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被判了緩刑
1. 馬堯海的判決結果
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堯海等22人「聚眾淫亂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馬堯海等22人以聚眾淫亂罪被追究其刑事責任。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被從重處罰,獲刑3年6個月。其它人由於認罪態度較好,被判緩刑到3年6個月不等刑罰。據了解,他們成為了20年來第一批因為「聚眾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換妻」案馬堯海被判三年半 當庭表示上訴
南京「副教授聚眾淫亂案」一審宣判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被從重處罰;
其他人認罪態度較好;他們成為20年來第一批因「聚眾淫亂罪」獲實刑的人。
曾被普遍稱為「換妻教授」的馬堯海5月20日上午終於等來法院的一審宣判。南京秦淮區法院一審以聚眾淫亂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涉案的其餘21人中,4人被判實刑,14人獲緩刑,3人免予刑事處罰。法院在判決書中對馬堯海的獲罪理由進行了詳盡的闡述,其中除了指出馬堯海實際上並非「換妻教授」,還通過說理,對一度沸沸揚揚的不同意見也一一作出回應。
南京某大學副教授馬堯海等22人「聚眾淫亂案」,5月20日上午在南京秦淮區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馬堯海等22人以聚眾淫亂罪被追究其刑事責任。馬堯海對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違法性始終缺乏清醒的認識,被從重處罰,獲刑3年6個月。其他人由於認罪態度較好,有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到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有14人適用緩刑;其餘3名被告人因犯罪情節較輕且有自首情節被判處免予刑事處罰。
馬堯海當庭表示要上訴
據了解,他們成為了20年來第一批因為「聚眾淫亂罪」獲實刑的人。馬堯海當庭表示要上訴。
2009年8月17日,秦淮公安分局在一家連鎖酒店的房間里將5名參與「換妻」的網民抓獲,隨後又牽出17人。這些人中,年齡最小者為1983年出生,年齡最大的則是53歲的馬堯海,頂著「大學教授」的頭銜,又是「換妻」游戲中的組織者,他被列為22名被告人之首。
4月7日至8日,南京市秦淮區法院對馬堯海等人「聚眾淫亂」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22人的被告陣容,創造了1997年修訂刑法13年以來,以「聚眾淫亂」罪名起訴的最高紀錄。
其餘21名被告均認罪
在兩天的庭審中,除馬堯海外,其餘21名被告均表示認罪,其辯護人也都作了有罪辯護。馬堯海的辯護人與檢方就「聚眾淫亂」的罪與非罪展開了辯論。馬堯海的辯護人對其進行了無罪辯護。馬堯海也高調地對外宣稱「自己無罪」。
昨日,法官當庭宣讀了判決結果:馬堯海等22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以聚眾淫亂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直擊:
落寞馬堯海
昨天上午8時45分剛過,十幾名法警就將秦淮區法院大法庭的門口堵得嚴嚴實實,前來旁聽的被告人家屬均被要求空手進入法庭。
9時07分,法官敲響法槌:「帶被告人出庭!」側門打開,身穿橙色囚服的馬堯海第一個被法警帶出來。他的臉上不見了原先的黑框近視眼鏡,臉色顯得憔悴黯淡。第二被告人「寶寶」和第三被告人「明月」都是女性,她們和其他19名被告人一起排隊魚貫而入,並在法庭上站成了兩排。
審判長隨即開始宣讀對馬堯海等22人聚眾淫亂罪的判決書。判決書的宣讀花費半個小時,馬堯海等人未發一言被帶離法庭。離開法庭時,走在最後面的馬堯海始終低著頭,步履明顯沉重。
據了解,馬堯海在庭審結束後對身邊人表示,將會上訴。馬堯海的辯護人薛火根和姚永安都表示對判決不夠滿意,並認為馬應當無罪。薛火根說,過幾天將抽時間會見馬堯海,與他進一步溝通。
法院闡釋:他構罪無疑
昨天,法院在詳細解釋馬堯海的行為為何構罪的同時,也從多個角度針對質疑聲音作出堅定回答:第一,馬堯海的行為是聚眾淫亂而不是「換妻」;第二,是否「換妻」與構成聚眾淫亂罪無關。
私密場合的性聚會構成聚眾淫亂罪嗎?
