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張守文教授
1. 北京大學法學院的現任領導
院 長:張守文(全面主持行政工作)
副 院 長:
潘劍鋒(分管本科生教學)王錫鋅(分管國際合作、中國法碩士項目)楊曉雷(分管行政、財務、校友、籌資、繼續教育、國內合作、圖書館(行政))薛軍(分管科研、法治與發展研究院、圖書館(學術資源))郭靂(分管研究生教學)
院長助理:殷銘(行政) 楊明(研究生教學) 車浩(本科生教學) 侯猛(科研)陳若英(國際合作) 李媛媛(國際合作) 書 記:潘劍鋒
副書記:朴文丹路姜男
委 員:王成、朴文丹、楊曉雷、汪建成、沈巋、張騏、張守文、郭靂、潘劍鋒 主席:楊曉雷
委員:張守文、潘劍鋒、朴文丹、王錫鋅、楊曉雷、薛軍、郭靂、錢明星、路姜男、殷銘、喬玉君、陳志紅、張騏、徐愛國、李紅海、凌斌、湛中樂、沈巋、甘培忠、肖江平、白桂梅、宋英、王慧、張智勇、葛雲松、許德峰、易繼明、樓建波、王新、車浩、汪建成、江溯
秘書:殷銘 主席:錢明星
副 主 席:張雙根粘怡佳
組織委員:洪艷蓉
宣傳委員:王社坤
福利委員:張 婕
女工委員:黃 晨
文體委員:賈薇薇 主席:陳興良
副主任:陳瑞華、沈 巋
委員:(以姓氏筆劃為序)
馬懷德朱蘇力劉凱湘劉 燕張守文張 騏 賀衛方錢明星龔刃韌崔建遠梁根林 潘劍鋒 主席:潘劍鋒 副主席:宋 英 委員:郭 靂、甘培忠、汪建成、王 磊、傅鬱林、徐愛國、王 慧、易繼明、王 新、樓建波、薛 軍

2. 此聯大,非彼聯大
北京聯合大學(Beijing Union University),位於北京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北京市屬綜合性大學。學校前身是1978年北京市依靠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創辦的36所大學分校。1985年,北京聯合大學成立。——摘自《網路》
1.
前些年,我國稅收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法學界很活躍,北京市財稅法學會經常在北京聯合大學應用文理學院召開學術研討會。
張守文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長著一米八幾的個頭,瓜子臉,面目和善,談吐風趣,很有親和力。張教授在主持學術研討會時,幽默詼諧、妙語連珠,搞得會場氛圍輕松、活躍,與會者無拘無束、暢所欲言。
法律系在校生參加研討會後,私下裡議論,以為張教授上大學時應當是個文藝活躍分子,很有可能在聯歡會上表演過相聲。
有一次,還是張教授主持研討會。他一改往日的主持風格,一本正經、頗有些正式地開口道:「前天,我國溫家寶總理來聯大正式發言,闡明我國環境保護問題的態度與立場,受到世界各國廣泛關注。很榮幸,今天,我們也來到聯大,研討我國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大計。」話音剛落,會場上的年輕學者、學生們會心地笑了起來,甚至還有人拍了幾下巴掌。大家再次感受到張式幽默,北京聯合大學與聯合國大會的簡稱一樣,都是兩個字:聯大。
前來參加學術研討會的一位老學究,被張教授的開場白與大家的反應搞得有些懵圈。
老學究探身向旁邊的學生悄聲問:「溫總理來聯大了?這么大的事情怎麼事先就沒有接到通知啊?」
「呵、呵,」幾個學生聽罷忙捂著嘴忍不住小聲地笑了起來。
「噢租喊,是這樣的啊,」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老學究自言自語道:「此聯大,非彼聯大矣。」
2.
