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教授導師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

發布時間: 2023-04-16 20:54:22

『壹』 名人當教師的故事

周立偉:王大珩先生,青年的良師

周立偉,中國工程院院士,我國著名電子光學專家,北京理工大學首席專家。?

「假如從我大學畢業後就能一直跟隨先生工作,那真是人生最幸福的經歷。」周立偉院士回憶說:「大珩先生是科學家兼備組織家的風范,當年他擔任過中科院長春光機所所長、哈爾濱科技大學校長、中科院技術學部主任等職務,他經常跟青年科技工作者聊天。當時,很多青年學者都認為,聽大珩先生說話,感覺好像喝了一杯暖茶,既給大腦『提神』又令人心情舒暢,所以大珩先生順其自然地成了大家的老師。」

註:王大珩,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光學家,我國光學界公認的學術奠基人。

濮存昕:老師給我第一次當演員的機會

濮存昕:著名演員?

「可以說,我的成長經歷和我的老師都有關系。」濮存昕動情地講到了在史家胡同小學上學時發生的兩個故事。

在他的啟蒙階段,唐貴林老師教他語文,為鼓勵孩子寫日記,唐老師給表現突出的學生一份獎品。因此濮存昕從唐老師的手中得到人生第一份獎勵,「終生難忘」。在念4年級的時候,他從曹怡老師那裡得到了第一次當演員的機會。當時他穿著紅呢子大衣和紅褲子,裝扮成聖誕老人的樣子,念著朗誦詞,到別的班上到處竄。「雖然人過中年,但印象仍很深刻,這是我第一次以角色的身份在表演,是老師給予了第一個機會。」

顧明遠:艱難時代,老師帶來一絲亮光

顧明遠:中國教育學會會長、北師大教授?

抗戰時期,顧先生就讀於江蘇江陰南菁中學。顧先生回憶說,當時既教音樂又教美術的胡森林老師給他印象很深刻。

胡老師可謂多才多藝,不僅把課堂氣氛調動得生動活潑,而且把課外活動辦得有聲有色,當時顧先生班級40多人,個個會練書法、刻圖章,動手能力很強,暑期寒假期間,胡老師組織起來的口琴隊、歌唱隊給孩子帶來快樂的同時,也培養了他們對於音樂的興趣,打好音樂的一定基礎。

60年過去了,每當回憶起童年的時光,顧先生都會深深惦記那段饒有興趣的學習經歷。「在當時條件艱苦的時代,老師給我們帶來了一絲亮光。」

陳來:他的人格讓我感動

陳來(北大哲學系教授)

「無論是在學問上道德上,張岱年先生都是我們的表率,他忠厚誠懇的人格最讓我們感動。很多學者過了70歲學術生命就基本結束了,但張先生的主要著作基本都是晚年完成的,這種創造力在學界幾乎是絕無僅有的。別人也許不知道,張先生90歲還親自上街買菜。」(記者/田小滿)

註:張岱年:我國著名哲學家。
王旭:我和教練的父女情

王旭(2004年雅典奧運會女子摔跤72公斤級的冠軍)

在奧運賽場奪得金牌後,王旭和許奎元教練緊緊擁抱,這個北京姑娘更是表示:「這塊金牌實現了我們兩個人的夢想。」王旭給教練爭氣,而教練也對王旭非常疼愛。在摔跤隊,幾乎人人都知道,王旭和許奎元的關系情同父女。許奎元教練有一個和王旭年齡差不多大的女兒,也有人因此打趣說,如果許教練有一塊巧克力,肯定也是掰為兩塊:自己的女兒一塊,王旭一塊。畢竟,許教練從王旭13歲的時候開始帶她練習摔跤,如今,已過了6個春秋。

王旭是個不折不扣的北京女孩,這也令許多人奇怪的。這樣一個城裡姑娘,怎麼能吃這么多苦去練習摔跤,而且還取得了這么優異的成績呢?王旭淡然一笑:「沒別的原因,可能是我和教練有緣吧。」的確,金牌就是王旭對教練最大的回報。(記者/周蕭)

閻連科:最初的啟悟

閻連科 知名作家?

