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教授腐敗
『壹』 以鄭強為首的107位浙大教授聯名狀告杭州電信的結果是什麼
結果是:在杭州市紀委「糾風辦」主持下,以杭州電信局副局長孫志華率幾位中層幹部為一方,以鄭強等12位浙大教授為另一方,展開了一場對話,兩個多小時的對話並沒有就核心問題取得共識。
事件經過:
由浙江大學107位教授聯名撰寫的《關於杭州電話收費中嚴重侵犯消費者利益的情況反映》,揭露杭州市電信局有收取長話「振鈴費」的「腐敗行為」。所謂「超短時長話」,就是通話時間在10秒鍾以下,相當於對方僅「喂喂」幾聲就掛斷了。比如,同一個被叫號碼,在去年12月14日15時8分28秒至15時8分40秒內出現5次計費,每次通話時間2—3秒鍾,計費1.2元。這是給西安打電話,連撥5次,都只是振鈴,而未通話,實際上杭州電信局收了她7.5元「振鈴費」。
面對教授們提供的長話費明細單,電信局方面承認存在超短時收費現象,但認為這是一種正常現象。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被叫電話的終端有副件,如傳真機、錄音等設備,可以在主叫用戶不十分清楚的情況下構成通訊迴路,雖然主叫方並未通話,其實電話已接通,收費系統開始計費。電信局否認收了「振鈴費」,並否認由電腦完成的計費系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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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影響:
浙大教授與杭州電信局對話的內容被媒體披露後,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振鈴費」成為杭州市民近日來街談巷議的中心話題。一些市民向媒體反映,他們也發現超短時話費現象,呼應教授們的質疑。
據杭州《都市快報》報道:一個在電廠工作的鄭女士說:「我家情況跟教授們一模一樣,去查查賬單,有1分鍾打了4個長話的記錄,弄都弄不懂咋回事?」一位汪姓店主反映:他的店有一部公用電話,顧客打長途電話,明明沒有接通,可計價器已經開始跳了,為此他每月差不多要損失300多元。
據《浙江青年報》報道:一個名叫張揚的市民向該報反映:去年7月份,他去杭州市電信局要了一份長途話費清單,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其中有兩次電話計費,被叫號碼是同一個,第一次計時1分49秒,但僅隔1秒鍾,又有一次計時12秒。他肯定自己只打了一次電話,卻被收了兩次電話的費用。再說,只間隔1秒就打兩次同樣的電話,也令人難以理解。他為此要求杭州電信局作解釋。回答是被叫機終端連有傳真機或留言電話之類的東西。
而張揚說,被叫電話是打到朋友家的,根本沒有裝這些玩藝。經過兩個多月交涉,電信局終於承認可能是計費交換機有點問題,補了張揚100元錢。張揚認為:「浙大教授們站在消費者的立場說話,這件事如果最後有了圓滿的結果,對大家來說都是好事。」
『貳』 學術不端的典型案例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鑒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後,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粘貼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叄』 浙大回應教授騷擾女博士致其跳樓,浙大是如何回應的
生者一定要堅強。雖然這種堅強是一種殘酷
『肆』 浙大副教授博士論文被判剽竊,將面臨什麼後果
什麼後果?後果已經出來了,法院判決其停止侵權並公開道歉,賠償了11.5萬元。
其實原告黃陽陽(現就職於某律所,愛丁堡大學博士)為「博士論文被抄襲」這個事堅持了11年,終於維權成功,實屬不易啊。
黃陽陽曾在愛丁堡大學讀博,王超曾在港城大讀博,兩人時常通過郵件進行學術交流。2011年,黃陽陽在撰寫博士論文期間發現,此時王超已經從港城大畢業,其發表的博士論文有很多內容和自己的論文草稿高度相似甚至相同,這或許是因為黃陽陽曾經把論文草稿發給了王超。

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都在不斷完善,現在咱們國家對論文剽竊在法律、法規層面都有明確的判定標准,按這些標准來完全沒毛病,既然剽竊人家論文就應該要承擔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如果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再說了,法院已經判了,學校是不是該回應一下了。
『伍』 浙大教授被指性騷擾女博士致其跳樓,這是怎麼回事
2018年7月21日19:00選擇跳樓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個人就是王某。而這件事情的起因無非就是浙江大學農業與生物技術學院農學系教授戴某多次性騷擾自己的女兒,最後導致了王某她不堪忍受,而導致精神抑鬱,心理崩潰,最後選擇跳樓自殺。
所以我們要有那種抗爭的精神,你要知道你不是第1個,當然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拿起法律的武器,收拾好相關的證據,錄音找律師咨詢,最後將他送上法庭,讓他身敗名裂,讓他受到法律的嚴懲。這樣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麼我覺得才是他最後的歸宿。而不是讓他逍遙法外,自己自殺給父母留下的傷痛和絕望。
『陸』 李連達的論文造假
最近,在互聯網上搜索「浙大」,出現了很多有關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涉嫌論文造假的帖子,甚至有網友用了很極端的詞語:「李連達院士的研究成果=剽竊+造假+一稿多投。」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昨天,記者就此事展開了調查。 浙大校長收到兩封信 「李連達院士論文造假」
