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醫學影像學博士生導師
1. 2014天津醫科大學本科高職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依法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天津醫科大學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桐簡伏,也是天津醫科大學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醫科大學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國家政務院批准新建的第一所高等醫學院校,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4年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合並組建天津醫科大學。學校現任黨委書記為姚智教授,校長為中國科學院院士尚永豐教授。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學校是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醫學院校,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697人,其中本科生5353人,博士生434人,碩士生2845人,學歷留學生1062人。現有博士後流動站5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37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二級學科68個。博士生導師229人,碩士生導師737人。2002年和2008年,學校均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學校現有教職工8683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161人,包括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563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987人。現有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長江學者」講座、特聘教授9人,國家「」4人,國家「萬人計劃」領軍人才2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4人,人事部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17人,國家人事部、衛生部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1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164人。
學校現有重點學科5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內分泌與代謝病。「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10個:中西醫結合臨床、腫瘤學、泌尿外科學、神經外科學與神經病學、內分泌與代謝病、影像醫學與核醫學、病原生物學與免疫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葯學。天津市重點學科17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3個、研究所13個。「十五」以來,學校共承擔國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項目2041項,獲省部級及其以上科技獎勵258項,其中科技獎勵5項、省部級一等獎12項、二等獎67項。
臨床教學基地有6所大學醫院、15所非直屬臨床學院,9所教學醫院,1.5萬余張教學床位。大學醫院有: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天津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天津醫科大學口腔醫院、天津醫科大學代謝病醫院和天津醫科大學眼科醫院;總醫院獲得全國「百佳醫院」稱號,腫瘤醫院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單位」、首批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3個專科入選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
學校聘請了112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我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學校先後與20個國家的91所大學和科局攜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與瑞典卡洛琳斯卡大學分子醫學研究中心合作共建CMM-Tianjin,與英國鄧迪大學、美國費切伯格大學、美國M.D.安德森腫瘤中心建立實質性合作關系。
第二咐卜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成立以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為組長,有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並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2014年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我校還將通過媒體及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招生計劃在總計劃內可作適當的調整。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在總計劃內對招生計劃作適當的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於生源較好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以及最低分同分錄取或順延錄取。
第七條 收費標准
一、學費標准:本科4400~5800元/生、年,高職收費標准為5500元/生、年。
本碩連續培養長學制專業研究生階段按照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讀培養)專業在天津大學學習期間,按照天津大學的收費標准收費。
二、住宿費標准:根據不同住宿條件,住宿費為600~1000元/生、年。
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和我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兼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願和平行志願兩種錄取規則。
按照順序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志願優先、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為原則,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院校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按照平行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第十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個以上專業的錄取條件時,則錄取到序號在前的專業;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的錄取條件,則直接錄取到該專業;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 多元評價選拔模式的省市錄取原則。
一、在江蘇省錄取中,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的內容為准。
二、在天津市錄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後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在天津市錄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即文科考生依次參考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中,實行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考生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臨床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口腔醫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本科碩士連續培養)、臨床醫學專業,在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前提下,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於醫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報考護理、口腔專業身高低於155cm者、殘疾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具體見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 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天津醫科大學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校實施彈性學制,學校無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天津醫科大學2014年招生簡章。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梵谷出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線160分的各省考生,報考我校並被錄取者,學校免除其在學期間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醫科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註明'高職'字樣。對符合天津醫科大學學位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4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天津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