「寫作需要有最為原初的啟悟,把這原初的啟悟,追溯到老師身上,我想於我,應該是30多年前,在初一的一次作文課上。因為課文中有斯大林寫給列寧的祭文,很長,老師張夢庚先生用三天時間講完了那篇課文,要求每個學生,模仿課文和對課文內容的感受寫出一篇作文。

於是,我也就用通宵的時間,寫出了一篇記人的作文,5000多字,同樣用『一』、『二』、『三』界分出三個大段。一周後作文發下來時,我才發現,我用全班最長的作文,換回了全班最短的評語:『你的思路開了,但長並不等於就是好文章。』這個評語,表面沒有給我帶來褒獎的喜悅,然而『思路』二字,卻長時間縈繞在我白紙樣的腦海里,直到今天,幾十年過去,我還總是要對『思路』二字不斷地進行品嚼和回味,如同回味、品嚼年少時偶然得到的一枚天果。」

郭峰:鋼琴演奏權威 慈祥的老太太

郭峰:著名歌手?

「我在四川藝校學鋼琴時,有一年的時間是和周廣仁一塊學習。周老師當時50多歲,是鋼琴演奏界的權威。她是一位很慈祥的老太太。對她的教學,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教育方法科學。周老師在指導學生鋼琴時,十分耐心,不罵人,也不責備人,卻能讓你下決心一定要改掉自身的毛病。」

王衛國:謝先生對學問有純真的追求

王衛國?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導?

「謝懷軾先生是比我大一輩的老師,一般來說,和這樣的師長在一起很容易畢恭畢敬。但和謝先生在一起,我感覺我們之間沒有任何障礙,彼此很容易溝通。我們過去經常討論學術問題,從謝先生那裡我受益匪淺。我們說話的口音都接近重慶話,一起聊起來很親切。最重要的是我們討論問題時都很投入,對學術有純真的追求。」

註:謝懷軾: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著名民法學家,被譽為「中國民法三傑」之一。

苗圃:難忘大學班主任

苗圃 知名演員?

在苗圃的記憶里,讓她特別難忘的老師就是在她上大學時的班主任老師,也是她們表演系的主任朱老師。因為苗圃的性格本來就很直爽,所以這位女老師的男性化性格讓苗圃十分的喜歡。苗圃回憶著說「想起上大學的時候,班裡的同學很多,而且經常出事,那時候朱老師總是板著個臉橫眉冷對的。其實,在我了解了她以後,她也是一個非常和善的老師。尤其在我的功課方面給了我很多指引。現在我工作了,終於體會到朱老師的不容易。」藉此機會,苗圃向朱老師表示深深的感謝。(記者/和璐璐 文字 羅德宏)

毛澤東向教師敬酒

1959年6月25日,毛澤東同志來到闊別32年的故鄉韶山,特意邀請自己在私塾讀書的老師毛禹珠一起吃飯。席間毛澤東熱情地向老師敬酒,毛禹珠老先生說:「主席敬酒,豈敢豈敢!」毛澤東笑著回答:「敬老敬賢,應該應該!」

周恩來向老師贈款

1952年2月,南開大學老校長張伯苓突然患腦血栓逝世,周恩來參加了治喪委員會並送了花圈,白色緞帶上寫著:「伯苓師千古,學生周恩來敬輓。」張伯苓逝世後,周恩來一直掂記著張家的生活。1961年國家困難時期,周恩來給張伯苓夫人送去500元人民幣,並囑咐交際處要加倍關照張夫人和子女。

朱德給老師敬禮

1959年春的一天,朱德同志在雲南政治學校禮堂看戲。開演前,朱德同志正和身邊觀眾談話。這時,一位耄耋老人由服務員引了進來,朱德一眼便認出這位老人原是自己早年在雲南陸軍講武堂學習時的教官葉成林,急忙起身上前,立正敬禮。禮畢又緊緊握住老人的雙手,親切地呼喚:「葉老師!」,然後請葉老入座,待老人坐定後他才坐下。