1990年代初期,聯大黨委派出教師參加北京市房山區的農村社會主義教育活動。當時,文法學院派出政治系的劉延兵、耿曉東老師,法律系派出徐萍老師與我一起參加了這個活動。我們一行四人加上商務學院的張秀潔老師,一同加入到房山區派駐葫蘆垡鄉的社教工作隊,配合當地鄉黨委開展社教工作。
那時,工作隊員吃住在鄉政府辦公大院,每周六下午搭長途車返京。下周一早上從城裡返回時,幾個人不約而同地帶上家裡做好的雞鴨魚肉,湊在一起打牙祭。不過,帶來的東西一兩天就吃光了,大家還是感覺著缺油少肉,口中寡淡。
一天,我找出個提兜,溜達著往鄉養雞場走去,盤算著過去買些雞蛋給大家改善伙食。
「哎呦,王老師過來視察啦!」養雞場的蔡場長見到我趕緊打招呼,與蔡場長有過幾面之交。在學習討論中,他很活躍,插科打諢把氣氛弄得很是熱鬧。
「是啊,是啊,過來看看。」我嘴裡應著,有意拎出布兜,示意我是來買雞蛋的。
蔡場長視而不見,仍然一副公事公辦的模樣。「哎呀,真不巧,今天工人們都放假了,只剩我們三個幹部值班。」不知咋的,蔡場長彷彿刻意地加重「三個幹部」的語氣。
「沒大事,我就是過來看看,了解一下鄉鎮企業的經營管理。」我裝模作樣地解釋說。
蔡場長張羅著收拾辦公桌,旁邊的辦公室主任趕忙沏茶倒水,之後,四人分別坐定。
「哎,王老師啊,你們是從大學來的,難得一見。今天,咱們就好好討教一下54號文件。」說著,蔡場長變戲法似的亮出一盒撲克牌。
多年沒有打過撲克牌了,這個當唯鬧口只得硬著頭皮填補「三缺一」的局面。蔡場長與我打對家,辦公室主任、會計倆個女同志一夥,當即開打起來。
幾圈下來,更加熟悉起來,邊打牌邊聊天。
「我斃指型罩掉,掙十分……哎,我說,」蔡場長邊出牌邊問道:「前些日子,聯大的書記來鄉里看望你們,我們挺奇怪的,聯大也設黨委嗎。哎,慢著,我墊一張黑桃J。」
「對呀,聯大一直有黨委。」我應道。
「黑桃7、8、9,甩了。聯大是不是跟聯合國有什麼牽連?」蔡場長接著問。
「沒有,沒有。」明白了他的困惑,連忙解釋道:「聯大就是聯合大學,市屬高校,前身就是清華、北大、人大那些大學的分校。」
「噢,原來這樣啊,我們還以為是聯合國在北京設立的大學吶。」蔡場長聽罷興奮地說,「Q、J、10、8,甩了!」
相互交流很是愉悅,末了,蔡場長裝作一本正經地說:「今天的座談會收獲很大,解決了這些天來的困惑,明白了聯合大學與聯合國之間的關系。當然……」語氣一轉,蔡場長意味深長地接著說,「當然,我們還搞清楚了,聯大老師也很熟悉54號文件,願意跟我們一起交流。」
「呵、呵」,再也忍不住笑出聲來,其他人也都笑起來。
我拎著滿滿一兜子雞蛋回到駐地,當天晚上,幾個老師都說鄉里的雞蛋真是新鮮,味道好極了!
沒過幾天,「聯合大學」、「名校分校」,「聯大老師沒架子」,等等,這些說法很快就在鄉里傳開了。
3.
1985年,北京市在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等分校的基礎上,正式成立了北京聯合大學。當時,聯大沒有自己的辦公場所,只得蜷縮在租來的臨街的一排賓館里辦公。後來,借文法學院的一層樓用作辦公室。
1990年代初期,有個大人物視察了聯大,看到聯大校舍的寒酸樣子,很是不爽。據說,大人物回去後,在一次講話中提到:「有個離部委最近的大學,還是正局級單位,校名很響亮,只有一畝三分地還想著辦大學……」
殊不知,聯大已經為社會培養出不少優秀的人才。有的已經成為國家領導人,還有的那些大作家、大導演、航天器設計師、著名學者、著名主持人……等等,多了去啦!
就拿法律系的師資隊伍來說吧,這些年來,有教師分別前往多個著名高校任教,例如:清華法學院、北大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北理工法學院、首師大法學院、武漢大學法學院。
當年被大人物點名的那個法律系的青年教師,剛上講台不久,心裡沒底。用他自己的話說,站著講課腿有些抖,還是坐著講心裡能夠踏實一些。現在,他已經是中央財經大學的教授,博士生導師。清楚地記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責任法》的英文版,就是他的翻譯傑作。
結束語
「作為市屬綜合性大學,聯合大學建校四十多年來,積極適應國家和北京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要,不斷整合和優化資源,走出了一條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發展道路。學校四十餘年來取得的成績,是一代代聯大人艱苦創業奮斗團結的結果,也凝結著在座各位老同志心血和汗水……」
耳邊,傳來北京聯合大學新任校長郭福教授在離退休教職工「校情通報會」上的講話。
回顧過往的經歷,思緒萬千,感慨萬分,禁不住地感嘆:此聯大,非彼聯大矣!
