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吳平教授簡介紹
⑴ 浙江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系的院系介紹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系師資結構合理,現有教師24名,其中博士生導師5人,教授9人,副教授13人,講師4人。設有管理科學與信息系統研究所、管理工程研究所以及電子商務教育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為:技術創新管理、科技產業管理、信息技術與管理變革、信息系統與電子商務、工程管理、物流管理、科技教育管理等,以出色的技術創新與戰略管理、科技管理、信息系統與電子商務等方面的教學和科研著稱。1998年以來,共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傑出青年基金項目、重點項目、面上項目、青年基金項目和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8項,在SCI、EI、SSCI以及國內外重要刊物上發表論文百餘篇。
本科專業核心課程:信息管理、資料庫技術、數據挖掘與商務智能、面向對象程序設計、Web程序設計、計算機網路、電子商務、供應鏈與物流管理、客戶關系管理、系統分析與設計、管理信息系統、管理統計、應用運籌學、管理學、生產與運行管理等。
系 主 任:劉南教授
系副主任:郭斌教授 劉淵教授 周耀烈教授
教授目錄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系 郭斌 蔣紹忠 劉南 劉淵 盧向南 馬慶國 吳曉波 許慶瑞 周耀烈 教職員工 管理科學與工程學系 陳火根 陳明亮 陳熹 杜健 葛亞力 郭斌 何鴻聲 蔣紹忠 李俊傑 李小東 劉曼璐 劉南 劉淵 盧向南 魯其輝 馬慶國 壽涌毅 汪蕾 王求真 吳曉波 徐青 許慶瑞 張建林 趙曉慶 鄭剛 周耀烈 卓駿

⑵ 吳平的人物爭議
2014年6月12日6時許,吳平駕駛轎車在杭州繞城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至三墩出口附近時,與司機汪國財駕駛的大貨車相撞,事故造成吳平死亡、汪國財受傷及雙方車輛、公路設施不同程度損壞。
事故發生後,公安交警部門立即組織施救,進行現場勘察,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同時分別對事故雙方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及事故成因等,委託具有司法鑒定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意見送達雙方後,大貨車駕駛人汪國財對兩份檢驗鑒定意見存在異議,分別提出重新鑒定申請。杭州繞城交警大隊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分別予以受理,並重新委託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機構已在法定時限內作出鑒定報告。 事故鑒定報告:①小轎車變道引起車禍;②大貨車制動系統不符合相關標准技術要求,其運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加重了事故後果。杭州警方表示,關於事故的責任認定,需要在調查清楚後再行判定。
2014年9月,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發生於2014年6月12日的「浙江大學副校長車禍案」於9月3日確定了雙方責任。杭州交警部門認定,浙大副校長吳平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貨車司機汪國財負次要責任。
吳平的違法行為是:駕車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機動車。汪國財的違法行為是:駕駛制動系不符合相關標准技術要求的車輛;核載27.7噸的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2.34%。
鑒定報告稱:可以排除大貨車制動系統不符合相關標准技術要求及其運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而引發該起事故的可能性,但該車制動系統不符合相關標准技術要求及其運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均會加重事故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杭州繞城交警大隊作出責任認定,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雙方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及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確定吳平駕車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是引發事故發生的原因,吳平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汪國財駕車時的違法行為加重了事故後果,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杭州警方就「浙江大學副校長車禍案」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浙大副校長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皖籍貨車司機汪國財負次要責任(本報曾報道)。對此,汪國財向杭州警方提出5點質疑。9月27日,杭州警方出具了事故認定復核結論書,維持原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