第二十六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eb.tmu.e.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8333671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2. 天津醫科大學2019年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
天津醫科大學 普通本科高職招生簡章及錄取分數線和通知書查詢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依法招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 天津醫科大學 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基本方式,也是 天津醫科大學 開展招生工作和錄取新生的基本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 天津醫科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博士、碩士、本科、高職
四、學校代碼:10062
五、學校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廣東路校區:天津市河西區廣東路1號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醫科大學 的前身天津醫學院創建於1951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原國家政務院批准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著名內分泌學家、醫學教育家朱憲彝教授為首任校長。1993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決定天津醫學院與天津第二醫學院合並組建 天津醫科大學 ,同年12月得到國家教委批准。1994年6月, 天津醫科大學 正式組建成立。學校現任黨委書記為姚智教授,校長為著名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家、中國科學院院士尚永豐教授。學校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
天津醫科大學 是繼協和醫學院後,國家最早批准試辦八年制的醫學院校,也是首批試辦七年制的15所院校之一。現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9676人,其中,本科生5330人,碩士生2826人,博士生441人,學歷留學生1079人。
學校現有本科專業1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41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1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73個,博士後流動站6個。博士生導師229人,碩士生導師751名。
學校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國家級雙語示範課程3門,國家級教學團隊2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3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2個。自建校以來,學校已培養了40000餘名各層次醫學人才。2002年和2008年,學校均以優秀成績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和七年制高等醫學教育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學校分別通過了護理專業、口腔醫學專業和臨床醫學專業認證。2005年以來,學校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8項、二等獎12項。
學校擁有一批國內外知名的教授、學者,現有教職工8970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8509人,包括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568人,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041人。現有中國科學院院士1人,中國工程院院士2人,國家「」4人,教育部「*」特聘教授5人,教育部「*」特聘講座教授5人,「973」首席科學家4人,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4人,國家「*」領軍人才3人,國家自然基金委「優秀青年科學基金」資助者3人,人事部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5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17人,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6人,衛生部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6人。
學校現有國家級重點學科5個,「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10個,天津市重點學科17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14個,研究所14個。「十五」以來,學校共承擔國家和各部委及天津市科研項目2414項,獲省部級及其以上科技獎勵261項,其中國家級科技獎勵5項,獲省部級一等獎12項、二等獎74項。
學校有6所大學醫院,15所非直屬臨床學院,1所教學醫院,共計19216張教學床位。大學醫院有:總醫院、第二醫院、腫瘤醫院、口腔醫院、代謝病醫院、眼科醫院。腫瘤醫院是全國首批國家腫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13個專科入選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
學校先後與22個國家的96所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學術交流與合作關系,成立了「外國專家顧問委員會」。聘請了119位世界知名醫學專家、教授擔任我校各學科的名譽教授和客座教授,在醫學和生物醫葯領域開展高水平國際科技合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四條學校設有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高職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察辦公室常務機構設在監察處,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面向全國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考生公布,同時我校還將通過媒體及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准。在錄取過程中我校根據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及招生計劃執行情況,按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經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在總計劃內可對招生計劃作適當的調整。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1%,主要用於生源較好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以及最低分同分錄取或順延錄取。
第七條收費標准
一、學費標准:本科4400~5800元/生、年,高職收費標准為5500元/生、年。
「5+3」一體化專業研究生階段按照研究生學費標准收費。
二、住宿費標准:根據不同住宿條件,住宿費為800~1000元/生、年。
各專業收費標准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表和我校下發的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收費標准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准為准。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兼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院校志願錄取執行所在省、自治區及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順序志願和平行志願兩種錄取規則。