『貳』 王衛國的科研成果

01.1995年至1998年,主持翻譯美國法學名著《科賓論合同》。
02.1996年,主持國家土地管理局委託項目《我國土地權利的研究》
03.1996年至1999年,主持中澳機構合作項目《中國經濟法改革:比較研究》。
04.1999年,主持與香港城市大學合作研究項目《法務會計》。
05.2002年,主持國土資源部委託項目《中國土地權利的法制建設》。
06.2004年,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現代財產法的理論重構》。
07.2005年,與Peter Ho教授共同主持與荷蘭格羅尼根大學(University of Groningen)的合作研究項目《中國農村土地登記和空間規劃》。
08.2005年,受國務院商務部、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委託,主持《中國的反商業欺詐》系列科研項目。
09.2005年,受國務院國土資源部委塌皮托,主持科研項目《城市化過程中的土地流轉:立法模式研究》。
10.2005年,主持與荷蘭萊頓大學合作的《荷蘭民法典》翻譯和研究項目。
11.2006年,主持教育部「十五」「211工程」建設項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大問題研究》。
12.2006年,主持荷蘭外交部資助項目《荷蘭民法典翻譯與研究》。
13.2007年,主持國資委委託項目《國有企業改制中職工持股規范研究》。
14.2007年,主持國家開發銀行委託項目《開行參與中小金融機構重組的團銀差法律問題研究》。
15.2008年,主持中國法學會2008年部級法學研究重點課題《金融機構破產研究》。
16.2008年,主持國務院法制辦委託項目《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立法專家建議稿》。
17.2009年,主持北京市平谷區委託項目《平谷區農村綜合改革方案研究》。
18.2010年,主持中國保監會委託項目《保險法律體系建設研究》。
19.2010年,主持國家開發銀行委託項目《開發銀行中間業務法律風險分析》。
20.2011年,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銀行破產風險處置和重整法律制度研究》。
21.2012年,主持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委託項目《強制性標准和法規關系研究》。 01.《過錯責任原則:第三次勃興》(專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再版,獲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02.《中國民法》(合著,佟柔主編)
高等學校法學試用教材,法學教材編輯部編審,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
03.《中國民法學·民法債權》(合著,王家福主編)
國家社會科學「七五」規劃項目,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獲中國社會科學院1977年-1991年優秀科研成果獎
04.《商法案例評析》(合著,江平主編)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05.《中國土地權利研究》(專著)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獲司法部「九五」期間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
06.《科賓論合同》(上、下冊)(譯著,合譯)
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1997年、1998年版
07.《商事法學·經濟法學》(副主編)
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教材,法律出版社1998年、1999年版
08.《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招生考試教程》(上、下卷)(合著)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編,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09.《中國證券法破產法改革》(王衛國、Roman Tomasic 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10.《商法學》(副主編)
高等法學院校法學主幹課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2002年修訂版
11.搏念《破產法》(專著)
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12.《商法概論》(主編)
新編成人高等法學系列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13.《經濟法》(主編)
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14.《商法、經濟法》(主編)
全國律師資格考試教材,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5.《商法》(主編)
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開放教育試點法學教材,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16.《中國土地權利指南》(王衛國、王廣華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17.《中國土地權利的法制建設》(王衛國、王廣華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18.《法務會計基礎教程》(王衛國、趙榮信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19.《改革時代的法學探索》(文集)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0.《改革時代的法學探索》
西南政法大學學了學術文庫 3,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1.《中國民法典論壇(2002-2005)》(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2.《破產法——原理·規則·案例》(王衛國,朱曉娟等編著)
清華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3.《荷蘭民法典》(第3、5、6編)(主譯)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24.《破產法精義》(專著》
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25.《民法》(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精品系列教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6.《商法》(主編)
高等教育法學應用教材,中國政法大學2007年版
27.《荷蘭經驗與民法再法典化》(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8.《經濟法學》(王衛國、李東方主編)
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29.《商法》(第二版)(主編)
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30.《民商法新觀察》(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31.《21世紀中國民法之展望——海峽兩岸民法研討會論文集》(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32.《合同法》(主編)
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
33.《銀行法學》(主編)
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34.《企業與公司經營管理人員法律知識讀本》(王衛國、李東方主編)
全國「六五」普法推薦讀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5.《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法律風險及對策研究》(王衛國,李化常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36.《金融法學家》(第一輯至第三輯)(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0至2012年連續出版
37.《法大民商經濟法評論》(第一卷至第八卷)(主編)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至2012年連續出版 01.《試論民事責任的過錯推定》,《法學研究》1982年第5期
02.《論合同的強制實際履行》,《法學研究》1984年第3期
03.《損害賠償社會化與西方侵權法危機》,《外國法學研究》1985年第3-4期合刊,獲西南政法學院科研成果獎
04.《現代民法的因果關系理論》,《外國法學研究》1986年第4期
05.《論民法與商品經濟》,《法學研究》1987年第3期
06.《民事責任競合之比較研究》,《外國法學研究》1987年第4期
07.《引進成套技術設備的法律問題》,《政法論壇》1988年第2期
08.《規范協同論》,《法律社會學》,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10月版
09.《產權明晰化與企業非國有化》,《法學》1988年第10期
