3、人員組成:(俱樂部現有專職工作人員七人)
常務副主任:董玉麟
辦公室主任:敖德煥
會員部部長:劉玉花
外聯部部長:周雅青
信息部部長:王麗君
發行部主任:馬 勵
辦公室工作人員:劉 麗
4、組織機構
5、會員單位:
首都企業傢俱樂部理事長、常務副理事長
理 事 長
閻三忠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常務副理事長
羅冰生 首鋼總公司董事長
李岩嶺 北京北辰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
首都企業傢俱樂部監事會成員
監 事 長:
佟永貴 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副監事長:
沈志強 北京航星機器製造公司總經理
監 事(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書林 北京三友傢具公司總經理
湯慶順 北京王府井東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張文良 北京保溫瓶工業公司總經理
陳文琪 國家郵政局郵票印製局黨委書記
楊志剛 北京金五星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首都企業傢俱樂部主任、常務副主任、副主任
主 任
宋志平 北新建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常務副主任
董玉麟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原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
副 主 任(以姓氏筆畫為序)
萬文英 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總經理
王曉龍 北京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總裁
劉東才 北京首汽集團公司總裁
孫毓霜 中國石化長城潤滑油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李發增 北京天鴻集團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周松波 德國周氏王朝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裁
趙繼東 中國電信集團北京電信公司總經理
潘傑客 首企創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執行總裁
燕耀傑 北京歌華文化發展集團副總經理
首都企業傢俱樂部專家委員會成員
陸百甫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教授級高工、全國政協委員
黃 達 中國人民大學原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吳樹青 北京大學原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全國人大常委
吳敬璉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教授、博士生導師
李泊溪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教授
孫維炎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原校長、教授、中國國際跨國公司研究會副會長
林 崗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吳志攀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趙純均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徐二明 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常修澤 國家計委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周新城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原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呂 政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所長
鄔鳳祥 首都經貿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教授
首都企業傢俱樂部團體會員單位及理事名單
E. 曹濟的論文
曹濟,《IT行業經濟與管理指標測度與預報模型實證研究》,博士論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0.3
曹濟 王寧,「甲方如何採用量化機制管理項目」,項目管理技術,ISSN 1672-4313, 2006.9 總第39期
曹濟,「掙值分析在IT單項目與組合項目管理中的應用研究」,北京工業大學學報,ISSN 0254-0037 第33卷
曹濟,劉黎明,「功能點分析方法在軟體需求管理中的應用」,項目管理技術,ISSN 1672-4313,2007.9 總第 51期
曹濟,劉黎明,「基於貨幣價值的IT項目風險管理方法」,項目管理技術,ISSN 1672-4313,2008.8 總第62期
Cao Ji,「Software Data BasedMethod Application in China」,Proceedings of1 Conference on EffectiveSoftware by Measurementand Analysis,Vianen,Netherlands
