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學白兆麟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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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傳統「六書」之真諦
傳統「六書」是一個極有吸引力的問題。近兩千年來,有人推崇,有人否定,有人具體分析,有人加以改造。無庸置疑,這是一個古老而草創的理論。然而至今,我們是否真正地把握了這個舊理論的精髓?近代文字學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可以給我們以啟示。甲骨文出土以後,劉鶚的《鐵雲藏龜》於1904年拓印出版,晚清著名學者孫詒讓當年獲睹,興奮不已,「輒窮二月力,校讀之」,撰就我國第一部考釋甲骨文字的專著《契文舉例》,為「開辟中國近代學術史的新紀元」揭開了序幕。毫無疑問,這憑靠的是他深厚的舊學根柢和較高的鑒別能力,其中主要是他長期攻治許慎《說文解字》的素養,不僅具有分析小篆形體的豐富實踐,而且基本上把握了許慎有關「六書」理論的精髓。可以說,《契文舉例》是依託舊理論處理新材料的典型例證。就當代而言,裘錫圭先生的新「三書說」,孫雍長先生的十種「思維模式」,王寧先生的11種「構形模式」等等,都是關於漢字構形問題的最新理論,是對傳統「六書」的改造與創新。因此,如果能夠吸收歷來眾多學者的有益的思想,就能夠進一步理請傳統「六書」的本原意義,進而把握「六書」所反映的先民「造字」的思維歷程和思考方式。這對進一步明確漢字的性質,理解古今字的產生、類化字的形成、音譯字的轉化,建立嶄新的文字學理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漢字的性質
漢字是一種古老的最具個性的文字元號。對於它的性質,歷來眾說紛紜。而要揭示傳統「六書」之真諦,又先要明確當時漢字的性質。
索緒爾說過:世界上「只有兩種文字體系:1、表意體系,------這個符號和整個詞發生關系,因此也就間接地和它所表達的觀念發生關系。這種體系的典範例子就是漢字。2、通常所說的表音體系,它的目的是要把詞中一連串的聲音模寫出來。」(〈普通語言學教程〉)索緒爾的這個論斷,不僅是著眼於文字記錄語言的本質和文字構形的依據,而且是著眼於漢字的整體系統的。
在記錄語言的詞的職能上,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並無區別,其區別只在於連接詞的紐帶是語音還是詞義。漢字在表義與表音的相互促進中,一直頑強地堅持固有的表意特點,不斷採用新的方式增強其表意功能。這表現在三個方面:1、當漢字所記錄的詞所指的事物發生了變化,漢字總是及時調整其字元,使之符合事物的特點。2、漢字中的假借字向形聲字轉化,成為漢字演變的一種規律,形聲字中的一部分聲符是作為別詞手段的。3、從早期形聲字的來源看,它們不但不是表音性的產物,而且明顯是漢字頑強地維持其表意體系的結果。由此可見,漢字,包括形聲字,是以意符為綱的。
二、《說文解字》與「六書」
首先必須明確,《說文解字》是處在語文學時代,就其起始的目的來說,是為了「正字」,即為了正確地認字和寫字。其《後敘》即闡明認字和寫字兩大問題。不過,由於許慎博學多能,對漢字形體又深思熟慮,全面考察,因而使其成就在客觀上突破了原來的目的,以至於引起後來學者濃厚的興趣,並據此而作進一步的探討與鑽研,把它看成一部文字學的專著。傳統文字學稱作「小學」,也表明其起點是很低的識字教學,只是由於兩漢經學今古文斗爭中古文經學家的推崇,「小學」才上升為考證和釋讀儒家經典的津梁,即講解古代文獻的工具,因而有了崇高的地位。
