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民商法老師
❶ 我想考湖南大學法學專業民商法方向的研究生,請有經驗的學長學姐們賜教,萬分感謝!
專業課備考的話,先復習指定參考書目,地毯式復習,第二輪就是以學姐學長的筆記,進行重難點復習,第三輪就是結合真題進行復習,真題要不買,要不就和找學長復印。跨專業並沒有這么可怕,主要是把專業課的資料信息搞定就行了。但是大部分的同學找到一首資料,但自己學習比較困難,多數還是會選擇報個班?比如天道網校專業課,一對一輔導,提供全套備考資料,可以答疑,可以押題。針對性比較強,但是輔導班只是輔助,主要還是靠自己更多的努力。
❷ 本人想考研湖南大學的法學院的經濟法學,但是什麼都不懂。
你好!我是湖南大學2012級的法學碩士(民商法)在校生,我可以幫你解答:
1、初試要根據考綱來定,今年的暫時還沒出來,請你關注湖大研招辦的網站,估計10月份左右會出,裡面會列舉出各專業的考試項目,但是湖大不會指定參考書目。就去年而言,專業一是憲法、法理學;專業二是民法、刑法;加上公共課英語、政治。參考書目你可以看北大的21世紀系列,就是紅皮的那種,我就是看這系列的,應付考試沒問題。
2、湖大法學考研初試是不分專業的,也就是統一考試,按分數錄取,考進去後你再選專業和導師。所以你想報考經濟法不用特別看哪位導師的書和文章,直接看我上面說的考試教材(21世紀系列)即可。
3、湖大法學每年的報錄比大概在1:5之間,也就是5個人之間考取一個。經濟法是最好的,民商法(屈茂輝、徐滌宇)、刑法(邱興隆)也不錯。只要你能考進,就能選上,總會有老師要你,所以不要擔心專業問題。安心備考的~
祝你成功!
❸ 黨史學者王明遠簡介
王明遠,1916年1月5日生,原籍山東省濮縣王堤口村。原名王永祺,曾用名楊誠、楊隼、王明源、王紹華、王家祺、王家祈等。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❹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的法學院學科整體介紹
學院現設有法律學系和國際法學系兩個系,並設有WTO法律問題研究中心、法學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環境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和法律基礎課部等教學研究機構。
經過十餘年的建設,法學院現擁有國際法學博士點和國際法學、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學等七個法學碩士學位點和一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點。 學院以國際法學學科為龍頭,一直以來都突出強調以教學科研為中心,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緊密結合,並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的研究成果。
各系所負責人如下:
法律系主任:李愛年教授 博士
國際法系主任:歐福永教授 博士 博士
WTO法律問題研究中心:歐福永教授 博士
法學研究所所長:喻名峰副教授 博士
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肖軍講師 博士
刑法研究所所長:鄧文莉副教授 博士
民商法研究所:何煉紅教授 博士
環境法研究所:王彬輝副教授 博士
經濟法研究所:李愛年教授 博士
程序法研究所:黃捷教授 博士
法律基礎課部:張啟江講師 碩士學科簡介: 國際法學 作為重點學科的國際法學是湖南省最早獲得國際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經過多年努力,已經形成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國際公法、國際民商法和WTO法律問題研究等五個研究方向的齊全的學科點;在師資建設方面,也已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水平齊頭並進的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在人才培養方面,迄今已有八屆碩士研究生畢業,並且60%以上,分別進入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廈門大學、大連海事大學、中南大學等國內著名的法學院校攻讀博士學位。而且本學科點還相繼舉辦了多次研究生課程班,為湖南、江西、廣東、廣西等地培養了一大批國際法專業人才;在學術活動方面,積極參與國內外的學術活動,通過「走出去,引進來」的方式與國內外的許多知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穩定的學術交流關系。我校法學院與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合作成功地舉辦了中國國際私法學會1999年年會,得到了德高望重的中國國際私法學會會長韓德培先生的充分肯定和贊揚,也獲得了與會專家的一致好評。此外還舉辦了2004年WTO高級專家研討會、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2005年年會。
本學科現有在職教授7人,副教授6人,講師8人,其中有國際法專業博士學位者7人,在讀博士學位者5人。 本學科共出版專著27部,譯著5部,發表了專業學術論文458篇,其中在學術刊物上發表401篇,在學術會議上發表57篇,承擔的科研項目有40多項,其中國家級項目3項。 考慮到國際政治、經濟、商事關系的發展實際,本學科點將在現有五個研究方向的基礎上,准備凝練出國際刑法、國際環境法、國際金融法三個研究方向,以便使學科研究向更細、更專業化的方向發展,有助於科研工作的細致深入。

❺ 湖南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