按照順序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志願優先、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為原則,在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報考我校第一志願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依次類推,院校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按照平行志願規則錄取:院校錄取以「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第十條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若考生符合其中一個以上專業的錄取條件時,則錄取到序號在前的專業;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個專業的錄取條件,則直接錄取到該專業;若考生高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符合錄取條件,但未達到所填報專業的錄取分數,凡服從專業調劑者將被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一條多元評價選拔模式的省市錄取原則。
一、在江蘇省錄取中,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的內容為准。
二、在天津市錄取中,在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簡稱「8A」)的考生,如投檔後排名在院校前10%的,可優先安排專業。優先安排專業時,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願,以高考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
在天津市錄取中,如考生高考分數相同,依次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同,再依次參考學業水平單科考試成績,即文科考生依次參考化學、生物、數學、物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理科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政治、歷史、地理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比較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時,先比較獲得A等第的個數,如A等第個數相同,再比較獲得B等第的個數,以此類推。評價考生的綜合素質時,依據考生的學業類(含學業成績、課程修習情況)和非學業類(含道德品質、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獲獎情況)兩方面情況綜合比較,進行評價。〕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錄取中,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考生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體育特長生必須經過學校面試考核。臨床醫學(5+3)、口腔醫學(5+3)、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5+3)、臨床醫學、基礎醫學專業,在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前提下,不考慮任何加分因素,按考生原始高考成績錄取。
第十三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體檢標准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鑒於醫學類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建議報考護理、口腔專業身高低於1.55米者、殘疾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重新對考生進行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標準的考生,按照《 天津醫科大學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天津醫科大學 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護理學專業有性別限制,具體見招生計劃。
第十七條報考本校、符合入學條件的考生,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學校即向其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律以特快專遞方式寄出。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學校依據《 天津醫科大學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天津醫科大學 普通全日制專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照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學校實施彈性學制,無轉專業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專業介紹、獎貸學金政策等詳細信息見《 天津醫科大學 招生簡章》。學校設立校長獎學金,梵谷出本科第一批次錄取線160分的各省考生(不含各種政策性加分),報考我校並被錄取者,學校免除其在學期間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一條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 天津醫科大學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的畢業證書註明「高職」字樣。對符合 天津醫科大學 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僅適用於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 天津醫科大學 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的依據及承諾。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准。
第二十七條招生咨詢與錄取信息公布方式。
網址:http://web.tmu.e.cn/cn/jwch/recruit/index.htm
E-mail:[email protected]
招生期間咨詢電話:022-83336711
郵編:300070
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氣象台路22號
3. 天津醫科大學臨床醫學院怎麼樣
在大港,遠離市區,和本部老師交流不夠多,蚊子好多。。。你進天津醫科臨版床醫學院吧看看,不過有時間在權那的,大概都是抱怨,但好的地方還是有的,例如男女比例啦,附近好幾個大學,讀三本有一本的老師。。。最後我還是認為醫科大學讀三本,不考研的話,將來好難混啊。
4. 國內那些研究生導師比較牛醫學影像方面的:超聲診斷.CT.MRI
天津醫科大學附屬的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的經翔主任很厲害,擅長肝膽胰腺疾病超聲診斷、腫瘤早期診斷、介入性超聲診斷與治療。
現任天津市第三中心醫院超聲科主任、中華醫學會超聲分會介入學組副組長、中國醫師協會超聲醫師分會常委、中國醫學影像技術研究會超聲分會常委,腹部和介入超聲專業委員會常委、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理事、中國抗癌協會腫瘤影像專業委員會常委、中國超聲醫學工程學會介入超聲專業委員會常委、天津醫學會超聲分會副主委、天津市超聲醫學工程學會副會長。醫學參考報-超聲頻道常務編委、多家雜志編委及審稿專家。
共填補天津市醫葯新技術空白19項、完成科研課題5項,獲天津市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科研成果3項。現承擔天津市自然基金課題1項,衛生局攻關課題1項,衛生局重點科技基金課題1項。副主編專著1部,參編專著4部、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發表論文40餘篇,SCI6篇。
他對學生認真負責,性格直率,很好的一個導師。
5. 天津醫科大學博導條件
天津醫科大學博導條件有以下幾點。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熱愛中醫葯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醫德醫風,具備較高臨床工作水平的在職臨床醫師,經所在單位同意並推薦。
2、身體健康,年齡45歲及以下(1972年9月1日後出生)。
3、具有碩士學位且臨床工作三年及以上(2014年7月31日之前獲得碩士學位)。
4、已獲得中醫或中西醫結合類別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5、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取得主治醫師及以上級別的職稱,且目前仍從事醫療工作。
6、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其中一名須為所報考博士研究生導師)醫學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