在庭審時,馬堯海的辯護人曾經提出:馬堯海主觀上沒有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故意,客觀上在私密場所進行的「換偶」、性聚會,不涉及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不構成聚眾淫亂罪。
【法院觀點】:刑法將聚眾淫亂罪歸類在擾亂公共秩序罪這一大類中,說明聚眾淫亂即侵害了公共秩序,此種行為的故意已經包含在行為之中。無論聚眾淫亂行為發生在私密空間還是在公共場所,不影響對此類行為性質的認定,當達到刑法所規定的程度時,即構成犯罪。
自願的性行為沒有影響他人?
馬堯海的辯護人認為,馬堯海等人的性聚會在一個私密的空間里自願發生,並不為外人所知,客觀結果上也沒有影響到他人,不應當構成犯罪。
【法院觀點】:聚眾淫亂罪所涉及的行為本是行為人自願的行為,如果其中有強迫或者脅迫的情形,就可能觸犯刑法規定的其他罪名,所以自願參加不是構成該罪的否定性條件或因素。
馬堯海的「換偶」不構成犯罪嗎?
有觀點認為,馬堯海等人的行為是換偶,因而將馬堯海冠以「換妻教授」的稱號。他們認為,發生在特定人之間的換偶行為不應當構成犯罪。
【法院觀點】:本案22名被告人中男性14名、女性8名,其中僅有3對夫妻,馬堯海參加時並無妻子,各被告人在聚眾淫亂時從未要求參加者必須是夫妻或情侶。而本案中他們多數是單身參加,因此本案各被告人的行為不是「換偶」行為。另外,即便是「換偶」,只要符合聚眾淫亂罪的構成要件也應定罪。

2. 大學教授被判緩刑會開除公職嗎
教育部依據《事業單位處分暫行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於2014年1月11日下發了《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回德處理辦法》。其答中第十二條規定教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處分暫行規定》給予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以上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喪失教師資格。如果教師判處徒刑緩期執行沒有剝奪政治權利.或者不是故意犯罪.或者安全度過緩刑期,就不會開除公職。因為判處和受到是兩個不同的意思,你安全度過緩刑期,判處的徒刑就沒有執行,也就沒有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所以不應當開除公職。
3. 判緩刑還能上大學嗎
法律分析:可以上大學,緩刑不影響上學,除非你被學校開除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被判處緩刑的可以繼續參加工作並領取報酬,單位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單位維持合同,則可以繼續上班。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4. 在校大學生被判了緩刑,會通知到學校么
在校大學生被判緩刑不會通知學校,但判決是公開進行的,所以學校是可以查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後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范圍,並通過政務網站、電子觸摸屏、訴訟指南等多種方式,向公眾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相關規定。
因此,判決會公開進行,判決書也會上網,法律規定的是判決書應當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並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但判決是公開進行的,所以學校是可以查到的,被判了緩刑那肯定會入檔的,檔案在學校也是可以查到的。
至於學校查到發現後是否會開除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而定,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或者有偷竊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4)大學教授被判了緩刑擴展閱讀:
國家對待未成年人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在校未成年學生,在法院判決生效前,學校不得取消其學籍。
判決生效後,被判處緩刑、管制、免刑、單處罰金等非監禁刑的,也不得取消其學籍,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責令其停課。如判刑時處於升學年級,也應與其他在校學生享受同等的招生政策。
但是國家對於大學生刑事犯罪緩刑的,國家並無明確的法律規定,各個學校由其本校的規章制度決定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生,可酌情給予勒令退學或 開除學籍的處分:
(一)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的反動言論和行為者;組織和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 團結、侮辱和誹謗他人而堅持不改者;
(二)觸犯國家刑律,構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壞公共財產,偷竊國家、集體、私人財物造成嚴重損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竊行為而又屢教不改者;酗酒、賭博、打架斗毆,情節嚴重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