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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峰浙江大學教授

發布時間: 2023-05-13 22:14:35

A. 科舉制能延續下去的原因

試論我國科舉制度延續千年的原因


要:發軔於我國隋代的科舉制度,到清末廢除,前後持續了約1300年之久。究其原因,主要在於大眾參與、公平競爭、前程美好以及舉業官學化4方面,這些因素一起構築了科舉制度難以動搖的基礎。由於科舉制度的完善程度很高,以致長期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取代,說明這種較為科學合理的制度,其生命力是十分頑強的。
我國科舉制發軔於隋,到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廢除,前後持續了約1300年之久。一種制度能如此穩定,歷史上並不多見,不能不說是個奇跡。個中原因安在?頗發人深思。近20多年來,雖然學界對科舉研究的熱度不減,但探索這個問題的似乎不多。這無疑是個難題,因為原因可能太復雜,或許可以輕松地說出幾條「理由」,但要真中肯綮卻不容易。劉海峰教授在其所著《科舉學導論》第六章《科舉存廢論》第一節中概括了時下的主要觀點:「一、與賢能治國、精英統治的儒家理論相符合」;「二、標榜公平競爭,具有客觀標准」;「三、牢籠天下英才,有利於鞏固統治秩序」。浙江大學龔延明教授則提出兩點:「取士大權掌握在中央,有利於君主集權」;「以文取士」。他們說得都不錯,也有代表性。不過筆者認為,科舉千年不輟的原因,可從封建政治和科舉自身兩方面去尋求,但後者更重要,也更能說明問題。因為此前無論是「察舉」還是「九品中正制」,初衷也未必不欲舉賢能、攬英才,「中央」也並非無權。故本文側重從科舉制度自身出發,提出大眾參與、公平競爭、前程美好以及舉業官學化4點,其中與時賢論點一致的,予以補證。自知恐仍難捕捉原因之全部,特獻鄙說以就正於方家。
一、大眾參與,使科舉擁有廣泛的群眾基礎
如何選拔人才參與管理,是國家致治的基本制度之一。上古有所謂「鄉舉里選」,常被後世學者理想化,具體情況雖因文獻缺略而不得其詳,但至少有一點應該與漢代的「察舉制」、魏晉六朝的「九品中正制」相同,那就是被舉者屬「他舉」(由他人選拔),自己沒有主動權,命運掌握在他人手中。科舉最基本的原則是「投牒自舉」,徹底打破了「他舉」的傳統。何謂「投牒自舉」,此語最早蓋見於《舊唐書》卷119《楊綰傳》,楊綰在所上《條奏貢舉之弊疏》中說,「今之取人,令投牒自舉」雲雲(詳見下引)。說得明白點,即讀書人只要「投牒」(「牒」有如今天的申請書,包括遞交「家狀」等相關材料),就可參加縣州的發解試,其中的優勝者便可以一路綠燈,升到省試、殿試(宋以後)。《新唐書》卷44《選舉志》曰:「唐制:取士各科,多因隋舊,然其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唐宋時代,以「懷牒自列於州縣」的私學「鄉貢」最盛,形式上相當於當今的自學考試,不同的是它是當時的主途徑。韓愈曾述逐級升貢的流程道:
始自縣考試定其可舉者,然後升於州若府,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州若府總其屬之所升,又考試之若縣,加詳察焉,定其可舉者,然後貢於天子而升之有司,其不能中科者,不與是數焉,謂之鄉貢。(韓愈:《贈弦童子序》)
宋代雖取消了縣一級的考試,增加了殿試,但「鄉貢」的基本方法是相同的,只有到了明清時代,才以貢於學校的「生徒」為主。五代人牛希濟曾形容鄉貢的盛況道:「郡國所送,群眾千萬。孟冬之月,集於京師,麻衣如雪,滿於九衢。」(《全唐文》卷八四六)這是「投牒自舉」的結果,其熱烈火爆的場面,是暗箱操作的「他舉」時代絕對看不到的。