3. 北大法學考研要用那些資料
錄音、筆記購買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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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碩參考書目
七、北大法學院考研用書參考書目:(以下書目為參考書目,可能會有所變動,請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法理學:
周旺生《法理學》,北大遠程教育系列,北大出版社
張文顯《法理學》,紅皮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大出版社。
憲法:
王磊《憲法的司法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周葉中《憲法學》,紅皮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大出版社。
民法:
魏振瀛的《民法》,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
楊春洗、楊敦先、郭自力主編《中國刑法論》,北大出版社。
民訴:
潘劍鋒《民事訴訟原理》,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訴:
汪建成《刑事訴訟法學概論》,紅皮書,北大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經濟法:
張守文《經濟法學》,北大出版社。
《稅法原理》,北大出版社。
甘培忠《企業與公司法》,北大出版社。
楊紫烜《經濟法》,北大出版社(選看)。
行政法:
姜明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大出版社。
國際法:
王鐵崖《國際法》,黃皮,法律出版社。
白桂梅《國際法》,藍皮,北大遠程教育辦公室
國際經濟法
邵景春《國際經濟法》,北大遠程教育辦公室。
以下兩本參看相關章節:
王卉《國際私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張嘯劍《國際私法》,北大出版社。
4. 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是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嗎
他不是黨委常委。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法學院院長,2010年當選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
5. 運用稅收相關知識談談你對我國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認識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論壇綜述
2014年1月10日,由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北京大學稅收法治建設研究基地主辦,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承辦的「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論壇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凱原樓307會議室成功召開。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張永志副主任,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李三江司長、靳萬軍副司長、張學瑞副巡視員,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李萬甫所長等政府官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沈巋副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劉劍文教授、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教授、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賈紹華所長、《中國稅務報》劉佐總編輯、華東政法大學陳少英教授、武漢大學熊偉教授、中國人民大學朱大旗教授、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等學者,北京市、四川省、河南省、湖北省、陝西省等地的稅務系統工作人員,普華永道、華稅、天馳、國楓凱文等會計師事務所或律所合夥人,共計60餘位專家參與了本次論壇。《法制日報》、《法制晚報》、《中國稅務報》等多家媒體對論壇進行了報道。
論壇開幕式由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張學瑞副巡視員主持,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李三江司長、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劉劍文會長先後致辭。李三江司長對論壇提出三點倡導:第一,鼓勵暢所欲言;第二,理論聯系實踐;第三,具有問題意識。劉劍文會長強調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關鍵在於:第一,樹立法治思維。所謂稅收立法「成熟一個、出台一個」的觀點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取的,可能會延緩稅收法定的改革進程。第二,擺正立法與改革的關系。稅收立法不僅能夠確認已有的改革成果,而且能夠推動和引導稅收改革,它是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平台,也是化解中國當前諸多社會矛盾的平台。
一、稅收法定原則的基石性地位及其理解
與會專家就稅收法定原則的准確理解達成了相當的一致意見,以期釐清當前存在的一些誤解。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原主任俞光遠教授認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稅收法定原則」,這對促進依法治國、依法理財具有歷史性價值。第一,必須盡快健全、完備稅法體系,提高稅法的系統性、科學性、協調性和開放性。第二,將稅收法定原則及基本稅收管理體制、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等內容寫入《憲法》。第三,在《稅收徵收管理法》中專設一章「納稅人權利保護」。第四,發揮立法機關在稅收立法中的主導作用,將現存的諸多稅收行政條例上升為法律。第五,將財稅法設置為一個獨立的立法系統。
