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最有錢的教授
1. 哈佛大學出現過那些世界名人
哈佛大學出現過的名人:諾伯特·德納、拉爾夫·愛默生、亨利·梭羅、亨利·詹姆斯、查爾斯·皮爾士、羅伯特·弗羅斯特、威廉·詹姆斯、傑羅姆·布魯納、喬治·梅奧等;著名外交家、美國前國務卿亨利·基辛格、蒙古國現任總統查希亞·額勒貝格道爾吉也出自哈佛。
近代以來,中國也有許多科學家、作家、學者曾就讀於哈佛大學,如胡剛復、竺可楨、楊杏佛、趙元任、陳寅恪、林語堂、梁實秋、梁思成、江澤涵、胡秀英、余英時、李歐梵等。
哈佛大學坐落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都市區劍橋市,是一所享譽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學,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員。
截至2018年10月,哈佛大學共培養了8位美利堅合眾國總統 ,而哈佛的校友、教授及研究人員中共走出了158位諾貝爾獎得主(世界第一)。
18位菲爾茲獎得主(世界第一) 、14點陣圖靈獎得主(世界第四),其在文學、醫學、法學、商學等多個領域擁有崇高的學術地位及廣泛的影響力,被公認為是當今世界最頂尖的高等教育機構之一 。
(1)哈佛大學最有錢的教授擴展閱讀:
哈佛大學校區
哈佛大學的設施分布在二十多個地方,總面積有4882英畝,建築面積21,565,000平方英尺。其中位於坎布里奇的主校區面積為224英畝,建築面積13,202,000平方英尺。
哈佛大學本部坐落於劍橋市的哈佛庭院上,庭院位於波士頓商業區西北方約5.5公里處。裡麵包括了中央行政辦公署及大學中央圖書館,另外也有數棟學術大樓,如大學學堂、紀念教堂和新生宿舍等。
共有十二所住宿大樓提供給本科生,九所位於哈佛庭院的南部,靠近查爾斯河;剩餘的部分則在庭院的西北方,那裡原本是以前拉德克利夫學院的學生宿舍,直到兩者合並使用同一的住宿政策為止。校園附近有公交車及鐵路等交通運輸服務,供學生教員們穿梭校園。
哈佛大學的商學院及大多數的體育設施均處於波士頓的西邊,佔地145公頃。市區的行人天橋——約翰韋特橋橫跨查爾斯河,並將兩處的校區相連。
哈佛的醫學院、牙科學院及公共衛生學院則在長木醫學區,佔地約8.9公頃,在波士頓商業區的西南約5.3公里處,距離本部同樣5.3公里遠。醫學區附近有巴士到達本部,中途站還包括後灣及麻省理工學院。
2. 在美國哈佛大學當教授,工資是多少
年薪在二十萬至上百萬美元,是在正的. 美國總統也就二,三十萬。
3. 麻省理工學院出過哪些著名經濟學家
羅伯特 蒙代爾(ROBERT A.MUNDELL),他分析,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在不同匯率制度下和他的分析,最優貨幣區。 蒙代爾教授被譽為最優化貨幣理論之父;他系統地描述了什麼是標準的國際宏觀經濟學模型;蒙代爾教授是貨幣和財政政策相結合理論的開拓者;他改寫了通貨膨脹和利息理論;蒙代爾教授與其他經濟學家一起,共同倡導利用貨幣方法來解決支付平衡;此外,他還是供應學派的倡導者之一。
N.格里高利·曼昆 (N. Gregory Mankiw,1958年2月3日-) 29歲時成為哈佛大學歷史上最年輕的終身教授。現為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曾在普林斯頓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學習經濟學;當教員時,講授過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統計學和經濟學原理。還曾做過帆船運動教練。
保羅·克魯格曼:(Paul R. Krugman,1953年2月28日)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是自由經濟學派的新生代,理論研究領域是貿易模式和區域經濟活動。目前是普林斯頓大學經濟系教授。1991年獲克拉克經濟學獎,2008年獲諾貝爾經濟學獎。現為麻省理工學院經濟系經濟學教授。克魯格曼的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國際貿易、國際金融、貨幣危機與匯率變化理論。他創建的新國際貿易理論,分析解釋了收入增長和不完善競爭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埃德蒙德·菲爾普斯(Edmund Phelps,1933年-)