唐代由於錄取人數少,進士每科才一二十人,多的年份也不過30餘人,故即便是「投牒自舉」,群眾的動員面也有限,幾乎讓全體讀書人都參與其中的是宋代。宋太宗果斷地擴大錄取規模,使科舉朝大眾化方向邁出了一大步,是科舉史上的一件大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八於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春正月記曰:
上初即位,以疆宇至遠,吏員益眾,思廣振淹滯,以資其闕。顧謂侍臣曰:「朕欲博求俊乂於科場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為致治之具矣。」先是,諸道所發貢士凡五千三百餘人,……禮部上所試合格人名。戊辰,上御講武殿,內出詩賦題覆試進士,賦韻平側相間,依次用。命翰林學士李昉、扈蒙定其優劣為三等,得河南呂蒙正以下一百九人。庚午,覆試諸科,得二百七人,並賜及第。又詔禮部閱貢籍,得十五舉以上進士及諸科一百八十四人,並賜出身。九經七人不中格,上憐其老,特賜同三傳出身。凡五百人。
李若谷於仁宗天聖五年(1027)上《議貢舉》曰:「皇朝開寶以前,歲取進士不過三十人,經學不過五十人。自克復偽國,吏員益眾,始有廷試廣收人之制。」(《隆平集》卷七)又《燕翼詒謀錄》卷一:「國初,進士尚仍唐制,每歲多不過二三十人。太平興國二年(977),太宗皇帝以郡縣闕官頗多,放進士幾五百人,比舊二十倍。」這同時表明了宋代官僚隊伍的補充,幾乎完全依賴於科舉,而擴大錄取規模,也大大提升了科舉的影響力。據初步統計和估算,有宋一代共舉行過一百一十八榜科舉考試,各種科目登第人數,大致在10萬至11萬之間。省試一般10多名才有1人中選,被州郡發解過的舉子,當有百多萬之眾;而參加州郡發解試的學子,每州動輒數千人(大州甚至過萬),中選的比例更小,往往數十名取一。那麼有宋300多年間,參加過科舉考試的累計蓋以數千萬計。雖然這些數字都是估算,但說大眾參與其中,當是事實。下及明清,科舉皆為國家第一考,從通都大邑到偏遠鄉村,無不有年輕學子為其守更熬夜,動員面之廣,決非「察舉」或「九品中正」可與倫比。
當然,任何一個新生事物的出現、一個新制度的建構,都不會是一帆風順的,「投牒自舉」也是如此。最著名的是上文已提到的唐寶應二年(763)楊綰上疏。他寫道:「自古哲後,皆側席待賢;今之取人,令投牒自舉,非經國之體也。望請依古制,縣令察孝廉,審知其鄉閭有孝友信義廉恥之行,加以經業,才堪試策者,著之於州。……」其下他設計了一整套如何復「古制」的運行流程,此略。總之,楊綰是欲退到上古的「鄉舉里選」和漢代的「察舉制」。當時有不少人附和其說,但最終被否決。(《舊唐書》卷119)至宋代,也時有復古的論調。他們雖也道出了「投牒自舉」的某些弊端,但以倒退的方式除弊,卻不合時宜,也註定要失敗。元初學者馬端臨說得好:「大抵須有鄉舉里選底風俗,然後方行得鄉舉里選之制。所以楊綰復鄉舉里選,未幾停罷,緣是未有這風俗。」(《文獻通考》卷三二)時移事易,倒退是沒有出路的。
要之,由「他舉」到「自舉」,是選舉制度的一個質的飛躍。它不僅是封建時代人才錄用方式的進步,也是社會政治的一個進步,表明了在皇權獨攬的同時,將權力有限度地向民眾開放,普通人的價值和尊嚴得到一次提升。從此,至少在理論上科舉給所有士子——無論他出身貴胄還是寒族——提供了靠個人努力和自身能力進入國家權力機關的機會,作為一種選舉制度,它由此也獲得了「群眾萬千」的社會基礎。任何制度只要有了大眾的參與,其自身也便具有了穩定性。
二、公平競爭,使科舉獲得社會的廣泛信任