李步雲:著名法學家,法治、人權領域權威,「法治三老」之一,首倡「依法治國」。
杜鋼建:著名法學家,法治、人權、憲政領域新興權威。原任湖南大學法學院院長、學術委員會主任。
屈茂輝:著名民法學家,湖南大學法學部學術委員會主任、法學院院長 ,民商法學科學術帶頭人。
李良棟:著名民主理論研究專家,湖南大學民主理論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政治學專業博士生導師。
王曉曄:著名法學家,國內反壟斷法權威,湖南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經濟法教研室主任。
張智輝:著名法學家,首批「當代中國法學名家」,曾任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所長、二級研究員,中國檢察官協會秘書長,中國法學會檢察學研究會秘書長等。
邱興隆:著名刑法學家,「三湘刑辯第一人」、主張廢除死刑。湖南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刑法學科學術帶頭人。曾任湘潭大學法學院院長。
劉定華:經濟法專家,湖南大學法學院原院長。
段啟俊:刑法學專家,湖南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四奇:經濟法專家,湖南省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石柏林:法理學、行政法學專家。博士生導師。憲法與行政法學學科帶頭人,湖南法理學會副會長。
王遠明:經濟法學家,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理事、湖南省訴訟法學會副會長。
鄭鵬程:經濟法專家,博士生導師。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才,湖南省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湖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謝佑平:著名訴訟法學家,博士生導師。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入選人才。 醒龍獎學金:由湖南醒龍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湖南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邱興隆及其夫人捐資50萬元人民幣設立。主要面向湖南大學法學院有志於刑法學學習和研究的優秀學子,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旨在通過獎勵鼓勵大家努力學習,培養眾多刑事法律方面的優秀人才。
研究生獎學金:主要面向研究生,分為一等獎學金、二等獎學金,總覆蓋70%以上。其中科學學位研究生全部享有獎學金、專業學位推免生全部享有獎學金。

❻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
樓上的,別人問的是湖南師范大學的法學院,又不是湖南大學的法學院~~
我是師回大答的,我告訴你撒~~師大的法學院一般般~~
畢竟師大是"師范大學",以"師范教育"見長,法學院裡面都是非師范專業,
不過法學院出了個李雙元教授,聽說挺牛的,應該還不錯~~~
不過我要說的是,你學的是自考,不可能由李雙元教授來教是不?所以~~~嘛~~還是那句"一般般"~~~
❼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的法學院各系所簡介
民商法研究所簡介民商法研究所是法學院專門從事民商法教學和科研的機構。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本研究所已擁有一支教學水平高、科研能力強、年齡結構合理、發展後勁足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教師中有教授1人,副教授6人、講師1人;其中2人具有博士學位,5人具有碩士學位。開設了民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合同法學、物權法、侵權責任法、親屬法、羅馬法、比較民商法、國際知識產權法等10門左右的課程。研究方向覆蓋民法學、商法學和知識產權三大領域。研究所的成員積極投身於民商法學的教學改革和學術研究活動。在民法總論、物權法、債權法、侵權責任法、親屬法、繼承法等研究領域,均有系統而深入的研究成果,為我國民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理論上的支持。民商法研究所設有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是專門從事知識產權基礎理論研究、知識產權制度研究、知識產權實務研究的科研機構。中心的專業研究隊伍已經在知識產權法基礎理論、專利法、商標法、版權法、知識產權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在湖南高校中處於領先地位。研究中心先後承擔了司法部、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成果評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等部門的知識產權研究課題13項;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軟科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學》、《法商研究》等期刊發表知識產權專業學術論文70餘篇;主編了湖南省高等學校法學統編教材《知識產權法學》;公開出版了《工業版權研究》、《WTO框架下中國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等個人學術專著。