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
⑴ 博士生導師與學生出現了矛盾,應該誰來調解
在進行博士生涯的時候,重要的不僅僅是學生能很好地完成學業並且努力的進行研究,還有一個因素就是他所跟隨的導師能否用心的培養和指導同學。但是有的時候博士生和他的導師之間也會出現一定的問題,這個時候就需要雙方有一方進行一定的協調,至於哪一方能先邁出這一步,也要分情況討論。
無論怎樣,學生在進入博士這一境界和領域之後,應該了解到自己所進行的是為了深入方面的研究相關的羨慕,繼續深造的原因也是使自身的感興趣,使能力能夠得到提升。因此他們也應該注重和導師之間的相處能否合拍,不要使雙方都覺得不合適或者是有一定的不滿,只有兩者相得益彰,才能夠使自己的博士學習中真正的有意義。
⑵ 教育部明確有矛盾可變更博士生導師
是的,9月28日,《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外公布。《意見》堅定支持導師按照規章制度嚴格博士生學業管理,對於師生出現矛盾或其他不利於保持良好導學關系的情況,培養單位應本著保護師生雙方權益的原則及時給予調解,必要時可解除指導關系,重新確定導師。
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相關負責人指出,近年來,隨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下放了博士生導師評審權,博士生導師隊伍增長迅速,截至2019年,我國博士生導師達11.5萬人,其中50歲以下的佔46.7%,導師隊伍年輕化趨勢明顯。
博士生導師一般為教授,但近年來部分培養單位擴大了遴選范圍,一部分副教授和講師也可以招收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隊伍逐步壯大,加強崗位管理面臨新形勢。

(2)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擴展閱讀
導師不得安排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
文件要求,導師應指導研究生潛心讀書學習、了解學術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強化實踐訓練,加強科研誠信引導和學術規范訓練,掌握學生參與學術活動和撰寫學位論文情況,增強研究生知識產權意識和原始創新意識,杜絕學術不端行為。
不安排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關注研究生個體成長和思想狀況,與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員密切協作,共同促進研究生身心健康。
⑶ 教育部發文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從哪些方面加強
應該多從師德方面加強管理。強化博士生導師的導師職責、師德師風 ,以及法治觀念的教育。
⑷ 教育部將發文規范導師指導行為,具體會如何規范
從多方面規范,無論是學術教育還是道德教育。
在《關於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中提出強化導師崗位的管理,明確導師的職責邊界,將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水平,指導精力投入,育人實效等納入倒是考核體系中。
通過將這些作為考核導師的標准,來規范導師的行為,我認為是當前一種很有實效的方式,相信在這些標準的規下,我們的導師和研究生學生未來都會越來越好的!
⑸ 教育部明確有矛盾可變更博士生導師,會對學生有影響嗎
我說沒有影響,你會信嗎?
說一句比較難聽的話,不論在什麼時候,其實學生都是相對弱勢的一個群體。這個弱勢並不是說在身體機能或者說心理素質上的弱勢。而是說在面對很多強大的外界因素時,學生很多時候是無法做出反抗的那一類群體。

而且變更容易,再被接收難。如果你和這個導師撕破臉,其他導師也會不太敢接收的。所以整體來說,我還是比較悲觀的,我總覺得覺得這個措施並沒有什麼本質上的用處。
但是如果說這樣做能夠讓一些比較過分的導師稍微收斂一點,那我覺得也還是可以的。總之,其實我覺得讀博是一條水很深的路,還是要慎重。
⑹ 《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的若干意見》還規定了哪些內容
9月28日,《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外公布。本次《意見》針對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提出了10條舉措:
1、《意見》明確導師崗位權責。博士生導師是因博士生培養需要而設立的崗位,不是職稱體系中的一個固定層次或榮譽稱號。博士生導師的首要任務是人才培養,承擔著對博士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學術規范訓練、創新能力培養等職責,要嚴格遵守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准則。
培養單位要切實保障和規范博士生導師的招生權、指導權、評價權和管理權,堅定支持導師按照規章制度嚴格博士生學業管理,增強博士生導師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營造尊師重教良好氛圍。
2、同時,《意見》要求健全崗位選聘制度。培養單位要從政治素質、師德師風、學術水平、育人能力、指導經驗和培養條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導師選聘標准,避免簡單化地唯論文、唯科研經費確定選聘條件;
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導師選聘辦法,堅持公正公開,切實履行選聘程序,建立招生資格定期審核和動態調整制度,確保博士生導師選聘質量;選聘副高級及以下職稱教師為博士生導師的,應從嚴控制。
博士生導師在獨立指導博士生之前,一般應有指導碩士生或協助指導博士生的經歷。對於外籍導師、兼職導師和校外導師,培養單位要提出專門的選聘要求。