Cao Ji, Liu Liming, 「Earned ValueApplication in Programme and PortfolioManagement」, Software Measurement European Forum, SMEF2007(Roma, Italy) , ISBN9-788870-909425
Cao Ji, Cao Guangyi, Wen li, Software Project Cost Estimation Based onQuick Function Point Method
,2014 AACE INTERNATIONAL TRANSACTIONS, New Orleans, LA, USA

F. 閆華紅習題班怎麼樣
閆華紅習題班很好。閆華紅的資歷很好,練習班開展的很早和靠譜,閆華紅是管理學博士、會計學副教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後,東奧會計在線講師。現任首都經貿大學會計學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總會計師協會會員。從1992年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培訓,從1997年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培訓。
G. 第二屆金融稅法高峰論壇成功舉辦
2020年12月13日,以「資本市場新交易模式的課稅規則現狀與前瞻」為主題的第二屆金融稅法高峰論壇在北京舉行。此次論壇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形式,由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和北京大學 財經 法研究中心聯合主辦,北京工商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和海南華宜 財經 研究院承辦,國富浩華(北京)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和明稅律師事務所協辦。
論壇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主旨發言,圍繞「資本市場新交易模式的課稅規則現狀與前瞻」,與會專家分別闡述了各自的研究觀點;第二階段為對話交流,針對「股權交易的涉稅難題」,理論界知名學者與實務界資深專業人士從不同視角展開觀點爭鳴與思想交鋒。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教授、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郝琳琳主持開幕式。
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執行院長俞亮教授代表主辦方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致歡迎辭。俞亮了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的 歷史 發展、師資結構與教學科研情況,以及財稅金融法專業研究的豐碩成果。
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郝昭成在致辭中表示,「法者,治之端也」,稅法治理對金融規范、 健康 發展具有現實意義,本屆論壇的選題符合當今 社會 發展的新常態,在變局中准確識變、科學應變是唯一且正確的選擇,研究資本市場及其課稅規則是一個永恆的主題。郝昭成提出,研究資本市場新交易模式的課稅規則應該遵循科學化、現代化、國際化的目標和簡單、中性、公平、確定性、易於遵從和執行、統一、透明、可預見性八點要求。他同時指出,要將研究成果轉化好,還需做到「一個前提、四個到位」,即以高質量的課稅規則為前提,同時宣傳到位、匯報到位、交流到位、服務到位。
海南華宜 財經 研究院執行院長賈宜正介紹了研究院的基本情況和海南自貿港的建設、發展狀況。賈宜正表示,雖然受到疫情的影響,但這並沒有阻礙海南自貿港的建設與發展穩步向前,並在稅收制度設計上做出了一系列改革創新。
國富浩華(北京)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總經理左振艷指出,我國股權投資和股權交易中存在稅負水平較高、對民間投資吸引不足等問題,稅制安排和政策規定在制度科學性、政策合理性、操作便利性方面還有進步空間。對此,左振艷就股權交易和投資減負提出三點建議:一是高度重視投資的重要作用,支持民間投資生態系統;二是在企業並購重組中借鑒美國等國家做法,更多採用遞延納稅的稅收政策,減少企業和個人的現金支付壓力;三是對企業重組、股權收購等行為進一步出台稅收優惠政策,切實降低成本。
第一階段主旨發言環節由中國 社會 科學院大學商學院副院長、稅收政策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為人主持。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常清教授作「大宗商品定價中心建設」主題發言。常清指出,我們國家期貨市場大宗商品交易發展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建立中國大宗商品市場價格體系,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期貨市場品種不斷豐富,形成我國的大宗商品市場價格體系、實現雙軌合一的 歷史 任務已經基本完成。隨著中國經濟崛起,我國已經成為最大的商品生產市場,中國交易市場有了新的 歷史 使命,即形成世界大宗商品定價中心。建設定價中心需要很多條件,特別是交易方式要發生重大變化,過去採用單一模式形成商品市場價格交易體系已經不能延續,2016年中國證監會開始布局,期貨期權選擇權交易新模式誕生,金融衍生品交易得到長足發展。期權交易、場外交易等新交易模式需要不斷根據中國國情進行創造,相應的稅收要適應新交易模式,這也是我們今天研究的話題。