對於「六書」,班固引劉歆稱為「造字之本」。所謂「造字」,當有兩層含義:一是就漢字的整體系統而言,即把語詞轉化為文字;二是就漢字的單個形體而言,即單個形體如何體現所記載的語詞。許慎所謂「作書」當指後者,且雲:「厥意可得而說」。因此,「六書」是對「著於竹帛」之「書」的說解條例,即許氏所謂「說字解經」的「字例之條」。解讀文獻的實用目的,也造成了「小學」固有的形、音、義互求的傳統方法,其分析對象是秦代規范過的小篆,而漢代學者所說的「六書」就成了傳統文字學分析漢字構形的法則。應當指出,許慎《說文解字》對漢字字形的編排已經表現出明顯的系統論思想,但是,他對「六書」產生的順序尚未經過深入的思考,其排列也就自然不著眼於漢字演變的歷史事實。因此,我們有必要從系統性和歷時性兩個層面來思考並加以解釋,方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班固所謂「造字」,許慎所謂「作書」,其實質即為語詞構造一個書面形體,也就是「漢字構形」。這個過程是一個十分漫長的摸索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的顯然是當時人的思維方式。上古時期,人類認知思維的特點必定是重形體、重感知、重體驗。在漢字初創時期,其構形思維必然只著眼於詞所指稱的意義內容上,即用字形直接顯示詞義,以達到「目治」的目的。但是,作為造字的這種構形方式明顯地有其局限性,因而古人構形思維的著眼點必然轉向詞的語音上。漢語是單音成義的詞根語[孤立語],音節的有限必然帶來同音字的增多,因而引起表義上的困擾。為擺脫這種困擾,先民造字構形的思維便自然發生逆轉,從著眼於詞的語音又回復到著眼於詞的意義。這一曲折的思維歷程,給先民們帶來新的啟迪,到最後,在造字構形上,便同時兼顧詞的意義和語音兩個方面。根據這種造字構形歷程的合理推測,「六書」出現的先後順序大體是:象形——象意(指事、會意)——假借——轉注——形聲。
三、傳統「六書」新解
許慎於《後敘》雲:「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又雲:「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漸多也。」這是許氏對9千多小篆形體的基本分類,即區分為「文」和「字」兩大類:象形、指事、會意皆「依類象形」(後二者含有象形因子);假借、轉注、形聲屬「形聲相益」。因為前三者是「本於物象」;而後三者為「孳乳漸多」,即以「文」為根基而孳生也。由此可見,許慎所謂「六書」當初只是有關認字和寫字的說解條例,並不是對漢字形體結構的完備分類。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處於語文學時代,對漢字的理解不可能沒有局限性。這至少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作為說解的「六書」分類粗疏,二是對「六書」本身的界說過於簡略。因此,有必要對「六書」作出新的解釋,以揭示其真諦。
1、象形:許氏之八字界說中,「畫」「物」二字最關鍵。象形即取象於物形。
過去,有學者把象形分為獨體與合體兩類。其實按構形方式來說,獨體象形就是繪形象物,即用簡潔的筆畫描繪語詞所指稱的物體,構成一個獨立的圖象。例如「子、自、止、貝、行、它、晶、網」等。合體象形就是烘托顯物,即利用一種相關物體圖象的陪襯,來顯示所要表達的另一物體。例如「頁、眉、須、果、聿、牢、血、州」等,其中「人、目、頁、木、又、牛、皿、川」都是用來襯托其餘主要部分的。這兩類象形字,是絕大多數漢字構形的基礎。
2、指事:許氏之解說中,「見意」二字是其關鍵。
參照許氏在正文中所舉的例字,其構形方式應當分為兩類:一類是符號見意,即用純粹抽象的符號來代表意義抽象的語詞。這種指事字大多取象於上古原始記事方式中的契刻記號和記繩之法。例如「一、三、五、、上、下」等。另一類是加標指物,即在代表某個物體的圖象上加上標記,用以指示該物體的某一部分,代表意義具體的語詞。這一類字形中的記號不具有圖象性質,僅具有指示部位的作用。例如「刃、本、末、亦、朱」等。
3、會意:許氏所說「比類合誼」較為確切。
「會」有「會比」、「領會」二義。會比,自然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件,這部件可以是圖形(不能獨立成字的部件),也可以是字形。因而「會意」就包括兩類:一是會比圖形,即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圖形,按照事理關系形象地比配在一起,以表示某一語詞的意義,其內容大多是某種事物過程的表象。例如「丞」(拯)、「正」(「征」)、「韋」(圍)、「各」(),其他如「立、並、既、即、莫」等。二是會合字形,即組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字在一起,藉助構件字的意義關聯,使人領會出新的意義。例如「占(以口占卜)、鳴、炎、淼、轟、從、牧、取」等。