武漢大學法學院熊偉教授指出:第一,重視稅收法定原則中「課稅要素明確」的要求。若課稅要素不明確,實際上構成了一把「雙刃劍」,不僅不利於納稅人依法納稅,也不利於稅務機關依法征稅。第二,處理好各個層級的立法文件的「度」。即明確稅收實施條例、稅收實施細則各自能夠規定什麼,確定稅法解釋的具體方法和限度。第三,立足於稅收法定原則的大背景,反思反避稅問題。稅務機關應當適當轉變執法思維,在征稅問題上保持一定的容忍度,嚴格地依據法律征稅。第四,促進稅收執法的公開透明,以倒逼稅務機關提高其執法的公正度、能力和水平。
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陳少英教授認為:稅收法定原則最深刻的內涵在於限制政府征稅權、保護納稅人財產權。在具體操作層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須編排稅收立法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作為一個以商品稅為主的國家,我國在商品稅方面的立法卻非常欠缺,故在「營改增」改革中,應大力推動增值稅立法,並通過「價稅分離」,增強納稅人意識,從而在實現增值稅的經濟功能的同時實現其政治功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朱大旗教授提出:第一,稅收法定原則的涵義是經過人大代表的同意以及納稅人的立法參與,控制國家征稅權;並藉助稅收法律的安定性、規范性、可預測性,保障納稅人的財產權、生存權、發展權、生產經營自主權、人生規劃自由權等。第二,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要改變立法機關力量薄弱的現狀,應當優化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知識、年齡結構,增強立法人員的立法能力。第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以在形式上制定稅收法律為已足,還應保證稅收法律在內容上對基本課稅要素等進行具體、明確、完備的規定,改善立法質量。第四,建立對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司法審查和對稅收法律的違憲審查機制,在「形式法治」的基礎上實現「實質法治」。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施正文教授認為:一方面,應充分認識稅收法定原則的崇高地位。它是稅法領域最高原則,並對一個國家的法治、人權保障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另一方面,應正確理解稅收法定原則的基本內涵。稅收法定原則之「法」既包括對稅收實體要素和基本的稅收程序要素的規定,又要求稅務機關嚴格地實施和執行稅法。在立法上,關注稅法的可實施性,改變過去立法「宜粗不宜細」的做法;在執法上,轉變按照計劃或任務征稅的思路,以稅收法律作為征稅的唯一依據;在司法上,發揮稅收救濟的功能,改革稅收司法制度。
二、我國稅收立法現狀的剖析和反思
與會專家基於國家治理的整體視角,解讀了稅收法定原則在我國實踐中的演繹情況。
中央財經大學稅收教育研究所賈紹華所長認為:《決定》中「國家治理」的提法彰顯了政府運作方式上的重大轉型,關繫到國家的「常治」和「久安」。 「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頂層設計主要包含三個指導思想,即稅種的法定、課稅要素的法定、徵收管理程序和技術的法定。只有滿足上述要求,才能奠定政府征稅行為的正當性,提高政府的治稅能力,發揮稅收作為一種國家治理途徑的作用。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周序中教授將《決定》中對稅收法定原則的明確承認視作「起始之元年」,是我國二十多年來稅制改革的一個階段性成果。在當前的改革深水區、矛盾激化期,財稅法治建設突顯了「法律」的價值,能夠合理地劃分私主體和公主體的財產界限,關乎人民的基本權利和利益。欲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就一定要樹立稅法權威,在稅法的表現形式、實行和運用上多下功夫,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稅法的籠子中。
普華永道合夥人梅杞成結合自身實務經驗,把中國稅法實踐中的問題總結為五個特徵:一是很多領域本應當有法,卻沒有法。二是很多領域有法,卻不公平。三是很多領域有法,但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的理解不一致,各地執行的差別非常大。四是很多領域有法,卻不依法執行。五是很多領域納稅人有權利,卻不敢行使這些權利,導致納稅人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護。
揚州稅務幹部進修學院李登喜教授認為:稅收法治之治實際上是一種「共治」,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能僅停留在立法層面。一方面應當構建科學的稅法解釋體系、健全稅法解釋方法,在與納稅人權利息息相關的規則解釋上,對行政機關的解釋權進行適當限制,防止稅收執法裁量權的錯用和亂用。另一方面,應當建立標准化案例稅法,也即稅法領域的案例指導制度,通過稅法的實踐探索來引導稅法的理論研究。
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守文教授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是財稅法學界和實務界已形成的共識,也是一個永恆的研究主題。從《立法法》第8條到1985年稅收授權立法決定、稅制改革試點模式,都與稅收法定原則存在著緊密的關聯。縱觀我國改革開放的歷程,1984年《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1993年《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都未在財稅改革上多作著墨,因此,此番《決定》中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完善稅收立法」等諸多財稅問題的明確表述,無疑具有深遠意義。
三、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頂層設計與可行路徑