3、新聘博士生導師必須接受崗前培訓,在崗博士生導師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培訓。要將政治理論、國情教育、法治教育、導師職責、師德師風、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學管理制度、指導方法、科研誠信、學術倫理、學術規范、心理學知識等作為培訓內容,通過專家報告、經驗分享、學習研討等多種形式,切實保障培訓效果。
4、考核評價體繫上,培養單位要制定科學的博士生導師考核評價標准,完善考核評價辦法,將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水平、指導精力投入、育人實效等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對博士生導師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以年度考核為依託,加強教學過程評價,實行導師自評與同行評價、學生評價、管理人員評價相結合,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機制。

5、另外,培養單位要重視博士生導師評價考核結果的使用,將考評結果作為績效分配、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作為導師年度招生資格和招生計劃分配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評價考核的教育、引導和激勵功能。
6、《意見》也提出健全導師變更制度。因博士生轉學、轉專業、更換研究方向,或導師健康原因、調離等情況,研究生和導師均可提出變更導師的申請。對於師生出現矛盾或其他不利於保持良好導學關系的情況,培養單位應本著保護師生雙方權益的原則及時給予調解,必要時可解除指導關系,重新確定導師。
7、對於未能有效履行崗位職責,在博士生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等環節出現嚴重問題的導師,培養單位應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退出導師崗位等措施。
8、對師德失范者和違法違紀者,要嚴肅處理並對有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9、對於導師退出指導崗位所涉及的博士生,應妥善安排,做好後續培養工作。
10、培養單位應根據多種因素,科學確定博士生導師崗位設置規模,合理確定導師指導博士生的限額,確保導師指導博士生的精力投入。
⑺ 華北電力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為加強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不斷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幾點意見》以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做如下規定。下面,我為大家提供華北電力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全文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博士生培養工作必須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質量第一,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本學科高層次專門人才和高素質的創造性人才。
(二)博士生的培養主要通過研究實踐來進行,重點是培養創造性地從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優良的學術作風。
(三)因材施教,注重發揮博士生的個人才能和特長,突出博士生的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的培養。
二、培養目標
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必須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方針,要求做到: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和掌握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認真領會「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實事求是、嚴謹的科學作風,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為科學獻身的精神,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二)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
(三)身心健康。
三、培養方式
(一)博士生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必要時可設副導師,或組成指導小組。跨學科或交叉學科培養博士生時,應從相關學科中聘請副導師協助指導。副導師必須具有教授資格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指導小組成員必須具有高級職稱。
(二)博士生的培養以科學研究工作為主,重點是培養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和進行創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並根據研究需要繼續深入學習一些課程,在拓寬基礎、加深專業、掌握學科發展前沿的基礎上學會進行創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養嚴謹的科學作風。
(三)博士生培養可採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培養方式。
(四)博士生的培養可在校內進行,也可在國內、國際上進行校際間的聯合培養。
四、學習年限
博士生實行彈性學習年限。全日制博士生學習年限一般為3~4年;非全日制(在職)博士生學習年限一般為4~6年;碩博連讀和提前攻博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5~6年(含碩士階段)。