「現代宏觀經濟學締造者」和「影響經濟學進程最重要的人物」之一,200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托馬斯·克羅姆比·謝林(Thomas Crombie Schelling,1921年)
美國著名學者、經濟學家,外交事務、國家安全、核戰略以及軍備控制方面的研究專家,也是有限戰爭理論的奠基人之一,2005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愛德華·普雷斯科特(Edward Prescott,1940年-)
經濟學家,「新商業周期理論之父」,200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
芬恩·基德蘭德(Finn E.Kydland,1943年-)
挪威經濟學家,200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因在「經濟政策的兼容性和經濟周期背後的驅動力」研究方面的傑出成就,而獲諾貝爾經濟學獎。
克萊夫·格蘭傑(Clive W.J.Granger,1934年)
經濟時間序列分析大師,200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者。
弗農·史密斯(Vernon L. Smith,1927年-)
實驗經濟學之父,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者。
丹尼爾·卡納曼(Daniel Kahneman, 1934年-)
現代行為經濟學大師,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獎者。
4. 登上哈佛講台的中國第一人,哈佛大學的第一位中國教授是誰呢
最近,一位畢業生的演講在朋友圈瘋轉,因為哈佛建校375年,終於有一名來自中國大陸的學生站在哈佛畢業典禮的講台上,國人為之歡呼,為之自豪。
然而,在哈佛的歷史上,有這樣一個中國人被大多數人忽視了。在著名的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牆上懸掛著他的一幅大照片,這是一個清代官員打扮的中年人,頭上頂戴花翎,身著官服,足蹬皂靴,清癯的臉上生著一雙睿智的眼睛。137年前,他不遠萬里來到美國,創立哈佛大學的中文教育,教一群金發碧眼的哈佛學子說中國話、讀中國詩,在中美文化交流史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戈鯤化。
直把他鄉作故鄉
在清光緒五年(也就是1879年8月),戈鯤化手執與美國哈佛大學簽訂的三年任教合同,攜帶著妻子、5個孩子、1個傭人、1個翻譯和一大批中國書籍於當年8月底抵達哈佛大學,就此踏上了這片未知的國土,再也沒有回頭。
抵達哈佛後,戈鯤化在1879年10月22日正式開課。戈鯤化在哈佛開館授徒,但學生並不局限於本校人士,任何有興趣了解中國的學者,或者希望從事外交、海關、商業及傳教事業者,只要繳費就可選修他的課程。在哈佛,戈鯤化的教學以其豐富的內容、充分的准備和高度的技巧著稱,深受學生和同事的好評。值得一提的是,思想開化的戈鯤化也有很傳統的一面,在美國哈佛任教期間,他一直堅持身著中國清朝官服上講台,要求學生尊師重道。
5. 哈佛大學教授年薪 哈佛大學教授工資多少
這個問題很有特色
他們發達國家,
工資本來就高
還有各種科研收入
6. 哈佛大學被教授「告」了,這位教授到底經歷了什麼
美國哈佛大學著名化學教授、該校化學系主任、美國五院院士和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查爾斯·李波(Charles Lieber),在2020年1月被美國司法部以欺詐罪逮捕,被指控隱瞞了參與中國的人才項目並獲取科研經費。而查爾斯李波不承認他從中國的實驗項目合作中獲取經費,並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而哈佛大學沒有按照合同為他提供律師費,所以這個教授決定將哈佛大學告上法庭。
一、 查爾斯李波這個想要狀告哈佛大學的教授叫查爾斯李波,他1981年畢業於弗蘭克林馬歇爾學院。1991年成為哈佛大學的鄭教授,在2004年的時候被選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在納米材料領域有很大的建樹。09年的時候,“武漢理工大學-哈佛大學納米聯合重點實驗室”成立,塔爾斯李波擔任實驗室主任,15年的時候當選為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同年擔任哈佛大學化學與化學生物學系主任。2020年的時候,因被指控向美國國防部提供虛假虛構和欺詐性陳述被逮捕。