10.《所有權轉換探析》,《現代法學》1989年第1期
11.《不可抗力概念的立法與學說考察》,《外國法學研究》1989年第2期
12.《瑞典新〈貨物買賣法〉的主要特點》,《比較法研究》1992年第2-3期合刊
13.《企業重整制度之立法範例比較》,《外國法學研究》1993年第1期
14.《關於市場經濟條件下民法學的觀念轉變》,《現代法學》1993年第4期
15.《公司資本論》,《特區法制》1993年第3期
16.《民法學者的哲學思考》,《中國社會科學》1993年第6期
17.《中國傳統法文化的結構——功能特性》,《比較法研究》1993年第4期
18.《論合同無效制度》,《法學研究》1995年第3期,獲《法學研究》百期優秀論文獎
19.《超越概念法學》,《法制與社會發展》1995年第3期。收入《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中國改革成果通報》和《21世紀中國發展論壇》
20.《論重整制度》,《法學研究》1996年第1期,獲中國政法大學憲梓優秀科研成果獎
21.《法國治理企業困境的立法和實踐》,《外國法譯評》1996年第4期
22.《商業保障與新破產法》,香港《中國透視》1996年8月號
23.《中國消費者保護法上的欺詐行為與懲罰性賠償》,《法學》1998年第3期
24.《論重整企業的營業授權制度》,《比較法研究》1998年第1期,獲中國政法大學校慶論文獎
25.《現代企業制度中的法人產權》,《對外經貿企業管理》1998年第2期
26.《論法學家的人格》,《民主與科學》1998年第1期
27.《中國電信業立法建議研究報告》(與盛洪、余暉合著),張曙光主編《中國制度變遷的案例研究》第二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9年版
28.《企業拯救制度在中國的採用:比較概觀》,王衛國、Roma,n Tomasic主編《中國證券法破產法改革》,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29.《金融欺詐對商事立法的挑戰》,陳光中主編《金融欺詐的預防和控制》,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30.《產權的法律分析》,王保樹主編《商事法論集》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31.《依法保障和促進國有企業改革》,《中國經貿導刊》2000年第2期
32.《現階段國有企業改革若干問題的法律思考》,《求是》2000年第4期
33.《中國入世與法制建設》,佟志廣等主編《中國與WTO:權威專家話入世》,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
34.《消費者群體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工商行政管理》2001年第21期
35.《債務重組與企業脫困》,邵寧、周放生、熊志軍主編《中國企業脫困報告》,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年1月版
36.《略論新破產法起草的幾個目標》,《政法論壇》2002年第3期
37.《中國企業債務重組的替代方法研究》,周放生主編《國企債務重組》,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38.《論經濟法之當代命運》,王衛國著《改革時代的法學探索》,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9.《市場規製法律制度的一般原理》,李昌麒主編《經濟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40.《經濟體制改革回顧:以《商法》為聚焦點》,《法人》2004年Z2期
41.《讓與擔保在我國物權法中的地位》(與王坤合著),《現代法學》2004年第5期
42.《探索造福農民的城市化模式》,《中國改革報》2004年12月14日
43.《新破產法草案與公司法人治理》,《法學家》,2005年02期
44.《論普通債權質押的風險防範》(與胡利玲合著),《人民司法》,2005年08期
45.《安全生產法律體系亟待完善》,《勞動保護》,2006年02期
46.《關於土地調控的三點意見》,《中國土地》,2006年10期
47.《新破產法:一部與時俱進的立法》,《中國人大》,2006年17期
48.《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若干法律問題探討》(與潘修平合著),《現代法學》2009年04期
49.《我國農村土地制度的主要問題及研究路徑》,《安徽農業科學》,2008年01期
50.《<物權法>激發企業生存新生態》,《中外管理》,2008年01期
51.《中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之展望》,《中國法律》,2009年01期
52.《中國的保險法律制度》,《中國法律》,2009年03期
53.《掛鉤型理財產品若干法律問題研究》(與潘修平合著),《河南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9年05期
54.《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質押制度研究》(與潘修平合著),《法學雜志》,2009年10期
55.《累計認購期權(Accumulator)理財產品若干法律問題研究》(與潘修平合著)河北法學,2009年12期
56.《中國破產法的特點與程序正義》,《中國法律》,2011年第5期
57.《現代財產法的理論建構》,《中國社會科學》, 2012年01期
58.《中國經濟特區立法的經驗》,《中國法律》,2012年第4期
59.《政法委要轉變職能》,《環球法律評論》2013年第2期 1.SomeMai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of China
Juridik Tidskrift (Stockholm), Vol. 1989-1990, No.5
2.TheLeg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A Cultural Survey
Juridik Tidskrift, Vol. 1990-1991, No.4
3.TheLegal Character of Chinese-Foreign Cooperative Ventures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Law Review (Vancouver),Vol.26 (1992), No.2
4.BusinessProtection and the New Bankruptcy Law
China Monitor (Hong Kong), August 1996;
5.FraulentConct and Punitive Damages in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Law of China
CanberraLaw Review, Vol.4, Nos 1&2 (1997);
6.AdoptingCorporate Rescue Regimes in China:A Comparative Survey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Vol.9, No.3, 1998.
7.CorporateGovernance and the Draft Bankruptcy Law of China
Australian Journal of Corporate Law,Vol.17, No. 1, October 2004, P. 111-119
8. 「Land Use Right -- LegalPerspectives and Pitfalls for Land Reform」, 「Developmental Dilemmas: Land reform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 in China」, edited by Peter Ho, published byRoutledge (US and Canada),1st ed. 2005.
9. 「The Changchun Approach: A NewScheme for Debt Restructuring in China」, 「Law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China Mainland and Taiwan」, edited by Pitman B.Potter, Institute of Asian Research, 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2006,ISBN 0-88865-764-1, page 87-99.
10. 「National Report for the People』sRepublic of China」, Chapter 6 of 「Commencementof Insolvency Proceedings」, Oxford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InsolvencyLaw Series, Edited by Dennis Faber, Niels Vermunt, Jason Kilborn, and TomasRichter, published by th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 pp.164-193.
11.「Restructuring Modern Property Lawon a Theoretical Basis」, 「Towards aChinese Civil Code -- Comparative and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edited byLei Chen & C.H. (Remco) Van Rhee, published by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Leiden. Boston, 2012, pp.109-151.