中心研究人員還積極參加國內外的學術會議並做大會主題發言,主動投身於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工作,積極參與知識產權的重大決策活動和社會服務活動。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的任務是為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提供理論支持,為企業知識產權的運用、管理和保護提供幫助和服務,培養高水平的知識產權研究型人才和實務型人才。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以研究中心為平台,進一步加強與政府、企業、學校和研究機構的合作,通過整合不同學科的力量和資源,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學術研究活動,力爭使中心的研究成果趕超國內一流水平,並在服務於地方經濟建設的過程中能發揮重要的作用。環境與資源保護法研究所介紹一、本機構研究特色湖南師范大學環境法所不但成立較早,而且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就開始在法理學碩士點招收環境法方向的研究生(1994年,學校特聘我國第一代環境法學者武漢大學的陳漢光教授,他專門從事環境法學教學和科研,在法學理論碩士點上招收環境法學方向研究生)2004年獲得了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已擁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師資隊伍,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的五人,其中,一名教授,四名副教授,除一人為碩士研究生學歷,其餘全是博士研究生。本機構致力與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教學與科學研究。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是在環境科學、環境倫理學、法學、自然資源學等學科綜合和交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型學科,是以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制度及其發展規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律科學,主要包括中國環境法學、國際環境法學、外國環境法學、比較環境法學、自然資源法學等五個研究領域。本機構已有一批在該專業影響較大的學術成果和省、部級研究課題,為學院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該機構與本校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以及與政府的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有密切的合作關系,不但擴大了學院在全省、全國的影響,也便於老師和學生深入社會實踐解決改革開放中遇到的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為我國環境保護立法、執法、司法提供幫助和建議。隨著全球范圍內國內、國際層次環境保護活動的大量開展,各國紛紛選擇走可持續發展道路,開展和加強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的學習和研究對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二、本機構學術隊伍1、李愛年教授簡介李愛年,女,1962年12月出生,中國環境法方向碩士生導師,法學教授,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學會常務理事,美國訪問學者。中國環境法學科帶頭人。出版專著3部,主編教材3部,並在《現代法學》、《法學評論》、《中國軟科學》等核心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30多篇。2000年獲 「湖南省高校教學一等獎」,2002年入選「國家教育部第二批精彩一課」教學示範片。2006年下在教育部專家對湖南師范大學本科教學評估中,其理論研究型課《環境污染民事責任》獲得評估專家高度評價。承擔的主要課題有: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重大招標項目課題:《環境法學研究方法研究》;湖南省社科規劃課題《生態效益補償若干法律問題研究》,湖南省教育廳重點課題《排污權交易法律問題研究》等。代表性作品有:《環境法的倫理審視》,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環境法學》,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自然資源保護法初論》,獨著,湖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關於徵收生態效益補償費存在的立法問題及完善的建議》(獨著),《中國軟科學》2001年第1期。《環境保護法不能直接調整人與自然的關系》(獨著),《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論我國城市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建議》 (1),《現代法學》2002年第4期。《試析環境保護法的幾個基本理論問題》 (獨著),《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2002年第3期。