建設世界定價中心離不開配套法律的支撐,要加快期貨法等一系列立法活動,稅收與期貨的結合也是需要我們研究的問題。此外,要成為世界定價中心,整個資本市場,期貨、證券等都要國際化。過去單一模式下稅收問題還沒有研究透,新交易模式又不斷出現,這為稅法的理論研究和政策研究提出了新的課題。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楊小強圍繞「歐盟增值稅法對金融服務免稅原因」指出,自2008年我國開始進行「營改增」制度設計,但金融服務「營改增」實施細則一直沒有出台,金融服務「營改增」存在不少難點,例如金融這個概念比較大,增值稅、資本利得稅、金融交易稅(FTT)等界限較難區分,涉及的交易合同法律關系錯綜復雜。楊小強表示,中國的增值稅是舶來品,其模型多借鑒歐洲,因此研究歐盟的相關稅制十分必要,歐盟征稅指令第135條明確了免稅,但也給予成員國選擇權。歐盟之所以免稅處理除了存在技術難題、財政政策考量等實際困難,還存在金融服務不值得征稅的理論,此外也是考慮到金融體系的高交易頻率和固有本質。實際上歐盟對金融服務是否征稅存在分歧,例如支持倡議方曾兩次提出開征金融交易稅(FTT)的議案,雖然未達成合意,但目前歐盟也在重新梳理金融交易的征稅問題。
湖南省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劉繼虎就「論信託所得稅收客體的歸屬」發言指出,信託是金融交易中的舶來品,《信託法》頒布多年,信託所得稅的徵收征管還是一個薄弱環節,信託的不確定性使信託發展受到阻礙,研究信託所得稅理論性問題首先要解決信託所得在稅法上的歸屬,歸屬問題關繫到當事人的稅負公平、分配公平。劉繼虎分析了為什麼信託所得在稅法上的歸屬會成為問題,即私法上信託財產歸屬的自治性、分割性、重塑性給稅法上信託所得歸屬的法定性、固定性、明確性製造了制度障礙。他認為,信託所得的稅法歸屬應當以實質課稅原則為基本原則,來解決信託財產形式轉移與實質轉移並存、所得的形式歸屬與實質歸屬不一致等問題。劉繼虎提出,一是在普通信託中可以遵從信託導管理論,所得歸屬受益人課稅;二是在受益人不特定信託中,按照信託實體理論信託所得由受託人代繳;三是在受託人虛置信託的情況中適用信託否認理論,直接對保留信託財產及其收益權的委託人課稅。
第二階段「股權交易的涉稅難題」對話交流由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央 財經 大學稅務教育研究所名譽所長賈紹華主持。
中國社科院 財經 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財稅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滕祥志提出,要在擴大投融資、優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談稅法規則的完善和稅收征管。在稅法規則的完善層面,滕祥志表示,融資方融資失敗後稅款損失的處理實際上涉及到復合交易的稅法評價問題,並由此引出對交易定性理論的相關介紹。復合交易並不僅是涉他合同的交易,它還包括單一合同中含有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交易以及如售後回租、銷售回購等經一組合約實現的交易,他認為,經濟活動中的交易類型復雜而具體,對此稅法規則應針對特定交易類型一事一議,分別進行稅法評價和處理。在稅收征管層面,滕祥志指出,在復合交易中尤其是第三方介入的涉他交易會造成增值稅征管難題,該難題不僅在再生資源等行業中存在,現在的期權期貨買賣中也同樣存在。滕祥志總結認為,對稅法政策及稅收征管的研究有助於稅法秩序協調運轉起來,實現企業、稅務機關及 社會 效益三方共贏,使經濟交易流動起來,使投融資活躍起來,使稅法環境是親善的。
北京楓葉譽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縱蕾影分享了其在實務中遇到的股權交易涉稅問題,她提到2018年夏有關創投企業稅負暴增七成的文章引發了學界與實務界對合夥企業稅制爭議的探討,由此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財稅〔2019〕8號文對創業投資企業個人合夥人所得稅的相關問題予以明確。然而對投資機構而言,該政策存在適用上的難題,特別是對於有多層嵌套結構的基金而言,創業投資本身風險極高,雖然某些項目收益的倍數很高,但在實踐中也確實存在不少虧損,此種情況下,稅收透明體、先分後稅的原則導致投資人在投資過程中整體稅負偏高。此外,縱蕾影還提到,在交易過程中未實現增值需不需要納稅,及實現增值後在遞延納稅過程中關聯企業的稅收問題如何解決等方面的問題。
首都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賀燕分享了從宏觀抽象的角度對股權交易的涉稅問題進行探討的思路,指出實踐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實際上都能歸結到稅收法律制度建設這個大層面的問題當中,目前整個稅法的構建及規則的供應還不能夠完全匹配實踐當中碰到的創新交易模式,之前的稅法政策基本上是在遇到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的前提下出台的,確實缺乏從稅法的基本原理出發,著眼於稅制更公平,邏輯結構更一致的角度對相應稅制規則進行設置。賀燕同時指出,法律本來是有限的,不能所有問題都找到對應規則,這也是實踐中股權交易涉稅爭議產生的原因。針對這種情況,賀燕認為,在稅法規則實施時可以基於法學方法和法律解釋的規則來對相關爭議進行解決以期達到課稅公平,同時她還提到了稅務機關在沒有法律依據時不願意擔風險的客觀情況對相關爭議解決造成的障礙。
