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王成雙教授
1.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是誰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現任的領導如下:
院長:劉寧元
黨委書記、副院長內:容李健
副院長:李泳
副院長:李偉芳
黨委副書記:孫帥梅
劉寧元,男,教授。博士生導師。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仲裁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上海法學會國際法研究會副會長。研究領域包括國際私法、反壟斷法、拍賣法等。主要著作有:《國際反壟斷法》、《中外反壟斷法實施體制研究》、《國際私法學》、《中國拍賣法律制度研究》等。
2. 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日前成立
11月19日下午,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成立揭牌儀式在松江校區崇法告睜樓舉行。華東政法大學校黨委書記杜志淳,校長何勤華,黨委副書記、副校長張智強,副校長王立民、葉青,以及各院(系)、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科學研究院爛友賀全體成員出席了儀式。儀式由張智強主持。
會上,華東政法大學副書記、副校長張智強宣讀關於成立科學研究院及有關任職通知,杜志淳書記與何勤華校長共同為科學研究院揭牌。
鍾剛代表科學研究院研究人員發言表示,全體專職研究人員一定會團結協作,努力把科學研究院建設成為有學術氛圍、有學術交流、有學術競爭、有學術成果的科研基地。
黨委書記、科學研究院院長杜志淳教授發表講話。他說,此次成立獨立建制的科學研究院,其目的就是改革現有的以院系和單一學科為主的科研體系和運行機制,整合多學科資源,集聚優秀人才,促進學術繁榮,使學校向高水平多科性大學的方向邁進。
華東政法大學校長何勤華在講話中指出,作為科學研究院應具備五個功能:一是成為飢派華政學科建設的平台;二是成為華政科研的基地,三是成為教師隊伍的蓄水池;四是成為對外交流的渠道和橋梁;五是成為法學大師成長的搖籃。他希望現有的專職科研人員能作出榜樣,形成較好的學術研究風氣,經過若干年的努力,使華政的科研能力有一個飛速的提高。
3.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的社會實踐
國際法學院的教師,熱愛祖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團結合作,與時俱進,積極投身社會實踐和司法實踐,廣泛參與國家和地方的立法。其中, 曹建明 教授曾兩次走進中南海,為中共祥氏配中央領導人主講法制講座,目前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丁偉 教授擔任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朱欖葉 教授,成為 WTO 爭端解決機構專家組指示性名單成員。
在最近幾年裡,國際法學院教師參加了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領海和毗連區法》、《公司法》、《擔保法》、《對外貿易法》、《仲裁法》、《反傾銷、反補貼條例》、《保障措施條例》等許多重要法律的論證、修改工作;參加了《上海市進出口產品責任條例》、《上海市反暴利和價格欺詐規定》、《上海市保護和發展郵電通信條例》、《上海市港口貨物疏通管理條例》等地方法規、規章的起草、論證和修改工作,並提出了詳盡的建設性建議,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好評。國際法學院還承接了國家、司法部和上海市的許多重大科研項目,如《歐洲共同體統一大市場變化及中國對策》、《中國海外投資法律問題》、《上海地方立法研究》、《 「 復關 」 對我國引進外資的影響及法律對策》、《中國 「 復關 」 與上海地方立法》、《上海外核告高橋自謹指由貿易區法規研究》、《中國-歐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項目》、《 WTO 爭端解決機制》等。這些課題緊密聯系我國對外開放實際,積極服務於我國經濟建設,對我國法制建設和政府決策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國際法學院的廣大教師還積極參加司法實踐,其中,有 10 多名教師擔任了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和上海仲裁委員會以及其它地區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員,有 30 多名教師擔任兼職律師,為國際法的教學與科研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使國際法學院的教學與科研緊密地與國家的改革開放和司法實踐相結合。
中國加入 WTO 後,雖然中國融入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加深,法學專業(國際法方向)的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國際法學院將充分利用自己的人才優勢和豐富的教學經驗以及科研實力,瞄準一流目標,創一流事業,培養一流人才,爭取把國際法學科建成國家一流的重點學科,為國家培養和輸送更多高質量的涉外經濟和外事工作法律人才而努力。

4. 2014年華東政法大學招收攻讀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規模和招生類別
本年度我校擬招收各類博士研究生70名左右(含本校碩-博連讀生和公開招考人數),實際招生規模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名額為准。
招生類別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的博士研究生人數不超過招生規模的40%。
三、報考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簡差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獲得學士學位六年或六年以上(2008年8月3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並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三年內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與報考學科相關的論文;