『叄』 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的師資如何

在職研究生網小編剛給大家講解了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的必報理由,其中就包括了中國政法的師資明慎鄭優勢,那麼光說有優勢,是沒有說服力的,具體的師資情況是什麼樣的呢?
中國政法大學擁有法學界最著名的民商精英,如民法界泰斗江平教授、經濟法專家王衛國教授、婚姻法起草人巫昌禎教授,(由於政務繁忙,只給我班學員授課);
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常邀嘉賓權威法學專家——如:李顯冬教授、曲新久教授;
政法大學的前沿學術帶頭人——如:劉金國教授、王人博教授等;國家司法考試部分重量級輔導專家——如:阮齊林、李顯冬、劉金國、江興國、隋彭生、裴廣川、魏敬淼、常英、楊秀清、梁淑英孝納、吳平、杜新力、揚帆等專家、教授。
看來中國政法大學在職研究生的師資真的不容小覷,想享受頂尖師資,還不快咨詢報名流程。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職申碩有激頌困惑?院校專業不好選?點擊底部官網,有專業老師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碩士開放網申報名中。

『肆』 按照誰建群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規范微信等各類群組什麼和信息發布

9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下簡稱《規定》),並於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其中第9條規定引發網友熱議。一時間「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群聊9不原則」在各種社交平台上廣泛流傳。
第9條規定如下: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統稱群主)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台公改伍約,規范群組網路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芹殲飢明有序的網路群體空間。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為群組建立者、管理者進行群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許可權。
那麼,《管理規定》所指的「群主擔責」究竟指的是哪些責任?
群主該如何管理互聯網群組?在什麼情況下,群主須承擔法律責任?記者就這些問題分別采訪了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和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
「群主對群成員言行擔責」純屬誤讀
總結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嫌返、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伍』 微信群出現違法信息,群主會被判刑八年我們查了法規