凡將科舉制與從前「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相比較的,都要提到科舉的公平性。這的確是科舉制最大的優越性之所在。追求公平,是社會最基本的價值觀,也是千百年來人們最美好的理想,但在人才選拔上,「公平」卻來之非易。由「他舉」到「自舉」,破除了人與人之間「身份」的差別,「家不尚譜牒,身不重鄉貫」,(《止齋文集》卷三五)本身就是一種公平,而最能體現科舉公平原則的,則是考試。所謂「察舉」或「九品中正制」,一般也有考試,但卻並不重要,只要薦舉官「心證」已定,即便考得很差,照樣錄取;相反,哪怕考得再好,也沒有用,「舉秀才,不知書」的漢代民謠,是我們所熟悉的。左思《詠史》詩曰:「鬱郁澗底松,離離山上苗。以彼徑寸莖,蔭此百尺條。世胄躡高位,英俊沈下僚。地勢使之然,由來非一朝。」就是表達對門閥制度下寒士備受壓抑的不平。而科舉則不同,它以考試為中心,用考試將舉子推上同一個競爭平台,在考試面前人人平等,用規范的方式比較客觀、公正地選拔人才。在封建社會制度中,這是少有的值得肯定的亮點之一。
實現科舉考試的公平,主要有如下數途:
一是堅持以考試為中心、以文章為去取的原則。唐代科舉已重視考試,但較之後世,它還沒有將考試成績作為決定去取的惟一條件。尤其是中唐以後,「公薦」盛行,取人重「譽望」(即社會名望及美譽度),而考場上文章的好壞反倒不重要。「公薦」即當權者或社會名流向主司(知舉官)及與主司關系密切的人推薦進士人選,或用各種方式為舉子製造聲勢,當時稱之為「通榜」。為了獲取「譽望」,名列「公薦」,社會上用行卷的方式請托權要之風很盛。李肇《唐國史補》卷下記唐代舉子有「造請權要謂之關節,激揚聲價謂之往還」的說法。這樣,「公薦」必然流於「私薦」。這實際上是薦舉制在一定程度上的復辟,是對公平原則的嚴重破壞,表明當時的科舉制度並不完善。「公薦」、「采譽望」為權力過多地介入考試開了方便之門,正如蘇軾所說:「唐之通榜,故是弊法。雖有以名取人、厭服眾論之美,亦有賄賂公行、權要請托之害。至使恩去王室,權歸私門,降及中葉,結為朋黨之論。通榜取人,又豈足尚哉?」(《蘇軾文集》卷二五)
到宋代,這種狀況逐漸得到改變。宋建國伊始,太祖首先拿「公薦」開刀。《宋會要輯稿•選舉》三之二載:建隆四年(963)正月二十八日,「詔禮部貢舉人,今後朝臣不得更發公薦,違者重置其罪」。原註:「故事:每歲知舉將赴貢闈,台閣近臣得公薦所知者,至是禁止之。」到真宗時,朝廷又狠剎請托風。景德元年(1004)九月十七日,「令御史台喻館閣台省官,有以簡札貢舉人姓名囑請者,即密以聞,當加嚴斷;其隱匿不言、因事彰露,亦當重行朝典」。(《宋會要輯稿•選舉》)景德四年(1007)閏五月二十五日,又詔榜貢院門曰:「國家儒學斯崇,材能是選,眷惟較藝,務在推公。而近歲有司罔精辯論,尚存請托,有失擬倫。……今鄉賦咸臻,禮闈方啟,俾司文柄,慎擇春官,用革弊源,別申條制,靡間單平之選,庶無徼幸之人。」
(《宋會要輯稿•選舉》)真宗又詔臣下制定了《考試進士新格》等條制,確立了以考試為中心、以文章為去取的原則,從此使科舉考試走上了規范化之路,為實現公正建立起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保證卷面成績的真實性,徹底杜絕閱卷過程中的人為因素。要做到考試成績真實,防止考場中挾帶、代筆等作弊固然很重要,但舉子在考場中畢竟處於弱勢地位,只要加強管理,嚴明紀律,輔之以懲罰,是不難克服的;而影響考試公平更重要、最惡劣的,是手握公權力的官員,特別是考官接受請托而徇私舞弊。為此,宋代實行考官鎖院制,試卷糊名、謄錄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所謂「鎖院」,又稱「鎖宿」,即朝廷任命的權知舉、權同知舉及其他考官名單一經公布,就須馬上到貢院住宿,不得與外界接觸。《宋會要輯稿•選舉》一之四載:「自端拱元年(988)試士罷,進士擊鼓訴不公後,次年蘇易簡知貢舉,固請御試,是年(淳化三年,992)又知貢舉,既受詔,徑赴貢院,以避請求,後遂為例。」「鎖院」制斷絕了考官接受請托的機會,無疑是個良法。