2.在所報學科領域已有專著出版;
3.三年內曾主持省部級以上的科研項目或獲省部級以上獎勵的科研成果。
(三)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位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書。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六)須有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七)現役軍人報考,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八)按教育部規定,現為委託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碩士生、擬報考委託培養的考生、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的在職人員考生,須徵得委託(定向)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
四、報名方法
博士研究生報名採取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不接受函報。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11月10日至2013年12月10日;現場確認時間為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我校東方法學網站( www.law.ac.cn ),進入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正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
(二)表格下載:考生從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專家推薦書》等表格材料;
(三)現場確認及資格審核:考生應於2013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17號樓103室)進行現場確認,同時接受報考資格審核攔中皮並繳付報考費250元。報考資格審核時,考生必須提交下列材料(不接受郵寄):
1.《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必須從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中下載並列印);
2.兩名專家的推薦書;
3.碩士學位證書(應屆碩士研究生為學生證,同等學力人員為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獲得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提供刊載本人論文的核心期刊、專著或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勵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生未經現場確認和未培滾繳付報考費的,網上報名無效。
(五)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全面、客觀填寫個人信息,報考資格審核材料必須真實、准確。如考生在報名時採取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報考、錄取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資格。
(六)准考證列印:考生通過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系統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網上報名時的密碼)列印准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再統一發放紙質准考證。
六、考試
博士生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入學考試時間為2014年3月8日(星期六)、3月9日(星期日);考試地點為華東政法大學長寧校區(上海市萬航渡路1575號)。初試科目為外國語、政治理論和兩門業務課,每門考試時間為三小時,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已獲得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免試政治理論。
(二)復試分為專業能力面試和外語能力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幹課程(加試科目名稱由報考專業導師組指定)。
考生在復試時須向復試小組提供攻博研究計劃、碩士階段成績單、外語水平成績證明(如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公開發表(出版)的論文(專著)、碩士學位論文、科研成果證明書及學習(工作)中的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
(三)有關初試、復試成績及錄取的其他事項,我校將及時在東方法學(www.law.ac.cn)網站上公布,不再向考生寄發書面通知,考生可隨時登陸上述網站查詢。
七、體檢
復試階段考生按規定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並向我校提交體檢報告。
八、錄取
(一)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綜合因素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二)錄取為「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入學前其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學校,戶口可按需要同時遷入;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入學時其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不轉入學校,並簽署培養協議。
(三)博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確定後不得更改,在學習期間不得將人事檔案轉入或調出學校。
九、 培養費用
