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靜暨南大學法學教授
A. 暨南大學法學院的歷史沿革
暨南大學法學院歷史悠久,歷經變遷,社會鼎革,已走過了八十餘載的風雨歷程,現正以嶄新的面貌展現於世人面前。往事悠悠,暨南大學法學教育的淵源可追溯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1927年國立暨南大學在上海真如成立時,就開設了法律系,並賦予重要使命,「使負笈來學者獲得精密之預備,暨嚴善之訓練,庶可造成有用之司法人才,為國效力,為民族爭光,為僑胞爭自由平等。」1930年成立法學院,為全校五大學院之一,系中國最早設立的法學院校之一。法學院下設法律系、政治經濟學系和外交領事專科。暨大法學院名師薈萃,一時稱威。著名法學家,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石熲先後任法律系主任和法學院院長。現代國際政治和憲法學專家,法國國立里昂大學法博士翟俊千,著名社會學家潘光旦以及孫寒冰,劉世芳,羅隆基,童冠賢等著名學者曾在該院任教。1932年上海爆發「一·二八」淞滬抗戰,真如淪為戰區,暨大分散到上海外國租界、杭州、廣州辦學,法學院轉移到廣州上課。當年9月,三處學生遷回真如,法學院奉命裁撤,在校學生學習到畢業為止。抗日戰爭勝利後,暨南大學遷回上海,復設法學院,鄒文海、周枬、陳文彬先後任院長,著名學者陳彪如等曾在該校任教。1949年暨南大學停辦,法學院合並於復旦大學。1958年暨南大學在廣州重建,1978年暨南大學復辦,學校解放思想,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擴大對外開放。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1990年在經濟學院設立經濟法學專業,成立經濟法學系。1992年和1996年,學校先後將《香港基本法概論》和《澳門基本法概論》列為全校香港學生和澳門學生的必修課。2001年,學校復設法學院。2004年成立華南地區首家知識產權學院。2011年,暨南大學法學院和知識產權學院正式合並為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

B. 暨南大學法學院的師資力量
學院下設法律學系和知識產權系,以及知識產權與法治研究中心、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網路與電子商務法律研究室和法學理論等10個研究機構。知識產權與法治研究中心系廣東省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學院現有教職工58人,專任教師47人,其中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34人。學院有知識產權國家級領軍人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廣東省「千百十」省級培養對象以及廣東省省級教學名師各1人。學院已形成了法學和知識產權本科教育為基礎,以法學碩士點一級學科的科學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JM)研究生培養為主體,以國際法與國際關系、知識產權管理等兩個博士生招生方向及與經濟學院和產業經濟研究院共建的法律經濟學博士點的高層次復合型法學人才培養為高地,層次完整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