4、假借:許氏謂「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就當今嚴密的思維而言,許氏所定界說,是指因音同而借字;而許氏所舉例字,卻是指因義轉而借字。因此,許氏所謂「假借」實際上也包括兩種:一是轉義借字,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有聯系,即通常所謂引申關系,如本義為「命令」之「令」假借為「縣令」之「令」,本義為「衣小」之「褊」假借為凡窄狹之稱的「褊」,本義為「茵席」之「因」借用為表憑靠、因緣之「因」,本義為「育子」之「字」共用為文字之「字」等。二是同音借字,其假借字的本義與借義毫無聯系,而只有音同或音近的關系,如本義為一種鳥名的「難」假借為難易之「難」,本義為朝暮的「莫」借為表否定的「莫」,其它如「孰、辟、而、汝」等。
「假借」是否能作為一種漢字構形方式即前人所謂「造字法」,歷來分歧很大。戴震的「四體二用」說,至今還有影響。我們認為,許氏給「假借」所下的定義,是著眼於需要造字的語詞意義,而不是漢字的形體結構。所謂「本無其字」,這「其」是指語詞意義,是就語詞需要造字的前提而說的。所謂「依聲託事」,這「聲」首先是指語詞的聲音,然後才兼及那個借字的讀音;這「事」是指語詞的意義。假借,作為一種方法,雖然沒有造出新的文字形體,但是,從語言里需要造字的那個語詞來說,從先民們造字心理的初始事實來說,假借又確實使原無字形可「目治」的語詞終於取得了一個能代表它的書寫符號。從這個角度來說,假借是為適應語詞義轉或音同而利用原來文字形體的構形法(即前人所謂「造字法」)。許慎舉「令、長」為例,是把引申而未分化之「共字」亦視為「假借」,這在當時是合情合理的。「四體二用」說,既忽略了先民造字歷程中的思維特點與心理事實,也不符合許氏給「假借」所下定義的原意。先民們在思考為語詞構形之時,他們的頭腦里不可能具有今天的語言學觀念,即不可能分清哪是假借,哪是引申。如果把引申借字排除在漢代學者所說「假借」之外,這是沒有歷史主義的觀點。我們應當歷史地看待這個問題,把「假借」稱作「不造字的造字法」。這樣,既承認了它的實質,又看到了它的特點。
5、轉註:許氏雲「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關於「轉注」,歷來分歧最大。其中「主義派」有代表性者三家:江聲主「形聲即轉注」說,戴震倡「互訓即轉注」說,朱駿聲為「引申即轉注」說。我們認為,要探明其原意,應當採取「以許證許」的原則。許氏《後敘》曰:「其建首也,立一為端;------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據形系聯,引而申之------畢終於亥。」又許氏解釋「會意」雲:「比類合誼,以見指揮。」據此,所謂「建類一首」之「類」,應當是「方以類聚」「比類合誼」之「類」,即「事類」,也就是語詞意義的事類范疇,「建類」即建立事類范疇;其「首」即《後敘》所言「建首」之「首」,即大致標志事類范疇的統首字,「一首」即統一其部首意符。「同意」指與意符所代表的事類范疇相同,類屬相同。如此說來,「轉」謂義轉,即由詞義引申或音同假借而字義轉變;「注」謂註明,即注入部件而彰明原來字形的義類。孫詒讓於《名原轉注揭櫫》雲:「凡形名之屬未有專字者,則依其聲義,於其文旁詁注以明之。」此深得許氏之旨。故簡言之,轉注者即字義轉變而注入意符也。
轉注字當包括兩類:一是追加意符,例如「考、糾、蛇、娶、燃、暮」等,其中「老、系、蟲、女、火、日」即是後加的意符;二是改造意符,例如「悅(說)、訃(赴)、間、措(錯)、賑(振)」等,其中「心、言、日、手、貝」即取代了原來的「言、走、月、金、手」。有一點容易引起學者誤會,需要在這里補充說明:「六書」中每「書」所舉字例,除「轉注」外,都是平列二字;而「考、老」二字並非平列關系,「老」是類首字(建類一首),而「考」是轉注字(同意相受)。許慎謂「『考』從『老』省」,即是佐證。