也是淳化三年,宋太宗將唐代制科曾用過的糊名制移植到常科(進士及諸科)殿試。(《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三)所謂糊名,又叫封彌、彌封,即糊住考卷上舉子姓名等個人信息,而易以別的號碼(宋人用幾個字拼湊成字形,稱「字型大小」)。在現代考試中,試卷密封的原理和方法,就是從此而來,我們並不陌生。真宗咸平間,省試實行糊名制。景德四年(1007),晁迥、陳彭年等受詔制訂《考試進士新格》,將糊名法制化。《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一二載:明道二年(1033)七月乙亥,仁宗「詔諸州,自今考試舉人,並封彌卷首,乃委轉運司所部選詞學並公勤者為考試、監門、封彌官」。從此之後,幾乎所有重要的考試,都實行糊名。
但只糊名易號,仍無法確保安全,因為欲作弊的考官還可用其他方法獲知考生信息,比如辨認筆跡、約定暗號等,於是宋人又發明了另一「高招」——謄錄。謄錄又稱「易書」,即組織書手將舉子們的考卷重抄一遍,考官評閱的是經人謄錄過的卷子。陳均《皇朝編年綱目備要》卷八載: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三月,「是歲,禮部初置謄錄院。」其他宋代文獻如《玉海》卷一一六、《宋史•選舉志一》等所記同。州郡發解試實行謄錄制稍晚,是在仁宗景祐間。各級考試實行糊名、謄錄制後,考官評卷時不再能夠上下其手,營私舞弊,就有效地扼制了請托之風,中唐至宋初盛行的行卷風也從此止息,從而有力地保障了閱卷的公平和成績的真實,使科舉制度更加精密和完善。
三是通過時文的程式化以達到評卷的標准化。在宋代考試的各主要科目中,詩、賦在唐代已有固定的程式,到宋代更嚴,如律賦需8韻、360字以上成,又規定若韻字平仄相間,則依次用韻,等等。策、論、經義,歷來認為最「難考」,因為沒有統一掌握的標准。自北宋後期到南宋初,這些文體都實現了程式化。比如論體文有冒子(包括破題、承題、小講、入題)、原題、講題(大講)、使證、結尾(論尾)。進策與此相類。經義則有冒子(也包括破題、接題、小講、入題)、原題、大講、余意、原經、結尾。舉子必須按程式作文。元倪士毅《作義要訣自序》在敘述經義程式之後說:宋人經義「篇篇按此次序,其文多拘於捉對,大抵冗長繁復可厭」。從此,程式成了定式、定格,所有的科場文字都必須用同一個「模子」,而其中的經義,發展下去就是明清刻板的八股文。科場時文程式化,將科舉所用的文學體裁工具化,成為專門用於考試的文體而遠離文學,雖極大地限制了人們的思想,但也解決了「難考」的「老大難」問題:嚴格的程式使難有客觀標準的文章,變得可以「量化」了——程式既是寫作時必須嚴格遵守的格式,也是舉子最易失誤、考官最易發現並無容置辨的「硬傷」,而計「硬傷」的成績評定,自然就顯得「公平」「公正」了。
總之,以考試的方法選拔人才,之所以優於先前的「察舉」或「九品中正制」,正在於它以「考試」為惟一的手段,用相對公正的方式釐定高下優劣,進行競爭和選拔。當然,「公平」只是相對的,更遑論「理想」。猶如今天的「高考」,所考科目及考試方法未必都合理,但它優於「推薦制」,是全社會都能接受的,不要說目前,即便在可預見的將來,似乎還沒有別的更好的「法」可以取代。