最近,一條「微信新群規,群主責任大,小心被判刑」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傳播,甚至有傳言稱「群里出現違法信息,群主最高判刑八年」。
「上海網路辟謠」後台也收到不少留言,希望對此查證。
記者調查發現,並沒有規范或法律法規將「互聯網組群群主」與「互聯網組群成員」區別對待。因為作為互聯網用戶,不論是群主還是群成員,都要遵守法律法規;如果違法,都會依法受到懲處。
同時,由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於2017年10月8日正式施行的《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明確,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違反該規定的,由有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業內人士指出,這是指不同的違法行為對應不同的懲戒,「最高判刑八年」的說法不準確。
「家規」:「群主」「群友」都要遵守
梳理發現,各社交平台對群組都有相應的使用規范。用戶在注冊時,必須知曉並表示同意。
以微信為例,《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范》(以下簡稱《微信規范》)可以說是騰訊為微信設立的一部「家規」。《微信規范》明確,「微信用戶在使用微信賬號過程中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
這份近6000字的《微信規范》羅列了各種違規行為,並且明確:一旦在微信群中出現違規行為,微信群的建立者、管理者(俗稱的「群主」)和違規行為的實施者(可能是群主,也可能是普通群友)都會面臨處理。
《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范》中的相關規定↑
那麼,哪些行為屬於違規慧沒呢?
《微信規范》有具體的說明。與「微信群」等相關的,大致涉及「數據獲取、使用」「內容」等方面。
在「數據獲取、使用」方面,《微信規范》明確規定,不得「未經其他微信用戶明確同意,或未向其他微信用戶如實披露數據用途、使用范圍等相關信息的情形下復制、存儲、使用或傳輸其他微信用戶數據」;不得「要求其他微信用戶共享、提交個人信息,才可使用某種服務或從事某種活動的,如填寫個人信息後進行算命、披露個人信息後才能加入群聊等」。
與「內容」相關的規定更多,包括「內容侵權」「色情及色情擦邊」「賭博」「危害平台安全」「涉黑涉恐」「非法物品」「欺詐信息」「不實信息」「誘導分享、誘導關注」拍仔等。
為了說明哪些內容不得發布,《微信規范》還進行了舉例,有些恰恰是經常出現在微信群或朋友圈的傳言或字眼:
類似「震驚:在中國吃豬肉等於自殺 !!」「急急急請告訴你的熟人近期不要吃海鮮了。請火速轉發」等標題的內容,很可能會被判定為擾亂社會秩序、引發或可能引發公眾恐慌的不實信息。帶有「不轉不是中國人」「請好心人轉發一下」「轉發後一生平安」「轉瘋了」「必轉」等字眼的信息,則涉嫌誘導分享、誘導關注。
針對這些違法違規內容,《微信規范》明確:
對於違反本規范的微信個人賬號,「一經發現,騰訊將根據情節進行刪除或屏蔽違規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並有權公告處理結果」;
在微信群中實施違規行為的,「騰訊將根據情節對該微信群及該微信群的建立者、管理者和違規行為的實施者進行刪除或屏蔽違規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直至永久封號的處理,並有權公告處理結果」。
微信也為用戶提供了向不當內容說「不」的渠道。一方面,群主可以對群襲碧汪進行管理,包括將發表不當言論、進行不當行為的群友移出群聊,必要時解散群等;另一方面,群主和其他群友也可以通過微信客戶端進入投訴頁面,對相關行為、信息進行投訴舉報。
「國法」:群主管理責任≠違法行為人法律責任
在國家層面,《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堪稱互聯網群組管理「國法」。
該《規定》明確,「互聯網群組」是指互聯網用戶通過互聯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於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路空間,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貼吧群、陌陌群、支付寶群聊等各類互聯網群組。《規定》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的平台;所稱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使用者,包括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
不過,《規定》並沒有提出「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而是在第九條指出:「互聯網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台公約,規范群組網路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路群體空間。互聯網群組成員在參與群組信息交流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文明互動、理性表達。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為群組建立者、管理者進行群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許可權。」
《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對互聯網群組不同主體的責任表述↑