如果這樣理解「轉注」,那末我們常說的「古今字(區別文)」、「類化字」、「音譯意化字」的出現,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釋。古今字如:「辟」為「避」,「奉」為「捧」等。類化字如:「鳳皇」為「鳳凰」,「遮姑」為「鷓鴣」,「次且」為「趑趄」等。音譯字如:「師子」為「獅子」,「匍」為「葡萄」等。以上三種後出字都是所謂「轉注字」。
6、形聲:許氏雲「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學者一般都把「以事為名」當作「形」,把「取譬相成」當作「聲」。這不一定符合許氏的原意。《說文》雲:「名,自命也。」而且其《敘》中「名」字僅此一見。言及文字時,或曰字,或曰文,或曰書,皆不用「名」。因此,所謂「以事為名」之「名」當指名號、名稱,即字音。這與「依聲託事」之說一致。後一句「取譬相成」自然指意符。「譬」者,喻也,使人曉諭也。這與「比類合誼」也相一致。上個世紀20年代的文字學家顧實,就曾有過類似的看法。(參見《中國文字學》)
在討論「轉注」時,清代學者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說文》部首,而《說文》在每一部首下都說「凡某之屬皆從某」,那就是「同意相受」。這顯然是把同形符字看作轉注字,混淆了形聲與轉注的界限。其原因在於他缺乏歷時的觀點。如果著眼於靜態分析,是指結構類型,這是共時觀點;如果著眼於動態分析,是指構形模式的演化,這是歷時觀點。從歷時觀點來看,形聲也包括兩類:一是追加聲符,例如「齒、星、鳳、飼、囿」等,其中「止、生、凡、司、有」即為後加的聲符。二是音義合成,即孫詒讓所謂「形聲駢合」,這是受追加部件(意符或聲符)這一構形方式的啟發而同時使用形符和聲符構成的形聲字。加註聲符的構形法,體現了先民們把字形與字義直接聯系起來的自覺性。從現實的結構平面來看,轉注與形聲二者同構而相混;從歷時演進的角度來看,二者異構而易分。轉注字在構成之前已有初文,形聲字在構成以前並無初文。前者如「蛇」與「它」,「娶」與「取」,「燃」與「然」,「悅」與「說」等;後者如「江、河、陵、陸、芹、菜」等。相對來說,轉注是改造舊體的構形法,而形聲是創造新字的構形法。
章太炎有言雲:「轉注者,恣文字之孳乳也;假借者,節文字之孳乳也。二者消息相殊,正負相待,造字者以為繁省大例。」就此「二書」後來的客觀作用而言,章說很有道理;可是,就構形模式的演化而言,章說不合史實。應當說,假借是救助「象形、指事、會意」之窮盡,而轉注是適應「引申、假借」(其結果是一字多義)之繁多。這也證明:漢字始終在強烈地維持自己的表意體系與基本格局。
主要參考文獻
許慎《說文解字》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孫詒讓《名原》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1988
王寧《漢字構形學講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
孫雍長《漢字構形的思維模式》,《湖北大學學報》1990年第4期
王伯熙《六書第三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1981年第四期
白兆麟《「轉注」源流述評》,《安徽大學學報》1982年第二期
《孫詒讓論「轉注」》,《校勘訓詁論叢》,安徽大學出版社,2001
孫雍長《漢字研究中的若干問題》,《管窺蠡測集》,嶽麓書社,1994
《轉注論》,嶽麓書社,1991
蕭璋《談〈說文〉說假借》,《古漢語研究》1989年第1期
2. 白兆麟的介紹
白兆麟 男,1937年2月生,安徽安慶人。1959年7月畢業於合肥師范學院中文系本科。1979年曾以訪問學者身份赴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進修半年,師從史存直先生。本科畢業後,在安徽大學執教現代漢語語法、古代漢語、訓詁學、漢語言文字學專業博士生主要導師,兼任中國訓詁學研究會副會長、常務理事。1992年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