三、前程美好,科名成為士子為之奮斗的目標
登科舉子的出路如何,既標志著統治者對科舉的重視度,也關繫到它的吸引力。質言之,科舉若要持續發展,長盛不衰,登科者一定要有美好的前程,否則將被冷落而無人問津,難以為繼。正是在這一點上,科舉以名利為誘餌,給了登第者最豐厚的回報,「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有女顏如玉」,(《諸儒註解古文珍寶》前集卷上)成了讀書人的信條,像商人逐利一樣,為它可以熬盡青燈、皓首黃冊而不悔。
不過,有科名便有美好前程,但必有個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唐以前未必得第就能「發達」,老大青袍、奔走衣食的進士大有人在。唐代先以明經後以進士科為貴,但及第後只是取得出身,須再經吏部「關試」後方才授官,一般職位也不高。這是由於唐前期士族地主和貴戚集團力量還很強大,政權主要由他們把持的緣故。進士科登第後真正能夠「發達」,是在上述勢力衰微之後,具體地說,在貞元、元和之際這個時期,大部分高級官員開始由進士出身者擔任,進士科成為高級官吏的主要來源。《唐國史補》卷下曰:「進士為時所尚久矣,是故俊乂實集其中,由此出者,終身為聞人,……賢士得其大者,故位極人臣常十有二三,登顯列者十有六七。」
到宋代,科舉繼承了中唐以後的傳統,出路極好。宋也以進士科為貴,而科第出身幾乎成了仕途惟一的「准入證」,獲取科名後的榮譽也遠超唐代,如尹洙所說:「狀元登第,雖將兵數十萬,恢復幽薊,逐強虜於窮漠,凱歌勞還,獻捷太廟,其榮也不可及也。」(《田況:儒林公議》)南宋人項安世曾作《擬對學士院試策》,論科舉在宋代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略曰:
科舉之法,此今日不可如何之法也。自太平興國以來,科名日重,實用日輕,以至於今。二百餘年,舉天下之人才一限於科目之內,入是科者,雖檮杌、饕餮必官之,出是科者,雖周公、孔子必棄之。習之既久,上不以為疑,下不以為怨,一出其外,而有所取捨,則上蓄縮而不安,下睥睨而不服。共知其弊,而甘心守之,不敢復論矣。(《宋會要輯稿•選舉》)
元初作家劉塤在《答友人論時文書》中也說:
夫士稟虛靈清貴之性,當務光明遠大之學。然為昔之士,沈薶於卑近而不獲超卓於高遠者,蓋宋朝束縛天下英俊,使歸於一途,非工時文,無以發身而行志;雖有明籍之材,雄傑之士,亦必折抑而局於此,不為此不名為士,不得齒薦紳大夫。是以皇皇焉,竭蹶以趨,白頭黃冊,翡翠蘭苕,至有終老而不識高明之境者,可哀也。(劉塤:《水雲村藁》卷一一)
他們雖都對科舉持一定的批評態度,但也由此可見統治者對科舉的重視,而舉子拚命追求「科名」,就毫不奇怪了。據統計,北宋92名宰相中,科舉出身者達83人,占總數的90%;在176名參知政事中,科舉出身者達162人,占總數的92%[1]
144。明代「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毋得與官」;「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明史》卷七0)清代高級官員中,進士出身者佔45%,御史中進士出身者佔91%。這些粗略的數字,說明宋代以後,登第舉子在官場佔有絕對的壟斷地位。當然,欲實現「舉天下之人才一限於科目之內」、用科舉「束縛天下英俊」,單舉上述仕途亨達者尚不能完全說明問題,必須在高級官僚科名至上的同時,也給科第出身的一般士人以真正的實惠。宋代舉子在登第後不用再到吏部「關試」就直接授官。從太宗時代開始,「第一、第二等進士及九經授將作監丞(引者按:從八品)、大理評事(引者按:正九品),通判諸州,其次皆優等注擬」。(《宋會要輯稿•選舉》)不僅起點高,而且晉升快。後來隨登第人數的增加和冗官現象的嚴重,各時期授官擬職的情況不完全相同。明、清又有差異,此時期甚至鄉試登第(俗稱「舉人」)即可入仕,本文限於篇幅不能詳述。總之,在科舉時代,上至宰輔,下至州縣官吏,幾乎都是有「出身」之人。他們握有各級官府的實權,同時享受著優裕的物質生活待遇,所謂「黃金屋」、「顏如玉」雲雲,對他們來說已經不再是「空頭支票」,而是「好夢成真」。
科舉既給登第舉子帶來了美好的前程,同時也得到這部分握有實權的既得利益者的堅決擁護。由此不難理解歷代讀書人何以對它趨之若鶩,而科舉制度與既得利益集團根深蒂固的關系,則使科舉的社會基礎和地位更加牢固,獲取了延續千年的無窮力量。
四、舉業官學化,科舉滿足了封建統治的需要
我國古代的所謂「科舉」,其實不是教育,許多學者都指出它接近西方的學位制。科舉的任務是「擇士」(前述楊綰疏謂「凡國之大柄,莫先擇士」),即選拔治國之才,而教育是「養士」。自然「擇士」與政治的關系更為密切。科舉要生存、發展,必須滿足統治階級政治和意識形態的需要。只有如此,它才可能獲得長久延續下去的理由。
