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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周旺生本科

發布時間: 2023-06-05 16:19:24

Ⅰ 周旺生教授的資料

周旺生簡介

(一)基本情況

周旺生,北京大學教授;
國家重點學科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
北京大學立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學優秀中青年學術骨幹;
國家教委跨世紀優秀人才;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建設顧問;
中國法理學會副會長。
獲國務院特殊貢獻專家獎勵。
1989-1990年在澳大利亞墨爾本大學作訪問研究。
1994、1995、1996、1999年分別在香港作短期講學。
1996-1997年在美國伊利諾依斯大學作訪問研究。

(二)專業特長

周旺生主要從事立法學和法理學的研究和教學。
在國內率先創建立法學學科並取得成功。
迄今已發表約600萬字著述。包括自著、合著著作30餘部;論文80 多篇,其中在《中國法學》、《法學研究》、《北京大學學報》等國內核心刊物發表萬字以上長篇論文 30 多篇。
主持多項國家級和省部級科研項目。
主編多本全國統編高等學校法學教材。
為北京大學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並為高級法官培訓班、碩士學位研修班、政法大學、清華大學以及其他諸多院校和國家機關,講授立法學、法理學、立法學專題研究、法理學專題研究、當代中國立法研究、中國法理學研究、法學經典著作解讀、比較立法制度等十多門課程。講授生動深入,深受學生歡迎。

(三)社會實踐

在從事科研和教學的同時,周旺生積極參與國家法制建設,擔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等省級人大常委會顧問或咨詢委員,特別是積極參與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活動,為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的制定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促成了這些法律、法規、規章的出台。例如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的作為中國矽谷基本法的《中關村科技園區條例》的制定,就是由周旺生擔任首席顧問、專家組組長、起草小組副組長的。

(四)學術主張

周旺生的研究證明了這樣幾點:中國現代化的主體工程,除應包括長久以來人們所追求的"四個現代化"以外,還應包括法治現代化。沒有法治現代化,不可能真正實現其他現代化。觀察世界上發達國家走向現代化的過程,可以看到它們的發達程度通常總與它們的法治現代化的程度成正比。現代社會有兩個不同於以往社會的顯著標志:經濟實行市場化、政治實行民主化。而這兩化都需要法治來保障。也就是說,現代社會最鮮明的標志集中到一點,就是實行國家和社會的法治化。中國要建設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必須實現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建設法治國家。而無論是經濟市場化、政治民主化,還是國家法治化,首先要有好的制度建置。這種制度建置在中國國情之下特別表現出對立法的需求。由此就要有好的立法研究。在這種基礎上,周旺生系統闡明、論證了如何在中國國情之下加強立法和立法研究,構建了中國立法學體系,就立法改革和完善提出一整套建設性的對策和大量具體建議。
主張改革完善中國法學研究的方法和進路,是周旺生所特別關注的。他在自己的研究中發現和注意到一系列賴人尋味的現象。二十年來中國法學和法律制度建設的確取得重大進展,在與國際先進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連接或向其學習的過程中作出許多努力。但有意思的是,中國法學在研究西方例如美國的法律學說和法律制度時,所注重所著力推介的主要是其判例法學說和判例法制度,然而中國法律制度建設的實際生活在與西方例如美國發生連接時,所注重所著力借鑒的主要是其成文法律制度及其經驗。中國法學理論研究與法治實際生活的疏離,使得周旺生提出改革完善中國法學研究的方法和進路的種種觀點和對策。他還進一步以英國人邊沁的成文法學說未能在其本土獲取實踐價值卻在歐洲大陸結出豐碩果實、德國人薩維尼的學說即便影響一時卻未能使德國法制按照其所指引的方向運行這樣一些著名的歷史事實,佐證了法學研究最重要的價值准則在於法學能夠為法治實踐生活所選擇所應用,而不是與法治實踐生活相疏離或為法治實踐生活所擯棄。