與會專家從稅收立法、執法、守法、執法、監督、遵從等多個角度,對稅收法定原則的宏觀及微觀路徑提出了一系列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法案室張永志副主任認為:站在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高度,「治理」的典型特徵是多元主體的共同參與和合作,稅收法治也正是置於這個大背景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稅收法定原則意味著,一是樹立法定理念,充分挖掘稅收法定原則蘊含著的民主、法治和人權的精神。二是完善法律制度,通過法律制度的設計來確認和體現稅收法定原則。三是落實立法規劃,改進立法程序,保證稅法的科學性、系統性和適應性。
來自各地稅務部門的實務人員闡述了自己對稅收法定原則的看法。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常新友副處長認為,應提高稅收立法的協調性和統一性,處理好法律與法律之間的關系,處理好改革與立法、經濟與法治之間的關系。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施宏處長反思了我國稅收法定實踐,在立法層面,人大沒有盡到稅收立法授權之後的監督職責,納稅人參與稅收法律制定的程度不足;在執法層面,稅務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存在一定的失控;在司法層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均未啟動稅法領域的司法解釋,稅收案例的數量較少。四川省地方稅務局李青處長指出,稅務機關不能將完成征稅指標作為唯一的工作導向,而必須依法徵收。如果不實行稅收法定,就會使稅務執法的隨意性非常大,既導致收了不該收的稅、損害了納稅人的利益,也導致該收的稅沒有收、損害了國家的利益。陝西省國家稅務局張岳文副處長認為,我國稅收領域的現狀是法律理想難以與現實相銜接,引發法律的「脫節」。一方面需要考慮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結合,使稅收法律制度更加接中國本土的地氣;另一方面需要促進立法、執法、司法層面的相互跟進。
來自律師事務所的專家交流了自己辦理稅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的實務經驗,重點提出了關於稅法解釋的一些體會。天馳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家本認為,稅法應當對課稅要素進行相對明確、詳細的規定,增加法律中的嚴格性規則,不宜給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和稅法解釋權留有過大的餘地。華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天永同樣認為,根據稅收法定原則的要求,行政解釋不能適用擴大解釋的方法,才能保證稅法的權威性、促進稅法的確定性。國楓凱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榮法指出,行政機關的稅法解釋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應當確立「禁止擴大」以及「尊重本意」等兩項解釋原則。建議將「稅收徵收管理法」分為納稅服務、涉稅建設、涉稅處罰三大部分,轉變「輕服務、重管理」的態度,推動稅務機關與納稅人間的相互信賴,強化違反稅法的責任和處罰力度。
四、稅收法定原則與稅收法治的前景展望
稅法學者和實務工作者圍繞著稅收法定入憲、稅收授權立法、稅法的本土化思路等深層次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展望了我國稅收法治可以依循的前進方略。
《中國稅務報》劉佐總編輯提出:稅收法定原則並非資產階級所固有,而是一種在世界范圍內都被普遍遵循和認可的基本原則,是現代國家保護人權的必由之路,故我國有必要將稅收法定原則上升到《憲法》的高度。同時,面對復雜的國情現實,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應當區分輕重緩急,兼具短期、中期和長期的規劃。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張學瑞副巡視員認為:從《決定》的布局安排看,稅收法定原則被定位為民主建設中的大事情,它牽涉到人民主權、政治體制改革,關繫到擴大民主和加強法治。稅收立法應當回應現實需要、回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回應老百姓的願望,還應當確立階段性的任務,結合我國的國情、社情和稅情,制定具體的時間表。
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傅紅偉處長指出:稅收法定原則是一項國際規則,也已經在我國全社會上下形成共識,下一步的重點就在於如何讓稅收法定原則落到具體工作當中。稅收法定原則的中國路徑被視為一個系統性工程,需要全國人大、國務院、稅務機關等多個機關相互合作,共同作出努力。
湖南省稅務幹部學校何小王教授針對我國諸多稅收規范性文件突破、超越許可權的現象,提出稅收規范性文件的授權依據應當具體化,並引入外部的授權立法監督機制,形成全社會的監督體系。另外,既然旨在保護人身權的刑法中明確了「禁止類推適用」原則,那麼,旨在保護財產權的稅法也可以考慮確立相近的原則,禁止稅法領域的類推和比照適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丁一副教授介紹了德國有關稅收授權立法的學理和實踐,闡釋了其對於我國處理稅收授權立法現象的啟發,提出在稅收授權立法問題上,需要將立法機關的強大、行政機關的謙抑、司法機關的補足這三者密切結合。我們不能單純地肯定或否定授權立法,稅收授權立法應當有所為而有所不為,一個必須堅持的底線是,重要的課稅要素應當嚴格地由狹義法律進行規定。
五、閉幕總結
閉幕式上,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靳萬軍副司長肯定了本次論壇的成果,指出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具有長期性、持續性和不斷改進性,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需要我們從意識與理念、體制建設與機制創新等維度著手,將稅收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多個環節協同並舉,以共同實現稅收法治的目標。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劉劍文會長重申,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固然應考慮中國國情,但這項原則的價值是不容置疑的。回到《決定》的本意上來,「落實稅收法定原則」中的「法」只能指狹義的法律。稅收法定原則的主旨在於保護納稅人權利、限制公權力,落實路徑是在5-10年的時間里,將所有的稅收行政法規都上升為稅收法律,且應為「良法善治」。唯有如此,中國的法治建設才能進步,民富國強的治國目標才能達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