由此可見,《規定》已明確,維護文明有序的網路群體空間,群主和群友都有責任。
事實上,針對部分網友將以上規定理解為「一旦群成員違法違規,就要追究群主的法律責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衛國曾通過媒體表示,這是錯誤理解。他解釋,《規定》主要是要求群主對群中發布的信息承擔起必要的管理責任,「群主應該監督群內上傳的信息,防止有人利用你管理下的互聯網群組傳播危害國家安全、誹謗他人、危害公共秩序的言論或者從事傳銷等違法活動。」
需要注意的是,群主的管理責任不同於違法行為人的法律責任。群主的管理責任既包括服務群內成員的義務,也包括維護公共秩序的義務。一般來說,在違反後一種義務的情況下,例如對群內成員的違法信息沒有及時清除,則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整改,或者因整改不力而被叫停群組服務。根據我國的法律,群主只有在群內違法信息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後果並且自己有故意或者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楊小軍也表示,群主的管理責任不是「讓群主也要承擔群成員違法違規的責任」。他指出,在互聯網群組中,不僅有群主一個責任主體,而是有群主、參與人/發言人(群友)、網路平台提供商、相關主管部門等四個主體,這四個主體分別承擔相應責任。所謂「誰建群誰負責」,指的是群主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全部責任,更不是其他責任主體轉移自己責任的「出口」。
此外,關於群主責任,在2020年曾有傳言稱:「凡是超過100人的微信群,有明顯涉及色情圖片或視頻,群主及管理人員將被處以7-15日行政拘留。」
當時,江蘇網警通過官方微博辟謠,明確表示「公安機關不會簡單以群組內是否存在色情信息作為處罰標准,但身為群主,發現群內有人傳播淫穢色情、賭博、暴力血腥等信息後,應當及時採取提醒、勸阻、移出群聊等操作,對於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才需要負相應法律責任。」
事實上,在《規定》發布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如果群主需要承擔責任,群主將首先受到來自平台方的處罰:「由平台方依法依約採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許可權、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同時,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管理。」
不難發現,群主確實要承擔互聯網群組的管理責任,但不是說群里出現問題信息就由群主一人擔責。而且在表述群主的責任時,「家規」和「國法」都表示依法處置,沒有任何條款表示「會判刑」甚至「判八年」。
案例:群里有人違法,為什麼不同群主「待遇」不同?
王衛國也提醒,如果群內出現違法信息,「群主是否擔責」有兩個判斷標准:一是疏於管理造成的損害後果,二是管理過程中有沒有主觀過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就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如果造成損害後果,也要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在群主發現群成員違法違規而沒有採取措施造成一定後果的情況下,才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這點可從相關案件上得到驗證。
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披露了兩起與微信群有關的案件。乍一看,內容很相似:物業公司工作人員為方便物業管理,建立了業主溝通微信群,群里出現了群用戶辱罵他人的現象。
其中,一家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李某作為群主,在一年多的群管理中,對辱罵行為置之不理,對被辱罵者的求助無動於衷。被辱罵者張某對群內發表辱罵言論的多名業主提起侵權訴訟,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相關業主的行為構成名譽權侵權,判令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張某還認為,物業公司的不當行為是其名譽受損的重要原因,故又將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廣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創建微信群的行為系履行工作職務的行為,故由此所產生的民事責任應由李某所在的物業公司承擔。
在另外一起案件中,微信群成員罵人後,作為物業公司代表的群主趙某及時勸阻,在勸阻無效後解散微信群。法院判決趙某及其所在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但是,辱罵他人的群友仍被判處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主審法官李朋表示,兩個案件區別主要在於群主是否及時履行管理責任。第一個案件中,群主對群內持續一年多的負面信息視而不見;第二個案件中的群主及時制止負面言語,並且組織了線下溝通,處理及時且到位,所以法院對兩案做出結果不同的判決。
法官表示,微信群是網路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群成員在微信群內發表言論,應當文明有序,自覺踐行文明、和諧、友善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群主應當高度重視和正確行使自己的管理許可權,履行微信群管理責任,積極維護清朗有序的網路空間。