(五)主要貢獻

周旺生把立法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建設,被認為是具有開創性的事業。他於1988年出版國內第一部《立法學》,為立法學在我國崛起發揮了奠基作用。1994年推出60萬字的長篇論著《立法論》,提出、研究和闡述了中國立法理論和實踐中亟待解決的一系列重大新問題,拓寬、深化和推進了國內的立法研究。他的研究既填補了中國法學體系的空白,促進著法學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和法學研究方法論的變革,又對在中國實現立法的科學化、完成市場經濟向中央和地方提出的全新而繁重的立法任務、並進而建設現代法治國家,有重要意義。他構造的包括三要素的立法學體系,為後來的立法研究提供了典範化的模式。他的立法研究,被認為代表著國內先進水平。
周旺生的理論研究成果受到廣泛的重視和採納。國內關於立法問題的研究著述,很少沒有引用周旺生著述的。從中央到地方的立法實踐在相當大的程度上關注周旺生的立法研究。周旺生本人更經常被邀請或被聘任為立法顧問、立法專家參與立法實踐。由周旺生擔任專家組組長和首席顧問的中關村立法,引起了國內國外的廣為關注,作為中關村立法主要成果的《中關村科技園區條例》,在制度建置方面所採取的一系列創新性的舉措,正在產生日漸深刻和明顯的影響,對中央和其他地方立法有種種先行意義和直接借鑒的價值。

(六)獲獎情況

周旺生在科研和教學領域取得的成就,受到多方面的獎勵和表彰。主要有:
1988年獲北京大學首屆優秀青年科研成果獎一等獎;
1991、1994年兩獲北京大學和美國安泰集團光華安泰優秀科研成果獎;
1992年獲北京市高校哲學社會科學中青年優秀成果獎;
1995年獲第二屆北京大學學報優秀論文獎;
1995年獲全國高等學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
1991-1992學年度獲北京大學優秀教學獎;
1993年獲司法部頒發的首屆育才獎;
1994年被評為北京大學優秀中青年學術骨幹;
1995年被評為北京大學最受歡迎的教師;
1996年獲北京大學優秀教材獎;
1996年獲國務院特殊貢獻專家獎勵;
1999年被評為國家教委跨世紀優秀人才。

(七)主要著述

周旺生的主要著作有:
(1)《立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88;
(2)《立法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
(3)《規范性文件起草》,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4)《立法學》(全國統編教材,主編),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000年再版
(5)《立法學教程》(主編),法律出版社1995
(6)《立法:原則·制度·技術》(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
(7)《當代中國立法》(國家八五重點項目第四卷主編),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8)《西方法學名著評介》(合著),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
(9)《西方法律思想史》(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
(10)《法理學》(全國律師專業統編教材),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
(11)《法理學研究》( 國家七五重點項目,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12)《中國法制四十年》(合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
(13)《中國法律制度》(合著),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0
(14)《法理學》(全國高校核心課程教材),副主編,高教出版社2000
(15)《法理學》(主編),法律出版社2000
(16)《立法研究》(第1卷,主編),法律出版社2000
(17)《立法研究》(第2卷,主編),法律出版社2001
(18)《中關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

周旺生的主要論文有:

