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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史專業博士生導師

發布時間: 2023-06-03 14:36:23

❶ 南開大學法學院的博士生導師名單

國際法方向
左海聰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教育部2005年新世紀優秀人才,原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研究室主任,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和天津市法學會副會長,國際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師從武漢大學著名國際經濟法學者姚梅鎮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商法,國際貿易法,WTO法等。
朱京安教授 南開大學法學博士,原中央民族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南開法學院國際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導師,兼任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法,國際貿易管製法,綠色技術壁壘等。
許光耀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原湖南大學法學院國際法系系主任,並獲湖南省社科成果一等獎,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師從著名國際私法學者李雙元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私法,歐盟反壟斷法等。
程寶庫教授,南開大學博士,國務院反商業賄賂問題首席咨詢專家,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經濟法研究所所長。主要研究方向為WTO競爭規則,農業協議,跨國反商業賄賂法等。
史學瀛教授,南開大學博士,原天津外貿學院教授,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環境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節能減排法,生物多樣性法,國際環境法等。
民商法方向
陳耀東教授,南開大學博士,曾在日本立命館大學完成博士後期課程,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主要研究方向為不動產法,物權法等。
萬國華教授,南開大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南開大學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為證券法,公司法,公司治理等。
何紅鋒教授,天津大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曾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重要項目,主要研究方向為知識產權法,政府采購法,合同法等。
法制史與法理學方向
柏樺教授,日本國立大阪大學博士,曾任人民大學教授,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和周恩來政府學院雙聘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古代刑法史,古代法律思想史等。
侯欣一教授,南開大學法學博士,曾任西北政法大學教授,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天津市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制史研究會秘書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司法考試命題組卷一組專家。主要研究方向為近現代法治思想史,陝甘寧邊區法律制度,法律社會學等。
於語和教授,天津師范大學法學博士,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後,曾任天津大學法律系系主任,現任南開大學法制史法理學教研室主任,師從徐大同和曾憲義教授。研究方向為古代法制史,民間法等。
劉風景教授,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曾任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政策研究處處長,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教育部2010年新世紀人才入選者,師從著名法理學者孫國華教授。研究方向為法律語言學,法哲學,法社會學等。
行政法方向
傅士成教授,南開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主要研究方向為行政強製法,行政處罰法等。
刑法方向
劉士心教授,吉林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院長助理,師從著名刑法學家吳振興教授,教育部2006年新世紀人才入選者,主要研究方向為犯罪學,犯罪構成論理論等。
張心向教授,南開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刑法教研室主任,天津市檢察院咨詢專家,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刑法,和刑法社會理論。
鄭澤善教授,日本中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刑法教研室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日本刑法,韓國刑法,比較刑法等。

❷ 徐永康的人物簡介

1956年12月出生於上海,祖籍江蘇無錫。現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法律史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理事,中國儒學與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上海中信正義律師事務所律師。
1982年畢業於華東師范大學歷史系,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4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師從華東政法大學段喚功勛教授、著名法律史學家王召棠先生),獲法學碩士學位;2002年畢業於南京大學歷史系(師從著名歷史學家、會黨史專家、社會史專家蔡少卿先生),獲歷史學博士學位。
曾任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史教研室主任、《法學》月刊社副主編、科研處處長、《華東政法大學學報》副主編、研究生教育院院長等職。主要從事法律史和法律文化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主講「中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 「中國法律史專題研究」、「法理學」、「執法與司法研究」、「依法治國與法文化」等課程。發表《法學新學科的命名問題》、《〈論語〉中的「先富後教」思想及其法文化價值》、《研究儒家義利觀的時代意義》等論文50多篇。主編出版和參加編寫《中國漏枯法制史》、《現代家庭經濟法律指南》、《當代中國法學新思潮》、《法典之王——唐律疏議與中國文化》及《三留集》等專著教材20多種。獨立主持上海市重點社科項目「法制協調學」和上海市教委項目「返燃洞中國法制現代化特徵研究」的研究,參加「中國法律思想通史」(近代卷)、「中國法制通史」(隋唐卷)、「國際反貪污的理論與實踐」等國家重點社科項目的研究和寫作,參加《辭海》(1999年版)的修訂和《大辭海》法學卷的編寫,負責其中「中國法律史」的編寫工作。