『陸』 王衛國的主要榮譽

01.2000年入選英國劍橋國際傳記中心「21世紀2000傑出學者」;
02.2000年入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人文社會科學)」;
03.2001年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1996—2000年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個人」稱號;
04.2002年被中國政法大學授予「優秀中青年學科帶頭人」稱號;
05.2003年被中共中央組明搭織部、鋒槐隱宣傳部、統戰部、國家教育部、人事部、科學技術部授予「留學回國人員先進個人」稱號並頒發「留學回國人員成就獎」銀廳;
06.2003年入選《當代中國法學名家》編委會審定的首批中國法學名家;
07.2004年,獲批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08.2005年被北京市總工會評為「教育創新標兵」;
09.2006年獲首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同年被評為北京市教育創新標兵;
10.2008年獲寶鋼優秀教師獎,同年所主持的《民法》課程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所主編的《民法學》教材獲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獎;
11.2009年所帶領的民法學教學團隊被評為北京市優秀教學團隊;
12.2010年獲北京市高校教學名師獎;
13.2011年獲第六屆全國高校教學名師獎。

『柒』 王衛國的簡歷

王衛國
[編輯本段]1.教授
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上海大學法學院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和企業重組研究中心執行理事長、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成員、信息產業部《電信法》起草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國際破產法學會創始會員、香港大學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中心學術咨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建設顧問等。
專業領域:民法、商法。
[編輯本段]2.演員
王衛國 星檔案
描 述:魅力男人
姓 名:王衛國
拼 音:wangweiguo
生 日:04-05
現住地: 北京
籍 貫: 北京
民 族: 漢族
身 高:180厘米
年齡段: 中年(36-59)
地 區: 大陸
國 籍: 中國
語 言:普通話
特 長:駕駛,騎馬
職 業:影視演員
所屬單位:中國青年藝術劇院
王衛國的作品
【電影】
《超時空要愛》 飾演:關公
《鄭成功》 飾演:鄭藝隆
《火燒阿房宮》 飾演:秦始皇
【電視劇】
《三國演義》 飾演:晚年張遼
《書劍恩仇錄》(1994) 飾演:乾隆
《水滸傳》 飾演:玉麒麟盧俊義 合作演員:野芒 丁海峰 李雪健
《西遊記續集》 飾演:玉帝 白象
《寶蓮燈》 飾演:玉帝 合作演員:焦恩俊 劉曉慶 曹俊 舒暢
《射鵰英雄傳》(2003) 飾演:一燈大師
《神鵰俠侶》(2006) 飾演:一燈大師
《碧血劍》(2007) 飾演:李自成
[編輯本段]作家
即路遙。1949—1992)原名王衛國,1949年12月3日生於陝西榆林市清澗縣一個貧困的農民家庭,7歲時因為家裡困難被過繼給延川縣農村的伯父。曾在延川縣立中學學習,1969年回鄉務農。這段時間里他做過許多臨時性的工作,並在農村一小學中教過一年書。1973年進入延安大學中文系學習,其間開始文學創作。大學畢業後,任《陝西文藝》(今為《延河》)編輯。1980年發表《驚人動魄的一幕》,獲得第一屆全國優秀中篇小說獎。1982年發表中篇小說《人生》,後被改編為電影,轟動全國。1991年完成百萬字的長篇巨著《平凡的世界》,這部小說以其恢宏的氣勢和史詩般的品格,全景式地表現了改革時代中國城鄉的社會生活和人們思想情感的巨大變遷,還未完成即在中央人民電台廣播。路遙因此而榮獲茅盾文學獎。1992年11月17日上午8時20分,路遙因病醫治無效在西安逝世,年僅42歲。

熱點內容
四川農業大學申請考核博士 發布:2025-10-20 08:58:11 瀏覽: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麼樣 發布:2025-10-20 08:53:49 瀏覽:575
華為要本科生嗎 發布:2025-10-20 08:25:41 瀏覽:550
2008年青島本科生工資 發布:2025-10-20 08:04:24 瀏覽:444
東北大學藝術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8:35 瀏覽:299
我的大學生活txt 發布:2025-10-20 07:35:28 瀏覽:25
人民大學外語系考研 發布:2025-10-20 07:31:12 瀏覽:894
上海交通大學考研輔導班 發布:2025-10-20 07:24:54 瀏覽:420
華中農業大學細胞生物學考研群 發布:2025-10-20 07:09:36 瀏覽:558
南京大學2016考研線 發布:2025-10-20 06:43:12 瀏覽: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