查爾斯李波被抓捕以後,就請了律師為自己辯護,他一直都沒有承認國防部對他的控告,一直想要證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哈佛大學卻拒絕幫查爾斯李博付律師費,理由就是查爾斯利伯隱瞞了這些事情。他們之間是有相關合同的,於是查爾斯就計劃將哈佛大學告上法庭。
7. 華裔哈佛終身教授在美國的生活是什麼樣的
哈佛學生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高智商,其次,幾乎所有人都是勤奮刻苦的版學霸。
哈佛大學(權Harvard University),簡稱哈佛,坐落於美國馬薩諸塞州劍橋市,是一所享譽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學,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員。這里走出了8位美利堅合眾國總統,上百位諾貝爾獲得者曾在此工作、學習,其在文學、醫學、法學、商學等多個領域擁有崇高的學術地位及廣泛的影響力,被公認為是當今世界最頂尖的高等教育之一。
哈佛同時也是美國本土歷史最悠久的高等學府,其誕生於1636年,最早由馬薩諸塞州殖民地立法機關創建,初名新市民學院,是為了紀念在成立初期給予學院慷慨支持的約翰·哈佛牧師。學校於1639年3月更名為哈佛學院。1780年,哈佛學院正式改稱哈佛大學。截止2014年,學校有本科生6700餘人,碩士及博士研究生14500餘人。
8. 有29.3%的哈佛新生至少有一位親人畢業於哈佛大學,其中有46%的哈佛新生來自年收入超過50萬美元
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簡復稱「哈佛」,制坐落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都市區劍橋市,是一所享譽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學,是著名的常春藤盟校成員。截至2018年10月,哈佛大學共培養了8位美利堅合眾國總統[1],而哈佛的校友、教授及研究人員中共走出了158位諾貝爾獎得主(世界第一)[2][3]、18位菲爾茲獎得主(世界第一)[4][5]、14點陣圖靈獎得主(世界第四)[6][7],其在文學、醫學、法學、商學等多個領域擁有崇高的學術地位及廣泛的影響力,被公認為是當今世界最頂尖的高等教育機構之一[8]。
9. 哈佛法學院有哪些著名現任教授
哈佛法學院創立於一八一七年,雖然比大學部(Harvard College)建校(一六三六)晚幾近兩百年,仍是美國最古老的法學院。傳承著常春藤盟校的盛名,哈佛大學前後曾經栽培過七任美國總統,逾四十位教授或校友曾獲諾貝爾獎,大學部及法學院向來皆列全美排行前三名。
哈佛主要校區位於麻州波士頓市郊的劍橋( Cambridge )查理士河( Charles River)河畔,大學部集中於綠蔭蔽天的Harvard Yard:典雅的十二所Houses建構了大學部的多彩生活,充滿名人的傳奇軼事;最古老的建築—Massachusetts Hall(一七二○),從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充當美軍軍營,到現在的校長、副校長辦公室;遊客最愛哈佛捐贈者 John Harvard 的「三個謊言」雕像,也總穿梭於雕梁畫棟、刻滿歷次戰爭中犧牲的哈佛人名字的 Memorial Church 與 Memorial Hall 。相形之下,位於Harvard Yard 以北的法學院建築素樸而多元,形貌迥異的 Austin、Areeda、 Langdell、 Hauser、 Pound、 Griswold Hall、 Lewis Center,以設計者現代主義大師Gropius 為名的系列宿舍及活動中心 Harkness Commons ,象徵不同世代的不同風格。
三大學程,人才濟濟