❸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首任院長是誰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成立於1983年,首任院長系著名法律史學家張晉藩先生,現任院長為李曙光教授。

張晉藩教授:1930年生人,現任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及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名譽院長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咨詢委員成員等等。張晉藩教授對於古代監察制度、監察法有著深入的研究,並且出版過《中國法制通史》、《中國古代監察制度史》等多部專著和教材。



張晉藩先生人物經歷

1983年被評為中國法制史學博士生導師。

1988年被評為國家重點學科法制史學帶頭人。

1991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中國法制史研究所所。

198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特約法學評議組成員。

1983年第二屆法學評議組正式成員,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老教授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理事等。

1986年應邀為中央書記處講授法律課。

1996年、1998年兩次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講授法學課。

1982年以來,多次赴美國、加拿大、德國、以色列、日本、韓國進行講學活動。

主要貢獻

出版:

《中國法制史》第一卷

《中國法律史論》

《法史鑒略》

《中國古代法律制度》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

《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

《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

《清代民法綜論》

《中國憲法史》

《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

主編:

《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

《清朝法制史》

《中國官制通史》

《中國司法制度史》

《中國民法史》

《中國刑法史新論》

《中國行政法史》

《中國民事訴訟制度史》

學術著作:

中國古代監察法制史/張晉藩主編,2007-12-1版中華法系的回顧與前瞻/張晉藩主編,2007-8-1版

中國法制史(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張晉藩主編,2007-8-1版

中國法制史習題集(高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配套自測)/張晉藩主編,2007-6-1版

20世紀中國法制的回顧與前瞻/張晉藩,2002-9-1版

中國憲法史/張晉藩,2004-12-1版

中國法制史(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張晉藩,2003-12-1版

中國司法制度史/張晉藩,2004-6-1版

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張晉藩,2003-12-1版

中國法制史習題集(高等法學專業課程考試同步訓練)/張晉藩,2002-10-22版

中國法律史(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張晉藩,2002-8-15版

中國百年法制大事縱覽(1900-1999)/張晉藩,2001-1-1版

中國法制史/張晉藩,1999-11-1版

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平)/張晉藩,1999-11-1版

中國法律史(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張晉藩,1998-4-1版

中國法制史(主編)/張晉藩,1999-1-1版

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張晉藩主編,1999-1-1版

二十世紀中國法治回眸/張晉藩編,1998-9-1版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院校概況-研院簡介

❹ 中國航油朱勇簡歷

朱勇,男,1955年3月出生,漢族,安徽無為人,教授,博士生導師。197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參加工作,歷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制史研究所所長,法律系主任,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法律史學研究院院長,兼任全國法律碩士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等職。[1]
朱勇教授為新中國第一屆法律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在學術領域勤於開拓,不斷創新,獲得了豐碩的學術成果。先後發表論文《清代宗族法研究》、《法律與現代社會》等,並先後在《中國社會科學》發表論文《沖突與統一——中國古代社會中的親情義務與法律義務》、《中國古代法律的自然主義特徵》等;合著《中國法制史研究綜述》、《清朝法制史》、《法律史研究》、《台灣司法制度》、《台灣法律概論》、《中國法律史》等多部著作與教材;主編《中國法制史》(法律出版社2001年),主編《中國法制通史》(第九卷),該叢書系新中國第一套系統研究中國法制發展史的多卷本著作,曾獲得「國家圖書獎」。朱勇教授的著作《中國法律的艱辛歷程》(2002年出版),為系統研究中國法律近代化的開拓性學術專著。[3]
朱勇博士和他的導師張晉藩教授
另外,朱勇教授的譯著《中華帝國的法律》(該書作者為美國漢學界著名學者D·波迪及法學家C·莫里斯),是迄今為止西方漢學家同類研究中最重要的著述之一,1993年出版以後,受到中國法律史學界的極大關注。
朱勇教授自1997年招收培養博士研究生以來,門下已經有19位博士生。在朱勇教授的指導下,其中有的已經成為中國近代法律史學界的新秀,有的在教學、科研、實務等不同的工作崗位上發揮重要的作用。朱勇教授一貫要求學生「從簡務實」,「少一些功利之心,多一點淡薄之志」,以「水滴石穿、積學待用」作為治學的信條,謙遜、謹慎、不驕、不躁。他還要求學生精誠團結,互幫互愛,積極進取,共同進步。
朱勇教授的學術領域,從對中國傳統法律制度進行研究,轉向以中國近代法律史為中心,以中國法律近代化為突破。目前,朱勇教授承擔著以「中國近代司法改革」等國家級科研課題為中心的一批科研項目。以朱勇教授為學術帶頭人,在中國法律史學術界,已基本形成一個研究中國近代法律制度和中國法律近代化問題的學術中心——中國近代法律研究中心。