(1)"論完善中國法的內部結構" 《中國法學》1989·6
(2)"論法律但書" 《中國法學》1991·4
(3)"法理學變革與立法學發展" 《中國法學》1991·6
(4)"論中國法案起草的過程和步驟" 《中國法學》1994·6
(5)"關於中國立法程序的幾個基本問題" 《中國法學》1995·2
(6)"論中關村立法的創新性品格" 《中國法學》2001年·4
(7)"立法學體系的構成" 《法學研究》1995·2
(8)"論現行中國立法體制" 《北京大學學報》1989·3
(9)"關於立法規劃的幾個問題" 《北京大學學報》1993·3
(10)"法的概念界說" 《北京大學學報》1994·2
(11)"中國立法改革:法治、體制、決策" 《北京大學學報》1995·5
(12)"論國務院立法的幾個問題" 《法學評論》1988·2
(13)"論創建中國社會主義立法學" 《法學評論》1988·6
(14)"中國法制理論四十年檢討"(上) 《法學評論》1989·5
(15)"中國法制理論四十年檢討"(下) 《法學評論》1990·6
(16)"論立法規劃的基本原則" 《法學評論》1993·2
(17)"應當重視立法基本概念的研究" 《法學評論》1994·2
(18)"論立法規劃的分類" 《行政法學研究》1993·3
(19)"關於地方立法的幾個理論問題" 《行政法學研究》1994·3
(20)"'法的制訂''法的擬訂'的使用和界說" 《法學》1993·8
(21)"立法規劃許可權劃分和編制規程" 《政治與法律》1993·1
(22)"論中國地方立法的地位" 《政治與法律》1994·5
(23)"論法的總則部分構造" 《政治與法律》1995·3
(24)"法、法律、法規諸概念使用形式改革 " 《法學雜志》1993·5
(25)"中國立法五十年"(上)(下) 連載《法制與社會發展》2000·1、6
(26)"立法質量與質量立法" 《立法研究》2000·1
(27)"論立法法與它的歷史環境" 《立法研究》2001·2
(28)"論中關村園區的制度建?quot; 《政法論壇》2001·4
(29)"論中關村園區的涉外法律制度" 《法學論壇》2001·4
(30)"ESSENTIAL PROBLEMS O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LEGISLATION,BEIJING,1995

(八)承擔項目

周旺生近年主持的國家級和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有:
(1)中國立法與中國立法學 國家教委九五項目
(2)中國立法體制與立法程序研究 國家社科項目
(3)立法學 司法部九五項目
(4)中關村立法研究 北京市重點項目
(5)中國立法質量研究 國家教委跨世紀人才項目
(6)當代中國立法研究 國家八五重點項目
(7)法理學(副主編) 教委九五重點教材(核心課教材)
(8)當代法理學理論學說研究 北京市十五重點項目
(9)法律援助研究 北京市重點項目

(九)通訊地址

訊址:北京大學法學院
郵編:100871
電話:62752094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Ⅱ 北京大學法學本科的教材有哪些

法學院本科生用教材:

一、法學院9字班版本法學緒論(入門課):沈宗靈《法理學》(不常用)
憲法學:許崇德《中國憲法》(不常用),王世傑/錢端升:<比較憲法> 龔祥瑞<比較憲法與行政法>
民法學(1)(總論部分、物權):馬俊駒《民法原論》(主要是上冊) 民法學(2)(合同法):崔建遠《合同法》(修訂本)
刑法學(1、2):張明楷《刑法學》 民事訴訟法學:張衛平《民事訴訟法教程》 婚姻與繼承法學:楊大文《親屬法》、同系列的《繼承法》
中國法制史:葉孝信《中國法制史》(新編本) 知識產權法:鄭成思《知識產權法教程》 刑事訴訟法:陳光中、徐靜村《刑事訴訟法學》
商法學(1)(商法總論、公司法): 王保樹《中國商事法》(同時也是商法學2) 王保樹《中國公司法原理》等等(主要是這兩種)
外國刑法學:張明楷《外國刑法綱要》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 經濟法:王保樹《經濟法原理》
國際法:Akehurst's Mordern Intro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二、法學院0字班版本(更新至2004年)1 法學緒論/法理學(高鴻鈞、王晨光,許章潤老師)
《法學緒論》使用張文顯主編的21世紀課程系列,北大/高教版。 但實際上基本不講教材。許章潤老師的《法理學》課有參考書單。 2
比較法總論(高鴻鈞老師) 《外國法制史》,由嶸編 《比較法總論》,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較法研究》,沈宗靈 3
刑法學(張明楷、黎宏、周光權老師) 張明楷《刑法學》,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黃色封皮的。 4 憲法學(王振民、程潔老師)
許崇德《憲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黃色(灰土黃色封皮) 5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田思源老師)
姜明安主編的兩本,一本是21世紀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 一本是法律碩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塊錢的那本。
兩本教材各有特點,似乎教師更推崇後者,因為比較新,收錄了很多新法規。 6 民法學(師資眾多,不一一列舉)
歷史上曾經使用過馬俊駒老師的《民法原論》,法律出版社九五規劃教材。 物權、債權、侵權法請往下看。 7 國際公法(李兆傑老師)
無教材,主要看講義。李兆傑老師的教材據說年內會出版。 8 國際私法(李旺老師) 李旺《國際私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黃色封皮的。
9 國際經濟法(車丕照、傅廷中老師) 車丕照《國際經濟法概要》,清華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39.50元。 10 物權法(程嘯老師)
2001級使用《物權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規劃教材。
2002級是程嘯老師自編講義,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編的《物權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1 國際貿易與技術轉讓法(傅廷中老師)
王傳麗的《國際貿易法》政法大學出版社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鴻鈞老師)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學出版社,谷春德主編,
另有凱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簡史》為重要參考書,法律出版社。 13 債權法(崔建遠、韓世遠老師)
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的崔建遠老師的《合同法》(新版是黃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04年3月版的韓世遠老師出的《合同法總論》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的張廣興先生的《債法總論》老版本。 14 侵權行為法(程嘯老師)
王利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修訂版)》,政法2003 楊立新《侵權法論》(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Ⅲ 中國法學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國法學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後):

