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民商法研究生導師
① 汪淵智的介紹
男,1965年3月出生,山西寧武人,民盟盟員,教授,山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高級訪問學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山西省首屆傑出中青年法學家、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

② 趙金龍是誰
性別: 男
所屬年代: 清代
民族: 瑤族
生卒年: 1779—1832
生平簡介 趙金龍 (1779-1832)清末楚粵瑤族人民起義領袖。江華錦田鄉(今碼市)人。道光十一年(1831)十一月,為反抗官役和漢族地主的暴虐,他招聚廣東和湖南常寧等地瑤族群眾六七百人,以賽神為名,在江華錦田起義,殺會黨、官役20餘人,攻佔兩河口地區,並改道光十一年為「金龍元年」。次年正月,擊敗前來「討捕」的官軍,乘勝進擊藍山、寧遠邊境,隊伍發展達二三千人。接著,又在池塘圩大敗清軍,擊斃提督海凌阿,聲勢大振,起義軍迅速發展到萬多人。此後,趙率義軍克新田縣城,殺死知縣王鼎銘,清軍損傷慘重。道光皇帝親令總督盧坤、湖北提督羅思舉,將起義軍誘至山外分兵圍剿。四月,清大軍步步進逼,在常寧洋泉鎮「擲火彈擊斃(義軍)千餘人」,金龍突圍中彈,壯烈犧牲。
2.趙金龍
簡介 趙金龍,男,1966年12月出生於河北省黃驊市。1989年7月河北大學信息管理系畢業,獲文學士學位;1998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經濟法專業)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在英國謝菲爾德大學法學院作訪問學者,被授為高級客座研究員資格,學習和研究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現為河北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河北省民商法學研究會理事,河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會員,河北大學歐洲研究所理事。
從事《民法》、《商法》、《經濟法》、《法律英語》、《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等課程的教學工作。通過全國第一批CET4、CET6考試,通過BFT、PETS5 考試,2003年獲得河北省優秀專家出國培訓資格,2003年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公派出國留學資格。英語達到高級水平,能夠就專業知識、學術問題同國外專家交流、合作,從事翻譯工作。所授課程《商法》自2001年起嘗試雙語教學,自2000年起講授《法律英語》。主要學術研究領域為商法、合同法、經濟法,教學研究領域為法律英語、雙語教學。
③ 張耕的個人簡介
張耕,男,漢族,1964年8月出身,重慶市璧山縣人,1985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1995年破格晉升為法學副教授,1996年磷選為碩士研究生導師,現任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桂林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淮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重慶坤源律師事務所律師,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重慶市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理事,重慶市環境科學學會理事,獲得過四川省優秀教學成果一等獎、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

④ 法學界有哪些名人多介紹!
1、江平:
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是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並被收入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
2、陳光中
浙江永嘉縣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名譽主任。1930年4月23日生,浙江永嘉人。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新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的開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1952年7月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2001年,被中國政法大學授予終身教授稱號。
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和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名譽院長。
他長期致力於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中國司法制度史和國際刑事人權法的研究,為培養法學高級人才,發展訴訟法學特別是刑事訴訟法學,改革和健全中國刑事司法制度,加強刑事司法人權保障,開展國內外訴訟法學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貢獻。
3、賀衛方
賀衛方無疑是中國當今法學界最有影響力的法學家之一。1960年7月生,山東省牟平縣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1985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1985年起在中國政法大學任教並主持《比較法研究》季刊編輯工作。1995年調至北京大學法律學系任教。1992年被聘為副教授,1999年被聘為教授。1993年6-7月美國密執安大學、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學院訪問學者。擔任北京大學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國外國法制史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等社會職務。
4、王利明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黨員,新中國第一位民法學博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九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4年1月15日,中國人民大學校黨委原副書記、原副校長(兼)王利明接任常務副校長。
5、梁慧星
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國著名民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學研究》雜志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四川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山東大學博士生導師。2008年擔任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1966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院,獲民法碩士學位。1990年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
曾擔任職務: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合同法》起草委員會組長、《物權法》、《侵權法》、《民法通則》起草組核心成員。1990年被國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稱號;1999年起擔任第四屆及第五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2003年擔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屆特邀咨詢員、公安部第二屆特邀監督員,山東大學法學院院長等職;2007年擔任中央政治局《物權法》專題講座主講人。主要著作包括:獨著:《民法》、《民法總論》、《中國民法經濟法諸問題研究》、《民法學判例與立法研究》、《民法解釋學》、《裁判的方法》、《法學學位論文寫作方法》等;合著:《合同法》、《經濟法的理論問題》、《民法債權》、《物權法》、《中國物權法研究》、《中國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等;主編:《民商法論叢》、《中國民商法專題研究從書》等。
⑤ 徐衛東的介紹
徐衛東,男,生於1959年5月,吉林長春人。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律系政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留校任教。1989年獲法學碩士學位,1996年考取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生,2001年獲經濟學博士學位。1989年聘講師,1992年任聘教授,1998年聘教授。2002年任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2004年起任民商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

⑥ 陳玉玲的介紹
陳玉玲 法學碩士,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1997年畢業於復旦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現在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自1988年9月起在大學承擔法學本科專業課程至今,主要研究領域為民商法和國際經濟法,曾獲得東南大學教學授課競賽二等獎,常州市政府獎教金。1999年6月起作兼職律師,現為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