與多數美國法學院一樣,哈佛法學院提供三個主要的學位學程,JD( Doctor of Jurisprudence )、LL.M.( Master of Laws )以及 S.J.D. ( 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 。此三學程雖各有不同的入學資格及學位條件,但在法學院每年提供的二五0門左右的課程 ( course)或小班討論(seminar)課中,不同學程的學生混雜一起上課。至於非學位的部分,除了來自全球各地的訪問研究 ( visiting research )之外,尚有例行短期課程,包括人權研究( Human Rights Program )、回教法研究( Islamic Legal Studies )、國際稅法研究(International Tax Program)、協商研究( Program on Negotiation)、律師實務課程( Program of Instruction for Lawyers )等。本文以下將從台灣學生之觀點,以介紹學位學程為主。
LL.M.(Master of Law)
LL.M.學生幾乎是台灣法律系畢業生初出國留學時唯一的選擇,其以曾在美國或外國完成法學教育者為招生對象,提供一年的進階研究機會。每年只收秋季班學生,招生在年底截止,除了填寫申請表、提供二封推薦信、自傳( personal statement)及學校成績單外,非英語系國家學生必須提供至少六百分以上的托福(TOEFL )測驗成績,但取得入學資格真正的關鍵,乃系個人的學術背景、研究計劃、實務經驗或社會參與等各種條件。雖非申請條件,但許多人都另行提供了能凸顯個人特色的其它數據(profile),諸如摘要曾經發表的學術論文等等。舉例來說,二00一年的一百五十名學生來自全球六十六個國家,最典型的背景乃系外交官或從政者、律師、司法官或法官助理(clerk)、國際組織工作者及已在各國法學院任教者,具有二個以上國家法學學位者亦所在多有。以二00一年學生為例,其中包括十九個美國人、四個台灣人,另有超過二十個以上不同國籍而已在英國劍橋或牛津法學院取得第二個法學學位者。哈佛法學院在政策上並不歡迎已在美國其它學校的LL.M.畢業生,不過因為很多LL.M.校友反應一年學程實在太短,故目前前似正在考慮設計二年的新學程。
LL.M.一年內必須完成廿二至廿六個學分,除了春秋二季之外,還有一個月的冬季課程( Winter term ),每天三小時集中於同一門課。LL.M.學程並不以個人專長領域再行細分,就台灣學生而言,選課除了必須滿足以下二項必修課程外,相當具有彈性。必修的課程包括 :( 1 )至少修習一門美國法課程,其中一門必須是以 JD 學生為主的基本課程(Fundamental Courses),諸如憲法、行政法、公司法、稅法、契約法、侵權行為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財產法等。(但如果有意考紐約州律師的話,依照紐約律師考試的規定,必須修至少兩門以上的基礎課程,其中一門可以是針對外國學生開設的美國法導讀,此課程在過去曾為 LL.M. 的必修課,但在二000一年學生強烈抗議該課程太淺之後,已於二00二年改為選修)。(2)論文撰寫,其中包括三種選擇:第一,撰寫六學分,一五0頁以上的長篇論文( LL.M. Thesis ),第二,撰寫三學分,七十五頁以上的中型論文( LLM Paper),第三,撰寫一學分,二十五頁以上的小篇論文(essay)。如果該論文並非獨立研究( independent research),而系以某課程( course )或討論課( seminar )要求的期末報告,所得之學分數則另有不同,諸如:若僅撰寫廿五頁小篇論文,則除該課程或討論課之學分外,雖已滿足畢業條件,但並無額外學分;若以撰寫七十五頁的中型論文為某課程或討論課的期末報告,則除了該課程或討論課之學分外,僅可另得兩個學分。學生可就自己對該研究問題的興趣、涉獵程度及寫作野心來進行選擇,必須及早選定指導教授決定論文題目並簽具指導同意書。 LL.M.畢業的條件是,論文成績必須在 B-以上,論文以外的學科平均成績亦必須在B-以上。
二○○二學年的學費為二七、五○○美金,學校估算單身學生一年的生活雜支大致上要一八、○○○美金。
S.J.D.(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
S.J.D.申請者必須具有美國法學院 LL.M. 學位,且錄取者以哈佛畢業生為絕大多數,因此就算在台灣已具有碩士學位或已為博士班學生,亦不可能直接申請S.J.D 。與 LL.M. 學程相同,S.J.D.只收秋季班,招生多在每年四月一日截止,平均每年錄取十二至十五人,以外國學生居絕大多數。以二00一年為例,哈佛應屆LL.M.畢業生有廿八人申請,十四人錄取。