以進士科而論,唐宋時最被人詬病的是詩賦浮靡,無益治道。楊綰疏就尖銳地指出,自從高宗朝劉思立奏請「進士加雜文(引者按:「雜文」謂箴、銘、論、表之類,天寶後專用詩賦,見徐松《登科記》卷一),明經填貼,從此積弊,浸轉成俗。幼能就學,皆誦當代之詩;長而博文,不越諸家之集。遞相黨與,用致虛聲。《六經》則未嘗開卷,《三史》則皆同掛壁,況復征以孔門之道,責其君子之儒者哉!」他的意思是,士子習詩賦而廢《六經》,就「擇士」的目的而論,是不合格的。入宋後,批評的聲音更多,如真宗天禧元年(1017)九月癸亥,右正言魯宗道上言道:「進士所試詩賦,不近治道。」真宗謂輔臣曰:「前已降詔,進士兼取策論,……可申明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九0)另一方面,唐五代及宋初科場詩賦題目相當隨意,即宋人葉夢得所說的「不皆有所出,或自以意為之」,(葉夢得:《石林燕語》卷八)諸如節令、景物、器物、故事等,皆可為題。仁宗景祐五年(1038)正月八日,知制誥李淑上言,主張只能在國子監有印本的經、子、史書中出題,詔可。(《宋會要輯稿•選舉》)慶歷四年(1044)宋祁等詳定貢舉條制時也規定:「詩、賦、論於《九經》、諸子、史內出題,其策題即通問歷代書史及時務,並不得於偏僻小處文字中(出)。」
(《宋會要輯稿•選舉》)要之,從仁宗時代起,通過「兼取策論」、限制出題范圍等措施,在進士科考試中尊經重史,使之更接近「治道」,以滿足封建統治階級對人才的要求。
但在部分重儒的官僚學者看來,這還遠遠不夠。司馬光於英宗治平二年(1065)十二月十七日上《選人試經義札子》,反對以詩賦取士,其理由就是詩賦於「治民」無用,他說:「(舉子)就使自能作詩,施於治民,亦無所用,不可以此,便為殿最。」(《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三五)王安石熙寧變法實行科制改革,用經義取代詩賦,所持理由相同。《文獻通考》卷三一《選舉四》載:「神宗熙寧二年(1069),議更貢舉法,罷詩賦、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試進士。」下面接著說:初,王安石請「興建學校以復古,其明經諸科欲行廢罷」。詔兩制、兩省、御史台、三司、三館議之。韓維請罷詩賦,各習大經。直史館蘇軾上議,宜仍舊。趙抃是軾言。安石曰:「若謂此科嘗多得人,自緣仕進別無他路,其間不容無賢。若謂科法已善,則未也。今以少壯時正當講求天下正理,乃閉門學作詩賦;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習,此乃科法敗壞人才,致不如古。」雖然當時有不少人反對,但在神宗的支持下,變法的決心已下,於是熙寧三年(1070)首先在殿試中罷詩賦,熙寧六年在省試中罷詩賦,而代之以經義取士,實現了唐以來反對以詩賦取士的一派人的意願。南宋上繼元祐,走折中道路,即分「經義進士」和「詩賦進士」。明清兩代用八股制藝取士,實際上就是宋代的經義,只是程式更加板滯,行文完全偶對。
由用詩賦取士到以經義取士,決不簡單地只是考試科目的變更,而是一步步地使「舉業」(科場時文)向官學靠攏,最終完全官學化,使中舉者成為合格的「官」。
南宋後期至明清時代,由於理學的官學化,「舉業」也不可能例外。理學創立於北宋中期,經過長期曲折的發展,至南宋理宗淳祐元年(1241)正月詔以周敦頤、張載、程顥、程頤、朱熹5人從祀孔子,是為理學升至官學的標志。從此理學逐漸佔領了學術文化陣地,自然也包括科舉陣地。程朱義理成為舉子詩文的思想准則,而朱熹《四書》則是考官出題的淵藪,決科射策者非《四書》不讀,不許越雷池半步。明代科舉「專取四子書(按即《四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試士,蓋太祖與劉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經義,然代古人語氣為之,體用排偶,謂之八股,通謂之制藝」。「《四書》主朱子集注,《易》主程傳、朱子本義;《書》主蔡氏傳及古註疏,《詩》主朱子集傳;《春秋》主左氏、公羊、穀梁三傳及胡安國、張洽傳;《禮記》主古註疏。」(《明史》卷七0)可見考試科目的官學色彩極重。「有清科目取士承明制,用八股文。取四子書及《易》《書》《詩》《春秋》《禮記》五經命題,謂之制藝」。清康熙二年(1663)曾廢制藝,但僅「行止兩科而罷」。乾隆三年(1738),兵部侍郎舒赫德上言主張改移考試條款,實欲廢八股,甚至廢科舉。章下禮部覆奏,稱「時藝所論,皆孔孟之緒言,精微之奧旨,……雖曰小技,而文武干濟、英偉特達之才,未嘗不出乎其中」。這就道出了「時藝」不可廢的原由:八股文題目都出自《四書》,純乎官學,蘊含著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廢八股就有廢官學的危險。時大學士鄂爾泰當國,力持議駁,「科舉制藝得以不廢」。(《清史稿》卷一0八)要之,舉業官學化意味著科舉承載著統治階級的意志,其背後有著強大的權力支撐,這無疑成為科舉延續千年的重要原因之一。

