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教授付林研發
Ⅰ 教授涉貪污罪學校怎麼對待
2017年抄11月份,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付林被羈押期間,其妻子曲女士收到清華大學發給丈夫的《聘用合同延期協議書》以及相關合同,由於協議書需要付林本人簽字,曲女士目前已向法院申請將協議書轉交給正在看守所的付林。

Ⅱ 清華頂尖科學家被拘的原因是什麼
清華頂尖科學家付林主要有兩項罪名:貪污和挪用公款。
起因是有人給北京市檢察院寫了封舉報信,舉報他巨額貪污。2016年3月17日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對付林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2016年4月1日付林被正式批捕。2017年5月19日,海淀檢察院公訴處正式起訴付林,根據起訴書付林有兩項罪名,一項罪名是貪污造成科研經費損失220餘萬元,另一項罪名是挪用公款439萬元。
付林案在高校引起了極大的關注——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科研成果轉化所引發的事故。該案的焦點在於,付林的關聯公司參與了上述重大課題的研究過程,以及後續的科研成果轉化。

但她沒想到的是,付林很快被關進了看守所,他的聲音再也沒有聽到過。
在這個案件中,一共出現了付林的3家關聯公司:環能瑞通、華清泰盟、華源泰盟。有人做了一個這樣的假設:如果當初由外部公司取代付林的關聯公司,成為其搞研發和成果轉化的平台,那麼付林可能不會涉入商業江湖,他也就不會面臨如上的指控。但問題恰恰是,當時並沒有公司願意支持他。
「科研成果轉化的第一步並不是企業在求你賣專利,常常是你要去求企業支持,把初步產品做出來。」江億院士說,很多人都以為把專利或者想法賣掉就完成了科研成果轉化,但現實從專利到產品還有很長的路,很少有企業冒風險買單。如果得不到企業的支持,只能自己組織資源做開發,組織資源就少不了要開公司,而開公司就有一堆麻煩事——付林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走入了商業江湖中。
江億院士也有類似的無奈經歷,因此特別渴望能有這樣一個平台,「讓我們安安心心把第一步轉化先做出來」。但這科研成果轉化最難的第一步,在當下大學體制、社會機制中是一個空白地帶。
最初,曲燕很反對付林注冊環能瑞通,她的顧忌是,老師們開公司總有瓜田李下的嫌疑。
一開始,曲燕的這種憂慮似乎是多餘的。但隨著技術研發成功,尤其是技術的商業價值被市場認可時,這種「身份的嫌疑」就會越來越重,直到變成無法承受之重。在固有的觀念中,知識分子應該是安守清貧的,而付林在網路上被一些人稱為「清華首富」,這本身就很容易招致猜疑。
但即使沒有注冊公司,付林也早已跨入商業的河流。中國的高校體制下,很多老師事實上都是小老闆。以付林為例,雖然他領導的能源所是科研機構,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公司實體——它是清華同衡規劃院的下屬機構,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制,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是付林,注冊時間2004年。但規劃院並沒有給能源所注冊資本,也不給員工發工資,事實上能源所是自負盈虧運轉,付林要像老闆一樣組織人馬做研究項目掙錢,否則就沒辦法給研究人員發工資。
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副院長朱穎心教授說,這類研究所在高校很常見,主要是便於老師們承接項目,以及提供平台留住高水平科研人才。但能源所「全民所有制」的性質,為付林後面被指控「挪用公款」打下伏筆。
回到環能瑞通。張世鋼介紹,這家公司並沒有經營活動,主要是安置課題組從事設備研發的工作人員,管理上也很粗放——最初由付林的一個朋友代管,後來由一位員工管理,甚至公司的公章都放在這位員工手裡。這樣鬆懈的管理,已經為付林出事打下了伏筆。
那麼,老師們的關聯公司到底能不能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據接近此案的人士透露,清華大學科研院負責人2017年1月在接受檢察機關問詢時明確表示,科技部、北京市和清華大學對關聯單位參加課題沒有限制,清華大學牽頭的課題,課題負責人可以把確實承擔科研任務的關聯單位加入到課題里來,而且將課題經費撥到課題參與單位,也不需要對關聯關系進行申明。
1992年南巡講話之後,國家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高校出現了一大批學科性公司,都是掛著公有制之名的紅帽子公司。這些公司在股權上的復雜性,製造了很多故事,比如浙大褚健案。此後國家又多次出台鼓勵科研成果轉化的政策,但老師們開公司始終籠罩在身份嫌疑的陰影中——在一種復雜的社會心態下,做得越成功嫌疑就越大,做得不成功倒是沒人關注。
在高校科研人員創業的案件中,知識產權是一個很容易出事的領域,拿著屬於學校的專利給自己賺錢等同於貪污。這個指控曾經也出現在北京海淀區檢察院對付林的起訴意見書里,環能瑞通擁有3項專利曾被估價2800萬,因此檢察院指控付林貪污2800萬。而在最終的起訴書上,這項指控消失了。
Ⅲ 科研成果轉化為何要避免掉入「陷阱」
付林原為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建築技術科學系教授、博導,他掌握的一項技術可以大幅提高發電廠廢熱的回收量,將其轉變為北方供暖的熱能,從而減少煤的消耗。在這項科研成果轉化過程中,付林被檢察機關刑事拘留,今年5月被正式提起公訴,一項罪名是貪污造成科研經費損失220餘萬元,另一項罪名是挪用公款439萬元。
這是高校教師、科研人員在科研成果轉化中被控犯罪的又一起典型案例。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科研成果轉化工作,出台了諸多鼓勵科研人員實施成果產業化的措施,但由於缺乏相應的成果轉移轉化機制,科研人員直接推進成果轉化面臨著現實的風險。付林案之所以引發關注,就是因為暴露了科研成果轉化中科研人員的沉重尷尬。