申請成敗最大的關鍵,乃系論文計劃( Dissertation Proposal ),除包括論文主題及研究方向外,尚須指明該論文所涵括的三至四法學或其它相關領域,並列明適當的指導教授(經常亦系撰寫推薦信者),因此,申請者的論文計劃至少要得到三名以上的教授支持,才有被錄取的可能。為凸顯研究潛力,申請者應該在其 LL.M. 學程中修習與論文計劃方向有關的科目,雖然並非明文條件,但幾乎所有的錄取者在哈佛的LL.M.平均成績至少在A-或B+之間,同時亦已撰寫至少七十五頁以上、三學分、與論文計劃方向相關的 LL.M. 論文,以展現現有的初步研究成果。換言之,如果有意申請S.J.D.,則在LL.M.學期一開始,即必須決定博士論文計劃的方向,然後依此規劃如何選課、如何撰寫 LL.M. 論文,並盡速與主要指導教授(通常即為 LL.M. 論文指導教授)討論,以決定相關法學領域及其支持教授;俟論文計劃完成後,立即請主要指導教授及其它二或三位相關領域支持教授過目並建議修改。因此,這是一個至為辛苦緊湊的過程,絕大多數的錄取者早在赴美前已有相當清楚的研究方向甚或初步研究成果,或者在LL.M.畢業後先申請留校研究(visiting research)一年再次申請。
S.J.D通常為三至四年的學程,第一年必須完成論文計劃(Study Plan),並組成三至四位教授的口試委員會,該論文計劃必須定期與指導教授討論,經過口試委員們的認可。一般而言,第一年大致上修習與論文領域有關的、八學分左右的課程。在第一年至第二年間,必須在論文寫作前完成資格考( General Examination ),得以口試或筆試之形式進行。通過資格考後,必須在 S.J.D. 候選人及應邀教授所組成的學術討論會中發表兩次( Presentations at the S.J.D. Colloquium ),第一次不得晚於第二年,第二次必須在畢業前。資格考後三年內必須完成平均為三至四百頁的博士論文,然後提交口試委員會進行口試(Oral Defense)
J.D.(Doctor of Jurisprudence)
與美國多數法學院相同,J.D.學程乃系以提供三年美國基礎法學教育為目的,申請者必須具有學士以上的學位,原則上不具有法律背景,並以美國學生為絕大多數,少數非美國籍者,亦皆曾在美國就讀大學。既然在台灣接受大學教育者幾無可能就讀J.D.學程,本文不擬對其詳述。簡言之,申請關鍵除在學成績、個人履歷、師長推薦之外,LSAT(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成績亦至為重要。在長春藤盟校中,似僅有哥倫比亞法學院(Columbia Law School)接受該校LL.M.畢業生轉讀J.D.學程,哈佛法學院並不接受這種申請。
哈佛一年錄取五百名左右 J.D. 新生,全校三個年級的 J.D. 總共大約一千五百名,與一百五十名 LL.M. 混雜上課,比例大約十比一,仍以美國 J.D. 學生占絕大多數。當然J.D. 一年級的基礎必修課程,諸如契約法、侵權行為法、財產法、刑法等,較少 LL.M. 選修,多數 LL.M.集中在個人有興趣的二、三年級 J.D. 課程或專長領域的討論課。與多數美國法學院相同, J.D. 學生仍是哈佛法學院的主流,許多耗時超過一年的知名傳統活動,諸如許多教授在學時皆曾參與編輯的哈佛法學雜志 ( Harvard Law Review ) 、優勝者將被刻名於圖書館牆上的模擬法庭競賽(Ames Moot Court Competition ), LL.M. 學生受限於一年修業年限,並沒有參與的機會。
巍巍良師,惠我良多
哈佛法學院於一九九九年有一四六位教授,每年亦有許多全球知名的訪問教授(visiting professor)開課。
憲法乃系傳統中最強的學門之一:Robert Walmsley University Professor, Frank Michelman美國八○年代後期,憲法理論中所謂 「共和思想復興運動」 (civic republican revival)的代表人物之一,同時也被認為是John Rawls的政治哲學在憲法理論中的代言人。著名的憲法學Laurence H. Tribe 曾在現任總統George W. Bush的選舉爭議中,擔任前總統選人Al Gole的顧問。其在 1978 年出版的American Constitutional Law (現已改版至第三版)被認為是自Joseph Story大法官的 "Commentaries on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 於1833年問世後,美國最重要的憲法 "注釋書" (treatise);有趣的是,Story 大法官也是哈佛法學院第一位講座教授。Charles Fried曾擔任里根政府時期的Solicitor General,是美國重要的保守派憲法學教授,認為法律自成體系,有其獨立於社會價值之外的理性。刑法學教授Alan M. Dershowitz偏重於憲法觀點的刑事司法正義,曾參與諸多知名案件,除了也在Bush v. Gore訴訟過程中提供法律意見外,更是Simpson案中最重要的被告法律顧問。Elena Kagan專長於行政權理論及政法。