❺ 遼寧大學法學院的名師簡介

郭潔,女,1963年生,遼寧省台安縣人。法學碩士,產業經濟學博士。遼寧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
郭潔教授八十年代中期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師從江平、張佩霖、巫昌珍、楊振山、史越等大家組成的導師組,奠定了扎實的法學理論基礎,後又師從黃繼忠教授攻讀產業經濟學博士學位。
楊松,博士生導師,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教育部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 「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教育部「高等學校優秀青年教師獎」獲得者。國家級精品課「國際經濟法」負責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建設單位—遼寧大學法學綜合實訓中心主任,省政府獎一二等獎獲得者,省重點學科和「學科提升計劃」經濟法學博士點帶頭人。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等四個國家級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副會長。第十四屆沈陽市人大常委會常委,遼寧省政協第十四屆社會法制組委員。美國長灘加州州立大學高級訪問教授。完成國家社科基金立項等課題10餘項。《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撰文50餘篇,被轉摘10餘篇。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國際經濟法、經濟法等領域。
劉楊,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遼寧省法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遼寧省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張銳智,教授,兼任中國外國法學史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中國西方法律思想史學會理事、遼寧省國際經濟法學會理學會理事、中國西方法律思想史學會理事、遼寧省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等職,在國內的法學研究方面享有一定聲譽。1982年起在法律系任教,至今在講台播撒生命32年,先後五次榮獲遼寧大學優秀教師稱號,1986年被評為遼寧大學「學生最喜歡的教師」。

❻ 法碩法學老師推薦

您好,您看一下。
刑法學:
張宇琛:刑法學博士,從事刑法學教學工作多年,授課條理清晰。
陳永生: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法碩老師,刑法理論深厚。
於越: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知名法律碩士刑法老師。
民法學:
楊 爍:中山大學畢業,法律碩士培訓老師,授課受華成法碩學員歡迎。
周洪江:畢業於清華大學,高校教師,多年華成法碩民法授課經驗。
法理學、憲法、法制史:
李彬:中國社科院大學畢業,華成法碩理論法主講。
龔成思: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成法碩綜合課主講老師。
王振霞:北京大學畢業,法律碩士綜合課授課老師,直擊考點,授課針對性強。
陳璐瓊:北京大學畢業,陳老師上課認真。
趙逸凡: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理論法博士,理論法老師。
董宣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授課重點突出,體系及邏輯性強。
政治:米鵬 張煜坤 侯一夫 裴桂清
英語:劉建波 心一