另一方面,要明確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角色和職責,應當由專業的機構去實施成果的中試、孵化,孵化成功後再由企業進行量產。由專業的中介機構進行成果的中試、轉化,可以對成果的價值進行評估,科研人員可以從成果轉讓中獲得收益。如果在成果轉化中需要科研人員持續支持,高校可以給科研人員選擇空間,比如花一段時間在企業中擔任顧問、技術指導,然後這段時間後,必須做出要麼繼續當教授、要麼留在企業的選擇。
實施這種模式,可以有效發揮科研人員、中介機構和企業各自的優勢。對科研人員來說,可以將更多精力專注於科學研究,同時也有很好的機制去推進成果產業化,可以從產業化中獲得自己應有的利益,既消除了科研人員難以推進成果轉化的擔憂,也能讓科研人員避免掉入科研成果轉化的「利益陷阱」。
去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其中提出完善技術轉移機構服務功能,完善技術產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等各類平台功能,促進科技成果與資本的有效對接。這里的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產權交易、知識產權交易平台,應當是專門從事科研成果轉化的中介機構,充分發揮這類中介機構在科研成果轉化中的服務職能,才能為科研人員提供專業的促進成果轉化服務,幫助他們消除掉入「利益陷阱」的風險。
還是要多獎勵提高積極性啊。
Ⅳ 付林的主要成就
作為負責人和主要完成人,承擔了國家攻關課題、北京市重大課題、自然科學基金和霍英東基金等十餘項課題。發表論文近40篇,參與著作2部。申請發明專利10餘項。榮獲清華大學優秀博士後和北京市科技新星。