五、培養方案
培養方案是進行博士生培養工作、教學管理和質量檢查的主要依據,博士生培養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培養目標、學習年限、研究方向、學位課程(馬克思主義理論、外語、基礎理論和專業課)和考試要求、學術活動、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要求等。根據科學研究工作需要及研究生的具體情況也可安排一定的補修課。培養方案應根據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本學科特點制定。
博士生培養方案,要規定博士生在本門學科應掌握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對研究方向及相關學術領域的前沿動態應掌握的程度。
六、培養計劃
博士生導師要根據本學科的實際情況、培養方案的要求,結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點,制定博士生的培養計劃。培養計劃中應有明確的學位論文選題范圍,明確對課程學習、文獻閱讀、科學研究、學位論文、實踐環節等要求和進度安排。培養計劃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實可行,發揮博士生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計劃經導師及指導小組討論審核後報學院批准,送研究生院備案(博士生、導師、學院、研究生院各一份),培養計劃在博士生入學一個月內完成。
七、課程學習
博士生的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博士生應根據科學研究和學位論文的需要,在導師指導下選擇適合的課程學習時間,在博士論文答辯前完成課程學分。博士生在學期間,應修最低學分為14學分,其中學位課8學分,必修環節6學分。具體要求如下:
(一)學位課(8學分),包括:
1.中國馬克思主義與當代:2學分;
2.第一外國語,2學分;
3.基礎理論(2學分)和專業課(2學分)
(二)必修環節(6學分),包括:
研讀專業經典名著(1學分);
文獻綜述與選題報告(2學分);
前沿講座與專題研討(1學分):
主講2次博士論壇的學術報告(1學分)。
對必修環節的要求和執行方法見《華北電力大學博士研究生必修環節實施細則》。
(三)任選課與補修課程
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選讀:1學分;
第二外國語:2.0學分。要求第一外語非英語者,第二外語必選英語課且要求達到具有閱讀本專業外文資料的初步能力;學習方式,可以隨碩士生(英語二外)插班學習、考試;如在攻讀碩士學位時,已經選修過第二外語(英語)且考試成績及格者,可以申請免修。
對碩士階段非本專業的博士生,應由導師指定補修若干本專業碩士階段主幹課程。補修課程不計入總學分。
八、資格考試
(一)資格考試的目的
博士生的資格考試,是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從事博士學位論文工作所必須的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以及必要的相關學科知識,並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資格考試的條件
1.博士生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課程考試成績,經審核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和科研工作的態度,經測評合格。
(三)考試組織與方式
博士生資格考試由各學院組織安排,可根據各學科特點組織資格考試委員會,並根據學科專業對博士生培養的目標要求及培養方案確定考試形式和考試內容。
(四)考試時間
博士生資格考試原則上應在入學後第二學期末進行。
通過博士資格考試後,博士生即可進入博士論文工作階段。未通過博士資格考試者,一般在第一次博士資格考試後半年至一年內可再進行一次。兩次資格考試都未通過的博士生,應終止其培養過程。
九、科學研究及學位論文要求
進行科學研究與撰寫學位論文,是對博士生進行科學研究訓練、培養創新能力的主要途徑,也是衡量博士生能否獲得博士學位的重要依據之一。博士生在學期間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時間完成學位論文。博士學位論文是綜合衡量博士生培養質量和學術水平的重要標志,博士生的資格考核、學位論文選題報告、論文中期檢查、學位論文預答辯、論文答辯資格審查等,是博士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環節。
(一)學位論文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必須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對我國科技進步和經濟與社會發展做出貢獻,能夠表明作者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門學科上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業知識。
(二)論文選題與開題報告
博士生原則上應在入學後第三學期內,資格考試通過後進行論文開題報告。為了保證博士學位論文選題的創新性,要求博士生在進行論文開題報告之前,應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在教育部認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進行論文選題查新工作。開題報告的內容應包括:
(1)課題的研究意義、國內外現狀分析;
(2)研究目標、主要研究內容、擬解決的關鍵問題;
(3)所採用的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
⑻ 如何看待教育部發文要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這件事
能夠很好的整改導師壓榨學生的問題,也更有利於導師能夠對學生負責。真正啟到導師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