❼ 米健的人名

米 健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澳門科技大學教授
性 別: 男
出生年月: 1957年6月
學歷:法學博士
專業方向:民法學、比較法學、羅馬法。 1977年考入甘肅蘭州大學歷史系,1981年獲歷史學學士學位,1984年獲法學碩士學位,同年12月到中國政法大學任教。1987年起任講師,1992破格晉升為副教授,1995年破格晉升為正教授。
1988.1-1989.5獲國家教委獎學金前往聯邦德國漢堡馬普外國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進修,先後於德國多所大學講學;1990.4-6應邀作為客座教授前往義大利羅馬大學訪問交流。1991年,獲國家教委優秀青年教師科研基金獎,完成《歐洲單一市場法律制度》科研項目。
1991.10-1995.4應澳門政府聘請,受司法部、國家教委派遣以中國法律專家身份前往澳門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工作。在澳門期間主持編寫了澳門第一部中文法學著作《澳門法律》。1995年在學校支持下創辦中國政法大學澳門研究中心,任主任。1997-1998獲德國洪堡科研獎學金,作為客座研究員往德國波恩大學法學院進行專題研究。1998年回國後創辦中國政法大學德國法研究中心,任主任。2001年任《比較法研究》主編。2001年9月-2002年9月參加中組部的支持西部開發的「博士服務團」,於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2002年在學校支持下創辦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任院長。2003年創辦《中國法學文檔》雜志,任主編。與德國學術交流中心合作,主持大型法學翻譯項目「當代德國法學名著」。 自信人生萬里遙——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米健
謝慶 陳虹偉 上傳時間:2004-12-2
上山下鄉、從蘭州大學到廈門大學再到中國政法大學、去國外進修、在澳門工作、赴青海掛職,輾轉學途,萬里游歷,生性喜歡遠游的米健,一路走來,風光盡收,碩果累累,平凡的人生也因此變得豐富多彩。 也許,50年代出生的人註定要被一段艱苦的歲月打磨,但他們對理想的追求從來都是單純而執著。
1975年4月,18歲的米健帶著理想主義情懷,來到甘肅省武威縣插隊落戶。他挑水磨爛過肩膀,赤腳趟過冰河,因斷糧餓過肚子,喝過人畜共飲的池水,但他懂得了什麼是困難,懂得了如何從容面對人生的苦難。
在那一代人中,米健是幸運的。1977年12月,米健參加了文革後的第一次高考,並於第二年春天如願走進蘭州大學學習歷史。那時,喜歡古典文學的米健一心想當個作家。「我覺得歷史可以為寫作提供更加廣闊深厚的知識和思想背景。」學習的過程中,米健對希臘羅馬歷史文化產生了濃厚興趣,進而又發現了羅馬法這個全新的知識天地。米健開始自學法律。「我近乎單純的夢想是將來做一名律師,一個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和為民請命替天行道的法律俠客。」當時的羅馬法就像一個引子,將米健帶進了法學的殿堂。1981年米健考取了廈門大學法律系羅馬法專業的研究生。
那是一段自由自在學習和享受生活的美好時光。廈門大學美麗的校園,銀色的海灘,藍藍海水和陣陣海濤,米健至今記憶猶新。「在那裡,我有幸遇到了如父輩待我的導師李景禧和胡大展先生,使我不僅學到了如何為學,還學到了如何為人。」1983年,通過導師胡大展的安排,米健和另外兩個同學來到北京,分別在張晉藩、張希波和曾憲義老師家中學習中國法律史,在林榕年老師家中學習外國法制史。這種類似讀私塾的學習方式,讓米健更是終生獲益。
1984年,結束了廈門大學的學習生活,米健走進中國政法大學,和著名法學家江平一起為本科生講授羅馬法,繼續著他的羅馬法情結。很快,1987年,米健和江平教授合作撰寫的《羅馬法基礎》一書,就以其獨到的研究方法和豐富的內容在法學界產生影響。米健開始在年輕學者中嶄露頭角。事實上,羅馬法只是米健向更廣闊的法學領域拓展的一道橋梁,這樣小的一方天地無法讓他滿足。 在現代中國文壇,米健最推崇魯迅和林語堂。「魯迅的深刻犀利和民族責任感,林語堂的超逸灑脫和人格獨立都令我佩服。在治學上,魯迅的『拿來主義』和林語堂的『兩腳踏中西文化,一心作宇宙文章』一直被我奉為治學的最高境界。」
在米健看來,一個好的學者不僅要有人文關懷,更要有人際境界。所謂人文關懷就是對社會、對民生的責任感,所謂人際境界就是要有超越民族國家,放眼人類社會的胸懷。二十多年的法律之旅,米健始終在追尋一種大氣且通達的學術胸懷。無論是在國內教學研究,還是出國進修或在境外工作,他都有意識地在東西方文化的廣闊視野下,追求縱橫東西,通達古今的治學境界。