Ⅳ 清華頂尖科學家被拘抗霾技術轉化暗藏"致命陷阱"嗎
一位頂尖科學家的倒下:抗霾技術轉化為何暗藏「致命陷阱」。

圖3:付林參加學術研討會
但即使沒有注冊公司,付林也早已跨入商業的河流。中國的高校體制下,很多老師事實上都是小老闆。以付林為例,雖然他領導的能源所是科研機構,但也是不折不扣的公司實體——它是清華同衡規劃院的下屬機構,企業性質是全民所有制,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是付林,注冊時間2004年。但規劃院並沒有給能源所注冊資本,也不給員工發工資,事實上能源所是自負盈虧運轉,付林要像老闆一樣組織人馬做研究項目掙錢,否則就沒辦法給研究人員發工資。
回到環能瑞通。張世鋼介紹,這家公司並沒有經營活動,主要是安置課題組從事設備研發的工作人員,管理上也很粗放——最初由付林的一個朋友代管,後來由一位員工管理,甚至公司的公章都放在這位員工手裡。這樣鬆懈的管理,已經為付林出事打下了伏筆。
張世鋼介紹說,環能瑞通在這個課題中一共有12項專利,其中9項是環能瑞通和清華大學共有的專利,主要是規劃方面的;另外3項專利是環能瑞通獨有的,是有關設備結構工藝方面的,與清華無關甚至與付林個人也無關,這是環能瑞通高薪從遠大空調挖來的技術人員做出來的。國家出台的科研政策明確規定,參與課題的單位誰做出的專利歸誰所有,環能瑞通的3項專利經過了清華大學三級審核和成果與知識產權辦公室的權屬界定。所以這項指控並不成立。
付林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江億院士講了兩件往事。他和付林一起做過一個德高望重科學家的項目,付林是項目負責人,但進行到一半發現項目不能成立。後來他和付林等到一個合適的機會,召開了研討會把項目撤了,把剩餘的科研經費退了回去,盡管這樣做很沒有面子。
第二件事,廣州某項目請付林作為專家團成員參與論證會,付林從技術合理性上認為項目不合適上馬,結果主辦方當場表示不悅,不僅不付專家論證費,連回程的機票都不給買。
付林做的最瘋狂的事,就是2010年底山西大同的那個項目。「如果沒有這個項目,可能我們團隊就散夥了。」張世鋼說,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是最為艱苦的一年,能源所已經快發不出工資了。
付林在一個會議上偶遇大同市某領導,這位領導有一件麻煩事——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解決同煤集團棚戶區改造工程的供暖問題,已經形成了社會矛盾。而付林恰好有解決方案。這位領導也是半信半疑,最終和付林達成了一個非常苛刻的口頭協議,這個項目成功運行後才補簽的合同。實際上相當於大同市借了上千萬給付林個人做工程,如果工程失敗,付林個人要還錢。
在接下項目之前,江億院士曾提醒付林要想清楚,「搞不好你要坐牢的!」付林最終還是接了大同項目,張世鋼說,付林想的是「如果不做個真項目出來這個技術就死了」。王欽波說,「只有瘋子能幹得出這種事。」
「付林本科學的是電廠有關的,後來跟我讀博學的是供熱。」江億說,付林取得成功是因為他把供熱的供給側和需求側打通了。
在失去自由之前,付林正在研究進一步把電和熱打通,也就是「熱電協同」,江億院士認為這是一項更具開創性的技術,「全世界都沒有」。舉例來說明——有大量的風力發電不能上網,原因在於電網容量有限,如果非用電高峰期刮來一陣大風,發出的電沒有地方用就只能白白浪費掉。不僅是風電,核電、光伏發電都有相同的浪費情況。能不能讓這些要浪費掉的電做功轉化成熱,再變成城市供熱的熱源?這就是付林研究的熱電協同,這項技術將為我們節約更多的能源,減少更多的排放。
付林出事後,這項重要研究停滯了。
看來政策的問題還是需要完善的,給這些科學家一個完全放鬆的環境很重要。
Ⅵ 付林的人物簡介
中國電機工程學會熱電專委會供熱新技術委員參與提出分析各種能源轉回換系統能源利用率的答ECC指標,可
用於評價不同品位能源轉換過程的效率。已被用在我國綠色建築評估體系中。提出通過熱泵方式回收煙氣冷凝熱的新燃氣熱電聯產方式。提出利用熱網和建築物熱慣性的電力調峰運行模式,為解決大型熱電廠經濟合理運行給出新的途徑;在對大量建築電熱冷負荷變化規律的研究的基礎上,給出熱電冷聯產系統設備配置和運行模式的原則,提出利用蓄能裝置改善負荷不匹配性的方法。主持完成清華大學熱電冷三聯供系統的製冷,外網,與末端部分的規劃;主持試驗了以斯特林發動機為動力,回收煙氣冷凝熱的熱電聯產系統;完成昌平衛星城能源系統規劃;完成武漢開發區能源系統規劃;長春一汽能源系統規劃等項目;承擔清華大學超低能耗示範樓能源供應系統的研究與實施。

Ⅶ 論證百億環保項目的核心技術方案為何方案的首席專家付林卻沒有出席
2016年3月18日,全國300名能源專家齊聚濟南,論證當地一個百億環保項目的核心技術方案。他們並不知道,這個方案的首席專家付林,卻在論證會的頭兩天被刑事拘留。

2015年底,在原環保部總工程師楊朝飛等人的積極推動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決定成立熱污染專業委員會,付林擔任主任委員。但付林卻無法履責——他已失去自由。按照相關規定,學會的主任委員不能更換,所以這個使命感滿滿的學會就這樣擱置了下來。「付林救活了一個行業,」中國節能協會熱電產業聯盟王欽波理事長說,在此之前,溴化鋰吸收式製冷行業已經不斷在萎縮,而付林的這項成果把溴化鋰製冷循環原理用在了供熱設備上,市場一下子打開了。付林出事之後,這項剛剛開始推廣的新技術面臨著很多挑戰,很多城市級的大型能源改造項目都停了下來。「現在是群龍無首,遇到問題都不知道該往哪兒走了。」
2017年6月,付林的另一項重要成果要進行國家技術發明一等獎答辯,但取保候審的申請沒有獲得法院批准。「付林對社會沒有危害,為什麼不能取保候審?」倪維斗院士非常不理解,尤其是在國家多次出台政策鼓勵科技創新之後。