第一封信:李連達署名的三篇論文學術造假
11月18日,全歐中醫葯聯合會中葯特別專家小組的祝國光教授在芬蘭給浙江大學的楊衛校長發去了一封題為《提倡嚴謹治學,反對學術造假》的信。
信中祝國光告訴楊衛:有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署名的三篇論文有學術造假問題。
經全歐中醫葯聯合會中葯特別專家小組認真研究認為,論文作者不僅一稿多投,而且還存在嚴重造假。曾經刊登該研究小組論文的德國《NSA葯理學雜志》、荷蘭《人種葯理學雜志》、英國《本草療法研究》、波蘭《葯理通報》等先後公開發表聲明,稱這是「科學的欺詐行為」,並將這些已發表「學術論文」刪除,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目前,國際上深入調查正在進行中。
祝國光教授在信中表示,「浙江大學一直以嚴格治學著稱於世,我們一直引以為榮,想不到會發生這論文造假之事,並出於中國工程院院士之名下。」
第二封信:一稿多投,損害我國中醫葯在歐洲聲譽
正當浙江大學對此事展開調查之際,12月6日晚,祝國光教授又給浙大楊衛校長發去一封信。
信中說,我們又發現李連達院士以第一作者名義發表的兩篇文章,先以英文發表在國外期刊,然後隔數月或年余,又在國內以變換第一作者為李連達院士的名義發表,並且中文的論文沒有提及任何該文已經用英文在國外期刊上發表,甚至在其參考文獻中也未列上。「說明作者是有意避開已經發表的相同文章!」
祝國光教授表示,李連達院士研究組的造假論文一案,已經嚴重損害我國科學技術人員在歐洲的聲譽,損壞了我們中醫葯產品在歐洲市場的形象,影響了我們的中醫葯市場。 論文造假是其所帶的博士後所為
浙江大學新聞發言人以書面的形式就此事對媒體公布了學校的調查結果和處理決定。稱「論文造假事件」主要是李連達院士所帶的博士後賀海波個人行為,其他作者並不知情。
文中說,「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學葯學院常務副院長收到某教授的郵件,投訴他已經畢業的博士生、原浙大博士後、時任浙大副教授賀海波在論文中末經他本人同意使用了他的研究組的數據,屬剽竊行為。浙江大學葯學院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十分重視,當即開始了調查。賀海波已向學院承認了自己所犯的錯誤,並向他的博士導師當面作了檢討。
「賀海波於2006年6月進入浙江大學葯學博士後流動站進行博士後研究,2008年7月被浙江大學聘為副教授。浙江大學葯學院和相關職能部門查明:賀海波在浙大進行博士後研究期間,其論文存在剽竊、一稿二投、擅署他人名字,擅署基金支持、捏造知名專家幫助修改英文的事實等學術不端行為。11月13日學校召開校長辦公會議,決定依據《浙江大學學術道德行為規范》,撤銷其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如發現任何與此相關的學術不道德的行為問題,都將一查到底。」
浙大方面還表示,國外的這些期刊並沒有刊登,只是錄用。
新聞發言人表示,抵禦學術腐敗,維護學術道德,是包括浙江大學在內的高等學校的共同責任。浙江大學一貫十分重視學術道德規范建設。學校把此事作為學術不端行為的反面教材,加強對博士後和新進教工學術道德和學術誠信的教育,採取進一步措施嚴懲學術不端行為。 調查結果有疑點
不過,也有專家對該處理結果不滿意。有專家認為:幾篇論文中,其科研設計、思路、檢測方法及項目,實驗選擇及搭配都有一定水平、英文水平也很好,不像出自博士後學生一人之手。而且,一個如此多項目的葯學試驗,並非一個人所能完成。而且,論文立項必須通過層層審批,其他作者不可能不知道,所獲科研經費也不可能被某個人所用。而前三篇論文的中心課題,是李院士近幾年最核心、最重要的課題,「不知情」有點說不過去。
不少專家認為,從學術規范來說,只要論文的作者對用自己的署名沒有異議,一旦論文出問題任何人都難逃其責,而非一人承擔。 與高校教授考核體系有關
事實上,有知情人士稱,之所以造成這樣的不良後果,是高校對旗下老師的考核體系造成的,老師發表論文數量直接跟收入、晉升等有關。
在浙江某高校的考核體繫上看見,申報正教授要求的論文基數是:文科8篇以上,理工科6篇以上,其中權威核心刊物2篇以上。其中,每一類刊物的發表都被分別記分。此外,主持完成國家級科研課題、省、部級科研課題等也被分別記分。最後的總分將決定該教授在學校里的升遷。
因此,國內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學生在一些核心期刊上刊登論文,老師會要求學生帶上自己的名字,有時候還是第一作者。「每學年論文數量這么多,教授根本無法仔細查看每篇論文,涉及一些試驗數據等更無法短時間內核實真偽。」浙江某高校的負責人向記者透露說,也正因為如此,國內高校有不成文的規定,如果論文主要是學生完成的,無論指導教授名字放在什麼位置,出了問題均只處理學生不處理教授。

『柒』 浙大丑聞一個月爆發了三次對該學校造成了什麼影響
浙大丑聞一個月爆發了三次對該學校造成了什麼影響?
浙江大學是我國高等學府中的較為出色的高校,這個坐落於人間天堂的西湖河畔的高校,不僅是我國211工程高校,也是985工程高校,這種雙一流院校總的來說,在學校建設、學生管理、教學科研等方面都十分優秀。很多人提起浙江大學也都嘖嘖稱贊。但是浙江大學卻在一個月之間發生了三次影響較為惡劣的丑聞事件,很多人也是了解到這些新聞之後對浙江大學的人才培養能力和計劃提出了質疑。讓我們來看看這三個事件是如何發生的,有對浙江大學產生了什麼樣的影響。
第三件事就是教授戴某對自己的博士學生進行騷擾,這件事的影響更為巨大,這位博士也採取了跳樓的極端行為,這位跳樓女博士的母親為了給女兒討回清白,不停的奔波於浙大、法院和警局,但是到目前為止浙大還是沒有給出讓人滿意的答復,只是聲稱會積極調查處理這件事情。
經過這些事情,我們也希望浙大可以明白,不僅要做好學科建設,更要將品德學兼的培養目的優貫徹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