美國法律史大師Morton J. Horwitz所撰寫的兩冊The Transformation of American Law,貫穿美國從獨立之前到二十世紀中期,深入地分析其間法律制度與經濟發展的互動。其中第一冊於1977年出版時,更被認為提供了美國法律史一種全新的認識觀點。
批判法學派(Critical legal studies)教授們常對學生極具有啟發性即挑戰性,其中以Duncan Kennedy與Roberto Unger最值得一提。與一般所認知的批判法學者不同的是,Duncan Kennedy與Roberto Unger都是從現行法律體系出發,揭穿既有法律體系所宣稱的價值中立。其中Duncan Kennedy於1979年出版的文章 "The Structure of Black Stone's Commentaries" ,從檢視common law的基本體系與結構指出現行法律中的基本構造,如公私二元對立、實體與程序區分等看似中立的概念,實則包含了維持現狀的價值決定;他的A Critique of Adjudication一書是許多學生的最愛。至於Roberto Unger更從反省啟蒙之後西方知識體系的發展,指出現代西方理性法思考的局限。
兩位始於女性主義法學研究的女性教授頗值得一提。Martha Minow從女性主義的觀點出發,分析認同政治與憲法平等保護之間的關系,近年來更把關懷的焦點擴大至轉型正義的追尋,從restorative justice 的角度探討轉型社會中沖突解決與族群和解的可能性與可行之道。Janet Halley則結合女性主義與同志理論,批判既有法律體系對於女性、同志以及其它弱勢族群的歧視。
國際法方面,Henry J. Steiner乃系人權學程(Human Rights Program)的指導教授,亦開立國際人權法等課程。Anne-Marie Slaughter則偏重於國際關系及制度理論(Institutionalism),她同時也是由LL.M.及S.J.D學程組成的Graate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Studies的指導教授,不過她二00二年秋即將離開哈佛,轉到普林斯頓(Princeton)大學的國際公共事務學院擔任院長(Dean of the Woodrow Wilson Schoo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甚受學生歡迎的歐體法(EU Law)及世界貿易組織法(WTO)大師Joseph H.H. Weiler,亦於二00一年秋被紐約大學挖角。
法律經濟分析亦系哈佛相當強的一門,許多教授具有經濟與法學雙博士,並各以不同領域為法律經濟分析之體裁,Lucian A. Bebchuk開有法律經濟分析、公司法、公司並購及重整、資本市場等課程;Louis Kaplow則開有法律經濟分析及稅務政策等課程。 Steven M. Shavell的法律經濟分析課程亦頗受學生好評。
公司法方面,法學院院長(Dean) Robert C. Clark早在一九八五年出版的公司法教科書歷久不衰,Reinier H. Kraakman的公司法、公司財經(Corporate Finance)、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John C. Coates IV的公司法,證交法,公司並購(M&A)等課程,在理論體系與實務運作上皆兼具啟發性。行為主義學派(Behaviorism)、研究侵權行為法出身的Jon Hanson的公司法課程則是另一絕,不斷提出對資本主義的質疑。Hal S. Scott乃系國際財經學程(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s Program)的指導教授,其國際金融法、國際財經法、證券交易法等課程皆頗受歡迎。Elizabeth Warren則系知名破產法學者。
哈佛法學院的智慧財產權及科技法律課程相形稍弱,二00一年春天,學生尚集結簽名要求學校強化智財權及科技法律相關師資。William W. Fisher III所開立的智財權、比較及國際智財權法體系清晰,甚受歡迎;Jonathan Zittrain乃系法學院最年輕的教授(1995年JD畢業生),專長領域網際網路規范、計算機法、數字財產權法等。
東亞研究中心(The East Asian Legal Studies Program, EALS)創辦於一九六五年,乃系美國最早的東亞研究單位之一,從事國際法比較法、以及中、日、韓東南亞之法律文化研究,經常舉辦與亞洲議題有關的討論會或學術演講。William P. Alford乃系東亞研究中心的指導教授,其開有中國法研究、國際貿易法、東亞區域法律等課程。他精通中文,對於亞洲學生非常照顧,也是許多亞洲學生撰寫學位論文或申請S.J.D.時的指導教授。