1988年,米健遠赴德國進修,開始了他與西方先進法律文化的第一次最親密的接觸。1991年10月,米健前往澳門,以中國法律專家的身份直接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的工作。十幾年來,他又先後多次到德國、瑞士、義大利和日本等國家以及港澳地區進行學術訪問和講學,吸納古今,博採眾長,一步一步向著自己的目標靠近。所以,不難理解,為什麼米健的學術研究會涉及羅馬法、比較法學、德國法、澳門法、民商法和司法制度等眾多領域。他提出的侵權行為歸責原則兩元制的觀點,「民事法律行為」命題的謬誤及有關法律行為理論的誤解,都曾在學術界產生影響。如今,米健早已成為比較法學研究領域的著名學者,他所論證的從比較法到共同法的必然性正逐步被更多的人認同。
不能否認,德國法對當代中國法的表現模式和發展走向起了決定性影響,兩次赴德國研習法律的米健因此又增添了一份使命感,要讓中國法學界更多地了解德國和西方法律制度。於是,在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的資助下,由米健領銜主持的系統翻譯德國法學名著的浩大工程開始了。自1998年以來,這套「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叢書已經翻譯出版了15本,其中包括德國民法總論、歐洲合同法、行政法學總論,這些法學專著堪稱當代德國乃至歐洲法律界公認的法學經典,被學界譽為近些年來翻譯質量最高、規模最龐大、選題最精深的翻譯叢書。謝懷栻等翻譯的《德國民法通論》更是不同凡響。
在澳門,米健的具體工作是協助其民法典的中文翻譯。米健不僅參加了《葡萄牙民法典》及其他諸多法律的中文翻譯工作,還負責組織策劃編寫了澳門歷史上第一部中文法律著作《澳門法律》。與此同時,米健和他的同事共同翻譯出版了德國比較法學名著《比較法總論》和英文的《比較法律傳統》。離開澳門後,米健又推出了有關澳門民商法律制度的專著《澳門民商法》以及內容更為廣泛的論文集《澳門法制與大陸法系》,至今仍是大陸和澳
門有關澳門法律制度的代表性著作。「澳門三年中我做了一些值得自己回味的、對個人人生和澳門社會有價值有意義的事情。」那段時期,米健迎來了學術上的又一座高峰。
「我花費了許多精力研究外國法律,但從來都是盡量使之能夠和中國的實際相結合,用之於中國的法學與實踐。」也正是基於這樣的思索,2001年9月,米健參加了支援西部「博士服務團」,遠赴青海,擔任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一年的法官生涯,讓米健感觸最深的是,理論不應該僅僅是對理想的勾畫,而是能夠用於實際、改變實際,使實際逐步接近理想的思想方法。這種全新的體驗讓米健的學術研究有了更加明確的方向。 「幾十年中,我不斷面臨選擇,不斷作出選擇,它們都影響到我的人生發展。每次選擇都意味著一次新的人生拼搏。」
1990年,米健接到澳門政府的邀請,沒有想像的欣喜,相反卻陷入了深思。時值澳門回歸前夕,參與澳門法律本地化,無疑是參加一項歷史性的工作。但當時他已經報考了江平老師的第一批博士生,還要協助江老師進行「外國法律文庫」的翻譯項目,去澳門就意味著與博士終生無緣。當他向江老師徵求意見時,江老師非常支持他接受邀請,江老師說,去澳門的機會只有一次。江老師這種寬容大度的胸懷,令米健至今心存感激。「我在學術發展上最大的遺憾就是不得不放棄已經考完的攻讀博士的機會。」
1995年,米健又不得不面對去留澳門的問題。選擇留下,就是選擇了非常舒適的生活,但在當時由葡萄牙人管治下的澳門,和北京的治學環境無法相提並論。選擇離開,就意味著要放棄豐厚的薪水,放棄地處澳門高尚住宅區的居所,同時還必須作好思想准備去接受政法大學的筒子樓和低得多的薪水待遇。無疑,米健必須在學術與金錢之間作出選擇。在猶豫了幾個月的時間後,他最終選擇了離去,在學術與金錢之間,選擇了學術。金錢的誘惑已經無法將他打動,「這也是我在當前物慾橫流的社會氛圍內,能夠平心靜氣讀書治學的原因所在。」
去青海高院掛職也是米健人生中的一次重要選擇。2001年夏天,兩個選擇擺在他的面前,是應邀去澳門某大學做副校長,還是去西北青海掛職。選擇前者,可以重返澳門做些事情,而且收入很高;選擇後者,去邊遠貧窮地區,收入還會降低。「但我還是選擇去了青海,盡管家人或旁人有不同看法,但我自己認為這是符合我人生信念的選擇。」
的確,就像米健所說的,「每次選擇都意味著一次新的人生拼搏」,1996年,米健從澳門回到中國政法大學不久,在學校支持下成立了澳門研究中心。該中心在澳門回歸祖國之前做了一系列非常有意義的工作。1997年,米健又一次到德國進行專題研究,「當代德國法學名著」叢書得以醞釀、誕生。1999年,中國政法大學建立了德國法研究中心,2002年,在此基礎上成立了中德法學院,米健挑起院長的重任,全身心投入。
2004年10月,由中德法學院主辦的《法律全球化與共同法發現》大型國際研討會在北京隆重召開,研討會會聚了來自中國、德國、日本以及台灣、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眾多一流的法學專家。這場中西方法律文化碰撞與交流的盛會,正是對米健多年來孜孜以求的治學境界的最好注釋,也是他希望在更廣闊的法學天地中縱橫馳騁所付出的努力。
本文原載於《法制日報》記者 謝慶 陳虹偉