1、高銘暄:泰斗加學術(刑法界的祖師爺)

高銘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環縣人。1951年從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3年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畢業,現任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 ,兼任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

Ⅳ 武漢新青年司法考試培訓學校有哪些教師授課

對於你的問題,我還特意咨詢過了的,新青年師資確實很強

□法理憲法法制史:
周旺生: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立法中心主任。
楊 帆: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副教授。司法考試輔導專家。
葉小川: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民法學:
李仁玉:北京工商大學法學院院長。
隋彭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
席志國: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副教授。
□民事訴訟法:
常 英: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碩士生導師 。
楊秀清: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
侍東波: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副教授。
□刑法學:
阮齊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陳永生: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後,副教授。
楊艷霞: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博士,副教授。
汪明亮: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刑法輔導專家。
□刑事訴訟法:
汪建成: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謝安平: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副教授。。
李奮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訴訟法學博士。
韓樹雙: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法條速記輔導名師。
□行政法學:
胡錦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吳 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徐金桂:對外經貿大學博士。行政法輔導名師。
□商法經濟法學:
劉凱湘: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張海峽: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司法行政學院副教授。
司艷麗: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多年司法考試輔導經驗。
□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
楊 帆: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經濟法研究所副教授,法學博士。
李 毅: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副教授。

Ⅳ 周旺生有幾個老婆

三個老婆,第一任是老家的老婆,第二任是他同學,最後一任比他小好多,第一任老婆的孩子在北京中院當法官

Ⅵ 北京大學有哪些專業

北京大復學的專業有:

政治制經濟與哲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整合科學、古生物學、外國語言與外國歷史、數學、概率統計、科學與工程計算、信息科學、金融數學。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物理學、大氣與海洋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軟體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化學、應用化學、材料化學、化學生物學、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環境管理、地球物理、遙感與地理信息系統、空間科學與應用技術、生物科學、生物技術。

(6)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周旺生本科擴展閱讀:

北京大學已與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80餘所大學和研究機構建立了校際交流關系。通過舉辦世界名校「大學日」、國際文化節、外國駐華大使演講、諾貝爾獎得主演講等活動。

北京大學在建設國際化和諧校園文化方面邁出了新的步伐。外國專家和高水平訪問學者逐漸成為師資隊伍中一支重要力量。

留學生們也為北大的校園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外學生通過交流促進和加深了不同文化之間的理解,開闊了國際視野。