《論生態保護立法體系存在的問題及完善的建議》 (獨著),《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2年第3期。2、韓廣教授簡介韓廣教授,1964年生,博士,湖南師范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教授,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專著一部,在中外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17餘篇,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1項,省部級項目1項。代表性作品有:《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美國的農葯管理體制與方法》,《環境保護》1998年第1期。《30多年來呼倫貝爾草原沙漠化演變特點及防治對策研究》。《Analyse discriminante pas à pas: application pour la détermination de la source des sables éoliens fondée sur l』analyse des minéraux lourds dans la Steppe de Hunlun-Beir en Chine nord-est. In: X. P. Yang (edit.),Desert and alpine environments. Beijing: China ocean Press,2002. 47-58》。3、文同愛副教授簡介文同愛,男,1963年4月生,法學博士,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湖南師范大學環境法研究所研究人員、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南匯辰律師事務所律師。主要從事環境法學的教學與科研工作,已在《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中國環境報》等公開出版雜志、報刊上發表《可持續發展與我國環境資源法保護對象的變革》等論文20餘篇,出版專著1部,參編著作、教材5部,主持和參加省部級課題4項。代表性作品有:《生態社會的環境法保護對象研究 》,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11月版。 《論保障環境公平處於可持續發展的中心地位 》,獨著,《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2002年第5期。 《可持續發展與我國環境資源法保護對象的變革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2期。 《論環境公平、環境效率與可持續發展》,(1),《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3年第4期。4、王彬輝副教授簡介王彬輝,女,1974年生,法學博士,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2008年度湖南省青年骨幹教師。已在《法令月刊(台)》、《仲裁與法律 》、《時代法學》等國內外刊物上發表論文數十篇,主持省部級研究課題多項。代表性作有:《論環境法的邏輯嬗變 》,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基本環境法律價值—以環境法經濟刺激制度為視角》,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8年6月版。《環境法學權利研究方法論》,《現代法學》2008年第6期。《日本公害糾紛處理機制與我國之借鑒》,《行政與法》2008年第12期。《論可持續發展下環境法的公平與效率原則》,《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07年第5期。《運用能夠經濟手段,加強環境立法》,《中國物價》2007年第11期。《可持續發展下中國<環境保護法>基本制度的變革與創新 》,《法令月刊(台) 》2004年第12期 《環境污染糾紛的法外私力救濟及其解決之道 》,《河北法學 》2004年第1期 《循環經濟法律制度完善之我見 》, 《時代法學 》,2004年第2期 《環境污染糾紛與仲裁 》,《仲裁與法律 》2004年第1期5、楊興副教授簡介楊興,男,1972年生,法學博士,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代表作有:《氣候變化的國際法的秩序價值初探》,《河北法學》(中文核心,CSSCI來源期刊),2004年第5期。《試論俄羅斯不批准京都議定書的原因及其法律後果》,《時代法學》,2004年第5期。《〈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與國際法的發展:歷史回顧、重新審視與評述》,呂忠梅等主編的《環境資源法論叢》(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國際環境法的早期性和協同性芻議》,《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三期。《論〈京都議定書〉對國際政治和國際經濟的潛在影響》,《時代法學》,2005年第3期。《京都議定書若干問題論略》,李雙元主編的《國際法與比較法論叢》(第14輯),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關於制定〈武漢市湖泊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建議》,載王曦主編的《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論國際淡水資源利用和保護法的發展》,《法學論壇》,2005年第1期。