另外,哈佛法學院的協商訓練課程(negotiation workshop)甚為知名,常在冬季學程開課,學生分組就模擬案例實際進行協商演練,相當能反映美國法學教育強調演辯協商能力的精神。不過選修此課程須具有突出的英文口語能力,故亞洲學生較少參與。
焚膏繼晷,孜孜不倦
在人才濟濟的哈佛法學院就讀,同儕壓力當然相當大,尤其教授們多半標榜蘇格拉底式(Socratic)教學法,喜在上課時與學生詰問辯難,小班討論課發言壓力自不在話下,縱算是一兩百人的大班必修課程,教授或者隨堂隨機抽問,或者排定輪值(panel)依序抽問,通常一門課至少會有一兩次機會要在全班面前與教授對答,有時問答往返十數分鍾,對於英語口語能力欠佳者更是挑戰。就學業成績而言,法學院原則上要求教授們依據比例分配表(Scale)分配全班成績,以期公平,不過當然不予理會者仍大有人在,以二○○一年為例,某憲法知名教授曾經特別邀宴某LL.M.學生,因為她的憲法成績乃系該教授十年以來所給的第一個A+。
在這樣的環境下,大多數學生當然都是圖書館的常客,焚膏繼晷,孜孜不倦,不敢或懈。哈佛大學擁有全美歷史最悠久(始於一六三八年)、全世界最大(逾一千三百萬藏書)的圖書館,九十處館藏中,大學部的十一處佔了最大部分,其中Widener Memorial Library 即有三百五十萬藏書。法學院圖書館以第一位法學院院長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 為名(任命於一八七0年),並紀念他為振興法圖、擴展館藏所花的心血。Landell圖書館目前有超過五十萬藏書,希臘式的長廊巨柱,建築宏偉,尤其經過一九九七年整修以後,更是煥然一新。大門口內矗立著知名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Joseph Story的塑像,學生常笑稱他舉起的手指意味著對不用功的學生的譴責。挑高的建築、典雅的氣氛及舒適的座椅,使得在圖書館內閱讀寫作相當享受,有些學生甚至常在大考前在圖書館躲過警衛關門時的搜尋,然後在館內通宵達旦,畢業後回想起來,回味無窮。
莘莘學子,文化交流
上課之外,當然哈佛生活還是有悠閑愜意的一面,新英格蘭(New England)的楓紅乃是知名的勝景,縱無暇往北探訪New Hampshire或Vermont的賞楓聖地,秋冬之際,校園里殘紅夾雜無邊落木,亦已美得蕭瑟。冬雪時,法學院每棟建築間相連的地下通道雖提供避寒的走道,但與同學相約如稚童般打雪仗,踏雪尋梅,樂趣無限。春夏之際,查理士河畔的全國大學劃船比賽,每年四月間具有一百五十餘年傳統的哈佛、耶魯體育競賽等,都是年度盛會。除了許多傳統或年度活動外,社團或學會針對特定議題舉辦的Colloquium或Conference、外國學生籌辦展現世界文化的各種慶典、校方舉辦的外交性正式宴會,的確令人應接不暇。
每天數十封來自同儕LL.M.的Email List的電子郵件,除了無以計數的party邀請外,最有意思的,是同儕們第一手撰寫的影評、書介、藝術文學討論、政治辯論、諷世詩文,有人當過參展電影導演、有人出過暢銷詩集、有人作過十幾年的政治牢、有人極左、有人極右……各路好漢法學及法學以外的素養、文藻與視野,就不斷地在電子郵件及口沫橫飛中盤旋激盪。
學校附近Cambridge的高額房價迫使多數學生住在宿舍,也形成學生群居浪漫的氛圍。圖書館關門後校園處處可見星空夜語,或高談闊論、或卿卿我我;周末晚上,或者在大屏幕教室放映各國學生推薦的各國好電影,或者在簡陋不堪的宿舍大廳中把酒言歡,興起亦可寅夜離校游盪,跨國的心靈及經驗交流似乎如此簡單而令人滿足。
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哈佛法學院絕對值得走一遭。
10. 為什麼哈佛大學這么有名
哈佛大學作為美國久享盛譽的名校,是無數去美國留學同學心目中的夢想。美行思遠顧問分析:哈佛建築學院已經形成了濃厚的專業和學術氛圍,組建了規模龐大的設計學研究生院(Graate Schoolof Design),下設建築學(Architecture)、景觀建築學(Landscape Architecture)和城市規劃設計(Urban Planning & Design)三大系別,為申請者提供碩士和博士學位。美行思遠藝術教育顧問專家STEVEN為打算申請哈佛大學建築專業的學生講解一下如何申請哈佛建築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