Ⅶ 北大一共有多少專業,都有哪些專業

北京大學專業設置情況


(一)本科專業:數學、信息科學、統計與概率、計算數學及其應用、工程結構分析、理論與應用力學、大氣科學、物理學、化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地球物理學、地質學、空間物理學、城市規劃、生態學、環境科學、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地理科學、心理學、軟體工程、新聞學、廣告學、編輯出版學、廣播電視新聞學、中國文學、應用語言學、歷史學、博物館學、考古學、宗教學、哲學、外交學、國際政治、法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保險、財政學、經濟學、金融學、會計學、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圖書館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社會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政策學、城市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廣播影視編導、外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微電子學、醫學試驗學、臨床醫學、護理學、應用葯學、醫學英語、臨床護理。


(二)研究生專業:計算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應用數學、信號與信息處理、粒子物理與原子物理、凝聚態物理、光學、天體物理、氣象學、核技術及應用、化學、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地理學、地質學、生態學、建築設計及其理論、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環境科學、植物學、動物學、生物學、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礦物學、礦床學、古生物學與地層學、攝影測量與遙感、基礎心理學、應用心理學、電子與通信工程、軟體工程、新聞學、傳播學、文藝學、漢語言文字學、古代文學、當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中國古代史、中國近現代史、世界史、考古學與博物館學、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美學、科學技術哲學、國際政治、國際關系、外交學、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世界經濟、財政學、金融學、國民經濟學、企業管理、會計學、工商管理碩士、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圖書館學、情報學、社會學、英語語言文學、法語語言文學、德語語言文學、日語語言文學、印度語語言文學、亞非語言文學、人口學、無線電物理、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通信與信息系統、信號與信號處理、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軟體與理論、計算機應用技術、高等教育學、教育經濟與管理、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流體力學、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生物醫學工程、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病理學、免疫學、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神經生物學、臨床葯學、葯劑學、病理學、葯物化學、化學生物學、生葯學、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眼科學、耳鼻咽喉科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麻醉學、腫瘤學。



北京大學學院設置:

Ⅷ 北大法學研究生導師和專業

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的本質區別

時下社會上存在一種錯誤認識,只知道法律碩士,而不知道法學碩士。實際上,客觀的說二者是兩回事,有著本質的區別,雖然都是學習法律的,但含金量是明顯不一樣的。

一、招生條件是不一樣的,法學碩士必須要求本科畢業,不招收同等學歷;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本 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這里的差別在於同等學歷可以報考法律碩士,而不能報考法學碩士,且法律碩士必然是原來沒有學過法律的。

二、考試試題不同。法學碩士參加的是這幾年越來越難,但考生越來越多的研究生入學考試,難度之大有目共睹;而法律碩士的考試雖然政治理論課、外語考試是一樣的,但專業課考民法學、刑法學和綜合考試(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為全國聯考科目,難度有限(已經形成了規范的復習教材)。

三、錄取比例不一樣。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達20:1,而法律碩士一般是3:1。

四、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如北大的是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費6000;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

五、教學方式不同。法學碩士分專業採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而法律碩士不分專業,也沒有導師,學習的課程只是法律的基礎課,共十二、三門,45學分。最後只不過找個老師輔導一下論文而已。

綜上所述,我們應該認識到從總體而言,法學碩士無論從本身的考生的素質、接受到系統深入的學習等諸多方面都優於法律碩士。

但現在存在的問題是二者不分,社會上包括很多用人單位認為法律碩士就是學習法律的碩士,殊不知二者的本質區別。而且有的學校,也縱容了這種社會的誤解,比如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它們讓法律碩士在畢業分配的意見書上自己填寫專業:民法、經濟法、刑法等隨便,使得魚目混珠,為用人單位選拔人才設置了障礙,甚至產生誤導。所以筆者在此直言,以澄清這個常識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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