(中文核心)6、李慧玲副教授簡介李慧玲,女,1965年生,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代表作品有:《環境稅費法律制度研究》專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我國環境稅收體系的重構》,載於《法商研究》2003年第2期。《論環境收入稅》,載於《現代法學》2007年第6期。《排除危害環境責任研究》,載於《法學雜志》2007第3期。《排除危害環境民事責任構成要件研究》,載於《湖南師范大學學報》2007年第2期。 三、本機構研究方向理論研究涉及兩個領域:中國環境法、國際環境法與外國環境法。李愛年教授,王彬輝副教授,李慧玲副教授,從事中國環境法領域研究。韓廣教授,文同愛副教授,楊興副教授,從事國際環境法與外國環境法研究。1、中國環境法中國環境法的研究對象主要是中國環境保護法學的基本概念、原則、制度、生活環境與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及法律責任等基本理論。首先,本方向研究可為中央和地方立法機構提供立法建議。有助於立法機關更全面地認識環境法中基本問題,為立法提供有力的理論支撐和實證分析。其次,可為各級行政機關提供可參考的研究成果。再次,本研究方向可為企業遵守環境法,從事實踐提供支持。2、國際環境法本方向主要研究國際環境法和外國環境法的概念、原則、制度。本研究方向的研究人員運用比較的方法與國內環境法的研究相結合,為中國積極參與國際環境保護的實踐進行立法上的指導。四、本機構主要科研及學術成果科學研究近五年內本學科點成員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00餘篇,其中在國際國內核心期刊發表50餘篇,CSSCI期刊論文10多篇。高級職稱人員平均發表論文2.8篇年/人。公開出版學術專著8部,出版教材9部。2003年,為國家環境保護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任起草小組副組長、執筆人) 。2001年,為水利部和地礦部起草、修訂了兩部自然資源保護方面的條例草案。 2006年下半年,為省人大環資委組織討論《循環經濟法》草案修改意見稿,提供了大量參考意見。此外,還經常為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和省人大環境保護立法提供參考意見。研究成果中對於國內外環境法各項制度執行中問題的分析,經驗與教訓,有利於行政主管機構更好地把握環境法的執行。標志性成果有:《環境法的倫理審視》,李愛年(獨著) ,科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李愛年、韓廣等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環境法學》,李愛年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環境與自然資源法學案例教程》,王彬輝任副主編,知識產權出版社2004年版《論環境法的邏輯嬗變》,王彬輝獨著,《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與國際環境法》,韓廣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4月版《生態社會的環境法保護對象研究》,文同愛獨著,中國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環境資源法》,楊興參編,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積極參與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積極參與國內外開展的各種環境法學術交流活動。與莫斯科大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該大學法學院教授布林丘克曾來我院講學。與武漢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法學院有著密切的學術交流活動,上述大學的環境法教授多次來我院講學。四、本機構研究生培養情況年 份 項 目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招生人數 5 8 8 9 15 9 11 13 授學位數(其中同等學力人員) 5 8(1) 8(1) 9 15
我所研究生科研成果豐碩,近5年發表論文150篇。2002屆碩士畢業生王彬輝的碩士畢業論文《〈防沙治沙法〉三項基本原則研究》,獲2004年湖南省優秀碩士論文;2003屆碩士畢業生胡春冬的碩士畢業論文《排污權交易制度研究》獲2005年湖南省優秀碩士畢業論文。我所研究生就業情況良好,就業流向於公檢法、銀行、國有大型企業等實務部門,也有在高等學校從事教學的人員,研究生考博率14.8%。經濟法研究所一、本研究所的主要研究方向、特色經濟法是20世紀興起、發展的一門新興法律部門,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會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和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宏觀調控法、國家投資經營法等多個研究領域。經濟法基礎理論主要分析經濟法的歷史起源,探討其發展現狀與未來取向,以及如何構建中國經濟法的科學體系。學術帶頭人陳雲良。國家投資經營法主要研究國有資產管理法、國家投資法、國有企業法,並通過借鑒國外的先進立法經驗和學術理論來推進我國國家投資經營法的完善與規范。學術帶頭人陽東輝、陳雲良。宏觀調控法主要比較研究宏觀調控法的基礎理論,介紹我國宏觀調控法的立法概況、目標和任務;系統地闡述宏觀調控法的各個組成部分;深入地比較中外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的有關立法,從中找出對我國宏觀調控立法與實踐有重要借鑒參考價值的內容。