(一)按照國家規定,自2014年起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我校博士生學費標准為每生每年10000元,按學年收取。
(二)在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的同時,我校將進一步加大對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實施以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助學金、「三助」津貼、研究生教育創新專項資金等為主要構成的研究生資助體系,資助研究生完成學業。「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別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新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助學金,同時可申請「三助」津貼、專項獎學金和學術研究創新基金;「定向就業」類別博士研究生不享受新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但可以申請專項獎學金、學術研究創新基金。具體方案請關注我校校園網(網址:http://www.ecupl.e.cn)《華東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試行)》。
(三)住宿費標准為每人每學年1200元。
十、學制和學習年限
學制為三年,其中第一學年為課程學習階段,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六年。
十一、畢業、學位授予和就業
學習期滿,完成規定的課程且考試合格,通過博士學位論文答辯,頒發博士研究生畢業證書並授予博士學位。
「全日制非定向就業」類別博士研究生畢業時,學校負責辦理相關就業派遣手續。
「定向就業」類別博士研究生畢業後均回原服務單位或定向單位。
十二、其他說明
為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實現碩士、博士階段對創新拔尖人才的貫通培養,提高研究生選拔質量,我校開展碩-博連讀長學制培養方式,具體招生辦法詳見《華東政法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暫行辦法》及相關通知。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萬航渡路1575號17號樓103室
聯系部門: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42
招生咨詢電話:021-62071885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 1 :招生專業、指導教師、研究方向和初試科目
附 2 :初試主要參考書目
華東政法大學研究生教育院
2013年10月31日
5. 華東政法大學商學院(2)
工商管理
四年制本科,授管理學學士學位,設立時間2005年。
主要專業課程:微積分、概率統計、線性代數、運籌學、統計學;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貨幣金融學、國際金融理論與實務、長江三角洲經濟發展專題;會計學、管理信息系統、財務管理、管理會計;管理學、管理學前沿專題;市場營銷學、國際市場營銷;組織行為學、人力資源管理;戰略管理、運管管理、項目管理;跨文化管理、國際企業管理、國際投資學;法理學、經濟法、跨國公司法、國際商貿制度。
碩士點、博士點
碩士點: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碩士點以及金融專業碩士點,應用經濟學碩士點目前下設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區域經濟學四個專業。
重點學科
產業經濟學——校級重點學科
金融學——校級重點學科
學院網站及咨詢電話
學院網站:http://www.sxy.ecupl.e.cn
咨詢電話: 021-57090130,021-57090418
華東政法大學商學院簡介
華東政法大學商學院現擁有應用經濟學一級學科碩士點,設有產業經濟學、金融學、國際貿易學和區域經濟學四個二級學科碩士點,設有經濟學、金融學、金融學(金融工程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司法會計方向)和工商管理(國際企業管理方向)六個本科專業(方向)。
學院下設經濟學、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司法會計、工商管理五個教研室,以及經濟與商務研究中心、國家資本研究中心、司法會計鑒定中心、商務談判師培訓中心、商務投資研究所以及金融、貿易和會計試驗中心。學校擁有金融監管建設高地,產業經濟學、金融學二個校級重點學科,立足於培養復合型、運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質人才,歷年的就業率保持在98%以上。目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達2000餘人。
學院現有教職工57人,專任教師40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5人、研究生導師3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9人(其中博士後10人)。在學校的.重視和關心下,在歷屆學院領導的帶領和培養下,學院已擁有一支素質高、潛力大、充滿朝氣與活力的學術人才梯隊。
近年來,學院共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5項、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4項、曙光學者項目1項、上海市社科規劃項目8項、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3項,其他各類科研課題60餘項,獲得科研經費540多萬元,共出版學術專著30多部、教材25本,在《經濟研究》、《世界經濟》、《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中國人口科學》等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近240篇,獲得各種成果獎35項。