B. 錢建狀的介紹

錢建狀,男,安徽無為人。現為廈門大學古代文學教授1,博士生導師2。1971年10月生。1997年畢業於安徽師范大學中文系。1997年考取湖北大學碩士研究生,先後師從余恕誠、劉尊明、王兆鵬、吳熊和、劉海峰等先生,獲學士、碩士、博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浙江大學中文系。同年入廈門大學中文系,2007晉升副教授,2013年,晉升教授。2014年,評為中國古代文學博士生導師,招生方向為唐宋文學。先後主持過中國博士後基金項目、福建省、教育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出版專著多部,合著若幹部,發表論文約五十餘篇。論文、著作曾獲廈門市、福建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一等獎等。曾赴台灣中央研究院、美國哈佛大學訪學、交流。近年來,主要研究領域為詞學、宋詩研究、科舉與宋代文學、宋人日常生活與文學等。

C. 劉海峰個人資料

劉海峰,男,銀行家,女星陳好的老公。劉海峰畢業於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取得電子工程系最高榮譽理學學位,曾任摩根士丹利亞洲投資部聯席主管,在摩根士丹利任職的13年期間,曾經成功地領導投資了蒙牛、平安保險、南孚電池等眾多明星級企業。現任KKR(Kohlberg Kravis Roberts &Company)全球合夥人兼大中華區總裁,此次加盟的kkr創建於1976年。在過去的30年當中,kkr累計完成了140多項私募投資,交易總額大約為2150億美元。截至2006年3月30日,kkr投下去的260億美元資本已經創造了680億美元的價值。

D. 關於八股文的千秋功過

歷史抄對八股文的正面襲評價:

1、讓科舉能夠發揮朝廷選任人才的功用。

2、是諸儒在經學義理詮釋方面沉澱升華所得的規范准則。

3、引發研究古籍文理的風氣。

歷史對八股文的負面評價:

1、對學術的影響。八股文題目,內容,格式都限制太嚴。導致學子們只是按照題目的字義敷衍成文,因此扼殺了作者的創意。

2、對政治的影響。讀書人兩耳不聞窗外事,竭盡一生精力鑽研八股文的寫法,缺乏對政治,社會實際情況的了解。導致一旦為官,沒有足夠的能力應付民間大小事情,只能委任幕僚及下級官吏決策,使得吏治日漸敗壞,政治難上軌道。

(4)劉海峰浙江大學教授擴展閱讀

八股文是明清科舉考試的一種文體。由就四書五經取題,內容必須用古人的語氣,絕對不允許自由發揮,而句子的長短、字的繁簡、聲調高低等也都要相對成文,字數也有限制。

八股文是在中國語言、文字、考試制度等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萌芽、產生和發展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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