國富浩華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合夥人楊碩首先從稅收實踐角度歸納了股權交易涉稅難題中的三個基礎問題,即定性問題,定量問題和執行問題。楊碩指出,定性、定量及執行問題對應三個知識體系,一是由相關實體法構建起的知識體系,表明民法和經濟法是交易定性的法律基礎,決定了定性的結論。二是涉及到財務、核算及收入確認時點等一系列的財務會計准則體系,解決具體該繳多少、怎麼繳、什麼時候繳的認定。三是以稅收征管法為法律基礎的行政法體系,他指出,在執行過程中如何運用行政法體系尋求企業效益的實現需要更深入探討。楊碩以信託為例就其股權的所有權和收益權分離所帶來的問題說明了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為稅收帶來的挑戰,同時指出,以股權交易和股權收益為核心的稅法如何看待收益權的實現以及納稅主體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認等問題應成為進一步研究的方向。此外,楊碩就對賭協議的涉稅問題指出,解決對賭協議涉稅問題的一個關鍵是對交易連續性的確認。認為有必要與稅務機關進行更深層次的交流和探討,以明晰連續交易的界定方式,從而實現納稅人合理訴求的實現。
明稅律師事務所主任武禮斌對對賭協議涉及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稅基的確定以及能否退稅、採取何種申報方式等實務中常見的爭議焦點問題作出歸納,同時以相關實例展示了以增發時、對賭期結束時、股權轉讓時為不同節點確認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對案件的不同影響。此外,武禮斌還探討了上市公司大股東在無法轉讓股權情況下,五年分期的納稅期限無法解決其所面臨的沒有納稅義務資金的問題,他認為針對此種情況能不能遞延值得考慮。最後,武禮斌對相關問題提出三條思考路徑,一是是否應對大股東有特殊考量和特殊規定,二是考慮能否遞延,三是考慮在何種情況下稅法能夠重新評價民事法律關系或民事約定。
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稅務幹部、熱門公眾號「隴上稅語」主理人姜新錄對股票非交易過戶中的稅收問題進行了分享。首先,姜新錄對非交易過戶的概念及相關特殊規定作出講解,梳理了自2016年市值打新政策出台後,非交易過戶市值打新業務的發展歷程,指出四月份中國結算發布的相關細則為該業務的再次發展創造了條件,點明了當前市場對該業務的強烈需求。其次,姜新錄總結了股票非交易過戶中的兩個關鍵的稅收問題,一是股票非交易過戶到資管計劃要不要納稅,二是股票過戶到資管計劃,其運營收入如何進行稅務處理,同時他提到目前稅務機關對股票非交易過戶到資管計劃是否應在稅收上視為減持的問題未作出明確回應。最後,姜新錄從稅務執法者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他建議股東把股票過戶到單一資管計劃後,單一資管計劃約定不對股票進行減持,並且在資產計劃到期清算完畢後,股票原路徑返回時,可以不將其視為股票減持,不徵收相應稅收,但此時應報稅務機關備案,稅務機關加強後續的監管,若資管計劃將股票賣出則從非交易過戶時開始征稅。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規業務部合夥人葉永青指出金融稅法涉及很多復雜的問題,當前資管、信託和有限合夥的稅制狀態非常混亂,如合夥的穿透情況、扣繳義務的有無及分配如何進行等都沒有明確答案。葉永青在總結主體多樣性、交易復雜性、客體邊緣性和定價特殊性的基礎上,提出應在總體的解決思路上達成共識,即以民法為基礎構建金融制度研究的支柱性機制,再結合稅收征管的特徵化形成相應的解決方案。葉永青強調民法在稅收法律中的基礎性作用應該在稅務機關的相關處理中得到進一步的深化,他指出對賭協議及限售股轉讓等問題的本質都是要解決稅收征管當中民事法律關系的適用基礎這一核心法理問題。基於上述解決方案的討論,葉永青點明在對賭協議的稅務處理上,除交易定性外還涉及交易條件及多種綜合交易的判斷,他以股票轉讓額外增值再分享案說明了對於基礎定性問題由於稅法上缺乏准用的稅收規則,稅務局按征稅有利進行解釋、納稅人按照實際經濟收益進行解釋的現實狀況。
明稅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施志群從實際接觸的案件以及實踐經驗出發指出,因股權轉讓與個人利益直接相關,納稅人有積極主張權利、與稅務機關進行抗辯的想法和意圖,實踐中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在股權交易涉稅問題上爭議較多、案件解決過程復雜。隨後,施志群聚焦於財稅〔2015〕41號文,對其適用及執行問題進行探討。施志群介紹了該文件的頒布背景,指出實踐中的絕大數稅務機關並沒有嚴格按照41號文的執行,並指出至今五年期限已滿,但稅務機關基本處於沉默狀態,具體的應納稅款收不收、如何操作也是未知。
針對各位專家的發言賈紹華教授進行了總結,並提到參與對話的實務界從業人士對實踐中遇到的制度適用難題及爭議解決的現實困境進行分享,堅持企業不該繳的稅不多繳,而與會學者們也對制度設計的缺陷等問題進行了研究,共同對納稅人的保護或救濟提出自己的觀點,這對於構建和諧的稅收征納關系極為重要。
賈紹華指出,資本稅收的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實踐中稅務機關在執行過程中確實存在著很多困難,怎麼做到在認真執法的同時使相應的稅收政策清晰一直是我們在思考的問題,他希望今後能對此有進行更深層次的交流。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武漢大學財稅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導師熊偉作會議總結發言。熊偉對論壇選題表示充分肯定,並指出當前金融行業的稅收問題突出,針對多樣的交易模式組合,稅法無法作出快速反應,而民法在面對新問題體現出的被動性也使得稅務人員需要對相關問題進行不停的考證。同時,在政策層面,考慮到金融行業所面臨的市場競爭以及行業的特殊性,有無必要給予其相對特殊的政策環境值得考量。此外,熊偉還提到了稅務機關及政策決定部門在推行落實稅收政策時的難處,指出稅務機關要平衡政策本身的內容和征管能力之間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