學院非常重視開展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積極擴大學院在經濟管理學界的影響。近年來,舉辦了6次全國性的學術會議,參加各類學術會議100多人次;邀請了60多名中外著名專家到校講學;聘請了5位校外專家擔任兼職教授。教師中,已有20多人次到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法國等國家進修或訪問;學院教師積極參加各種學會,其中有多人擔任理事或常務理事。目前學院已與法國里昂商學院、美國凱斯大學商學院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其中,已和法國里昂商學院建立了9年的合作關系,雙方已共派14批次合計260餘人次前往對方學校進行交流學習,取得了良好的成績。
6. 運用稅收相關知識談談你對我國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認識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論壇綜述
2014年1月10日,由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北京大學稅收法治建設研究基地主辦,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承辦的「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論壇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307會議室成功召開。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張永志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李三江司長、靳萬軍副司長、張學瑞副巡視員,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李萬甫所長等政府官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副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劍文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教授、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賈紹華所長、《中國稅務報》劉佐總編輯、華東政法大學陳少英教授、武漢大學熊偉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朱大旗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等學者,北京市、四川省、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等地的稅務系統工作人員,普華永道、華稅、天馳、國楓凱文等會計師事務所或律所合夥人,共計60餘位專家參與了本次論壇。《法制日報》、《法制晚報》、《中國稅務報》等多家媒體對論壇進行了報道。
論壇開幕式由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張學瑞副巡視員主持,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李三江司長、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劉劍文會長先後致辭。李三江司長對論壇提出三點倡導:第一,鼓勵暢所欲言;第二,理論聯系實踐;第三,具有問題意識。劉劍文會長強調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關鍵在於:第一,樹立法治思維。所謂稅收立法「成熟一個、出台一個」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取的,可能會延緩稅收法定的改革進程。第二,擺正立法與改革的關系。稅收立法不僅能夠確認已有的改革成果,而且能夠推動和引導稅收改革,它是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平台,也是化解中國當前諸多社會矛盾的平台。
一、稅收法定原則的基石性地位及其理解
與會專家就稅收法定原則的准確理解達成了相當的一致意見,以期釐清當前存在的一些誤解。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教授認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稅收法定原則」,這對促進依法治國、依法理財具有歷史性價值。第一,必須盡快健全、完備稅法體系,提高稅法的系統性、科學性、協調性和開放性。第二,將稅收法定原則及基本稅收管理體制、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等內容寫入《憲法》。第三,在《稅收徵收管理法》中專設一章「納稅人權利保護」。第四,發揮立法機關在稅收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將現存的諸多稅收行政條例上升為法律。第五,將財稅法設置為一個獨立的立法系統。
武漢大學法學院熊偉教授指出:第一,重視稅收法定原則中「課稅要素明確」的要求。若課稅要素不明確,實際上構成了一把「雙刃劍」,不僅不利於納稅人依法納稅,也不利於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第二,處理好各個層級的立法文件的「度」。即明確稅收實施條例、稅收實施細則各自能夠規定什麼,確定稅法解釋的具體方法和限度。第三,立足於稅收法定原則的大背景,反思反避稅問題。稅務機關應當適當轉變執法思維,在征稅問題上保持一定的容忍度,嚴格地依據法律征稅。第四,促進稅收執法的公開透明,以倒逼稅務機關提高其執法的公正度、能力和水平。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陳少英教授認為:稅收法定原則最深刻的內涵在於限制政府征稅權、保護納稅人財產權。在具體操作層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須編排稅收立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作為一個以商品稅為主的國家,我國在商品稅方面的立法卻非常欠缺,故在「營改增」改革中,應大力推動增值稅立法,並通過「價稅分離」,增強納稅人意識,從而在實現增值稅的經濟功能的同時實現其政治功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大旗教授提出:第一,稅收法定原則的涵義是經過人大代表的同意以及納稅人的立法參與,控制國家征稅權;並藉助稅收法律的安定性、規范性、可預測性,保障納稅人的財產權、生存權、發展權、生產經營自主權、人生規劃自由權等。第二,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要改變立法機關力量薄弱的現狀,應當優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知識、年齡結構,增強立法人員的立法能力。