學術帶頭人何煉紅、陳雲良。二、本研究所的師資隊伍和學科建設該研究所成立於2002年,且在2007年成立經濟法碩士點並開始招收經濟法碩士研究生。在師資建設方面,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職稱比例協調、中青年學術帶頭人突出、科研水平齊頭並進的高素質、高水平的教學科研隊伍。機構人員在編在崗的13人,其中,3名教授,8名副教授,2名講師,除2人為本科生學歷,其餘全是研究生學歷。該研究機構共有碩士生導師6人,在校研究生兩個年級共28人;教師擔任的碩士學位點的專業基礎課程主要有:《經濟法基礎理論》、《西方經濟學》、《競爭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金融法》、《財稅法》等課程,同時不同方向還開設了一定數量的選修課程。此外,該所的教師還擔任了全院的法學本科、成教、法碩等不同層次的經濟法課程,並出版、發表了一批在該專業影響較大的學術著作和論文,並承擔了大量的省、部級研究課題,為學院的學科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該機構與本校商學院學院以及與政府的經濟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和司法部門有密切的合作關系,不但擴大了學院在全省、全國的影響,也便於老師和學生深入社會實踐解決改革開放中遇到的重大經濟法問題,為我國經濟建設立法、執法、司法提供幫助和建議。

❽ 湘潭大學法學院出名老師
蔡高強,男,漢族,1967年12月生,湖南益陽人。法學博士,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空間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歐洲法律研究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理事、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湘潭大學非洲法律與社會研究中心副主任,國際法學科負責人。主講法學本科、碩(博)士研究生核心課程《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法》、《國際人權法》,主要學術領域為國際法基本理論、國際貿易法、國際人權法,近年來在國際空間法和歐盟法有一定造詣。著有《人權國際保護與國內實踐研究》、《艾滋病與人權保護》、《國際貿易爭端解決訴訟機制研究》等學術著作5部,在《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等30多種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其中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轉載論文多篇。先後主持和參與國家社科基金課題、省社科課題、司法部課題20餘項。榮獲「全國首屆防治艾滋病作品三等獎」、「湖南省教學成果一等獎」、「湖南省優秀班主任」、「湖南省大學生社會實踐優秀指導老師」等獎勵20多項。
目前,重點研究國際貿易(WTO)法律制度與經濟權利救濟、國際人權保護與弱勢群體(艾滋病人等)權益救濟、國際行政訴訟法律制度、外層空間活動商業化的法律問題以及載人航天法律問題。
曹艷芝,女,1958年1月生。1990年開始從事教學工作,並擔任過政治系(院)副主任,先後在復旦大學、湖南師范大學、四川大學學習,獲得政治教育學士學位和法律碩士學位,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現為司法考試),取得律師資格。1999年調入湘潭大學法學院從事民商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先後為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民法、商法、婚姻法、物權法、合同法等課程。
程波,男,1963年生,湖南華容人。湘潭大學歷史學學士(1980-1984年),武漢大學經濟學院國內訪問學者(1996-1997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2007-2010年),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理事(2010年)。現為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講《法理學》、《西方法律思想史專題》、《部門法哲學》、《法律電影與美國法律文化》等課程。
杜雄柏,男,1955年5月19日(農歷)生,湖南省臨湘市人。哲學碩士,現任湘潭大學法學院教授,刑法學教研室主任,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刑法學專業博士生導師。\
1983年7月畢業於湘潭大學哲學系,獲哲學學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主要從事《心理學》和《社會調查理論和方法》等課程的教學。1989年7月畢業西南師范大學(現為西南大學),獲哲學(邏輯學方向)碩士學位。1991年聘為講師,1994年破格晉升副教授,2000年晉升教授。1989至2000年間主要從事《認知心理學》、《科學認識論》、《科學哲學》和《邏輯學》的教學與研究。自1997年涉足法學領域。目前主要從事《犯罪學》、《犯罪社會學》、《犯罪學研究方法》、《刑法學》與《法律邏輯》的教學與研究。出版學術專著4種;發表學術論文90餘篇;主編、參編教材各1部;自1997年至2012年主持或參與國家級、省部級和市廳級科研課題共18項;2001年以來獲得各類獎勵、榮譽共30餘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