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大學熊教授
A. 熊卓為的啟示
事故在於現行執業醫師考試制度存在缺陷!
現狀:較真的話,教學醫院都有「非法行醫」行為
整個事情的起因是:2005年12月,熊卓為教授到北大醫院治療腰疼,手術後第7天,熊卓為搶救無效死亡。熊教授的丈夫在調查中發現,當時搶救的主治醫生竟然是沒有行醫資格的北大醫學院的學生,於是他據此到法院起訴了北大醫院。此案在2009年7月1日由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在二審開庭前,有關媒體的報道讓此事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大醫院里存在「非法行醫」的說法更是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 「按媒體的報道,如果較真的話,全國的教學醫院都有『非法行醫』行為。」北京一家大醫院的知名主任醫師針對北大醫院事件對記者如此評說。 這名主任醫師認為,存在這種現象的原因是,教學醫院有接受醫學生實習的責任,同時醫院的正式編制很少,但工作量大,尤其是北京的一些大醫院,所以就需要學生來做臨時工的工作,而且醫生在大型手術時,需要多人輔助配合,會有實習、見習醫生和住院醫生上手。
在互聯網的論壇上,討論該事件的不少網友均表示,有過被實習醫生獨立接診的經歷,特別是在教學型的醫學院附屬醫院最為普遍。
記者在北大醫學部了解到,北京大學臨床醫學專業為8年制本碩博連讀,學生在校接受一段時間專業學習後,還需前往相關醫院進行教學實踐和學習。 北京大學醫學部的多名臨床醫學生告訴記者,他們用3年半的時間在北大本部和醫學部實習,然後用4年半的時間在北大第一醫院、北大第三醫院等教學醫院學習和實踐。 一名學生介紹,在醫院的4年多時間,前兩年他們的身份是實習醫生和見習醫生,除了上課外,還抄寫病歷、協助主治醫生了解病史等,但不得自主診斷開處方。之後轉為住院醫生,就可以看病開處方了,但必須有指導主治醫生的認可蓋章。 中國醫師協會副秘書長陸君認為,在年輕醫生成長過程中,必須要有到醫院實習的經歷,但在其實習過程中從事的臨床實踐活動,按刑法、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不能界定為「非法行醫」,但必須要有指導醫生負責,否則屬於管理失職。
缺陷:最快獲得行醫資格也需在醫院無證工作2年
在「北大第一醫院學生行醫致人死亡」一案中,北大醫院堅決否認有「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現象,稱熊卓為案涉及的住院醫師於崢嶸當時已經取得《醫師資格證書》。 「我挺委屈。」被死者家屬指認當時「非法行醫」的當事人之一的於崢嶸對記者說,自己沒有任何過錯,「參加一個考試,合格發兩個本,《醫師執業證書》晚於《醫師資格證書》發到手中也不是我造成的。」 陸君介紹說,臨床醫學畢業生要獲得《醫師執業證書》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的執業醫師考試;本科畢業生必須在醫療機構工作滿一年才能參加考試;低於本科學歷者只能先通過助理醫師考試,然後再工作滿若干年後才能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畢業生拿到《醫師執業證書》後,才能正式獲得行醫資格。 剛剛獲得《醫師執業證書》的解放軍301醫院的曹醫生認為,導致見習醫生、醫學研究生在醫院無證行醫的根源,在於現行執業醫師考試制度存在缺陷。
醫院反駁:報道失實斷章取義
昨日,北大醫院對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報道作出書面回應(有刪節):
1月3日21時許,央視「經濟半小時」欄目播出了一檔題為《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的節目,其中多次提到我院「非法行醫」,該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及其嚴重地毀壞了我院的名譽。
死者熊卓為術後發生了肺栓塞並發症,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重症監護室死亡。肺栓塞乃骨科術後卧床可能發生的致死性的並發症之一,而手術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認。
新聞記者並非骨科專家,卻公然使用「治死」作為主標題內容聳人聽聞,有悖於記者的職業道德!
此外,節目中多次出現「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詞彙,亦非屬實報道。為熊卓為施行手術的主治大夫李淳德系我院骨科主任,是醫院的注冊醫師,其他相關醫師亦不存在「非法行醫」的情況,本案涉及的住院醫師於崢嶸亦已取得醫師資格……
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幹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中國共產黨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委員會北京大學第一醫院2009年11月3日
疑點一
未用抗凝劑導致死亡?
王建國說,熊卓為是先一天中午入院,次日早晨即做手術,醫院沒有門診推薦,沒有入院病歷,更沒有術前討論。違反了對老齡病人(49歲屬老齡病人)進行手術前必須有的觀察期的規定。而且,妻子出現肺栓塞前的十幾個小時,就發現了呼吸困難的情況,然而院方在已經預知風險的情況下,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放任肺栓塞的發生。
王建國還說:手術後,熊卓為腳就開始脹,腿部腫脹得厲害。但他們不僅沒有給她檢測,還給她吃大量的止痛葯,以掩蓋血栓疼痛的表徵。王建國說,「後來才知道,那時候她已經血栓很嚴重了,呼吸不暢,那肺肯定受到影響,但他們還是沒採取措施。」
疑點二
病歷多處遭遇修改?
王建國和律師還發現,病歷也存在被修改的痕跡。經統計,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處。
王建國說,妻子熊卓為當初明明是自己走著進醫院,但這一情況卻被院方改成了坐輪椅入院。這些情況都有她的學生和同事作證。妻子的肋骨斷了3根,這一點竟然在病歷中消失了。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病歷上確認的死亡時間是2006年1月31日凌晨4點50分,但病歷載3點30分處理屍體。在證明熊卓為死亡的心電圖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時間則是6點53分;死亡診斷是肺栓塞,手術記錄卻是因心臟和肝臟破裂大出血無法止血才放棄搶救的;熊卓為第4、5腰椎明明是一度滑脫,後來病歷上出現的卻是二度滑脫。根據教科書記載,腰椎一度滑脫不是手術適應症,只有保守治療無效,且滑脫進行性發展的情況下,才需要手術。
疑點三
是否存在「非法行醫」?
在熊卓為的病歷記錄上,記者看到,負責觀察、診療、搶救的主治醫生叫段鴻洲、於崢嶸和肖建濤,最後的死亡證明,也是於崢嶸開的。而王建國告訴記者,這3個人中,段鴻洲和肖建濤,既沒有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也沒有取得執業證書。而於崢嶸當時雖然已經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但同樣沒有取得執業證書。
王建國的代理律師卓小勤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員,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在教學醫院中實習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畢業第一年的醫學生,可以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進行臨床工作,但不能單獨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在熊卓為教授治療過程中,多處醫囑和病程記錄都沒有上級醫生簽字確認,很明顯屬於非法行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