第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以在形式上制定稅收法律為已足,還應保證稅收法律在內容上對基本課稅要素等進行具體、明確、完備的規定,改善立法質量。第四,建立對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司法審查和對稅收法律的違憲審查機制,在「形式法治」的基礎上實現「實質法治」。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施正文教授認為:一方面,應充分認識稅收法定原則的崇高地位。它是稅法領域最高原則,並對一個國家的法治、人權保障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另一方面,應正確理解稅收法定原則的基本內涵。稅收法定原則之「法」既包括對稅收實體要素和基本的稅收程序要素的規定,又要求稅務機關嚴格地實施和執行稅法。在立法上,關注稅法的可實施性,改變過去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做法;在執法上,轉變按照計劃或任務征稅的思路,以稅收法律作為征稅的唯一依據;在司法上,發揮稅收救濟的功能,改革稅收司法制度。
二、我國稅收立法現狀的剖析和反思
與會專家基於國家治理的整體視角,解讀了稅收法定原則在我國實踐中的演繹情況。
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賈紹華所長認為:《決定》中「國家治理」的提法彰顯了政府運作方式上的重大轉型,關繫到國家的「常治」和「久安」。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頂層設計主要包含三個指導思想,即稅種的法定、課稅要素的法定、徵收管理程序和技術的法定。只有滿足上述要求,才能奠定政府征稅行為的正當性,提高政府的治稅能力,發揮稅收作為一種國家治理途徑的作用。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周序中教授將《決定》中對稅收法定原則的明確承認視作「起始之元年」,是我國二十多年來稅制改革的一個階段性成果。在當前的改革深水區、矛盾激化期,財稅法治建設突顯了「法律」的價值,能夠合理地劃分私主體和公主體的財產界限,關乎人民的基本權利和利益。欲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就一定要樹立稅法權威,在稅法的表現形式、實行和運用上多下功夫,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稅法的籠子中。
普華永道合夥人梅杞成結合自身實務經驗,把中國稅法實踐中的問題總結為五個特徵:一是很多領域本應當有法,卻沒有法。二是很多領域有法,卻不公平。三是很多領域有法,但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的理解不一致,各地執行的差別非常大。四是很多領域有法,卻不依法執行。五是很多領域納稅人有權利,卻不敢行使這些權利,導致納稅人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護。
揚州稅務幹部進修學院李登喜教授認為:稅收法治之治實際上是一種「共治」,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能僅停留在立法層面。一方面應當構建科學的稅法解釋體系、健全稅法解釋方法,在與納稅人權利息息相關的規則解釋上,對行政機關的解釋權進行適當限制,防止稅收執法裁量權的錯用和亂用。另一方面,應當建立標准化案例稅法,也即稅法領域的案例指導制度,通過稅法的實踐探索來引導稅法的理論研究。
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教授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財稅法學界和實務界已形成的共識,也是一個永恆的研究主題。從《立法法》第8條到1985年稅收授權立法決定、稅制改革試點模式,都與稅收法定原則存在著緊密的關聯。縱觀我國改革開放的歷程,1984年《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1993年《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都未在財稅改革上多作著墨,因此,此番《決定》中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稅收立法」等諸多財稅問題的明確表述,無疑具有深遠意義。
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頂層設計與可行路徑
與會專家從稅收立法、執法、守法、執法、監督、遵從等多個角度,對稅收法定原則的宏觀及微觀路徑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張永志副主任認為:站在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高度,「治理」的典型特徵是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和合作,稅收法治也正是置於這個大背景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稅收法定原則意味著,一是樹立法定理念,充分挖掘稅收法定原則蘊含著的民主、法治和人權的精神。二是完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制度的設計來確認和體現稅收法定原則。三是落實立法規劃,改進立法程序,保證稅法的科學性、系統性和適應性。
來自各地稅務部門的實務人員闡述了自己對稅收法定原則的看法。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常新友副處長認為,應提高稅收立法的協調性和統一性,處理好法律與法律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改革與立法、經濟與法治之間的關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施宏處長反思了我國稅收法定實踐,在立法層面,人大沒有盡到稅收立法授權之後的監督職責,納稅人參與稅收法律制定的程度不足;在執法層面,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存在一定的失控;在司法層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均未啟動稅法領域的司法解釋,稅收案例的數量較少。四川省地方稅務局李青處長指出,稅務機關不能將完成征稅指標作為唯一的工作導向,而必須依法徵收。如果不實行稅收法定,就會使稅務執法的隨意性非常大,既導致收了不該收的稅、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也導致該收的稅沒有收、損害了國家的利益。陝西省國家稅務局張岳文副處長認為,我國稅收領域的現狀是法律理想難以與現實相銜接,引發法律的「脫節」。一方面需要考慮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結合,使稅收法律制度更加接中國本土的地氣;另一方面需要促進立法、執法、司法層面的相互跟進。