❽ 張晉藩的人物簡介

張晉藩先生是中國當代著名法學家,1930年出生,現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名譽院長。1983年被評為中國法制史學博士生導師,1988年被評為國家重點學科法制史學帶頭人,1991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中國法制史研究所所長,198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特約法學評議組成員,1983年第二屆法學評議組正式成員,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老教授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理事等。
張晉藩教授現仍擔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專業顧問、中國教育家協會名譽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咨詢委員會成員。曾出版《中國法制史》第一卷、《中國法律史論》、《法史鑒略》、《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清代民法綜論》、《中國憲法史》、《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等二十餘部專著。此外還主編了《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清朝法制史》、《中國官制通史》、《中國司法制度史》、《中國民法史》、《中國刑法史新論》,《中國行政法史》、《中國民事訴訟制度史》等二十餘部專著和教材,並發表了專業論文二百餘篇。其中有些專著和文章已譯成英、日、韓等國文字出版。1986年應邀為中央書記處講授法律課。1996年、1998年兩次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講授法律課。1982年以來,多次赴美國、加拿大、德國、以色列、日本、韓國進行講學活動。
自1954年迄今,張晉藩教授出版個人專著有《中國法制史》第一卷、 《中國法律史論》、 《法史鑒略》、 《中國古代法律制度》、 《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 《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 《清代民法綜論》、 《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 《薪火集》、 《中國憲法史》等十餘部。主編與合著專著: 《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 《中國官制通史》、 《清入關前的國家法律制度史》、 《清朝法制史》、 《中國古代民事訴訟制度史》、 《中國政治制度史》等20餘部。主編教材《中國法制史》、 《中國法律史》10餘部。此外,發表法律史學論文20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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