來自律師事務所的專家交流了自己辦理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實務經驗,重點提出了關於稅法解釋的一些體會。天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家本認為,稅法應當對課稅要素進行相對明確、詳細的規定,增加法律中的嚴格性規則,不宜給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和稅法解釋權留有過大的餘地。華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天永同樣認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行政解釋不能適用擴大解釋的方法,才能保證稅法的權威性、促進稅法的確定性。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榮法指出,行政機關的稅法解釋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應當確立「禁止擴大」以及「尊重本意」等兩項解釋原則。建議將「稅收徵收管理法」分為納稅服務、涉稅建設、涉稅處罰三大部分,轉變「輕服務、重管理」的態度,推動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間的相互信賴,強化違反稅法的責任和處罰力度。
四、稅收法定原則與稅收法治的前景展望
稅法學者和實務工作者圍繞著稅收法定入憲、稅收授權立法、稅法的本土化思路等深層次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展望了我國稅收法治可以依循的前進方略。
《中國稅務報》劉佐總編輯提出:稅收法定原則並非資產階級所固有,而是一種在世界范圍內都被普遍遵循和認可的基本原則,是現代國家保護人權的必由之路,故我國有必要將稅收法定原則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同時,面對復雜的國情現實,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應當區分輕重緩急,兼具短期、中期和長期的規劃。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張學瑞副巡視員認為:從《決定》的布局安排看,稅收法定原則被定位為民主建設中的大事情,它牽涉到人民主權、政治體制改革,關繫到擴大民主和加強法治。稅收立法應當回應現實需要、回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回應老百姓的願望,還應當確立階段性的任務,結合我國的國情、社情和稅情,制定具體的時間表。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傅紅偉處長指出:稅收法定原則是一項國際規則,也已經在我國全社會上下形成共識,下一步的重點就在於如何讓稅收法定原則落到具體工作當中。稅收法定原則的中國路徑被視為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全國人大、國務院、稅務機關等多個機關相互合作,共同作出努力。
湖南省稅務幹部學校何小王教授針對我國諸多稅收規范性文件突破、超越許可權的現象,提出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授權依據應當具體化,並引入外部的授權立法監督機制,形成全社會的監督體系。另外,既然旨在保護人身權的刑法中明確了「禁止類推適用」原則,那麼,旨在保護財產權的稅法也可以考慮確立相近的原則,禁止稅法領域的類推和比照適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丁一副教授介紹了德國有關稅收授權立法的學理和實踐,闡釋了其對於我國處理稅收授權立法現象的啟發,提出在稅收授權立法問題上,需要將立法機關的強大、行政機關的謙抑、司法機關的補足這三者密切結合。我們不能單純地肯定或否定授權立法,稅收授權立法應當有所為而有所不為,一個必須堅持的底線是,重要的課稅要素應當嚴格地由狹義法律進行規定。
五、閉幕總結
閉幕式上,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靳萬軍副司長肯定了本次論壇的成果,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具有長期性、持續性和不斷改進性,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我們從意識與理念、體制建設與機制創新等維度著手,將稅收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多個環節協同並舉,以共同實現稅收法治的目標。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劉劍文會長重申,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固然應考慮中國國情,但這項原則的價值是不容置疑的。回到《決定》的本意上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中的「法」只能指狹義的法律。稅收法定原則的主旨在於保護納稅人權利、限制公權力,落實路徑是在5-10年的時間里,將所有的稅收行政法規都上升為稅收法律,且應為「良法善治」。唯有如此,中國的法治建設才能進步,民富國強的治國目標才能達成。
7.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的簡介
本院師資力量雄厚,教學科研成果豐富。2006年,美籍華裔神探李昌鈺博士被聘為本院名譽院長、兼職教授。
本院大部分教師承擔專業課程教學時間較長,教學經驗豐富,科研成績斐然。出版專著、編著、教材等幾十本,發表論文數百篇。
2004年,《偵查學》被評為上海市精品課程,《經濟犯罪對策學》、《刑事司法鑒定》等多門課程被評為校重點建設課程。此外,本院承擔編寫《犯罪學大網路全書》,預計出版100本專著,此舉在全國法學教育領域獨樹一幟。

8.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的學術機構
國際法學院擁有的學術機構有:國際法研究中心、 WTO研究中心、國際航運與海商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國際航運法律研究中心。 在學術研究方面,已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 項,省部級研究項目 30 余項,歐盟項目 2 項,與校內外合作承擔國家級、省部級和海外基金課題 30 項。 1994 年和 1998 年, 曹建明 教授兩次為中共中央領導同志主講了《國際商貿法律制度與 GATT 》和《金融安全與法制建設》。《國際經濟法學》課程於 2005 年被評為上海市精品課程。有 8 人多次承擔司法部和教育部規劃教材的主編或副主編。在國內外重要刊物發表論文 500 余篇。
迄今,全院教師已出版了教材、專著、辭書和文集 150 余種。其中, 150 萬字的三卷本大型系列專著《國際經濟法新論》在六大領域填補了國內研究的沖碼游空白, 1994 年 5 月,該書獲得了上海市 「1986 - 1993 年上海哲學社會科學 」 唯一的優秀著作一等獎, 1995 年,該書又獲得了國家教委第二屆全國高等學校出版社優秀著作獎。散銷《國際經濟法概論》一書獲得第三屆全國普通高校法學優秀著作一等獎;《國際公法學》一書獲得上海市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二等獎;《沖突法論》一書獲第三屆全國普通高校法學優秀著作二等獎。國際法學院十幾模鍵位中青年教師集體編寫並出版的上海市 「 九五 」 哲學社會科學重點項目 ――300 余萬字的巨著《國際經濟法專論》(六卷本),曾被作為上海市向國慶五十周年獻禮的重大科研成果;《世界貿易組織》被教育部評選為 「21 世紀國家級規劃教材 」 。

9. 華東政法大學卓越律師人才班怎麼樣
華東政法大學卓越律師人才班, 是該校為培養「卓越律師人才」實施精英教育所建的一個教學平台。
華東政法大學卓越律師人才班設立於2011年。該班設立的目標,是為了適應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以及上海市教委「085」規劃關於提升上海高校人才培養、知識創新和社會服務的功能需要,增強服務上海區域經濟和全國的能力,推動法學教育體制創新、探索和引領應用型及復合型高端法律實務人才教育培養模式。
該班級以本科生法律職業培養作為法學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探索對接社會需求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全面具備律師專業素養,熟練掌握律師執業技能,為實務界所急需的高端人才。
該班級除常規必備的法學課程外,實驗班新增經過綜合設計的律師實務課程,內容涵蓋了律師執業所必需但目前的常規法學教育體制尚無法全面提供的基本素養、基本技能、工作技能、專業技能等課程,為學員畢業時的實際工作能力、未來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在師資力量方面,以華東政法大學所擁有的雄厚法學教育及培訓師資力量,以及齊全的法學實驗實訓設備、設施為依託,同時聘請業內人士擔任時間教學任務。實務類課程將以實務經驗豐富且教學經驗豐歷搏富的知名律師、顫世知名茄爛肢法律職業人員為主,通過案例及解決方案教學的方式,既教授實際案例又提供工作經驗和工作方法,幫助學員從根本上掌握工作技能。
卓越律師人才班以職業需求為導向,對學生進行律師業務和執業技能的系統培訓,使其成為既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又熟悉律師服務基本業態、具備良好律師職業素養、掌握嫻熟律師執業技能,同時具有開闊的視野和良好的外語溝通能力,善於處理新、難律師業務的高端律師人才,滿足社會對高級法律服務人才的需求。
10. 如何評價華東政法大學的偵查學專業
華東政法大學的偵查學專業不錯。
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師資力量:截止2021年6月,學校現有專任教師近900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400餘人。先後3人入選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4人獲評「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人入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4人入選青年長江學者。
學校建設:與司法部合作共建公共法律服務研究基地,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基礎理論研究基地,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詢與服務研究基地,中國(上海)自貿區法治創新研究基地、法律文明演進研究基地是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研究基地。
人才教育培養:學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2016年入選上海市「市屬高校本科教學教師激勵計劃」試點單位。
2017年入選上海市課程思政教育教學改革整體試點校,2018年入選首批上海高等學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2019年入選「上海高校課程思政整體改革領航高校」。

學術資源:
截至2019年5月,華東政法大學圖書館有印刷型中外文圖書藏書260萬冊,中外文報刊1300餘種,各類資料庫111個,電子圖書205萬種,法律類中外文資料庫尤為齊全,在全國法學院校中名列前茅。作為華東地區最大的法律文獻中心,以法學為專業特色、外文原版文獻為重點、數字化資源為核心的館藏文獻體系已初步形成,正努力打造紙質文獻保障品種,數字資源提供副本的文獻保障體系。
中外文法學資料庫在全國法律院校中排名第一。圖書館以法學為專業特色、外文原版文獻為重點、數字化資源為核心的館藏文獻體系已初步形成,正努力打造紙質文獻保障品種,數字資源提供副本的文獻保障體系。
主要數字資源包括:中國學術期刊網、人大復印資料全文資料庫、北大法律信息網、北大法意法規及司法案例庫、正典法律資源庫、國研網、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數字化年鑒平台、刑事司法資料庫、萬方數據資源系統、維普中文科技期刊資料庫;
Lexis法律資料庫、LexisNexis學術大全資源庫、Westlaw、HeinOnline、EBSCO、龍源期刊網、方正報紙、網上報告廳、環球英語多媒體資源庫、新東方多媒體學習庫、方正電子書、書生電子書、超星電子書、華圖法學文獻全文資料庫、非書資料管理系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